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二十分鐘洗漱,再換上最乾淨的一身衣衫,整個人煥然一新的馬龍走下了閣樓,懷揣着《小王子》書稿快步穿過貧民窟坑窪密佈的狹窄街道的他,朝着位於貧民窟裡僅有的那個有軌蒸汽公交車站臺走去。
雖然總是不太準點,但乘坐有軌蒸汽公交車,依舊是去位於中心市區的那些出版社最便捷選擇。
灰濛濛的貧民窟街道兩邊,間隔不遠總會有三兩個缺胳膊斷腿、雖然坐在陽光下卻依舊精神萎靡的壯年男性,他們中間什麼種族都有……人類、矮人、精靈、獸人,以及數量更多的混血人。
他們曾爲軍人,滿懷熱血爲洛靈的自由而戰,被譽爲英雄。
現在戰爭結束了,卻只能獲得一筆微薄的撫卹金,然後淪落在貧民窟裡無人問津。
馬龍輕嘆了一口氣,低着頭沉默的向前走着,他現在幫不了這些熱血已冷透的傷殘老兵。
走過個街角,一輛體積龐大的蒸汽機車,突突冒着白煙用一個不太漂亮的飄逸嘎然側橫在了馬龍的面前。
“嗨,馬龍!看看誰來看你了?!還有你這是打算上哪兒去?”
一個膀大腰圓的牛頭人少年,摘下了架在塌鼻樑上的大墨鏡,用只有三根指頭的手和馬龍打起了招呼。
“艾斯特?”
馬龍擡頭看了一眼,記憶告訴他這個牛頭人少年名叫艾斯特,和原本的馬龍-李斯特算是從小玩到大的鐵哥們,不過去年搬出了貧民窟。
這種事情並不奇怪,畢竟就算是貧民窟,偶爾也會出現百萬富翁的。
艾斯特的老爸,就是這種運氣與能力都很逆天的傢伙,哪怕他的外表只是個本該傻大黑粗的牛頭人。
至於艾斯特,他其實已經許久沒有回過貧民窟了,但馬龍看得出來艾斯特並不是個闊綽之後,就會立即選擇性遺忘掉窮朋友的傢伙。
所以,在打過招呼後,馬龍微笑着又說了句:“好久不見了,嗯……車不錯。”
“哈哈哈,當然不錯了!”
得了馬龍的誇獎,牛頭人少年咧着大嘴哈哈大笑着,又伸手重重拍打了胯下的鋼鐵坐騎兩下,纔不無炫耀的繼續說道:“劍齒豹三型蒸汽機車!力量大的可以拖翻猛獁、速度快的勝過雲豹、質量棒的賽過牛頭人……幾十天前,它可還是重要軍需物資,我老爹託了關係又足足掏了二百蘭特,才從剩餘軍需物資倉庫裡搞出來的!”
“蘭特”這個詞,馬龍倒並不陌生,它是洛靈共和國的貨幣單位,雖然馬龍他現在的全部財產也僅僅只有……兩蘭特七便士又四普爾。
說話間,人高牛大的艾斯特已經跳下了蒸汽機車,他一把攬住了相比而言堪稱瘦弱馬龍。
“兄弟,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艾斯特那牛頭人特有的大嘴,幾乎零距離的湊到了馬龍的耳邊。
“我只是打算去趟班穆布克大街,辦件小事。”
馬龍苦笑着回答道,一邊回答一邊試圖掙脫艾斯特的牛抱,原因無它——艾斯特終究是個牛頭人,說話時太不夠斯文了,口水飛濺啊。
“班穆布克大街?這可真夠遠的!”艾斯特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而下一刻馬龍就已經被他拖上了停靠着劍齒豹三型蒸汽機車。
“兄弟,快點讚美我!哈,因爲我突然決定載你去班穆布克大街了!”
扭着頭說話時,牛頭人少年露出了一張沒心沒肺的、燦爛笑臉。
這一幕,讓馬龍心裡不由自主的一暖。
因爲繼承自馬龍-李斯特的記憶,讓馬龍他“回憶”起了一個穿着開襠褲的小小牛頭人。
“喂——,你叫馬龍麼?只要你答應和我做朋友,那以後我艾斯特-石蹄會永遠罩着你的!”
然後,是一張比眼前的沒心沒肺燦爛笑臉,稚嫩差不多一倍但卻幾乎一摸一樣的童真笑臉。
呵……
這個艾斯特,是還沒有忘記當初的這句誓言麼?
只可惜我馬龍,卻不是當初你從小玩到大的馬龍-艾斯特了。
“謝謝你,艾斯特。”
馬龍有些感嘆,他無法告訴牛頭人少年事實真像,能說的只有這聲謝謝。
“靠,這算什麼讚美啊?算了算了,你這傢伙從小就跟純血精靈一樣黏黏糊糊的!”
完全不知道馬龍在想什麼的艾斯特,一邊抱怨一邊熟練的發動了機車,在轟轟隆隆的蒸汽機咆哮聲中無比拉風的衝過了十字街口。
只是……
差不多一個半小時候後,髮型凌亂的馬龍站在距離班穆布克大街還有兩條半街的路邊,滿臉都是哭笑不得。
艾斯特口中那“質量棒的賽過牛頭人”的劍齒豹三型蒸汽機車,此刻正如同個大號鐵烏龜般佔據了三分之一個街道,任憑滿臉油污與蒸汽水珠的艾斯特如何折騰,都動也不動。
“該死的!難怪只要二百蘭特,這該死的機車最核心的充能魔晶石,絕對是淡水溪谷牌的劣質人造貨色!絕對!”
發覺自己無論怎麼努力,也無法將徹底趴窩的蒸汽機車再次啓動後,牛臉漲的通紅的艾斯特破口大罵了起來。
“別生氣了艾斯特,這附近似乎沒有蒸汽機車修理廠,我們還是先想辦法將這傢伙弄到距離最近的修理廠去吧。”
這輛蒸汽機車,和馬龍早晨看到了那艘浮空艇其實只有大小的區別,都是充能魔晶核心帶動蒸汽機產生驅動力的結構,這對於馬龍來說太過於高科技也太玄幻了些。
“八條街!兄弟,最近的魔晶蒸汽機車修理廠,距離這個該死的地方足足八條街啊!你覺得靠我們兩個,能夠將這東西拖八條街麼?”
艾斯特繼續大叫着,他很想猛踹這輛讓他丟臉了的趴窩蒸汽機車幾腳,但最終還是捨不得的。
“好吧……兄弟,你去班穆布克大街到底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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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鬱悶的收回粗壯的牛蹄,艾斯特將實現重新落在了馬龍身上。
“去投稿。”
馬龍實話實話。
說話時,馬龍將那一大疊裝訂好的《小王子》原稿,拿來出來當作證據晃了晃。
“哈?投稿?”艾斯特一雙本來就很圓的牛眼,頓時就徹底瞪成了圓溜溜的,他上下打量起了髮型凌亂的馬龍,然後扯起嗓子就來了這樣一句——
“這太不可思議了!也就是說,我艾斯特-石蹄的兄弟,即將就要成爲大作家了?!”
大約是因爲艾斯特的嗓門過於洪亮的緣故,一個原本只是打醬油路過的謝頂地精老頭,尖耳朵動了動停下了路過的腳步。
“小傢伙,我能看看你的稿子麼?”謝頂地精老頭走向馬龍,饒有興致的打量了馬龍一眼後,又繼續說道:“我是老加維-賴利,我猜……你應該聽說過這個名字。”
聽完謝頂地精老頭的話語,馬龍的表情明顯有那麼點驚訝,因爲他確實聽說過老加維-賴利這個名字。
因爲老加維-賴利,正是馬龍打算去投稿的,黃金賴利出版社的老闆啊!
而黃金賴利出版社,則是白沙城最大最著名的出版社。
“當然可以,賴利先生。”
所以,馬龍幾乎沒有猶豫,就將《小王子》的原稿遞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