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奇看着她癡呆的樣子,心裡很是滿意。
沒有這些下屬的驚訝歡喜,哪裡襯托得出自己的厲害呢?
“珠珠,把箱子給蓋上吧,以後你有的是時間來看。”蕭奇淡淡的道,“不過這事兒也就別說出去了,俄羅斯那邊並不想讓人知道。”
“爲什麼呢?這不是可以塑造他們有恩必報的形象嗎?”霍珠珠發愣了一會兒,才這樣問道。
“笨蛋,現在是豎立形象的時候嗎?”蕭奇搖頭道:“現在普老總肯定希望創造出一種悲情英雄的形象,然後支持着俄羅斯繼續前進啊!這些禮物,既是表達感謝,又是讓我們以後繼續配合他們的報酬,哪裡有你想的那麼簡單?”
霍珠珠點了點頭,這事兒太複雜,不適合她去想。
不過面前的男人能獲得如此大的榮耀和實惠好處,真不愧是她傾心的男人。
“話說回來,今天晚上我要出席一個蓉城市政府舉行的年末商界聚會,你待會兒去梳妝打扮一下,陪我出席吧。”蕭奇很隨意的說道。
“嗯!?”
漂亮精緻的麗人以爲自己聽錯了,指着自己,很可愛的道:“我?”
“怎麼,你不願意?”蕭奇瞪着她道,大有這丫頭不答應,立刻就打屁.股伺候的架勢。
霍珠珠連忙的搖手:“不,不是,我只是……爲什麼,爲什麼是我?”
蕭奇揉了揉眉心,沒好氣的道:“你是要我牽着大肚婆去參加宴會嗎?萬一我的大小寶貝兒有失,你來賠我啊?或者是。你不願意去,那我就叫嘉嘉去囉?或者是我乾脆挑選青青姐一起?”
“不,不,我去!我去!”霍珠珠趕緊的答應了下來。
等到她氣喘勻稱了,又有些哀怨。這個小老闆,邀請人家去參加晚會,卻是用這種口氣,有點像是沒人挑了才選我的一樣。
不過霍珠珠心裡卻是很高興的,蕭奇選的不是別的女人,而是自己。這就證明自己在他心目中地位不錯嘛。
“好了,你回去吧,待會兒5點的時候,我再來接你。”蕭奇笑着道,“珠珠。你可要打扮得漂亮一點,最好是讓人垂涎三尺的那種哦!”
“知道了~~”
霍珠珠點了點頭,心思已經轉向了自己該怎麼打扮上去。
女人嘛,對於梳妝打扮都是很有興趣的,特別是在長得漂亮的基礎上,那就更講究了。
不提上班的勞碌,五點鐘的時候,當蕭奇的勞斯萊斯車隊出現在玉露園的第三期的一棟別墅前。打扮得盛裝嬌媚的霍珠珠,就這麼從裡面走了出來。
“哇噢……”
只是簡單的穿了西服的蕭奇,看着霍珠珠時。眼睛不由一亮。
霍珠珠的膚色很好,所以她穿的是一身淡粉色的亮裝無袖裹胸長裙。
淡粉色長裙質地偏向於綢緞,漂亮的鎖骨下方,胸前是蓮葉狀的裝飾,順着纖細的腰身往下,又勾勒出放大的桃形臀兒形狀。裙襬並沒有垂落地上,而是在膝蓋處就往兩邊散開。露出兩條雪白修長的粉腿。
蕭奇的讚歎,不僅僅是因爲霍珠珠打扮得漂亮。還因爲她刻意的揚長避短,把自己酥胸不夠大,臀兒不夠肥美的缺點給遮掩了,而且重點露出了她漂亮的容顏、鎖骨,以及修長的一雙腿兒。
霍珠珠本來有些羞答答的,看到蕭奇明顯很驚豔的樣子,自然是心裡歡喜得緊。
“咳咳,小老闆,我還行吧?”走到蕭奇跟前的霍珠珠,俏聲問道。
“漂亮得很!”蕭奇回過神來,比劃了一下大拇指,“走吧,那邊宴會要開始了!”
“嗯~~”
霍珠珠和蕭奇一起坐上了勞斯萊斯。
車隊從三環路一直開到了位於老巴路旁邊的香格里拉大酒店,這裡就是蓉城市政府召開年末商界聚會的場所。
此時外面已經停有很多豪車,但最氣魄的當然就是蕭奇的勞斯萊斯車隊。
幸好這次是政府聚會,不是明星聚會,對新聞的管制能力還是很強的,在周圍的工作人員早就把一些記者隔開,讓蕭奇牽着霍珠珠走了進去。
踏着紅色地毯走進了宴會廳,明亮的大廳裡面有着清揚的音樂,幾十個西裝筆挺的男人,還有不少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華國人外國人都有,都圍成一團一團的,歡聲笑語不時的傳來……至於是不是真心的歡樂,那就另當別論了。
看到蕭奇和霍珠珠進來,大家眼前都是一亮。
他們之中,只有少部分的人見過蕭奇,但大部分的人都見過霍珠珠,畢竟之前作爲仙女地產的總監,霍珠珠有一段時間是經常出現在電視上的。
能這麼光明正大的挽着這個大美人兒出現的,除了蕭奇之外,還能有誰?
傳說中,霍珠珠可是蕭奇的禁臠,前段時間才因爲霍珠珠,直接把金陵市的一個官員送進監獄裡面去,由此可見蕭奇對她的寵愛。
無論是在世界的範圍內,還是在華國的範圍內,這兩年的蕭奇,都絕對是無可爭議的超級商界明星。
只要是做生意的人,都無不是想着和仙女公司攀上交情,找到什麼訂單來做。
可平日裡他們都見不到蕭奇,現在看着有了機會,許多人的眼睛都是紅的。
然而,他們都還沒有動作,就看到有一個穿着西服的漂亮美女,走到蕭奇身邊說了幾句,蕭奇便放開了霍珠珠的手,跟着她走了。
這個美女大家都認識,她就是蓉城市秘書二處的副處長張晶晶,她把蕭奇劫走,肯定是蕭市長那邊有事情和蕭奇說,倒是讓一羣想衝上去和蕭奇打招呼,混個臉熟的人嘆惋不已。
不過他們瞬間又有了新的目標,那就是蕭奇的小情兒、現任仙女公司財務部總監的霍珠珠。
才一分鐘不到的功夫,霍珠珠的身邊就圍了七八個中年大叔,讓一心想要走入女人圈子,和貴婦們學學氣度修養的她暗中惱怒不已,但表面上還得露出笑臉。
蕭奇和張晶晶走了十多米就轉入了一條通道,閒着沒事兒做,蕭奇就問張晶晶道:“晶晶,最近你男朋友咋樣?應該是恢復自信,重新抖擻了吧?”
“當然呢~”張晶晶回頭嫣然一笑,“不過當了你的屬下過後,博文就要拘謹許多,我說讓他請你吃飯,他都沒那個膽子。”
“不用那麼生疏。”蕭奇道,“我和下屬們的關係都不錯,不會刻意擺出老闆的架子。他只要能完成我給的任務,那就是一個好員工,我就會重用他的!”
張晶晶沒有答話,但也聽得出來,她男朋友在蕭奇的眼裡,和普通的員工沒有什麼兩樣,根本不可能給她的面子,多多的照顧龍博文。
但想想也是自然的。
以蕭奇的身份,別說張晶晶是聞安平的侄女兒,就是聞安平,也不會直接讓蕭奇去照拂哪個人。
想了想,有些話她還是決定回去和男朋友說,讓他千萬不要以爲一上來就當上了仙女公司的中層,就覺得自己是有靠山了不起了,這樣對他以後的工作,會有很大的麻煩。
蕭奇走進了旁邊休息的小房間,只見老爹正坐在沙發上和人說話。
和蕭旭說話的是一箇中年男子,大約五十來歲,梳着大背頭,身材有些高大肥胖,保養得卻是很好。
“來了?”蕭旭對蕭奇點了點頭,“來,跟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湘水省省.長助理沈寧明,跟爸爸是筆友,你叫沈叔叔就好。”
“沈叔叔!”蕭奇微微笑道。
在老爹面前,他就是一個後輩,自然是要聽話的。
可沈寧明卻不敢耍大牌,蕭市長讓蕭奇叫自己“叔叔”,那是一個禮節,如果自己大咧咧的領受了,那就叫不懂事——世界首富當前,你擺什麼架子?
況且,他雖然是副省.級的級別,可和蕭旭這個兼任省委常.委的副省.級,在檔次上就要差一籌了。
所以沈寧明馬上站了起來,笑着伸出了手:“早就聽說過蕭奇你的名字,看到你,我就覺得我們這一輩的人,都已經快被時代淘汰了!”
所謂筆友,是八.九十年代興起的一種“以文會友”的方式。
通常是誰在哪裡發表了一篇文章,然後別人就通過這個文章的聯繫方式找到他,寫信回去告訴他,自己對於這篇文章的看法和間接。
遇着不喜歡的就不回覆了,遇到喜歡的作者就會寫信回去,和他和善的探討一下。
這麼一來二去的,自然就成了用書信交往的朋友,簡稱爲“筆友”。
這種交朋友的方式,現在看起來很有些費勁兒,但在那個交通通訊都不發達的年代,卻是一個讓人能開拓心胸、多接觸更多新鮮事物的好辦法。
蕭旭可是筆桿子非常厲害的人,從加入工作便開始寫文章,有許多筆友倒是情理之中。
只不過,之前蕭奇可沒聽他說過沈寧明這個人,想來關係也不會太深。
看今天這勁頭,多半就是沈寧明有事找上門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