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術(Sorcery),來源於法文的「Sor」,原意是指能夠經由祭祀或象徵的儀式去改變他人命運的人;而「Sors」前綴在拉丁文中的意思是遭遇或命運,而巫師最常見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語。由此可以引申到所有用咒語來控制愛情、生長、運氣、健康和財富等的行爲。在大多數社會中,咒語被認爲是爲邪惡的目的而生,而巫師(SorcererandSorceress,通常是女性)是會用咒語以主觀的仇恨去傷害他人的。另一方面,巫師也可以用咒語來對抗邪惡力量,保護自己和他人的。
巫師在一個社會中有很多的功用:他們可以用魔法保護他人,以免受到自然災害、外來者和敵人的傷害。他們也負責改正錯誤,衡量對錯,操控大自然和解釋恐怖的現象等。
巫術是一種低層次的法術,因爲它不是一種信仰,但與高級法術一樣,也是帶有機械性和直觀性的。但對比巫毒那種純邪惡的法術來說,巫術是比較接近一種宗教的了。而且巫術也有仁慈的一面,例如用來保護村莊和部落,抵擋邪惡的敵人和災害等。但如果被一些心術不正的人所利用的話,它也可能是非常邪惡的!雖然巫師主要是使用咒語,但也會使用魔藥。不過無論是哪一樣,都可以用來奪取他人的生命…
歷史上有很多神靈是與巫術有關的,因爲巫師會負責傳示神諭,解讀魔術牌,看相等一些類似的活動。儘管是這樣,巫師或更確切一些地稱女巫們還是經常被人們與邪惡畫上等號…例如在夜間舉行的巫魔大會(Sabbat)裡,他們會像死靈師一樣召喚死靈;像變形族(Metamorphosis)一樣變換形體;或吃人肉,或控制惡夢;甚至會與低等惡魔和吸血鬼等發生性行爲!
女巫,之所以被認爲是邪惡的是因爲大多數巫術派別相信,她們天生就是魔鬼的化身,天生就有魔鬼的力量和天生就充滿了憤怒和妒忌。女巫們通常在出生時就有一些特別的物理上的記號,例如胎記、體內有異物或陰陽眼(EvilEye)。這些都是20世紀人類學家E.愛文斯-皮特卡德(E.Evans-Pritchard)在非洲Zande地方有系統地研究當地女巫幾十年後所得出的結論,雖然這個結論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而且也不適用於西方的新異教巫術文化,但也爲該類研究打響了第一槍。
在巫術最簡單的形式裡,巫術是一種控制大自然力量和意念移物的魔法。在新石器石代的洞穴壁畫上,已畫有半人半獸的巫師作法召喚森林之神的事蹟。到了古希臘,人們相信巫師只是召喚一些介乎於天堂和大地之間的中立魔神(希臘語:daimones),但這些魔神也是很容易就變成魔鬼的,直到後世的柏拉圖的學生Xenocrates將daimones徹底定義爲魔鬼。
歷史上關於巫師的最早記載見於十二世紀,當時有一位名叫韋爾多的法國里昂商人宣揚並身體力行安貧樂道,其門徒被子教皇斥爲異端,逃入阿爾卑斯山谷隱居。巫師的故事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在與異端的接觸中逐漸產生的。
到了中世紀,在天主教的影響下,龐大的獵巫行動開始了,無數女巫葬身於火海之中或死於利箭和斷頭臺之下…女巫從此變得更加邪惡了。但在文藝復興的時候,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男巫(Sorcerer)成爲了飽學之士,如鍊金士、醫生等的代名詞。甚至有人相信這些人的知識是從超自然的來源裡得到的。更有很多貴族和主教都爭先研究起巫術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