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玩這人,原則上是不想跟資本界的人深入合作的。
但既然自己吃不完、又沒興趣,還想順帶把一家出力全人類受益的人工智能開源算法搞起來,那麼合作就是必然的了。
這種情況下,他肯定要優先選擇一個有夢想、有社會責任感,而對錢本身不感興趣的企業家,來合作了。
傑克豪斯就是這樣的企業家,所以兩人稍微深入瞭解一下之後,就聊得挺愉快。
顧玩就直接開價了。
“要跟我合作,我有三個條件。如果做不到,那我就放任大家各憑本事,誰覺得人工智能這個領域值得砸資源的,自己砸,能做多少做多少,我就置身事外了,我這人最大的缺點就是不貪。”顧玩說得很直白。
“說說你的條件吧。”傑克豪斯也沒因爲自己身家比顧玩至少多幾十倍,就以勢壓人。
顧玩:“首先,我需要20個億的資金,不是債權融資,也不是技術入股,我要的是技術轉讓費性質的給付。”
傑克豪斯:“可是,在人工智能領域,你目前並沒有可以‘轉讓’的技術。某些技術要麼是自動導航自動駕駛領域的應用技術,我們用不上。
要麼,就是那些不受法律保護的算法和思想型成果——那些東西,就算我付了錢,拿了你的‘轉讓’,其他任何第三方也是可以直接剽竊的,我去打官司,第三方也不怕我。”
顧玩擺擺手:“我知道,我沒有可以轉讓的東西,我只是這個意思,我不懂那麼多法言法語。”
一旁協助談判的麻依依連忙開口,接手了這個被低情商老公搞僵的問題:“豪斯先生,您不要擔心,我們顧董說的其實是‘科研委託費’。也就是說,你們後續有多少人工智能方面的後續研發任務,可以外包給我們。
我們也可以給你們提供人工智能工程師的人才委培計劃,也算在這筆費用裡面。法律雖然不保護思想和算法,但人才的分裂增殖速度是受教育和研究速度的制約的。我們估計,未來至少5年內,人工智能的合格開發人才,還是非常稀缺的。您完全有可能通過控制人才的源頭,來控制全球技術節奏。”
人雖然不能買賣,但可以簽訂高額的保密條款和天價的跳槽違約金,只要技能的分裂增殖沒有擴散到全球人工智能工程師人數上萬,那麼之前都是有可能控制的。
所以,人雖然不可以買賣,卻可以“交付”。
外包科研委託加獨家限期人才培養,換取大筆現金流,這個看起來就靠譜多了。
傑克豪斯稍微想了想:“這事兒,法律上沒有風險麼?你們簽了多高的‘轉會費’?能夠壓制住跳槽擴散麼?我怎麼覺得行不通?”
麻依依笑了:“豪斯先生肯定是硅谷呆久了,把大洋國的法律跟國內的情況搞混了吧。我國法律是允許簽訂超高額‘轉會費’和保密罰金條款的,上不封頂。而且,我們的所有手續,都是挪到國內了。”
地球上,谷歌當年之所以對人才分裂增殖的控制不是很徹底,關鍵是美國佬該死的法律。
在加州,爲了鼓勵科技競爭,防止壟斷,加州法律有規定凡是事實上導致限制技術進步擴散的競業禁止罰金條款無效。
谷歌公司就被這條法律搞過好多次,理由就是谷歌的很多超高額競業禁止罰金合同,限制了人才在硅谷的流動。
所以,在地球上的美國,哪怕你發現了一個“在我定義這個科技學科的時候,世界上所有懂這項技能的人,都是我的學生或者僱員,而且簽訂了足夠高額的競業罰金”的新領域,你也沒法通過把人圈養死來先吃上三五年獨食。
加州的這條額外法律,具體是這樣表述的:“如果一個人只會一種謀生的手藝,那就必須允許他使用這種手藝謀生”。這條法律在加州的司法實踐中,法益位階高於競業禁止的法益位階。
現實中,2012年發生過谷歌的機器視覺工程師,違反競業協議跳槽到非死不可搞人臉識別。後來這個工程師的律師幫他在法庭上證明了“他除了機器視覺之外,別的什麼專業技能都不會”,然後就逃過了谷歌的起訴。當然實際操作中,你肯定要請個牛逼點的律師,幫你證明這一點。具體法律詭辯細節很專業,就不多說了。
除此之外,加州法律不僅在勞動-法層面給科技大牛跳槽製造便利,它還特麼主動鼓勵要求科學家背叛。
比如2011年,加州政府親自出面,起訴了蘋果、谷歌、英特爾和Adobe四家公司,理由是這四家公司暗中形成默契、不互相挖技術人員,導致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得不到充分評估,影響了勞動者收入。
官司打了3年,到2014年穀歌們正式敗訴,四公司當然不服,以“給科技人員的待遇和期權已經足夠高”,提起了上訴,結果反而更慘——初審的時候,本來只是判谷歌四公司賠款3.24億美元,上訴後再敗,賠款達到4.15億美元
(賠款是以福利和基金的形式,發放/攤派給硅谷的相關領域全部技術人員的,因爲這個案子的案由被認爲是勞動侵權。加州政府出面找事的理由,是你們的互相不挖默契,導致了員工加薪不充分。所以罰來的錢政府是無權使用的,只能花在科技人員的勞動保障方面。)
憑良心說,顧玩一直覺得地球上美國佬的這條法律不好。
它的好處,是讓所有新點子和爆炸式科技出現後,都儘快瘋跑狂奔發展,而不是關起門來吃獨食慢慢研究。(這也是引誘初創好想法好技術的公司,去接受風投,以便跑快一點,否則他們能慢慢來靠自有資金髮展的話,金融資本就滲透不到附加值增長最快速的那個階段了。)
但也導致了硅谷文化那種“人類想要的是會飛的汽車,但硅谷只會給人140個字符”的惡果。因爲大家不能很毒地吃獨食,就不可能去搞毀滅世界型的究極超大創新,而是隻搞微創新。
這一點上,藍洞星上的東方國就很好,這裡的競業禁止罰金條款很嚴肅,至少可以給創造一個全新科學學科的人,以吃獨食的機會,所以大家願意搞超級大創新,給不是逼着科技給資本做狗。
所以,顧玩與傑克豪斯的合作,不但要做到地球上谷歌在2009~2014年間,在人工智能領域做過的事情。
他甚至要求比谷歌做得更好。
因爲東方國的制度比大洋國優越得多。
大洋國不是科技本位的法律,而是金融本位的法律,大洋國只是金融的一條狗。無論大洋國把自己所爲的皿煮滋油粉飾得多好,它也只是一個下踐的金融狗國。
從漢密爾頓建立開始,每個毛孔就都流出着保護金融既得利益的骯髒黑血。
“好吧,原則上我接受20億美元的報價。”傑克豪斯畢竟是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在權衡之後,覺得這個一次性給付還是比較合理的。
別看顧玩的生意,至今爲止砸下去的本錢不過四五千萬美金,可是產生的這些成果,按照科技風投的估值的話,光一個導航公司,價值好幾億美金肯定是有的,其他AMS這些業務不太值錢,但無人機業務至少值二三十億美金。
也就是說,顧玩接受風險投資的話,有人給他砸20億美元,按現在的規模和成績,最多在增資後的漢核科技獲得30%左右股權。
而人工智能在自動駕駛和自動控制領域以外的其他應用,未來五年能創造出來的價值,肯定比顧玩目前這家無人機公司更值錢,說不定能值錢好幾倍。
20億美元談妥,就剩後面兩個條件了。
顧玩繼續往下說:“第二點,我要求貴公司全力投入機器學習通用算法的研究,包括對算法效率的優化,並且將來把這部分通用算法進行開源調用。這部分因爲沒有經濟利益,所以我就不要股份了。
另外,爲了確保早期用戶在訓練機器學習能力時,有足夠的算力支持,我們雙方應該合資成立一家雲計算公司,提供全球最初的運算力外包。這家雲計算公司,我們希望以一定的比例技術入股。”
這一點傑克豪斯沒怎麼多想,原則上就同意了。
開源不開源,其實就是表個慷慨姿態,哪怕他想不開源,法律也不支持呀。
如果人才供給能夠控制住至少五年,那麼在算法效率方面猛砸錢摸索,至少能確保前五年都是他自己在受益。
五年後,讓跟進者和同行喝點湯,也就算了。
顧玩就提出了最後一條要求:“我和我夫人,希望在你們的總公司,總計佔股2%,其他早期人工智能技術骨幹,合計分享貴公司總股權的1%。這3%,將作爲貴公司後續因人工智能領域的領先而帶來一切增值的回報。”
傑克豪斯覺得顧玩胃口很大:“你反過來想要我們公司的股權?這可是幾百億近千億美金的上市公司!這事兒我說了不算,得開董事會,甚至股東大會,這可是相當於上市公司增資了。我們任何一個股東,都不可能拿出3%股權給你的,我自己都才8%。”
“數額可以商量,你也可以慢慢開會,反正至少未來三四年內,只有我可以保證深度學習在這個世界上是否擴散、是否獨家擴散。我相信你答應之後的受益,至少數倍於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