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着我的小奧拓在一環路上見縫插針,趕到酒吧的時候,胖子已經等在大廳了。按照多年的習慣,兄弟之間見面是先擁抱一下,然後當胸一拳。但這次我見面我們都沒有這樣做,我發現胖子跟以前不太一樣,皮鞋擦得賊亮,穿西服,打領帶,頭上也型了,活脫脫就跟變了個人似的。我在記憶中去努力搜尋,如影隨形這麼多年裡,胖子從來都沒有打扮得這麼正是過,以前雖然也經常是一生名牌,但都是休閒裝,突然之間打扮成這麼樣子,讓我倒有點手足無措,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頓時打消了上去跟他擁抱的念頭。我就在酒吧的大廳裡傻站着,把胖子從頭看到腳,然後再從腳看到頭。那小子居然也沒有上來擁抱我的意思。
“哎呀,媽呀,胖子,你這打扮太突然了,受不了啊!”
“二哥,在外面都這樣,經常出席比較正式的場合,習慣了!”
“你讓我太意外了,我心臟不好啊!容易整出問題。看樣子你都成了企業家了,我還頂多算是個商人啊!你說這都喝一條河水長大的哥倆,這個差距這麼就這麼大啊!真是‘三天不學習,趕不上’啊!”
“二哥,別數落我啊!我可是從小抄你的作業長大的。”
一邊說着話,一邊把我往樓上包房領。
“胖子,你可得記着當初咱們可說好的啊!‘苟富貴,無相忘’,在外面掙大錢了可得把我帶上啊!”
跟着胖子到了一間小包,包房是胖子事先就定好的。
我以爲其他朋友已經有到的了,沒想到我是第一個。
胖子讓服務員取來了存在酒吧裡的紅酒,酒是昨天晚上存的,我想不清楚這小子怎麼就喝上紅酒了,從他倒酒到喝酒的姿勢看倒也一點都不彆扭,看着也還真像那麼一回事。胖子雖然比我們所有朋友都有錢,但頂多也就算是個土財主,而且從身材看更像一個暴發戶,我們從來也沒有把他跟西服領帶紅酒聯繫在一起,怎麼突然之間就這麼上檔次了,確實讓人意外。真讓人感嘆“士別三日當刮目相待”啊!
過了一份兒還沒有一個人過來,我就問胖子怎麼那些傢伙都還不過來,胖子告訴我想清靜一下,昨晚上在酒吧裡面跟幾個生意上的朋友呆了半夜,有點累,下午就找我一個人聊聊天,晚上請大家一起吃飯。聽胖子這麼一說我倒受寵若驚,感覺自己倒挺有面子的,那些年的作業沒有白給這小子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