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錯誤,點此舉報』 “就憑我肚子裡的孩子!憑奶奶給我的遺囑!”子菁把胸膛一挺,“我懷着翼的孩子,誰敢說我沒有資格?我是這個家裡現在最有話語權的人。”
“好一個母憑子貴。”時夫人咬牙,“好,英子菁,算你狠。”
就在此時,有管家接到了電話。
“警察過來了……”
他都不知道要向誰彙報了,按道理來說,時夫人一向在這個家裡最大。
可是,現在看起來,英小姐的勢頭也足得很。
夫人惹不起,但英小姐也不是個好欺負的主啊。
而且……她還懷了少爺的孩子?
這可真不得了了。
“叫警察上來,”子菁皺着眉,命令管家道,“把想要私自開門的人給我帶走!”
“你們敢!”時夫人尖聲叫道,“這、這個家裡還有沒有王法了。”
管家們全都站着,不知道到底該不該動。
子菁馬上看向管家:“愣着幹什麼?家法再大,也大不過憲法!法律保護公民的個人財產。現在翼的個人財產受到威脅,必須要讓違法的人受到制裁!”
“你們要是今天敢去,我就把你們全部開除。”時夫人大喊着。
“開除沒關係,我返聘你們。工資加倍。”反正有鑽戒換來的錢,子菁現在是底氣十足。
管家們正在糾結着……警察就自己上來了。
“又怎麼了?這纔多少天,就報了兩次警。”爲首的警察問道,“不會這次又是你們自己家裡人輸錯了吧。”
時夫人還沒說話,子菁就搶先道:“其實兩次都不是。警官們,上次和這次都是有人覬覦房間裡的財物,想要偷開房門,進行盜竊。”
“你血口噴人!”時夫人惱怒又驚恐地指着子菁。
“這裡的人都是證人,”子菁看向老太太和幾位管家,“警官可以當場詢問調查,剛剛程阿姨你是不是說了你要去拿翼的個人簽章。警官,集團總裁的個人簽章,在沒有經過總裁本人允許的情況下,如果有人私自拿走,算不算盜竊?”
“那倒是算的……”警官點頭。
“如果盜竊走的人,利用簽章進行價值上億的交易,那情節嚴重不嚴重?”子菁又問。
警官一臉嚴肅:“那是非常嚴重,屬於要判刑的經濟犯罪了。”
“那不就結了?”子菁一擺手,“警官,這位女士是主謀,旁邊這位男士就是她請來的開鎖專家。他們想要開門,所以才觸發了警鈴。請警官把他們帶走進行調查吧。”
“警官,不是這樣的,我是簽章主人的媽媽,媽媽去拿孩子的東西,不算犯法吧。”時夫人嚇得急忙辯解着。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是犯法的。”警官黑着臉,“您的兒子已經成年了吧?而且身居要職。您要拿的東西,也價值不菲,好像關係一個大集團的利益。所以,您可能要跟我們走一趟了。”
“我……不,警官,你們可能誤會了什麼……”時夫人徹底慌了。
沒想到這時候,時老太太還要來補一刀。
她非常和顏悅色地勸道:“小欣啊,你就和警官走一趟吧。警官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你要是沒犯法,他們是不會爲難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