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麗麗歡快地行走在了紐約的大街上面,她的心情十分愉悅。
此時的她身着一套小小的西裝,一身白領麗人的打扮讓她重溫故夢。紐約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到目前爲止盧麗麗都不敢相信自已真的穿越到過去的時空了。
街上的霓虹閃爍耀眼,不同的商標洋溢着商業的味道,盧麗麗在冷飲店買了一隻雪糕,雖然已接近冬天,但盧麗麗的心中仍然滿滿的是春天的味道。
真好啊,現代社會,完全沒有任何末日的景象,盧麗麗坐在街頭的座椅上面覺得十分享受。
“哇,我太開心了!”
盧麗麗忍不住展開了雙臂,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空氣,就在這個時候,她伸出去的手感覺撞在了一個人的身上。
“哎呀!”
那個坐在旁邊看報紙的男子吃了一驚,他驚訝地看着手中被盧麗麗無意間打爛的報紙,男子與盧麗麗同時對望了過來。
“哎呀,對不起,我不是故意……啊,你是陳航?”
盧麗麗正準備道歉,她的眼睛突然間瞪得大了,盧麗麗驚訝地望着旁邊英俊的男子。
高個、健壯,修長的身體,兩道劍眉直入髮際,坐在旁邊的男子不是陳航還能是誰?
“哇,不是吧,陳航,你也穿越到這個時空了?”
雖然吃驚,但盧麗麗驚喜過望,她馬上抱了過去,盧麗麗興奮地摟住了眼前的男子。
那名青年男子顯得有些尷尬,但抱住自已的是一名青春的少女,少女端莊而又美麗,男子十分享受女生的擁抱。
“那、那、那、那個小姐,你是不是認錯人了?我不叫陳航,我是寧採臣。”
“寧你個大頭鬼啊!”盧麗麗誇張地給了男子一個爆慄,男子頓時痛得捂着頭貓了下去。
“哎呀,不是吧,我傷到你了嗎?”
盧麗麗驚訝地扶住了男子,她驚訝地看着男子的額頭腫了起來。男子痛得呲牙咧嘴,他的頭頂上面腫起了一個大包。
“呀,陳航你怎麼了?穿越時空讓你的防禦下降成這樣嗎?”
盧麗麗驚訝無比,這不過就是她與陳航之間的日常玩笑,平時陳航根本不以爲意,但今天盧麗麗根本想不到自已的隨手一擊陳航居然會傷成這樣。
“小姐,你真的是認錯人了,我不叫陳航,我是寧採臣。”
盧麗麗頓時一愣,她扶住男的雙臂僵硬了,陳航說過的一句話猛然浮現在了她的腦海:
我不記得我重生的靈魂所附的這個人叫什麼了,他完全消失了記憶,我只隱約知道他好象姓寧。
姓寧?這個人姓寧?
盧麗麗驚訝地張大了嘴巴,她完全不敢相信自已面對的事實。男子仍在痛苦地揉着自已的額頭,他害怕盧麗麗再給自已來上一記,所以男子第三次解釋道:
“小姐,你真的認錯人了,我叫寧採臣。”
“天啦,你是寧採臣?出車禍前的陳航?”
盧麗麗不敢置信地叫了一句,男子禁不住連連苦笑:
“我真的不是您所說的陳航,我叫寧採臣。小姐,您真的認錯人了。”
盧麗麗一直張大着嘴巴,她想不到這個世界上的事情能夠有這麼巧的,盧麗麗張着小嘴的神態十分可愛,見美麗的女生癡癡地望着自已,這名叫寧採臣的男子不由得有些癡了。
“小姐,你還好吧?”
寧採臣伸出手掌在盧麗麗的眼前晃了一晃,盧麗麗猛地驚醒了過來,她先是驚訝然後滿臉笑意:
“天啦,原來你是寧採臣,真的是太好了。”
說罷,盧麗麗伸出了小手,她的微笑十分的溫柔:
“自我介紹一下,我叫盧麗麗,紐約大學的學生,我們能交個朋友嗎?”
這個寧採臣頓時喜出望外,額頭上面的疼痛頓時也不是那麼明顯了,寧採臣完全不相信自已能有這樣的好運。
就見他慌慌張張地握住了盧麗麗的小手,寧採臣驚喜地說道:
“好、好、真的是太好了!我很高興認識你。我也自我介紹一下,我叫寧採臣,天一羽毛球館的教練。”
盧麗麗的左手跟着合了上來,她溫柔地包住了寧採臣的大手,盧麗麗滿眼柔情:
“我真的很高興,這是命運的安排。陳航,我們這一世是注意要在一起的。”
……
寧採臣與盧麗麗並肩行走在了大街之上,他仍然不能從這幸福之中消退出來。
寧採臣知道盧麗麗認錯人了,但他不明白是爲了什麼,盧麗麗很固執地要與自已交朋友。
一路上盧麗麗顯得十分的喜悅,那種戀愛般的興奮是從她的骨子裡面滲出來的,寧採臣同樣被她感染到了。
“麗麗,你真的確定要做我的女朋友嗎?我們認識還不到一個小時,我真的不是那個陳航。”
“我知道,我不會認錯人,你就是陳航。你每一天都出現在我的‘夢’裡,你在‘夢’裡對我溫柔體貼。
我很享受和你在一起的時光,你展開的雙臂就象是安全的翅膀,我願意做你背後的女人。”
“真的只是夢嗎?你居然當真了!我真的是太幸福了,我會努力成爲那個人的。”
寧採臣被幸福陶醉了……
站在那個玻璃櫥櫃前面,寧採臣注意到盧麗麗一直在癡癡地望着玻璃窗裡面的運動鞋,那是一雙名牌女鞋,鞋子上面甚至有某著名運動員的簽名,這雙鞋子明顯是這間運動用品商店的鎮店之寶。
“採臣,我們進去。”
盧麗麗興奮地拉着寧採臣衝進了體育用品商裡面,寧採臣的臉色頓時變了。
寧採臣的手在口袋裡面小心地捏了捏不多的鈔票,他只是一個領取微薄薪水的羽毛球教練,時至今日,羽毛球在美國仍不流行,所以寧採臣的日子過得十分艱苦,他知道自已絕對買不起那雙鞋。
“小姐,請把那雙鞋給我。”
盧麗麗興奮地指着那雙運動鞋,售貨小姐指向了那雙女款:“是這雙嗎?這雙不賣的。”
“不,是後面那男式鞋子。天啦,它太配你了——採臣。我沒有想到一個月後我遇到你的時候,你穿的運動鞋居然是我買的!哇,我太高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