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經從金字塔頂端跌落到塵埃,以後都不可能爬起來,等出來時,誰還記得她?
段秀不得不暗自感嘆國家機器對這類行爲的手下留情,只要不觸及刑法,違法行爲的懲罰力度真是輕鬆。
唐蜜兒的最後結果出來,鬱青都沒有再出現,他根本不敢相信唐蜜兒會惡毒到如此地步,看着她指使粉絲恐嚇餘婉的證據,他無法接受殘酷的現實。
“另外,還有一件事需要通知您,餘女士已經向法院提出離婚訴求。”警察看着鬱青的目光充滿了同情。
鬱青恍恍惚惚的從警局出來,手都在不停的顫抖。
他不想離婚……
從網上看到唐蜜兒神志不清的與一羣男人做那種事時,就給了他當頭一棒,忽然之間,他發現自己從來沒認識過唐蜜兒。
曾經那個青澀天真的小詩妹妹在替元珏栩進入監獄時已經死了,現在這個唐蜜兒如一條毒蛇,令人不敢置信。
他曾捧在手心的小詩,不捨得她難過,不捨得碰她,哪怕那時候再愛她,只要她不願意,他都會尊重她的意見,那麼一個在他心底完美美麗的女孩不知何時變得他都不認識了。
愛情矇蔽了他的雙眼,哪怕是最後他已經感覺到這個小詩變得他都不認識了,她一次又一次的利用他,一次又一次的算計他提高知名度,他都不願意相信。
他付出了十幾年,突然之間發現自己不愛她了,他接受不了,下意識拒絕,他覺得他是愛她,否則這十幾年的付出算什麼?
然而,現實狠狠的將他敲醒,他發現自己的堅持可笑至極。
在最痛苦的時候,身邊只有婉婉,可如今,卻要因爲自己的愚蠢失去他最該珍惜的人。
開庭前,都會先調解,然而,餘婉堅持要離婚,鬱青堅持不離婚。
調解無效。
基於前陣子新聞轟炸,負責審理的人員基本明白餘婉的堅持,他們也能理解爲何鬱青不肯離婚。
且不說唐蜜兒是個怎樣的人,單說餘婉已經懷孕,鬱家人都堅持不同意,鬱母聽說後還想等孩子生下來再離婚,審理人員一聽,忽然就明白爲何餘婉要求離婚了。
雖然說小兩口過日子又不是和他家人過,但丈夫的媽媽這麼厭惡你,若是分開住還好,若是住在一起,看誰還能說出嫁人又不是嫁給他的家人?
絕壁讓你在以後的日子過得生不如死,再深厚的愛都會被磨得精光。
餘婉提交的證據十分全面,鬱青不肯離,她要離婚,就得列舉充足的證據說明婚姻不能繼續的理由。
比如,感情破裂,這類多數是家暴,或者雙方中有小三之類。
餘婉的事情經過媒體的深扒,在場許多人都清楚,尤其她與鬱青的婚姻關係,已經對她的精神狀態、人身安全產生威脅,理由充分。
幾個小時的口水戰,餘婉勝訴,判定離婚,當然,鬱青也可以提起上訴。
這場官司與其他離婚官司有一處不同,餘婉並不想要鬱青任何東西,鬱青也不想要任何東西,他想自己與餘婉一起買的房子給餘婉,她還懷着孩子,餘婉見到鬱母在一旁憤怒的表示拒絕時,冷笑着推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