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老頭說的那叫一個真誠,反正負者辦事的這個民警是從他的臉上看不出說謊的痕跡。
所以,民警在兩人之中,選擇了相信了這個看起來老實的老頭,而對明瑩起了懷疑之心。
明瑩見民警懷疑自己,心裡大喊不妙,她怎麼會做那種的事情。
她雖然在心裡痛恨這個老頭冤枉自己,很想當面質問老頭爲什麼要這樣冤枉她,他們兩個之間也沒有什麼的恩怨。
好在她還保持着幾分理智,她知道要是自己敢當着警察面前說着話。
她敢保證,下一秒警察也絕對會把她帶進警察局。
忍一時之氣,就可以避免暴風雨,她不會蠢到爲了出一時之氣,就不顧後果的亂開口。
反正沒有證據,也不敢奈她如何,她只要死不承認就行了。
“實話告訴你們吧,我和牀上這人早就分手了。我就再也沒有跟他來往了,你們說我把他弄傷了,這從何說起。”她指着躺在牀上的尤航,反正她是否定兩人之間的關係了。
她和尤航早就分手,對於這樣的渣男。明瑩是恨不得是離得遠遠的,怎麼還會和她扯上關係呢。
她這話不說還好,說了民警對她的懷疑反而是更加的懷疑。
民警想的是,兩人要是因爲分手鬧出煩惱。女的因爲憤怒,把男的砸傷了,然後自己出逃假裝什麼事情都發生,那也是可能。
總之,不論明瑩怎麼解釋,她還是被帶回派出所了。
明瑩也不知道,爲什麼她什麼都沒有做,只是在酒吧買醉。而再次醒來後,身外一片陌生也就算了,無辜**就要是她自作自受,她也就忍了。可是爲什麼尤航這個渣男受傷了,還算在她身上,憑什麼,說什麼這個黑鍋她都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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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盤問的時候,她無論如何都不承認傷害尤航的事情。
這可是把民警給難爲死了,明瑩不肯承認,他們也是沒有任何的辦法,只能把明瑩關押在看守所裡面。
可這樣關押下去也不是辦法,沒有絲毫的證據說明就是明瑩做的。他們這樣把人拘留起來,也是違法行爲。
他們只好再次進行調查,希望可以得到有力的證據,讓這件案子早結束。
還真的別說,他們再次詢問了那條街上附近的那天晚上的人,發現了證據。
根據目擊者的所述,就跟那個李伯伯說的就是一模一樣,並沒有任何的差別。
一個證人有可能是胡說達到,難道其他很多的人都是一樣的說法,還能是胡說八道嗎。那就是證據了,所以原本是打算放明瑩出去,又再次確認了。
證據確鑿,可不是明瑩一個人當方面的反駁就可以解決問題呢。
就在尤航昏迷期間,尤航的家人打算起訴明瑩,讓明瑩負責民事責任。
卻不料,在這個時候,原本一直昏迷的尤航突然醒過來了。
尤航聽身邊人說了這件事情,跟他們的決定是一樣的。打算藉此機會好好的敲詐明瑩一筆,可是他又害怕明瑩想起那晚的時候,就有些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