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純論格鬥技巧,在葉記團伙內曾銳絕對是比不上張鵬和坎巴的,並且差距還不是一星半點。
但爲什麼每一次動起手來,曾銳造成的殺傷反而要更大呢?
那主要還是跟因爲個人的狠辣程度有關。
曾銳可以說是幾乎沒有經過任何專業性的訓練,最初時他的身手頂多算是一個散打愛好者,比普通人強點兒,但絕對有限。
而經歷過無人管轄區這一年多生死之間的磨鍊後,讓他養成了出手快準狠的習慣。後來在跟張鵬學習的過程中,以張鵬這麼一名實戰型選手教出來的自然也是一些相對殺傷力更足的殺招。
所以仔細觀察曾銳的每次出手,在與人搏鬥時可以說是沒有半點花哨可言。他始終追求的是以最快最狠的方式將對方擊倒。
這也是爲什麼,曾銳說後悔這次的行動沒有一塊來,哪怕是蹲大牢也不願意看到現在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如果當時他在場,那隻要出手了勢必就是奔着將對夥乾死去。
在樂都門口如果曾銳率先出手,直接將這羣城南的小籃子乾死幾個,那可能後來的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
而此時除了癱坐在包廂正中間好似癡呆的黃毛外,包廂內僅剩下兩名始終跪在地上一動不動的馬仔了。
這兩名馬仔內心有些慶幸,自己當初划水的舉動是多麼正確,出工不出力也能少挨一頓揍。
可好運並沒有一直眷顧他兩,死神一般存在的曾銳將桌上被砸的只剩下啤酒把手的啤酒瓶朝着他兩遞了過去。
“一人往他右腿上扎十下,今兒我放你們走。”
曾銳語氣平淡,但結合他之前的行爲卻顯得那麼的不可置疑。
“哥,我們倆就是打雜的!您放我們一馬吧!”
“對啊!哥,我倆從頭至尾就沒動手,這事兒真和我倆無關啊!”
倆人自然不敢接過啤酒瓶,只顧着跪地上不斷磕頭求饒。
“嘩啦!”
曾銳將啤酒瓶放在地上,左手擼動槍栓,將仿六四對準了跪在地上的兩人,冷聲說道:“要麼你倆扎他,要麼我崩了你倆,三秒鐘不扎,你倆死!”
“一!”
兩人面色慘白,沒想到不知不覺中自己的生命就已經開始了倒計時。以曾銳剛剛出手的兇狠程度,他倆絲毫不懷疑曾銳是真敢把他倆崩死!
“二!”
“啊!!!”
其中一人整個人忍不住的顫抖,大吼了一聲,一把撿起碎裂的啤酒瓶朝着黃毛紮了過去。
“噗嗤噗嗤!”
黃毛也不抵抗,任憑那人拿着啤酒瓶朝自己右腿上一頓猛扎,當場鮮血直流。
十下扎完,那人身體也不抖了,大口喘着粗氣望向曾銳道:“爺,我能走了嗎?”
曾銳瞥了一眼指着另外一人喊道:“該你了,扎完了我讓你倆一塊走!”
見自己兄弟都已經在黃毛身上動手了,另外一人也知道自己已經沒有回頭路,心一橫也朝着黃毛右腿紮了過去。
“噗嗤噗嗤!”
又是十下,黃毛的右腿血刺嘩啦。
兩人同時擡頭望向曾銳。
“跪好,我處理了他,馬上放你倆走。”曾銳話語冰冷不帶一絲感情,拿着仿六四朝着黃毛走去。
兩人跪在原地,一動也不敢動。
此刻整隻右臂脫臼,右腿也被扎的近乎沒有知覺的黃毛猛然擡頭道:“哥們,殺人不過頭點地,我也是吃樂都飯的。你掰也掰了,扎也紮了,是不是差不多得了?”
“你要是這個態度,那這事兒肯定完不了。”
曾銳輕飄飄的回了一句,整個人俯身把仿六四的槍口塞進了黃毛的嘴裡。
“你呢,吃誰家飯跟我半點關係都沒有。我這人做人的宗旨就是這樣,誰要動了我兄弟,能十倍奉還的,我絕對不摳摳搜搜只還八倍。”
曾銳神態放鬆,隨口說道與他之前展現出的屠夫形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你要說差不多得了,其實也沒錯。就你這麼一馬仔,氣我出到這個程度,確實是差不多了。但你這個態度老子很不滿意啊!出來混,有錯就要認,被打了就該立正!你踏馬在老子面前都跪下了,你還充個JB的英雄好漢啊?啊?!”
曾銳拿着手裡的仿六四瘋狂的往黃毛嘴裡塞,梗着脖子喝問道。
見着曾銳這副模樣,黃毛面如死灰,自知今日自己恐怕是難逃一死了。
誰知,曾銳話鋒一轉,語氣緩和的說道:“想活?也行。你現在給我磕三個響頭,大喊一聲葉爺,我錯了,我就放過你,你看咋樣?”
原本以爲自己死定了的黃毛,在聽到了曾銳侮辱性的要求後,竟然滿臉希冀的連連點頭。
“行,既然你不跟我裝戰士了,我就給你這個機會吧。”
曾銳也是個說到做到的主兒,把仿六四抽了出來,玩味地看着黃毛說道。
“哐哐哐!”
黃毛腦袋磕地,重重地磕了三個響頭,嘴裡喊道:“葉爺,我錯了。”
“聽不到,你要是再這麼小聲音,我直接給你崩了。”曾銳搖了搖頭道。
黃毛打了個激靈,用盡全身力氣大聲嘶吼道:“葉爺,我錯了!”
“誒,你要是這個態度就沒錯了。”曾銳挺滿意的回了一句。
隨即卸下彈.匣,左手拉扳擊框向下,往右一頂。雙手靈活的舞動,沒過三秒鐘,仿六四就變成一堆零件散落在地了。
“要論玩這個,我踏馬能算是你祖宗。行,你這兒我就幹到這裡了。告訴你家主子一聲,這事兒不算完,該收拾的,一個都跑不了。”
隨即,曾銳邁着大步一臉風輕雲淡的推開了包廂門向外走去。
黃毛向後一倒,整個人平躺在地上,從鬼門關前撿回一條命的他甚至還有些慶幸。
從在南灣區高中畢業起,黃毛已經在路上跑了十來年,做過不少斷子絕孫的事兒,也掙過不少沒數的錢,這兩年被收入星仔麾下後纔算是真過了兩年好日子。
不再擔驚受怕,不再想着過了今天沒明天。只想着怎麼能多掙些錢,夠自己這輩子花了就收手。
在包廂裡護着莫明先跑,是他的責任。要說衝曾銳開槍殺人,他是真沒這個膽兒,因爲只要響了,就意味着跑路。而跑路,就代表着他得放棄現在相對安逸富足且有面子的生活。
不到萬不得已,他是真捨不得放棄自己好不容易踩着無數人頭頂上擁有的一切。
可他還是讓仿六四響了,因爲在那一刻他做出了取捨,要麼死,要麼跑路,相比於跑路,他更不願意放棄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