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紐約,找了個無人的巷子,林恩從天而降,而後踱步走向農舍。
只是剛到門口,林恩便看到一個三四十歲左右的光頭胖子,正在自己農舍門口徘徊。
胖子是真的胖!
一米七多的身高,重量至少兩三百磅,手裡還拿着一根鐵質的柺杖,圓滾滾的身材,走起路來慢騰騰的,柺杖不時的點在地上,發出聲聲沉重的聲音。
站在那裡不動時,就像是一堵牆。
他臉上帶着憨厚的笑容,一身得體的深藍色西裝,整個人看起來很平凡。
但此刻的林恩卻是有點詫異,他已經認出了這個胖子是誰。
就是大名鼎鼎的金並,威爾遜菲斯克!
他曾經在大都會幫助超人的時候,有見過金並的資料。
金並來到了布朗克斯區?孤身一人在自己家門前徘徊,這是想幹嘛?
Wωω ¸т tκa n ¸CΟ 林恩不動聲色的走到門口開門,這時金並卻三步並作兩步的走到林恩面前,兩三百磅的體重速度竟然還不慢。
“嘿!小兄弟,這是你家?”
金並的聲音並不大,有點溫和,帶着笑容打量着林恩,那目光更像是打量自己的後輩。
“嗯!”林恩點了點頭,有點拿捏不準金並的想法。
他沒想到,此刻的金並竟然那麼普通,就像鄰居家的肥佬。
“你是詹姆斯偉利斯的孩子?”看着林恩點頭,金並問道,瞳孔之中有些詫異,沒想到當年兒時的同伴,如今都已經有了這麼大的孩子。
林恩聞言陡然一愣,隨即想到這個詹姆斯偉利斯是誰了,可以說是金並未來最親近的人,最喜歡的左右手。
林恩卻沒想到,今天竟然遇到金並私下裡來找詹姆斯偉利斯,而且他隱約的記得,當初賣給他這棟農舍的主人,名字好像是帶着偉利斯這個姓氏。
當初他並沒有在意,甚至根本沒往這方面想,沒想到今天竟然跟金並扯上了關係。
想到這裡,林恩連忙否定道:“不!我沒有那麼大的兒子!”
金並:“……”
有點懵的金並,突然覺得自己是不是問錯問題了,還是耳朵出現了問題,但他也聽出來了,林恩跟詹姆斯偉利斯沒有什麼關係。
默默的點了點頭,而後頗爲懷戀的看了看眼前的這棟農舍,平淡的說道:“這棟房子我買了,可以出雙倍價錢!”
林恩自然不情願,這裡如今已經成爲自己的基地了,花費了不少心血,隔壁的房子也是他買的,住的是金剛狼和鳳凰女,他不可能把這裡賣掉。
“抱歉!曾經有人出百倍,我都沒賣!”林恩搖了搖頭說道,轉身就想走進院子。
金並聞言當時就愣住了,側目看了眼前的農舍一眼,足足盯了十幾秒,好似在考慮這棟農舍爲什麼那麼值錢?
像是想到了什麼,金並微微一笑,他自然聽出了林恩話裡的意思,看到林恩要走,直接再次開口了。
“這裡有着我最美好的記憶!也是我長大的地方,我已經二十年沒有回來了,這裡對我很重要,希望你能轉讓給我?”
金並的話很平淡,表情也很淡然,還帶着笑容,彷彿是在說一件很尋常的事情,但林恩卻感受到,那平淡之後的決心。
林恩前行的身體頓了頓,有些好笑的盯着金並說道:“你確定要買?”
這是第一次有人在他面前耍橫呀,可真不多見。
“當然!”金並的眸子並不小,平靜的盯着林恩,臉上甚至帶着憨厚的笑容,像是一個死肥宅,但那簡簡單單的一個單詞,可卻讓人感受到他的決心。
“所以年輕人,我建議你最好慎重的考慮一下,不要因爲不懂事,而惹下讓自己後悔的事情!”
金並說的很平靜,很溫和,就像是一個和藹的長輩,正教育後輩,詭異的是語氣之中還帶着關愛,就好像他說的一切都是真的,都是爲了你好,不聽話,就會出事。
好像很簡單的表達了,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的意思。
這種感覺讓林恩毛骨悚然,看着金並那憨厚的笑容,林恩只覺得這個人很可怕,他覺得,就算是尼克弗瑞在他手裡,都很有可能撲街。
尤其是那人畜無害的笑容,配合着那圓潤的臉,讓人一看就覺得這人很憨厚老實以及可靠!
這讓林恩的心裡有些發毛,很想直接把這死肥宅給扔到太空之中。
這個地方對於金並來說的確很有意義,林恩好像記得哪部電影裡,看到過金並親口說他是在布朗克斯區長大的。
當年殺死了自己父親這個黑幫小頭目,沒了庇護,輾轉流離,最後和他的媽媽一起,在這裡渡過了最平靜、最開心的一段時間,那段時間裡也是金並快速成長的一段時間。
隨後他像他父親一樣踏入了黑幫,短短時間就扶搖直上。
不過這一切都和他林恩無關。
聽到金並的威脅,林恩突然也笑了,唏噓的開口說道:“你知道麼?百年之前,我曾帶領着我的子民,就是從這裡走出去的,水裡來火裡去的,打下偌大一片江山,如今只剩下這麼一點了,這裡對我很重要!”
金並突然懵了,看着小屁孩一樣的林恩,無奈的搖頭笑道:“那你今年多大了?一百多歲?”
“怎麼?不信?”林恩瞪了金並一眼說道:“不信你叫我一聲爺爺,看我敢不敢答應!”
金並的臉直接就黑了,這是什麼邏輯?
想了想,金並長長一嘆,帶着一種恨鐵不成鋼的樣子,注視着林恩:“你知道什麼叫禍從口出麼?”
林恩聞言一愣,沉吟三秒,試探的問道:“上吐下瀉?”
金並:“……”
尼瑪?這個難道是智障少年?
金並愣了幾秒,隨即回過神來,帶着複雜的臉色看着林恩,頗有一種棋逢對手的感覺,平靜的說道:“我知道你能聽懂,年輕人要懂得什麼叫適可而止!”
想了想,林恩點了點頭,說道:“這句話我同樣送給你,我知道你是威爾遜菲斯克,適可而止,對你同樣適合!”
林恩平淡的叫出了金並的名字,卻如同炸雷一般響在金並耳中,下一刻,原本平凡的金並,氣息陡然一變,整個人散發出一股強大威勢。
彷彿是一座肉山,下一刻就會崩塌,把人壓成肉餅。
“你是誰?”金並身上的氣勢一閃而過,整個人恢復了平靜,十分冷靜的說道:“跟蹤我?我不記得有你這麼一個仇人!”
“不要自我感覺太良好!你憑什麼覺得我這麼一個大帥哥,會跟蹤你這個死胖子?”
林恩有些無語,這些大佬估計每個人都有被迫害妄想症。
金並的神色,微微一滯,瞳孔閃爍一絲冷意,自從他親手把一個叫他死胖子的混蛋,打斷四肢,掛在鐵籠子裡,養成一個二百磅的胖子,又親手一刀一刀的把他割成一百磅,活活疼死之後,何時還有人敢當着他的面喊他死胖子?
但是現在,一個十五六歲的孩子,竟然面不改色的喊他死胖子!
面無表情的金並,突然笑了起來,溫和的說道:“很好,你很有膽量!”
沒有狠話,反而還在笑,若不是林恩聽到金並的心臟,瞬間快速跳動了幾下,根本都看不出他在生氣。
“我一直都這麼有膽量,你要打我麼?”林恩好奇的詢問着。
“呵呵呵!”金並突兀的笑了起來,臉上也並沒有多少表情,讓人看不透他的想法,淡淡的說道:“我還不會跟一個孩子計較!”
“是麼?”林恩聳了聳肩,鬆了一口氣說道:“那可真是太好了,不然我只能把你打死了!”
說完,林恩直接轉身走進農舍直接把門給關上了,留下原地一臉愣神的金並。
“我聽到了什麼?”
金並再次懵了,他威爾遜菲斯克今天竟然聽到了,一個孩子要打死他!
“呵呵呵!”金並突然又笑了,笑容顯得很憨厚,說出的話卻帶着一股莫名的意味:“有意思!”
而後金並直接打了一個電話,嘀咕了幾句,又默默的看了幾眼農舍,這才離開。
他不知道,他嘀咕的話,已經一絲不差的傳到林恩耳中。
“調查我?”林恩搖了搖頭,不惹他還好,真惹到他,直接打死!
他,林恩,可以很霸氣,還不會側漏!
……
唔,成績不理想啊,比起同期的書差很多,看來寫的不怎麼樣……別人都上萬粉絲了……這本,真的差,是節奏太慢了還是寫的沒啥爽感?陷入自我懷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