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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後。
倫敦郊區,格林威治。梅林酒吧。
梅林酒吧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
這家酒吧不單賣酒,還賣各式各樣的香菸。
附近的普通工人、居民,傍午傍晚休息時候,進來花幾個小錢,可以買到一杯啤酒喝。倘肯多花1.5英鎊,便可以買到三明治,墊墊肚子。如果出到兩英鎊,那便能買到金槍魚三明治。
梅林酒吧內,最有意思的人,莫過於約翰.康斯坦丁了。
康斯坦丁是坐着喝酒而穿風衣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下巴亂蓬蓬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風衣和襯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妖魔鬼怪、魑魅魍魎,叫人半懂不懂的。因爲他名字是約翰,別人有時候稱呼他爲落魄的約翰。
今天,約翰.康斯坦丁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約翰,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酒保說:“一杯白蘭地,還要一包絲卡。”(絲卡——Silk Cut牌香菸。)
接着康斯坦丁便排出九枚五十便士的硬幣。
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
康斯坦丁睜大眼睛說:“你們怎麼這樣憑空污人清白……”
“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教堂的十字架,追着打。”
康斯坦丁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偷十字架不能算偷……偷十字架...!驅魔人的事,能算偷麼?”
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原罪”,什麼“惡魔的召喚”之類,引得衆人都鬨笑起來。酒吧內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康斯坦丁喝過半杯酒,漲紅的臉色漸漸復了原,旁人便又問道:“落魄的約翰,你當真會驅魔麼?”
康斯坦丁看着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
他們便接着說道:“我怎麼覺得你總是在裝神弄鬼呢?”
康斯坦丁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嘴裡說些話,這回可全是謝特、法克之類,一點都不文雅了。在這時候,衆人也都鬨笑起來,又充滿了歡快與愉悅的空氣。
重溫《孔乙己》,現在才感覺到,我的天,周先生的文筆實在太精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