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姐夫,你喜歡我?
王林爲中棉所捐贈五百萬人民幣,這事算得上是件大事,中棉所的領導十分重視,當天晚上請王林吃飯,爲王林接風洗塵。
在酒宴上,王林並沒有看到棉鈴。
邢文定告訴王林說,棉鈴是個工作狂人,她從來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應酬宴會,別說是王林來了,便是北金來人視察,她也不會來陪席。
王林呵呵一笑,表示理解,天才總有些與衆不同的地方,專業人士就應該沉浸在專業中,不爲俗務分心。
中棉所的同志都很熱情,熱情的勸酒勸菜。
王林捐出五百萬的鉅款,中棉所的人當然要想方設法的把他陪好了。
在衆人的熱情勸酒之下,王林不出意外的喝了個酩酊大醉。
吃過飯後,王林他們被安置到招待所住下。
王林三人被分別安排在三個不同的單間。
中棉所附近沒有什麼好逛的地方,除了試驗田,還是試驗田。
王林和李文娟也沒有地方可去,晚上就在招待所裡看看電視,讀讀書報。
外面月色朦朧,田野裡全是青蛙在唱歌,
招待所的條件也很一般,勝在乾淨整潔。
李文娟陪着王林坐在椅子上,兩個人就在窗戶邊聊天。
“姐夫,你說那個棉鈴怎麼那麼厲害?十三歲就能上大學。”
“人家是天才,沒法比的。”
“真的看不出來。她長得漂亮,人也聰明。姐夫,我跟她比起來是不是得扔掉?”
“哈哈,爲什麼要跟別人去比呢?你有你的好。別說你比不上她,我也比不上她。這一點我們得承認。”
“我看你一點也不喜歡我。就是因爲我太普通,一點也不優秀。我要是像棉鈴那麼優秀,你肯定也會喜歡我了。”李文娟嘟了嘟小嘴。
王林伸出手來,輕輕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藉着七分酒勁說道:“我喜歡你啊!誰說我不喜歡你了。”
李文娟的雙眼,驀的放亮:“姐夫,你喜歡我?”
王林道:“你這麼可愛,我怎麼可能不喜歡你呢?”
“那你當初到我家來提親,幹嘛不把我給娶了?”
“你那時纔多大?我能娶你嗎?傻瓜。”
“如果現在給你一個機會,你會娶我嗎?”
“娶啊!傻瓜纔不娶!”
李文娟今天穿着一條粉藍短裙,她給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間有種超越了她年齡的驚人的美麗,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細的修飾過,長長的睫毛忽閃忽閃的象兩把小刷子,亮得讓人覺得刺目的一雙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異常的靈動有神。
王林醉眼迷離的看着她。
她微圓的臉型和精緻的五官,大大的雙眼有一種奇特而奪目的美麗。細膩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樣的皮膚,彷彿透明的水晶色的馬奶提子一樣,晶瑩剔透的讓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實了,把她的臉蛋刺出兩個洞來。
李文娟也喝了些酒,酒的後勁上來了,俏麗的臉蛋泛出迷人的紅暈。
“姐夫!”她低低的輕呼一聲。
不知道哪裡傳來一陣悠揚低吟的歌聲:
“我願做一隻小羊,坐在她身旁,我願她拿着細細的皮鞭,不斷輕輕打在我身上……”
此刻,李文娟那粉紅的笑臉,真的好像紅太陽。她那美麗動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她是如此的真實,就在王林的眼前。
王林的眼神變得恍惚起來,眼前的人似乎變成了李文秀的模樣。
他忍不住伸出手,想要撫摸一下這張熟悉的臉。
不等他的手觸碰到她的臉,她便身子一軟,一頭撲進他的懷裡。
她握住了王林的手,把滾燙的臉緊緊貼在他同樣滾燙的手掌心裡。
夏夜的輕風,帶着棉林的清香和樹木泥土的芬芳,吹過樹梢,吹過窗臺,吹拂在屋裡兩人的身上。
王林醉意濃重,意亂情迷。
他出來好幾天了,本來就很想女人。
而眼前的女人,分明跟妻子李文秀一模一樣。
他摟住了李文娟。
李文娟也是醉意沉沉,她擡起頭來,張開櫻桃小嘴。
她一口咬住了王林的脣。
王林體內的洪荒之力,瞬間爆發出來。
他喃喃的說道:“文秀!文秀!”
李文娟柔軟嬌媚的身子,忽然之間僵了一下。
原來他只是把她當成了姐姐?
李文娟臉上涌上一股難言的酸楚和無奈。
她默默的推開王林,然後離開了他的身子。
躁熱的夏天,讓兩個青年男女也變得無法淡定。
王林喝的酒比李文娟更多,酒的後勁涌了上來,手腳都不聽使喚。
李文娟本來想一走了之,不管王林了。
可是,她看着他醉得不省人事的模樣,又是好氣又是好笑。
總不能真的不管他吧?
他能自己當成姐姐,說明他對姐姐的愛是何等的深?
李文娟扶起王林,用力抱住他,防止他摔倒。
她扶着王林來到牀邊,將他放倒在牀上,幫他脫去了鞋子和襪子。
王林的身子無比的沉重,像是一塊千斤重的石頭。
李文娟爬上牀,費盡力氣,這纔將王林的身子拖平,讓他躺好了。
天氣已經很炎熱,哪怕是在這綠樹成陰的郊外,夜晚也不再寒冷。
李文娟拿過薄被子,蓋在王林的肚子上。
她累了,躺在王林身邊,伸出手輕輕撫過他帥氣的臉。
王林忽然伸出手來,握住了她的手。
李文娟是的手有些嬰兒肥,胖乎乎的,摸起來無比的舒爽。
從小就有人說,李文娟是個富貴命,因爲她長得一臉的富貴相,臉和手是有點肉的,但身材又是無比的玲瓏美麗。
李文娟雙眼簡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樣澄澈,眼角卻微微上揚,而顯得柔弱似水,她抿嘴一笑,說道:“姐夫,你是不是夢到好吃的了?想咬我的手吃呢?”
王林緊閉雙眼,沒有說話,握住她的手,貼在自己的臉上,安然入睡。
李文娟輕輕抽了一下,居然沒抽出來。
這裡是安陽,是內地的一個小城市,這裡的風氣,可不如沿海地方開放。
而且他們住的又是中棉所的招待所,是國營單位,李文娟不敢在這裡太過放肆,更不敢在這邊留宿,生怕被人看到,然後說姐夫的壞話。
在李文娟心裡,王林早就是神一樣的存,他是個公衆人物,也是個了不起的人物,她不想因爲自己留在王林房間裡,而帶給王林不好的影響。
她等王林睡熟一些,然後再抽出手來。
李文娟下了牀,怔怔的看着熟睡中的王林,芳心裡藏着許多許多的心事。
她關了燈,悄悄的回到了自己房間。
窗外月明星稀,蛙鳴蟲叫。
李文娟想着剛纔和王林那個親密接觸的吻,不由得又羞又臊,又是甜蜜無比。
這可是她的初吻!
就這麼獻給了王林!
而那個呆子,居然還把她當成姐姐!
李文娟躺在牀上,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脣。
脣上彷彿還殘留着王林的味道。
李文娟想着王林,好不容易纔入睡。
第二天早上,王林一覺醒來,看了看被晨風吹動的窗簾,看着窗外灑進來的晨光,他才明白過來,自己身處何地。
都說酒醉心裡明。
王林依稀之間記得,自己昨天晚上懷裡抱過一個女人?
不用想,他也知道那個女人肯定是李文娟,除了她還能有誰呢?
但他已經記不清楚,是自己摟她入懷的呢?還是她主動投懷送抱?
然而,現在說這些,又有什麼用?
王林坐在牀邊,提起手來,想給自己一巴掌!
酒醉誤事!
這下誤了大事了!
那可是自己的小姨子!
還不知道後面有沒有欺負過李文娟?
不會吧!
王林被自己突如其來的想法給嚇到了。
如果真的欺負過李文娟,那這事怎麼辦?
王林摸出煙來,連着吸了兩根。
這時敲門聲響起來。
王林起身打開房門,看到李文娟俏立在門外。
她秀髮隨意的挽了個馬尾,完美無暇的臉蛋,白裡透着紅。
“姐夫!”李文娟羞澀的喊了一聲,“你起牀了啊?”
王林看着她含羞答答的樣子,暗叫一聲槽糕了!
看李文娟這模樣,好像真的是發生過什麼事情似的?
“文娟。”王林招招手,“你進來,姐夫有話問你。”
“哦。”李文娟走了進來,幫王林把被子鋪好了,問道,“姐夫,我們今天還要留在這邊嗎?”
王林道:“嗯,中棉所打算給我們舉辦一個捐款儀式,就在今天上午十點鐘舉行。當地的媒體記者都會過來報道。”
“這是好事。你付出了這麼多的錢,總要露個臉,讓大家認識一下你。”
“文娟。”王林抓了抓腦門心,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問。
“姐夫,怎麼了?”
“咳!”王林道,“昨天晚上,我們是不是那個了?”
“是啊!”李文娟本來可以正常面對王林的了,但一聽到他這麼說,馬上又羞得跟什麼似的。
她本就是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雲英未嫁,正當最美的韶華。
雖然只是一個吻,但已經帶給她太多的感動和想法。
對李文娟來說,她的初吻,和她的身體一樣都是很寶貴的。
很多女人把自己的吻,看得特別的神聖和重要。
她可以和你到外面開房,也可以和你恩恩愛愛。
但她並不一定能和你接吻。
不知道她們是怎麼想的,但這樣的女人並不在少數。
或許對她們來說,接吻的層次,比恩愛更高?
就好像古代的女人,不能讓男人看到自己的小腳一樣。
每個人總有自己的一些禁忌之地,不願意讓別人進入。
對李文娟來說,她的吻,就是她的禁忌。
而她居然已經給了王林。
對她來說,這個吻,就是她能給予王林最寶貴的東西。
王林怔了怔:“文娟,這?這?真的發生了?”
“真的發生了!”李文娟以爲他說的是那個吻。
可不是吻過了?
不然你還想怎麼樣?
王林哪裡知道她指的只是這個吻?
他有些抓狂!
“文娟!”王林急忙說道,“姐夫不是故意的。你知道這意味着什麼嗎?”
李文娟撲哧笑道:“能意味着什麼?這都是我自願的。好了,姐夫,我們下去吃早餐了吧?我餓了。”
王林嘿了一聲,心想這事辦得!
“文娟,你還記不記得,我們有沒有采取措施?就是有沒有用那個計生套?”
“計生套?爲什麼要用計生套?姐夫,你說什麼呢?”
“文娟,這事很重要,你一定要告訴我,昨天晚上,我們到底做了什麼事?”
“就是你喝醉了,我抱着你到牀上睡下。”
“就這?”
“就這!”
“我們之間沒做過別的了?”
李文娟咬了咬嘴脣:原來,他什麼也不記得了!
她忽然間心如死灰,有些生氣的說道:“姐夫,你還想做什麼?”
王林尷尬的笑了笑:“沒事就好!姐夫不想做什麼!就怕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
“我是個大人了!”李文娟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我都能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任。”
“是,你的確長大了。你很懂事。你等等我,我去洗漱。”
王林懸着的心放了下來。
只要沒發生什麼就好。
然而,李文娟卻氣得不輕。
她氣呼呼的往牀上一坐,嘴裡輕輕的道:“呆子!呆子!我再也不喜歡你了!”
王林轉過身在拿洗漱用具,聽到她說個不停,便問道:“文娟,你嘀咕什麼呢?”
“姐夫,我說你快點吧!我真的餓了。”
“好,很快。”
兩人下樓來到招待所的餐廳,忠叔已經在下面等候他們。
上午,王林他們在邢文定等人的陪同下,參觀了中棉所。
在這裡,王林瞭解到了更詳盡的棉花的歷史。
在棉花傳入我國前,我國填充枕褥的是木棉,宋朝以前,我國只有“錦”字沒有“棉”字,“棉”字從《宋書》纔出現。宋末元初棉花才大量傳入我國,據說棉花的傳入有海陸兩路,泉州的棉花從海路,並很快推廣,至於全國的棉花推廣遲至明初,是朱元璋強制推廣的。
王林看到了一株株形態各異的野生棉花,也看到了中棉所的同志爲我國棉花事業所做出的努力。
上午十點鐘,王林參加了中棉所舉辦的捐款儀式。
這個儀式在中棉所的大禮堂舉行。
當王林受邀走進禮堂時,看到黑壓壓坐了一片人,電視臺和報社的媒體記者在講臺前聚集,鎂光燈對着王林拍個不停。
王林沒想到有這麼大的陣仗,倒是一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