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一的眉頭瞬間皺了起來!
她們還有要求!?
莫不是要開始訛人了!?
張濤看着李明一的樣子,有些無奈的搖着頭。
“她們一共提了兩點要求。”
“第一點就是你不能在和她們要以前你給馮瑩瑩治病的錢,以及今天墊付醫藥費的錢。”
“第二點就是馮月讓你……”
說到這,張濤欲言又止,臉色有些不太好,似乎不太想把這件事說出來。
李明一的眉頭始終沒有舒展。
單單是第一條要求,就已經很過分了。
那都是自己的錢,憑什麼不讓自己要!?
“張主任,沒關係的,您就說她們還有什麼要求吧。”
“我能承受得住。”
張濤抿了抿嘴,長嘆一口氣後,纔開口說道:“她們說……未來三個月的住院費以及營養費……讓你承擔。”
“草!憑啥啊!”
“又不是我給她搞成宮外孕的!?”
李明一‘噌’的一下從沙發上站起來,怒火再次燃燒!
“小李!”
“我也知道這有些過分……”
“但是他們就是這樣提的。”
“不然馮月可能就要在醫院……”
“大吵大鬧了……”
張濤也是沒有辦法,他遇見那麼多矯情的患者。
還真的是第一次遇到馮月這樣的潑婦。
他也沒有辦法,如果當時他在幫着李明一辯解一番的話,怕是自己都得被馮月賴上。
李明一的身體又開始顫抖,氣的不像樣子。
深呼吸了幾次之後,纔算是平緩了情緒!
“我知道了張主任,這件事謝謝您啊!”
“我會自己解決的。”李明一勉強的擠出了一抹笑容。
張濤微微的點了點頭,然後起身準備離開。
他今天值班,一會還要巡查病房,而且今天這事,他也需要去上報方文海。
“小李,切忌。”
“一切要冷靜,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說完,張濤離開了辦公室,留下李明一一人坐在辦公室中發呆。
辦公室的氣氛壓抑到了極點。
李明一就那麼呆呆的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目光呆滯。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才緩緩的擡起了頭。
伸出舌頭,在有些乾裂的嘴脣上舔了一下。
“大不了魚死網破。”
“這件事,我不會在容忍下去了。”
他已經下定決心,要和馮月一家人,抗爭到底!
就算自己不能獨善其身,也絕對不會便宜她們母女!
有了這個想法之後,李明一的心也算是輕鬆了一些,不過依舊有些沉重。
‘我和你不再聯繫,希望你不要介意……’
就在李明一剛剛有了這個想法的時候,唐遠志給他打來了電話。
“明一!”
“那名律師我已經聯繫上了,而且她承諾,不管是之前欠的錢,還是這次的事情,她都會幫你的!”
還不等李明一率先開口,唐遠志就已經開始迫不及待的說話了,完全不給他說話的機會。
“我跟你說,這位律師人很不錯的,簡直就是大好人!”
“而且她還說,她會免費爲你動用她的團隊呢!”
“我已經把她手機號發到你某信了啊!你一會想着聯繫人家,我這邊要忙了,回頭再聊哈!”
就在電話即將掛斷的時候,唐遠志好像是想起了什麼事情一樣!
“哦!對了!”
“這位女律師年齡三十二,至今未婚,無男友,長的還漂亮!”
“你可別忘了我給你的提醒啊!”
“年少不知姐姐好,錯把少女當成寶!”
不給李明一罵他的機會,電話直接被掛斷。
“這臭小子!”
李明一頓時翻了翻白眼:“就是你掛電話掛的快,不然我高低損你幾句!”
“人家單不單身的,和我有個毛線的關係。”
“我又不是錢,人見人愛。”
抱怨歸抱怨,但唐遠志的這個電話來的非常及時。
如果有律師幫着出謀劃策,爲他辯解的話,事後會如何可就說不好了!
打開某信,果然唐遠志已經將對方的電話號碼發了過來。
對方叫做周子鈺,是京城正大律師事務所的知名律師。
看了看時間,是晚上七點整。
“這個時間打電話正好,不會耽誤對方休息!”
李明一猶豫半晌之後,才抱着緊張的心態,撥通了對方的電話!
‘嘟……’
只響了一聲,對方便接聽了電話!
“喂喂喂!”
一連串三個喂!
給李明一搞了一愣!
“那個您好……”
“打擾一下,請問是周律師嗎!?”
對方明顯猶豫了片刻,然後有些激動的問道:“你是李明一!?”
“額……”
“是我……我是李明一。”
李明一有些尷尬,難不成這律師別的事情不忙,就在電話邊上一直守着自己!?
“咳咳咳!”
話筒那邊的人,清了清嗓子,好像是在平緩情緒。
然後用非常沉穩的聲音,專業的術語,緩緩開口。
“您好,我是正大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子鈺。”
“李先生,您的朋友已經和我說過您遭遇,我想我有能力幫你勝訴。”
怎麼忽然間就變得……
這麼深沉了!?
像極了公司白領女強人呢!?
李明一有些詫異,不過他倒是也沒多想什麼。
“那就真的太謝謝您了!”
“其實吧,我這一共三件事,前兩件稍微還好解決一點,勝訴的機率很大。”
“只是這最後一件……我覺得就有些棘手了。”
對方好像是在電腦上輸入着什麼,不斷的傳來吧嗒吧嗒的鍵盤聲。
“李先生,您現在可以將所有人的案件和我敘述一邊。”
“我這邊做個記錄,然後會請我的團隊,有針對性的剖析這個案子。”
李明一沒有絲毫隱瞞,把三件事情從頭到尾,一五一十的說了一邊。
甚至連當時自己內心是怎麼想的,都給表述了出來。
這波操作,還引來了周子鈺的偷笑!
不過當李明一將今天的這個事情說完之後,對方竟然直接給出了答案!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的定義是。”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