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縣城——
法庭上——
吳雪豔從京城裡請來的金牌律師,在法庭上慷鏘有力,每一句話,都直指洛笙歌的罪名。
洛笙歌在庭上,並沒有請什麼律師。
只不過……
請了好幾名父老鄉親作證。
“吳雪豔女士,我能不能代表自己,向你詢問幾個問題?”洛笙歌在對方律師將自己的話語都講完時,站起身來,詢問道。
吳雪豔很是自傲地冷哼了一聲,“你有什麼問題,就問吧!”
在法官大人的同意下,吳雪豔走到了證人作證的位置上。
“吳雪豔女士,你是北京人,以前有來過這個地方嗎?”
“沒有!”
“請問你上次爲什麼要來這裡?”
“我只是陪你丈夫回來,演一場戲!”
“演什麼戲?”
洛笙歌那話語一問出來時,吳雪豔頓然就停住了自己的回答。
在吳雪豔停止時,洛笙歌卻有些笑意了。
語氣十分的正經而嚴厲,“吳雪豔女士,這裡是莊嚴的法庭上,請你嚴肅而誠實地回答我的問題!”
吳雪豔的眸子閃過一絲狼狽,“當你丈夫的女朋友,然後跟你解除婚約!可誰知你這麼兇殘,將我打傷,還綁在樹幹在太陽底下暴曬!”
吳雪豔立即看向了法官,指着在那庭審外看着的民衆們,“法官大人,他們都是我的證人!”
吳雪豔其實還虧心自己沒有證人,會不會對此有影響。
可是,沒想到,洛笙歌竟然蠢到這種程度,將證人都給她準備好了。
真是天助她也。
洛笙歌立即站起身,看向了法官大人,“法官大人,我剛纔的話已經問完了,現在,對於她的證言,我有幾點補充的要講!”
“嗯!”
“法官大人,剛纔這位女士也說了,她是陪同我丈夫回來演戲,要拋棄我,解除與我的婚姻!作爲一個深愛自己丈夫的女人,在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那是完全失去理智的!”
“尚且,他們演的戲十分真實,我在失去理智的情況下,的確會做出一些衝動的事情來!但是,根據我國法醫鑑定驗傷程度的規定,吳雪豔女士的傷勢,根本就沒有達到輕傷的要求!”
“根據法條規定,斷了一根肋骨,是屬於輕傷範圍,而與此更輕的,我只是打了吳雪豔幾拳,根本就造成不了多大的傷害!我想請我們村子裡的證人上前作證!”
洛笙歌直接申請開口,而話語中的含義,卻十分明顯。
我是打了你沒錯。
但是,我打你的程度,連輕傷都不算。
“法官大人,我想再請問吳雪豔女士一句,我打她的事情,已經是兩個月之前了,爲什麼當時她並沒有提起訴訟,而是在傷勢完全好了以後的兩個月,才突然提起這件事情呢?我認爲,吳雪豔女士並非是要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是爲了一己私利,浪費我國司法資源!”
官司——
很快落幕。
洛笙歌的口才,就連是吳雪豔從首都裡請來的金牌大律師……都比不上。
敗訴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