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心裡話,不管怎麼樣,張末還是有些感激明志剛纔的出手相救,不然在這個異地他鄉,他沒有認識的人,雖然區區五個金幣,肯定會鬧出天大的事來。所以對明志的冷嘲熱諷,也就不放在心上,這或許也是一種成長,也是一種進步。不過這是他以前的認爲,現在的他對明志除了恨還是恨,不管明志講什麼,他都會認爲是一種嘲笑。
“我所說的還給你,不是指的五個金幣!”張末邊說邊從內衣口袋裡,小心翼翼的拿出了兩張面值50圓的人民幣遞到明志面前:“你看這是什麼?”
明志還沒轉頭去看,鼻子裡已經聞到了人民幣那獨有的氣味,這氣味無異於那淡淡的鄉愁,勾勒起許多的往事:“這是……你怎麼會有的?”可以看出,明志的表情有些激動。
張末道:“飛機失事的時候,我口袋剛好留着兩張人民幣,以後我就當成珍寶,貼身帶在身上,將心比心,我知道來到這個世界是陌生和寂寞的,所以任何一件有關家鄉的東西,都是非常寶貴的東西,我須要它,你也須要。”
確實,張末和明志同爲中國人,流着同樣的血液,有着同樣的思想,張末剛纔所講的,正是明志所想的,如果兩人之間不存在什麼門派之別的話,一定會是很好的朋友。
明志抖顫的雙手,小心翼翼的從張末手中接過兩張人民幣,摸在手上的感覺,熟悉而自然,一下子激動不已,若不是強烈忍住,恐怕一定會熱淚盈眶。
“你捨得割愛嗎?”明志問着張末:“你現在不須要他了嗎?”
“捨不得!”張末想也沒想,堅定的說着:“我非常須要,但是我更不想欠你的人情,雖然區區五個金幣,永遠無法跟兩張人民幣相提並論,但是我只能這麼做。”
明志點了點頭,高興的道:“說的好,這纔不愧爲中華男兒,做人不能忘本,我們之間的帳就一筆勾銷,你不必還我什麼,我也沒有欠你的。”說着,小心翼翼的把兩張人民幣和《歸海兵法》以及《歸海日記》收藏在一起,以示對它的尊重。
張末道:“不知你來自什麼時代,有一首歌聽沒聽過:‘洋裝雖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國心,就算身在他鄉也改變不了,我的中國心。’”
明志聽了,身心更加爲之動容:“這首詩是誰寫的,爲何我從來都不知道?”
張末搖頭道:“這不是一首詩,而是一首歌。”
對於來自民國初年的明志,“歌”這種東西,當時並沒有興起,而張末來自二十一世紀,這首黃沾先生的經典愛國歌曲,曾經感動了數億的中國人民,張末也是其中之一,不過直到到了這個世界,張末才充分體會到歌詞的真正含義,何爲:“洋裝雖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國心。”何爲“就算身在他鄉也改變不了,我的中國心。”每一字每一句,都是那麼的富有含義。
明志詐一聽這首歌詞,也是深深的爲其所動,馬上要求張末全部背誦給自己聽,然後明志就將這首歌誦背了下來,讓他深深的留在腦袋裡,不管是十年,百年,永遠都不能忘了“雖然身在他鄉,但我們還是中國人,心依然是中國心。”
明志和張末雖然都被門戶之別困擾着,可是他們都身爲中國人,一講到中國人尊嚴的問題,馬上達成了一致,更加覺得相見恨晚,而先前無謂的鬥爭,更加可恥可笑。
“酒保,快點,屋頂上的客人又催了,還不快送酒上去。”掌櫃的在櫃檯上邊算着帳,邊高聲提醒正忙的不可開交的酒保。
酒保答應一聲,心裡已經叫苦不跌:“他媽的,好端端的椅子不坐,跑到屋頂上喝酒聊天,這兩個黑頭髮黃皮膚的怪人真讓人摸不透。”
“唉,酒保,我們要的酒準備好了沒有,麻煩快點。”張末使出梯雲縱,使身體飛騰在酒店窗子外面。
酒保連忙應和:“客官慢等,馬上就到。”然後抱着一罈子二十斤的酒和兩個大碗,急匆匆的跑到窗邊,將酒遞了過去。
張末左手一抄,將一罈子酒和兩個大碗抱在了手中,然後右腳在左腳尖一踏,整個人直直的飛上屋頂。酒保全身一怔,心裡念着:“這都是什麼人吶?”然後趕忙用毛巾擦了擦早已經冒出額頭的汗水。
明志看着張末抱酒上來,客氣的道:“張兄,真是麻煩你了。”
張末哈哈笑着:“大哥真是客氣,這點事情,由小弟去辦就行。別忘了,我們還要長飲數百杯,不醉無歸。”
明志應和着大笑:“好,爽快,來來來,我們乾一杯。”兩人分別將大碗酒倒滿,然後一干而將。
此時鐘樓正響起下午3點的鐘聲,兩人在屋頂上足足聊了一個多小時,這一個小時裡,兩人幾乎無話不談,有如知己,所有的仇恨隔膜,都拋到了九霄雲外。
張末略帶尷尬的笑着:“真是萬萬也想不到,我們的話題會講到一塊去,想到剛纔的生死相鬥,真是覺得不該。”
明志拍拍他的肩膀:“我們都是中國人,原本就是一家人,還分什麼彼此,如今流落異地,還能相聚,並且聊的這麼投機,何必還計較什麼門戶之爭,在這裡我們要互相幫助纔對。”
張末道:“大哥說的沒錯,也虧大哥開導之恩,若不是大哥的救命之恩,恐怕我現在早已經跳樓死了,如今想起來,若是就那麼窩囊的死了,怎麼去見武當派的歷代先師。”
明志道:“也怪我,當初一心想着茅山派能贏了武當派,所以對你特別的刻薄,若不是你拿出那兩張人民幣來,根本無法使我想到,原來我們還是血脈相連的黃種人。”
張末道:“若真說起來,小弟也有許多不對,當我一聽到大哥是茅山派的人,就沒給大哥好臉色看過,活該我出醜,不過經過這件事情,使我一下子成長了許多,爲人不能太心浮氣躁,應該像大哥一樣,要冷靜的對待每一件事情。”
兩人就像久違了的朋友,幾乎無話不談,每談到一個話題,都能默契的談到一塊,當真是朋友中的朋友,知己中的知己。
明志道:“我們既然一見如故,又說得上是不打不相識,如果張兄不介意,我們就此結拜爲兄弟如何?”
張末喜出望外,說道:“真巧,大哥的想法和小弟都想到一塊去了,小弟我剛纔正想提了,沒想到大哥先開口了,能和大哥結拜,小弟萬分榮幸。”
明志哈哈大笑:“既然如此,那就事不宜遲,江湖兒女不掬小節,這裡沒有紋香,我們就以天地爲證,每人喝下三碗酒,以後就是金蘭兄弟,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張末應和道:“好的,凡事都聽大哥吩咐,小弟一定聽從。”
兩人連續喝下三大碗酒,接着將碗和酒罈打碎。
明志道:“我方年二十有三,你呢?”
張末道:“小弟虛歲二十。”
明志道:“那以後我就是大哥,你就二弟,有生之年不違此誓,天地爲證。”
兩人相協向着天空磕了三個響頭,然後互相挽着手站了起來,同時哈哈大笑:“好兄弟,好大哥。”
明志將兩張50圓人民幣還了一張給張末,道:“家鄉唯一的一樣信物,你們各持一件,此後見此物如見本人。”
張末不客氣的接過:“大哥又未補先知,我剛纔還真想開口問大哥要呢。”
明志道:“不僅如此,大哥還有一樣東西要送給你。”
張末不解,“哦”了一聲。
明志道:“你自己走到屋檐邊,看有什麼東西就拿過來。”
張末好奇的走到屋檐邊,朝下一看,頓時喜出望外,只見自己祖傳的寶劍搖搖晃晃的插在屋檐的橫木上。
張末伸手拔了出來,發出一聲清脆的響動,寶劍似乎有靈性,感受到主人的體溫,反射着太陽的光芒,閃閃發光。
張末握着寶劍,激動的差點掉下淚來,跑到明志面前道:“大哥,爲什麼,爲什麼會……我剛纔去催酒的時候,還故意到地面找尋過這把寶劍,我還以爲早就被人撿走不知所蹤,怎麼會插在那裡?”
明志笑道:“或許是寶劍認得主人,特地回來找你。”
張末聽得出來,明志剛纔明顯是說笑,隨即想通:“原來大哥所做的一切,都是爲了開導二弟,二弟還誤會大哥,真是該死。”
明志挽過張末的手,道:“以前的事情不必再提,現在我們已經是兄弟,以後你的事也就是我的事,大哥不會讓人欺負你,也不會讓你受到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