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甜甜蜜蜜的,洛笙歌自從懷了肚子裡的孩子之後。
就成爲了墨家的一級保護動物,每天都不允許出門去工作了。
那日曬雨淋的生意,被暫停了下來。
洛笙歌也因爲這個事情,準備將這個生意給擼了下來。
手頭上也有些錢了,準備舉家搬到縣城去。
之前的時候都已經說好了,更何況,現在經濟剛發展起來,將縣城裡的房子給買下來的話,還能夠在以後賺一大筆錢。
得知洛笙歌說要去縣城的時候,墨苗苗可興奮着呢。
“嫂子嫂子,我們真的要搬到縣城去了嗎?可是,我們有錢嗎?”
興奮的同時,還在擔心這個問題。
搬到縣城去的話,是不是說明自己就能夠認識縣城裡的那些小夥了?
自己將來也是個縣城的人了!
後面的這個十分現實的問題,洛笙歌當然是想好了!
“當然,我已經存好了錢了,而且,到了縣城之後,我們又不是坐吃山空!我還準備了一些小生意,而且,做了一下投資!”
洛笙歌的話,使得陳紅霞十分的好奇。
之前跟墨柒說過了,所以,洛笙歌也沒有跟他們解釋,而是讓墨柒去講。
搬到縣城的事情,一步步的實現了。
洛笙歌還在縣城裡面開了一家飲食餐廳,十分的火爆。
在洛笙歌的安排下,墨苗苗在餐廳裡面充當服務員,收銀員是墨柒。
陳紅霞則是在家裡面帶孩子。
生意紅紅火火,而手頭上的錢,都被洛笙歌拿去買房子了。
一開始的時候,墨家的幾個人都不明白,洛笙歌爲什麼要將手頭上的那些錢都弄去買房子了呢?
只有四個人,最多五個人……有什麼必要買這麼多房子?
好幾年之後,房子的房價大漲,他們才知道,原來他們的兒媳婦(嫂子)是這麼有先見之明的人。
墨苗苗在改變了自己的臭脾氣之後,待人溫和,又有禮貌。
⊕ ttκд n⊕ ¢ o
很快,認識了一個在餐廳裡吃飯的公子哥兒。
那個少爺可是縣城首富的小兒子,來這裡吃飯是一個偶然,卻對墨苗苗一見鍾情。
追了墨苗苗好久,纔將墨苗苗給追到手。
洛笙歌他們也在看着這個男子的人品如何,才允許將墨苗苗嫁給他。
一家人的生活……的確是蒸蒸日上。
但是,洛家就沒有了這麼幸運了。
得知墨家發達了之後,就想上來蹭點兒喜氣,比如:在餐廳裡作威作福,胡吃胡喝。
本來對他們還不好下手的墨苗苗跟墨柒,只能夠忍着,畢竟這是自己媳婦(嫂子)的孃家人。
可洛笙歌沒有這麼多禁忌,打了他們一頓,將他們扔了出去。
來吵來鬧?
好啊!
直接報警!
看誰能夠更硬氣!
後來的後來……關係就斷了。
蔡正吉被洛笙歌送進了派出所之後,判了三四年的牢,洛笙歌不覺得解氣,送了一筆錢到派出所跟監獄那邊。
直接——無期徒刑!
好好在監獄裡待着吧!
可能是蔡正吉的命不好,在監獄裡的第三年,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