“葉小姐,傷口不算太嚴重。但是髒的玻璃割破的,所以要打破傷風疫苗。吃一點消炎藥,近期不要碰水就無大礙了。”大維叮囑着小五。
小五苦笑一聲:“其實真的不用麻煩。這樣的小傷我有經驗的,即使不作任何處理,過幾天也就好了。”
大維說道:“當然還是謹慎點好。葉小姐之前是條件不允許。現在有這條件,自然要確保萬無一失。”
大維揹着藥箱走了。琅軒也要走,但是手碰到門把手上,猶豫的好一會兒還是回頭。
“葉小姐,我不知道你爲什麼總是惹君主生氣。但是我想告訴你的是,惹君主生氣的人有,但能活到現在,還住在這樣房子裡享受現在一切的,只有葉小姐你。”
小五看着琅軒那語重心長的模樣,冷笑一聲:“所以,我現在是不識好歹對麼?所以,君主對我與衆不同,我就應該感恩戴德對麼?但是,你爲什麼不問問我,這是不是我想要的!我不想在這兒,我不想和你的君主扯上任何關係。如果可以,我真的想回到幾個月前,就是死都不會出去地下室,碰見那該死的臭女人!”
琅軒見小五情緒還是很激動,只好說一句:“那葉小姐好自爲之吧。”
琅軒走了。小五坐在牀上呆呆很久。然後下牀,將地上所有的碎屑都收集在一個大盒子裡。找到透明膠,趴在牀上,一點一點的拼接。每次找到一個相鄰的碎片,都會激動一下。每拼好一頁,都會高興到不能形容。轉眼,黑夜過去,黎明到來,小五揉揉痠疼的眼睛,才已經拼好了六張。
看看窗外的太陽,忙將拼好的頁面和那些碎屑小心的藏好,再也不要讓君夜寒找到。起身去洗手間洗了把臉,出去臥室。空空蕩蕩的,很顯然,君夜寒沒有在。
小五暗暗鬆口氣。現在只要是君夜寒不在,對她來說就是最高興的事。去廚房隨便弄了一口吃的,就回到房間打開電腦。不管祁鈞庭對自己怎麼失望,只要這部劇還要拍攝,那自己就要寫下去。如今,和祁鈞庭已經再無可能,那就讓這些文字,作爲最後的祭奠和證明。證明兩個人彼此相遇過吧。
小五寫了一上午,整個人都投入到文的情境中,暫時忘了君夜寒的無情,心情也變得好一些。就是右手的食指包着紗布,不能敲擊鍵盤,還一直翹着,速度不是很快。
中午的時候,起身活動一下僵硬痠麻的肩頭,喝點水。出去房間,君夜寒還沒回來。估計是被自己氣到了,去找別的女人顯示他君主的魅力去了。不回來纔好,永遠都不回來纔好。
小五簡單煮碗麪吃了,下午又繼續寫稿了。然後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三天,君夜寒都沒有回來過,琅軒也沒有回來過。
第四天,君夜寒依然沒有回來,小五又開始偷偷想,這一次君夜寒會是真的真的走了麼。可是,那次走了六天,不還是一樣突然就回來了!
小五站在落地窗前,嘆口氣,自己再不敢奢望君夜寒不會回來了,他的性子誰也猜不準。希望越大,看到他的那一刻失望就會越大。
手機突的響起來,驚了小五一下。小五本能的就想是琅軒打來的。結果,是邱紅。
提着的心慢慢放下,滑開手機:“邱紅。”
邱紅在電話裡的聲音有些急躁:“小五,我去你家找你,敲好一會兒門,你都不開門,然後你的鄰居跟我說,你都搬走好幾天了,是麼?”
小五沒想到邱紅會去自己之前住的地方找自己,見瞞不下去,就只能點頭:“嗯,我搬出那個地方了。”
“好好的怎麼突然搬出去啊。”邱紅不解的問。
小五抿了抿脣角,聲音晦澀:“這個說來有些話長。”
邱紅說道:“小五,你能來我的花店,我們見面聊吧,好多天沒見,都想你了。”
小五猶豫一下,最後點頭。有些事情是需要跟別人傾訴的,而小五如果想找傾訴的人,那邱紅就是唯一一個。
小五現在住的天水之閣和邱紅的花店並不遠,走着去十幾分鐘的路程。小五拎着啤酒和薯片來到邱紅的花店。花店裡有兩個顧客在挑選鮮花,但邱紅僱傭了一個女孩,所以,她還算悠閒。
花店分爲兩部分,前面是店面,後面是居住的地方,雖然吃喝拉撒睡,都在那二十來平米,但是這對於邱紅來說,真的是很滿足了。
“小五,你想喝酒說一聲就好,何必大老遠的親自拎着來。”邱紅接過小五手上的袋子,放在平時吃飯的小圓桌上。
小五笑笑:“路上來看見就買了。如果能有點鴨脖子就更好了。”
“這還不簡單,這可是步行街,最不缺的就是好吃的。”邱紅轉身出去和外面的女孩說幾句話,不一會兒,女孩就拎着一些鴨脖子還有別的零食進來。
小五坐在沙發墊子上,感慨一句:“邱紅,這麼快就僱店員當老闆了,真好。”
邱紅起開一個易拉罐給小五:“我有時候去拿花,店裡沒有人不行。琪琪是勤工儉學的小姑娘,很懂事,平時說說話也挺好的。”
小五接過易拉罐喝一口,很涼,也很爽:“好久沒有一起喝酒了。還記得上一次,是過年吧。”
邱紅也給自己開了一罐:“可不麼,去年過年的時候,別人都回家團圓,只有我們倆沒有家。我們就搬了一箱子酒去你的地下室狂喝了一夜。醒來,發現到處吐得都是,真的是想想就一身的雞皮疙瘩。”67.356
“呵呵,當是覺得好尷尬,現在說起,卻是笑話了。”小五笑着一句。
邱紅拿着酒跟小五的碰一下,看一眼牆角旋梯之上的二層鋪,故意道:“今年過年,你不會沒有人團圓了。祁鈞庭會早早給你接回家過一個熱熱鬧鬧的新年的。”
小五的笑容漸漸僵硬在臉上,舉起易拉罐一口喝了半下。她不會喝酒,但有時候酒真的是個好東西。就好像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