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小小的搏鬥,但是對於狼王這樣一個從來沒有用人形的身體,依靠修士的修爲和人爭鬥過的人來說,非常的辛苦。儘管戰鬥並沒有多激烈,而且狼王也能感受到,那個修士的修爲不怎麼樣,可是還是讓狼王感到有些疲憊。美美的睡了一夜之後感覺精神好多了。
暴雨已經在昨晚上停止,路上坑坑窪窪的地方滿是積水,狼王從窗外望去,空氣中流淌着一絲水汽和泥土的芳香。街上依舊是人來人往的,這個熟悉的場景狼王幾乎每天見到。上班族,在用自己的辛苦工作來維持自己的肚皮,維持一個家庭的生計。勞碌,就是大多數人生活的主題。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羣,他已經熟視無睹了。
忽然在人羣中狼王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靚麗烏黑的頭髮,上面一個蝴蝶結隨着她走路一顫一顫的,婀娜的背影顯出了青春的活力:
“是她……”
那個蝴蝶結讓狼王認出她來,她就是狼王變成人形之後,第一個自己見到的人,當然也是第一個見到後,讓狼王在心底中一直牽掛着的那個女孩。
狼王連忙從屋子裡衝出去,可是她已經淹沒在茫茫人海,他站在街心,心頭有一點失落。好像什麼重要的東西丟失了一樣。
一輛黑色的轎車嘎吱一下的在狼王身邊停下,是那種掛着奧迪標識的車,車裡探出一個肥嘟嘟的大腦袋,瞪着兩隻眼睛,虎視眈眈的吼道:
“你他媽的找……”
剛說一半,他就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嚨一樣,嘴巴張的大大的,因爲他看清了狼王的樣子,狼王也看清了他的樣子,只是好像看到熟人一樣的笑了笑,這傢伙好像見了鬼似得,瘋狂的打着方向盤,從狼王的身邊繞了過去,然後他的車好像是一匹發瘋的野馬,穿過了紅燈衝了過去。一瞬間就看不到影子了。
“這個世界真小,嗯,我也有不少的熟人了。”
狼王自言自語着,有了這個胖子的小插曲,讓他失落的心情多少好了一些,其實他想要找到那個戴着蝴蝶結的女孩也不是什麼難事,但是不知道爲什麼,狼王更希
望能有機會和她邂逅,好像只有邂逅之後的感覺纔是最美妙的。
就在狼王即將轉身返回自己的窩的時候,忽然在他的身後,發出了一聲大喊:
“站住別動,舉起手來!”
聲音清脆悅耳,好像是狼王從前生活在山林中的時候,聽到的百靈鳥的叫聲一般。他愣了一下,沒有按照她的話去做,而是慢慢的轉過了身體,進入狼王眼簾的是一個身着一身警服的女警察,一身警服穿在她的身上,透出了一股英姿颯爽的味道。兩個水汪汪的大眼睛裡放射出驚恐但又帶着一絲堅定的光芒,手裡舉着一把手槍,但是那把槍隨着她的手在微微的發抖。
“你是警察?”
純粹的廢話,不是警察人家能穿着警服招搖過市麼?不過那個女警察好像比狼王還要緊張的多。她艱難的嚥了一下口水,老老實實的回答:
“對,我是警察,你,你長的好像是一個通緝犯,麻煩你和我一起去公安局接受調查,請、請你配合……”
“呵呵,不用調查,我就是錄像裡的那個通緝的人。喂,你的槍怎麼這麼小啊,呵呵,給我拿來玩玩。”
還不等她答應,她手中的槍好像長了翅膀一樣,自己就飛到了狼王的手裡。搞得她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手,好像還在懷疑是不是自己把槍扔給狼王的。看着那微張的小嘴的吃驚的樣子,狼王感到很好玩,但是當把玩手中的槍的時候。忽然覺得太小了,像是小孩子玩的玩具,狼王對這樣的小傢伙不感興趣,他還是喜歡大大的那種會冒煙的“燒火棍”。那個女警察呆立在原地,槍不翼而飛她都忘記了逃跑或者呼救,請求增援,看來真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菜鳥。
對於自己不感興趣的東西,狼王看都懶得看,隨手將剛剛到手的槍扔還給了女警察,就這樣,在女警察還沒有反映過來發生了什麼事情的時候,她的槍已經兩次易手了。她傻乎乎的看着手裡的槍,還沒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甚至懷疑是自己的眼睛花了,產生了錯覺。
狼王舉步就走,不想再理會這個正在發呆的女警,當狼
王和她擦肩而過的時候,女警察好像才忽然清醒過來,清脆的聲音再一次響起,只是聽着好像沒有什麼底氣:
“站住,你沒有聽到我說話麼?”
“喂,小姐,我已經把你的槍還給你了,你幹嘛還要讓我站住啊?難道還有什麼事情麼?”
“你、你得和我走一趟!”
“和你走一趟?幹嘛?”
“你、你是嫌犯……”
最後那個女警好像受了委屈的小女孩一般,嘴巴憋了兩下,幾乎是帶着祈求的味道了:
“你就和我走一趟嘛……今天,今天是我第一天執勤……誰知道就遇到了你……”
女警說到最後,她的聲音已經帶着哭腔了,狼王無奈的搖搖頭,雖然他的見識不多,可是在想象中,警察可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的,即使是女警。
面對這樣的狀況是狼王所料未及的,看着她的眼淚在眼圈裡打轉,狼王只好點點頭,不得不承認,原來女人的淚水是世界上最厲害的武器。
“真的,太好了!”
女警收起了手中的槍,狼王真的沒想到曾經想過無數的警匪大戰的事情居然是這樣一個結局收場。看着她高興的一蹦三尺高的興奮勁兒,狼王不由得開始懷疑她到底是不是一個警察。貌似她將在幾分鐘前發生的手槍易手的事件根本沒有發生一樣:
“你真是太好了,哈哈……”
一個警察誇獎自己的嫌犯真好,狼王終於知道腦袋上掛着黑線是怎麼回事了。不過既然答應了人家事情,他自然還是會遵守諾言的,老老實實的跟着女警走到了公安局。不過看着他們一前一後的樣子,可是絲毫沒有警察與罪犯的感覺。場面有點滑稽,恐怕在路人的眼中,我們根本不是抓與被抓的關係。不過這個正是狼王所希望的,他可不想成爲一個衆人矚目的罪犯:
“唉,走一步看一步吧,這個女警正好給我當嚮導,呵呵,也許在公安局的其他人的手裡能有我喜歡的那種長長的會冒煙的‘燒火棍’……”
狼王只能在心裡這樣安慰自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