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2章 劍走偏鋒(第二更求月票)
顧念之笑得彎下腰,“何教授,您可真逗,男方出這麼多,女方連嫁妝都不要嗎?”
“當然不要。”何之初索性跟她胡扯,“要嫁妝做什麼?女方整個人都嫁過來了,爲什麼還要嫁妝?這不公平。”
“何教授,以後不知道誰有那麼大的福氣嫁給您。”顧念之衷心說道,“她一定是上輩子拯救了藍星。”
何之初喉嚨一下子被堵住了。
他想說,不是嫁給我的人有福氣,是我需要一點福氣,來娶你……
可惜他還是什麼都不能說,只能含糊地道:“……我的要求太高了,目前還沒看到達到我要求的人。”
“……要求太高?其實要求高一些比較好,寧缺毋濫嘛,我欣賞這樣的何教授,加油!”顧念之舉起手臂,做了個“加油”的有愛手勢。
何之初:“……”
兩人不鹹不淡地說了幾句閒話,何之初又提醒她:“訂婚宴的事你別插手,讓他們準備,你要好好準備羅嘉蘭的案子,還有一個多星期就開庭了,你準備得怎麼樣了?”
顧念之有些慚愧。
這幾天她就繞着霍紹恆一家轉了,還沒時間準備自己的工作。
收斂了心神,顧念之誠懇地說:“多謝何教授提醒,我是要做出庭的準備工作了。”
何之初見顧念之不再說霍家的事,心裡也輕鬆起來。
“怎麼樣?有需要我幫忙的嗎?”何之初坐回到自己的書桌前,順手打開書桌上的筆記本電腦,“你這個案子,其實不太好辯。對方請了蔡勝男做辯護律師……”
顧念之不奇怪,說:“我早知道了,蔡勝男是羅嘉蘭的代表律師,她獅子大開口,敲詐了羅嘉蘭六百萬美金的預付款,嘖嘖,何教授,這時薪比您都貴吧?”
何之初手裡摁着鼠標,凝神查着法庭那邊的資料,沒有理會顧念之的小酸話,眉頭漸漸皺了起來。
“念之,沒幾天就要開庭了,你拿到檢察院公訴方外聘你做控方律師的聘任書了嗎?”何之初聲音聽起來很嚴肅,“立案之後,你沒有跟檢察院繼續聯繫嗎?”
顧念之驚訝地反問,“怎麼了?有什麼問題嗎?我暫時還沒拿到檢察院公訴方外聘的聘任書,但是……”
但除了她,還有誰啊?
這個案子是她代表宋錦寧向警局和檢察院遞交材料,並且立案成功的。
公訴方如果要外聘律師,她是最好人選。
何之初頓時明白顧念之是想當然了。
他看着檢察院公示出來的宋錦寧訴羅嘉蘭故意殺人罪的控辯雙方名單,淡淡地說:“幸虧我問了你一下,你的名字不在控方律師的名單裡。”
看着檢察院出示的控方律師名單,何之初扯了扯嘴角。
都是三流律所裡面的不入流小律師,就憑這些人,也能跟蔡勝男庭辯?
這不是把勝利拱手送給蔡勝男?
蔡勝男這個人,業務能力不比顧念之強,也許是她在美國國會做lobbyist做時間太久了,蔡勝男的各種“運作”能力,確實比顧念之強多了。
何之初一言不發,把那則公示發給顧念之,“你自己看,檢察院的網站上悄悄貼出了‘宋錦寧訴羅嘉蘭’一案的控方律師名單,你可沒在這上面。”
華夏帝國的刑事案件一般是這樣的流程。
先是警局偵破,掌握足夠的證據之後,移交給檢察院,由檢察院判斷這是不是一個可以起訴的案子。
如果是,檢察院就會立案起訴,同時挑選合適的控方律師,準備出庭跟被告律師庭辯打官司。
因爲是刑事案件,控方的主體並不是被害人,也不是被害人的代表律師,而是立案起訴的檢察院。
檢察院再指派公訴人,由公訴人挑選合適的控方律師一起出庭,對抗被告的辯護律師。
也就是說,控方律師代表的是原告,辯護律師代表的是被告。
一般情況來說,控方律師就是原告的代表律師,但需要由公訴方委任,才能出庭辯論。
顧念之上一次跟白瑾宜打的那個羅欣雪的人命官司,就是由檢察院直接委託她做控方律師。
顧念之從來不知道,這也能夠有問題。
當她看見檢察院網站上那一則控方律師名單的時候,呼吸都一下子停滯了。
她盯着自己的手機屏幕,腦子裡有一瞬間一片空白。
從來沒有想過還有這種操作。
顧念之雙眉輕擰,一言不發地開始查資料,看看公訴方在什麼情況下,會不挑選原告的代表律師做控方律師。
經過仔細查閱有關法律法則規定,顧念之發現,在華夏檢察院數十年曆史上,只有三個案子沒有用原告的代表律師做控方律師。
其中的原因分別是,第一次,控方律師被證明跟被告律師串供,嚴重損害了原告利益,也就是他自己當事人的利益。
因此這個原告的代表律師不僅沒有能夠出庭做控方律師,而且還被剝奪了律師執照。
第二次,原告的代表律師臨出庭前突然被一羣人打成植物人,在病牀上足足躺了兩年才甦醒。這當然沒法出庭做控方律師。
這第三次,則是原告律師臨出庭前突然解除了跟原告的代理合約,原告一時來不及找新的代表律師,就由檢察院自行指派控方律師了。
所以都是因爲不可抗拒的因素,檢察院公訴人才沒有挑選原告的代表律師做出庭的控方律師。
而顧念之這一次,檢察院一個理由都沒給她,悄悄地就把她的名字從控方律師名單抹除了。
還把公示書悄悄放在網上一個不起眼的地方,就是打着糊弄過去的主意嗎?
顧念之握着手機放在耳邊,冷笑着說:“這公訴人真是厲害,也不知道收了蔡勝男多少好處。”
“蔡勝男是在美國政界做了多年律師,她就算要賄賂公訴人,也絕對不會用簡單粗暴砸錢的方式收買對方。”何之初冷靜地分析,“你不要在這方面浪費時間。”
“我不是浪費時間。這公訴人表明了不公正,我爲什麼要忍?”顧念之煩躁地在房間裡走來走去。
她準備了這麼久的資料,突然發現連上庭都不可能了,還打什麼官司啊?
顧念之憤憤不平,“不行,我要馬上向檢察院質詢,問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你可以表示反對公示出來的控方律師陣容就可以了。”何之初教她如何循正規渠道向檢察院上訴,“你要時刻記住,你的身份特殊,一切都要走正當程序,不給對方可乘之機。”
顧念之深吸一口氣,“我明白了,謝謝何教授提點。”
掛了電話,顧念之開始研究正式的質詢程序。
檢察院把控方律師公示出來,就是表示公正公平的意思。
理論上說,如果原告方反對,檢察院就不能自行決定,他們必須考慮原告的請求,並且提出一定要這麼做的理由。
而被告對控方律師沒有任何挑選的權力。
他們能挑選的,只有自己的律師和陪審團成員。
顧念之本身是原告的代表律師,所以她可以代表原告向檢察院提出質詢,反對公訴人挑選的控方律師陣容。
她一邊寫着質詢書,一邊後背嚇出一身冷汗。
想不到蔡勝男劍走偏鋒,根本沒有打算在法庭上跟她一決高下,直接在出庭這個問題上就擺了她一道。
如果她都不能出庭,那絕對是敗給蔡勝男了。
幸虧何之初提前去檢察院的網站看了一眼,不然她真是被坑得哭都沒處哭去。
顧念之緊緊抿着脣,手下飛快地打着字,很快寫了五百字的質詢書,表示反對公訴人挑選的控方律師陣容,要求全面替換。
把質詢書用電子郵件發了出去,並且要了回執,這樣對方就無法抵賴了。
剛發出郵件後不久,謝慎行就叫了人過來請她下去吃飯。
霍紹恆也來了,心情很好的樣子。
顧念之就把控方律師的事按下不說,不動聲色地跟他們吃飯說笑,心平氣和地等着檢察院那邊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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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