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躺在牀上,一動不動。
說是牀,其實就是兩塊大一點的木板拼裝到了一起,幾塊磚頭就是牀腿了。不過這些東西可有可無。因爲他本來就是一匹狼,牀對於他來說都奢侈了,作爲一隻狼來說向來住的地方都應該叫窩。牀不是屬於他的東西。但是現在,狼王已經有了人的形狀,自然要遵守人的法則,否則,他無法在這個世界上生存。老頭有個破收音機,原本也說是要送給他的,可是當狼王看到老頭的處境的時候,他放棄了老人的好意,也許那個收音機是他唯一一個可以面對着說話的東西了。
狼王住的這個地方,就是昨天和老人邂逅的地方,爲了避免他尷尬,老頭把自己的破衣服給了狼王兩件,雖然同樣是破的不成樣子,不過總比身上的牀單好看點。據老頭說,這件已經是他最好的衣服了,聽得狼王一陣的心酸。
狼王躺在牀上不是動不了,而是真的不想動。想想昨天老人說的,唉,心裡酸啊。人們對狼的評價是狠毒,其實不然,狼也是善良的動物。當人們提到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等帶着狼的形容詞的時候,狼王就會忍不住嗤之以鼻。用狼形容那些狠毒的人,這是對狼的侮辱。
老人來自農村,可是很要強。剛剛來到都市打拼的時候,依靠撿破爛爲生,硬是把兒子供上了大學,然而世事無常,兒子剛剛畢業的時候,就趕上了各地的企業改制,分流下崗等事情。抱着一個大學文憑的兒子沒有找到工作。幾經輾轉,兒子找到了一個賞識他的女孩,而且女孩的家境還不錯,而且幫助老人的兒子找到了工作。
本來是好事,也許老人可以享享福了,然而,老人沒有得到他應有的享受。兒子在結婚後,兒媳婦開始嫌棄老人的邋遢,嫌棄老人的出身。而兒子面對妻子對自己老父親的刁難,漠然視之。萬般無奈下,好強的老人選擇了離開。他自己租住了一個小房子容身,小房子的位置就是現在即將拆遷的這個地方。因爲害怕出事,所以政府規定,住在這裡的居民全部要離開。於是老人再次陷入了流浪,昨天是老人再次走到這裡,忍不住到這坐了一會,就被狼王遇到了。
外面下着淅淅瀝瀝的小雨,不知道老人現在在什麼地方,不知道會不會被雨打溼,年紀大了,會不會着涼感冒啊……
狼王忽然覺得心裡堵堵的,鼻子有點酸,說不清是什麼感覺,總之,好難受,好難受。憤然起身,透過早已沒有玻璃的空洞的窗子向外望去,在淅淅瀝
瀝的小雨中,車輛往來穿梭,行人打着傘或者穿着雨衣疾走。他自嘲的笑了笑:
“我是一隻狼,怎麼需要躲避在這樣的小屋子裡呢,風餐露宿對於我來說是家常便飯了……”
想着,他踱着步子走出了房門,來到雨中,清涼的雨水順着狼王的頭髮滴落下來,每一個走過他身邊的人都疑惑的向他這裡看看,貌似都有同樣的疑問在他們的眼睛和腦海中盤旋:
“這丫的不會腦子出了什麼毛病吧。”
對於其他人的竊竊私語,狼王並不放在心上,當雨水溼透了他厚重的衣服的時候,狼王邁着輕快的步子走到了大路上,一輛帶着四個圈子的圖案的小汽車從狼王的身邊飛馳而過,濺起的泥水弄的他一頭一臉,飛馳的車子差點將他撞倒。狼王被這輛疾馳而過的車子嚇了一跳,呆愣愣的站在那裡忘記了走路。那輛車子也嘎吱一下的停下,濺起的水花讓幾個附近走路的人都急速的閃開。車子裡探出一個光光的、肥嘟嘟的大腦袋,回頭狠狠的瞪了狼王一眼,罵道:
“媽的,小兔崽子,找死啊,找死也別找上老子的車!”
狼王立刻被他罵蒙了,傻乎乎的問:
“你,你是在說我?”
“廢話,不他媽說你說誰,靠,真他媽晦氣,居然是個傻子!”
那個光頭,狠狠的朝地上吐了口口水,腦袋縮回到了車裡,引擎發動,車的四個輪子開始慢慢的啓動。
“這叫什麼事啊,車子差點把我撞了,他反倒出來罵我!”
狼王心中的鬱悶已經無法用語言來形容了,難道人類都是這麼不講理?可是那個老人挺好的啊,雖然有點八卦,但至少還講理啊。
沒有多想什麼,狼王一個箭步衝過去,不理會旁邊飛馳而過的車輛,一下衝到了那輛有四個圈圈標誌的車前,也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力氣,一下抓住了車的尾巴,將整個車高高的擡起來,車輪在半空中飛轉,甩了他一身的泥水,可是他就是死死的抓住不放手。狼王不知道車的力氣有多大,反正對於他來說挺吃力的。那個光頭的胖子大概是從車上的反光鏡裡看到了,連車的引擎都沒有關,嗷的大喊一聲從他的車門處摔了出來,狼狽不堪的向前跑,一邊跑還一邊大聲的喊:
“救命啊,救命啊,殺人啦!”
狼王無法想象一個身體這樣臃腫的人居然能跑的那麼快,連鞋子都跑掉了,幾次歪歪扭扭的摔倒在地上,弄的衣服上
的泥水比狼王身上的還多,可是他好像渾然不知一樣的繼續瘋跑。狼王不知道是什麼把他嚇成那個樣子,茫然的站在雨中,放下了手裡的車尾巴,那輛車一聲悶響之後自己衝了出去,重重的撞到了路邊的一個護欄上。
從那個胖子跑出去開始,馬路上就傳來了無數的剎車聲和撞擊聲。夾雜着呼喊,和驚恐的尖叫,整個路面上亂成一團,而作爲肇事者的狼王,還不知道會產生這麼大的影響,依舊呆在馬路的中間的那幾條白色的道道上,看着熱鬧。心裡還在盤算:
“這些人怎麼了,還有那些尖叫是怎麼回事,路上至少丟棄着五六隻鞋子,有幾輛車也因爲撞擊變了型,這是怎麼回事?”
就在狼王茫然四顧的時候,警笛聲由遠及近,兩輛車頂上閃耀的好看的光芒的車停到了他的面前,從車上跳下了幾個穿着奇怪衣服的人,他們一下車,就做出了一種緊張的樣子,將身體隱藏到他們車子的後面,手裡還舉着槍,黑洞洞的槍口對着狼王的胸膛。
對於槍這種東西狼王熟悉,雖然從來沒用過,但是他曾經在過去幾次被這種東西打傷,當然這個時間也有點遠,在最近一段時間狼王也被槍打過,但是他都是毫髮無損,連癢癢都感覺不到。聽人說,這個應該叫做刀槍不入,所以他早已沒有了對槍的恐懼。
“你們幹嘛,爲什麼用槍指着我?”
狼王傻傻的問。對面的一個看樣子是個小頭頭的人舉着一個大喇叭,衝着茫然的站在雨中的狼王高聲喊:
“放下武器,舉起雙手!”
看着空空的兩手,狼王不禁被他逗笑了:
“我哪有什麼武器啊,呵呵,舉起手我知道是什麼意思,你們叫做投降是吧,可是我爲什麼要投降呢?”
那個頭頭也察覺到自己說的話可能有點不對,但是緊張之下他依舊重複了一遍:
“放下武器,舉起雙手!”
周圍的空氣驟然緊張了起來,可是對於狼王來說,這真的算不上什麼,當初在那些冷兵器時代,狼王曾經被千軍萬馬的圍剿,結果他都能輕鬆的逃之夭夭,雖然火器比冷兵器的威力要大很多,可是在狼王的眼裡真的算不上什麼,那些長長的衝鋒槍,頂多和能夠冒煙的燒火棍差不了多少。他忍不住調侃那些圍剿我的人:
“呵呵,你是不是隻會說這一句話?”
心裡卻是在思量:
“老子我是妖精,我怕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