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9章 羅斯的養子
羅斯聽了王毅的話,也搖了搖頭:“我買下的都是公寓,而且當初可花了我700多萬美元。”
“不像你,有的一套房產就超過了700萬美元。最主要的是這些房產你根本就沒有花錢。白白得來的,你還嫌棄什麼?”
兩個人互相吹捧之餘,羅斯的妻子已經將飯菜端上了桌。
王毅見這些飯菜都是華夏菜。
羅斯妻子解釋道:“我們知道你喜歡吃華夏菜,所以特意在唐人街訂了一桌華夏菜,希望你能喜歡。”
“謝謝,我非常喜歡!”
王毅說道。
羅斯的妻子Alainan說着又打開了一瓶紅酒:“本來聽說喝華夏菜要配啤酒或者白酒的,但德里克說那樣會影響你的訓練和競技狀態,所以只能委屈你喝紅酒了。”
王毅搖了搖頭:“沒關係。”
在羅斯家吃過一頓很融洽的飯,隨後王毅提議要去看羅斯投資的那些房產。
他打算也吸取一點經驗,以後自己多投資一點房產。
首先就來到了羅斯投資的川普大廈84層的所有豪華公寓。
這是羅斯買下的第一處房產。
裡面的裝修比普通人的公寓裝修要豪華很多。
羅斯說道:“我這些房產投資都是想讓普通人也能住上豪華公寓。”
王毅問道:“租金是按普通公寓收的吧?”
羅斯點了點頭:“當然。”
王毅稍稍一想就明白了。
這裡雖然租金是按普通房子收的,但是由於這裡享受很多免稅政策,所以實際上羅斯還是有賺頭的,只不過賺得稍微少一點而已。
接下來王毅參觀了羅斯投資的其他幾棟大廈。
不知不覺間時間來到了下午。
羅斯指了指街道盡頭:“從這裡一直往前走,大約三英里處,有一家貓頭鷹餐廳,我們去那裡吃吧。”
王毅點點頭。
貓頭鷹餐廳是籃球主題餐廳。
裡面食物的味道也很棒,所以很多NBA球員都喜歡去貓頭鷹餐廳。
事實上,大多數人選擇這裡,不只因爲籃球。
還因爲這裡服務員的制服。
如果這裡的制服不是這樣的,餐廳的生意至少要少一半。
坐在車上時王毅一直不動聲色,他知道羅斯一定是有事找自己。
不然不可能大老遠的讓自己繞道來芝加哥。
大約10多分鐘之後,他們來到了貓頭鷹餐廳。
很顯然羅斯應該是這裡的常客,所以服務員對他很熟悉,熱情的打了招呼,然後將羅斯和王毅迎了進去。
當王毅和羅斯進入餐廳,只見餐廳被裝扮成主題元素。
而且還有很多名籃球明星們和我們的合影,比如詹姆斯,科比,保羅,杜蘭特,維金斯等等等等
餐廳頓時熱鬧了起來。
正在就餐的那些人們,紛紛的舉着酒杯與王毅和羅斯打招呼。。
“嘿,德里克,冠軍!”
“看看是誰來了,我們的國王!”
“王希望你下個賽季能和德里克繼續合作,再奪一座總冠軍!”
羅斯也熱情的與那些球迷們打招呼,偶爾有人上來要合影,王毅和羅斯也都答應。
隨後餐廳的那些身穿緊身T恤和短到不能再短的短褲的美女紛紛圍了上來。
她們的這身工作服,要求上身必須露溝,下身必須短到不能再短。
這些美女服務員們,有索要簽名的,有要合影的。
餐廳的經理來跟羅斯說了幾句。
羅斯又對王毅說了幾句。
王毅點了點頭,隨後和那些美女服務員們站在一起合了影。
事實上羅斯已經多次和那些美女們合影了,王毅倒還是頭一次。
可想而知這張照片將來會被掛到貓頭鷹餐廳最顯眼的位置。
王毅和羅斯一起上了2樓,來到了2樓的包廂。
桌面就是一個顯示器。
兩人在桌面上直接點了菜,片刻之後邊有一個男服務生將菜送了進來。
男服務生在這貓頭鷹餐廳是非常少見的。
1997年,曾經有兩名男性在貓頭鷹餐廳求職時,由於被拒絕,他們一怒之下將餐廳告上了法庭。
說餐廳只招收女服務員,涉嫌性別歧視。
最終餐廳敗訴,賠了他們每人375美元,並招收他們兩人。
從那之後,餐廳纔開始招收少量的男服務生。
但進入餐廳,入眼處絕大多數依然是衣着性感的女服務員。
眼前這個服務生,是一個只有1米65左右的黑人男孩。
他的左胳膊上,紋着一隻動畫版的刺蝟索尼克;
右邊肩膀上,則紋着一個閃電俠的閃電標誌。
這男孩顯然和羅斯很熟:“嘿,德里克你來啦!哦,王,還有你!今天是什麼日子?我簡直太幸運了!”
羅斯也向那男孩打了招呼:“丹尼,還沒下班嗎?”
“還有10分鐘,給你們上完菜我就該下班了。”
丹尼的性格顯然是外向的。
羅斯點點頭:“那很好,待會兒我想和你切磋兩下,說不定王也願意和你切磋兩下呢。”
那小丹尼也點點頭:“哦,謝特——我的意思是說,那太好了!我正想檢驗一下我這兩天新學的招式呢。我下班之後就在餐廳後面的球場等你們。”
說完他興高采烈的轉身快步離去,顯然已經相當興奮。
羅斯說道:“他也叫丹尼。丹尼·羅素。”
王毅喝了一口紅酒,停頓了一下說到:
“他與你應該關係不一般吧。”
從剛纔那小丹尼一進門,王毅就看出來了。
丹尼看到羅斯時,眼裡可不是普通的球迷見到球星那樣的驚喜,而是含着一絲感激。
俄羅斯在談起那丹尼羅素時,眼中也不是對普通球迷的那種情緒。
而是類似父親對兒子那樣的愛。
羅斯點了點頭,對王毅說道:
“沒錯,你看的很準。我曾經收養過他三年。”
王毅點了點頭,羅斯終於入活了。
他等着羅斯繼續說下去。
羅斯說道:“在5年之前的休賽期,我回到芝加哥來修養,無意中發現了他。當時他才只有16歲,在街上流浪,偷吃東西時被人抓住,正在街上毆打。”
“是我救下他並替他付了款。後來一來二去熟了,我瞭解了他的身世。他自小父親就拋棄了他和母親,他十歲之後,母親因病去世。他便輟學,在街上流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