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煜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她還沒沒睡醒,昨天晚上通宵一整個晚上,七點多回到家的時候直接倒牀就睡了。
那手機從牀頭櫃上震着震着,一直震着摔到她的頭上,砸得她腦殼兒一疼,直接醒了。
眼睛還沒有完全睜開來,摸着電話聲音還是啞的:“喂?”
“還沒醒?”
聽到這聲音,杜悅連忙坐了起來,揉着眼睛讓自己清醒過來,畢竟這樣聲音模糊不清地對着一個男人實在不是什麼禮貌的事情。
“剛醒,什麼事?”
“週末我堂哥婚禮,我缺了個女伴。”
杜悅有些頭疼,擡手按着自己的太陽穴:“不想去。”
“我週五早上來接你。”
“……”凌煜還是一如既往地讓人無語。
掛了電話之後杜悅倒下繼續睡,再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
她做晚飯的時候想起中午凌煜的話,眼角跳了跳,如果她沒記錯的話,今天就是週四!
因爲根本就記不住星期幾,所以當凌煜說週五的時候,她感覺好像還有幾天的事情。
惹,卻沒想到就是明天的事情,真的是沒有一點點的防備。
更沒有防備的是,他堂哥是在本家舉行婚禮,也就是說杜悅要去d市住起碼三天,最少也要三天。
這事情讓她有點兒略憂傷。
凌煜這個人,他打電話給你的時候已經不是商量事情,而是通知事情了,就像昨天的那電話一樣。
杜悅也不用擔心錦瑟那邊會爲難自己,反正凌煜會解決。
第二天的一大早凌煜就開車她樓下了,騷包的世爵停在平民窟裡面十分的刺目,杜悅直接跑過去拉開車門就上了車,實在是不想拉仇恨。
“吃早餐沒?”
她剛扣完安全帶,點了點頭:“吃完了。我沒記錯的話,你堂哥今年好像三十七了吧?”
他一邊倒着車一邊看了她一眼:“恩,怎麼了?”
她笑了笑,搖頭:“沒啊,挺好奇那新娘長什麼樣子的。”
凌厲這個人,她倒並不是沒有聽過,只知道這個人掌着那麼大的一個凌家,都快到四十了,居然還沒有被催婚,杜悅覺得挺厲害的,反觀凌煜,每次回去d市都會被催婚。
幾天前她見他不開心就知道他回去一定是被逼着結婚了,其實也差不多了,凌煜今年都三十三了,一般家長早就急了。
凌煜挑了挑眉:“明天你就能知道了。”
她笑了笑,識趣地結束了話題,要是再這麼繼續下去,估計接下來的氣氛就不太好了。
從b市到d市航程一個半小時,杜悅基本上都是在睡覺,一下飛機就被南方的春天包裹了一次,和b市不一樣,這個時候的d市已經可以穿一件單獨的長袖了。
下飛機的時候已經是中午了,凌煜帶她去吃了頓午飯就放她回去酒店休息了。
明天就婚禮了,作爲凌煜的女伴,她真的是覺得亞歷山大。
六點多的時候房門被敲響,她還在牀上不想起來,聽到鈴聲纔不得不起來。
開門就到凌煜穿着一身灰色的休閒裝倚在門框上,雙手抱在胸口前,眼角微微挑起,極盡風流。
她笑了笑,還沒來得及開口,就聽到一個金髮女郎上前搭訕了。
純正的法語,她居然神奇地聽懂了。
兩個人相談甚歡,杜悅識趣地往後退了回去,自己回去倒了一杯水喝,玻璃瓶的水喝到一半的時候凌煜終於進來了。
杜悅挑了挑眉,笑道:“我以爲今晚我要一個人去吃飯的。”
凌煜擡手就彈了一下她的額頭:“行了,想吃什麼。”
典型的就是轉移話題,杜悅沒跟他計較,挑了川菜,沒爲什麼,就是突然想吃。
第二天一大早的時候凌煜派來化妝師直接就將她轟醒了,她起身去開門直接就被那化妝師推着去洗臉。
杜悅看了看時間,才七點多啊,結婚的又不是她!
可是都被人吵醒了,她也只能去洗漱了。
從浴室出來就被人按着各種搗鼓了,兩個多小時後杜悅覺得自己的臉被人鋪了很厚的一層粉,她看着鏡子裡面的自己都覺得有點兒不太認得。
凌煜給她弄了一條上身半肩鏤空的蕾絲白色短裙銀色高跟鞋,不是很搶風頭,但也沒什麼可以批判的。
走出酒店門口的時候就看到那加長的林肯了,凌煜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裝,還專門下車給她開車門。
要不是知道凌家是需要講排場,她真的有點兒懷疑結婚的那個人是不是自己。
婚禮現場的盛況有多盛,杜悅實在不知道該用什麼詞語去形容,光門口挺着的幾百輛都是上百萬的豪車,就有種劉姥姥進大觀園的感受。
她的手正掛在凌煜的臂彎上,臉上保持着四十五度的笑容,兩個人剛到婚禮門口就看到站在那兒迎新的新娘新郎。
如果要非要用一個詞語去形容新娘的話,杜悅覺得費盡了自己的腦容量想出來的也就只有那麼一個:美。
是真的美。
並不是說五官多精緻,而是拼在一起讓你明白了什麼叫做最完美的組合。
妝容之下,身爲女人的杜悅都忍不住有些發呆。
凌厲一看到杜悅臉色就變了,視線落在自己的堂弟身上。
凌煜只是挑了挑眉,然後輕微地搖頭。回頭卻看到杜悅正在發呆,他不禁好笑,擡手推了推她:“回神了。”
杜悅有些尷尬,連忙開口說祝福轉移:“祝新娘子和新郎百年好合,早生貴子!”
“謝謝。”
“謝謝。”
後面還有一大堆的人,她們也不好停在那兒,凌煜帶着她就進去了。
“覺得新娘子怎麼樣?”
“美,美極了。沒想到啊,你堂哥居然是個顏控!”
凌煜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我們全家都是顏控。”
“……”其實她看出來了。
凌家家大業大,商界和政界上盤根錯節的人幾百號,所以凌家纔會屹立了百年了還沒有倒,無論是九七年的金融危機還是零八年的經濟危機或者這幾年的嚴打,凌家都一如既往的蒸蒸日向。
杜悅有些明白古代大家族爲什麼總是喜歡抱團了,只有那樣才能夠保證長期發展。
凌家很少有這麼全面的見面會,一進場凌煜就被不少叔叔伯伯逮着說話了。
杜悅站在他努力地微笑不說話當個隱形人,這種情況持續了一個多小時之後凌煜總算抽了個空放她自己先去找些東西填肚子,婚禮還有一段時間再開始。
杜悅自然不會拒絕,她鬆了手就往物色了很久的餐桌跑過去了。
婚禮現場佈置得奢華夢幻,她走在裡面只覺得自己是穿了水晶鞋的灰姑娘,可惜,她的王子並不在。
她知道這種場合落單並不好,所以打算用最快的速度填個八分飽就跑回去凌煜的身邊。
剛把最後一口馬卡龍往嘴裡面塞完,不遠處的凌煜就向她招手了。
她笑了笑,連忙抽了手帕擦乾淨手,跑過去。
有一陣小小的異動,隔着幾百個人,杜悅禁不住好奇扭頭過去看了一眼。
可惜人太多了,她什麼都看不到,只能看到一個男人三分之一都不到的側臉。
凌煜的位置剛好很容易看到騷動的那個位置,她避開人走過去剛想扭頭,突然就被她箍着肩膀帶走了。
杜悅穿着十二釐米的高跟鞋,一個沒注意差點兒摔了,不禁皺了皺眉:“怎麼了?”
他搖了搖頭,臉上還是那欠揍的笑容:“沒,就是想讓你幫我擋擋桃花。”
她沒有再說什麼,因爲此刻凌煜正抱着她低頭貼在她耳側說悄悄話:“九點鐘方向,看到了沒有?就是那個穿着金色長裙的女人,d市市長千金,我媽讓我娶她。”
杜悅順着他的視線看過去,果然看到那市長千金看着他們兩個人親密的姿勢臉色又青又紅又白。
杜悅笑了笑,結果引來了市長千金的白眼。
天知道她只是想要表達一下友好而已!
“幹得好!”
說着,凌煜從一旁經過的侍者的托盤中拿了一杯香檳想到她手上,硬是跟她碰了杯。
“……”
凌煜這兩年來最會幹的事情就是拉仇恨了,她擡手推開了他:“好了,千金走了,別裝了。”
他揚着眼角笑了笑,突然又俯身抱住了她:“哦,忘了跟你說,我媽覺得那個房地產商的女兒也挺好的,家裡錢多。”
杜悅總覺得自己是被凌煜耍的,那房地廠商的女兒卻是真真切切地看着他們。
隔得那麼遠,杜悅都能清晰地看到那人端着高跟杯的手指在發白。
何必呢,這得多大的仇恨啊!
她被凌煜帶着裝了一個多小時的擋板之後婚禮終於開始了,敬完酒之後凌煜突然說要離開了。
堂哥結婚,堂弟急着離開,這真的很不禮貌啊。
可是凌厲點了點頭,走之前居然還跟她握了握手:“久仰,杜小姐。”
杜悅受寵若驚:“是我久仰你,凌先生!”
凌厲笑了笑,她總覺得那眼眸裡面藏着很多她看不懂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