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被賣掉的女兒48
元春的兩個雙胞胎弟弟,恰巧這一年高中畢業,趕上了高考,兩人一人考去了海市,一人考去了京市,畢業後,兩人一起回了杭市上班。
元春這一世生了三個孩子,兩兒一女,母子四人的戶口都留在了葛家村。
改革開放後,元春把村裡分的田地,承包給村裡一戶兒子最多的人家種,她在村口買了一大塊荒地,蓋了一棟四百平米的二層小樓。
她還在樓房前,蓋了三間相通的門房,開了一家小商店。
其他兩間門房,被她擺了幾張桌子,買了幾副棋盤,一張桌球檯,兩幅麻將牌,供村裡人打打牌,下下棋,打打球。
後來,這裡也成爲了村裡最熱鬧的娛樂場所。
元春還唆使養父養母把山腳下那一大片空地都買下來,在老房子的旁邊蓋了一棟三百平米的二層樓給雙胞胎弟弟娶兒媳婦用。
錢老大和錢小二也都結婚了。
錢老大娶的是他領導家的小侄女,兩口子都是政府公職人員,住的是單位福利房,由於兩口子工作忙碌,生的兩個孩子都是送回葛家村讓錢婆子看顧。
錢小二娶的是個小護士,還是家中的獨生女,他岳父是部裡的大領導,都在部裡住着。
錢小二生的兩個兒子,一個姓錢,一個跟着他媳婦姓鍾,兩個孩子都是他岳母幫着帶大的,錢大舅媽也只有寒暑假,纔會過去看一眼兩個小孫子。
錢老大和錢小二雖然都不在家,但也不妨礙元春給他們在家鄉撈好處。
元春給他們寫信,花言巧語哄的他們寄來一大筆錢,把她家二層樓旁邊的荒地買下來,給他們一家蓋了一棟三百平米的二層樓,還圍上了一個大院子。
原本他們寄的錢不夠蓋樓房,錢家四位長輩就趁機給錢家三兄弟分了家,四位長輩給三兄弟一家兩千塊錢的分家錢。
之後的每年過年,錢老大和錢小二帶着妻兒回家後,也有了自己的房子住。
九十年代初,葛家村迎來了拆遷令。
整個村子都沸騰了,家家戶戶都分到了兩三棟或更多房子和一大筆錢,,元春和田招娣分到的房子和錢是村裡最多的。
這些年來,元春又在院子東西兩側加蓋了兩棟二層樓的偏房,後院也蓋了一排二層樓,使得整個院子形成了一個回字形,還多了一橫。
元春還有當初結婚蓋的老宅子,院子裡都被她蓋上了房子。
一大一小兩個大院子,佔地二畝地,二千多平方米的房子,她一家就分到了二十套房子和六百八十萬塊錢。
錢老大和錢小二的房子,還是當初的三百平米,後來元春無論怎麼慫恿,他們都沒再拿錢加蓋,拆遷時,他們只分到了五套房子和一百萬塊錢。
也是這時,他們才後悔,當初沒聽元春的,不過意外得來這麼一大筆錢,他們也滿足了。
錢家還有一處老宅,拆遷分到了四套房子和四十八萬塊錢。
四套房子被登記在了四個老人名下,一人一套。
錢婆子還拿出二十四萬,給兒子和兒媳婦。
幾個孫子分都比她都多,她也就沒再分給孫子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