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得到的可靠情報,這座小山莊內,總共有九名武裝分子在看押那些人質。
根據李承明等人的經驗,覺得這些歹徒就算是再大意,也該留下至少兩個人,看守那些人質,以防不測纔對。
但讓他們感到驚訝,更多卻是狂喜的是,這九個人,竟然都出來了!
難道說,他們出來就是爲了能及時吃上午飯?
這些守衛都出來,當然不是爲了及時吃上午飯,也不是不懂得那個道理,而是他們太自大,壓根就沒想到會有人找到這兒來,再說他們之間相互不信任,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會習慣性一起動作,結果給警方提供了做夢都會笑醒的機會。
“汪,汪汪!”
就在最後一個守衛,也是九個人中的首領,走出門口時,門後面的一隻大狼狗,忽然對着門外一側狂吠了起來。
那邊幾十米外的草叢中,幾個警員潛伏了過來,其中一個不小心弄出了點響聲,被狼狗給發現了。
“怎麼回事?”
首領臉色頓時一變,正要做出該有的反應時,李承明已經衝着通話器搶先吼道:“開槍!”
這個‘槍’字的尾音還沒有落下,早就埋伏在小莊園四周制高點的十幾個專業狙擊手,立即扣下了扳機!
咻、咻咻!
子彈呼嘯,狙擊子彈。
血花迸濺,歹徒的鮮血。
七個完全暴露在警方狙擊手槍口下歹徒,壓根沒有任何的反應機會,腦袋就被強大的狙擊子彈給打爆。
真正的一槍爆頭。
“汪、汪--”
四隻狼狗齊聲狂吠,只是沒叫了幾聲,就再也叫不出來了。
橫飛的子彈,剛剛停止,李承明,劉小龍還有箱貨中的那四名警員,就從車上跳了下來,揮舞着手槍衝進了山莊主建築內。
山莊內有三座建築,北屋、西屋跟東屋。
李承明等人衝進北屋內時,數十名警員從四周冒了出來,如狼似虎般的撲了進來。
劉小龍搶在最前面,一腳踹開房門後,雙手揮舞着手槍,厲聲喝道:“不許動--沒有人。”
寬闊的客廳內,沒有人。
二樓仍然沒有人。
東西兩個房屋內,也沒有人。
“人呢,孩子們呢?不會是情報有誤,這兒根本沒有關押過孩子們,還是已經轉移走了?”
看着空蕩蕩的客廳,劉小龍額頭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李承明臉色也開始發白,嘶聲叫道:“搜,給我搜,掘地三尺的搜!”
不用李承明掘地三尺,只需打開樓梯後面地下室的房門,他就看到了那些孩子。
78個孩子,一個不少的都蹲坐在地下室內,只是他們的眼神呆滯,沒有任何表情,一看就是被注射了安定劑之類的東西。
看到這麼多孩子,都擠在一個不足五十平米的地下室內後,李承明登時淚流滿面,嘎聲喝道:“醫生,醫生,快來給孩子們檢查一下,快!”
三個隨隊醫生立即衝了進來,拿出簡單儀器開始給孩子檢查。
很快,就得出了結論:孩子們身體各方面一切正常,只是被注射了類似於安定劑之類的藥物,需要去醫院輸液--
“孩子們都沒事?是不是78個孩子?”
確定孩子沒事,人數與情報吻合後,李承明揮拳狠狠虛空砸了一拳,轉身吼道:“我們,成功了!”
“我們成功了!”
“成功了!”
聚大的歡呼聲,從客廳向外蔓延,經過庭院傳到外面負責警戒的警員那邊,幾十個人的歡呼聲,響徹雲霄。
他們沒理由不高興。
這次任務太順利了,順利到他們自己都不相信。
從這些守衛所持的槍械上,就能看出他們的裝備是多麼的精良,暫且不管那些孩子,僅僅是雙方展開正面作戰的話,警方就算最終能取得勝利,也會死傷慘重。
可是事實上,他們是零傷亡,敵人全部就地格殺,這是大勝,絕對的大勝,必須得歡呼,慶祝。
“好了!”
李承明擡手狠狠往下壓了一下,命令韓猛:“開機,迅速與省廳、遼省警方聯繫!大家在當地警方趕來之前,必須得提高警惕,嚴防可能隱藏在暗中的歹徒!”
“是!”
猛子大聲吆喝着,拿出李承明的手機開機。
因爲工作需要,李承明的手機通訊頻率,是由軍事衛星特殊頻道來傳播的,幾乎能在任何複雜環境下都能保持一個格子之上的信號。
猛子開機,還沒有等他找到省廳的電話號碼,手機就先振動起來。
看了眼來電顯示,猛子低聲說;“李局,是省廳的申副廳長。”
申副廳長給人的印象是相當古板的,尤其是對下級,哪怕李承明這個省城市局領導,也都冷着一張臉,好像債主那樣。
“申副廳長?”
李承明眼神一閃,與劉小龍對望了一眼後,拿過了手機,接通,點開了擴音器:“喂,申廳您好,我是李承--”
李承明還沒有來得及說完這句話,申副廳長那怒衝衝的聲音,就從手機內傳了出來:“李承明,你搞什麼搞鬼?爲什麼忽然連夜抽調各分局警員,私下調動軍用飛機外出?你不要跟我說什麼,我不聽!現在我命令你,不管你在哪兒,立即給我回來!記住,是立即!”
李承明嘴角挑起一絲冷笑,淡淡的說:“對不起,申廳,我們暫時還回不去。因爲我們在遼省,已經成功解救了在412大案中失蹤的全部78個孩子!”
“什麼!?找到那些孩子了……”
手機內,傳來一聲噹啷聲,好像有什麼東西掉地上了。
李承明再次笑了笑,不再等申副廳長說什麼,扣掉電話看向外面,喃喃的說:“黑暗,終於過去了。”
412大案所產生的黑暗,隨着行動的順利結束而結束,但對於高飛來說,黑暗卻依舊緊緊的纏着他。
就像瘋狂中的解紅顏那樣,就算是昏迷過去,也不捨的鬆開他。
人類不是夜行動物,而是一種喜歡羣居的生靈,所以當一個人長時間處在沒有任何聲音,只有好像永遠也走不完的巷道中後,就會從心底產生一種說不出的恐懼。
哪怕這個人是高飛,他同樣會有這種感覺。
一個人走,不住的走,除了乾枯的腳步聲,與本身的粗重呼吸聲外,他就再也聽不到任何的聲音。
他不知道走多久了,在這好像永無盡頭的黑暗巷道中。
高飛爲了抗拒銀金花給他挑起的火焰,不得不採取自殘的方式,把自己磕昏過去。
昏迷了多久?
高飛不知道,因爲這兒是黑暗的世界,就算他醒來後瞪大眼睛愣了足有五分鐘,也沒看到一點點光亮,聽到一點點的聲音,只是覺得後腦、心口很疼,只要喘氣的力度大了點就會疼。
那地方也有些疼,是銀金花用牙齒給他咬的,不過當時沒感覺出來,現在那地方已經老老實實的睡過去了。
沒有了高飛這個‘母體’的配合,烈陽蠱就算是再強大,也只能隨着他的意識消失而消失。
高飛醒來後沒有馬上起來,而是仔細回憶了一下昏迷前的那些事,過了大約半小時後才爬起來,扶着巷壁前後看了看。
前後都是一片漆黑,死一般的沉寂,好像是在墳墓中--獲許,就是在墳墓中。
高飛想起來了,在他還沒有昏迷前,少爺他們曾經說,會給他七天的時間。
如果七天內還找不到古墓的出口,那麼他就只能做一個老實和尚那樣的守墓人了,唯一不同的是,人家老實和尚還活着,而他卻是個死的。
“七天?”
走的腿肚子都已經發軟的高飛,喃喃自嘲的笑了笑,倚着巷壁慢慢的坐在了地上。
像高飛這樣的人,七天不吃飯獲許餓不死,但要是不喝水呢?
他肯定熬不過第五天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他不吃不喝的熬過七天,可怎麼對付跟他息息相關的惡魔烈陽蠱?
就像現在,在黑暗中不知道走了多久的高飛,又感覺到靈魂深處那個惡魔正在蠢蠢欲動。
那方面的反應,誠然給了他一些莫名的力氣,仍能堅持着繼續前行,可問題是--出路在哪兒?
高飛在不停的走路中,希望能找到那個水道。
只要過了那個水道,就能上岸,走到那條有大老鼠的巷道中,然後就能找到暗道出入口。
他之所以不停的走,就是想趁着還有體力時,能夠走過水道,走過那條好多大老鼠的巷道。
只是他在這無邊無際的黑暗中,已經走了二十多個小時了,仍舊沒有找到那條水道。
高飛知道,這條暗道中肯定有機關,人家少爺封死了水道那邊的道路,讓他像一隻大老鼠那樣,在黑暗中不停的轉,瞎轉。
高飛坐下後,心裡已經數到了8456步。
他走了8456步後,停步坐了下來,右手在巷壁上來回的摩梭,然後‘如願以償’的找到了幾道深深的劃痕。
這劃痕,是他用金蛇怪劍刻上去的。
這是第九次,他在走完8456步後,來到相同的地方了。
高飛走一步的距離,大概有一米左右,那麼走8456步,就代表着走了至少八千米,也就是八公里。
九個八公里,已經足夠他從羅口浮橋這邊,走到南部山區那邊的防空洞了,可他到現在還沒有走出這個暗道。
他不想再走了,因爲他知道就算他走到死,也仍然只是在這兒兜圈子。
他得睡一覺,很累。
被銀金花一掌拍中的地方,後腦勺的碰撞處,早就不疼了--獲許,是因爲嫉妒疲乏,已經感覺不到疼了吧?
高飛想睡覺,就閉上了眼。
他剛一閉上眼,就生出了一種被黑暗迅速吞噬的感覺,哪怕他此時本身就處在黑暗中。
可精神上的黑暗,寧靜到死寂的黑暗,卻總能給人一種說不出的孤獨,恐懼感。
很快,飢渴交集的高飛就沉沉的睡了過去。
他在熟睡中,好像感覺到黑暗中有一雙眼睛在看着他,就像是血蟒的眼睛,也像那些大老鼠的,更像是銀金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