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她通紅的臉蛋,驚慌的眼神,方君翊好像看出了什麼,但他微微一笑,並不點破,仍心平氣和的說話。
“不管什麼都好,只要他對你犯錯誤,違反了《收養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你拿到證據,就可以告他,剝奪他的監護權,這樣就可以獲得自由了!”
“自由?”一聽這詞,秦晴眼睛又亮了。
在她的人生詞典裡頭,排行前三的,就是:自由、夢想和曜!
“對!”方君翊點點頭,“你勇敢的回去,只要他敢動你,就馬上打電話給我,我讓他做不成你的監護人!”
“嗯嗯嗯!”秦晴頻頻點頭,彷彿看到前途一片光明。
不過,很快的,她又想到另一個問題。
“可是,我還是未成年人啊?我哥哥沒了監護權,那我歸誰監護啊?是不是回到姨婆哪裡?”她困惑的撓頭。
“不一定啊,如果你願意,我可以當你的監護人。你也可以暫時先做我妹妹,將來再做我老婆!”
方君翊快意的笑了。
百里雲沉肯定也是這麼盤算的吧?
可惜,要落空了,誰讓他對秦晴不好?
這世上,一心一意對秦晴好,完全順從她的夢想和性格的,就只有自己了!
所以,秦晴長大後,必須是方太太!
“呸呸!誰要做你的妻子!”秦晴羞惱的彎腰抓起一把青草,朝方君翊臉上丟過去,“再胡說八道,我們真沒朋友可做了!”
“好好好,我不說,不說總行了吧?”方君翊一邊笑,一邊舉手投降。
他纔不會投降呢!
他一定會再表白,一定會成爲她的戀人!
當然了,現在並不急,至少不能把她嚇跑……
“走,吃飯吧?”他放下投降的手,朝她伸過去。
“哼哼,我自己會走!”秦晴昂起頭,揹着手,傲嬌的從他身邊走過。
其實,秦晴心裡,並沒有她嘴巴上那麼輕鬆。
哥哥太霸道!哥哥不准她追求夢想!所以她不要他當監護人!她要奪回自由!
可是,她還想要他當哥哥……
如果拿掉他的監護權,會不會從此,就變成陌生人,甚至再見不到了呢……
好可愛,臉還是那麼紅!
方君翊讀不出她心裡的話,只看到可愛的外表。
他笑着追了上去,逗她說話,“我們吃什麼呀?就聽你的,麥當勞好嗎?”
“不好!膩了!”
“那,葡萄牙菜?我媽媽的朋友剛開了一家餐廳在附近,要不要去試試?”
“什麼?又是闊太太?我纔不要!”
“哈哈,那你說,吃什麼呀?”
方君翊心情好極了,就算跟秦晴說說笑笑,也是滿心口的新鮮感、幸福感。
更何況,他對下一次表白,充滿了信心!
兩人鑽出樹叢,走向校門,突然,秦晴又停下,用力閉眼、甩頭。
她不會是太害怕,纔出現了幻覺吧?
那個站在校門口,正午刺眼陽光下的男人,怎麼這麼像哥哥啊?
“是你哥哥!他怎麼知道這裡?”方君翊證實了秦晴不是幻覺,“你把’秘密基地’也告訴他了?”
“沒,沒啊……”
在秦晴驚恐的目光中,百里雲沉大踏步的走來。
秦晴抓住方君翊的衣角,想躲到他身後,百里雲沉的臉已走出強光,可以看清楚了。
咦?
他臉上這表情,可以叫做“微笑”嗎?
秦晴揉了揉眼睛,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她的哥哥大人的脣邊,正掛着一抹一星期都難得看見一次的笑容!
那麼俊美,那麼灑脫,那麼溫柔到了骨子裡!
不對啊!
他不是應該冷若冰霜,或是暴跳如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