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第七十三碗湯(六)

第七十三碗湯(六)

重新活過一次後,清歡從來不敢去想前世,死前的那段記憶實在是太可怕,讓她無法安心地繼續生活,所以說她膽小也好,說她逃避也罷,她只想把這一世好好的過完。

可她沒有想到,跟鍾月的會面竟來得這麼快。

前輩子她以出色的外表跟演技一炮而紅,鍾朗會看上她實在是讓她覺得奇怪,無論如何,那男人看起來也不像是會關心娛樂圈的,但事實是他的確是找到了她並且一點點將她吞噬乾淨,直到很久以後她才知道,原來鍾朗有個妹妹叫鍾月,那個時候清歡正跟一個當紅的男明星拍一部電影,電影放映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兩人也一躍成爲最受歡迎的熒屏情侶,而這恰恰讓鍾月不高興了。

原因無他,就因爲那個男明星是鍾月當時的男朋友。真要說鍾月多喜歡對方也不見得,她就是不高興自己的東西被打上了別人的標籤,即使這個“別人”並不知情。所以她才求着鍾朗幫忙解決,可她哪裡知道鍾朗的解決竟然是把清歡給弄到手呢。

這一世清歡沒有進演藝圈,也還沒有拍過電影,因此鍾月並不認識她,可看到她的第一眼露出的確實卻是清歡熟悉的充滿敵意的表情——清歡當時就愣了,前輩子鍾月也這麼看她,她還以爲是那個男明星的緣故,畢竟後來機緣巧合他們還有過幾次合作,但彼此之間除了工作之外連句多餘的話都沒說過。

上輩子還可以說有原因,可這輩子呢?

沒等清歡反應過來,鍾月就如同一隻快樂的小鳥奔向了鍾朗:“哥!你在做什麼啊,這些天我打你電話都沒人接,要不是我找到這裡來,你什麼時候打算給我回個電話啊!”

雖然是指責,但聲音嬌滴滴軟綿綿的,更像是在撒嬌,也像是可愛的小奶貓輕輕撓了不負責任的主人一下,沒什麼怨懟,更多的是嬌嗔。

鍾朗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輕巧地橫在彼此之間,讓鍾月來了個急剎車,然後眉頭微微挑起,似笑非笑:“這些天沒用手機。”

騙人!

對,就是騙人的,可就算是騙人的,就算鍾朗連解釋都解釋的這麼敷衍,敷衍的那麼明顯,鍾月也還是一副天真可人的模樣,彷彿完全聽不出來。她被鍾朗躲開,嘴巴微微嘟起,於是便顯得十分可愛。

鍾月是那種非常嬌俏的長相,一看就是被捧在手心呵護的小公主,沒吃過苦受過累的,眼睛明亮的叫人恍若看到了太陽,可這麼一個小天使,鍾朗卻始終不爲所動。

而且不知是不是清歡的錯覺,她總覺得鍾朗雖然在笑,但並不是真正的開心。

他真正開心是什麼樣子的?清歡努力想了想,才發覺自己根本想不起來。她心甘情願跟鍾朗在一起的時候,他的溫柔體貼是僞裝的,後來他翻臉露出真面目,她對他充滿恐懼憎惡,怎麼可能還去關心他的感受。

“哥哥怎麼不用手機?這些天哥哥去哪裡了呀,我到處找哥哥都找不着。”鍾月眉眼彎彎,並不是在抱怨,只是在訴說自己對鍾朗的真心,以此博得他的愛憐。

鍾朗喝了口咖啡,對坐在客廳沙發上的清歡招招手:“過來。”

她不明所以的過去,看着他又喝了一口然後捏起她的下巴吻過來,咖啡有點燙,她下意識想躲開卻不能,只得順着鍾朗的意思嚥下去,然後漲紅了一張臉,又被鍾朗圈在懷裡。

清歡有點弄不懂鍾朗這是要做什麼,在她的印象裡這個男人從來不做對自己無利的事,可是在鍾月面前這麼親密又有什麼用?鍾月又不是那些仰慕他的女人……

等等!

她不覺朝鐘月看去,鍾月臉上還是甜美的笑容,可眼神已經冷了下來,察覺到清歡的視線,她立刻更加甜蜜的笑起來,可那一瞬間鎖看到的已經足夠清歡確認自己的想法了。

就算鍾月再怎麼掩飾都是沒有用的。

“哥哥,這位是……”最後還是鍾月先開口。

鍾朗輕笑,眉頭微微一挑,“你未來嫂子。”

鍾月的眼角狠狠一抽,普通人也許並不會在意這些微表情,但清歡前輩子是當演員的,她雖然有天賦,卻並非科班出身,所以在演戲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一遍又一遍地去看老戲骨們的影片,琢磨他們的每一個表情跟動作,鍾月的變化當然逃不過她的眼睛。她只是不敢相信,鍾月會喜歡鐘朗。

他們是親兄妹啊!

她感到心臟在砰砰跳,不管過去多久,她心底嚴格的道德標準都讓她無法對鍾朗的感情產生共鳴,此刻也是一樣,察覺到鍾月對鍾朗非同一般對情感,清歡的第一反應是躲開——她惹不起他們,難道還躲不起嗎?

哦……好像還真的躲不起。

那麼,鍾朗知道這件事嗎?

清歡下意識擡頭去看,鍾朗對鍾月的冷淡實在是太明顯了,她再怎麼搭話他都是懶洋洋的,興致來了就說幾個字,不然就是任由鍾月唱獨角戲。也虧鍾月忍得住,她似乎完全感受不到鍾朗對她的疏離。

“哥哥這幾天不在,就是給我找嫂子去了嗎?”鍾月欣喜地笑,十分開心的樣子:“真好,我一直想有個姐姐,嫂子,你以後可得跟哥哥一起疼我啊!”

清歡盯着她看,直勾勾的,鍾朗捏了下她腰間的軟肉,“妹妹跟你說話。”

她這才嗯了一聲,沒說好也沒說不好,就覺得整個周圍都染上了一層詭異的空氣,她不信鍾朗看不出她不喜歡鐘月,那他爲什麼還要讓她去應這聲嫂子?

前輩子清歡對這對兄妹關切度不高,實在是鍾朗本性暴露的太快,以爲能夠和平分手的清歡到最後才發現自己實在是太天真,鍾朗就是一頭野獸,他看中的獵物怎麼也不會放手的。後來她實在是怕他,每天都沉浸在傷痛恐懼之中,整個人精神都險些崩潰,就別說是去觀察這對兄妹怎麼相處了。

而且前輩子她沒多久就被鍾朗藏了起來,根本沒有見到鍾月的機會,少少見到的幾次也都迷迷糊糊的什麼都記不住,他們兩個究竟怎麼相處,清歡真不知道。

但現在她感覺……鍾朗似乎知道鍾月的心思?

她不敢去揣測鍾朗怎麼想,因爲怕他生氣,更怕他生氣的時候又來折騰自己,因此也只好做出一副天下太平的樣子,好像也察覺不出此刻的氛圍有多麼尷尬。

“哥哥——”

鍾月話沒說完,鍾朗就打斷了她:“行了,人你也看過了,可以走了。”

冷漠的一點餘地都不留。鍾月很受傷,“哥——”

“我再說一遍。”他輕輕地掀起眼皮瞥她,如同在看地上的螻蟻。“你可以走了。”

就算這人是自己的親哥哥,鍾月也不敢惹怒他,只好站起身,一步三回頭的離開,臨走的時候還不忘跟清歡打聲招呼:“嫂子好好照顧我哥哥啊,我、我過幾天再來看你們。”

她個兒嬌小,離開的背影顯得無比孤獨,臨別前的那一眼也充滿哀怨悲傷,如果清歡不認識她,說不定也會去心疼她。

鍾月走了,鍾朗才眯起眼睛,打了個電話,他就說了一句話就掛掉了,清歡卻爲此睜大了眼:“你……”怎麼會?!

“怎麼?”鍾朗放下電話,開始把玩她的手指。和前世被嬌養的她比起來,這一世的手粗糙了一些,大概是因爲一個人生活很辛苦的緣故,但沒關係,以後都不會了。

“她是你妹妹……”

“妹妹?”鍾朗嘲諷地笑了,“都什麼時候了,你還想着她是我妹妹,不想想我爲什麼要毀了她呢?”

清歡只聽到他說了一句“我不想再看到她”,但怎麼也沒想到他是要毀了鍾月。“我……”

“欠你的我都還你。”

“啊?”

鍾朗看着她,微微笑了一下沒再說話,他無意再去提起前輩子的事,更不想讓她回想生前遭受了什麼。大手揉了揉清歡的頭,把她烏黑的頭髮弄得亂糟糟的然後輕笑,“快去梳頭。”

等到她捂着腦袋跑了,鍾朗的笑才慢慢消失,他隨手拿起茶几上的煙,本來想要抽一根,火都點了纔想起清歡對煙味很敏感,於是又把它摁熄,最後還是隻有咖啡能讓他胸口的煩悶少一點。

這些煩悶不是來自於對妹妹的絕情,而是來自於前輩子的自己。

鍾家和普通人家不一樣,鍾家父不父子不子,沒有一個正常人。鍾月是鍾朗同母異父的妹妹,是他那位高貴雍容的母親的私生女。

知道這件事的時候,鍾朗九歲,但他九歲的時候已經跟普通孩子不一樣了,他更聰明,更優秀,也更加早熟。

作者有話要說:  二月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第七十三碗湯(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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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碗湯(七)

他的母親將這個小女孩帶到鍾家來,問他想不想要個妹妹。普通的小孩子也許會想,但鍾朗可一點都不。他的第一反應是——要兄弟姐妹做什麼,鍾家是他一個人的。

所以他對着母親露出笑容:“與其想方設法來騙我,母親不如跟我說實話。”

母親的表情頓時很難看,他們之間實在算不上多麼親密,也沒什麼感情。鍾朗得知了這是自己同母異父的妹妹,才點頭答應讓她住進來——身上沒有流鍾家的血,鍾家也不會分給她一個子兒。就像是養條狗養只貓一樣,有什麼區別?

但是讓他沒想到的是這個妹妹特別喜歡黏着他,父親得知母親將私生女帶來家頓時也提出將自己在外頭的私生子帶回來,在他看來這才公平,大家都在外頭亂搞,憑什麼你能我不能?

可鍾朗一句話就讓父親打斷了這個念頭。他說:您儘可以帶,只要不怕他們在這個家裡活不過三天。

他說得出來就做得到。

父親是個徹頭徹尾的廢物,沒有能力也不長腦子,一輩子都活在祖父的陰影下,但鍾朗和這個廢物不同,他小小年紀就展現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可能鍾月以爲這是鍾朗在保護她,可鍾朗不過是在維護自己的利益——母親的私生女,和父親的私生子,這可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鍾月怎麼長大的,鍾朗一點都不關心,他每天有無數的課要上,無數的東西要學,可鍾月卻特別喜歡纏着他,纏的久了,鍾朗雖然懶得理她,但到底也把她當成了自己所謂的“親人”——雖然他對“親人”這個詞完全沒有概念,但鍾月總是在他耳邊訴說,他也就默認了。

所以他覺得自己是個很稱職的兄長,至少在物質上他從來沒有虧欠過鍾月,直到鍾月二十歲那年來找他要他搞垮一個小明星。鍾朗對做這種事不屑一顧,他不是正直也不是善良,這是強者對於欺辱弱者的不屑。

可這一切都在他看見清歡照片的時候變得面目全非。不管他怎麼否認,他都得誠實面對自己的心——他想要這個女孩子。這跟養妹妹是完全不一樣的感覺,鍾朗在鍾月身上花的功夫還沒有他養的狗多,但他第一眼就想把清歡佔爲己有。

說什麼給妹妹出氣,那都是鍾月自己的以爲,他什麼時候這麼說過了?從頭到尾,他所做的都是爲了將清歡帶到自己的身邊。

但他生在這樣的一個家庭中,註定了連愛一個人都那麼病態。

他也不想裝出一副溫柔的模樣,他也不想清歡愛上的是一個假象——可是不那樣要怎麼辦?她絕對不會喜歡真實的鐘朗,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

發現被欺騙的清歡立刻提出了分手,這簡直是點燃鍾朗骨子裡瘋狂的導火線。他把這樣一個,紅的如日中天的國民女神關了起來,用盡一切力量讓世人忘記她。你要問他爲什麼,原因也十分簡單,希望這個人只屬於他,不要再有任何人看見,知道,瞭解。完完全全的,就屬於他。眼睛裡看不到第二個人,心裡也不會再去想,連靈魂都是他的痕跡。

想盡一切辦法將她改造的結果,就是讓她再也不會喜歡他,甚至只想要逃。鍾朗都不記得她逃過多少次了,次數多的他統計不來,後來他甚至懶得去想爲什麼,她儘管跑好了,反正他總能找到她,抓到她,佔有她。

她怎麼可能逃得出他的手掌心呢?爲數不多的幾次他也一直看着她,讓她在外面玩夠了,再重新把人帶回自己身邊。也因此,當鍾朗發現清歡真的不見了的時候,可以想象得到他有多麼震怒。

她沒有能力真的從他身邊逃走,所以一定是有人不知死活地幫了她。不過鍾朗想不到的是幫助清歡逃走的不是別人,竟然是鍾月。雖然她不承認,雖然清歡自己都不知道,但鍾朗仍然查了出來,他微笑地告訴鍾月:你最好祈禱我把她完整無缺的帶回來。

否則掉了一根頭髮,他都不讓鍾月好過。

你養的一條狗,有一天突然咬了你一口,這種時候要怎麼辦?

鍾朗說完這句話,鍾月頓時面如死灰。他頓時就知道不妙了,鍾月絕不是什麼純真可愛的小天使,她那點心機手段在他看來無傷大雅,於是一直懶得管她,可老虎也會有打盹的時候。

這一次清歡終於真的不用再害怕了,而他也真的帶不回她了。

或者說,帶不回完整的她。

鍾朗一輩子沒有流過眼淚,他總是遊刃有餘的玩弄人心,暴躁無常的肆無忌憚的過着他凌駕於衆人之上的生活。他愛上一個女人,也用這種不正常的病態的方式去愛她,將施加給她的痛苦當作玩樂,直到現在他失去她。

鍾朗喜歡乾淨,他從來不讓自己的手沾上一滴血,可這一次他親自把她的屍體清洗乾淨,給她穿上壽衣,將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然後抱到了牀上。

就算只剩下一副骨架,他也要留下她。

鍾月的下場要比清歡悽慘一百萬倍,也直到這時候鍾朗才知道她心底那些可笑又愚蠢的想法。說什麼喜歡他,她不過是個出身低賤的私生女,靠着他一時半會的憐憫有了今天這樣的榮華富貴,可她就是這樣回報他的?

清歡一定很怕疼,那鍾月就得更疼。

而在一睜眼回到多年前的時候,鍾朗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清歡,可得到的消息卻是從來都沒有這樣一個演員,也不曾有人認識她。那會兒他大概就想到了,老天爺並不只垂青一人。

他找到她,別的什麼都沒做,甚至忘記了這輩子還有一個活着的鐘月。

現在他看到鍾月,纔想起這個已經在自己記憶裡消失了幾十年的人,看着礙眼,但是前輩子怎樣死,這輩子就得再死一次。

窗外的光線折射進房間,在地面上鋪了一片,恰巧掩飾住了鍾朗烏黑的令人不安的眼睛,如同一頭蟄伏在黑暗中的獸,守護着自己的,也防備着別人的。

清歡梳完頭鍾朗就嚷嚷着餓了要她做飯,她從來都是一個人生活,父母早年離婚沒人管她,在親戚家被嫌棄慣了,早就孑然一身,因此練得一手好廚藝。她在半開放式廚房切菜煮飯的時候,鍾朗就坐在後頭的椅子上看她,眼睛盯着,彷彿看一百年也不會夠。

怎麼會夠呢,喜歡的不要不要的。

“……你不要總是坐着。”清歡快被那兩道視線燒穿了,“幫我削個土豆可不可以?”

“當然。”

可惜鍾朗什麼都會,就是不會削土豆。而且他在削土豆的時候還一心二用地看她,導致大拇指掀了個老大的口子,鮮血汩汩流出,清歡趕緊去找急救箱給他處理,心想早知道就隨便他看好了,這樣的話也不費這麼多事。

鍾朗看着她給自己清洗傷口,一點疼沒感覺到,心裡反倒甜絲絲的,他瞧着她因爲低頭露出的一段雪白的頸,忍不住低下頭去親了一下,把清歡嚇得猛一擡頭,磕到他的鼻子,瞬間兩管鼻血就下來了。

鍾朗伸手抹了一把,不太高興的樣子,他嫌惡地看着手上的血,清歡嚇得連聲道歉,被他握住肩膀:“別說話。”

大概是他積威甚深,清歡立刻閉上了嘴,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好一會兒才處理完畢。

削個土豆搞出這樣的慘案來,這真是令人所料未及。

於是兩人重新分工,清歡繼續做飯,鍾朗則回到椅子上繼續看她。這回視線再隔應人清歡都裝感覺不到,雖然他怎麼看,她就當周圍什麼人都沒有。

但炒菜的時候仍然忍不住去想:他竟然沒有生氣。

她以爲他會的,有一次他難得帶她出去,一個小孩經過他們身邊的時候不小心撞了他一下,把手上的冰淇淋蹭了一點在鍾朗的西裝褲上,雖然他對小孩的父母說沒關係,但清歡仍舊感覺得到他的冷意。

鍾朗是不容許別人對他一點不好的,誰都不能讓他受傷,所以剛纔害得他流鼻血,清歡心都跳到嗓子眼兒了,她真的以爲他會大發雷霆,然後再像上輩子那樣對待自己。

可是並沒有。

她機械化地且切着土豆絲,一遍又一遍地回想鍾朗平日裡對自己的方式和對別人的方式,然後她低下頭,看向手裡的菜刀,鬼使神差的歪了一寸,恰巧切在了食指上。

鑽心的疼。

鍾朗看到她動作不對就起身推開椅子大步跨過來,瞧見她手流血了張嘴就是一頓批評,可是清歡一擡頭,眼裡水汪汪的含着淚,他突然什麼話都說不出來了,拉着她去找急救箱,像剛纔她對待自己那樣照顧她,然後把她摁到椅子上坐好,自己到案板前拿起菜刀笨拙的開始切菜——明明他的手也受傷了的。

清歡第一次無比清晰地認識到一個事實:鍾朗他,好像真的真的很喜歡她。

第七十三碗湯(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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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碗湯(八)

在此之前,鍾朗活了兩輩子了都沒做過飯,今天真算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清歡被他命令坐在椅子上看,不時的給點指導。他不覺得這有什麼難的,這世界上就沒有他掌握不了的技能。

所以,雖然今天這頓飯花的時間是往日的兩倍還多,但最後端上桌的菜都是能吃的,有幾道味道還特別棒。

清歡仔細地嚐了嚐,看了鍾朗一眼,他也看着她,總覺得……眼神裡似乎有點期盼的意味。於是她琢磨了下說:“……很好吃。”

下一秒鐘朗的表情就顯得愉悅幾分,雖然手受傷了,雖然身上沾染到了油煙味,可是能聽到這麼一聲很好吃,似乎也值了。

這件事導致鍾朗的好心情一直持續,然後吃完飯他又提起了要清歡去演戲的事情,清歡從意識到鍾朗很喜歡自己之後纔開始去琢磨他到底是不是別有所圖,可鍾朗這個人是她看不懂的,所以她接過鍾朗遞過來的劇本先翻開,然後便微微睜大了眼睛。

“以前你拍過的那些,都沒有必要再拍了。”鍾朗看出她的訝異,所以這樣說。她沒必要活在過去,如果一切都按照前輩子的軌跡走,那麼活這輩子又有什麼意義呢?更何況時間改變,本該出現的她沒有出現,有幾部電影早就有了其它女主角——反響各不相同,因爲沒有人是她。“這個是我覺得不錯的,你先看看有沒有興趣。”

清歡依言翻開,很快就被故事吸引了,然後她問鍾朗:“這個……我怎麼沒有聽說過?”怎麼說前輩子和這輩子,除了自己的選擇有所不同之外其它的事情應該是不變的,但這部電影她確實完全沒有聽過。

她還順勢翻了翻底頁的班子,導演是國寶級的,男主角是蟬聯三次桂冠的影帝,就連隨便一個不起眼的角色都是老戲骨,這麼一部電影,怎麼……都輪不到她來演吧?

“很多東西都會變。”鍾朗輕飄飄說了這麼一句,他當然不會告訴她這是他用錢砸下來的,在鍾朗的意識裡,這世界上沒有錢辦不到的事情,如果有,那肯定是因爲不夠富有。

他這麼說清歡也聽不懂,她拿着劇本想了想,又問他:“……我真的可以去拍戲嗎?你……不是不喜歡我做這份工作?”

“你喜歡不是?”鍾朗對她攤了攤手,一副很好說話心情也很好的樣子,愈發讓清歡看不懂他了,也或許她從來都沒有懂過。

不懂這個人的殘忍冷酷,也不懂他的溫柔專情。

“我是喜歡……”

“那就夠了。”鍾朗突然傾身,兩人頓時靠的極近,他灼熱的呼吸噴灑在她臉上,讓清歡心底發慌。那雙黑色的眼睛似乎能夠看到她的靈魂深處,讓她有許許多多說不出的話從此變成了塵埃,被碾碎,被吹熄,消失不見。“你喜歡就夠了。”

他當然是想把她關起來,再跟前輩子一樣,只讓她看自己,只讓她擁有自己,可前輩子是什麼樣的結局呢?他得到了什麼呢?那短短几年的相處時間實在是太短暫了,他越是想要牢牢抓住,就越是容易失去。有個成語不是叫欲擒故縱,他纔不是想通了要放手了,他只是在實驗另外一種方法,看能不能讓她心甘情願地留在自己身邊,就算偶爾放出手中的線,她這隻小風箏也會飛回來。

那纔是他想要的。

清歡似乎能從鍾朗的眼神中看到他想表達的,這個男人在僞裝成溫柔紳士的時候甜言蜜語像是不要錢的往外說,什麼鬼話都是信口拈來,可是當他在她面前表現出真實的自我時,反倒什麼都不願說了。

她好像又瞭解了他一點,這一面的鐘朗也不是那麼難以接近,於是心底的恐懼輕了些,清歡才發現自己從來都沒有試過用另外一種方式和他相處。

明明知道自己逃不走,明明知道自己只能屬於他,明明知道這個人永遠都不會放手,所以她內心充滿恐懼,只想逃脫只想掙開,選擇了硬碰硬的結果前輩子已經顯現出來了。鍾朗不是會吃硬的人,她如果反抗,他只會更加強力的鎮壓。

可是……如果她換一種方式呢?如果她不再跟他針鋒相對不再對他咒罵詛咒,是不是最後的結果也會不一樣?

於是清歡破天荒的,慢慢地擡起一隻手,摸了摸鐘朗的臉。

他長得可真好看,專注地凝視一個人的時候漆黑的眼睛似乎能將人鐫刻在其中,這讓清歡再一次覺得自己是與衆不同的。她的確是美,可只有美麗有什麼用?美麗早晚會老去,能夠吸引鍾朗的,她身上的那種東西,究竟是什麼呢?

鍾朗也被清歡的撫摸嚇了一大跳,他可以對清歡上下其手親親抱抱甚至做些不能描述的事,那是一點都不帶臉紅的,可是當她主動靠近自己的時候,怎麼說呢,用一個比喻的話,大概就是沐浴着明媚的春光,有微風輕輕拂過面頰。

她幾乎沒用什麼力氣,只是貼着,然後摩挲了兩下,但卻有一股酥麻感從尾椎往上升騰,連着整個大腦都開始無法思考。鍾朗盯着清歡看,面無表情的,前輩子他懲罰她想逃走的時候不知用過多少種方法,其中不乏讓她主動來親吻討好,可是沒有哪一次比得上這樣的輕柔。

清歡看他冷冰冰地瞧着自己,頓時嚇了一跳,趕緊收回手,結果卻被鍾朗捉住,又貼到了臉上,還要求說:“再摸一下。”

她只好再蹭了蹭,鍾朗眯起眼睛,突然把她撲倒在了沙發上,兩人之間的氣氛變成一種非常詭異的感覺。明明什麼都做過了,再羞恥再親密的都彼此分享過,可這一刻竟然就因爲這麼簡單的觸碰,雙方都感到有些尷尬。清歡是尷尬自己不經過大腦的舉動,鍾朗則是……他硬了。

清歡也感覺到他身體上的反應,下意識拒絕:“剛吃完飯,不行……”

“正好運動一下,有助於消化。”鍾朗懶得再去想那種感覺是爲什麼,想做就做,直接把人抱了起來,“電影馬上就開拍了,到時候你沒有時間陪我,先餵飽我再說。”

“等、等一下——”清歡結結巴巴地說,“我、我又沒說我會拍……”

“你當然會。”鍾朗低頭親了她一下。“你絕對會。”

清歡都沒來得及問他爲什麼這麼篤定,嘴巴就被堵住,再說不出一個字來。

後來鍾朗果然說話算話,第二天就派人送她去片場。也就是說她連試鏡都不需要,過去就是女主角。這讓清歡有點緊張,前輩子她雖然也一炮而紅拿了影后,但那是憑藉自己實力的,而且在得到第一個女主角前她試鏡就試了幾十次,被拒絕過很多次,能得到那次機會真的可以說是老天保佑。

曾經靠實力努力吃飯的人突然有一天開始走後門了,這種感覺真的是……不言而喻。

清歡知道鍾朗有錢有勢,但這個人從來都只想用他的權勢佔有她困住她,像是這樣給她拍電影……天哪,她都以爲自己是在做夢了。

鍾朗看她呆呆地出神,忍不住就打量起她來。今天的清歡穿了條嫩黃色的長裙,顯得身段纖細如柳,可鍾朗知道這條漂亮的裙子下藏着怎樣一副美麗的身體,她大可將她的溫柔努力與他人分享,使得自己光芒萬丈,但她的哭泣軟弱,卻只會屬於他。

清歡被他盯的沒法裝作無動於衷,只好伸手去遮鍾朗的眼,低低地說:“你不要總是看着我……”

“看一下怎麼了。”鍾朗理直氣壯的。“我每天晚上都看。”

清歡臉紅了一下,朝窗外看當作自己什麼都沒聽到。

好在這人還知道避嫌,只把她帶給導演介紹一下,沒有一直跟着,不然有他看着清歡絕對什麼都演不好。

她要演的這部電影講述的是一個非常非常普通的故事,普通的很有可能就在你的周圍發生,可清歡剛看劇本的時候就知道如果能夠拍的好,那麼絕對是一部十分優秀的電影。就像是大象無形,往往最普通的最感染人。

但是因爲自己是走後門進來的,見到導演的時候她有點心虛。

前輩子她也跟這位大導合作過,但那會兒她已經是當紅的新晉影后了,剛剛拿過獎盃,年輕,也有實力,人人看在眼裡,即使演了大導演的女主角也有底氣,現在……清歡努力告訴自己不要去想。

讓她驚訝的是導演看到鍾朗頓時笑成了一朵花,這位可是出了名的不爲五斗米折腰,因爲版權問題敢跟國家叫板的,從來都是不苟言笑一臉冷肅的樣子,可現在笑得跟個哈士奇似的,不苟言笑一臉冷肅的人變成了鍾朗。

第七十三碗湯(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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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碗湯(九)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句話不假吧。”趁着導演跟旁人說話的功夫,鍾朗側過頭來跟清歡說。

“……”她還能說什麼呢。

本來她以爲鍾朗會留在片場一直看着她的,可鍾朗卻捏了把她的臉讓她好好工作,然後竟然就走了!驚訝的清歡忍不住開口:“你……”

“嗯?”他回頭,嘴角一揚,“你想我留下來?”

開玩笑,當然不想。於是清歡撥浪鼓搖頭,搖頭了又覺得自己這樣簡直是在作死,萬一他改變主意該怎麼辦?還沒等她想好怎麼補救,鍾朗就走了回來,摸了摸她的頭:“晚上我來接你。”

他能讓她繼續工作,也能不時時刻刻看着她,但不能忍受晚上睡覺的時候懷裡是空蕩蕩的。他跟一具白骨睡了幾十年,如今這個人真的活了,他沒法再失去。

“好。”

鍾朗得到她的首肯,轉身走了,清歡看着他的背影,呆呆地站在原地,她心底有種呼之欲出的想法,那麼清晰,可是她卻仍然不太想要去挖掘——也許挖掘後,她就不再是從前的自己了。

是想要去了解鍾朗陪伴鍾朗,還是想要一如既往的怨恨鍾朗懼怕鍾朗?清歡不知道,她竟然分不清楚哪一種選擇更加可怕。

她當然是不愛他的,她早就不愛了。

可她也沒有再愛上其它人。

如果鍾朗一直都是那個溫柔的假象,如果她一直沒有發現事實的真相,那麼她肯定會非常愛他,絕不會再去喜歡別人。但事實上鍾朗並不是她以爲的那個溫和儒雅的男人,他骨子裡是豺狼是毒蛇,是不顧一切的毀天滅地的瘋狂,這跟她的追求完全不同。可是。

可是。

可是什麼?

清歡沒有再往下想,因爲導演已經招呼她開拍了。

雖然有大把大把的鈔票賺,可導演仍舊很愛惜自己的羽毛,錢他喜歡,好的電影好的演員他也喜歡,因此在剛接到鍾朗的邀請時他是拒絕的,直到鍾朗把價錢擡到了一個天文數字,不愛名利的導演也……淪陷了。他垂死掙扎着提出自己的要求,如果女主角讓他不滿意,那他就不拍了,而且錢也不退。

說完他忐忑等了好久,差點以爲自己要被封殺了,才聽到一聲淡淡的嗯。

這麼有自信?

他一直琢磨着女主角會是誰,這事兒他看多了,投資商嘛,塞進來的不是沒演技的花瓶就是整容臉的網紅,其實接了這個電影導演就後悔了,萬一晚節不保可咋整?

但他萬萬沒想到鍾先生比他想象的更加瘋狂,他不是塞進來一個花瓶或者網紅,他根本就是在玩啊!送來一個、一個連表演課都沒有上過的姑娘?!

剛見到清歡第一眼,導演的想法是這姑娘好看,真好看,看外表氣質形象都非常好,可一問,好嘛,不是科班出身,也沒有表演經驗!

清歡哪能告訴他我前輩子拍過很多戲拿過好幾個影后還做過您的女主角,那會兒您還在媒體面前誇我是實力和天賦具備的女演員呢……但重生這回事,說出來她擔心自己被抓去解剖。事到如今也只有讓事實說話了,她再怎麼說都不好使,導演都會覺得她是在誆他。

鍾朗那人……

本來抱着破罐破摔心情的導演,在看到第一幕的時候眼睛頓時爲之一亮!面對老戲骨毫不遜色,入鏡角度完美,長得上鏡就更不說了,主要是演技真的好!

這真的是沒演過戲的素人?怎麼看着比老戲骨還老戲骨啊?一點怯場都沒有的,他想象中最好的也不過如此呀!

本來還有幾分頹唐的導演瞬間活了!他從椅子上跳起來,如同打了狗血一般全身心地投入到電影拍攝中。

中午清歡跟着劇組吃盒飯,讓她吃驚的是鍾朗真的沒有來,也沒有派人看着她……應該沒有吧?前輩子她逃走過好幾次,後來才知道一直有人跟着她的,這一世倒是不知跟原來一不一樣。

直到一天的戲結束,導演說了大家辛苦了,她纔看到佇立在不遠處的鐘朗。他站在門邊,一半沐浴在光線下,一半隱逸在黑暗中。這麼人,人聲鼎沸,可清歡卻突然覺得整個世界都變得無比安靜,他對她招了招手,她就走了過去,隨後被握住手,導演餘光看見鍾朗,連忙歡快地跑過來,對着就是一頓誇,誇的清歡都不好意思了,感覺像是上小學考了雙百班主任對着家長誇讚自己的樣子。

“……閉嘴。”鍾朗不勝其煩。“這還用你說。”她當然是最好的。

導演被懟了也不生氣,他有預感這部電影會成爲超越自己之前所有作品的一部!藝術家是不甘心停留在過去的,他們想要超越的永遠只有自己。

鍾朗摟着清歡的肩膀,見她穿的不多,就把西裝外套給她披上了,清歡聞到一陣淡淡的煙味,想來他是又抽了煙,其實這煙味非常淡,鍾朗估計是來了好一會兒了,只是她沒注意到,所以煙味早消散的差不多了,可是她突然咳了幾聲,有幾分真實,也有幾分故意。

鍾朗皺了下眉,撒手離她遠了幾步,清歡朝他看,他才說:“剛纔我抽菸了。”

他是有煙癮的,尤其是前輩子沒了她,只有菸酒能讓他的日子好過一點,這麼多年的習慣哪裡是輕易就能斷絕的,能忍住在家裡一根不抽已經是鍾朗的極限。

“不要抽了吧?”清歡試探着說,“對你身體不好,對我也不好。”

說完她又補充了一句,“我不愛聞煙味兒。”

“我知道。”他跟她並肩往前走,月光灑在地上,將夜晚照耀的如同白晝,一陣陣涼風吹過來,似乎有什麼東西在他們之間悄悄地發生改變,“以後都不抽了。”

“真的嗎?”她又問。

“嗯。”

清歡低下頭,看着地上兩個人的影子先是變長——又變短,然後再也瞧不見,感覺月光侵蝕自己露在外頭的皮膚,有一絲絲清涼,也有一絲絲迷醉,這樣的夜晚太容易讓人變得軟弱。“我餓了。”

她晚上沒怎麼吃,主要是盒飯太油膩,她的腸胃有點受不了。

“給你準備了蛋糕。”

到了車裡,鍾朗拿出一個包裝的很漂亮的小盒子,裡面是一塊精巧甜蜜的草莓蛋糕,小小的一塊,剛好可以墊肚子又不至於吃不下別的。清歡一口一口吃着,竟然也有了一種我們倆也能這樣和平相處的感覺。

她吸了吸鼻子,吃了一大半,剩下的沒吃完鍾朗也沒有嫌棄地全部吞掉,然後離她有點遠,今天也沒動手動腳的,可能是顧忌她剛纔說的聞着煙味不好受的話。

回到家他去煮麪,清歡坐在椅子上摩挲着自己昨天受傷的手指,隱約間察覺到了有些自己無法控制的事情在朝一個方向飛奔而去,拉不回來。

吃完麪洗澡睡覺,累了一天她什麼話都不想說,什麼事都不想做。就在她馬上就要睡着,神智已經模糊的時候,卻聽到鍾朗低沉的聲音:“累不累?”

“累……”

“雖然累,但是很喜歡,是麼?”

“嗯……”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她喜歡這份工作,熱愛這份工作,並以此爲榮,將它視爲自己的榮耀與夢想。

鍾朗輕輕笑了一下,又說了句什麼,清歡沒聽太清楚,畢竟她很困,大概……是“喜歡就好”這樣的話吧。

應該……是吧。

電影的拍攝並不輕鬆,雖然沒什麼動作戲,也不怎麼危險,但導演的高標準高要求讓所有人除了清歡以外都苦不堪言。從一開始認爲這個空降女主角會毀了這部電影,到所有人都被導演搞得崩潰只有她一個能完美完成導演的要求,清歡再也不是衆人眼中的花瓶了。就算是不一樣的時間,不一樣的地點,不一樣的人,她的實力與刻苦也都有目共睹。

這樣的人如果不成功的話,那麼還有誰能成功呢?

電影拍攝完畢那天清歡感覺到肩膀上的擔子被卸下,趁着殺青宴,她湊到導演耳邊問了一句,酒酣耳熱的導演沒多想就告訴了她這部電影鍾朗投資了多少錢,那個數字把清歡嚇得手裡的筷子都沒拿穩,她眼角一抽,生平頭一次認識到鍾朗這人還真是不把錢當回事。

真的這麼重要嗎?這一世的她,這一世她的夢想?

鍾朗接她回家路上就發覺她不對勁,眼神怪怪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怎麼?”

清歡聽他問,扭頭看他,有點糾結地問一句:“你覺得這部電影能賣得好嗎?”

鍾朗今天自己開車,聽她問還以爲她是擔心票房,“當然。”就算賣得不好,他也能買好。

誰叫他什麼都不多,就是錢多。

清歡沒聽出他的言下之意,又問:“那……你拿到的分成,能賺得回來嗎?”看他好像沒明白就補充了一句:“就是你給導演出的價格。”

鍾朗眼神帶笑:“擔心我沒錢?”

“不是。”她否認的太快,反倒顯得心虛。

第七十三碗湯(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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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碗湯(十)

“放心好了,錢這種東西,我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清歡無話可說。

接下來的時間她就空閒了下來,鍾朗允許她繼續做演員這份職業,可是好像並沒有完全把自由還給她的意思。從鍾朗的言行舉止中清歡也逐漸琢磨出來一個味兒,也許他是在循序漸進的試探,就和前輩子兩人相愛時一樣,一點點慢慢來,給彼此最舒服的底線。

意識到這個的清歡起初並不相信,經過時間的沉澱她纔敢確定這是真的,她的感覺沒有出錯。鍾朗沒有要把她關起來的意思,甚至還會主動帶她出門。有時候是去吃一頓燭光晚餐,有時候是去購物,有時候甚至是去遊樂園——被他帶去遊樂園的清歡整個人都驚呆了,她還真沒來過這種地方,拍戲的時候除外。

前輩子她孑然一身,沒有多餘的錢來這種地方玩,後來知名度高了,也不能隨心所欲的玩,可這一次,電影沒有上映,沒有人認識她,沒有人知道她,就算有人盯着她多看幾眼也是因爲她長得漂亮,就好像……她和這世界上每一個普通人一樣,簡簡單單,平平安安。

她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吵得很兇,後來乾脆利落的離了婚,她就成了被各家親戚踢來踢去的皮球。沒有人願意要她,也沒有人想要她,這對兒童時期的清歡來說是一種深刻的創傷,也直接導致了她最夢想的就是找到一個溫柔的男人組成家庭。她不止一次想過,如果自己爲人父母,絕對不會像她的雙親那樣不負責任。

她不知道家是什麼樣的,她只在電視電影中見過各式各樣的家庭,清歡的理想模式無外乎就那麼幾種——而僞裝成紳士的鐘朗簡直完美。

事到如今她都不懂鍾朗當初是怎麼演的那麼好的,就算是她這個影后也看不出一絲表演的痕跡,如果不是鍾月露了餡,她說不定真的會被鍾朗騙一輩子。

鍾朗太危險,也太遙遠,她想要的是個老實忠厚的男人,可是鍾朗……怎麼都跟這四個字不沾邊吧。

但是還有什麼辦法呢,這一世她根本逃不掉,與其說她怨恨鍾朗,倒不如說她最怨恨鍾朗毀滅了她擁有一個家的希望,這一點清歡想了很久才明白。

坐在遊樂園的長椅上,清歡晃着雙腳看鐘朗去賣冰淇淋的小丑面前買,他平時基本不帶現金,今天倒是準備的充分,看起來是早有圖謀。天氣還是有點熱,這樣的天吃一個冰淇淋簡直是莫大的享受。

不過人有點多,要買好估計得一會兒。清歡看了看四周,考慮了下自己拔腿逃走成功脫身的可能性有多大。五秒鐘後她放棄了這個想法,算了還是不要作死了,鍾朗好不容易正常了一點,她敢保證,如果她真的跑,他會立刻變成前世的鐘朗,這一次說不定會把她的腿給打斷,然後讓她再也跑不了。

可如果順着他的話,他對她是言聽計從的。

真的那麼重要麼?她之於鍾朗?

眼角餘光看見幾個青澀的看起來像是大學生的男孩子組團走在一起,有幾個還正在看她,那種眼神清歡太熟悉了,她深知自己有副好相貌,但是搭訕?鍾朗會抓狂的。

沒等她想好怎麼拒絕即將到來的搭訕,那幾個大學生突然被衝散了,雖然很快,但清歡仍舊在衝散他們的人裡頭看見了幾個眼熟的。

她就知道,剛纔她幸好沒想跑。鍾朗就算後腦勺沒長眼睛,也有數不清的人盯着她。清歡有點慶幸,又有點遺憾,實在是這段時間鍾朗對她太寬容太溫順了,讓她忍不住想要一再試探,在這個人心裡,自己究竟佔據着什麼樣的位置。他的底線在哪裡?她要怎麼做纔會把他激怒?如果激怒了,他會像前世那樣再一次蠻橫的將她佔爲己有嗎?

在一起的時間越久,清歡越是好奇。

鍾朗排了五分鐘的隊總算是買好了冰淇淋,太陽太大了,他離清歡坐的地方還有點遠,於是他把帽子拿下來遮住,快速奔到她身邊。不可否認,買完冰淇淋回頭發現她還乖乖坐在原地,這讓鍾朗心情大好。

今天是想帶她出來玩,彌補一下前世自己從來沒做過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是想要試探她一下,看她會不會趁機逃走。爲了以防萬一,他早在四周安插了人,絕不給她逃掉的機會。

還好她沒有動那種念頭。

“給你。”

清歡接過冰淇淋,說了聲謝謝,挖了一口含進嘴裡,立刻滿足地喟嘆出聲,這種天氣就是要吃冰淇淋呀,她都要忘了不用戰戰兢兢的生活是什麼樣的了。可是這樣的日子並不會長久,等到電影上映,她仍然會成爲那個光芒萬丈的影后,這是她的實力,也是未來的必然。到那會兒,就不會再有到遊樂園玩還當衆吃冰淇淋的可能了。

“好吃嗎?”

“好吃。”

鍾朗盯着她手裡的香草冰淇淋幾秒,又低頭看了下自己的牛奶冰淇淋,怎麼都覺得她的比較好吃。“給我吃一口。”

清歡眨眨眼,很有分享精神地遞過去,他咬了一口評價說:“一般。”

就是普通的冰淇淋而已,還想要怎樣好吃啊,清歡瞄他一眼,看到鍾朗突然盯着某個方向失神。她跟着看過去,才瞧見是一對穿着情侶t恤的年輕情侶,此刻正在甜蜜的分享一隻冰淇淋。

鍾朗盯着看了很久,久到他自己的都化了,才皺着眉頭站起身,清歡還以爲他要幹什麼,結果他是又排了五分鐘的隊重新買了一隻回來,然後自己咬一口,送到她面前:“你吃。”

可是她剛吃過一隻,不想再吃了……面對鍾朗執着的目光,清歡小小咬了一口,然後鍾朗一口,她再一口,其實她就是意思意思的舔了一下,基本上還是被鍾朗吃掉了。

接下來鍾朗就學會了,買吃的只買一份兩人分着吃,還必須你一口我一口,誰都不能多咬。清歡一直認爲他是非常聰明非常令人恐懼的男人,可這種舉動怎麼看都……很蠢吧?

一人一半,感情纔不會散。鍾朗很確定自己剛纔聽到那對小情侶聊天的時候這麼說的。

他跟清歡之間爲數不多的感情是在前輩子,在她還沒有發覺他的不對勁之前。她無法接受不正常的他,於是造就了更瘋狂的偏執。正常人是什麼樣子的?鍾朗哪裡知道。他跟在祖父身邊長大,祖父就是這樣教他的,你有這個實力,那麼你喜歡的,就不要放手,不擇手段也要握在手裡,絕不假手他人。

結果那對說了感情不會散的情侶還沒到一小時,就在摩天輪前面開始吵架,圍觀的人還比較多,女孩子委屈地蹲在地上哭,一邊哭一邊口齒不清地說着什麼,男孩子好像很生氣的樣子,雙手環胸低頭看她,並不打算去哄:“你能不能不要這麼任性?學姐打電話來就是找我幫個忙——”

“那她怎麼不找別人?星期天干什麼找你?你們什麼關係?!”女孩子氣得涕淚縱橫。

男孩子也氣:“我們什麼關係都沒有!她剛纔打電話來就是說上次到我們社團來忘記東西了讓我下次見到她的時候還給她!”

女孩子不依不撓:“她大可自己去拿,憑什麼要你給她送?我看你們兩個就是有見不得人的關係!”

剛纔還甜甜蜜蜜的,怎麼一轉眼……就翻臉了?鍾朗神情冷淡,面無表情。他弄不懂這兩人究竟在吵什麼無聊的問題,但是他想了一下,清歡從來沒有這樣跟他說過話,固然有她性格溫柔的因素在,但更多的卻是怕他,這個女孩就不怕她的男朋友。

如果清歡也這樣對着自己大吼大叫要他不給別的女人送東西的話……鍾朗幻想了一下清歡眼淚鼻涕都下來指着他哭訴的模樣,嘴角微微勾起,生氣應該也挺可愛的。

他沒打算再看,可女孩哭得太傷心,男孩到底是繃不住了,蹲下去拍她的肩先服軟:“好啦好啦不要哭了,我這就打電話叫她自己拿行不行?”

“爲什麼要你打電話?”女孩子吸鼻子,“社團不是還有其它負責人麼!”

“好好好,我讓別人打,你別哭了,你讓我做什麼都行,都是我錯了好不好?”

女孩子果然不哭了,眼珠子骨碌碌一轉:“那你陪我坐摩天輪。”

男孩臉色一白:“我恐高……”話沒說完看到女朋友又要哭了,頓時什麼也顧不上,“一次,就坐一次,求你了。”

女孩子撲哧一下笑出來,男孩捏她的臉糗她:“又哭又笑,真不害臊。”

害得女孩不好意思地狠捶了他一下,兩人吵得快和好的也快,這就手拉手去買票了,隱隱還能聽到女孩子說:“……聽說情侶坐到摩天輪的頂點時接吻能永恆。”

第七十三碗湯(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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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碗湯(十一)

……不管能不能永恆,清歡反正是這輩子都不想再坐摩天輪了。開什麼玩笑,在頂點的時候接吻,這種高難度的動作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嗎?偏偏鍾朗好像一根筋,所以他們足足坐了七次才勉強在最高點的時候接了個蜻蜓點水的吻。

下來時清歡腿都軟了,基本是掛在鍾朗身上,鍾朗半扶半抱着她,一邊皺着眉:“時間應該再久點。”

“不要再坐了……我路都走不了了。”她一直以爲自己不恐高的,前輩子拍戲吊過很多次威亞,但生平第一次如此眷戀腳踏實地的感覺。

鍾朗突然鬆開她,在她面前蹲下來,“上來。”

清歡看了看四周,有很多人,“不好吧……”

“快點。”

鍾朗語氣一硬清歡就軟,她扁扁嘴趴了上去,雙手攬着鍾朗的脖子,“我想回家了。”

在清歡看不到的地方,鍾朗的嘴角微微勾起,“家”。

他喜歡這個字,也喜歡她這麼稱呼兩人共同住的地方。

可是他仍然殘酷無情地拒絕了清歡回家的請求:“玩完那個再走。”他在來這個遊樂園之前做過功課,聽說前面那地兒位列十大情侶必經之地前三,不進去怎麼能行?

清歡擡頭一瞧,“鬼屋”兩個明晃晃的大字橫在那兒,她覺得眼前一黑,“你……”

“當演員避免不了什麼類型的戲都要拍,恐怖片也是。”

……事實上清歡前輩子拍過商業片文藝片戰爭片警匪片古裝片時尚片等等等等,就是沒拍過恐怖片。

她的嘴角微微抽了一下,總算是看出鍾朗今天是鐵了心要跟她一起學習如何做一對稱職對情侶了,雖然這學習太拙劣讓她沒眼看,但是……算了,他開心就好。

希望待會他別失望。

四十分鐘後,鍾朗英俊的臉上表情很難看。原因無他,他背上的這個女人根本不怕裡頭那些東西,甚至還對着人家品頭論足,說這裡有bug那裡演的不行還有一個眼睛裡沒有內容……

“……你以前爲什麼不拍恐怖片?”

清歡在他背上心情很好,擺了他一道能不好麼,前世今生加起來也是第一次看到鍾朗啞巴吃黃連的樣子。“哦,因爲都太假了,一點都不嚇人。”嚇不到演員的恐怖片算什麼恐怖片啊,鬼都是假的。

鍾朗氣得說不出話,悶聲不吭把她朝門口背,天氣有點熱,清歡在他背上撐着太陽傘,兩條雪白的小腿隨着他走動一晃一晃的,笑呵呵的很開心。“今天是我第一次來遊樂園玩,我小時候經常聽到同學說跟爸爸媽媽來這裡玩,一直很想來的,謝謝你。”

鍾朗沉默了兩秒,嗯了一聲。清歡大膽地伸手捏捏他的耳朵,感覺到他的身體突然變得僵硬,然後小聲問他:“你以後還會欺負我嗎?”

鍾朗沒接話,因爲他不知道她說的是什麼樣的欺負。

清歡想他可能也不明白,她早該知道自己不能高估鍾朗的情商,這個男人只有在僞裝的時候才特別機敏,真正的面目根本就是情商爲零。“就是像以前那樣對我。”

“你要走,我才那樣。”鍾朗忘不掉他們決裂的那一夜,他捧着細心包紮的玫瑰花去找她,結果卻被她趕了出來,她什麼傷人的話都說了,他腦子一陣發黑,破罐子破摔的想,既然你看穿了,那我也就不裝了,我想怎樣就怎樣,我根本沒有必要裝成一個好人,反正你也不會喜歡。

他就應該像是祖父教導的那樣,不擇手段,只要達到目的就可以。

清歡也想過自己說的話是□□,前世他們都做錯了,她那麼喜歡他,卻沒有辦法接受他不正常的一面,他也很喜歡她,卻不知道尊重和理解是什麼,大概這就是陰差陽錯,於是導致誰都不肯相讓,一個咬緊了牙不肯屈服只想逃走,另一個爲了挽留變得激進偏執,也許她再寬容一點,就會是不一樣的結局。

鍾朗是成年人,但是他的靈魂有一部分是缺失的,他跟她一樣,在某種方面,都是不夠完整的人。鍾朗會喜歡她,是不是也因爲他感覺到了彼此的共同點在互相吸引呢?

兩個殘缺的半圓,只有共享纔是圓滿,如果只想着掠奪與霸佔,無論如何都得不到結局。

“那我以後不走了,你就不欺負我了嗎?”清歡問他,“就算我再說一些不好聽的話,你也不會把我關起來?”

鍾朗考慮了兩秒:“那得看是什麼話吧。”

清歡:“……可是你看剛纔那對男女朋友,人家就不是這樣的。”只有你纔會斤斤計較,好像誰喜歡的多一點誰表達的明顯一點就會吃大虧。

“……那行吧。”鍾朗人性化的嘆了口氣,“只要不說分手,隨便你怎麼樣了。”

他仔細想想,讓她爬到他頭頂也不是不行,只要不分手,一切好商量。他再也不想幾十年抱着一具白骨入眠,日日夜夜折磨自己,菸酒毒|品都不能麻醉那種難受,想見她想的要瘋掉,可白骨永遠不會給他迴應。

鍾朗知道自己要死的時候,讓人將自己和白骨化爲灰燼交織在一起,然後埋葬。可誰知道一睜眼卻回到了過去,他滿心的快活,卻在得知她寧願放棄夢想也不肯再與自己相遇時變得陰暗無比。

清歡又捏捏鍾朗的耳朵,“說話算話嗎?”

“當然。”

她笑了笑,嘴上說可沒有用,得做得到才行。

於是鍾朗發現她越來越沒大沒小了,簡直不把他放在眼裡,明明沒有來姨媽卻不肯跟他同牀,就因爲他身上沾了點菸味要罰他面壁思過一晚上,開什麼玩笑,她是活膩了嗎?

可是他還沒來得及瞪眼,她就吸着鼻子帶着哭腔指控他出爾反爾根本就是哄她,氣得鍾朗面壁的時候踢了牆好幾腳,結果被清歡認爲態度不夠端正所以多加一小時,最可氣的是她還把他關在放着熱水的浴室裡,自己卻在外面吹着冷氣吃冰鎮水果看電視!

一想反抗她就拿前輩子的事來壓他,然後理虧詞窮心虛的鐘朗只得一聲不吭。

他說不喜歡毛茸茸的動物,她就養了只貓,後來更過分的帶回來一條蠢狗;他晚上想抱着她睡她卻嫌他黏人把他踢到地上;最可氣的是他過生日的時候要她陪着結果她卻私自接了一部戲不在家!

不就是紅了麼!不就是一部電影拿了影后麼!不就是邀約不斷被稱爲最有天賦的女演員麼!不就是、不就是仗着他聽她話?!鍾朗盯着桌子上的蛋糕氣得心肝脾肺腎一起疼,早上人還在家,晚上回來就沒了,什麼戲都能比他過生日重要?她生日時許願他喊那條蠢狗大哥他都照做了,現在她囂張到這種地步,連家都不回,一聲不吭就跑了?!

他就是給她太多自由了!等到這次回來一定要禁足一年!

……還是半年吧。

好像……半年也有點多的樣子。

要不三個月?

一個月。

半個月。

……算了,還是到牀上把場子找回來。

鍾朗一個人吃了一整個蛋糕,屋子裡空空蕩蕩的,他們現在就住在一開始的那個公寓,清歡很喜歡這裡,鍾朗也就把這裡當成了“家”,平常熱熱鬧鬧的,今天晚上只有他一人在,蠢貓蠢狗都怕他,不敢來招惹他,所以他一個人吃完蛋糕連燈也沒開,就坐在客廳發呆。

他忍不住開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對她太放心了,爲了贖罪,他不僅對她言聽計從,還把名下的所有產業改成了她的名字,現在她是萬衆矚目的大明星,又富可敵國,他就是給她打工上班的,她會不會還在記仇?不然怎麼解釋好幾年了都不肯答應結婚?

越想越後悔,悔不當初,悔的腸子都青了。現在他渾身上下現金不到五百塊,卡都是她給的副卡,雖說人人尊稱一聲鍾少但人人都知道鍾少是個妻管嚴,他什麼時候成妻管嚴了?他明明——很有威嚴的!

就在鍾朗胡思亂想的時候,客廳的燈突然開了,把他嚇了一跳,“你、你怎麼在這兒!?”

清歡當然沒有忘記他的生日,拍戲什麼的也就是騙他玩兒,在一起久了她才發現鍾朗很好玩的,明明那麼狡詐陰狠的人,有時候卻一根筋的要命,她說什麼他都信。“我一直在啊,是你沒有進臥室看。”

因爲她把便箋放在客廳的茶几上,就貼在蛋糕盒子上頭,表明自己親手給他做了個蛋糕賠罪,等到拍完戲回來再說。

鍾朗氣結,簡直想揍她,結果她卻笑眯眯地湊了過來,在他脣角印了一個吻,難得溫柔起來,“好啦,送你個生日禮物。”

下一秒,鍾朗手裡被塞了張紙,他先外強中乾的瞪了清歡一眼,低頭一看,徹底傻了。

“孩子都有了,鍾少,也該娶我了吧?”

當然,前輩子那筆賬,還沒算完。

第七十四碗湯(一)

第七十四碗湯(一)

【她本應在那一場浩劫中死亡,從此同他無緣】

【而他一統江山後,變得嗜血殘暴,冷酷無情,孑然一身。】

阿醜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有這個膽子。昨天夜裡發生了大事,陛下駕崩,還沒有等到他們回過神,九皇子已經率領了御林軍將太子府重重包圍,用的理由是“太子謀害陛下,其罪當誅,特奉命前來抄殺太子府”。阿醜只是個廚房的粗使侍女,因爲長得醜被人叫做阿醜,連自己的名字都沒有,但好處就是抄殺的名單上沒有她的名字,她身形瘦小,爲了活命鑽進了竈膛裡,這才躲過一劫。

九皇子的兵馬離去後她也沒敢輕舉妄動,也不知道在竈膛裡藏了多久,阿醜才費勁地爬出來,立刻就聞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當時御林軍誅殺太子府諸人的時候她正巧在幫忙洗菜,聽到了動靜別人都出去看,唯獨她心下慌亂,尤其是她天生嗅覺靈敏,早已聞到空氣中散發出的鮮血氣息,竟立刻爬入竈膛藏身,出來時雖然滿身灰燼,但好在是保住了一條命。

這條命很賤,但她很愛惜。

她本來想要直接離開的,因爲她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情況,九皇子很有可能再帶着人來搜一趟。先前她藏在廚房,還能聽見外頭下人們的求饒哭泣聲,以及九皇子低沉的笑。

雖然很輕很輕,但阿醜確信自己聽得很清楚。

她哆嗦了一下,那位九皇子,她是沒有福氣碰到的,只隔着亭子遠遠瞧過一眼,也知道他同自家殿下手足情深,可若真是手足情深,怎會命人去將殿下找到,死生不論?阿醜雖不聰明,卻也不是真的傻子,她聽說了陛下駕崩之事,想來是爲了那個位子。這樣想的話,殿下是否真的毒殺陛下都值得懷疑。

陛下若是駕崩,這皇位早晚都是殿下的,殿下何必多此一舉?

她想要離開的腳步被蘊藏在鮮血中一縷輕薄的墨香吸引。

那是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醜自然沒有福氣近身伺候太子殿下,永安太子自幼天資聰穎,爲人又賢德仁義,人人都說他將來定是一代明君。大家都覺得太子殿下高高在上,可阿醜知道,太子殿下是這個世界上最溫柔的人。

她能進府做個粗使丫頭,實在是仗了這張臉的福,否則眼中只有弟弟的爹孃怕是要將她賣進窯子裡的。阿醜天生左臉上有巴掌大的一塊胎記,暗紅色,又陰暗,又醜陋,便是被人叫着醜八怪長大,阿醜阿醜阿醜,所有人都這麼叫她,她連名字都沒有。

進了太子府,難免要受人欺負。太子殿下御下有道,然這世上既然有人,便有壓榨與欺辱。阿醜因爲生得醜被派去倒夜香,偏偏嗅覺靈敏,性子又溫吞內向,於是很不得人喜歡。

那日她領了自己的午飯回房,路上被一羣小廝撞見,非說她是偷的,把饅頭搶了掰碎丟到地上,要她跪下去食,阿醜自然不願,於是便少不得挨人拳腳,她長得醜,做的又是卑賤的活,哪有將她當人看的。

可太子殿下不知爲何從此經過,瞧見了這一幕,阿醜跪在地上,他竟伸手來扶她。那樣一雙手,修長如玉,端的是精緻好看,與她做慣粗活的粗糙雙手簡直是天壤之別。她身上沾染了塵土饅頭渣,可殿下卻將她扶起,好言問了幾句,還問她叫什麼名字,又命人給她重新送了飯,甚至還把她調到廚房去幫傭。

那羣欺負人的小廝被殿下懲治過後,再見到她都規規矩矩的,阿醜再也沒受過欺負。她吃得飽,穿得暖,每日雖然辛苦些,但還能拿點月俸存起來。

所以殿下是她的大恩人。

她絕不會記錯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醜循着味道一路到了書房,地上的死人還沒有收拾妥當,很多她都認識,但她沒敢再看。太子府上上下下幾百號人,如今全死了。

九皇子想要殺死殿下,絕不可能沒來過書房,這一地的卷宗書本便是最好的證明。阿醜不識字,也不知有沒有重要的物件,她更不知道書房裡有機關,能讓她找到太子的,只靠着驚人的嗅覺。

墨香在離書架最近的地方變得最濃,她往旁邊走,便立刻淡了,於是阿醜伸手在四處摸索,也不知怎麼弄的,書架突然向兩面張開,露出裡頭的地道來。

九皇子是聰明的人,第一次沒有搜到他定然不甘心,再來一次這裡可就藏不住什麼了。

進了地道,一眼便瞧見倚着牆已經沒了動靜的太子。

“殿下。”她低低地叫了一聲,跑過去本想試試他可有呼吸,然一低頭卻自慚形穢,殿下穿着一襲白袍,她身上卻是灰不溜秋的粗布,真怕弄髒了他,玷污了他。

可是再等下去,會死的。阿醜又叫了幾聲,殿下仍舊沒有反應,她咬咬牙,在太子面前蹲下去,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纔將他背在背上。她不敢往來時路走,怕碰到可能折返的九皇子,只好順着地道往前行。

太子殿下雖然溫文爾雅,卻也是習武的,阿醜身形不過他肩膀,瘦弱不堪,揹着他着實吃力,可她也不知哪裡來的力氣,即使這地道似乎走不到頭,她也沒想過將他放下,自己一人逃命去。

自己逃走的話,怎麼都能找份活做,養活自己不成問題,可是她不能把他拋下。

若是能這樣一直揹着殿下,哪怕是背到死,她也願意的。

不知走了多久,終於到了頭,阿醜順着洞口自己先爬出去,然後扯着太子,千辛萬苦出了來才發現這裡是個荒廢的宅院,而出口驚人是一個古井。她鬆了口氣,正想要離開,轉頭瞧見荒宅院子裡堆積的犁頭木桶之類的器具,想了想,又都搬了過來,全都填進了井裡。

這裡不能久留。

她也不知道該去哪裡,但她知道得去個隱蔽的地方,否則太不安全了,一旦被九皇子找到……她腦子笨,想不到法子,只知道把太子藏起來,等到殿下醒了,他那樣聰明,定然能有辦法力挽狂瀾。

阿醜對太子有着近乎盲目的崇拜,她繼續揹着太子走,幸而天已黑了,大街上沒什麼人,她一直走一直走,直到到了一個廢棄的寺廟,才精疲力竭。

太子仍然沒有醒轉,阿醜把他藏在佛像後面,用稻草把他遮住。她看過了他的傷,全在腿上,她不聰明,沒有辦法,但血早就止住了,她也不知道該怎麼做,只好到最近的小溪裡用樹葉裝了捧水,回來餵給太子,然後小心翼翼地跪在一邊等他醒來。

太子受傷後想來是自己已經處理過傷口的,不僅止了血,還包紮起來,只是昏迷不醒而已。阿醜這會兒開始後悔自己從竈膛裡爬出來的時候怎麼不揣個饅頭,萬一殿下醒了卻餓了,又該如何是好?

沒等她想好怎麼辦,太子動彈了一下,緩緩睜開了眼睛。

阿醜連忙磕頭:“殿下,您醒了。”

太子沒有迴應她,他還沒有從昏迷前的震驚與痛心中回過神,好一會兒他才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父皇病重,他與九弟一起侍疾,可父皇臨終前九弟卻突然翻臉不認人,不僅將他刺傷,還準備了假聖旨意圖篡位。他在貼身侍衛的保護下突破重圍回到太子府,剛進入密道處理傷口,隨後便什麼都不知道了。

“你……是誰?”他試圖看清楚眼前這個黑僕僕的物件,卻覺得雙腿一陣劇痛。

“奴婢是廚房的粗使丫頭,名叫阿醜。”

她一點也不難過,他不認得她是理所當然的,他是天上的星辰,怎麼會記住地下的沙礫?阿醜一點也不難過,她眼巴巴地看着太子:“殿下,接下來要怎麼辦?九皇子一定會再來捉您的,這裡……不是久留之地。”

太子愣了一下:“九皇子?我回到太子府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阿醜猶豫地說:“……奴婢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九皇子帶人抄了太子府,還說……”

“說什麼?”

“說……說殿下毒害陛下,其罪當誅,因此前來抄殺……府裡的人全死了,奴婢藏在竈膛裡,方躲過一劫。”

太子閉上眼,握緊了拳。

阿醜盯着他的手看,良久才小小聲說:“殿下……”

“你還叫我什麼殿下,我算什麼殿下?”太子自嘲地笑起來,“看不清他的真面目,連父皇最後一面都沒見着,如今這條性命恐怕都要搭在裡頭了。”

他無比了解這個兄弟,既然能隱忍多年,必然是早已有了萬全之策。明日天一亮,太子弒君畏罪潛逃的消息必然會傳遍天下,到那個時候,他便萬劫不復了。

這麼多年的兄弟,雖然同父異母,可他將九弟當作了手足,怎奈何,最後卻是這樣一番下場。

第七十四碗湯(二)

第七十四碗湯(二)

“殿下……”阿醜嘴笨,不會安慰人。“咱們還是先逃吧,您、您有什麼法子麼?”

“你跟着我做什麼,也會死的。”太子淡淡地說,“你走吧,現在走還來得及。”

阿醜低頭咬了咬脣,她不敢與太子辯駁,也不想說些表露真心的話,只到他面前,又將他背到了背上,然後一步一步往外挪。太子被她這一弄整個人都不好了:“你、你這是做什麼?!”

“殿下不可以死。”也不可以失去求生的意志。我會一直陪伴着您,這樣的話,阿醜說不出來,她自覺沒有資格這樣說,但她就是覺得,他不能死,有朝一日,他總能拿回屬於他的東西,可她不會說,也不會表達,只能拼盡全力救他,纔能有日後的轉機。

她什麼都不懂,甚至大字都不識得一個,但她就是這麼認爲的。

太子堂堂七尺男兒,怎麼能靠一個女人揹着,然而他的雙腿毫無知覺,看來是筋腱都被砍斷了,雖然他止了血上了藥,卻是毫無用處。思及此,一陣陣的絕望悲憤涌上心頭,自問一生寬厚待人,何曾有過半分虧欠,緣何卻落得這般境地?這樣活着,倒不如死了好。

阿醜感覺背上的人在顫抖:“放我下來。”

她倔強地搖搖頭:“不。”

“孤說了,放孤下來!”

阿醜還是搖頭。

“怎麼,現在不把孤當太子了嗎?!”

他生氣了,但氣的是她嗎?任何人,被真心相待的親生兄弟背叛誣陷傷害,都會如此痛苦的吧?阿醜能理解,她得知爹孃準備賣掉自己的時候也是這樣難過。“殿下。”

她的聲音因爲過度缺水有些沙啞,方纔只記得給他潤脣,自己卻忘了。可這聲音低啞柔和,卻有着說不出的堅定,“奴婢相信殿下,殿下也要好好活着,都會好起來的。”

她不會說振奮人心的話,來來回回反反覆覆,也不過一句“都會好起來的”。

太子趴在她肩頭,阿醜感覺脖子有點溼潤。但她沒有回頭,也沒有說話,只是堅定地揹着他往前走。

過了許久,太子纔開口:“……他料定我沒有出城,如今城門口定然戒備森嚴,往那裡走也是無用,出不去的。”但出不去,留在京城早晚會被找到,仍舊逃不了一死。

阿醜卻眼睛一亮:“不,出得去,只是要委屈殿下。”

委屈?他都這樣了,還談何委屈不委屈?

半炷香後太子簡直想要選擇死亡。他眼睜睜看着阿醜將他藏進裝餿水的桶裡,桶裡異味極大,這種卑賤的工作都是在夜裡進行,守城的士兵不會嚴加盤查,畢竟這搜水桶能把人臭出病來。阿醜自己也藏了進來,她的眼睛在黑暗中亮的驚人,牛車緩慢,她在桶裡將她抱緊,太子的臉緊緊埋在她的胸口,那裡溫潤柔軟,帶着淡淡的簡單的皁角香。

太子年方十八,尚未娶親,從未和女子如此親近過。

果然,雖然九皇子下了命令,但士兵們也就是敲敲搜水桶,確認裡面裝的是餿水也就算了,連打開都沒打開——開玩笑,誰要看這種東西,蓋子蓋的那麼緊都如此臭氣熏天,打開了還得了。再說了,誰人不知太子殿下生□□潔,光風霽月,怎麼可能在這裡頭。

牛車也不知走了多遠,直到停下,阿醜聽到趕車大叔抱怨着來時不該吃多了瓜果導致瀉肚,她立刻推開蓋子,自己先爬出去,又艱難地將太子拉出來,不顧身上滴滴拉拉的餿臭味,揹着他趕緊藏到草叢中,等到大叔將牛車趕走纔敢出來。

這種時候,是任何人都不能信任的。

太子沉默地趴在她背上,阿醜往附近看了看,意外地發現自己竟然認得這裡。她小時候弟弟生病發熱,家中沒有多餘的銀子,爹孃便讓她帶着筐子爬山來採藥,後來她才廚房多看多學,也知道了不少,藏到山裡去就好了!

太子也能感覺到她突然有了勁兒,雖說逃了出來,可他內心卻滿是灰暗絕望,一個斷了腿的廢人,能好到哪裡去,還能有什麼未來?

他什麼都不會有了。

阿醜不知太子在想什麼,只努力地往山裡走,早年間她還記得在這裡有個廢棄的木屋,聽說以前是一對夫妻住的,那妻子得了癩病,村裡人怕傳染要把她浸豬籠,丈夫便揹着失去了行動能力的妻子來到人跡罕至的山裡,蓋了這棟小木屋。

多年沒有人住,傢俱早落上了灰塵,可對阿醜來說這裡簡直就是天堂,九皇子絕對找不過來。當年如果不是她迷路了,也不會拐到這裡來。

說什麼讓她來採藥,爹孃可能是想讓她死在滿是野獸的山裡的,她根本不認識那些,何談採摘?迷失方向後她到了這個木屋,裡頭的夫妻早已化爲白骨,還將她嚇了一跳。後來她把他們夫妻合葬,磕了幾個頭才離開,走的時候拿走了一些曬乾的草藥,回去後賣了點銀子,爹孃才少打她幾頓。

小孩子哪裡知道什麼,她只是看着那對相擁而死的白骨,心裡頭難過酸楚,便就地挖了坑將其掩埋,把採來的花放了一把,祝他們來生仍然能夠相守百年。

她先把太子放下,然後跟他說:“殿下在這裡休息,我去燒點水給殿下沐浴。”

她來過這兒,因此並不陌生。先去墳前磕了頭,又採了束花,這才進了廚房。

木屋臨水而建,還有菜園子,圍着籬笆也很方便安全,四處曲徑通幽,出去容易進來難,短時間內絕對不會有人找到。只是鍋子多年不用,積灰甚多,阿醜刷了好久纔將其洗淨。現在的天去溪水裡洗還是太冷了,而且殿下傷重,更要小心將息。

等到她把水燒好,太子看着她,屋裡很暗,只點了一盞燈,她身上又髒又臭,哪裡看得出本來的樣子。於是便任由她幫自己脫掉鞋子,只是浴桶什麼的是沒有的,他得自己擦身子才行。

阿醜不是不想伺候,而是不敢,她身份卑微,做的都是低賤的活,哪裡有資格伺候殿下?太子卻是不喜歡侍女伺候的,平日裡基本上親力親爲,阿醜見他無恙,自己便出去了——她也得洗一洗。

衣服自然是不能再穿,便將那對夫妻的衣裳拿了出來,阿醜一邊憂愁這樣粗糙的布料殿下穿了不舒服,一邊又欣喜於自己能留在他身邊。

這是愛情嗎?阿醜不知道,她的意識中根本沒有這兩個字。她只是想報答他,爲他的恩情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也在所不惜。

就像是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某個人一樣。

食物早已不能吃了,米都被蛀空了,菜地更是一片荒蕪,但好在溪裡有魚蝦,阿醜藉着月光捉了些,然後在廚房裡快速處理了一下端上了桌。

太子吃的很少,阿醜很擔心,但是她把剩下的全吃了,因爲她實在是太餓了。

誰能想到,她這樣一個小女子,能把太子背那麼久那麼遠,彷彿身體裡有用不完的力量?

牀她也收拾過了,被子拍了拍給太子蓋上,太子的腿需要想辦法,深山老林裡自然不會有大夫,可是之前她在府裡的時候,廚房裡的張師傅不小心跌斷了腿,阿醜被派去照顧他,哪些藥材她都記得,也都認得。

山裡最不缺的就是寶貝,老話都講靠山吃山,就是這個道理了。

夜早已深了,太子從噩夢中醒來,才發覺滿室幽光。他下意識朝光線處看去,便瞧見阿醜坐在桌前,對着桌上擺着的一堆草藥發愁,手邊還有個小石臼跟圓溜溜的棍子。

她雖然記得,但那都是硬記的,腦子到底是不靈光,偶爾也能大智若愚一下,大多數時候還是愚笨不開竅。因而草藥雖然找了來,卻總是記不住自己數了多少,又要怎麼按照比例來分配搗碎。

太子輕咳了一聲,才發現整個屋子和自己睡前比起來簡直是天壤之別。不僅乾乾淨淨整整齊齊,還散發着花草的香味,扭頭才發現枕頭邊放了一把花,那香味正是這樣傳來的。

阿醜見他醒了也很高興,先倒了碗水,畢恭畢敬地承過來,這裡沒有精緻的青花瓷茶碗,連喝水的碗都缺了一個角,她覺得殿下受了莫大的委屈,可惜自己沒有用處,實在是叫人難過。“殿下您醒了。”

太子接過水碗喝了兩口:“你在做什麼?”

“這是奴婢方纔找到的草藥,可以治腿的。”她認真地說。“可是奴婢腦子不靈光,數分量的時候總是數了這個忘了那個……”

太子莫名覺得莞爾,“你來說,我來數。”

“這怎麼可以……”

“怎麼不可以?”太子對她微微一笑,“不是都爲了我麼。”

第七十四碗湯(三)

第七十四碗湯(三)

弄好了藥,阿醜細心地爲太子敷上。太子安靜地讓她照料,一雙眼睛卻顯得格外晦澀難辨。

阿醜小心地敷藥後,對太子說道:“殿下要忍耐,這藥敷到腿上極其刺痛難忍,可千萬不能用手碰。”

她急着去清洗石臼,所以根本沒有看到太子的表情。

會……刺痛男人,是麼?

但他根本沒有感覺的。除了剛受傷時的劇痛之外,此後的逃亡,根本就是一點知覺都沒有了。太子知道,自己這雙腿怕是廢了。饒是心中如何告訴自己不能氣餒,卻也曉得這一生再也無望。九弟的爲人他看得很清楚,他恨不得斬草除根,如今找不到自己的下落,很有可能便會昭告天下他的罪行,暗地裡再派人搜查追殺於他,絕不會留他活路。

所以,餘生都要在這深山老林裡過活了麼?永遠揹負着弒父的罪名,看着仇人得到本應屬於他的東西?他怎麼甘心!

思及此,他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恰好將桌上的碗震落,伴隨着清脆的聲音,這個缺了口的喝水碗變得粉碎粉碎。阿醜在外面聽到響聲連忙跑進來,便看見太子一臉陰鬱,她小心地靠近,跪了下來:“殿下莫要難過,會好起來的……”

“好起來?!”太子再也無法剋制,“怎麼好起來?孤的腿已經廢了!日後連日常行走都難,孤成了個廢人!”這比殺了他還教他難受!

“就算殿下不能行走,奴婢也會揹着殿下,殿下想去哪裡,奴婢就揹着殿下去哪裡。”阿醜磕了個頭,“所以奴婢求求殿下,不要這樣難過,會好起來的,奴婢保證,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她的聲音有着奇異的振奮人心的力量,太子頓覺一陣疲憊,他無法控制想要發火的心情,理智告訴他她是無辜的,他不能這樣對他的子民。可是內心深處的悲憤絕望不發泄出來,就讓他寢食難安。“出去。”

“殿下……”

“出去!”

“……是。”

阿醜恭恭敬敬地退出了房間,然後便聽到裡頭傳來一陣一陣如同野獸瀕臨死亡時的嗚咽,她緊緊地揪住胸口的衣裳,覺得自己也難過極了,眼睛又酸又疼,止不住地往下流淚。

她哭什麼呢?她有什麼好哭的,殿下從雲端的天之驕子跌落凡塵,如今要被她這樣醜陋的粗使丫頭伺候,她沒本事,只能讓殿下穿粗布衣裳吃野菜,更是幫不到殿下什麼忙。阿醜感到自己太沒用了,可她什麼也做不到,她也不會說好聽的話,殿下此刻應該也不想聽到她說話吧?

此後太子便像是換了個人般,再也不復往日的溫文儒雅,尤其是在隨着時間過去,每日按常敷藥的雙腿卻仍然沒有知覺時,他會變得極其暴躁。

“滾開!孤不想看到你!”

他一生氣就自稱孤,事後又覺得自己實在是可笑,將怒氣發在一個姑娘身上算什麼道理?可不管他怎樣發火,阿醜都不發一語,哪怕是被他逼急了,也不過一句會好起來的。太子有時候不知道自己這樣發怒是爲了什麼,是真的想發泄怒氣,還是想要將阿醜從身邊趕走?她根本沒必要陪伴在他身邊伺候照料,他現在除了雙腿殘廢之外,過得和身爲太子時有什麼分別?

他不需要做任何活,她每天都會把飯菜準備好,利用有限的條件變着法的給他做吃的,衣服她洗的乾乾淨淨,每天她都會燒水讓他沐浴,讓他維持着乾淨清爽的姿態。爲了怕他煩悶,她甚至在雷雨過後就去了森林,找了被雷電劈焦的樹枝做成筆,用樹皮當紙。甚至每天早晨醒來,他的牀頭都會有一束盛開的鮮花。

不僅如此,她不知從哪兒捉了只兔子送他。

想到這裡,太子別開臉,卻又不想爲自己的無禮道歉,他覺得她氣得轉身就走再好不過,放他一人自生自滅多好。

但阿醜卻柔聲又說了一遍:“殿下不要惱火,先敷藥好不好?”

“孤不敷!孤一看到你的醜臉便噁心的吃不下睡不着,還敷什麼藥?敷了也不會好!”

這是第一次,他在生氣的時候攻擊她貌醜。阿醜也是人,她這一生唯一對她釋放過善意的就是太子,可那樣好的人,也會說這樣傷人的話。但是她沒有生氣,她不會生氣的,那一瞬間的恩情,哪裡是曲曲幾句惡語就能驅散的呢?更何況她知道他心中苦痛,他本應成爲這世上最尊貴之人,如今卻只能在這深山之中過這樣清苦的日子,更遑論世間還揹着罵名。

“奴婢生得醜,是奴婢的不是,殿下莫惱,先敷藥,奴婢便再不叫殿下看見這樣醜的奴婢了。”

太子聽了,心頭一陣陣麻木,有失望,卻也有慶幸。她要走了,被他氣走的,以後她就不用這樣照顧他,也不必如此勞累了。

他什麼都知道。她怕他每日吃野菜對身子不好,便學着打獵,可她那麼嬌小,費盡力氣也不過捉些兔子野雞,就這還經常弄得滿身是傷,雙手粗糙皸裂,他豐潤了不少,她卻以肉眼可見對速度瘦下去,就這樣最好,讓她趕緊走,去哪裡尋不到好的活計,總比照顧他輕鬆。

所以他沉默地不再說話,看着她如往常一般爲他敷藥,然後端起水盆跟石臼走了出去。等到聽不到腳步聲了,太子深深吸了口氣,閉上眼,掩住心頭波瀾。

可是下一刻他就睜大了眼:“你怎麼又進來了!”

他頗有些目瞪口呆,原因無他,阿醜面上蒙了塊布,她幾乎是有些天真地跟他說:“這樣殿下就看不見奴婢的臉了,奴婢剛摘了些野果子,殿下嚐嚐吧。”

打這之後,太子再也沒看清過阿醜的臉,只要他睜開眼睛,她便蒙着面,仍舊話不多,仍舊任勞任怨的照顧他。他知道是趕不走她了,哪些傷人的話說了一次哪裡還能說第二次,他只好冷冰冰地對她,不跟她說話,只是心中總想要她把那塊布拿下來,卻又總說不出口。

太傻了,他這輩子都沒有見過這麼傻的人。被冷暴力,冷言冷語,怎樣刺傷都執着地留在他身邊,太子相信,哪怕他要她去死,她也不會說一句話,更不會求一句饒。

哪怕他現在是個廢人,也仍然是她心中無所不能的溫柔的太子。

兩人又安安靜靜過了些日子,太子的鬍子都長出來了,阿醜便幫他剃掉,她總想着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讓殿下生活的更好些,所以還會用在山裡找到的顏色漂亮剔透的石頭磨成髮簪給他束髮,久而久之,太子竟覺得這樣生活一輩子也很好。

直到有一日,本來晴空萬里的天空突然下起大雨,她從外頭回來的時候衣服都淋溼了,快入冬了,天冷得要命,她瑟瑟發抖,手裡卻緊緊抱着平時用來挖野菜草藥的籃子。

太子本來正焦急地坐在牀上盯着門口,見她回來,連忙正襟危坐裝作一本正經地寫東西。阿醜身上帶着水汽不敢進門,怕過到太子身上,正要轉頭去廚房,太子卻叫她:“我渴了,給我倒茶。”

他自從說她醜以後,就再也沒在她面前自稱過孤。

阿醜把籃子放在屋檐下,先把身上的水擰了一把,又脫了鞋子,赤着腳進屋給他倒茶,茶葉是她在山上採的,和曬乾的花朵炒制而成,味道非常不錯。

太子接了茶,眼睛還盯着她,阿醜瞭然:“奴婢今日回來晚了,殿下恕罪,馬上就給殿下做吃的。”

他哪裡是想要吃飯,他是想……“你身上那麼多水,我坐着都覺得黏膩,衣服換了再跟我說話。”

其實他本來想說溼答答的難看死了,話到了嘴邊不知爲何便換了說法。

阿醜對他的話向來奉若神明,“是,奴婢這就去換。”

這木屋並不大,只有一張牀,平日阿醜睡在地上,可眼下天冷了,再睡地上萬一生病如何是好?太子坐在牀上喝茶,空間太小,換衣服的時候阿醜都伺候着他,他是君子,自然也不會去偷看她。可不知爲何她換衣服的時候突然驚呼了一聲,太子心裡一急,連忙扭頭,又快速扭回來,一顆心跳得如同打鼓,七上八下。

她瘦瘦小小的,可身體裡卻蘊涵着無比強大的力量。太子方纔只看到她的側身,可能是因爲衣服溼答答的踩着腳滑,因爲他看到她扶桌子了。但是……

隱藏在粗布衣裳下的,卻是白的耀眼的皮膚,纖細的腰肢以及飽滿的乳|房。太子捧着茶,他從未近過女色,這半年來更是從來沒想過,但方纔那驚鴻一瞥卻讓他兀自慌亂起來。

阿醜換好衣服,又用乾燥的布把臉蒙好,這時外面好像有什麼聲音,她立刻警覺起來。

第七十四碗湯(四)

第七十四碗湯(四)

“怎麼了?”太子也聽到了。

“殿下不要出聲,奴婢出去看看。”阿醜從門後拿出一根棍子,這是她早就準備好的,因爲這裡雖然隱蔽,卻也不能說是百分百的安全,她時刻都把太子的安危放在第一位。

“阿醜!”太子情急喚她,外面下着暴雨,雷電交加,她出去做什麼,又能有什麼用?“過來!”

“殿下放心,奴婢不會讓殿下受傷的。”

誰說他擔心自己受傷了!太子沉下臉。“你不聽我的話?”

阿醜立刻搖頭:“不是,殿下——”

“讓你過來就過來。”

她卻固執得很,“殿下這樣不對,若是來人心懷不軌,我和殿下一起,難免都要死。奴婢出去看看,很快就回來的,殿下把奴婢給您的骨刀拿好。”

說完她便出去了,太子眼眶發酸,“阿醜——”

剛巧打了個響雷,他喊了什麼,她沒有聽到。太子眼圈泛紅,她白日要出去尋吃的挖草藥,怕他一人在家難免出岔子,便用在樹林中撿到的猛獸的白骨磨了把刀讓他放在身邊,可她自己卻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性命。

她怎麼能這麼做?!

太子再一次恨起自己已經徹底失去知覺的雙腿。這半年多有阿醜的草藥跟每日雷打不動的熱敷按摩,他的腿除了沒有知覺不能動彈之外和常人沒有分別,這都是她帶給他的。

就在他心急如焚快要不顧形象爬出去找她的時候,阿醜回來了,身後還跟着一個和先前的她一樣溼漉漉的漢子。一進來她便道:“抱歉剛纔打了你,你先坐着休息會兒吧,我給你倒碗水。”

那漢子身後也揹着個筐,此刻聽了阿醜的話笑呵呵撓了撓頭,挺不好意思的:“抱歉啊,我先前以爲這裡沒人住,就想着來睡一夜明早再走,你、你沒事兒吧?”他方纔好像打了她一拳……

阿醜心口其實隱隱作痛,漢子剛好打在她左邊的心口上方,但她卻笑着搖搖頭:“無妨,你先坐。”

然後她走到牀邊,先是把牀幔放下來,殿下長得出色,令人過目難忘,她怕被漢子看到,出去一說,不知會惹來什麼麻煩。趁着那漢子去擰衣服裡水的功夫,她小聲對太子道:“殿下放心,是個山下村子裡上山打獵的獵戶,以前到過這個木屋,今日變天才想着來住一夜,不是壞人。”

太子不想理她。

阿醜不生氣,她感覺到自己身上又溼了,殿下愛乾淨,她還是離遠些好。

這會兒那漢子擰完衣服裡的水,阿醜剛好捧着茶碗給他,他豪氣萬丈的咕嘟咕嘟喝完一抹嘴,好奇地朝牀上看:“妹子你家還有個人啊?”

“啊?”阿醜頓時語頓,“他是我的……我的……”

太子坐在牀上,安靜地等她的下文。

“我的哥哥,自幼腿腳不方便,我又生得醜,村裡容不下我們倆,我便帶着他到山裡來隱居了。哥哥他不喜歡見外人,你不要介意。”

“沒事沒事。”漢子又瞅了一眼就開始打量阿醜,“妹子你哪裡醜?我看你可一點都不醜。”

哪裡來的山野村夫,竟敢這樣同他的阿醜講話!太子握緊了拳頭,此刻他若是行動如常,漢子早被一腳踢出去了。

阿醜不好意思的笑了下:“你先坐,我去做飯,恰好我們也沒吃晚飯。”

“那我給你打下手去,我給你燒火。”

“麻煩了。”她也不想把漢子留在屋裡跟殿下共處。

太子狠狠地砸了牀一下,他滿心的火氣,晚飯一點也吃不下,阿醜把飯菜端過來他也不吃,愁的阿醜沒辦法。有漢子在她不敢稱呼殿下,可“哥哥”,她更不敢這麼叫,那可是要殺頭的,她哪裡有那福氣。

漢子吃的滿嘴油。“阿醜妹子你先別管你哥,你先吃吧!”

太子更氣,這什麼東西,敢使喚阿醜?阿醜怎麼可能聽他的!

果然,阿醜說:“栓子哥你先吃,吃好了就睡吧,這雨看起來要下一夜哪。”

誰叫她管那粗糙漢子叫什麼哥的?哥啊妹啊的,聽着就噁心。

“您就稍微吃一些吧,您不吃,對身子不好的。”阿醜溫言軟語地勸着,可太子就是不肯動筷,她實在是沒辦法,他不願意做的事她也沒轍。“您是不是生氣了?不喜歡外人進來?放心吧,雨一停我就讓他走,您好歹吃一點兒吧,求您了。”

太子見她態度還算誠懇,才哼了一聲。“我不喜歡見外人你知道的。”

“是。”

“趕緊讓他走。”

“是。”

他這才接過筷子,阿醜見他沒有多吃也沒有少吃,這才鬆了口氣,自己最後草草吃了點兒,飯後栓子主動洗碗,然後阿醜伺候着太子敷藥按腿,給他蓋上被子先睡了,纔有功夫喘口氣。

栓子看了眼牀,對阿醜惋惜不已:“你這哥哥可是苦了你了。”

他以爲太子睡着了。

“不苦。”她笑笑,開始編草繩,她下午帶回來一羣小雞仔,是在野雞窩發現的,想試試看能不能養着下蛋,到時候給殿下做點蛋羹之類的食物補補身子。“他是世上最溫柔最好的人,我怎麼都不苦。”

最溫柔?最好?依他看是脾氣最爆最差吧?栓子聰明的沒說,他算是看出來了,阿醜心裡哥哥排第一,他怕自己實話實說了被趕出去。“哎我今天打了一隻鹿,要不我剝了皮留給你吧。”

“那怎麼好意思呢?”

“怎麼不行?”栓子大咧咧一揮手。“你一個姑娘家,你哥又腿腳不方便,日子過得夠清苦了,我今晚還吃了這麼多,就當給你的回報了。我幫你把皮剝了,不然你可不行。”

阿醜本來想拒絕,可是琢磨着天要冷了,殿下沒個禦寒的袍子可不行,於是點點頭:“謝謝栓子哥,那我就不客氣了。”

“甭客氣,嘿嘿。”

他們兩人一人剝皮一人打下手,太子在牀上輾轉反側睡不着,聽栓子說那句“你哥又腿腳不方便”的時候簡直氣炸了,他忍了許久,直到栓子開始問阿醜許沒許人家,他才掀開帳子:“阿醜!”

阿醜抽了口氣,聲音太大,怕是吵着殿下了。她連忙跑過去:“是不是要喝水?還是要——”

“睡覺。”

“啊?”

太子生氣,她跟他在一起半年多了,說的話加一起也沒有今晚跟這個村夫說得多!而且今天晚上她是要跟村夫一起睡地上嗎?“睡覺。”

“我還得把鹿皮洗一洗——”

他不想再跟她廢話,抓住她的手腕往牀上一拖,冷冰冰地對栓子道:“你請自便。”

隨即把阿醜摁倒,粗魯又笨拙地脫掉她的鞋襪,被子一掀將人裹住,“睡覺。”

阿醜不敢再說話,也不敢動彈,有心提醒栓子將油燈吹熄,可太子的呼吸已經逐漸變得平穩,她不敢吵醒他,只好瞪着眼睛。也不知過了多久,才逐漸沉入夢鄉。

等到她睡着了,太子才睜開眼睛。這個傻姑娘,睡着的時候都不敢把蒙面布拿下去。外頭的雨不知何時停了,這怕是入冬前最後一場雷雨了,下過雨後山間的空氣清新寧靜,月光皎潔照入木屋,他伸出手將她摟入懷中,輕輕揭開她面上的布。

便是世人都覺得你不堪入目,也是我心中最貌美的女子。

可是第二天一早太子醒來的時候,阿醜早不在牀上了。他牀頭疊着一件嶄新的鹿皮襖子,針線緊密剪裁合宜,就是在太子府穿的也不過如此。

然後他聽到窗外傳來阿醜的聲音:“剛下過雨路滑不好走,你可小心着點兒。”

“沒事沒事,妹子放心,改明兒我再來看你,你可別嫌棄我。”

“怎麼會,我們這裡從沒有人來,也挺悶的。”

悶?太子想,你平時可從沒跟我說過悶。他躺在牀上,睡意全無,坐起身穿衣,阿醜進了屋,:“殿下醒了?稍等一會兒,奴婢這就去準備洗漱。”

這半年,他心中的隔閡逐漸消失,她卻始終恪守主僕之距,一口一個殿下一口一個奴婢,半點逾矩都沒有,這讓太子再一次不明白,她爲何對他這樣好?

不離不棄,無怨無悔,他何德何能,有人這樣的信任追隨於他?

阿醜折了嫩枝,沾了青鹽讓太子漱口,又給他將手臉擦乾淨,不忘擦擦耳朵和脖子。太子身上乾乾淨淨,她知道他愛潔,只是條件有限,能做到的只有如此,實在是讓她羞愧。

擦完臉端上飯菜,從來都是太子吃完她纔會吃,太子吃飯的時候她便站在一邊伺候着。以前在太子府這可是美差,她這樣的粗使丫頭再修哥八輩子的福分都修不來。所以阿醜的態度誠惶誠恐的,生怕讓太子哪裡不滿意或是不舒服了。

她昨夜睡得很好,早上醒的早,起來洗了衣服熬了粥,還把鹿皮襖做好了,等到果乾肉乾都收好封存,醃好的鹹菜也都封壇,再把漏雨的屋頂修繕一下,就可以迎接冬天的到來了。對了還有草藥也得早早做準備,冬天了,殿下的腿更容易受到寒氣侵蝕。

第七十四碗湯(五)

第七十四碗湯(五)

日子總是越過越好的,除了一點——那個叫栓子的漢子自打來過一次之後,基本上隔三差五就過來一趟。有時候送點米麪,有時候打點野味,來了就幫阿醜挑水墾地,勤快的不得了。對太子的態度也非常好,哪怕太子對他愛答不理,他連人家臉都沒看過,說話也都客客氣氣的討好着。阿醜性格愚鈍,人家送這麼多東西,她便親手給栓子做了身衣服,又經常把自己採的草藥曬好的肉乾醃菜之類的給栓子帶回去,一來二去的,兩人也就熟悉了。

可太子是那麼好糊弄的人麼?他看不出栓子的想法就奇怪了!於是他愈發的不給栓子好臉色,栓子也是執着,回回來,回回還都要到屋裡跟太子問聲好。

直到大雪封山,栓子纔沒有再來,等到雪融,山路重新可以走了,他就又來報道了,手上提着幾斤剛割來的豬肉,背上還有一袋米。阿醜他們在山上有些事情確實不方便,多虧栓子幫了忙。

阿醜接了肉去廚房料理,栓子又看到她往自己的筐裡塞了一大堆東西,這讓他有些氣餒,不管他給阿醜兄妹帶來什麼,她都會還給他,真要算起來,怕是她給的草藥什麼的更值錢一些。不過這也再次讓栓子確定了一件事,阿醜真是個好姑娘。

趁着阿醜在廚房,栓子理了理有些發皺的衣角,又拍了拍腿上的塵土,進了屋隔着帳子跟太子搭話:“那個……大哥……”

太子冷冷地說:“誰是你大哥。”

栓子被刺了一句,撓撓頭,“那我該怎麼稱呼你啊?”

“哼。”

他也不知怎麼叫,乾脆就不叫了,先偷偷看了一眼廚房,見阿醜沒注意屋裡,連忙跟太子說:“我想娶阿醜當媳婦,阿醜大哥你放心,我日後指定將你當成親哥養,阿醜對你什麼樣我就對你什麼樣,絕不教你過苦日子,你看——”

太子打斷他的話:“憑你也配?”

栓子愣住了,他沒想到阿醜的哥哥說話這樣不客氣,一時間不知如何作答,支支吾吾的,太子又道了:“哪裡來的無知匹夫,也配娶她,你是有功名在身還是有軍功?阿醜嫁你,日後還要爲你洗衣做飯,你倒是好算計。”說完他頓了一頓,道,“阿醜不嫁人。”

栓子聽這個就不樂意了:“阿醜不嫁人,那還能一輩子伺候你不成?她一個姑娘家過得太不容易了,現在她還能伺候你,等過些年她到了年紀,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你倆這日子還過不過了?我——”

“滾。”太子被他說的心浮氣躁。“我再說一次,阿醜不嫁人。”

栓子氣結,他感覺自己跟阿醜大哥說不到一起去,這人脾氣古怪講話又那樣不客氣,他想娶阿醜,直接跟阿醜說不就成了?想到這裡,他也顧不上害羞了,起身出去,太子在牀上聽到他的動靜,急的想追,可上身動了,雙腿卻如死了一般沒有知覺。

是了,他都已經習慣了,可今日仍然要爲自己殘廢的雙腿感到煎熬。

阿醜把豬肉用水燙過切成片,放在粗鹽裡醃了會兒,同時準備好一起燉的野菜調味,就瞧見栓子闖進來,漲紅着一張臉跟她說:“阿醜!我、我有話同你說!”

說就說啊,這麼激動做什麼?阿醜笑了下:“你別急,有話慢慢說。”

慢慢說?那他就不敢說了!其實這個想法在栓子心裡很久了,他就是沒勇氣提,如今一咬牙:“阿醜你願意給我當媳婦不?”

阿醜手上的鍋鏟啪的掉在鍋臺上,她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你、你說什麼?”

“我想娶你當媳婦。”栓子臉紅的不行,又習慣性撓頭,“那個,我爹媽早就過世了,我在山下村子裡有自家的三間屋,還有好幾畝水田,我力氣又大還能打獵,存了幾十兩的銀子,我、我不會教你吃苦的!”

阿醜卻莞爾笑起來,她真是沒想到,竟然也會有人不顧她醜陋的容貌想要娶她當媳婦。但是很可惜,她必須拒絕栓子的好意:“栓子哥,我實話跟你講,我沒有嫁人的打算,我還得照顧我哥。”

“沒關係,我能跟你一起照顧。家裡有個勞動力,總比你一人來得輕鬆。”栓子卻很執着,“我覺得我們倆老合適了。”

阿醜嘆口氣:“我長這個樣子,會給你丟臉的。”

“我不怕!”栓子認真地說,“我覺得你可好了,是我見過最好的姑娘。”

阿醜從未聽過有人這樣誇自己,她的臉微微透出紅暈,但卻仍舊搖頭:“我不嫁人的,栓子哥,你這麼好,肯定能找到合適的姑娘,我不行。”

栓子聽她沒有答應的可能,心下無比失望,他也不是死皮賴臉的人,默默地無比失落地轉身走了出去,等到阿醜做好飯才發現他已經走了,連她給的藥草啊肉乾啊什麼的都沒有帶,筐子都在呢。

她四處看的眼神叫太子不甚高興:“找什麼?”

“……沒什麼。”她笑了笑,“殿下快趁熱吃飯,奴婢今日給殿下熬了骨頭湯。”

她小心地盛出一碗湯汁濃厚雪白的骨頭湯,用調羹一勺一勺餵給太子。他不知是什麼時候有的毛病,吃藥的時候總得她這麼伺候着,否則是一口都不喝的。

太子邊喝湯邊觀察她的表情,然後故作不經意地問:“那村夫跟你說什麼了?”

阿醜愣了下,只打算搪塞而過,不想讓殿下知道這些瑣碎之事。“殿下放心,只是村裡發生的些趣事而已。”

她騙人!太子冷了臉,“是麼?那他沒提想娶你爲妻的事?”

被太子一戳穿,阿醜才知道栓子竟然找太子說了這件事,她立刻放下湯碗跪了下來:“殿下恕罪!”

太子又不想她跪着,“你有什麼錯?”

“奴婢不該讓這些小事叨擾到殿下,殿下放心,日後奴婢都不會再讓他過來了,殿下……”

她話沒說完,太子就打斷了她:“好了。”

“?”

“他來也不錯。”太子沒頭沒腦說了這麼一句,阿醜歪了歪頭,沒聽懂。

她歪頭的時候眼神顯得格外質樸而天真,竟是十分可愛,太子心跳漏了一拍,纔不會告訴她是因爲栓子來了,很多粗活她就不用做了。“我要吃飯了。”

“是。”

從這日過後,栓子就再也沒來過,阿醜心底鬆了口氣,太子也掩不住內心愉悅,心情一直保持的很好。冬天過去了,山林裡開始呈現出一片生機勃勃的景象,阿醜也準備進山去挖點新鮮野菜草藥了,醃菜吃了許久,她倒是能忍,就是委屈了殿下。所以天氣稍稍好點,她就準備了筐子繩索和鐮刀出門去了。

太子每次都不放心她,如果不許她去,她就總能挑着時間偷偷去,他被她養的太好,作息正常,她卻能整宿的不睡,總之,阿醜是非常聽他的話,可她也有自己的主意,她認定的事,哪怕是他也無法改變。

其實剛聽到栓子想娶阿醜的時候,太子差一點就要讓阿醜走了,那樣她能過得更好,她這麼懂事勤勞,照料一個家必然是井井有條的,可是。

他不捨得。

一想到阿醜也會如同對他一樣去對待另外一個男子,太子心裡就十分的不是滋味。他不曾沾染情愛,也不知這意味着什麼,他只知道,如果這一生只能如此,他只想跟阿醜在一起過。

就算她面貌醜陋,可是她的心,是這世上最值得珍惜的寶物。

他一如往常的在家等阿醜回來,想着她回來時應該會給他帶束花吧,冬天了,很久沒見到花了,她平日裡乖巧沉悶,其實也是個小姑娘,總是喜歡芬芳美麗的事物。只可惜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太子,什麼都不能給她。然後她應該會順手摘點能吃的野果子,說不定還會捉只小兔子之類的回來給他解悶。

夏天時捉的那隻兔子,現在肥的不能看,吃的比阿醜還多,卻一點活都不做,真是沒用。

想到這裡,他不由得捏了捏膝上兔子的長耳朵,“你呀,有什麼用,就知道吃。”

兔子眨眨紅眼睛,分外歡快,是呀是呀,和主人您一模一樣吶。

可是今日不知怎地了,天都黑了阿醜也沒回來,往常晌午她就會回的,因爲要給他做午飯。太子無心吃飯,他只覺得心裡有些發慌,總有些不好的預感。

又等了會兒,直等到月上梢頭,整個山林安靜的可怕,只有油燈偶爾噼啪一聲。太子愈發的難熬了,忍不住去想她是不是遇到什麼野獸了?或是腳崴了?山路崎嶇,冰雪初融,萬一失足了可如何是好?

就在他心急如焚的時候,阿醜回來了。

可回來的她滿身都是塵土,往日她有時也髒兮兮的回來,可第一時間就是清潔自己再到他跟前來,今日卻直接奔過來,太子纔看到她的筐子不在,竟是空手而回。

沒等他問,阿醜便抓住了他:“殿下!九皇子的人進山了!”

第七十四碗湯(六)

第七十四碗湯(六)

早已被封存的記憶如潮水般涌來,太子第一時間不是怕,而是恨。阿醜不顧尊卑伸手開始脫他衣服,太子從仇恨中回神:“你做什麼?!”

“他們很快就能找過來。”阿醜這輩子第一次這樣冷靜地判斷情勢,其實她是個非常愚笨的姑娘,腦子都不會轉彎的。“殿下快些躲起來,我扮作殿下的樣子將他們引開。”

“胡說什麼!”她和他有哪裡相像?他絕不允許她這樣做!

阿醜卻不管他的,已經將他的外衣脫了下來,然後彎腰,如同很久以前那樣再次將他背在身上,太子想拒絕,又怕讓她摔倒,阿醜不知哪裡來的力氣,將他背出了木屋,到了小溪邊的一片草叢裡。這裡積雪剛剛化去,地面還是潮溼的。她把太子放下,伸手在污穢的淤泥中摸了兩把,突然眼睛一亮!

太子錯愕地看着她掀開一塊堅硬的用毛皮裹住的木板,下面是一個僅一人大小的土洞,阿醜回身把他推了下去,最後看了他一眼,連話都沒有說,就將木板蓋上,又開始把淤泥往上面鋪。

這是她早就想到的,事關太子,她總怕害了他。這裡雖然隱蔽,卻並非百分百的安全,所以她連栓子也沒告訴,她在小溪邊挖了個洞,用羽毛毛皮之類的將洞裹起來,上面鋪上她在森林裡找的最接近泥土質感的樹木,下了雪到處都是淤泥,只要蓋上,就算是有人從上面經過也不會發現。

“殿下千萬不要出聲,等阿醜回來找您。”

她這樣說,好像一定會回來一樣,可太子知道絕不可能。九皇子是什麼樣的人,他的手下個個心狠手辣,她一個不會武功的弱女子,怎麼可能逃得過?被捉住,就必然會發現不是他,不被捉住,那些人絕不會罷休。所以除非她死在殺手們面前,並且讓他們相信她是“太子”,他們不會離開。

她不會回來了,她就是在騙他。

“放我出去!難道在你眼中我是怕死之人麼?!”太子捶着木板,聲音裡帶了自己都沒有察覺的哭腔。

他真的什麼都不怕,哪怕是父皇駕崩被誣陷被斷了腿被剝奪了一切,他也不曾怕過,有的只是恨與怨,可如果沒有阿醜,他不敢想象即便自己活了下來,餘生又要如何去過。

阿醜留了絲縫隙用草蓋住,沒有搭話,轉身跑了。

她不能跟殿下一起藏起來,她必須做出有人倉皇逃走的痕跡,這樣那些黑衣人才會追過來,這樣她才能在他們面前表演出一副寧死不屈的樣子,她跳下懸崖,他們才能回去覆命。

所以阿醜逃的時候故意留下了痕跡,中午她在回來的路上聞到了不屬於這個森林的氣味,當時她就躲到了路旁的野溝裡,藉由灌木的掩護髮現了那羣手持武器的黑衣人。他們都蒙着面,可阿醜記得他們身上的味道,她超出常人的嗅覺終於派上了用場,之前在太子府,藏在竈膛裡的時候,除了九皇子身上的香味,她還聞到了摻雜着血腥味的狐臭味。味道雖然輕,卻瞞不過她的鼻子。

當時她就知道是九皇子的人找來了,可她不敢貿然動彈,直到四周再也沒了動靜才爬出來,然後繞了好大一圈的路回到木屋,中間有好幾次險些被發現,好在最後都躲了過去。

她沒有什麼用,不能爲殿下做什麼,若是能爲他而死,也算是成全了這場恩情。

反正,她這樣的人活在世上,活着被人瞧不起,死了也不會有人難過,若殿下能躲過這一劫,只祝願他餘生得償所願,能洗清冤屈,重登大寶。

阿醜不會武功,她兩條腿跑的再快也比不上殺手們的輕功。可她勝在身型嬌小靈活,又對地形十分的熟悉,所以短時間內那羣黑衣人根本捉不住她,只能尋着她的蹤跡來追。

等到差不多到了懸崖邊的時候,她隱約只看到了後頭的黑影。阿醜心知不能再浪費時間,只要他們靠近了,就着月色便能從身型上判斷她是假冒的,所以她必須立刻——

咦?!

沒有掉下去?!

阿醜低頭一看,腰間不知什麼時候多了根繩子,她心頭一陣絕望,若是她不死,殿下定然——下一秒她便被人拎起衣領在空中轉了一圈放在了地上。阿醜被轉的頭暈眼花,險些沒站穩,那人竟還扶了她一把!

要殺要剮悉聽尊便,她揚起頭,待看到來人的模樣時微微睜大了眼睛:“……商大人!?”怎麼會是他?!

商約扶了她一把後道:“我奉殿下之命前來救你,只是你……跑得太快了。”

阿醜傻乎乎地看着他,沒搞懂怎麼回事。商約說了句得罪了,就再一次拎起她的衣領,然後阿醜感受了一把在夜風中自由飛翔的滋味,暈暈乎乎間就回到了木屋,她第一時間聞到了刺鼻的血腥味,然後就瞧見渾身髒兮兮的太子如同往日一樣坐在牀上,只是臉色陰沉,低氣壓的可怕。

阿醜歡快地跑過去,“殿下!殿下您沒事吧?”

“我沒事。”太子陰森森地說。“你有事了。”

完了還怕不夠可怕,又強調了一遍,“大事。”

阿醜嚇得心裡一咯噔,立刻跪下去:“奴婢知錯!”

“哦?”太子似笑非笑的。“哪裡錯了?”

“奴婢……”她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哪裡錯了,是啊,她哪裡錯了?最後只好胡亂認個錯,“奴婢哪裡都錯了,殿下恕罪。”

太子被她這榆木腦袋氣得一拍牀,阿醜哆嗦了下他就覺得自己過分了,可不發火實在是掩飾不住心底的後怕,他深吸口氣,語重心長的說:“你起來。”

“奴婢不敢……”

他彎下腰把她拉了起來,讓她站着,自己則仰頭看着她:“你是不是看到了九皇子的人?”

“是。”阿醜左右看了看,才發現屋裡已經一個人沒有了,方纔帶她回來的商約大人正恭恭敬敬地站在外頭,還有十幾個同樣穿着黑衣服的人,她皺起眉來:“是奴婢……看錯了?”其實這些黑衣人是商大人的人?

“你沒看錯。”太子瞧着她。“進山的一共有兩批人馬,一批是九皇子的,一批是我的。”

他怎麼可能真的是完全沒有自己勢力的太子,只不過全心信任兄弟卻被捅了一刀,身邊的得力屬下全部不在京城,才落得這樣下場。

“那……”

“你傻不傻。”太子恨鐵不成鋼地要她低頭,阿醜聽話彎下腰,卻被他狠狠彈了個爆慄,疼得她眼淚都出來了,太子又用指腹給她揉揉,邊揉邊說,“你躲過了九皇子的人馬,卻躲不過商約。他跟着你到了這兒,因爲不知道你是什麼人,所以看着你把我藏起來跑了之後纔敢將我救出。阿醜,你膽子不小,竟敢把孤往土洞裡推,害得孤一身爛泥,髒的不成樣子。”

阿醜要被嚇哭了,殿下又自稱孤了,這是不是說明……他不要她了?“奴婢、奴婢……”

“哎,你、你哭什麼?”太子急了,“你、你要是再哭,我就、就——”

就怎樣?阿醜停下哭泣,含着淚水的眼睛顯得格外明亮。太子看着她這副傻樣子還能說什麼,輕輕嘆了口氣,指頭碰了下她的臉。阿醜驚呼一聲連忙捂住,“殿下莫看!”她的蒙面布不知道什麼時候掉了!她很醜的,萬一嚇到殿下,會讓殿下食慾不好的。

太子強硬地拿開她的手:“我要走了。”

阿醜頓時忘了遮掩,癡癡地看着他。

太子也凝視着她:“我要去拿回屬於我的東西,商約幫我找到了神醫,可以醫治我的腿,到時候我又可以像常人一般行走了。”

他以爲她會哭,或者是難過,再不然害怕他丟下她,可阿醜卻傻乎乎的笑了:“那可太好了,殿下洪福齊天,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最冷的時候,他突然腿疼發熱,她一遍一遍地給他擦身子,在他耳邊帶着哭腔說會好起來,事到如今,她仍然只有這一句話。太子定央央地看着她:“你立了大功,你想要什麼?金銀財寶,還是綾羅綢緞?”

阿醜愣了一下,“奴婢什麼都不要。”

她天真而純潔,只是這樣認真地說着:“殿下好起來奴婢就最開心了。”

太子輕笑,他怎麼會想逗她呢,明明知道這丫頭最死心眼。然後他一本正經地問:“那我要走了,你怎麼辦?”

阿醜這才意識到這個問題。她很想說奴婢跟着殿下,但理智告訴她不可以。殿下回去後自有無數比她聰明比她貼心比她有本事的人來照料,她這樣的人跟在殿下身邊只會給殿下蒙羞。“……奴婢、奴婢就回家去吧,奴婢會每日爲殿下祈福,祝福殿下旗開得勝的。”

她說的都是真心話,除了一點——她根本沒有家。

太子嘆了口氣,“那你先去打盆水來,給我清理一下。”方纔侍衛們想伺候來着被他拒絕了,一是擔心她所以沒心情,二是不想讓除了她之外的人碰到自己。

阿醜連忙跑去,結果商約就在門口,手裡提着個不知什麼時候做好的大木桶,裡頭熱氣騰騰,正對着她笑。

第七十四碗湯(七)

第七十四碗湯(七)

太子從土洞裡出來的時候滿身是泥髒的不成樣子,可當時他似乎一點都沒感覺到,而是急切地命令商約追上去,千萬不能讓阿醜有絲毫的閃失。所以這會兒商約嘴上沒說什麼,心裡對阿醜可是好奇透了。這是哪裡來的人,殿下怎會跟她在一起?

說來也是巧合,他率着部下回京覆命的時候才得知朝廷政變,世人都說殿下畏罪自殺,九皇子登上大寶,但商約可不信,沒有看見殿下的屍身他絕不相信殿下已經故去。後來他暗中監視九皇子黨羽,果然被他發現有一撥人悄悄離了京城,那都是最優秀的暗衛,當下商約又高興又着急,高興殿下肯定還活着,着急要是短時間內找不到殿下怕是會出事。

後來他想了個招兒,哪兒都不去,就默默地跟在這羣人後面,因爲保持了一定的距離再加上身手高強,所以那批暗衛根本沒有發現,就這樣一路才找到這裡,所幸來得及時,還早了一步,並且按照殿下的吩咐埋伏起來將來人一網打盡。不過話又說回來,方纔他真是要被殿下給嚇死,這種時候殿下竟然要做誘餌,好在一切都在殿下掌握之中,否則一旦出了岔子,他把命賠了都不夠。

只是……商約也注意到了,太子不能行走的腿。這點他在京城的時候,宮中的探子就稟報過來了,所以他來尋殿下,武彥則去尋神醫,如今殿下找到,神醫也請來,他們早晚能殺回去,將屬於殿下的東西奪回來。

想必九皇子那畜生龍椅也坐不穩吧,聽說他日夜難安,連自己的貼身暗衛隊都派了出去力求斬草除根,真是期待他看到殿下的模樣呀。

阿醜被商約看得緊張不已,她伸手要接桶,商約卻說:“這哪能麻煩姑娘,屬下來就可以。”

讓殿下的左膀右臂叫自己姑娘,還自稱屬下,阿醜嚇得連連擺手:“商大人客氣了,奴婢……”

“好了沒有?”

她一句話都沒來得及跟商約說完,裡頭的太子就開始催,商約對她又笑了一下,他總是笑眯眯的,任誰也不知道這副風趣的面容下藏着這樣一顆黑色的心肝。

桶剛放下,太子就冷冰冰地攆人了:“出去。”

商約恭敬地退下,阿醜走上前來爲太子脫去衣服,又把他抱到浴桶裡,太子早習慣了被她這樣對待,可是她這樣瘦瘦小小,身體裡卻蘊涵着無比強大的力量,這一直都是他爲之不解的。一個小小的女子,是哪裡來的力氣和毅力,將他從京城背到山裡,一路上吃盡苦頭都一言不發?

她小心伺候着,洗了頭洗了臉,又把身子擦乾換上商約帶來的嶄新衣袍,穿粗布麻衣的太子仍舊溫文爾雅,可穿上錦衣華服的他,纔是那個遙遠的不能接近,宛如天上太陽一般遙不可及的存在。

阿醜不覺就怕了起來,瑟瑟地站在角落裡不敢說話,商大人似乎有要事與殿下談,她舉步想退下卻被太子叫到身邊,又聽到他們說什麼先去邊疆,那裡大軍已經集結,只待殿下到來,便可名正言順的揭竿而起。阿醜聽不大懂他們說的政事軍情,只大概明白,殿下是要走了。

果然,他們不會在這裡停留的。太子說了一句這就啓程,阿醜便習慣性地伸出雙手想要揹他,隨後才發現根本用不到她。

她已經沒有用了。

這個認知叫阿醜沮喪無比。

商約這人做事滴水不漏,他早備好了馬車,將九皇子的人全部幹掉後就牽引上來,“屬下逾矩了。”說着命人擡了個小轎子來,將太子扶了上去,全程畢恭畢敬十分尊重,和阿醜簡單粗暴的揹着抱着完全不同。這讓阿醜再一次認識到自己的沒用,她眼巴巴地瞧着,太子卻沒回頭看她。商約看着屬下把太子送到馬車上,這纔回頭瞧阿醜,嘴剛張開,要說點感謝的話再留點銀票之類的,卻突然聽到殿下的聲音。

頭一擡,殿下單手撩開了車簾,淡淡地說:“你還不跟上,站在那裡做什麼?”

阿醜眼睛一亮!

“哼。”太子冷哼了一聲,見阿醜因爲馬車太高上不來有個侍衛順手扶了一把,黑眸便盯着人家瞧,似乎是想將對方的手臂砍下來。上天作證,他絕非暴君,向來是十分體恤下屬的。

阿醜進了馬車,馬車外頭看着不起眼,裡頭卻是經過精心設計準備的,處處都爲太子殘廢的雙腿着想,她不敢碰那看起來精緻乾淨的坐墊,便跪在一邊。太子一把將她拉到身上坐着,閉目養神,順便解釋自己爲什麼要帶着她:“你不跟着孤,誰幫孤換藥?”

他在阿醜的面前一自稱孤,那就是心裡發虛,所以嘴上想找點東西加氣勢,偏生阿醜聽不出來,疑惑地說:“可是,奴婢沒有帶藥……”

太子嘴角微微抽了一下:“就你事兒多,我叫商約拿了。”

阿醜點點頭,乖巧地把雙手疊在膝蓋上不說話了。不過沒一會兒她發現馬車不走大路反而朝一座村子走去,便奇怪地問:“殿下,我們這是要去何處?”

“唔。”太子撐開一隻眼睛懶洋洋看了看她,“找人算賬。”

算賬?阿醜滿頭的霧水在看到跪在地上瑟瑟發抖的栓子時變成了瞭然。他們住在山裡這麼久從來不下山也不與他人來往,怕的就是被人得知,畢竟不良於行這個特點實在是太明顯了,她就怕有人根據這個聯想到殿下身上。可是阿醜也沒想過會是栓子泄漏的消息,他爲人淳樸老實,怎麼也不像是會做這種事的人。

“殿下,與這等刁民還廢話什麼,直接殺了便是。”對於背叛殿下的人,商約絕不放過。

太子沒有說話,而是看向阿醜:“你覺得呢?”

阿醜想都沒想就說:“不能殺他。”

“爲何?”

“他不是壞人。”阿醜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有別的原因。”

“能有什麼原因?事到如今你還替他說話。”太子這會兒眼底纔算真的有了薄怒,商約稟報說是山下村裡一個獵戶給那批殺手透出的消息時,他第一時間就想到了栓子,不過一點也不在意,可現在阿醜替栓子說話了,他就真的生氣了。“若是商約沒有早一步趕到,孤此刻便死了!”

阿醜張了張嘴,“可是……”

“問問他,爲何旁人一問他便泄露消息。”明明之前答應過阿醜絕不告訴旁人的。

商約去問了,片刻後回稟,“當時他們進了村子,屬下等人保持距離留在後頭,只見到他們一家一家的進去,到了這獵戶家後便直接上山,是以曉得是此人泄密,但此人卻說那批人拿着整個村子的性命威脅他,他不得不告訴他們,不過卻說了假話,只說你們在山上,卻沒說確切的地方。”

阿醜大着膽子替栓子求情:“殿下您瞧,他這樣做也是有情可原,殿下便饒他一命吧。”都是生活在民間的普通百姓,誰能想到會捲入這麼一場皇位之爭裡呢?

太子目光復雜:“你倒是以德報怨。瞧瞧你自己,過成這樣子,卻還處處爲他人想。”

阿醜搖搖頭:“奴婢命不好,怎能怨旁人,殿下是真龍天子,自是洪福齊天。這世上人那麼多,若是能讓他人都快快樂樂的,不是很好嗎?”她朝太子拜了一拜,“殿下是一國儲君,定比奴婢想得遠,若殿下執意要殺他,也是有殿下的理由。”

太子快被她氣樂了,天天看着一副呆呆笨笨的樣子,給人求情的話可說的太高明瞭。可這也是太子人生中第一次遇到阿醜這樣的人,她的乾淨溫柔善良,都是最樸實無華,最值得珍惜的。“罷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便饒了他。商約,啓程吧。”

商約用看鬼的眼光打量阿醜,實在是瞧不出這麼個面上蒙着布看起來平平無奇的女子是怎麼三言兩語便叫殿下改變心意的。

馬車走得遠了,太子才故作不經意地問:“怎麼,捨不得?”

阿醜一直沒說話,天都亮了,她不是捨不得,她低着頭……是因爲困了。白天到處找食物,晚上又跑了那麼遠沒停下來過,連口水都沒喝,現在精神徹底放鬆纔敢累成這樣。

太子叫了兩聲沒應答,回頭去看,才發現阿醜倚着馬車睡着了,容色慘淡憔悴,身上亂糟糟髒兮兮,她只顧着照顧他,自己一點都不在意自己。

伸手把人摟過來,免得她腦袋撞到木板,累成這樣,快撞傻了都撞不醒。太子輕輕解開阿醜臉上的蒙面布,倒了茶水喂她喝,手法十分笨拙,但卻無比溫柔。

透過馬車車簾看到這一幕的商約徹底驚呆了,他心底一直有個疑問,方纔殿下說阿醜不跟着他沒人給他換藥,又讓他去取備好的藥草帶着。

可那藥,分明沒有起到作用。

第七十四碗湯(八)

第七十四碗湯(八)

商約從有意識的時候就被教導一生效忠殿下,他自認爲對殿下了解頗深,殿下是個很風雅很溫和的人,喜歡琴棋書畫,精通治國之策,待人更是仁義,誰人不誇一句賢德。

可他對誰都是一樣的。一樣溫和,一樣有禮,可方纔,商約確信自己沒有看錯,殿下有些變了,性格有些喜怒無常甚至冷淡殘酷,卻唯有在那姑娘面前展露出特別的溫柔。

就算是沒有兵變的時候,他跟在殿下身邊十幾年,也不曾見到殿下這樣。商約不是什麼都不懂的雛兒,他知道太子的舉動代表着什麼,只不過殿下自己好像沒有察覺,也不能怪殿下,畢竟沒有成親不說,連個開臉的宮女都不要,哪能懂什麼叫男歡女愛呢。

但是那姑娘長得也太……商約剛纔不小心看到了,蒙面布拿下來之後才曉得她爲什麼要遮住臉,他內心知道只要殿下喜歡就成,可理智又告訴他這位實在是配不上殿下,哪哪兒都配不上,殿下是不是錯將恩情當錯了男女之情?橫豎殿下目前也沒有搞明白,他就不要點破好了,只盼着日後殿下自己清醒,否則這位姑娘的姿色,着實難登大雅之堂。

殿下日後是天子,身邊自然能有環肥燕瘦三千佳麗,少這一個也不少。

阿醜醒來的時候天又黑了,她揉了揉眼睛,隨後肚子咕嚕嚕的叫,才發現自己是躺着的,殿下正坐在不遠的地方看着她。她嚇了一跳連忙爬起來,“殿下是不是餓了?奴婢——”

啊,是了,她想起來了,他們已經離開小木屋了。

太子看着她表情變得沮喪低沉,心道真是個不靈光的,心底想什麼看臉就知道。便命令道:“過來伺候我吃飯。”

他早就該吃了,可阿醜不醒他沒胃口。他已經習慣了她的照顧,旁人怎麼做都覺得彆扭。

阿醜連忙爬起來到他身邊,雖然是在趕路,但案板上擺着的菜餚卻十分精緻,商約知曉太子風雅,連菜都準備的無甚缺漏。太子稍稍用了些就不吃了,他飲了口茶,對阿醜說:“全部吃光。”

“啊?”

“啊什麼啊,吃不光就把你丟下去,不要你了。”

阿醜一聽,二話不說開始吃,桌上的飯量還剛剛好,恰巧叫她吃飽又不至於撐到。嚥下最後一口米飯的時候有點被噎着,手邊不知誰遞了杯茶,她下意識接過來一飲而盡,然後拍了拍胸口。接着,意識到殿下正看着自己。

先是羞愧,然後是悔恨。她太粗俗了,一點氣質都沒有,真是辱沒了殿下,怪不得之前在太子府的時候,別人欺負她時都說她天生下賤命,就只配做些下賤的活。

她確實……是這樣的。

阿醜是認命的,她安於位卑言輕,自是愧於自己髒了太子的眼。正在此時,腦門上一陣痛,她捂着額頭叫了一聲,看到太子冷冷淡淡的眼神:“瞎想什麼?”

“殿下,以後還是別讓奴婢在您身邊伺候了吧,奴婢實在是……”

“怎麼,剛把你帶出來就不想伺候我了?”

“不是!奴婢不是那個意思!”她連忙解釋,不想讓殿下以爲自己是挾恩情求報答。

“那不就成了。日後你除了照顧我,其他什麼都不用做。”太子敲了敲馬車窗示意屬下進來收拾,“好了不要說話,你過來。”

阿醜依言湊過去,卻被他要求再近一點去看,她再往前一點,發現兩人的姿勢變得有點尷尬,好像自己坐在殿下懷中,而他從身後圈抱着她。

怪怪的。

“別動。”剛想掙扎就被敲了下腦袋,阿醜乖乖不敢動了。

太子滿意地點頭,指了指書本:“從今日起,我來教你識字。”

“???”

太子扳正她扭過來看他的頭,用一種波瀾不驚的語調說:“我也難免會想聽些話本之類的故事,只是演的懶得看,也懶得讀,你得讀給我聽,不識字可不行。”其實他早就想教她了,可在山裡的時候實在是不方便。紙筆艱難不說,爲了生活她每日都累成那樣子,他哪裡捨得叫她來識字。

現在可就不一樣了,以後她絕不會吃苦,那認點字就絕對不會有壞處。

只不過……阿醜的學習能力遠遠超出太子的想象。怎麼說呢,大概他剛學會說話都比這丫頭聰明,明明平日裡把家裡處處打理的井井有條,危難時刻又聰明果敢,怎麼這腦子還是會閉起來的麼?真是難以想象,這樣笨的丫頭,是怎麼把他救出來,又把他好好照顧這半年多的。

阿醜更羞愧了,她真的學的太慢了,連拿毛筆都要學許久,可她不好意思說自己命賤不用學,因爲殿下從來都不會不耐煩啊,他太有耐心了,完全不像平日裡動不動對她發脾氣來着。

就這樣過了半個多月的行程,他們終於到了邊疆大軍駐紮之地。鮮少有人知道,統率邊疆七十萬大軍的兵馬大元帥武彥,是太子的人。他爲人寬和賢明,卻深知未雨綢繆的道理,若他安安穩穩登基,那麼武彥會成爲他最得力的將軍;反之,則會成爲他翻盤的最大依恃。

快到的時候,太子見阿醜臉色有些發白,便捏捏她的耳朵叮囑說:“我到哪裡你就到哪裡,聽到沒有?”

她乖乖地點頭,樣子特別惹人疼。這段時間馬車裡只有他們倆,太子不許她再蒙着面了,但是她卻很自卑,所以他也不想逼她,早就叫人準備好了一個精緻的面具,恰巧遮住了她左邊有着大片胎記的臉。阿醜很喜歡,喜不自勝的戴上了,太子見她這樣,又是無奈,有時寵愛。“我先同你說清楚。”

阿醜聽他語氣嚴肅,立刻正襟危坐:“是。”

太子有點想笑,忍住了:“日後你不再是太子府的奴婢……”話沒說完就看到阿醜一臉哭唧唧,眼神似乎在說殿下您不要奴婢了嗎那奴婢絕不會給殿下惹麻煩的。“你是我的恩人。”

“啊?”

她又傻了。

太子情不自禁地摸了摸她的發,有點枯燥,可是又黑又濃密,他會把她養好的,養的白白胖胖。“不會有人知道你曾經的身份,日後你大可以肆無忌憚的活着,不管有什麼事,都有孤爲你撐腰。你是孤的姑娘,記住了嗎?”

阿醜茫然地點頭:“可是……殿下不要奴婢伺候了嗎?”

“也不許再自稱奴婢。”修長的指尖點住她想要說話的脣,“你不是奴婢。”

那、那阿醜是什麼呢?阿醜除了做奴婢,還能做什麼呢?她不明白。

“你跟我說過,自己沒有名字。”太子對她微微一笑,“我也覺得阿醜這兩個字配不上你,所以我給你取個名字,你說好不好?”

阿醜哪有不樂意的,身爲奴婢能讓主子賜名那是天大的恩寵,她是沒有名字的人,人人叫她阿醜,是因爲她是個醜八怪,如今殿下紆尊降貴爲她取名,她心中自然歡喜無限:“好。”

“也不問問叫什麼?若是叫什麼阿貓阿狗……”

“那也可以。”她開心的對他咧開嘴,“有名字就好,叫什麼都行的。”

真是……傻透了。太子輕嘆,將她的小手握在掌心包裹起來,“入淮清洛漸漫漫,人間有味是清歡。你就叫清歡。”

清歡眨了眨眼睛,仍舊是傻的,她不懂這句詩是什麼意思,也不明白這兩個字的含義,只覺得殿下給的必然是極好的,於是連着點頭:“好,那奴婢就叫清歡。”

太子笑着,“不許再自稱奴婢。”

“那……”

他只笑不說話,也不告訴她應該怎樣自稱。她最自卑就在於自己沒有名字,在於她天生詭異醜陋的容貌,世人皆愛以貌取人,誰會願意去看一個醜人的內心有多善良溫柔。旁人厭惡她嫌棄她欺辱她,卻不知她是他的掌上寶眼中珠,是他瀕臨絕望於人生低谷中的救贖。

他不會讓任何人知道她的過去,她會有一個嶄新的身份,他要讓天下人都羨慕她尊重她,讓這世上對她那些異樣對眼光全部化爲虛無。

等到他的腿好了,等到一切塵埃落定,等到他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他會將一切奉獻給她。

包括他自己。

商約現在對清歡畢恭畢敬,雖然他直到現在都不知道這姑娘的名字。殿下對她看得太寶貝了,連平日叫她都是小聲的,難不成他這個屬下還能嚇到人家不成?不過趕路的這麼長時間也讓商約認識到一件事:怎麼對殿下,就要怎麼對待這位醜姑娘,否則殿下發起火來誰都受不了。

不就是一個救了殿下的普通女子麼?到底有什麼勝過常人的地方,讓殿下對她另眼相待?那位京城第一美人,號稱國色天香傾國傾城的丞相家小姐,對殿下一往情深多年,也不曾殿下對她比旁人有什麼不同。

第七十四碗湯(九)

第七十四碗湯(九)

舟車勞頓多日,清歡總算是見到了那位在商約口中能醫死人生白骨的神醫。這位神醫年逾不惑,頭髮鬍子都帶着淡淡的灰色,穿着一襲很雅緻的書生袍,看起來不像是大夫,更像是風雅之士。

太子讓穀神醫診斷的時候清歡就在他身邊,看着穀神醫先是變出把小錘子敲了敲殿下的膝頭,又問了幾句諸如痛不痛,有沒有感覺之類的話,而後跟商約武彥感慨道:“殿下雖然不良於行半年有餘,可這雙腿卻絲毫不見萎縮,這樣的話,日後若是能夠痊癒,定然與常人無異。”

二人聞言都十分高興,對着清歡就拱手:“多謝姑娘!”

清歡連連搖頭,也看了太子一眼,見他雖然沒有說話,面上卻是和悅之色,顯而易見的心情愉快,當下也覺得快活起來,嘴角也有了笑容。

真正的診治需要休息數日,在穀神醫特製的藥湯裡泡上半個月才能正式開始,所以接下來的時間裡,清歡每日都忙死了。她除了伺候殿下就是讀書寫字,雖然天資愚魯,卻十分勤奮,就算是太子都佩服她。這樣學的雖然慢些又忘得快,但勤能補拙這話也不是隨便說說的。清歡的骨子裡有股子韌勁,即使她自卑,即使她貧寒,可心志上的堅定她遠遠超過自己啊。

不用再做粗活,也不用再吃簡單粗糙的食物,每日都有新鮮的牛乳沐浴,有專門的嬤嬤來照料她的飲食起居,清歡有了明顯的變化。太子整日和她在一起還不覺得,商約武彥這些隔十天半個月見一次的人卻驚訝的不行。長高了變白了氣質也好了,富貴生活才能養人啊。

太子本來沒注意,就是某天剛泡完澡,清歡給他穿衣服時,以前他坐在牀上她站着就好,現在卻得彎下腰了。太子有些好奇,就拉着她比了比,果然發現從前只到自己胸口的清歡如今竟要到自己下巴處了。

“長高了不少。”他捏着清歡的臉說,過去還以爲是她天生個兒嬌小,現在才知道那是吃得不好,身體跟不上,瞧這樣子可能還會繼續長身子。“還得再多吃點。”

清歡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一眼,把腰帶繫上後道:“都兩個多月了,我昨兒聽穀神醫說,殿下您的身子調理的差不多了。”

“是麼。”太子輕哼,谷天全早就跟他說過了,他的腿是被帶毒的刀刃砍斷,雖然當時自己敷上的金創藥有止血解毒的功能,但到底這雙腿是廢了。若是要治好怕是不容易,只能將骨頭與筋脈用他獨門秘製的斷續膏連接上後重新生長。說白了,就算是接好了,沒有個一年半載,怕是也站不起來。

可太子不在意,只要能恢復,他不管要花多少時間。

“聽說會非常非常疼,要服麻沸散纔可以忍過去。”清歡摸了摸他的腿,“殿下會不會害怕?”

“當然不會。”在經歷了欺騙背叛與污衊後,死亡對太子來說都不算什麼了,更何況是治病。“倒是你,到時候別跟着看,免得嚇着。”

清歡搖搖頭:“穀神醫說了,要我給他打下手。”

“你?”太子不高興,他不想讓清歡看到自己躺在牀上動彈不得的樣子。“商約武彥是死的嗎?”

“他們又不懂草藥,我卻略知一二。”清歡幫他把頭髮梳好,真情實意的說:“真希望早些看到殿下痊癒的那天。”

“會的。”太子衝她笑了一下,大概是希望在即,他的情緒也好性格也好,都越來越像事變前的那個永安太子了。“到時候,我揹你去逛廟會。”

清歡撲哧一聲笑出來:“那可使不得,殿下還是好好休息吧,我去看看廚房裡熬的藥湯好了沒。”

太子沒有挽留,看着她的背影,心裡暗忖,我可是說真的。

*************

“殿下,在下再將這話同你說一遍。此番接骨,疼痛自是在所難免,在下學藝不精,並不能保證百分百的成功。最重要的是,這斷續膏雖然神奇,卻很有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即便如此,殿下也要繼續嗎?”穀神醫神情嚴肅地問。

太子淡淡地點了下頭:“孤心意已決。”能有什麼意想不到的後果,難道會比斷了雙腿更可怕麼?只要能行走,付出什麼樣的代價都可以。

“那好。”穀神醫恭敬地作了個揖,“那請殿下飲下這碗麻沸散。”

清歡手中的托盤上放着個藥碗,裡頭烏黑的液體看了都叫人覺得苦,太子端過來一飲而盡,頓時苦的頭皮發麻,清歡看他那想吐又不能吐的樣子,忍不住抿了抿嘴角,結果太子眼尖看到了,頓時眯起眼睛:“你是不是想笑?”

“沒有。”她否認的飛快,“我是太高興了。”

這次暫且放過她。太子瞥了她一眼,由她扶着躺了下來,這會兒商約武彥等人都出去了,太子也覺得眼皮子逐漸變重,很快便昏睡過去。

“放心吧姑娘,老夫在裡頭加了點安神藥,對殿下的身體沒有壞處,清醒着看自己的雙腿被切開,可不是什麼好玩的事。”

清歡臉上的擔心頓時變做了羞怯:“是。”

穀神醫笑呵呵的將尖銳明亮的刀子在火上烤了烤,問清歡:“怕麼?”

她確實是有些怕的,可是一想到在這之後殿下就能好起來,便不怕了。“不怕的。”

“真是個好姑娘,殿下真是有福分。”跟以貌取人的商約不同,穀神醫活到這把年紀,更注重人的內在而非外表,因此他對太子的感官非常好,能夠看到他人的內心,這樣的人做皇帝,定然是一代明君。

“穀神醫說什麼呢,我跟殿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她伺候殿下是應該的,說什麼殿下有福分,豈不是折辱了殿下。

穀神醫仍舊笑呵呵,“來來來,幫老夫把殿下的衣裳脫了。”

清歡臉一紅,應了一聲,外袍裡衣盡皆褪去,露出裡頭頎長的男子身軀來,她沒敢多看,雖然平日裡伺候他衣食起居早已看過。不過……“穀神醫先前說了好幾次的,有可能造成後遺症什麼的,可能性很大嗎?”

“那也不一定。”穀神醫嘆口氣,“老夫給很多不能行走的人看病,但如殿下這般斷了筋脈骨頭的卻不多,那幾個人,腿倒是接上了,但或多或少都有點後遺症。”

“後遺症是指……”

“比如說失去某段時間的記憶,或者是性格變得格外暴躁,啞巴的聾了的甚至全身潰爛的皆而有之。”嘴上說着話,手頭的動作卻沒有停。

清歡倒抽了口涼氣:“那……這是爲何?不是治腿麼,爲何會……”

“問題出在這斷續膏裡頭。”穀神醫拿起一個青瓷小瓶對她晃了晃。“這是老夫師門流傳下來的獨門藥膏,雖然對續脈有神效,但卻是由數以千計的毒蟲毒草配製而成,這筋脈是續上了,可誰都不知道斷續膏裡的哪一味藥會對身體產生影響。”

“那……穀神醫治好的人裡頭,可有完全康復,沒有後遺症的?”

穀神醫想了想,道:“倒是也有那麼一兩個,可太少了。”

“殿下洪福齊天,定然不會如此苦命。”清歡真心如此相信着。“他吃了這麼多苦,上天若是還如此待他,未免也太過涼薄。”

“所以老夫才說,你是個好姑娘啊,老夫年輕時若是遇到你這樣的姑娘,也不至於打了這麼多年光棍。”穀神醫開玩笑的說,他對生死看得極淡,可面前這人不是普通病人,而是當今太子,日後甚至可能會成爲新帝。這個國家的未來,太子的未來,邊疆七十萬大軍的未來,可以說現在都捏在他的手上。

治好了太子,皆大歡喜,治不好……穀神醫也不知道事情會怎樣發展。

從來沒有一個殘廢的皇帝,從古至今,一個都沒有。

也沒有身體殘缺的皇帝。如果太子日後稱帝,那麼他必須有一個健全的身體,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讓他擔憂的。斷續膏會引發什麼樣的後果根本就是他無法控制的,等到殿下醒來,腿必然是無礙了,只是,誰知道他的身體會不會有其他的變化呢?

若是像之前的那個病人,忘了一切,或是和那個全身潰爛的病人一般,就算太子有縱橫之才,也不能成爲皇帝了。

想到這裡,穀神醫的壓力更大了,他將所需的針線刀藥等物一一準備好,又想起武彥以大將軍之身在自己的草廬前跪了七天七夜,只求他能出診,所有人的希望,都寄託在今天晚上的這次治療裡。泡了半個月的藥浴,調理了近三個月,如今太子的身體狀況處於最好的時候,一切都看太子醒來。

只希望天遂人願。

第七十四碗湯(十)

第七十四碗湯(十)

接脈的時間超出了清歡的想象。整整一天一夜,穀神醫才滿頭大汗的收起銀針,說了兩個字“好的”就直接站不穩了,她連忙扶住他。接脈是件不簡單的事,因此穀神醫並不輕易答應出診,這一天一夜,兩人都沒有閤眼,甚至連水都沒有喝過一口。

商約武彥進來要他們去休息,穀神醫被架走了,清歡卻搖頭:“我在這裡等殿下醒來。”

“就算這樣,姑娘也先吃點東西喝口水。”武彥抱拳,“屬下已經爲姑娘準備好了,等殿下醒來,定然第一個去告訴姑娘。”

清歡想了想,答應了,畢竟她現在的樣子也十分憔悴。殿下若是醒了,看到這樣的自己,怕是又要不高興了。他一看到她不好好照顧她自己就不開心,一天一夜不睡算什麼呀。

但是她低估了自己的疲憊程度。這一天一夜不是普通的守夜,每一分每一秒精神都處於高度緊張之中,如今乍一放鬆,只喝了半碗粥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下人們不敢碰她,太子殿下不喜歡有男子近姑娘的身,他們試着叫了兩句姑娘不動彈,最後只好讓人將桌子收拾乾淨,又拿了軟枕給姑娘趴着,並披了件披風。

清歡也不知自己睡了多久,她睡得頭昏腦脹,但確實清醒了許多,就是胳膊硌的難受,可是太困了根本沒感覺。現在睡飽了,先是問殿下可醒了,得到否定的回答後便決定先去沐浴並換身乾淨衣裳,天氣都熱了,她覺得自己身上有股汗味,難聞得緊。

泡澡太舒服她又開始昏昏欲睡,直到一陣嘈雜聲傳過來,清歡打了個激靈,匆匆出了浴桶,自己擦乾身子換上清爽衣物,頭髮草草綰起便朝太子那裡去。

越是走近,那嘈雜的聲音反而不見了,整個院子似乎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靜,她先是看到了跪在門口的商約武彥,而後便是臉色發白忐忑不安的穀神醫。

清歡心底咯噔一下,心知要糟,“是不是殿下醒了?”

商約武彥看向她,都露出了絕望之色。清歡又去看穀神醫,穀神醫搖着頭十分絕望:“醒了是醒了,只是……”

清歡卻沒有功夫繼續聽他說,已經推門走了進去。

房裡一片漆黑,連燈都沒點。她的腳步太子是聽得出來的,本來想拿起手邊的茶碗砸過去,可得知來人是誰時又停了下來,頹然的睜着眼睛感受一室黑暗,心中的豪情壯志也好,治國經綸也好,此時都化作了絕望。

“別點燈。”

清歡停了手,摸索着朝牀的方向走去,她先是摸到牀沿,然後突然被太子緊緊地抱在懷中。“殿下……”

“天要亡我,天要亡我呵……”太子重複了一遍這四個字,黑暗中露出比哭還難看的笑來,“清歡,我怕是不成了。”

“怎麼了?”清歡去摸他的腿,“殿下的腿沒好嗎?”

“不是腿。”太子只覺得可笑,他滿心以爲有了穀神醫自己就能重新恢復正常,可他低估了上天對他的惡意,這一次,他不得不佩服九皇子的手段。明明當初可以直接殺死他,卻偏要先砍了他的腿,原來那人早就明白,一個斷了腿的太子沒有資格做皇帝。

同理,一個瞎了眼的太子,也不可以。

“是眼。”

清歡想七穀神醫所說,斷續膏會引來各種各樣的後遺症,可她心中認爲太子吉人自有天相,因此是不信他會不好的。可眼下事實擺在眼前,殿下竟然瞧不見了……

她不知道要說什麼,只能反手抱了他一下,輕輕拍了拍太子的背,艱難地說了一句:“會好起來的……”

太子的頭埋在她的頸窩,清歡只覺得有溫熱的液體慢慢流淌而過,讓她的心都跟着變得酸楚起來。“殿下不要難過,穀神醫一定有辦法的,他連殿下的腿都能治好呢……”

“什麼庸醫,孤要砍了他的頭!”太子卻突然暴怒起來,清歡緊緊地拉住他的手,“殿下!殿下冷靜些!”

“你要我如何冷靜?斷了腿,又瞎了眼,我什麼都不剩下了!我活着還有什麼意思!我——”

下一秒他什麼都說不出來了,那些傷害他自己也傷害她的話,一句都說不出了。雙手抓着他,清歡不想聽他這樣說他自己,說什麼是個廢人,說什麼沒有未來,怎麼會那樣呢?

她用自己的脣瓣貼了上去,同時淚水落在兩人膠合的脣間。她不會親人,他也不會,兩人就這樣貼着,好一會兒,她才說:“殿下不要說什麼都沒有,我會一直陪着殿下的。”

所以不要那樣說了,就算整個世界都與你爲敵,我也仍舊會在你左右,不離,不棄。

太子似是被她親傻了,性格羞怯自卑的清歡竟然如此大膽敢親他,一時間他竟忘了自己先前是爲何而悲傷絕望,用力將她抱入懷中,直接壓了上去。

有些事情不需要教導也不需要學習,這是人類血液中的天性。

屋外的商約等人只聽見房內傳來男子粗啞的呼吸與女子偶爾的嬌吟聲,半晌都回不過神,他們都準備好以死謝罪了,可殿下……殿下他???

……

待到*初歇,清歡起來穿衣裳,卻被太子抓住又摁了下去抱在懷裡,他沉默了許久才說:“……原來是這樣的。”

什麼?

男女之事,原來是這樣的。縱然太子有千般文采,也無法形容出方纔得到的一半,他覺得自己的靈魂被填滿了。清歡溫順地留在他懷中,好久才說:“商大人武大人還有穀神醫他們,都在外頭跪着呢。”

“再多跪一會兒。”太子說。

她又開始嘴笨的不知道怎麼聊下去,只笨拙地拍了拍他的背,“殿下……我……有一句話,說出來,怕是殿下要生氣的。”

“我不會。”多少次瀕臨瘋狂,她只要一個觸碰一句話就能將他拉回來,如果沒有她在,他現在會是什麼樣子?

他定然無法從京城逃出來,所以他只能去僞裝自己,高高在上風雅至極的太子,爲了活命,裝扮成撿人家丟棄的剩飯剩菜甚至與野狗搶食的叫花子,然後辛苦、絕望的生活,直到屬下將他找到,那個時候,他還能殘存多少的人性?怕是隻有鮮血與屠戮才能讓他平靜。

可是現在不一樣,清歡陪着他。

她不想說他剛纔就發怒了,不然商大人他們怎麼會跪在外頭?但清歡沒拆穿,只是微微笑着,有些不好意思,卻也有些放肆:“我想着,殿下若是看不見了,我也就不必在意自己生得這樣醜了。”

太子聞言卻低笑了一下,隨後又沉默下來,“我的眼……”

“穀神醫一定有辦法的,殿下不要妄自菲薄。”她溫柔地在他耳邊這樣說,“都會好起來的。”

人活着就能有希望,不是嗎?

太子抱着她慨嘆:“你如何能看得這樣開。”

“殿下是擁有的太多,於是失去其中一樣的時候,就會特別難過。”清歡想了想,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感受。“我同殿下卻不一樣,我生來是個女子,又不好看,爹孃不喜歡我,恨不得我死掉,我每天都要做飯洗衣上山採藥,卻連一頓飯都吃不飽。出門的時候大家都用厭惡異樣的眼光看我,被人欺負了也是我活該,長成這個樣子,不會有人喜歡的。後來我大了一些,弟弟也大了,家裡卻給他娶不上媳婦,爹孃覺得我沒用,生得不好,連賣都賣不出個好價錢。”

他第一次聽她說自己的過去,手掌不禁握成了拳頭。

“後來進了太子府,也是機緣巧合,我天生愚笨,學什麼都慢,就算進去了也只做些最下賤的活,不僅如此,還要被人欺負。殿下,我從未見過有人同我和和氣氣的說話,也不曾有人問過我的名字。他們都叫我醜八怪,長此以往,便叫做了阿醜。我那爹孃生我下來,卻連個名字都不曾給我。”她說的時候已經不難過了,“但我何其有幸,遇到了殿下。”

太子這纔想起,自己從未問過她爲何如此捨生相隨。

“殿下日理萬機,定然不會記得,幾年前在太子府裡,有人欺負我,要我跪下去吃他們用腳碾爛的饅頭,是殿下幫了我,還扶我起來,對我笑,讓人給我送吃的,又打了欺負我的人的板子,叫他們永遠做倒夜香的活兒。”清歡回想起來的時候眉眼無比柔和。“殿下走的時候,還叮囑我,若是再有人欺負我,便要我去找商大人呢。”

太子完全沒有印象了。“我……不記得了。”

“不記得也沒關係呀。”她軟軟地說,“殿下當時也看到我臉上的胎記了,可殿下只是有點吃驚,不厭惡,也不嫌棄,就好像我是個正常人一般。那個時候我就知道,殿下是這世上最溫柔的人,若是有朝一日,我能爲殿下做些什麼,便是要我去死,也不會後悔。”

“誰要你去死了。”他咕噥了一句,又極輕地說道,“我如何捨得。”

清歡沒聽清,卻笑着,“所以殿下也不要難過,您瞧,現在我過得多好,殿下也是,會好起來的。”

一切都會的。

第七十四碗湯(十一)

第七十四碗湯(十一)

有了清歡陪伴,太子的情緒勉強算是可以控制住。只是他避免不了變得暴躁寡言,有時候可以一整天都不說話,過去他還能教清歡看書寫字,如今書本拿在手裡,卻連正反都無法分清。若非谷天全再三請求讓他診治眼睛,太子根本就不想再治了。

或者說,他雖然活着,卻已經喪失了往日的雄心壯志,變得頹唐無力,這種情況大家都看在眼裡,可誰也沒辦法。清歡能做的,就是每日給他按照穀神醫的吩咐按摩雙腿做熱敷,然後扶着他在院子裡每天走上一小會兒,還有就是喝藥。

不停地喝藥,腿需要喝,眼睛也需要喝,總之無時無刻不在喝藥。太子還曾經發過脾氣,他把清歡辛苦熬好的藥掀翻了,冷冷地說:“喝這個又有什麼用,橫豎是瞎了,就讓我做個瞎子便是。”

清歡默默地把摔碎的瓷碗撿起來,又收拾乾淨,屋子裡有棱角的地方都被她包上了軟布,怕太子不小心磕上。可越是這樣,太子越是厭惡這一切,同時也有着深深的自厭。清歡不知道該怎樣做才能讓他不那麼難過,她總是能如此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的沒用,就算所有人都說有她陪着殿下心情好了很多,可是她看到他皺眉頭,心裡都充滿了悲傷。

天空的明月不該被掩去光輝,本應光芒萬丈,便不可變得黯淡。

不過穀神醫的藥還是起了一點效果,在每三天一次的敷眼後,拿下了藥布條,本來根本沒有抱希望的太子卻突然覺得右眼有些發癢。他下意識地想揉,被清歡眼疾手快地一把抓住:“殿下做什麼?”

“癢。”

“癢?”穀神醫正在收拾藥箱,聽到這個字頓時大喜過望,“殿下覺得癢?!”

“是又如何?”太子輕掙了一下,沒有掙開,清歡死死抓着他。

“那就好、那就好啊!”穀神醫欣喜地湊過來,“殿下先不要動,慢慢的、慢慢的把眼睛睜開,要很慢很慢……”

太子依他所說照做,雙眼慢慢睜開的時候,右眼先是有些酸澀,而後便感到光線刺目,漸漸地竟能視物了!雖然很模糊,但右眼確實是看得見東西了!

最先映入眼簾的便是清歡咬緊的脣,太子微微愣了一下,穀神醫在他眼前晃了晃手,“殿下現在看到了什麼?”

“滾。”

“殿下。”清歡不贊同地叫了一聲,“不要這樣跟穀神醫講話。不過……殿下您看得到了?”

太子微微蹙眉,“很模糊。”

“模糊沒關係,這只是一開始,等到再敷幾次藥,會看得越來越清楚的!”穀神醫開懷不已,連帶着屋子裡的其他人也都露出了笑容。清歡也是,她歡喜無限,可是當她看到太子的表情時卻有些意外,因爲他並不是非常高興。“殿下?”

太子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穀神醫一眼:“只有右眼。”

“什麼?”

他沉默了兩秒,說:“只有右眼看得見。”

清歡也朝穀神醫看,帶着乞求:“沒關係的吧?會慢慢好起來的吧?就像是右眼一樣,左眼也會好起來的對不對?殿下不必擔心的,是不是?”

“……啊,是、是。”穀神醫連忙應聲,“殿下不必擔心,這都是暫時的,只要堅持敷藥喝藥,早晚會痊癒。”可嘴上雖然這麼說,他的眼睛卻不由自主地盯着清歡看。

“殿下也累了,待會兒喝了藥便睡會兒吧。”清歡扶着太子躺下,將他的手放到被子裡,太子將她反握住,“你不許走。”

“我不會走的。”

可是太子並沒有感到快樂,也沒有感到輕鬆,他只是疲憊地閉上了眼睛,等到太子睡熟,清歡纔將自己的手拿出來,輕手輕腳關上了房門離開了。

武彥專門開闢了一個小院子給穀神醫,清歡來過很多次,閒暇時候她也會來幫忙曬曬草藥。她一進門穀神醫就看到了:“清歡姑娘。”

“穀神醫好。”她很自然地拿過他手邊的藥杵幫忙搗藥,然後輕聲問,“殿下的左眼還能好麼?”

“姑娘。”穀神醫表情複雜,“兩隻眼睛用的是同樣的藥,如果只作用於一邊,那麼這代表什麼,姑娘不用我說應該也明白的。”他頓了下,又道,“姑娘方纔爲何不讓我對殿下說實話?殿下不是那等軟弱之人。實話實說,他早晚能想通並且接受,到時候我會想辦法讓殿下的左眼看起來和常人一樣,不會有人發現。”

清歡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說道:“這世上有很多人都是殘缺的,有些手腳健全,靈魂卻不完整。但是殿下……像殿下這樣的人,我只希望他一生平安喜樂,那些煩心事,若是可以不去煩,自然再好不過了。”

“你……”穀神醫何等機智,“你該不會是……”

她對他笑了一下,“麻煩您幫我做幾件事。”

*************

“這碗藥怎麼這麼苦。”太子喝了藥,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比平時還苦。”

清歡聞言,輕笑道:“這可是穀神醫新研究出來的藥方,殿下可不要不識好歹。”

太子眉頭一擰:“最近膽子大了不少,都敢說我不識好歹了。”

她現在可不怕他,“殿下不要總是對穀神醫兇巴巴的,人家對殿下很上心呢,對着我跟對着別人完全兩副面孔,也不怕人家說你小心眼。”

太子冷哼一聲,“我讓他給你去掉胎記,他偏說做不到,不是庸醫是什麼,這樣的庸醫,我看着就糟心。”

跟個孩子似的,怎麼病了之後越來越幼稚了呢?清歡都很久沒見過那個溫柔又寬厚的太子殿下了。“好啦,喝完藥就快些休息,右眼剛好沒多久,千萬不要過度,軍情什麼的就別看了,等下午醒過來再說。”

小管家婆樣兒,太子只在心裡意思意思的抱怨了一句,隨後便聽她的乖乖閉上了眼睛,說來也奇怪,明明起來也沒多久,睏意卻還是排山倒海而來,沒一會兒便陷入了夢鄉。

夢裡的他可以走可以奔跑,眼睛也看得見,他把清歡抱起來拋的高高的,她有些害怕的閉着眼睛,落到他懷裡時睫毛微顫,分外招人憐愛,太子忍不住親了一口,然後又親了一口。

這個夢太美好了,美好的讓他簡直不想醒來。

不過,夢境再美,也是虛妄。雖然夢裡他可以抱她,但未免太不真實,還是醒着好,可以看到她,真真切切地觸碰到她。

太子醒來的時候發現牀邊圍了好多人,商約武彥穀神醫都在,偏偏就是清歡不在。他覺得頭有些暈乎乎的,就揉了兩下:“怎麼回事,你們在這裡做什麼,清歡呢?”

“清歡姑娘她……有些累了,所以回去休息了,要不,屬下這就去叫她?”商約說。

“不必了。”太子揮了揮手,神情是無法掩飾的溫柔。“讓她好好歇着。”然後又問,“你們都在這裡做什麼?等一下,這什麼味兒?”他抽動了下鼻子,對武彥露出嫌棄的表情,“一身汗臭味,去洗乾淨。”

武彥一愣,“可是、可是屬下剛洗過沒多久……”

“怎麼可能,味道這麼大。”太子皺眉,“快去。”

“是。”

武彥走了,商約同穀神醫相視一眼,不約而同地道:“殿下……”

“什麼事?”

“您的眼睛……可好些了?”

太子這才注意到自己的左眼竟然也能看到了,他有些不敢相信地摸了摸,又閉上右眼,結果這竟然是真的!他的眼睛復明了!“這是怎麼回事?你不是說至少得調理半年?”

穀神醫支吾了片刻:“這個……殿下吉人自有天相,因此復明,也不是不可能……”

一派胡言,這種鬼話誰會信!太子心底涌起不好的預感,“去把清歡叫來……不,我自己去找她。”

“殿下!”商約連忙將他攔住,“殿下大病初癒,還是不要如此勞頓……”

“她人呢?”

“清歡姑娘在休息……”

“商約。”太子的眼神逐漸冰冷。“孤不喜歡被人欺騙。”

商約跪了下來,屋子裡所有的人都跪了下來,最後還是商約一咬牙,“回稟殿下,清歡姑娘她走了!”

太子只覺胸口一陣氣血上涌,情緒大起大落,後頭竟有了腥甜之氣。他強壓下內心狂怒與不敢置信:“怎麼回事,給孤說清楚!”

商約匍匐在地上,低着頭不說話。穀神醫也哆嗦了兩下才道:“商大人也是早上才發現的,清歡姑娘不知什麼時候離開,商大人已經派人去找了,殿下不要動怒,您此刻的身體不能動怒啊——”

太子的手如同鷹爪掐住了商約的喉嚨,對穀神醫的話是半個字都不信。“是麼?把谷天全的話再重複一遍給孤聽聽。”

第七十四碗湯(十二)

第七十四碗湯(十二)

穀神醫目光震驚地看向了商約。太子冷笑一聲:“你心思最是玲瓏,孤將你當作心腹朋友,你卻是這樣對孤的?將清歡從孤身邊帶走?”

“屬下沒有!”商約先是否認了一句,隨後閉上眼,“屬下只是……沒有攔住姑娘。”

“不可能。”太子一個字都不帶信的。“她不可能離我而去。”他太瞭解商約了,商約對清歡一直都是看不上的,若非他屢次三番表示過態度,商約根本不將清歡放在眼中。

商約這個人,有大才,也並非以貌取人之人,唯獨心中認爲太子這樣好,清歡這樣的姑娘根本配不上,於是心裡盼着清歡能離開,所以當他看到她背了個小包裹從後門走的時候,不但沒有攔,還幫她把衛兵調開了。

清歡姑娘走了,殿下也許會傷心個一時半會兒,可現在殿下的眼睛好了,腿也好了,要什麼樣的傾城美人沒有?不過是在危難關頭對清歡姑娘有了些許感激,殿下不曾碰觸過男女情愛,因此將感激當作了喜歡,商約就是這樣認爲的。等到殿下坐穩了江山,若是覺得愧對清歡姑娘,大可封她個誥命或是賞賜金銀財寶,難道不是皆大歡喜?

穀神醫沒想到商約會這麼做,他以爲真如商約所說,清歡姑娘離開了,他沒注意。可事實上整個府邸都由他把守,一個不會武功的姑娘怎麼可能逃得過他的眼睛?“商大人,是你讓清歡姑娘走的?!你怎麼能讓她走?!她的眼睛需要——”驚覺自己說漏了嘴,他連忙閉上,可是已經晚了。

太子丟開商約,商約被狠狠地摔在地上捂着喉嚨咳嗽,太子的眼神似是能吃人:“你方纔說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怎麼了?若是不說實話,今日孤便將你碎屍萬段。”

穀神醫體絲篩糠,他跪在地上不住地磕頭:“殿下饒命!殿下饒命!這並非在下本意,是清歡姑娘堅持——”他已經快要語無倫次了,與太子相處了許久,雖然他總是冷淡無常,可穀神醫並不是特別怕他,因爲不管他怎麼威脅都不曾真的傷害過人,但現在再想想,那都是因爲清歡姑娘在太子身邊的緣故。

現在姑娘不在,殿下是真的會殺了他的!於是穀神醫不敢再隱瞞,將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清楚。

原來清歡得知太子的左眼好不了之後,見他整日悶悶不樂,心中着急又沒有辦法,偏偏某天無意中撞見穀神醫給他人看診,巧的正是換眼之術。那日她到藥廬來找他,爲的就是給太子換眼。雖說隨便找個人挖顆眼睛都行,可誰不是無辜的,誰應該犧牲自己?

那天中午,太子喝的藥特別苦,就是因爲裡頭有麻沸散。

剛換過眼睛,穀神醫叫人將清歡送回房間休息,誰知道這一早起來,人便不見了!當時他還在愁如何跟殿下交代,商約卻說他有辦法,現在看來,有什麼辦法?殿下根本就要瘋了!

他們都低估了那位姑娘對殿下的意義。

“殿下!”商約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個頭,“大業未成,血仇未報,殿下如何能沉浸於兒女情長?!”

太子深深地吸了口氣,他的拳頭攥的咯吱咯吱響,看得出他心中滔天的怒火,可他在拼命剋制自己。也不知過了多久,他才平靜下來:“從今日起,你不再是孤的人,似你這般擅揣主子心思,替主子做主,不聽主子命令之人,孤這小廟怕是容不下你這般大菩薩。你哪裡來,便哪裡去吧。”

“殿下!”商約目眥欲裂,“殿下腰趕屬下走,不如一刀砍了屬下!”

“你我有多年情義,孤不要你的命。”太子閉上眼睛,“但孤也不要你這個人。似你這般下屬,孤不敢用。你走吧,谷天全,去準備清歡的畫像,便是掘地三尺,也要給孤把她找出來!”

洗完澡換了身衣服的武彥站在一邊,見太子一臉疲憊,抓住還要求情的商約,低聲道:“殿下在氣頭上,你說什麼都沒有用,咱們將功贖罪去將姑娘找回來,到時候你纔有希望再爲殿下效命。”

商約沉默了兩秒,給太子重重磕了兩個頭,同穀神醫一起出去了。武彥也不敢去看太子,只跪下道:“殿下,天下這樣大,無異於是大海撈針,更何況,咱們還要小心九皇子的人。”

見太子沒有理他,他又道,“屬下不及商約聰明,但屬下明白一個道理,姑娘走了,便是不希望殿下找到她。殿下要找,只能悄無聲息的找,這樣下去要花多少時間?可若是殿下登上那個位子,成了這世間最尊貴之人,到時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找到姑娘豈不事半功倍?殿下,屬下不想勸殿下以大局爲重,可殿下知道屬下說的是對的。”

他們現在蟄伏在邊疆,找人都得偷偷摸摸的,倒不如先將屬於自己的東西奪回來,到那個時候,找起人來豈不方便?

太子聽了他的話,只說了一句:“你退下吧。”

武彥相信殿下能想通,便恭敬地退了下去。太子慢慢躺到牀上,他方纔忍了許久,直到沒了人才敢放肆讓心口撕裂般的劇痛蔓延開來。“騙子……”他喃喃地說,“你跟其他人一樣,也是個騙子……”

說好的,絕不會離開他,不管發生什麼事都會留在他身邊,誰稀罕她的眼睛?誰在意她美醜與否?這樣自以爲是的奉獻,難道她覺得他應該感激涕零的接受嗎?

可是……

太子溫柔地摸上了自己的左眼,那不屬於他,可卻讓他覺得兩人在某種程度上融爲了一體。他又低低說了一句,“騙子。”

從這天起,太子再也沒有笑過。他變得極度冷酷而沉默,可同時他對那個位子也充滿了勢在必得的決心。早一點拿下來,早一點找到她。到時候,他就不信,天下人都在找,她還能躲到哪裡去。

他許以金銀珠寶加官晉爵,甚至願意讓出這個江山,只要有人能找到他。可是過去了很久很久,久到他已經得回了皇位,將九皇子凌遲處死,把告示頒發出去三年有餘,也仍然沒有清歡的消息。

他甚至自己親自去找,但不管去到哪裡,都不曾見過她,也不曾見過與她相似之人。

後來他纔想起來,她若想躲起來,怕是找不着的。她能帶着他在深山老林中與世無爭過上半年有餘,自給自足,根本不會和塵世間打上交道。於是他又下令讓人進山找,總之不找到清歡絕不罷休。

她能到哪裡去?她那對父母見錢眼看,將她賣掉後根本不曾見過她,她沒有朋友也沒有親人,她到底藏到哪裡了?她還活着嗎?她會不會出了什麼意外?

每當想到這種可能性,太子——不,現在已經是皇帝了,便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覺。他無心朝政,只覺得找不到清歡整個人都像沒了魂。

他的嗅覺突然變得很好,不知道爲什麼。每次想她了他就坐在鏡子前面看自己,然後對着左眼狠狠地說,等我找到你,看我怎麼教訓你。

可左眼只會溫柔地凝視他,安安靜靜,不說話。

就像是那個醜姑娘,永遠美好的如同天上的朝霞。

他在許多個不爲人知的夜晚掉過眼淚,他用短短兩年的時間洗清冤屈搶回皇位,做回名正言順的皇帝,他又用三年的時間來找她,可都五年了,仍然沒有她的消息。

怎麼在躲藏這一塊上就這麼有天賦呢,明明就是個連自己名字都要學三天才認得的傢伙,寫個毛筆字寫了一個月還歪七扭八的不成樣子,學什麼都慢,忘得倒挺快,可就是這麼個笨人,竟然能這麼久不出現在人間。

其實清歡一開始並沒有打算藏起來,她在一個偏遠的小鎮子上找了個洗衣服的活兒,因爲左眼瞧不見,便用布條從腦袋上圍了一圈綁住,因爲話少又勤快,所以雖然賺的少,但也夠生活的。

她就在這個連戰火都沒有綿延到的小鎮子上生活了好幾個月,直到她聽說太子沒有死,還率領了大軍朝京城攻打而去。她每天都很擔心,每天都在祈求上天對他好一點,不要讓他失敗。

清歡想,也許自己真是命不好,不僅自己不好,還會連累別人,跟爹孃說她的那樣,她就是個瘟神,是個掃把精。不然你看,沒有了她之後,殿下只用了兩年時間就重新回到京城,當上了皇帝。

她真的很開心,甚至決定要在這裡紮根了,直到皇榜貼到了這個偏遠的小鎮子上。

圍了一大圈人,愣是沒人識字。清歡走過的時候好奇地看了一眼,然後嚇了一大跳!那皇榜上寫的是,陛下在蒙冤逃亡時遇到了一名心儀的女子,女子救了他卻飄然離去,奈何陛下情根深種,誓要找到佳人,有提供線索的,封一品大員賞黃金萬兩,直接找到這位姑娘的,讓他當王爺!江山給他一半!

他!是!瘋!了!嗎!

第七十四碗湯(十三)

第七十四碗湯(十三)

總之這個小鎮是不能呆了,清歡看到那懸賞上的畫像心都怦怦跳。這畫的也太像了……而且眇了一目左臉又有大片胎記,這兩個特徵同時具備的又能有多少人?所以她撒腿就跑,連自己租住的小院子都沒回去。還回去做什麼啊,再浪費時間說不定都走不了了。

等又來了識字的人開始念上頭的告示後,有個人突然咦了一聲,“鎮子東頭有個以洗衣爲生的娘子,恰巧臉上有胎記左眼又瞧不見,這該不會就是畫上說的這個,陛下心心念念想着的人吧?”

此話一出,所有人都沸騰了,大家瘋狂地朝鎮子東頭跑,別的不說,若是找到這娘子,那可是加官晉爵榮華富貴啊!退一萬步說,哪怕是找不到,陛下也會賞賜萬兩黃金,那他們還等什麼?還不快些去找?!

可惜的是撲了個空。院子的門緊鎖着,根本沒有人。有聰明些的想到了守株待兔,藏在附近等着,可惜等了許久,天都黑了也不見有人來。本來想着管她是不是,先找着人再說,可這人就沒回來,那是被找着了,還是躲起來了?要是後者……聰明的人腸子都能悔青了。

清歡開始了不亞於逃亡生涯的一段日子。她不敢走官道,怕被人發現連大路都不敢走,遇到了鎮子也不敢進去休息,只能靠在野外尋些食物生存,她一點都不想被找到,她也不想回去殿下身邊。她以爲自己一直不出現殿下應該明白的,可是他現在都在做什麼,找到她又能如何?她心意已決,是不會回去的。

本來就醜,何況還瞎了一隻眼睛,只是想都叫人自卑的無復以加。

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裡,回家?她根本就沒有家。再說了,哪怕是回去了,爹孃若是知道她就是懸賞上的那個人,還不立刻把她抓去送到官府。更何況他們早就將她賣了,這僅有的一絲親情早已斬斷,清歡無處可去。

最後兜兜轉轉,她還是回到了很久以前同太子一起住的那座山裡。這裡太子已經派人來找過,他似乎不想面對這個地方,因爲他還在,她卻不見了,於是讓人在外頭拉了繩子,擅闖者死,還不許人進來。

不過好在太子沒有讓人在這裡看守,可能他覺得她不可能笨到回到這地方來,但清歡偏偏回來了。不知道怎麼回事,從她離開殿下開始,腦子就變得清醒起來,什麼事都能想的清楚明白,權衡了再三,也只有這裡勉強算是她的家,於是便住了進去。

讓她意外的是殿下雖然拉了繩子,但栓子卻來了一次。他看見清歡的時候嘴巴張的大大的,清歡也緊張地看着他,“你、你怎麼來了?”她原本以爲不會有人敢來的……

“陛下、陛下交代過我,要我隔段時間上來打掃打掃,別讓這裡髒了……”栓子眼睛直勾勾的,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清歡。他看清歡神色不對似乎是要跑,連忙說道:“妹子你別怕,我、我不會說出去的,你只管在這裡住下便是。”

清歡相信栓子的人品,這人過去迫不得已出賣過他們一次,良心定然備受煎熬,但是爲了確保安全,她又問了一次:“你真的不會去告密嗎?”

“不會不會!絕對不會!”栓子撥浪鼓般猛搖頭。“你就在這裡住着,什麼米啊面的我給你下山扛過來,這樣就不會有人找着你了,要是陛下又派人來,我也會提前通知你。”

清歡想了想覺得這個方法非常好,就答應了,她對着栓子笑了一下,栓子也撓着頭嘿嘿笑,眼裡卻閃過一抹心虛。

他每個月上山一次給清歡送些日用品,清歡見自己果然安全,也就逐漸放鬆了警惕,栓子確信清歡不會再懷疑自己也不會再跑了,纔回家從籠子裡拿出一隻皮毛光滑的鴿子來,在它爪子上繫了一根紅繩,然後撒手放飛。

心底發虛,他這不算告密吧,他可什麼都沒說,而且這是陛下交代的,如果妹子回來,他不要驚動她,先把她給穩住,然後等到時機差不多了再放飛鴿子。

想到這裡栓子都替清歡捏汗。

整整五年,她先是在小鎮上洗衣養活自己過了兩年,然後輾轉三年流離,最後還是回到了這座山上,清歡覺得這裡就是自己的家。她滿心以爲不會有人找到,誰知道好日子沒過多久,可能也就栓子下山的第二天,她去外頭挖野菜回來的時候,一進屋就感覺氣氛不太對。當下扔掉籃子轉身就跑,結果腿還沒邁開就被人抓住了。皇帝低沉冷漠的聲音在她耳邊響起:“你跑一個試試?”

“殿下!”她立刻跪了下來,渾身發抖。

皇帝本來想再教訓教訓她,可是看她在地上跪着,眼睛上裹着布條,心裡憐惜如何能忍住。一邊唾棄了一番自己的沒有原則,一邊把她拉起來,讓其他人出去並且將門帶上,“你膽子可不小啊,跑了這麼久,要不是我讓栓子看着你,你是不是還要跑?”

栓子……清歡瞪大了眼睛:“他說不會告訴你的!”

“可惜是我先命令他的,我可是皇帝,我最大。”皇帝把她抱到推上,雙手在她腰上一掐——果然,又瘦了許多,好不容易養的豐腴了點,現在又是骨瘦如柴的模樣。“跟我回去。”

“不……”她不肯。“我只想留在這裡。”

“爲什麼?”

“我……”清歡咬着脣瓣,神情難堪又委屈,“我只會給殿下丟臉……”

皇帝都要被氣笑了:“我都沒說什麼,你反倒替我擔心了?”

“我跟其他女子不一樣!”她脫口而出,然後似是想到什麼,頓覺悲傷。“我又醜又瞎,還不聰明,天生的笨拙,後天再如何勤奮也於事無補,我永遠做不了和殿下心有靈犀,也無法理解殿下煩惱什麼難過什麼,我……”

接下來的話她沒來得及說完,因爲皇帝已經不耐煩地來親她了。脣瓣膠合間,他才覺得自己活了過來。“誰說你醜,我可不覺得。笨點也沒什麼,看你這幾年東躲西藏的我完全找不着,你一點都不笨。我不需要誰跟我心有靈犀,可是我希望你揣測不到我在想什麼,又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心意。”這樣的話,他深深的愛意就無需用語言說出來。

“我……”

“羅裡吧嗦的,一點都沒變。”

清歡還是搖頭:“我不行的……”

“誰說你不行?”皇帝覺得再這樣廢話下去就沒完沒了了,乾脆把她抱起來往外走,“有什麼話回去再說。”

回去?回哪裡去?清歡拼命掙扎起來,被他當衆打了一下屁股,“老實點。”

她的臉紅的不行,不敢再亂動,皇帝將她抱到馬上,一路疾馳,也不過一個時辰功夫便回到了皇宮。清歡在這裡做什麼都不對勁,手腳都不知道要往哪裡放了。皇帝把她放在牀上,然後重新回到她身邊,捏着她的下巴端詳了好一會兒才道:“要多吃點才行。”

她垂下眼,用沉默表示抗議。

“生氣了?”第一次看到她生氣,不僅不怕,還挺稀奇。“你說過不會離開我結果卻跑了五年,我都沒生氣,你生什麼氣?說話不算話的人難道不是你嗎?”

“我覺得……殿下會把我忘了的。”清歡喃喃地說,眼睛裡逐漸蓄滿了淚水,“我沒有一點點好,殿下何苦這樣,我不想做殿下那麼多妻妾中的一人,我也不能讓殿下蒙羞。我……”

“就這麼重要嗎?”他問。

“啊?”

“這麼重要嗎?”皇帝炯炯地看着她。“你跟我說,所有人都覺得你醜所以欺負你瞧不起你,可是外表的美醜真的如此重要嗎?重要到連你自己都無法抗拒?清歡,你無需自卑,也無需退縮。我願意站在你身邊與你一起,爲什麼你卻要躲避?”

他頓了一下,道:“這些年來我見不到你,卻愈發確定了一件事,我對你並非感激,而是男女之情。若你覺得外表如何無法忽略,那就這樣好了。”

說完清歡只覺得一陣睏意來襲,閉上眼睛的最後一刻,她看見的是皇帝變得冷淡成熟,卻仍然英俊無比的面容。

他要做什麼?

她來不及去想,因爲她已經睡着了。

安安靜靜地躺在他的牀上,一看就是不會再走,皇帝嘴角微微勾起,這纔對,他要的就是這樣。她想再走,也得問問答不答應。

谷天全戰戰兢兢地進來,跪下行禮:“微臣叩見陛下。”

皇帝復國後他被任命爲太醫院總事,每天什麼事都不做,就研究兩件事——一是如何去掉天生的胎記,二是如何正確安全有效的換眼。

“準備好了麼?”皇帝這樣問。

他還能說什麼……“是的陛下,可是……”

谷天全本想再勸兩句,可是一擡頭,皇帝冷冰冰的眼神就讓他一個字都說不出來了。

第七十四碗湯(十四)

第七十四碗湯(十四)

清歡覺得這一覺睡了好久好久,醒過來的時候身體並不是很舒服,眼眶也有點酸酸脹脹的,下意識要揉,卻被抓住:“別亂動。”

是殿下的聲音!

她立刻睜大眼睛,睜開眼睛卻什麼也看不見,雙目被一塊柔軟的布條裹了起來,只能感覺到殿下的氣息就圍繞在身邊。溫柔的、繾綣的,與他冰冷的外表完全不符合的。“我的眼睛怎麼了?”

“沒怎麼。”皇帝淡淡地說,“過兩天就好了,這幾日我政事繁忙,無暇陪伴你,便讓谷天全照顧你,每日按時喝藥,等我回來看你,聽到沒有?”

她不敢問發生了什麼事,可是卻覺得料想不到:“殿下……爲何我要喝藥?爲何我要蒙着眼睛?我怎麼了?”

“谷天全研究出了去除胎記的方法,因爲你的眼睛上也有,所以要蒙起來,這樣的話會好的快一點。”

結果平日裡笨笨的姑娘卻反問說:“我只有左眼有胎記呀,爲何右眼也要遮起來?”

“……”皇帝覺得她好煩哦,昨天她還說她自己笨,這真的是個笨人應該問的問題嗎?“別管那麼多,乖乖蒙起來就是了。”

他一沉下嗓子清歡就不敢多說話了,抿了抿嘴巴,“那……”

“好了我要走了。”

從他找到她開始就一直在她身邊,現在卻頻頻要走,清歡下意識覺得不對勁。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她竟然一把掀開了眼睛上的布條,然後伸手抓住皇帝的衣襬,他一邊要她放開一邊回頭,立刻就被清歡看了個清清楚楚!

兩人陷入了尷尬的沉默之中,清歡震驚地看着他:“殿下……”

皇帝眯着眼睛,“怎麼,嫌我不好看?”

他臉上多了一條很難看的疤痕,從額頭一直下劃到下巴,整整齊齊,而且顏色呈現出一股詭異的暗紅,竟然都已經結痂了。可哪有那麼快?“昨日分明好好的,殿下怎麼……”

“覺得我醜?”皇帝語氣危險。“是不是覺得我該叫阿醜?”

她慌亂的搖頭,伸手想碰又縮了回來,皇帝抓住她的手放上去,一字一句盯着她的眼睛:“本來短時間內不想讓你發現的,可你這樣不乖,我也沒有辦法。看着這道疤,這是爲了留下你我自己劃出來的,而且抹了特製的藥,這疤不會疼不會癢,卻也永遠都不會好。你總說你自己丑,現在我也不好看了,你能不能不走了?”

清歡說不出話來,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皇帝親了下她的左眼,着迷地說:“你用我的眼睛哭,顯得格外好看。”

她這才注意到自己的左眼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可以視物了,聽到皇帝這樣說,更是不敢相信。

“你的眼睛我不還給你,那是屬於我的,是我們連接在一起的證明。”皇帝將她推倒在牀上,修長冰冷的指尖拂去她眼角的淚珠,“但是我把你的眼睛給你,這樣你就欠了我的,更不會離開我了,對吧?”

他狡詐地對她眨了下眼睛,清歡看到他的左眼是一顆顏色極淺的琉璃珠,雖然不能視物,卻倒映着她的容顏,顯得極美極美。

她面上的胎記也不見了,恢復了正常面容的她,容色驚人。

“現在你是最美的,我有點不高興了,不想讓人看到你。”褪去胎記的時候皇帝就在一邊盯着,盯的谷天全雙手發抖,可隨着胎記逐漸變淡,他也好,谷天全也好,都露出驚訝的神色來。

皇帝與清歡曾最親密的糾纏過,他熟悉她的每一個表情每一個動作每一種神態,在他心中那胎記無傷大雅,他無數次在歡愛時注視她的眼睛,這雙水一般的美目裡總是透出綿綿的情意,她的嘴巴又紅潤又嬌嫩,鼻子小巧高挺,側面非常好看。可即使有了這些認知,當胎記消失,他還是無法控制自己內心的懊悔。

早知道這麼好看,還是醜一點比較好。

清歡捧住他的臉,不明白:“爲什麼……”爲什麼要做到這一步?她只是個出身卑微的婢女,他爲何願意這樣做?

“不是說了嗎?”皇帝親了親她的眼睛,“我愛你。”

這還不夠嗎?再多的不可能,再多的匪夷所思,再多的從未有過,都是因爲他愛她。

清歡哭出來,他又不高興了,“眼睛還沒好,不許哭。”

她被他訓習慣了,不敢哭又忍不住,小鼻頭一抽一抽,分外嬌俏。皇帝在心底感嘆,這張臉當真是傾倒衆生,要不以後還是遮住好了,從古至今,沒見過這樣漂亮的皇后啊。

她終於不再說走了,提都不敢提,因爲她不小心說到這個字,皇帝都會一臉的失落加控訴,他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傷,只說她沒有良心自己養了只白眼狼,他堂堂真龍天子一張英俊的臉都毀了,她竟然還動不動就提這個字。一聽到這個字,皇帝就心跳加速不舒服,需要她親一下抱一下才能好起來。

皇帝真不在意自己的臉變成什麼樣,第二日上朝的時候面對下列百臉懵逼的大臣們,他提都不帶提的,而且也沒有人敢問。於是千古明君爲何一夜之間毀容這件事被記載到了史冊,成爲了千古之謎。

與此同時令後人津津樂道的,還有這位帝王終其一生只有皇后一個妻子的故事。這是從古至今都沒有的事,在他之前沒有,在他之後的皇帝也沒有。他對妻子的愛就如同他雷厲風行的治國之策,不容置喙。

而對清歡來說,她和殿下——不對,現在應該是叫陛下了,他們之間的相處模式其實並沒有很大的改變,唯一的一點就是兩人的角色倒了過來。從前是她無微不至的照顧他,現在是他更加周到的照顧她,事事親力親爲,絕不假他人之手。他連衣服都要幫她穿,早晨若自己上朝的時候清歡未醒,他一定會趕在她起牀之前回來,給她擦臉擦手穿衣梳頭,將她當作孩子般。

他還喜歡抱她揹她扛着她,總之就是不讓她兩隻腳踩在地上。看書的時候抱着,逛御花園的時候揹着,準備睡覺而她不肯的時候直接扛起來,她一直不知道爲什麼,直到他們成親後的第一年冬獵,皇帝將她抱在馬上,兩人甩開衛隊在山林裡尋找獵物,突然看見了一頭白額吊睛斑斕虎,她第一次見到這樣的猛獸,嚇得不輕。

皇帝在她耳邊親了一口,張弓搭箭,只是瞬間,那虎便抽搐着倒在了地上。他拉弓的時候意氣風發英姿颯爽,真是帥到了極點。

而後,皇帝陛下問:“我厲害還是那個村夫厲害?”

清歡反應了好一會兒才知道他說的是誰,頓時失笑:“當然是你厲害。”

他得意地揚起眉頭,“那是自然。那村夫頂多獵個鹿,我卻獵多老虎豹子這般猛獸。走,咱們再往裡去,待會兒獵只銀狐給你做件披風。”

清歡笑着依偎在他肩頭。兩人真正成了夫妻才知道一件神奇的事情,自換眼過後,他的嗅覺愈發的與她接近變得極爲靈敏,而她也越來越聰明瞭,看書習字的時候最是明顯,往日需要讀上幾百遍才能記住的詩句,如今看一眼便能背的下來,大抵,這也是上蒼對他們的眷顧吧。

不過說到栓子……“陛下之前許下的獎賞可給了栓子?”

太子呵呵一笑。“給他?想得美。”

清歡:“……”我就知道。

還有一點,從前光風霽月爲人寬厚仁義的太子殿下,在晉升爲皇帝陛下後,變得格外小心眼。栓子是被他命令騙她然後告密的,結果他找到了她,卻又說栓子第二次出賣她,別說獎勵,還打了人家二十個板子。

只不過打完後又賞了錢財,這是後話,清歡是不曉得的。

這次冬獵滿載而歸,皇帝高興清歡也高興,不過趁着皇帝不在的時候谷天全跟武彥突然求見,這二人如今已是股肱之臣,清歡與他們見了,彼此的身份卻都大不相同了。

因爲很熟悉,所以這二人也不繞圈子,求了清歡一件事。她得知的時候很驚訝,待到午膳時候皇帝回來了,她試探着問:“陛下,我回來這麼久了,怎麼不見商大人?”

“啊?你說商約?”皇帝一邊給她挑魚刺一邊說,“在馬廄撿糞呢。”

“……商大人那麼聰明,你讓他撿糞啊?”

“不然呢?我讓他走他不走,我不需要他了,倒是馬廄缺個撿糞的,我又沒逼他。”

清歡也知道當初商約看着自己走沒有攔的事,但……這都多久了,陛下還有氣呢。“差不多得了吧陛下,都撿了快五年的糞了……”下午她不信,武彥兩人還帶她去看,商約當時就跪下了,涕泗橫流的發誓自己以後絕對爲皇后娘娘效犬馬之勞,清歡倒不需要這樣,只是覺得撿了五年的糞也差不多了。

只是沒攔住她,也不是傷了她。

皇帝想了想說:“我記得他好像才撿四年七個月又三天吧,哪有五年。”

清歡:“……”

“不過既然你求情,我當然要給你面子。”皇帝喂她吃了口魚肉,黑眸一眯。“撿滿五年整,朕就考慮重新發落。”

清歡高興,得知這消息的武彥等人也高興,商約更是高興的飛起。

可他們誰都不知道,皇帝所謂的從輕發落,不過是從撿馬糞,變成餵馬而已。

第七十五碗湯(一)

第七十五碗湯(一)

【她本應受人指指點點,揹負一生的屈辱難堪。】

【她本應嫁給一個比她大二十歲的男人,存在的意義就是爲他生兒子。生了女兒便溺死在馬桶裡。】

【她本應被酗酒的丈夫家暴,本應死在三十二歲,然後被破舊的草蓆子一卷,丟到野地裡。】

【這就是她的命。】

“是她吧?就是她吧?”

“對是她。”

“看起來歲數不大。”

“剛滿十二歲呢,你瞧她這副樣子,畏畏縮縮的。”

兩個中年婦女吃完午飯後在村頭嘮嗑,看着從不遠處走來的清歡,如此竊竊私語。這時候另外一個大嬸加入了聊局,她翻了個白眼,嘖了一聲,“不過奶|子倒是不小,要我說也不怪老李頭,這麼大個姑娘了,整天騷發發的在男人跟前晃,是她親爹也忍不住啊!”

“就是就是,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她給□□肯定也是她騷,小小年紀的就這麼騷,怪不得給人草了。”一個婦女對着清歡吐了口唾沫,又是嫌棄又是好奇。“不過前幾天我看見她媽找村西頭的陳大姑來了,這小騷|貨不會……”

“就是你想的那樣!”另一個大媽嘿嘿一笑,將這事當作茶餘飯後的笑料,“小騷|貨發育的可好,孩子都能懷了,這不前幾天剛打完胎,還去上學呢,就這種賠錢貨上什麼學啊。要我說,趕緊給老李頭當媳婦去,不然誰要她這破鞋?”

清歡沉默地從她們身邊經過。大媽們不但沒有收斂,反而更加囂張,當着她的面笑得更大聲,用盡了污言穢語來辱罵她。而看到她的男人們,目光則盯在她的胸前和胯|下,似乎她沒有穿衣服走在這個村子裡。

到了學校,她安靜地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一會兒就被老師叫去了辦公室。

所有人都在議論她。

他們看着她,用打量貨物的眼光看她,然後笑笑說她就是個騷|貨,被人強|奸肯定是因爲她平時不檢點,不然五十多歲的老李頭怎麼不強|奸別人就強|奸她?

“……你們班學生出了這事兒,傳出去不好聽啊。”

“是啊,我跟校長說了,她再上學對學校也有影響,還是叫她退學回家吧。反正都這樣了,女孩上學又有什麼用?指不定現在給老李頭當媳婦,她家裡還能收點彩禮錢呢!”

“說的也是,家裡都窮的揭不開鍋了,還一個接一個的生。活該生不出兒子來,計劃生育罰款交不上到處跑,女兒又是這種浪貨,真叫人噁心。”

“你可別這麼說,我看這丫頭平時不說話,保不準心裡想什麼呢。”

“早想男人了吧!”

……

老師們開心的笑起來,似乎聽到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笑話。清歡孤零零地站在角落裡,她身上穿着洗的發白的裙子,雖然舊的看不出本來的顏色了,但卻很乾淨。她站在辦公室裡,聽着老師們對自己議論紛紛,時而發出愉快的笑聲,時而對她投來鄙夷的目光。他們就讓她站在這裡,安靜的、麻木的如同一根木頭樁子。

不知道過了多久,老師們過足了八卦的癮,對她揮揮手說:“行了你回去吧。”

清歡回到教室,同學們三五成羣地對她指指點點,時不時發出一點竊笑聲,似乎這發生在她身上的悲劇是非常好笑的。

這應該是她最後一天上學了。

終於放學了,等到教室裡沒了人她才準備回家,這樣的話路上就不會遇到太多認識她的人。清歡揹着書包,她的成績非常好,過去她覺得自己的未來充滿希望,可是現在她什麼都不剩了。

半路上從大樹後面跳出來一個男人,對着她嘿嘿笑,上來將她一把抱住,腥臭的大嘴就要親上來。清歡用力地掙扎呼喊,男人卻說:“你都給老李頭那半隻腿踩進棺材裡的幹過了,還裝什麼貞節?不是孩子都有了麼,乖乖不要動,別逼我動手。”

她不聽,只是繼續掙扎,男人被惹惱了,一個嘴巴子甩了過來,頓時將她打的眼冒金星,嘴角都裂掉了。慌亂中她摸到書包裡的鉛筆,拿起來狠狠一紮——男人驚恐地瞪大了眼睛,抽搐着從她身上倒了下去。清歡爬起來就跑,還不忘撿起自己的書包。

回到家父親看到她就罵她是個喪門星,母親一腳踢在她身上叫她去燒火做飯。幾個姐妹嘻嘻哈哈的幸災樂禍,說她自己作非要去上學,還嫌臉丟的不夠大。

父親嘴裡罵罵咧咧的,母親吃完飯後來找清歡,說了要把她許給鄰村的老光棍當媳婦的事。她說:“三丫啊,也不是我這當媽的不心疼你,可你現在都這樣了,沒人肯要你啊,媽又懷孕了,這次指定給你生個弟弟。還有之前給陳大姑幫你打胎,那也是一大筆錢啊,咱家本來就窮,你可得懂事點兒。”

清歡不說話。

“我跟你爹都商量好了,這正常人家沒人肯要你的,就那老光棍願意給咱家五千塊錢,到時候你嫁過去就好好過日子,聽到沒有?我教你的可都記住了,以後你弟弟少不了你幫襯的。”

清歡仍然沒有說話,她知道,之所以沒有像村裡人建議的那樣把她給老李頭,是因爲老李頭家裡窮的叮噹響,別說五千塊錢,五百塊錢都是個問題。

她是不是該感到高興?一個破鞋,還能值五千塊錢。可她嫁給老光棍之後又該怎麼辦呢?那個人花了這麼多錢買了她,偏偏她是個破鞋,那男人能讓她好過嗎?還不是會跟爸一樣,一個不高興,抄起什麼用什麼打,只要打不死,就往死裡打。

然後,她就得跟媽一樣拼命的生兒子,生了她們這五個姐妹,還要繼續生。如果記得沒錯,媽還打過幾次胎,都是查出來的女孩,讓村西頭的陳大姑打的,因爲便宜。

她要這樣結束自己的一輩子嗎?

清歡一晚上沒睡着覺。第二天那老光棍就來了,看起來得有四十了,被她媽帶來看她的時候口水都險些要留下來。在這個愚昧而封閉的小鎮上,一個十二歲的女孩子遭遇了那樣悲慘的事情,不會有人爲她抱不平,也不會有人報警,所有人都冷漠地看着這一切,然後,成爲一起壓垮這個女孩的劊子手。

清歡是家裡——不,是整個村子裡甚至整個鎮上長得最好的女孩兒,驚人的漂亮,學習成績又好,所有人都認爲她會是飛出山窩窩的那隻金鳳凰。可現在,這隻金鳳凰被人玷污了,於是大家又迅速高興起來,你看,她還是跟我們一樣平庸的,甚至比我們還要悽慘。

似乎這樣想,日子就高興很多,自己也變得高貴了一點。

清歡安安靜靜地坐在凳子上,不管老光棍怎麼說,她都一言不發,氣得她爸手都在抖,要不是她媽攔着,早劈頭蓋臉的甩嘴巴子了。就這,老光棍一走,她爸也沒忍住,一個嘴巴子把清歡從凳子上掀翻在地,“你個小賤|逼!老子養你這麼多年,吃了老子這麼多年的白飯,你還以爲是白吃的不成!明天你就收拾你的東西給我嫁人去!”

十二歲怎麼嫁人啊,領證都得再等很久,可是那對這個鎮子上的人們來說無所謂。證可以日後再領,人可以現在就嫁。

晚飯清歡頂着一張青紫的臉在燒火,她的幾個姐妹放了學回來,一個個把書包放下過來“看”她,幸災樂禍的說着話。

說她被學校開除了,說學校裡所有人都知道她是個破鞋了,還說她趕緊嫁人趕緊滾出這個家她們才高興。

她們也不喜歡這個姐妹。她比她們都長得好看,好看到什麼程度呢,五個姐妹站在一起,沒有人認爲清歡跟她們有血緣關係。在學校裡也是這樣,大人們都說女孩子讀書沒有用,所以她們理所當然的不用功,只有清歡次次都考滿分,老師提出的問題全部都會,還寫得一手好字。

大家都是這樣普通,憑什麼你要不一樣?

不過現在,你還不如我們呢。什麼金鳳凰,不過是隻裝腔作勢的烏鴉。

清歡讓她們說了個過癮,然後盯着竈膛裡的火苗出神。她的人生就如同這火,一點點壯大,然後熄滅掉了,再也不復往日輝煌。

飯煮好了。

她將鐵叉從竈膛裡拿出來,可鐵叉的抽出使得空氣進入,本來已經熄滅的餘灰瞬間燃燒起來,照亮了她嬌美稚嫩的面龐。

就好像是,在跟她說話。

清歡凝視着火苗,看着它堅強不息的繼續燃燒着,似乎自己靈魂裡的某些東西也發生了改變。她低下頭,撿了一把柴火放進去,卻被路過的四妹看到了,然後四妹就大呼小叫的去跟爸媽告狀她浪費柴火在那裡玩。

清歡一點都不在意,她只是突然明白了一個道理。

命運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第七十五碗湯(二)

第七十五碗湯(二)

清歡從噩夢中驚醒,背後已經一片汗溼。她摸索着開了牀頭燈,滿心都是哭笑不得。

這麼多年了,她還是頭一次夢到那段不怎麼美好的少女時期。對現在對她而言,那時候的磨難根本不算什麼。她下了牀,去臥室的吧檯倒了杯紅酒,就着月色敬了自己一杯,然後一飲而盡。

爲什麼會夢到呢,大概是因爲今天剛接的那樁案子吧。

她經營一家酒吧,不過大多數時候她不在裡面待着,而是世界各地走走。前幾天恰好回來,經過一個花園的時候聽到了極力隱忍的哭聲。

是個十四歲的女孩子,長得很可愛,打扮的也很乾淨整潔,卻不知道爲什麼哭。

清歡自覺不是什麼好人,她只是好奇而已,就停下了腳步問她哭什麼。女孩子擡起頭,咬着牙沒說話,像是受驚的小鹿一樣慌慌張張的跑掉了。

有趣。

於是她尾隨了上去,多年的職業生涯讓她有着常人不具備的耐力與毅力。她看着小女孩進了一箇中高檔小區,翻牆跟了進去,又順着水管爬到十三樓,小女孩回家後先是放下書包寫作業,然後被一個溫柔的女人叫過去吃晚飯,隨後這個家的男主人也回來了,笑眯眯地問好,溫馨的晚飯過後,小女孩回到房間。

接着,她做了非常奇怪的事。

先是把門反鎖,然後又搬來椅子桌子等等東西將其擋住。這個天熱的要命,她卻沒有洗澡。非但沒洗,還穿了好幾件外套,扣的緊緊的。

但這一切都是徒勞。黑暗中,小女孩窩在牀上,抱住膝蓋恐懼地看向門口。

然後,當十一點的鐘聲響起的時候,門動了。

傢俱東倒西歪,那個看起來很和藹的中年男人走了進來。此刻的他和晚飯時的他完全不同,如果說晚飯時他是個標準的長輩,那麼此刻他就是原形畢露的禽獸。

清歡在窗外冷冷地看完了這一切。不管是女孩子的麻木還是男人的駕輕就熟,都說明了這不是第一次。她看到主臥亮起了光,男人發泄完後回到了主臥,和那個女人說了會兒話,就睡覺了。

第二天早上,女孩子醒過來,一如既往的穿好衣服收拾好自己,吃完早餐,說一聲小姨小姨夫再見,走出了家門。

她又躲到了那個公園裡,對着那棵大樹,一邊哭一邊叫爸爸媽媽。清歡站在她身後點了根菸,吐出菸圈才淡淡地道,“叫他們有什麼用,還不如信信所謂的神。”

就是那虛無縹緲極有可能不存在的神,都比有着血緣關係的親人更值得信任。

女孩被嚇了一跳,睜着淚汪汪的眼睛看她。清歡瞧着她傻乎乎的樣子,像只小貓般,自然捲的頭髮顯得蓬鬆柔軟又可愛。她的嘴角不覺揚起,伸手在女孩的驚悸中揉了揉她的捲毛,“爸爸媽媽不能滿足你的心願,我來幫你好了。”

不就是想不要再遭受這一切嗎?這很簡單的。

女孩子歪了歪腦袋,不解地看着她。清歡翻了翻她書包拿出一支筆,在她手心寫下自己的電話號碼,“想好了心願就告訴我。”

然後她丟掉吸了一半的香菸,扔到了垃圾桶裡。

唔……仔細想想,大概那是三個小時前的事情?這麼說來她也就只睡了三個小時啊。清歡看了看時間,晚上九點半,她本來是晝伏夜出的,最近正在努力調整作息,講究養生才能活得久啊。“嗯……”舒服的伸了個懶腰,她對着落地窗上倒映出的自己笑了笑,“該去做個聖誕老人了。”

換上便於行動的衣服,將長卷發紮成馬尾,又隨意挑了幾件武器在身上,清歡瀟灑地出門了。

晚上九點半,大部分人夜生活開始的時間。清歡走在街上,她穿着普通的運動服,臉上塗了深色的粉,眼睛刻意化小,又戴着一副土不啦嘰的紅框眼鏡,看起來就和這座城市裡任意一個三十歲的女人一樣。

但誰也不知道她有多麼致命。

紅綠燈路口,綠燈剛剛亮起,一輛黑色的轎車司機踩下油門,可下一秒他突然覺得有什麼東西穿透了自己的耳朵,因爲太疼了,所以他下意識伸手去捂,可方向盤一鬆——伴隨着刺耳的剎車聲的,是一樁非常悽慘的交通事故。一輛黑色轎車撞上了大貨車,司機當場死亡,而大貨車毫髮無損,只是嚇壞了貨車司機。

然而是轎車司機自己轉的頭,這責任可輪不到別人來負。

女孩子茫茫然被小姨帶到警察局認屍的時候還不知道怎麼回事,直到她看到曾經見過的那個抽菸的女人從她身邊經過。她今天穿了一條大紅色的緊身裙,露出修長的雙腿與深深的溝壑,十二公分的紅色高跟鞋更是讓人看了心驚。

隨後她聽見警察先生不停地跟女人道歉:“對不起對不起!小姐我真的是不小心認錯了——”

“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有法律規定老孃不能穿成這樣子在大街上站着嗎?憑什麼穿個緊身裙就是*的?我看你掃黃腦子都掃沒了!有你這樣當警察的嗎?!”

警察苦着臉不停道歉,心裡卻想,可是你那做派真的很像啊……想想看,穿成這樣化了個大濃妝,站在紅燈區對着來往的男人拋媚眼,也不能怪他誤會好不好?誰知這位是個刺兒頭啊,從進警察局到現在兩個多小時,他整整賠了這麼久的不是,她仍然不滿意,嘴巴一張罵人不帶髒字,一句都不重樣。

太丟人了,真是太丟人了。

“算了,今天老孃心情好就原諒你,下次眼睛可放亮點兒,否則別怪老孃投訴你!給你捅到網上去!到時候也讓你們警局出出名!”

警察繼續賠笑,“是是是,確實是我的過錯,小——啊不,美女你大人有大量就放了我這一次吧!”

女孩盯着這邊看的目光清歡當然也看到了,她對着女孩露出笑容,做了個口型,大概就是:禮物,喜歡嗎?

女孩低下頭,清歡覺得這個動作非常好,畢竟不能讓周圍認爲她們悲痛欲絕的警察看到,父母雙亡寄住在小姨家,深受小姨小姨夫疼愛的小女孩,在聽到小姨夫的死訊後露出笑容來。那未免也太沒有人情味了。

可,人情味,那是什麼東西?能吃嗎?

大發慈悲放過快被玩壞的小警察,清歡聳聳肩終於離開了警察局,小警察拿下帽子抹了把汗,這輩子第一次遇到這樣難纏的女人……偏偏一旁的同事還過來戳他,“喂喂喂,豔福不淺啊。那美女,夠辣的啊,看胸,起碼這個。”比了個很猥瑣的手勢。“你該不會看上人家才把人家當成站街女抓回來的吧?你們掃黃組套路真多。”

小警察:“……”我說我是無辜的你們信嗎?主要那美女當時倚着牆角對穿着便衣對他勾手,那表情那眼神那動作神態,像的要命,他們是沒看到,他們看到他們也會動手抓!絕對的!

清歡出了警察局就拿下了臉上的墨鏡和頭上酒紅色的長卷發,順勢丟在了垃圾桶裡,然後又從包裡掏出一件風衣穿上,瞬間就變成了獨立知性的成熟白領。

她對於人性的拿捏和掌握可以說是爐火純青,老江湖的警察都被騙了,更何況是普通人?恰巧看到一個穿着牛仔褲的小偷從一年輕男人口袋偷走了一個手機,清歡經過他身邊的時候也就便順走了小偷的錢夾手機,拿在手裡掂量掂量才發現還是個有名的牌子,至少得五六千塊錢。

他偷的那個是國產品牌,撐死也不到兩千。

嘖,這就是人生啊,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她就是想讓小偷明白這個道理,反過來說也是一樣的。

第二天她又去看了看女孩,送了她第二份大禮。

於是,女孩的小姨因爲丈夫車禍去世悲傷過度從樓梯上滾下來撞到頭變成植物人的事,一瞬間傳遍了,還被登上了報紙。一時間很多善良的人們自動自發給小女孩捐錢,而小姨姨夫沒有兒女,房子啊車子啊銀行存款啊,都成了女孩的財產。她以後就是沒出息,靠這筆錢也能過個十幾年瀟灑快活的日子。

清歡再次覺得自己十分善良,不僅一毛錢沒收,還給女孩送了這麼份大禮。

晚上手機響了,她懶洋洋地接起來,那頭是女孩稚嫩結巴的感謝,還說要把所有的錢都給她。

可她要那些幹什麼啊,她自己有的是。所以她只說了一句:“以後晚上睡覺不用鎖門了。”然後就掛了電話。

誰知道小女孩卻不肯罷休的一次次打過來,最後清歡被她煩的沒辦法,“我不喜歡錢,我只喜歡人,真要報答我就把你自己賣給我好了!”

可就這隨意的一句話,造就了從這天起,她的噩夢。

第七十五碗湯(三)

第七十五碗湯(三)

被女孩磨的受不了的清歡終於答應了和她見面,然後被迫收了一個小女傭。

真的是小女傭,又安靜又懂事又勤快,本來每週請人打掃一次的房子都不需要了,每天起牀清歡所看見的必然是窗明几淨井井有條的場景。乾淨、非常的乾淨。也許是因爲父母早亡的緣故,女孩很擅長做家務,煮出來的飯色香味俱全,清歡心想,那對夫妻也真是有意思,暫時收留了父母雙亡的小孤女,讓小孤女給自家打掃衛生洗衣做飯不說,還監管了人家父母留下來的財產,最重要的是,男人還做出無恥之極的勾當。

小姨也很有意思,親侄女被丈夫侵犯,她不報警也就算了,掩人耳目也就算了,還逼迫女孩要屈從。

這個世界可真是玄幻啊。

爲人親友的,冷眼旁觀;素不相識的,幸災樂禍;嫌隙頗深的,落井下石;似乎世界上再也找不着一絲美好了。

早上七點鐘,清歡被耳邊嘈雜的敲鍋子聲叫醒。她頭疼地睜開眼:“小不點,你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消停會兒?”

女孩臉上有着與她稚嫩的外表不搭調的嚴肅:“早睡早起身體纔會好,你昨天晚上又熬夜了吧?清歡姑姑,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你這個年紀,再拼命熬夜會猝死的!”

真的是……清歡覺得每天早晨準時叫她起牀的女孩最不可愛了。她揉了揉眼睛,拉過被子矇住自己的頭,唔了一聲:“再說吧。”

“不行!”女孩手一掀,被子就被揭走了,然後她尖叫一聲用平底鍋捂住眼睛,“你、你怎麼沒穿衣服?”

“少見多怪。”清歡聳聳肩,“成熟女性想怎麼睡覺是她的自由。”

“哦~我明白了,你昨天晚上又出去跟野男人鬼混了!”

嘖,這話說的也太難聽了,什麼叫出去跟野男人鬼混,她只是和一個英俊的男人互相看對眼,然後深入交流了一下而已。成年人有自己的需求又有什麼不對?“行了行了,快滾,我要起牀了。”

女孩嘟着嘴走出去,邊走邊在腦海中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一幕。女人修長的身體瑩白如玉,細腰長腿,還有清晰的馬甲線。她低頭看了看自己尚未發育完全的小籠包,內心一陣羨慕,什麼時候自己也能像清歡姑姑這樣美麗而強大呢?不過話又說回來,她每天晚上都睡得那麼晚,醒來後不是宅在沙發裡看電視就是到處買買買,沒見過她鍛鍊啊,爲什麼身材還能維持的這麼好?

想了半天,最後只能歸功於老天爺的眷顧。

清歡衝了個澡,越來越覺得自己把這丫頭帶回來不是個正確的選擇。雖說有人洗衣做飯打掃衛生讓她的生活質量有了質的飛躍,可每天都得早起也實在是太痛苦了。當初說的是找個小女傭,現在看來倒像是找了個小管家婆。

可是讓她把她趕走,清歡又做不到。這麼多年了,她早就變成了個鐵石心腸的人,絕不會優柔寡斷,能讓她留下這個女孩的原因,是因爲在她身上,她看到了曾經的自己。就像是那時候的她,拼盡全力想要迎接新生,於是不管出現在自己面前的是什麼人,都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用盡全身力氣,只是想要活下去。

不屈辱的、有尊嚴的活下去。哪怕活下去的路很辛苦,哪怕很艱難,哪怕要付出自己意想不到的代價,比起當時的處境來,也實在是要好的太多了。

這女孩明顯是將她當作了失去的父母,但是早熟的意識又讓她能清楚地明白清歡並非她的親人,大概這就是所謂的雛鳥心理。對於將自己拉出火坑的人,除了依賴,就只剩下依賴。

……算了,暫時先忍忍好了,反正她也不會在這裡待多久。

早餐很豐盛,切好的鹹鴨蛋放在碟子裡,蛋黃流着令人垂涎欲滴的油。燙熟了的小青菜置於雪白的盤子裡,顯得格外新鮮美味。地瓜粥熬得軟糯濃稠,香氣撲鼻,要說豪華那不可能,但就是給人一種“家”的感覺。

尤其是小姑娘不僅給她盛好了飯,擺好了筷子,連椅子都拉開了。只要清歡坐下就可以立刻開吃,這種情況下她還能說什麼呢,她也沒養過孩子啊。“打個商量啊扇扇,一三五早起,二四六七讓我睡個懶覺怎麼樣?”

雖然被叫醒心情很不爽,可是有熱騰騰的飯菜下肚,到底也安撫了清歡悲切的心靈。

扇扇想了想說:“一二三四五早起,六七睡懶覺,但是必須十一點前起牀。”

清歡:“……不要太過分哦。”

“你這樣真的不行的啦。”小姑娘把切好的鴨蛋往她面前推了推,“網上都說了,熬夜很容易猝死的,對身體非常非常不好,清歡姑姑聽我一次怎麼了。而且你還抽菸喝酒,你不想活啦。”

清歡嘆口氣,挑了鴨蛋黃抿進嘴裡然後喝了一大口粥,“那也不能成爲你把我的打火機藏起來的理由。”害她煙癮犯了最後是用燃氣竈點的火。

“因爲你總是不聽我的勸呀。”扇扇也很頭疼,她自打住進來之後,每天除了學習,其他所有時間都花在家事上了。可唯一一點讓她扼腕的就是她完全左右不了清歡的想法,不管她怎麼叫,她都要睡覺抽菸喝酒,夜不歸宿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那好,就這樣好了,記得你說的話,禮拜天如果敢打擾我,別怪我揍你。”說話期間她已經呼嚕嚕喝完了兩碗粥,這就是扇扇另外很不明白的一點了,不運動又這麼能吃,爲什麼一點都不胖?

她最近沒有什麼煩心事,吃的好穿的好,那天跟同學經過藥房的時候進去測了一下,足足胖了三斤!所以她現在都不敢吃太多,青春期一旦胖了,以後想減肥都難。

清歡不知道這丫頭心裡在想什麼,吃完飯拿起沙發上的外套朝身上一甩:“走,送你上學去。”

她八百年送扇扇上一次學,扇扇趕緊嚥下最後一口粥,抓起書包跟校服外套跟了上去。兩人走出家門,進了電梯剛要按,就聽到一個聲音在那裡叫着等一下等一下。扇扇眼疾手快,否則她確信身邊這個壞女人是肯定要按下去的。“等等人家啦。”

清歡攤手,“只要你不怕晚。”

結果進來的人讓她很驚訝,可不就是前陣子她裝站街女結果被騙了的小警察麼。只不過今天他穿的一身筆挺的警服,濃眉大眼的很是帥氣,警帽一戴連氣場都有了,比清歡足足高半個頭還多。

“是你?!”小警察也認出清歡來了,“你、你住在這裡?”

扇扇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在兩人之間來回的看。

清歡微微挑眉,“怎麼,不可以嗎?”

小警察覺得她今天穿的就相對比較保守了。雖然裙子還是很短很性感,但因爲她整個人神態的改變,顯得格外嫵媚而不輕佻。酒紅色的連衣裙到膝上十公分,單肩的設計露出漂亮的鎖骨與纖細不失力量的臂膀,好看的叫人着迷。

這就是成熟女人與青澀少女的區別,她骨子裡的風情根本不需要賣弄就足以令人失神。小警察還很純情,看到清歡淺淺露出的胸口時臉刷的一下紅了。清歡在女性中算是很高的,可小警察比她還高,這樣居高臨下的看過去足以讓他飽覽一片春光。

扇扇盯着他:“警察叔叔,你的臉怎麼突然這麼紅。”

小警察聽了差點被口水嗆到,結結巴巴地說:“哪、哪有,是、是這裡面太悶了。”

“是嗎?”扇扇朝電梯口看過去。“可是電梯門還沒關上。”

原因無他,一個已經三十歲卻仍然幼稚的女人正按着玩,一邊玩還一邊興致盎然地盯着小警察,想看看這張俊臉還能紅到什麼程度。

接下來安靜了幾秒鐘,清歡突然問:“你在掃黃組乾的好麼?”

轟的一下,剛剛褪去紅暈的小警察又變成了一隻煮熟的大蝦子。他羞憤地盯着清歡:“你!你這人怎麼這樣!”

“我隨口問問,關心一下你,畢竟咱們現在是鄰居了。嗯……你住我家對面?”

小警察別過頭不去看她,眼睛卻不由自主盯着電梯裡反射出的景象瞧。看到清歡倚在了邊上,連忙做了個深呼吸。“我、我在這住很久了,都沒有見過你。”

“那是因爲她從來不在這個時候起牀,也不在這個時候出門。”扇扇開口說,“警察叔叔,我請你幫個忙行嗎?”

“什麼忙?”

小姑娘覺得別人不可以,警察叔叔應該是可以信任的。“過幾天我們學校組織交流學習,我要出去一個星期,可是沒人看着姑姑我怕她又抽菸喝酒熬夜,我把鑰匙給你,你幫我看着她,每天叫她起牀。”

第七十五碗湯(四)

第七十五碗湯(四)

“什麼?”

“什麼?”

這兩人異口同聲的反問,扇扇神態自若,“警察叔叔也不想自己對門的女鄰居因爲過度不自律導致猝死吧,到時候你還得勘查現場,那朵麻煩。”

清歡嗤笑一聲,“他掃黃組的。”

扇扇當作沒聽到:“到時候我會去找警察叔叔的,你要幫我看着姑姑。”

小警察臉更紅了,他飛快地看了清歡一眼,低低地說:“這、這不太好吧?”

清歡雙手環胸倚着,懶得搭理這兩人,小丫頭一個管她還不夠,還想再找一個人管,還是個警察!這小警察那天在警局裡她就摸清性格了,看着青澀懵懂剛出社會,其實一根筋,腦子倔得很,答應人的事情一定會做到,固執又死板還容易害羞,而且非常保守。像這種照顧單身大齡女鄰居的事情,怎麼會答——

“那好吧。”

嗯?

小警察答應的頗有破釜沉舟的氣概,清歡險些以爲自己聽過了,只有扇扇最高興:“謝謝警察叔叔!”

正好一樓到了,她拉着清歡出去還不忘跟小警察再約。等小警察搭地鐵去上班,看不着他身影了,清歡才眯起眼睛:“說,你怎麼要去參加什麼學習交流了?”

“我忘記告訴你了。”小姑娘吐吐舌頭,難得露出一絲天真來。“學校組織的,就選了十個品學兼優的學生。”

小管家婆雖然羅裡吧嗦又古板,但是品學兼優這一點清歡絕不反駁。她撇撇嘴,“這種事下次跟我說。”

“好。”扇扇乖乖點頭,清歡很少管她,也很少過問她的事,所以偶爾一次的叮囑教訓對扇扇來說都像是來自母親的關懷。“姑姑也得乖乖聽話,到時候警察叔叔來叫你起牀你可千萬不要裸睡啊。”一看警察叔叔就是沒談過戀愛的,又笨又呆,根本不是姑姑的對手,她要是存心戲弄人家,萬一人惱羞成怒拔槍打死她怎麼辦。

扇扇一點都不懷疑清歡有這麼欠。

清歡聳肩:“知道了。”

扇扇坐進車裡,自動自發繫上安全帶,也許是因爲失去了最重要的父母的緣故,對於解救她的清歡,現在就是她唯一的親人。因此,爲了照顧這個親人,她會想盡一切方法,偶爾使點心眼什麼的,應該也不算糟糕吧。

不過半年多,她看起來似乎已經要從被小姨夫侵犯的陰影裡走出來了。這是件好事,清歡想,當然,也是這丫頭命好遇到了她,否則這世界上有多少被欺負的女孩子能繼續堅強勇敢的活下去呢。就算是自己,也經歷了那樣地獄般的過去。如今這樣遊戲人間的活着,能自由自在,隨心所欲,已經是前輩子修來的福分了。

不過這件事對清歡而言就是個小插曲,根本沒當真的。直到有一天她睡懶覺的時候,來叫她的人突然換成了男性,多年來的職業生涯讓她的警覺性非常高,那人剛進門的時候她就察覺了,因爲腳步聲不對,女人不會有這樣的步伐。她仍舊躺在被窩裡,只是黑眸無比清醒,只等那人進入臥室出手,她就把他的脖子卡斷。

小警察敲了兩下門沒反應,試探性的一推——沒鎖,進來後只看到牀上一團凸起,走到牀邊剛要開口叫人,結果一牀被子突然蒙到自己頭上,下一秒天旋地轉,他已經被制服在了牀上,女人的手那麼纖細,可掐住他脖子的時候,幾乎不用懷疑,她可以輕而易舉地殺死他。

她看起來雖然不好招惹,可怎麼會有這樣的身手?小警察迷迷糊糊地想着,沒想過要還手。清歡在過程中也發現自己認錯了人,頓時尷尬不已,又擔心被小警察看出什麼端倪來,她在這個地方待的還挺開心,暫時不想離開。可如果被發現不對勁的話就麻煩了,她可以走,但扇扇怎麼辦?那丫頭看着正常了,如果自己一聲不吭的離開,不知道會受到什麼刺激。

所以她乾脆改掐爲摟,準備運用自己的女性魅力迷得小警察神魂顛倒,讓他忘了今天早上這件事。

正好,被扇扇管了好久也沒有再跟看對眼的帥哥深入交流了,小警察體格很棒,伸手一摸八塊腹肌,長得又好看,早上做點運動對身體也好。

於是,小警察就這麼糊里糊塗的獻出了自己的處男之身。

他回過神的時候早已被吃幹抹淨,整個人陷入了一種奇怪的害羞狀態。抱着被子捂住胸口,一會兒看看清歡一會兒低頭。清歡看他跟被強了的小媳婦似的,嘲笑道:“沒交過女朋友?”

還真沒有。小警察生在警察世家,家裡個個古板,他就沒想過女朋友的事情。感到很羞澀,可沒來得及說話就看見清歡摸到了牀頭的香菸,大腦還沒開始轉動身體已經很自然的給出了反應——先清歡一步搶到了打火機,然後攥在手心一臉嚴肅地看着她:“女孩子怎麼能抽菸?”

“女孩子?”清歡一字一頓地重複了下這個名詞,也不惱,她從來都是笑吟吟的,沒人看得出她的喜怒哀樂。“我哪裡像是那種沒有發育完全的女孩子?”她在小警察薄脣邊吻了一下,滿意地看到他又開始臉紅,“你看起來很小,有沒有二十五?”

“我!我二十六了!不要小瞧我!”

“二十六了還在掃黃?”清歡邪惡地看了他一眼。

“那、那是因爲我纔剛參加工作……”說的自己都有點氣短,其實是因爲讀書耽誤了,他一直想當警察來着,好不容易讀完了博士,結果被分配到父親所在的警局,還被編進了掃黃組,真是聞者傷心見者落淚,悽慘無比。“我、我以後會調職的!不會一直掃黃……”

清歡放聲大笑,“那祝你早日心想事成了。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連人家名字叫什麼都沒弄清楚就先深入交流了……小警察有點悲憤,可在那雙慵懶的美目凝視下還是乖乖回答了:“耿修。”

“我叫什麼你知道麼?”

“我知道,你叫清歡。”

又開始臉紅……清歡搖搖頭,抓過睡袍披在身上,“我去洗澡了,你自便。”

她對待男女之事很瀟灑,合則聚不合則散從不強求,今天早上這場顛鸞倒鳳也並非她用強的,小警察雖然容易害羞,但勇猛程度不亞於人,身上黏黏的不是很舒服,還是洗個澡再說。

等她洗完澡出來耿修已經不在了,清歡沒在意,可能處男都比較喜歡在*的第一時間跑去一個地方掉兩滴眼淚哀悼一下。結果她剛躺回牀上沒多久,睡意剛剛來襲,耿修就回來了,跑到牀邊叫她起來,還說早飯做好了。

清歡:“……”誰讓你做早飯了?

“不吃早飯不好的,你先吃一點,然後再回來睡吧好不好。”

這種方式就比扇扇溫柔多了,清歡頭一埋不理他,耿修頓時手足無措地站在一邊,等了幾秒,他噠噠噠的跑走,再進來的時候端了個小桌子,上面擺着已經做好的早餐,分外誠懇地說:“吃一點吧,你吃完了我洗碗好去上班。”

清歡伸出胳膊看了眼牀頭的鬧鐘,我靠,這是她腦海中的第一想法,這會兒才八點半?那這小子是什麼時候來叫的她?!“扇扇沒跟你說不能提早叫我嗎?”

“我忘了……”他是真的不記得那張紙上,小女孩洋洋灑灑寫了那麼多要求有沒有這一條。所以他就直接按照自己的作息來叫人了。

清歡這輩子第一次感到如此挫敗,先是招了個管家婆,然後來了個管家公。她這樣的人,生命裡怎麼會有這樣一板一眼好像教科書一樣的人物?這樣活着跟上了發條一樣不覺得累嗎?

最後她還是把早飯吃了,然後驚喜地發現耿修有一手完爆扇扇的好廚藝。她吃得心滿意足躺下繼續睡,耿修洗了碗去上班。

警局的同事們都發現剛來不久的那個新人今天心情好像特別好,被局長叫進辦公室的時候還一臉春風得意。

耿局長口沫橫飛地罵了將近一個小時,因爲口渴停下來喝口茶,結果發現兒子好像一點都不在意,帶着一臉春風盪漾的笑在那裡噁心人。他一腳踢過去:“老子剛纔說的話你聽到了沒有?!”

耿修笑眯眯地回答說:“聽到了。”

“那、那快滾!回去工作去!不要以爲你是老子的兒子就有特權!下次再遲到就給我在掃黃組待一輩子!”

耿修恭敬地一鞠躬:“是的,局長大人。”

耿局長懵逼的看着轉身離去的兒子,半晌拿起電話撥了出去:“……老婆啊,我發現一件事情……我跟你說……這事兒可不簡單……”

那小子一臉春風得意,以前可從來不是這樣的,他們耿家都是粗魯不文大大咧咧的大老爺們兒,就連女兒都有男人味,唯獨這個兒子總是秀秀氣氣溫溫柔柔的,他這纔想磨練他一下,可剛纔那態度是咋回事兒?竟然還把好心情寫臉上了!

第七十五碗湯(五)

第七十五碗湯(五)

扇扇交流學習回來後發現家裡似乎大變天了,誰來告訴她,爲什麼……對門的警察叔叔晚上進了姑姑的臥室就沒有出來過?她半夜起牀喝水的時候經過清歡的房門,聽到裡頭傳來各種曖昧的聲音,女孩頓時紅了臉,這簡直……警察叔叔也太過分了吧,她是看他老實憨厚才叫他來照顧姑姑的,他怎麼把人給照顧到牀上去了?

再一看時間,好傢伙,凌晨兩點半,明明九點就回房的……扇扇嘴角抽搐了下,擡腳對着房門踹下去:“還讓不讓人睡覺啦!天都要亮了你們能不能不要再深入交流了!”

深入交流這個詞她是從清歡那學來的,現在活學活用,非常貼切。

裡頭先是傳來一聲重物砸在地上的悶響,而後是清歡的笑聲,“蠢死了,被個小丫頭嚇成這樣。”

耿修結結巴巴的說:“意、意外……”

竟然沒一個理她的。扇扇對着房門翻了個大白眼,轉身走了。幸好牆壁的隔音效果很好,否則晚上聽這麼久的妖精打架,對於發育期少女來說是非常不利的。

清歡彎腰把地上的耿修拉起來,重新回到溫軟馨香的女人被窩,耿修一張臉如同一塊大紅布:“被、被扇扇聽到了……”

“聽到就聽到,這可是我家。”她用腳趾頭在他小腿上輕輕蹭蹭,順便看了眼鬧鐘。“要睡了?”

“不、不睡!”耿修正處於食髓知味的階段,尤其清歡那雙又長又細的美腿正勾在他腰上,這時候能睡着的還是男人嗎?

清歡悶笑不已,心想,明天這傢伙又要遲到了。這幾次到她這裡來身上不是這裡青一塊就是那裡腫一塊,出手揍他的人並沒有下狠手,似乎是那種比較愛憐的揍法,所以她也沒當回事。不過次數多了就知道爲什麼了,一遲到就捱揍啊這是。

果不其然,第二天早上扇扇來敲門的時候,耿修的腦袋埋在她胸口正呼呼大睡。看那疲憊程度,就是地震了也叫不醒。清歡把他推到一邊,隨意披上睡袍開門。扇扇正捂着眼睛:“沒有什麼少兒不宜的畫面吧?”

清歡彈了她一個爆慄,“你要是對男人的身體構造有興趣的話,現在可以去把牀上那二貨的被子掀開。”

也就是說警察叔叔什麼也沒穿了。扇扇小臉皺成一團:“警察叔叔也墮落了。”

“早飯做好了?我去洗個臉刷個牙。”

扇扇像個小尾巴跟在她身後,一路尾隨到衛生間,一邊跟着一邊碎碎念:“給你做早飯還不夠,爲什麼我每天還要給警察叔叔做一份啊,他不是廚藝比我好嗎?”

“太累了。”清歡送來一個你懂的眼神,“男人就是這點不好,容易腎虛。”

扇扇漲紅着臉:“我還未成年!不要跟我說這樣限制級的話題!”

清歡叼了牙刷在嘴裡,一副遊戲人間的樣子,扇扇嘟着嘴,“我先去盛飯了,你趕緊來吃,還得把警察叔叔叫起來,都什麼時候了啊再睡下去就遲到了,他不是人民的公僕嗎?”

“是人民的公僕啊。”清歡吐出漱口水,嫣然一笑。“但卻是我一個人的男僕。”

扇扇覺得好惡心哦,吐了吐舌頭跑了出去,竟然看到警察叔叔醒了,結果一睜眼看到的是她嚇得抓着被子往後退,砰的一聲就又摔了下去,那聲音聽着都覺得疼。

好笨。

小姑娘不屑地走了出去,留下耿修癱倒在地一臉懵逼。清歡看到這一幕,頓時笑不可仰。雖然每天都要被兩個傢伙嘮嘮叨叨個沒完,但這倆實在是太逗了,讓她的生活添了許多樂趣,竟然也覺得這個城市再待一陣子也不錯。她走過去把耿修拉起來,“快去洗漱,吃早飯了。”

耿修一臉的羞愧:“被扇扇看到了……”

“那又怎樣,又沒走光。”男未婚女未嫁,你情我願有什麼不對?“還是說你其實喜歡的是她?蘿莉控?”

“怎麼可能!”耿修覺得自己被侮辱了,“我纔不會對未成年的女孩子有那種骯髒的念頭!”他、他比較喜歡御姐啦……

清歡的眉眼卻突然變得格外溫柔,她甚至還主動親了他一下,讓耿修以爲自己做了什麼拯救地球的好事。沒來得及問,清歡已經離開了房間。他撓撓頭,嘟噥了一句我喜歡你這種的,然後纔去了洗手間。

真是乾淨又有原則的人,清歡非常非常討厭對着未成年女孩子都能起侵犯之心的人,無論男女,被她遇到的話,絕不會有好下場。不過想想,小警察這種性格,估計想都沒想過。

所以啊,這世界上,有卑劣下流的人,也有正直溫柔的人啊。

只不過,命苦的人,最先遇到的都是前一種。

好比她,好比扇扇。

吃完早餐三人一起下樓,一看時間,離扇扇上學還有四十五分鐘,離耿修上班只有十五分鐘。清歡打開副駕駛門:“還愣在那裡做什麼,快上來。”

耿修撓撓頭:“不好吧……”要是被人看到他坐着好車去上班,會不會被當成被富婆包養的小白臉?

“警察叔叔你不要再羅裡吧嗦了好不好,姑姑開車的技術你放心啦!”

這是耿修第一次坐清歡的車,也是他暗暗發誓的最後一次。她這是開車?在這麼擁堵的市中心,她開得都能飛起來!那車技,要不是他就坐在裡頭,真以爲是有部飛車電影在這裡取景!這也是耿修第一次發現自己有暈車的潛質,他頭暈眼花地看着一大一小兩個女人,扇扇一臉淡定,眼神帶着憐憫:“我第一次坐也是這樣的,你習慣就好了。”

他沒法習慣!他的姐姐就是交警,這樣很危險的!“下次開、開慢點……還剩那麼幾秒的綠燈就不要搶了啊!萬一出事了怎麼辦!”

目的地都到了,本來要下車的耿修第一時間是對着清歡低吼,“你不要命了嗎?剛纔、剛纔你稍微慢一點,就跟那輛貨車撞上了啊!”

“放心好啦,不會有事的。”

她根本就不當做一回事!耿修生氣,可他又不會什麼罵人的詞,只能把一張俊臉憋的通紅,你你你你了半天一個字也沒說出來,“你再這樣我就找人給你開罰單!吊銷你的駕照!”

清歡心想,他要是知道她的駕照是假的該怎麼辦——甚至於,她的一切都是假的。但最終她只是摸了摸他的臉,在快氣死的小警察嘴脣上親了一下,“好了我知道了,不要囉嗦了,後面那是你同事嗎?他看你好久了。”

耿修一楞,回頭,趁此機會清歡把他推出車外,油門一踩絕塵而去。

耿修:“……”就這麼不愛聽他說教嗎?他真的就有那麼囉嗦?不見得吧,他覺得還好啊!

一轉身同事就迎了上來,眼神曖昧:“哇,你女朋友嗎?臥槽你小子,竟然藏了這麼久!太正了吧!”

耿修聽他這麼問才稍稍一愣,因爲他竟然不知道他跟清歡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那女人從來沒說過要當他的女朋友。不過他還是點頭了:“嗯,女朋友。”

“羨慕!”同事捂住胸口,“你小子真是有豔福,羨慕哭了!”

“你不是也有女朋友。”對於這種有了女朋友還對別人的女朋友表示出垂涎的人,耿修覺得有點隔應。他從來不相信好色是男人的天性,至少他們家的男人從沒有這樣的。

“分了。”

“分了?”他微微愣住,“你們不是都談了七八年了……”

“我現在不想結婚,她家卻逼得很緊,煩死了,好像我非要她不可一樣。女朋友還不好找,都七年多了,再多的喜歡都燒成灰了。”同事不耐煩地說,“別提她了,還是說說你女朋友,你們在哪兒認識的啊?她開那車可不便宜,我之前看過,起碼這個數!”說着,比了個五的手勢。“五百多萬啊!”

耿修知道清歡很有錢,但有錢到這種程度也是沒想到的,他發覺自己根本不知道她是做什麼的,也不知道她的家人在哪裡,甚至連她姓什麼都不知道。

他是不是……應該問一下啊。

因爲太過於專注思考問題,於是同事就這樣被忽略了,直到局長找他,耿修乖乖在父親面前站定,耿局長上下打量他一番說:“中午回家吃飯啊,把你女朋友帶上。”

“啊?”

“啊什麼啊?你不是有女朋友了?難道要人家姑娘沒有名分的跟着你?老子怎麼教你的?一點男子氣概都沒有!”耿局長跟個炮仗一樣一點就着。“你這樣還配姓耿嗎?????”

耿修低頭:“也得看她願不願意……”

“你態度要是好點人家姑娘能不願意?不要給老子找理由!中午吃飯要是看不見那姑娘,你媽就來揍你了!”

第七十五碗湯(六)

第七十五碗湯(六)

耿修被罵得狗血噴頭,他舉起手問:“等一下……爸,你怎麼知道我有女朋友了……”

“哼,別忘了我是你老子!”耿局長氣勢洶洶,事實上這臭小子回家吃飯的時候,外套一脫,那後背上的抓痕清晰可見,他們又不瞎……當然看得到。“我可跟你說清楚,現在沒結婚,你最好做好安全措施,我絕對不允許我的孫子成爲私生子!”

耿修:“……”您想太多了吧。不過仔細想想他好像真的都沒有做措施,因爲每次被清歡一勾他就沒了魂兒,根本記不住。

他又暗暗記下了這件要緊事。

等到從局長辦公室走出去,耿修摸出手機找了個安靜的地方給清歡打了電話。她可能又去睡回籠覺了——美曰其名爲美容覺,不然每天晚上都很累,白天得不到休息晚上就很容易睡着了。對此耿修立刻一言不發,畢竟晚上她睡着的話損失的可是他的福利。

“怎麼了?大白天的給我打電話?”還沒睡醒的聲音帶了些動人的沙啞,聽得耿修心裡一動。

“還在睡嗎?”

“嗯,困死了。”清歡打了個呵欠,“快說什麼事。”

“那個……”他很不好意思開口,有些期待,又怕她拒絕,“我爸媽中午想見見你……所以邀你在我們家吃飯……你、你會來嗎?”

清歡懶洋洋地睜開眼睛,陽光照耀進來顯得十分動人,金色的光芒那樣耀眼,但她卻拒絕了:“不好意思耿修,我恐怕沒有時間。”

他是呆了點,但絕不會不懂她的意思。她這是不想見家長哪,耿修未免有些失落,可自己一想這也是難免,畢竟他們在一起也才幾個月,也許她覺得還不到見家長的時候。所以他很快振作了起來。“那好,我先去工作了,你起來後記得吃早餐。”

“嗯。”

掛了電話,耿修拖着沉重的步伐去局長辦公室,說經過自己的慎重考慮,認爲現在不適合見家長,再等一陣子。氣得耿局長又要踹他,好在他跑得快,不然大腿上又要多一塊淤青。

晚上吃飯的時候扇扇首先發現氣氛有點尷尬。警察叔叔不囉嗦了,比平時話少了好多,怎麼回事?倒是清歡姑姑完全不受影響,該吃吃該喝喝正開心。她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當作什麼都不懂。反正她是未成年的小孩子,本來就應該什麼都不懂的。

吃完飯扇扇主動收拾碗筷然後溜回房間寫作業,她總有種山雨欲來的感覺,這倆應該不會吵架吧?警察叔叔看起來笨笨的,話有時候都結結巴巴,清歡姑姑又懶得說話,還是希望不要吵起來。兩個人她都很喜歡的,不想看到其中任何一個離開。

清歡洗完澡看到耿修坐在牀邊,雙手疊放在膝蓋上,很乖巧的那種,看到她過來還清清嗓子,“我今天打電話給你了。”

“對。”

“你不願意見我爸媽,我覺得這很正常。”

“所以呢?”

“我想了一天,不知道爲什麼,明明你拒絕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心裡卻特別難受。所以我就想知道是哪裡出了問題。”耿修表情嚴肅,看起來像個教導主任,“然後我想了很久,認爲這應該是我對你不夠關心的緣故。”

“哈?”

“我太不瞭解你了,我到現在連你姓什麼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你的工作,這樣的情況下,你拒絕我實在是太正常了。”

是嗎,很正常嗎,真的覺得正常的話,根本不會提起來吧,就是很在意,纔會這麼深入地思考。

清歡摸了摸耿修的頭,毛茸茸的又黑又軟,“不要想太多,我們在一起很快樂不是嗎?這就夠啦。”

“我……”

“我跟你去見你爸媽了又怎樣呢,我不喜歡跟不認識的人見面,也不喜歡跟他們吃飯,耿修,你得明白一點,我們在一起是沒有任何負擔和壓力的,然而這一旦和家庭掛上鉤,那就不一樣了。”

耿修反應了好一會兒:“你、你是不婚主義者?”

“也可以這麼說。”她親親他,“很長一段時間內,我不會有成家的打算。”事實上這輩子都應該不會有。她無法去信任一個陌生人與之共建家庭,也不會以自己的身體爲藍本孕育新的生命。“我想就算你父母見了我,他們也不會讓我們在一起的。”

她有太黑暗太骯髒的過去,任何正常的家長都不會讓自己的兒子娶她這樣的女人。

“我不明白……”

“我們做的時候我從來不讓你做措施,你潔身自好是一方面,我不能生育,是另一方面。”他看起來很喜歡孩子的,以後一定是個好爸爸,可惜她並不能成爲一名母親,她也不想肩負起那樣的責任。她活在這個世界上,覺得一個人是最好的。如果有了孩子,血脈相連,她很難去承擔一個生命的成長。

耿修呆呆地看着她,清歡拍拍他的臉,“想離開就趁現在,我們之間沒有未來。”

她坦誠的近乎殘忍,耿修不知道自己該作何反應,他只能這樣看着她,這個女人這麼美,這麼誘人,他只是看着她,內心深處就充滿喜悅。“……我不在乎孩子的,你想丁克也沒關係,我還有好幾個哥哥,而且我家也沒有皇位,不需要繼承。”

清歡輕笑,“跟我在一起,你要面對太多了,放寬心最好,合則聚,不合則散,不要強求。”

她一早看到了未來。

這麼美好的人,她跟他不會開花結果。所以從一開始她就沒有寄託任何希望,孤獨了這麼多年,她已經習慣了孑然一身。

“我沒有強求。我喜歡你,我就是要跟你在一起。”耿修抓住她的手,“不結婚也行,不生孩子也沒所謂,我父母不會在意的。”

可他這麼說了,清歡也並沒有多麼高興。她只是難得那麼溫柔的凝視他,不像平日裡的風情萬種,也沒有慵懶的漫不經心。溫柔的叫耿修想要落下淚來,他湊上去親親她,喃喃地說,“我喜歡你,我就是要跟你在一起。”

這種時候,似乎只有最親密的肢體交纏才能說明愛情濃烈的程度。今天晚上的耿修一反平時的束手束腳,雖然仍舊青澀,卻格外大膽狂野,這種粗魯清歡很喜歡,能讓她這麼喜歡的男人不多了

當彼此汗水交融相擁入眠之前,耿修迷迷糊糊地問:“對了……你、你姓什麼啊……”

清歡笑笑,捏他耳垂,“我沒有姓。”那樣令人噁心的姓,還是不要說出來比較好。

“哪有姓清的……”已經很困的耿修嘟噥了一句,習慣性地抱住清歡的腰,把臉埋進她胸口。那種芬芳與溫暖,他想,他永遠都不想失去。

清歡仍舊只是笑,沒有說話。她很喜歡這個男人,但是她喜歡過太多東西了,很多得到了,很多沒有得到,那都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她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學會不強求,如果能夠快樂一點的活下去,忍痛割捨掉喜歡的也並不是多麼難以忍受的事。

她就是這樣想的。

耿修說的那些話,什麼不結婚可以,不要孩子也可以……這些清歡都是信的,耿修不是會撒謊的人。可是不婚不育算什麼,他出生在警察世家,即使有些秘密能隱藏,她的過去又該怎樣說謊?也許耿家人能夠接受一個不能生育的不婚主義者,可沒有哪個家庭能接受一個被強|奸過還打過胎的女人。

耿修出身在美好的家庭,不能理解她這樣的人,遭受過的那一切有多麼難以忍受。她不希望被別人揭開過去的傷疤,也不想他們順着他的過去,挖掘出她曾經的過往。她已經金盆洗手了,很多事情都不再做了。

竟然會現在跟個警察在一起,明明最初的想法是春風一度呀。清歡的煙癮又犯了,她將耿修推開,放輕腳步下牀,怕煙味吵醒耿修又出了臥室,不出意外打火機又被藏起來了,只是這次不知道是扇扇還是他乾的。再一次用燃氣竈點菸,清歡推開窗戶,她看向遠方。這裡的視野非常好,從這裡眺望,可以將整個城市的夜景收入眼底。

看萬家燈火,車水馬龍,她被隔絕在這個世界之外。

聽到身後有動靜,她回頭一瞧,一大一小兩個傢伙都站在後面,動作很同步的在揉眼睛,一邊揉一邊看她,然後異口同聲的控訴:“你又抽菸了!”

清歡:“……”她舉手投降,立刻摁掉,心裡可惜的不行,這可是好煙啊,抽一支神清氣爽,兩支就置身天堂。

說起來她也很佩服這兩人,她只要一抽菸,一抓一個準,難不成這是什麼特異功能?“好了我不抽了,你們回去睡吧。”

扇扇很乖的轉身走了,耿修迷迷糊糊地來拉她,清歡被他握着,心裡卻想,這樣的日子能持續多久呢。

第七十五碗湯(七)

第七十五碗湯(七)

雖然清歡拒絕了去見耿家夫婦,可是有句話怎麼說的,人要是倒黴,喝涼水都可能塞牙。

鐵打的耿修也會生病,清歡本來沒發覺,直到往常這傢伙該來做飯的時候卻沒來,她才感到不對勁,等了會兒也不見人影,電話沒人接,清歡心想估計是出什麼事了,耿修這人非常有時間觀念,從某種角度上來說可以稱之爲龜毛,該什麼時候做什麼事,誤差絕不超過一分鐘。

他早就給了她對門的鑰匙,只不過清歡從沒去過,她也沒打算過去。兩邊的戶型都是一樣的,她還是比較喜歡自己的房子。

果不其然,耿修房子的佈置跟清歡想象中的大差不離,顏色簡單,是乾淨溫暖的藍白色,東西很少,但處處都井井有條,就連沙發上放着的毯子都疊成了方方正正的正方形。跟她房間揉成一團的被子比起來不知道要整潔多少。

隨處可見的都是整齊兩字,她推開臥室的門,就瞧見牀上有個凸起,被子一掀開,發現耿修連睡覺都是老老實實的,雙腿伸得筆直,雙手搭在小腹上,如果不是他呼吸略微急促加上臉色潮紅,清歡真的要以爲他是死了。

拍了拍他的臉,耿修沒反應,清歡心想這得燒到什麼程度啊,昨天發生了嗎,今天他就發燒了?伸手一摸額頭,滾燙。她想了想,叫了他一聲。

耿修當然聽不到她叫他,在清歡的認知裡感冒發燒都是小病,又死不了。她想了想,先把屋裡的冷氣關掉然後去了廚房。

連廚房裡的冰塊都碼的整整齊齊……清歡嘴角抽搐了下,內心深處頓時充滿了佩服。如果說她是隨心所欲的曲線,那耿修絕對就是一成不變的直線,兩個人沒有任何地方相似,也沒有什麼共同語言,竟然還能和平相處這麼久,不得不說是一種奇蹟。但也許,正是因爲這樣,她纔沒有厭倦他。

簡易做了個冰枕,翻了醫藥箱出來,倒水,耿修雖然生病但很聽話,這可能跟他出身的家庭有關係。一個口令一個動作,讓張嘴就張嘴,讓吞嚥就吞嚥。清歡給他喂完藥又擦了擦身子,他身下的牀單都汗溼一大片,就這還敢開冷氣?

換睡衣換牀單,清歡開始後悔自己爲什麼要過來這邊,早知道這麼辛苦就裝作什麼都不知道好了,反正生病的人又不是她。但心裡這麼想着,當她聽到昏睡中的耿修呢喃着自己的名字時,還是眼神複雜地看了他一眼,罵了句笨蛋,然後分外不情願地到廚房裡去了。

扇扇也好耿修也好,都認爲她是個家務白癡,所以什麼都要請人來做,可他們哪裡知道,她並不是不會,而是不想,不喜歡。那種每天都要洗衣做飯打掃的活兒,她在少女時期就已經做膩了,她一點都不喜歡,對廚房更是深惡痛絕。

可現在她竟然在給一個傻子煮粥。清歡站在燃氣竈前有點煩躁,她覺得自己這樣做實在是太反常了,有那麼一瞬間,她簡直想要丟掉手裡的飯勺轉身離開。

不過最後她還是留了下來,一個直白又簡單的傻子,總是比較討人喜歡的。她又不是什麼鐵石心腸的人,至少現在不是。

可能是太出神了,有人開門進來她都沒聽見,要不是傳來說話聲,清歡簡直要爲自己低下的警覺性感到羞愧——簡直是不想活了,她竟然失神了!

走出廚房一看,頓時和浩浩蕩蕩來襲的大部隊撞了個正着,場面一度十分尷尬。

她看向那個跟耿修長相有七八分相似的中年男子,內心涌出一股不好的預感。沒等她說話,對面穿着藍色襯衫黑色警褲的中年女人就欣喜地迎了上來握住她的手:“哎呀哎呀,你就是清歡吧?耿修那臭小子蒙你照顧了啊!他要是敢欺負你你儘管跟我說,我幫你教訓他!”

清歡笑笑,再傻也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了,剛纔她看到耿修手機有未接來電來着,兒子不接電話又沒去上班,家裡人不擔心不來看纔是奇怪。“謝謝您,耿修他欺負不了我。”

她沒打算在耿家人面前表現出多麼溫婉賢惠的一面,那根本不是她。所以她身上看不出絲毫的緊張,也看不出絲毫的在意。

這話倒是真的,耿修嘴笨又老實,這姑娘一看就是個精明的,正好克他。耿媽對清歡是越看越喜歡,忙不迭地跟清歡介紹其他人:“來來來我給你介紹一下,這是你伯父,這是大哥二哥三哥大姐,耿修是家裡輩分最小的,平時他要是惹你生氣,你不用客氣直接動手揍!他絕不會跟女人動手!”

清歡仍舊笑着打招呼:“你們好。”

眼底的笑意卻並沒有那麼深。她不喜歡“家庭”,更不喜歡被人這樣親密地簇擁着。

正好在這個時候耿修醒了,臉色蒼白地站在臥室門口:“你們怎麼來了……清歡?媽,你、你別嚇着她啊!”

耿媽氣得想過去踢他,可是看到他病怏怏的樣子又有些心疼,最後只能埋怨一句:“誰叫你老是跟我說,就是不把人帶來給我看,我這不是第一次見到有點着急嗎?”

清歡微微笑了一下,對耿修說:“既然你家人來了,那我就先回去了,你好好養病。”

說完對耿家人禮貌性地點了下頭,朝門口走去。

耿修癡癡地看着她的背影,等到人都沒了,才被耿大哥彈了個腦瓜崩:“都走了還看!我說這陣子你小子樂不思蜀連家都不回呢,合着是交了個這麼漂亮的女朋友!”

耿修嘿嘿一笑,有點不好意思,也有點頭暈。

清歡走出耿修家門之後回頭看了一眼,她似乎能透過門板看到裡頭那一家人是如何其樂融融的,那是她到達不了的世界,也是她不喜歡的世界。

家人這種東西,還是不要擁有的好。

這一回直到傍晚耿修才上門,扇扇跑去開的門,清歡坐在客廳沙發上吃薯片看電視,眼角餘光瞥到他來了,淡淡地嗨了一聲。耿修無視她的冷淡窩到她身邊坐着,“謝謝你給我做吃的,謝謝你照顧我。”他本來以爲自己會燒死的。

清歡眼睛看着電視,嘴上卻問:“你怎麼會生病?”

本來臉上帶笑的耿修一下僵住了,這傢伙根本不會撒謊,尤其是在他喜歡的人面前,如同一張白紙,半點心思都藏不住。清歡撇了下嘴,“我不是說過不想見你家人麼,今天我要是不去找你,你不就白病了?”怪不得昨天晚上不肯在她牀上睡,原來是打着生病誆她過去然後順勢讓他家人見她的意思。

耿修羞愧地撓頭,“我、我就是想跟他們介紹你嘛……我都想過了,你要是不來,那我就再想別的方法。”他也不管扇扇就在廚房裡,抓住清歡的肩膀讓她面向自己,眼神苦惱,“我覺得自己抓不住你,越抓不住就越想抓住,我特別怕哪天醒來你就不見了,所以就想把你留下來,留在我的身邊,不讓你走。”

清歡淡淡地看着他,仍舊面色複雜。她不知道自己能說什麼,但耿修,“你忘了我之前跟你說過的了嗎?我們之間沒有未來。”

“不試試怎麼知道沒有未來?”耿修固執地說。“不管你怎麼說我都會照做的,你不要把我推開啊!”

清歡閉上眼,突然覺得嘴裡的薯片沒了味道,電視上的節目也變得索然無味。“我姓王,老家住在xx省xx市xx縣xx鎮xx鄉xx村198號,你真要和我在一起的話,就先和你的家人一起看看我的過去。如果到時候你心意不變,我會考慮留在你身邊。”

“真的嗎?”耿修高興極了,聽到她願意留下來,哪怕只是考慮,也笑得咧開了嘴。

完全沒有注意到清歡淡然無波的眼睛。

“嗯。”她答應過的事情都會做到,只希望到時候後悔的不是他。

其實清歡清楚的,如果她想隱瞞,她大可隱瞞一輩子,可這樣得到的人和騙來的有什麼區別?她要說一輩子的謊,那又有什麼用?她也曾經遇到過幾個很喜歡的人,有男人也有女人,他們都會向她提出廝守一生的請求,可當他們知道她的過去後。

清歡不會等別人猶豫,她能夠清晰地看到人類心底最真實的想法,所以她總是能提前一步離開,再也不回頭。

沒有什麼是不能割捨的,也沒有哪個人是必須的。她一直抱着這樣的想法,只不過這具身體,似乎有另外一個意識,總是想要一個伴兒,就好像——那纔是這具身體真正的渴求,而她不過是裡頭的一個住客。

既然她想,那就給她,否則她不會知道,有些人的希望,永遠都得不到滿足。

696.第七十五碗湯(八)

</strong>第七十五碗湯(八)

耿修一開始很激動, 可等他回過神來,難得的留了個心眼,清歡讓他叫家人去查,他偏偏沒有,可即便如此,查到的結果也令人分外驚心。

他正呆呆地對着文件夾發愣,家裡打電話讓他回家一趟, 語氣嚴肅不知道是什麼事情。耿修沒朝清歡身上想, 畢竟這件事只有他一人知道,他也沒打算跟家裡人說, 他太瞭解他們了, 家人愛他,認爲他值得最好的,他喜歡的他們就喜歡, 可並不是每次都這樣。清歡對待爸媽的態度並不熱絡,也許不止一個人看出了端倪。

結果他剛進家門就被父親一腳踹倒, 伴隨着雷霆般的怒吼:“給我跪下!”

耿修爬起來,面色冷靜:“爲什麼?”

“你幹出那樣的醜事, 還敢問老子爲什麼?!”

耿修說:“就算你要判我的罪, 也得給我個理由吧。”

耿局長把一個文件袋砸過來,摔了耿修一頭一臉,裡頭的文件灑滿了客廳,耿媽還有耿家三兄弟以及耿家大姐都嚴肅地站在一旁看着他。在耿修的記憶裡,上一次這樣的情況,是奶奶不小心從樓梯上跌倒去世。

他看了一眼文件,立刻怒目而視:“你們監視我?!”

“沒有人監視你,是你自己太不小心,以爲你去查的這些,我們看不到嗎?!”耿局長恨鐵不成鋼。“你以爲你查的這麼順利是因爲什麼,因爲你特別有本事?老子告訴你,是因爲你是老子的兒子,因爲你姓耿!你他媽看看你自己,你跟個什麼樣的人在一起!你對得起我跟你媽這麼多年來的教導嗎?!”

“我跟誰在一起是我的自由,我沒偷沒搶沒違反國家法律,你憑什麼管我,憑什麼窺探別人的**?你侵犯了一個正常公民的**權你知道嗎?!”耿修不甘示弱,一點也不退讓。

耿局長被他這冥頑不靈不肯認錯的態度氣得快要昏過去,“你看資料了嗎?啊?你看了嗎?你跟那樣的女人在一起,你、你能討到什麼好?哪天被吃了都不知道怎麼回事!”

“她好得很,我願意!”

“耿修!”

“爸媽,哥姐,你們這是什麼意思,要對我開批判大會嗎?我哪裡做錯了嗎?清歡哪裡做錯了嗎?受到那樣的傷害是她的錯嗎?你們不要忘了,我們是警察,警察怎麼能將錯誤歸咎於受害者?她是受害者!”

“她有那樣的過去,確實非常值得我們同情,但一碼歸一碼,我們都不同意你跟她在一起。”耿家大姐說,她語調柔和,但卻分外堅定。“爺爺那麼疼你,他早就想抱孫子了,你娶了這個女人,怎麼完成爺爺的期盼?”

耿修看着面前這羣人,似乎有些不認識他們了。他的父親是威風凜凜的警察局長,從很小的時候,他之所以想當警察就是想要和父親那樣懲惡鋤奸,他的三個哥哥,哪個不是功勞顯赫,拿過多少一等功,是犯罪分子聞風而逃的執法者。他的母親和姐姐巾幗不讓鬚眉,他的家人都是警察,可現在他們卻因爲他喜歡的人有不堪的過去,就徹底否定了她這個人!“爺爺泉下有知,肯定不會怪我,但卻會很失望教出你們這樣的子孫。”

“耿修!”耿局長被他大逆不道的話氣得說不出話來,“你是不是不聽我們的?!”

“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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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耿局長也不打算隱瞞了。“你把第二份文件也給他!”

耿媽有些猶豫,眼神也充滿了心疼,可她還是按照丈夫說的,又遞了一個文件袋過來。耿修本來不想接,直到耿局長說了一句,“怎麼,不敢看嗎,對你的好女朋友沒有信心?”

他一把奪過來,翻開幾頁便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看看父母又看看兄長姐姐,脾氣最溫和也最好相處的耿家二哥說道:“如果只是有那樣的過去,那不是她的錯,我們當然不會歧視甚至瞧不起她。不能生育也沒什麼,就像你平常掛在嘴邊的,這年頭不一定非要生個兒子出來傳遞香火,但是耿修,我問你,耿家的家訓是什麼?”

正直。

就這兩個字。

“你看看這份資料。”說話的是耿家三哥。“你覺得這些都是巧合嗎?你覺得……一個從偏僻落後的小山村裡逃出來的十二歲的女孩子,今天能在首都買市中心的房子,名下有那麼多財產卻用着假身份假證件,這些都是我們在陷害她污衊她嗎?”

耿家大哥看着自家弟弟,心知他受到了多大沖擊,可有些話卻不得不說。“強|奸她的那個老李頭,在她逃走後的第二年失足跌到陰溝理淹死了,老李頭酗酒,這可能是個意外;想要娶她回去的那個大齡光棍,在她逃走後的第二年進城趕集的時候被三輪車撞死了,這也可能是個意外;她的母親,懷孕九個月的時候突然流產了,聽說生了個死胎,還是個成型的男孩,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是意外。那他們家被一把大火燒的乾乾淨淨呢?她的三個姐妹上不成學,一個嫁了酒鬼一個嫁了賭徒還有一個嫁了跛腳的瞎子呢?好,這些都可能是意外。可當時和她一起上學的那一批學生,四十個裡面有三十多個出了事!教過她的老師沒一個有好下場!甚至還有她村子上不少的中年婦女都在她逃走的第二年被強|奸!你覺得這些都是巧合嗎?!”

“我調查過了,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點,都對她不好。”耿家大姐問耿修,“如果這些都是真的,我問你,她哪裡來的財富?爲什麼要隱姓埋名?那些對她不好的人爲什麼都過得無比悽慘?甚至還有一些死掉了?你是個警察,你告訴我,你覺得這正不正常?還需不需要我們繼續往下調查?”

“耿修,我再問你一次,我們耿家的家訓是什麼。”

“你跟一個高智商高天賦的罪犯在一起,你對得起耿家的祖宗嗎?你對得起你身上穿着的這身警服嗎?你覺得家人都會害你嗎?你對得起你的良心嗎?”

“她現在跟你在一起,說不定過兩天就會翻臉,你是犯罪學博士,你知道可怕的罪犯永遠都不能體會真實的情感,他們的暫時停手,最後都會變成更瘋狂的屠殺!”

“穿上這身警服的時候,你曾經在國旗前宣過誓,要保持國徽的鮮豔,要維護警察的榮譽,你問問看你自己,你做到了沒有?”

耿修呆滯地盯着手裡的文件,白紙黑字,證據確鑿。即使那些“意外”暫時沒有證據,可他不想查下去,身爲警察的第六感告訴他,如果繼續查下去,他一定無法接受最後的結果。

他在原地站了好一會兒,突然轉身就。耿局長想去追卻被耿媽攔住了:“別去,那孩子死心眼,你給他點時間,他會想通的。”在罪犯與正義之間,耿修一定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扇扇開門見是耿修,頓時笑眯眯:“警察叔叔你來啦?姑姑去你家找你啦!”

耿修聽了,轉身就掏鑰匙,扇扇在他身後扮了個鬼臉,“警察叔叔好沒禮貌!”

大門一打開,他迫不及待地邁進去一隻腳,可是又遲疑地停了下來。耿修不想承認自己是在害怕。他的脣瓣輕輕抖動着,扇扇巴在自家門上好奇地看:“你怎麼了?姑姑就在裡面啊,你怎麼不進去?”

耿修閉上眼,咬緊牙關,推開門,清歡穿着一條紅色的裙子倚在客廳,他一進去就看到她了。

她臉上沒有了平日總在的笑容,但卻仍然很漂亮,漂亮的讓他心動。“回來了?”

“是真的嗎?”

“什麼?”

“這些……裡面的內容,是真的嗎?”

清歡淡淡地看他,“你希望我說是假的嗎?”

沒有什麼比她親口承認更令人絕望了,耿修只覺得一瞬間天都塌了,他止不住自己眼眶發酸,淚珠啪的掉下來,砸在木質地板上。

清歡嘆了口氣,走近他,像平常那樣摸摸他的頭。“別哭啊,這有什麼好哭啊。我早說過,我們之間沒有未來。”

她早就知道會是這樣的結局,因此連難過都很淺淡,耿修吸着鼻子,“我該怎麼做?”

“親親我。”她輕聲說,然後拍拍他肩膀,“向後轉,齊步走,別再回頭。”

他們都心照不宣的不提文件袋裡的內容,耿修緊緊抓住她的手,“如果我走了,你也會走的,對不對?”

“我不能在這裡待了,你的家人查出來了,我得快點離開,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她主動親親他,很包容很溫柔,這是耿修從未見過的繾綣,讓他第一次覺得,這個女人,對自己也有着那麼一點點的喜歡。“只是扇扇要麻煩你了,你會照顧好她的,對吧?”

走了最好,走了就不會有麻煩,可是耿修,“我……”

“什麼都別說,你早該聽我的。”

安安靜靜隱瞞着也可以過一生,可她這樣的人,想要融入被拋棄的世界,那是絕不可能的事情。

697.第七十五碗湯(九)

</strong>第七十五碗湯(九)

耿修被清歡推到了電梯裡,她對着他笑了笑, 然後轉身回家, 再也沒有看他。

只是在轉過身的一剎那,面上的笑容卻消失的乾乾淨淨。

這個世界啊,總是在溫暖的同時,給人帶來殘酷。

一推門就看見扇扇緊張的小臉:“姑姑, 你、你還好吧?警察叔叔呢?你們倆吵架了?剛纔我看到他臉色很不好誒……姑姑怎麼了?”

小臉蛋上的關懷與擔憂都是情真意切的,清歡摸了摸扇扇的臉, 跟她的小姨小姨夫住在一起的時候, 她是個陰鬱內向瘦削的孩子, 可現在她白白嫩嫩健健康康,似乎已經從過去的陰影中走出來了。

真好。

“以後你要聽警察叔叔的話呀。”

“姑姑要走嗎?”扇扇一聽, 頓時嚇壞了,立刻死死抓住清歡的衣袖,“我纔不要聽其他人的話, 姑姑要去哪裡,把我也帶上啊!”

“他是個好人, 會很好的照顧你的。以後好好學習, 考個好大學, 然後找一份你喜歡的工作,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過一輩子吧。”清歡微微笑着,這曾經是她的心願呀,只可惜,這輩子她都沒有機會再去上大學了。她遺憾的是甚至連初中都沒有唸完,即使日後的知識已經遠遠超過了學歷所規定的範圍,但對於清歡來說,學校是個美麗的夢。她曾經置身其中,認識的其中的美好與殘酷,然後終其一生都沒有再有回去的機會。

“不!”扇扇的眼淚流了一臉,雙手更是抓着清歡不肯鬆開,“我不讓姑姑走!姑姑不能拋下我!我就只有姑姑了!”

“我們之間沒有血緣關係,如果當初不是你死纏爛打,我也不會收留你。”清歡溫柔的聲音訴說着無情的事實,“你不可能一輩子都依賴我。”

“我可以的!我可以吃苦!什麼樣的苦都能吃的!我可以不上學,也可以不買新衣服,我把我所有的錢都給姑姑,姑姑不要丟下扇扇,不要丟下扇扇好不好?”害怕被人拋棄的小女孩哭得涕淚橫流,可如清歡這般鐵石心腸之人,並不會爲之動容。她只是溫柔的捏扇扇的臉,知道這丫頭死心眼,跟小警察根本就是一類的人,不見黃河心不死的那種。不撞的頭破血流,不知道什麼叫後退。

“真的嗎?”

“真的!”生怕清歡不信自己,小姑娘快哭出來了,“我什麼都能做的!我可以洗衣煮飯打掃衛生——”

“我不需要你爲我做那些。”清歡輕笑,“跟我在一起,大多數時候都會過得非常舒服,但是……”她頓了一下,又問扇扇,“你確定你真的什麼都能做嗎?不會拖我的後腿?”

“不會!!”信誓旦旦的。

“那好,你跟我來。”

扇扇茫然地被清歡帶到了城市的郊區,這裡有一項很大的工程,一羣只穿着背心戴着安全帽的工人正在熱火朝天的工作,他們的背心都被汗水沁溼了,驕陽似火,扇扇不明白姑姑爲什麼帶自己到這裡來。

“看着他們,你覺得怎麼樣?”

扇扇不明所以:“什麼……怎麼樣?”

“看到這些人,你心裡有什麼感覺?”

“很辛苦,很努力的在生活。”扇扇看到其中兩個工人互相說了句話,彼此臉上都帶着笑嘻嘻的表情,似乎雖然工作辛苦,卻並沒有喪失他們的快樂。“我聽說很多工人都是外地來的,他們應該都想賺多點錢回家去吧。”

清歡又笑了,“想一直跟着我?”

“想!”

“那好,你去把他們都殺了。”

扇扇以爲自己耳朵出問題了:“姑姑?”

“我說,你去把他們都殺死,就能永遠跟着我了。我永遠不會背叛你也不會拋棄你,只要你殺死他們。”

扇扇怎麼能接受這樣的事?小姨夫死了她很開心,因爲自己終於不用面對那樣的噩夢了,可這些人跟她素不相識,她怎麼能殺人?而且……“殺、殺人是犯法的啊!”

清歡笑起來,“犯法?那你以爲你的小姨夫是怎麼死的,真的是出了意外?那麼巧?”

扇扇一直自欺欺人的不願意去深思這個問題,她就像個鴕鳥把自己的腦袋藏起來,什麼都不看,什麼都不聽,也什麼都不想。好像這樣就能當作一切正常。

“他們看起來都很樸實很憨厚對吧,很親切的樣子,如果你過去問路,他們會很熱心的告訴你,而且還會叮囑你一個小姑娘不要隨便相信陌生人,趕緊回家去,如果實在是找不着路,他們可以幫你報警——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一羣人吶。”

“可就是這一羣很好很好的人,在下了夜班回宿舍的路上,遇到一個被綁起來塞在垃圾桶裡的女孩子,你覺得他們會怎麼做呢?是把她救出來送回家?是幫她找警察?還是,將她從垃圾桶裡抓住來,藉着酒意,一個一個,將她輪|奸?”清歡笑起來,“的確是一羣好人,可這羣好人就這樣毀了一個人的一生。那女孩家境貧寒,和重病的母親相依爲命,可她很爭氣,不僅品學兼優,還有一個優秀的男朋友。她的好日子終於要來了,畢業前她就被大企業錄取,她終於可以卸下這麼多年的重擔了。可就在這時,她被男朋友的愛慕者綁起來,剝去全部衣服塞入垃圾桶。就在這條陰暗潮溼鮮少有人經過的路上。”

“如你所說,這還真是一羣好人呢,做了那樣的事之後還知道給女孩留件衣服。可那又怎樣呢?”清歡的眼睛無比冰冷。“她自殺了,她的這一生徹底結束了。她重病的母親,愛她的男朋友,誰來承受這一切?你告訴我,他們誰做錯了?爲什麼他們要付出失去最愛的人的代價?而這些人。”

這些人,最是普通,最是平凡,恰恰如此,也最是惡毒。

因爲他們的平庸,這成了最好的脫罪面具。

啊,家裡有老婆孩子要養活,啊家裡的屋子漏雨這麼多年想修補,啊還有長輩要贍養……這麼多的苦衷啊,聽起來真是叫人難過,令人同情——可他們再好,他們再善良,跟他們做下的惡行又有什麼關係?

“沒有人給她討回公道。這裡沒有監控,也沒有證據,警察什麼都查不出來,你說,她能怎麼辦?”

扇扇惶恐地看着她,眼裡又蓄滿了淚水。

“看到了嗎,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殘酷,有人幸福有人悲傷,你跟着我,就要每天都過這樣的生活。所以走吧,不要跟着我,也不要再記得我。”清歡最後看了扇扇一眼,“快走。”

扇扇下意識地轉身,可是她立刻就後悔了,然而就是這幾秒鐘的時間,清歡已經徹底消失在了她眼前。

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她再也沒有見過這個女人,只在每天習慣性看新聞的時候得知十幾名工人一夕之間離奇死亡的消息。

是姑姑做的。

可姑姑是誰?她姓什麼?她從哪兒來?她是幹什麼的?

扇扇全部都不知道。

她想找她,可是卻發現自己連一點和姑姑有關的影音都沒有,她們之間甚至沒有合照過。後來她進過姑姑的房間,那裡乾乾淨淨,其實姑姑本來就是個愛乾淨的人,之所以把自己留下來,根本不是收傭人而是看到了自己的恐懼和孤獨吧。

姑姑走了,一點點私人痕跡都沒有殘存,即使後來有警察前來採集證據,這個家裡也只有她跟警察叔叔的指紋和dna。姑姑就像是神秘的消失在了這個世界上,她突如其來的出現,也突如其來的消失。

就是這樣。

扇扇沒有搬去跟警察叔叔住,她一個人也可以照顧自己,她只是……很想念那個叫清歡的女人。再後來警察叔叔也失蹤了,她徹底成爲了孤家寡人,她每天安安靜靜的生活,按照姑姑說的那樣,努力學習,考個好大學,做一份自己熱愛的工作,平安快樂的度過自己的人生。

可是姑姑呢?她去了哪裡?又會在哪兒?還會不會回來?扇扇沒有離開,她想守着這個家,也許哪天姑姑就會回來看看,她是如此堅信着的。

後來她發現自己的戶頭多了一大筆錢,數目令人咋舌,足夠她可以一輩子不工作,揮金如土的生活。然後這個房子也登記在她名下,再後來,對面警察叔叔的房子也成了她的,但這兩個人,都徹底消失在她的生活裡了。

扇扇慢慢地習慣了孤獨,她獨來獨往,不跟任何人親近,尤其是男人。她根本就沒有走出過去的陰影,一旦看到笑容滿面和藹可親的中年男人,她就忍不住要發抖。

那是深入骨髓的記憶,因爲曾經有個強大而溫柔的女人保護着她,所以她可以暫時忘記一切,可後來那個女人離開,記憶便不請自來。

然後,她發現自己學會了抽菸。

找不到打火機的時候,燃氣竈果然是非常好用的。

698.第七十五碗湯(十)

</strong>第七十五碗湯(十)

七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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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這位以後就是咱們幫派的一員了, 暫時我將青龍堂**給她掌管——”

話沒說完就被一個肌肉虯結的大漢打斷了:“老闆!您這是什麼意思啊!讓我們以後聽從一個女人的調令!我們寬哥呢?女人哪有本事幹這事兒?您這不是要我們的命嗎?!”

眼神也充滿鄙夷與淫|邪, 看得清歡微微一笑, 右手剛剛擡起就被老闆抓住了, 然後他厲聲對着大漢命令。“閉嘴!不允許這樣對清歡小姐說話!以後要叫堂主!聽到沒有!”

大漢心中不服氣, 這個女人,穿着個紅裙子, 大波浪長髮深邃乳溝, 嘴脣鮮紅容色嬌媚,哪裡像道上的?根本就是老闆的情婦吧!可他不敢反抗老闆,只能退了下去,負氣把臉別開。

清歡輕輕敲擊着椅子的扶手, 紅脣揚起的笑容顯得格外誘人且殘忍, “寬哥?在那個廢物的手下做了幾年活,連眼睛都瞎了,那可是條子的臥底,你們差點丟了一批七千萬的貨,還有膽子在我面前狂吠?”

“寬哥是臥底?!怎麼可能!”

老闆冷眼看過去, “怎麼不可能?青龍堂又不止他一個臥底!”

“什麼?!”

就在衆大漢震驚的時候, 老闆一揮手,“把鬼給我帶進來!”

鬼,也就是所謂的臥底,內奸。竟然是一個讓大家都無比熟悉的人,大漢們更驚訝了,“青哥?怎麼可能是青哥?!”

“就是!老闆你不要弄錯了啊!青哥怎麼可能是鬼啊!我這條命都是他救的啊!”

“還有我!青哥也救了我很多次!”

“老闆是不是給這個婊|子騙了?青哥不可能是鬼!”

清歡也是第一次看到這個所謂的鬼,對方一直低着頭不說話,她好奇地看過去,可是當他擡起頭的時候,清歡眼中迅速閃過震驚。只是她極爲擅長掩藏自己的情緒,因此沒有被任何人發現。

就算他化成灰她也認得出來啊,這不是那個曾經讓她動過心的小警察嗎?!他怎麼會在這裡?!

小警察絕對不會做壞事,所以清歡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他肯定是鬼。操,早知道鬼是小警察,她也就不用爲了博取老闆信任設套讓鬼鑽了。結果那個沒骨氣早被紙醉金迷的生活腐爛的寬哥一早鬆了口,小警察肯定不知道他被自己的上峰出賣了,這個傻逼!

“怎麼說話的?!”聽到有人辱罵清歡,老闆憤怒地看了過去,他生的極爲可怕,鷹鉤鼻薄脣眼睛細長,好看的同時又陰森森的帶着殺氣。這個人只認錢,爲了錢什麼都幹,販賣人口走私毒|品野生動物,除了好事什麼都幹過。“再有一句不禮貌,就給我滾!我不需要這樣不聽命令的手下!”

等到所有人都噤若寒蟬,他才冷冷一笑,“三青是不是鬼,待會兒就知道了。來,把人帶進來!”

立刻就有兩個穿黑色西裝的保鏢拖了三個人進來。一個是七八歲的小姑娘,一個是穿着警服的中年警察,還有一個是襁褓裡的小嬰兒。他陰鷙地看了三青一眼,“在我手下這幾年,我也知道你的本事,本來阿寬死了,這青龍堂最合適的人選就是你,可阿寬死之前說你是鬼,我不得不相信他,現在,如果你不是鬼,證明給我看。否則。”

接下來的話不必說,大家都懂。

清歡撐着下巴好奇地問:“怎麼證明啊?”

老闆跟她說話的時候口氣完全不一樣的,很溫和也很有禮貌,因爲見識過這個女人的手段,他並不認爲對方想殺他的話,他能躲過去。面對這樣的對手他從不介意小心一點,老闆能到今天這個地位,就是因爲他從不小看女人和小孩。“這很簡單,把嬰兒掐死,強|奸小女孩,然後看着警察的眼睛槍|殺他,就這麼簡單。”

清歡聽了拍掌大笑:“有意思有意思!不愧是老闆,你剛纔叫人去抓個警察來就是因爲這個?”

“不錯。”老闆也露出笑容,“警察最怕的就是傷及無辜,更何況是殺死自己的同事,三青要是做了,我就信他,並且立刻升他做青龍堂的副堂主,讓他做你的左右手。相信我,如果三青不是鬼,那他就是最忠誠的手下。這幾個人都是我讓保鏢隨意抓來的,他敢做,我就信他,並且親自給他賠罪!自罰三杯!”

清歡笑眯眯道:“那就多謝老闆了。”她好整以暇地睇了三青一眼,卻見他木然地跪在地上,並沒有看她。

還沒看她呢,也就是說沒認出她來。嘖,竟然不覺得她的聲音熟悉嗎?

沒等清歡再說話,其他的手下就你一言我一語的開口了,“這還不是小意思,在場的兄弟哪個沒殺過警察哪個沒玩過幼女?三青又不是和尚,趕緊做了兄弟們繼續喝酒去!”

“對!青哥抓緊時間,兄弟們都等你呢!”

嘻嘻哈哈,完全不把人命當回事。都是羣刀頭舔血的亡命之徒,死到臨頭還不知悔改。清歡低下眼,遮住眸底濃厚的殺氣。

三青跪在地上,清歡看到他的右手悄悄握成了拳,可能是想殊死一搏了,再不幫忙怕是今天他得交代在這裡。於是她放聲大笑,銀鈴般的笑聲清脆動聽,狂妄而又嬌媚:“何必這麼費事,抓三個人來倒是無所謂,怕是會惹來條子。如今堂口剛剛被劫了七千萬的貨,條子一來,那可就是雪上加霜啦。”

“你有想法?”老闆眼睛一亮,他非常有錢,可是想到那七千萬,他仍然心痛。

“把他交給我。”清歡將食指抵在脣邊輕輕一舔,“你知道的,對付男人,沒有人比我更在行。阿寬嘴巴再硬,不也還是被我撬開了?”

呸,早知道他嘴裡說的三青是小警察,她早宰了那個人渣了。

警察,因爲當臥底,就能過奢侈糜爛的生活,就能睡未成年少女,就能燒殺搶掠拐賣人口?那可真是個合格的警察啊。

老闆呵呵笑起來:“你的手段我當然是信的,當時我不也在場麼。”阿寬那樣的硬漢子,子彈穿過小腹都悶聲不吭的,卻在這個女人手下痛哭流涕跪地求饒,卑微下賤的宛如一條死狗。這個三青,難道還能比阿寬更難搞?“那行,我就把他交給你,如果他是鬼,你隨意處置他,如果他不是,你把他帶到我跟前,我親自給他倒酒賠罪!”

“那就說定了。”清歡挑起眉頭,笑眯眯的模樣在他人看來美不勝收,可老闆卻只覺得,這是條無比恐怖的美女蛇。

人人都說他兇殘冷酷,那是他們沒見過這個女人在殺人時有多麼殘暴,手段之殘忍,即便是他,想起來都覺得毛骨悚然。當時折磨阿寬的時候他也在場,數次都想離開,場面實在是令人恐懼。因此爲了不反胃,也爲了讓清歡感受自己的信任,老闆笑道,“青龍堂的地下囚室你可以隨便用,以後青龍堂就交給你了。好了,我們走。”

臨走前不忘對其他青龍湯的漢子們交代,“要是讓我知道你們對清歡小姐不敬,小心你們的胳膊腿!”

老闆再三交代,他平日裡積威極深,漢子們的確不敢輕舉妄動,可一個個都盯着清歡,並不服她。清歡當然知道讓一羣沙渚人渣聽自己的話不容易,不過教訓他們不急於這一時。她慢條斯理地離開椅子,走到三青跟前,捏着他的下巴逼他擡頭,仔細打量打量,纔在對方驚愕無比的眼神中露出顛倒衆生的笑容:“長得倒是不錯,玩起來希望也能多撐一會兒。”

三青:“!!!!!”是她?!她怎麼會在這?!剛纔、剛纔跟老闆說話的也是她?

他剛纔在思考如何解圍,不能解圍的話又如何在犧牲最小的情況下將無辜的三人救出去,所以根本沒仔細聽老闆說話。因爲大家都知道,當一個人被懷疑是鬼的時候,那麼他的生還機率等於零。

清歡鬆開手,“把他送到囚室裡去。”說完見沒人聽自己的,漢子們一動不動,她冷冷一笑,右手劃過,沒人看清楚是怎麼回事,其中一人已經少了一隻耳朵,倒在地上捂着哀嚎。

她的聲音不復嬌媚,而是冰冷的彷彿來自地獄。“我說的話,你們聽不見嗎?”

根本沒人知道她怎麼做到的!那麼迅速!那麼精準!耳朵被削下來的邊緣無比平滑!

就知道,不吃點苦頭,這些垃圾是不會聽話的。看着兩人將三青架走,清歡看了眼地上嚇得哭不出來的小姑娘還有哇哇大哭的小孩兒,“吵死了,把他們給我處理了。”

許是被她嚇到,一個漢子結結巴巴地問,“怎、怎麼處理?!”

清歡笑眯眯地看他,“當然是哪裡抓來的送回哪裡去,青龍堂如今正是風口浪尖,條子來了好幾撥,你還想給我找事是不是?”

她的語氣太可怕,現場無人敢反駁,因爲誰都看到了她指縫裡把玩的又薄、又細,閃着犀利銀光的刀片。

第七十六碗湯(一)

第七十六碗湯(一)

【她本應一生無子,爲救繼女受辱亡於二十一歲。】

【她本應一生癡戀一人,知曉自己被錯待,也仍隱忍不發,一心奉獻。】

清歡站在院子門口翹首以盼,只是,從正晌午王爺派人說要過來到現在天都要黑了,也仍然沒來。她面上忍不住失落之色,身旁的侍女勸道:“夫人,還是進屋等去吧,這會兒風太大了免得受寒,您的身子受不住啊。”

她搖搖頭:“我再等會兒,你去小廚房看看安神湯熬好了沒,回頭王爺來了,一定要立刻送上熱乎的。”

侍女欲言又止,半晌道:“……是,奴婢這就去。”

清歡仍舊在等,直到王爺身邊的太監總管過了來,先是恭恭敬敬搭了一禮,而後道:“薔薇夫人,王爺突然覺得有些乏了,今兒便不過來了,特地讓奴才給夫人送來這盞琉璃八寶燈,還請夫人收下。”

聞言,清歡掩不住面上失落,卻仍舊牽起笑容:“勞煩公公了,王爺既然疲乏,還請公公好生照料着。”

“這是奴才的職責,夫人放心。倒是小王爺這幾日的功課王爺查閱了,正誇夫人帶的好呢。”溫公公笑眯眯地說,他生了一張和善可親的臉,彌勒佛一般見誰都笑,嘴上說話也是滴水不漏,清歡如何是他的對手,當下粉臉微紅。“我會好好待小王爺的,公公還請放心。”

溫公公呵呵一笑,“既然如此,奴才便回去了,夫人萬福金安。”

送走了溫公公,清歡滿心喜悅地接過那盞琉璃八寶燈,裡頭已經點了薰香,是她喜歡的薔薇花香,看起來,王爺真的很把她放在心上呢。

晚膳時間到了,結束了一天功課的小王爺來了,他才只有五歲,因爲王菲早年去世,甫入府的清歡便從他兩歲開始帶着他,和他的親孃一般,如今王府裡也是她位份最高,雖說不是正妃,卻也和正妃無甚區別,整個王府一直都是她在打理。只是雖然入府三年,她的性子仍然十分溫柔婉約,從不對人紅一下臉,是以宮中的人都很喜歡這位薔薇夫人。

是的,所有人都認爲王爺待她極好,一顆心都是撲在她身上的,一個月裡至少有十天休在她這裡,多麼令人羨慕呀。

四下無人,清歡坐在房中,嘴角露出一抹比哭還難看的笑。

若是昨日她沒有聽到那番話,她的確是這樣認爲的。

已故的王妃是她的嫡出姐姐,自幼貌美多才,年紀比她大了十歲有餘,早早便嫁給了王爺。那時候整個京城都流傳着淮陽王與尚書府大小姐情深意篤的故事。後來他們成親,生兒育女,若非姐姐患了重病藥石罔效,哪裡有她的今日呢?

正因爲王妃故去,也因爲害怕王爺娶了新王妃就忘了舊人忘了相府,她的父親與嫡母便將她送了過來,只因爲她與姐姐生的極爲相似。若有何不同,大抵也就是薔薇與玫瑰的異樣。因此府內人人都叫她一聲薔薇夫人,她不是侍妾也不是側妃,只是尚書府送來的不值錢的替代品。

她來這裡的目的,就是伺候王爺,爲亡故的姐姐照料她的一雙兒女。小郡主今年已經十三虛歲,小王爺卻還小,因此和從不親近她甚至敵視她的小郡主比起來,小王爺跟她則親近多了。

清歡一直是這麼認爲的。她的父親在她被送來前一再告訴她,你與尚書府俱爲一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定要事事順着王爺,莫要惹王爺惱怒,要爲虞家着想。

她揹負着這樣的期盼與要求,也努力讓自己做到。

可是她怎麼也不知道,王爺竟對自己做了那等事。

王爺對她無心,從她進門三年有餘,不曾碰過她,即便在她院子裡過夜也是和衣而臥,更別提是寵幸她了。便是這樣,他也仍不放心她,他派人送來的薔薇花香,裡面摻雜的藥物早已使得她無法生育,他和尚書府的人一樣的,他們只想要她一輩子安安靜靜地做姐姐的替身,也一輩子安安分分,不做他想。

尚書府的人不把她當親人,王爺不把她當妻子,那她……到底是什麼呢?

清歡坐在凳子上有些茫然,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該何去何從。直到小王爺爬上她的膝頭軟軟地叫她姨姨,她纔回過神。懷裡的孩子白嫩可愛,可她心中除了憐愛之外,也還多了一份自己也說不出的悲傷。

錯不在小王爺,錯在她的父親嫡母,還有王爺。

他若不喜歡她,不娶便是。要爲姐姐守身,不娶便是,將她迎入府中,給的名分不清不白,不碰她的身子,讓她按照姐姐那樣活着,照料他和他愛妻的孩子……只因爲家中庶出的女兒裡,只她和姐姐生的像。

惡毒的念頭一閃而過,清歡幾乎想要把這孩子從自己腿上推下去,她眼眶發酸,內心深處充滿掙扎。一邊是想要報復的嫉妒與憤怒,一邊則是自小所受到的教導以及父親再三的叮嚀。這一切都讓她無所適從,她本來期盼着今日王爺前來,她好好的問一問她,昨日他與小郡主說的那些究竟是不是真的,什麼叫她永遠無法代替你孃的位置,什麼叫她只是你娘在臨終前爲你們姐弟挑選的棋子……她虞清歡,難道是爲他們而生的不成!

他們用着她,還要嫌棄她出身卑微是個庶女,還要嫌棄她沒有資格進王府,還要商量着日後等到小郡主小王爺長成了就如何處置自己!

是啊,世間,根本沒人知道尚書府又嫁了個女兒進淮陽王府,他們只知道尚書府的大女兒死了後,淮陽王一片情深,根本不近女色。

清歡心中恨極,面上卻是溫柔的:“小王爺乖,下來吃飯吧,一會兒還有功課要做呢。”

小王爺嘴一撇:“我纔不要做,姨姨不要命令我,姐姐說姨姨得聽我的!”

到底是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她嘔心瀝血照料這孩子三年,也不敵小郡主一句話。

是啊,在這些人心裡,她不過是個卑微的奴婢。叫她一聲夫人是給她面子,她要珍惜……她偏不!

清歡深深吸了口氣,再擡頭時眉眼已十分平和:“小王爺說的是,那日後,我就都聽小王爺的了。”

小王爺露出得意的笑容:“今天晚上的功課我不寫了!你幫我寫!”

甚少有人知道清歡才氣卓絕,尤擅琴棋書畫,更擅模仿他人字跡,從前是寫了字讓小王爺臨摹,如今卻不是這樣了。

她不想害這個孩子,只是想她再忍氣吞聲的付出,這些人也別癡心妄想。大家都是如此,誰比誰天生高貴?她是庶女,便活該如此被犧牲,不被人當作命看。

小孩子家家的,王爺事務繁忙,小郡主也不耐煩帶孩子,可現在,她也不想帶了。

小王爺嚐到了“命令”的好處,再加上清歡不再教導勸慰,竟越發的跋扈起來。小郡主也想不到自己當日耳提面命的一句話就讓弟弟跟那個鳩佔鵲巢的女人疏遠了,她心中歡喜,更是唆使小王爺離清歡遠些,日子一長,幾個月不往清歡這裡來也是常有的事。清歡向淮陽王說過,結果淮陽王輕描淡寫地說讓她不要插手小王爺的事,那是他的兒子。

是呀,他的兒子,和姐姐的兒子。他們既想她將小王爺視如己出,又不願意小王爺真正的依賴她。

當真是,可笑至極。

她漸漸地與小王爺疏遠了,再見面的時候小王爺已經連一句姨姨都不叫了,夫人便是他對她最大的恭敬。可清歡並不在意,她只是想知道,等到日後,小王爺漸漸長大,王爺發現他和自己想的不一樣,又會不會來怪她呢?

他滿心沉浸在亡妻之痛中,什麼都忘了,而她不是他的正妻,又憑什麼爲他勞心勞力?他瞞着她騙着她利用着她,卻還因爲她的身份低微瞧不起她。

她怎會以爲這是自己的良人!

如今想起來,自己以往那般心動,宛如跳樑小醜。清歡想了很久才明白,也許王爺並非不懂她的情意,而是故意不懂。因爲只有這樣,她纔會帶着對他的情意,拼命地付出,直到榨乾自己的最後一點價值。

等她死後,她甚至連跟他合葬的資格都沒有。他們會厭惡地將她的屍身處理掉……清歡狠狠地打了個哆嗦,她得離開這裡!一定!

尚書府是不會庇護她的,她只能自己想辦法。

可是這辦法哪裡是一時片刻就能想到的,日子該過還是要過,誰都不知道她心底醞釀着逃走的計劃。不過在這之前,她仍舊安安分分地待在王府,每日打理王府事物,任勞任怨,即便小郡主小王爺再如何欺負她,她也不抱怨一句。

第七十六碗湯(三)

第七十六碗湯(三)

男人聽她語氣中有些懊惱,登時笑了一笑,“在王府不好麼,吃喝都有人伺候,你若是逃了,可想過出去要怎樣過?”

“我當然早有準備,這些不勞你操心哎呀水進到我耳朵裡啦!”清歡頗爲惱怒,回身去推男人的手,男人被她這樣刁蠻的對待也絲毫不怒,只是一雙狐狸眼笑得更彎了,手指在她背上畫圈圈,“你身子都給了我了,我自然是幫着你的。若是你願意,咱們現在就走也可以。”

清歡登時瞪大雙眼:“此話當真?”她早不想在這待了!

“當然。”這麼好玩的女子,他總不能便宜了別人。

她嫣然一笑,“那好,你讓開。”

許是太開心了,她抓起浴桶邊沿的衣裳披到身上,出了浴桶就去換衣服,男人卻哈哈一笑攔腰將她攔住,“這衣服有什麼好穿,等到了我那兒,給你更好的。”

“不行!”清歡連連反抗,“我有東西要拿!”

男人見她分外堅持,就鬆手讓她去,看着清歡裹緊外衣噠噠噠跑到牀前,將被褥鋪蓋全部掀開,才發現這牀是活動的可以打開。他挑眉,就瞧見她從裡頭拿出一個看起來很重的包裹,沉甸甸的,不知裝了什麼。

等到她拿好了也穿好了鞋襪,跑到他跟前眼巴巴地瞧着:“可以走啦。”

男人伸手想掂一下她的小包袱,結果她卻如同小獸一般瞪大了眼:“不行!”

他暗笑她小心眼,即便不碰他也看得出來裡頭是什麼,無非是些金銀細軟之類的,沒想到這姑娘還是個小小財迷,這點金銀他如何看得上眼。“走。”

將人抱起來,足尖輕點,便從窗戶離去了。只剩下一桶還有餘溫的浴水,以及淡淡的餘香。

這個屋子的主人,再也不會回來了。

一路上風聲太大,即使被男人藏在懷裡也仍舊覺得臉被吹得疼,清歡皺着臉,鼻子被吹得超級酸,等到停了,她覺得頭暈目眩,站都站不穩。好在男人摟住她的腰,她才堪堪沒有摔倒。

“……這是哪兒?”

“我家。”

清歡震驚莫名:“你……”

這也能叫“家?”她沒有去過皇宮,可是和皇宮比起來這裡也不遑多讓吧?!“你到底是誰啊!”

“竇悔。”

三歲小兒都聽過這名字。清歡這才知道自己遇到了個什麼人物,人人得而誅之的大奸臣,與攝政王作對的大惡人,聽說他在金鑾殿上敢坐下,不把皇家放在眼裡,殺人如麻,不將人命當回事。可她上下打量了竇悔一番,卻好奇地說:“你看起來沒那麼壞啊。”

竇悔哈哈大笑,“人人都說我壞,唯獨你這小娘子另闢蹊徑,當真好玩。”

聽起來像是把她當成玩具了,清歡被他攬着向府內走,沿途欣賞這府內風光,真是讚歎不已。王府本已足夠大氣磅礴,他的府邸卻更是奢侈,便是那蓮花池裡的錦鯉,便條條價值連城。清歡曾在王府池子中見過,婢女說是番邦小國進貢而來,極其珍貴稀有極其難養,再加上路途遠頓,很多在途中就已經死掉了。王府也僅僅只有一條,這人卻奢侈的裝滿了整個蓮花池!

“你真有錢。”她語帶羨慕。

竇悔被她的語氣逗笑了,“你也喜歡錢?”

“當然,我不僅喜歡錢,還喜歡享受,喜歡別人怕我,喜歡別人看到我就要低頭,再也不能欺負我。”清歡聽說過的,竇悔出身貧寒,完全是靠自己纔有今天這樣的低位。她出身也低微,她也可以像竇悔這樣,憑自己的本事站起來,不去欺負別人,可至少也不讓別人欺負她。

不能讓別人把她的真心踩在地上踐踏,然後還要嫌棄這顆真心不夠明亮不夠耀眼。

聽了她的話,竇悔的黑眸中透出異樣的光芒:“是嗎,你也這麼想嗎?”

簡直,和對金錢權勢充滿*的他一模一樣呢。這樣的小娘子比起那些笑不露齒張嘴就是女德女訓的千金們可有趣多了,本來想帶她玩玩就算的,若她是這般想法,倒是可以留在身邊。

找不到說說心裡話的人也是很寂寞的啊,他滿腔的偉大抱負野心根本沒人懂,這種難過豈是一兩句話能形容的?

想到這裡,竇悔興高采烈地發出邀請:“要不這樣吧小娘子,日後你就留在我身邊,我自然能讓你過上這樣的日子,再也沒人敢欺負你,誰看了你都害怕。”

“我纔不要靠你呢。”清歡伸手撈了下垂柳,暗自驚奇已是深秋,這府裡卻還是一副春景。“我靠自己也能讓別人不敢欺負我。”

哎呀呀,越是這樣越讓他有種想把她留住的衝動了呢。竇悔眼睛都亮了起來,“那你先在我這裡住着,住到什麼時候都可以。”

他這輩子沒有過朋友也沒有親人,在這一點上竇悔從不覺得自己孤獨,可是從某個方面講,他的想法他的惡作劇他的野心也沒有人懂,甚至別人聽了他的話都覺得他異想天開大逆不道——那就比較令人遺憾了,連個說得上話的人都沒有,難得這小娘子不怕他,能跟他心平氣和的說說話聊聊天,感覺也挺不錯的。

他一開心,竟覺得眼前這是自己的知己了,再加上兩人有過身體上的親密接觸,本來對男女之事毫不感興趣的竇悔更是覺得小娘子是老天爺送他的禮物。

雖然他不信天,但不代表他不能對天發毒誓,也不能代表他不會偶爾虛僞的感謝一下對方。

清歡覺得他的態度殷勤的有些過分了,明明在洗澡的時候還是一副邪氣四溢的樣子,現在卻——怎麼說,熱情過頭?

還從沒有人對她這麼好咧。

她也不是不領恩情的人,當下對竇悔笑了一笑:“我叫虞清歡,不叫什麼小娘子。可我現在不想姓虞了,你叫我的名字吧。”橫豎沒名沒分的都“嫁”過人了,身子也被佔了,要那些閨譽名節做什麼,不當吃也不當穿。

再說了,也許是被竇悔帶的,雖然兩人相識很短,可他這人身上有股奇怪的感染力,竟讓她覺得……給淮陽王戴個綠帽子也沒什麼不好。那人雖然不喜她,也不近她的身,卻極好面子,若是被他知道她不僅失了身還跟人跑了,真期待對方臉上會出現什麼表情。還有尚書府,她都迫不及待想看看了。

竇悔哈哈大笑,非常欣賞她不拘小節的樣子,但是又突然想到什麼,“你可要喝避子湯?”

清歡聽了翻了個白眼,“喝什麼喝,淮陽王那廝早給我下了藥,我又不能生孩子,有什麼好喝的。”

竇悔嗤笑一聲:“人人都道攝政王是謙謙君子剛正不阿,到頭來也是會拘泥於後宅陰私之人。”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呢。”清歡隨口說了一句,卻猛地想到一件事,“聽說你跟王爺很不對付?”

“一正一邪,一黑一白,如何對付的起來?”

“那可太好了。”清歡眼中閃爍着光,“我對他知之甚深,既然你我都是一條路上的人,我也不吝於幫你一把。”

“哦?”竇悔笑起來,“不後悔?”

“愛之慾其生,恨之慾其死,我便是這般狠毒之人。”他既對她無一絲尊重憐意,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倘若連她自己都不夠愛惜自己,那別人又如何會愛惜她?只會像淮陽王與尚書府那般糟踐她罷了。“更遑論小郡主一直認爲我這庶女出身的人身份低賤卑微,我倒不如惡毒一次給她看看。”

總不能讓自作聰明的小郡主錯了不是,她可是很貼心的呢。

竇悔更欣賞她了,若她在這裡糾結不捨,或是求他不要跟淮陽王作對,他絕對會一腳把她踢出去。

清歡就被安排住在竇悔院子裡,兩人相處久了,她才發現這個大奸臣大惡人跟外面說的不一樣。傳言他是□□之子,自幼在妓院長大,大字不識得一個,可她分明見到他寫字讀書的樣子,學識淵博不下於她那位以才華著稱的父親。外頭還傳言他府中都是皇宮的樣式,每天回到府上,下人們跪地迎接口呼萬歲,他自己便換上龍袍作威作福,美人塞滿了整個府邸;可清歡所見分明也不是這樣,這府邸雖然豪華,卻並不囂張,更沒有皇宮的裝扮,下人們不多,個個沉默寡言卻忠心耿耿從不捧高踩低,竇悔也不穿龍袍,他覺得明黃色的龍袍顏色像屎,嫌不好看,府裡還一個美女都沒有——啊不,有,就一個,是她。

不過外頭還傳言他是三頭六臂青面獠牙一日三餐都吃小孩呢,可見傳言不可信。

就像大家都說淮陽王君子品性嫉惡如仇寬宏正直,實際上不也是個瞧不起庶出容不下她連名分都不肯給的小氣鬼麼。

相比較起來,還是竇悔更合得來。

第七十六碗湯(四)

第七十六碗湯(四)

兩人平日裡總是共桌而食,早已習慣了彼此的儀容姿態,這一日恰逢天降大雪,朝廷給了休沐,竇悔便同清歡在房裡吃起古董羹來,如今兩人也已相處了兩個多月,互相都很是熟悉,清歡邊吃邊道:“我往日在尚書府是吃不到這個東西的,後來進了王府,王爺偏愛口味清淡的,我卻是個重口味,憑什麼我要遷就他,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誰管得着我。”

竇悔連連點頭:“說得不錯,人活着就是要隨心所欲,若是處處被人管東管西,誰受得了。”

他也是個重口味的,兩人無辣不歡,還都喜歡甜食,恰巧吃到了一起去。自打有了小娘子,竇悔覺得吃飯都香了很多。雖然他有很多忠心的下屬,可沒個陪自己吃飯的實在是寂寞。尤其是清歡享受食物的樣子,每每都能讓他的食慾更加強烈。兩人有時候甚至還搶食,竇悔從來不因爲清歡是個女人就讓着她,大家各憑本事。

清歡認爲竇悔說得對極了!她真喜歡跟這樣的人在一起,每天一起玩一起惡作劇,她覺得自己的性格好像變得有點惡劣,用竇悔的話說,跟他這隻老狐狸在一起,她也變成了小狐狸。

她伸手到桌子的旁邊拿放菜的籃子,結果竇悔嚼着肉片,突然問了一句:“小娘子,你是不是變胖了?”

雖然知道了她的名字,但大多時候竇悔都叫她做小娘子,三番兩次改不過來清歡也懶得管了,反正除了他之外沒人這麼叫她。但是胖?她低頭看了下自己的腰身,悲哀地認識到了這個事實:“好像……是有點……”啊,那今天的古董羹還要不要吃?自打住進竇悔的家,她每天都吃的好東西,想啥有啥,比在王府的日子不知道快活多少,這一來二去的不注意,人就糟了。

“每日吃得這麼多,一日三餐加宵夜還不夠,零嘴四處擺着,我看你胖了也是正常。”說着伸手掐了一把清歡的腰,她的纖腰本是不盈一握,即便穿着厚厚的冬裝也能看出窈窕的曲線來,現在卻不是了,明顯圓潤了一圈,臉蛋上也有了軟軟的肉,倒是比一開始弱不禁風的樣子看着更順眼。

他心中對清歡沒有男女之別,那日強迫她是個意外,若非他中了藥,也絕不會強迫女人。因此清歡雖然住了進來,可竇悔一次也沒碰過她,待她的態度就像個朋友。清歡自己也不甚在意貞潔——她給誰守身?反正事情已經發生了,竇悔也不是故意的,她現在能過好日子不全花的竇悔的錢?最重要的是,她一想到淮陽王頭上綠油油,心裡就挺高興。

但是關於胖了這件事,任何一個愛美的女人都無法容忍。她把羊肉端到桌上,想了想說:“吃完再討論這個問題吧。”天氣這麼冷,正是吃古董羹的時候啊,那些煞風景的話完全可以留到以後再說。

竇悔聳肩,將羊肉倒入鍋裡,紅炭燒的正旺,羊肉很快就熟了。本來清歡很喜歡吃羊肉的,可不知怎地,這一次羊肉一煮熟,明明早就經過處理,用的還是最嫩的小羊羔的肉,她一聞到煮熟的味道,卻愣是覺得有羶味兒,當下胸口泛起噁心,好這還記得面前是吃食,轉身哇的一聲就吐了出來。

這一吐似乎打開了什麼奇怪的門,根本停不下來。竇悔嚇了一跳,嘀咕道,“便是胖了也不需這種法子瘦吧,能有用嗎?”他跟清歡在一起,不知不覺被帶着吃多了東西,可他每天都要練武,運動量大的非但沒胖,體格反而更健壯。

嘴上雖然這麼說,卻還是命人叫大夫來。清歡病懨懨地被他抱到牀上躺着,心心念唸的都是沒吃完的古董羹,一直唸叨個沒完,聽的竇悔磨牙,“再廢話待會兒我全吃了!”

她這才安靜下來,仍然止不住地犯惡心,“估計是吃壞肚子了吧,這兩天一直有種想吐吐不出來的感覺。”可她也沒吃錯什麼東西啊,怎麼就吐的停不下來呢?

結果大夫一把脈,頓時捋着鬍子呵呵笑了起來:“爺,夫人是有了身孕啦,恭喜二位,賀喜二位!”

大夫是竇悔十分信任的下屬,絕對不可能說謊,醫術高超也絕不可能診斷錯,可……她明明說過她不能生子的!竇悔看向清歡,她自己也一臉吃了屎的表情,摸了摸肚子不敢置信道:“怎麼可能?我不可能生孩子啊!我之前被人下過藥,這輩子都會絕了子嗣!”

大夫聽了,繼續呵呵笑,“這世上哪有一喝就能絕子的湯藥,哪有聞個幾天就生不出孩子的薰香?都得長年累月個幾十年,一天都不能斷。說白了,那些只能降低受孕的機率,並不能徹底斷絕。夫人這陣子休養得好,營養跟得上,心情也不錯,再加上吉人自有天象,自然而然便好轉了。不過那藥物對身體造成的影響病不輕,夫人還是得小心點,否則會有滑胎的危險。老夫給夫人開帖安胎藥,每日按時喝,幾個月後便沒問題了,到時候生出來的小少爺,定然跟爺一樣俊俏。”

說着笑眯眯地轉去桌前寫方子,清歡呆滯無言,竇悔則好奇地看着她的肚子,伸手來摸了一摸,“這裡有個娃娃?我的種?”

真是神奇,這陣子兩人經常一起玩,做過許多危險的事,這孩子倒是結實。

嘿,他竇悔,也要有孩子了。不過……“你生嗎?”

“啊?”清歡愣了一下,“你說什麼?”

“我說你想不想生?”竇悔問,“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生。”

他態度坦蕩,當真是以她的決定爲決定的。清歡想都沒想就說:“生,當然生。”爲什麼不生?既然都綠了,那就再綠的徹底一點啊,她本來以爲自己沒法生孩子正難過呢,現在這孩子是上天給的恩賜,當然要生下來才成。

“那好,挑個良辰吉日,咱們成親吧。”

“好……啊?!”

“我跟攝政王那廢物可不一樣,他不給你的,我來給你。”反正他就是比廢物強,竇悔越說越興奮,簡直躍躍欲試起來,開心到飛起,真好玩,他不僅強了攝政王的女人還搶了,讓她肚子裡揣了他的種,現在還要娶她!嘖嘖,真想看看攝政王的臉色,一定很精彩。

“好啊,日後記得帶我去看看他,我超想看他什麼表情的。”清歡立刻接受了這個設定。

兩人一拍即合,雖然在開藥方但一直注意這邊動靜的大夫嘴角抽搐,爺就是爺,爺的女人都跟普通人家的女人不一樣呢……

但是成親這件事需要一段時間,光是準備就足夠麻煩了,竇悔對這些事沒興趣,他就只有一個要求,吩咐下去:要氣派!要有排場!要完爆攝政王!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他竇悔娶媳婦了!

然後他就回到房間盯着清歡的肚子看,他自幼在妓院長大,那裡女人多,但很少有人懷孕,即便有了也會被老鴇拖下去強制打掉,那些女人尖銳的哭喊求饒聲他還記憶猶新,肯定很疼吧。

“你看什麼?”清歡有點生氣,她當然生氣了,她現在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了,看到什麼都想發火,看什麼都不順眼。

“就是覺得挺神奇的。”竇悔誠實地表達了自己的感受,“你說男人怎麼不會生孩子呢?”

清歡賞他一記白眼,“最好一個月流一次血。”她現在才意識到自己月事很久沒來了,因爲一直都不大準時的緣故,所以這次時間這麼久她也沒注意,早知道就能早點發現了。

兩個新手爹孃就這樣對着肚子發表一些奇怪的言論,聊的津津有味,你一言我一語,直到清歡說自己餓了。

竇悔現在知道她是怎麼胖的了,合着不是她嘴饞,而是肚子裡那個要吃,每日都要吃些奇奇怪怪的東西,什麼燒餅啊胡辣湯啊水煎包啊……還非要吃外面買的不吃府上廚子做的,你說誰給她慣出來的臭毛病呢?

你啊,竇,大,人。

看着清歡吃,竇悔也想吃了,兩人幹掉了滿滿一桌的食物,清歡滿足地摸着肚子:“我生完孩子一定會瘦的。”她堅信!

竇悔哈哈一笑,“那是自然。”

“你說孩子會長得像誰?”清歡忍不住幻想起來,順便咬了一口桃酥,怎麼吃都不覺得夠……她好像有個沒有底的胃。“應該會像我吧。”

“爲什麼不是像我?”竇悔不平衡的問,“男孩子長得像你怎麼能行,會被人欺負。”長得好看的男孩子,尤其是女性化的那種,太容易受人欺凌了,他寧願孩子粗獷一點。只是轉念一想,又道,“若是女孩,長得像你自然是再好不過了。”

便是竇悔也不得不承認,清歡美得驚人。

第七十六碗湯(五)

第七十六碗湯(五)

“若是長得像我,定然比小郡主生得好看。”清歡摸着肚子說,她到現在都很是不服氣自己竟讓被當作替身,還是最廉價的那種。

“呵,你跟她一定都不像,淮陽王眼瞎,你比他那位嬌妻可美多了。”

清歡好奇地問:“你見過我嫡姐?”

“唔,見過,不過不覺得有哪裡好,一嘴的禮義廉恥清高孤傲,女訓女戒就差沒刻在臉上。”看了都叫人倒胃口,就是十分的顏色也只剩下了三分,真真是竇悔最不喜歡的類型。真要說起來,他覺得清歡比那假模假樣的衛道士好多了,那種女人,怎麼能跟和自己一起玩的人比。

清歡聽他說嫡姐壞話,不僅不覺得褻瀆死者,還咯咯嬌笑起來,“我那嫡姐也真不是什麼好人,她臨終前竟要王爺把我要到王府,讓我一輩子給她照顧男人孩子,卻不給我名分,還要我認清自己的身份,要在孩子長大後將我賜死以免辱及他們的顏面。”她說着都要笑起來,“真是一羣有權有勢就要將別人踩在地上不讓翻身的人。”

竇悔小時候日子也過得不好,事實上不好這兩個字都是美化了,他心道,看來每人都有每人的苦楚,生在妓院的他過得是苦日子,生在尚書府的清歡也不怎麼快活。出身兩個字,就這樣輕易地限制了他們的思想,決定了他們的命運。

可是,憑什麼呢?

憑什麼有人生來高貴有人生來卑微?憑什麼高貴的人便可理直氣壯的欺壓卑微的人?竇悔偏偏不信這個,他倒是要看看,號稱真龍天子的皇帝,是不是真能把這江山坐到千秋萬代,永世不倒。同時也看看他這出身低賤之人,有沒有那福氣,坐一坐人人都想坐的位子。

“我真是很想看看,這些人淪爲人下人的時候,是不是也能保持這麼一副趾高氣昂的面孔。”清歡說。

竇悔聽了笑起來,神態有了幾分自己都不曾察覺的溫柔,手掌在清歡肚子上摸了兩下,而後笑道,“早晚瞧得到,只是到時怕你心軟,對你的親人手下留情起來。”

“怎麼可能。”清歡想起尚書府那羣“家人”,心底厭惡不已,表情也嫌棄得很,“他們對我無情無義,我待他們也是如此,我的生母是嫡母的陪嫁侍女,她有孕時讓我娘伺候父親,連個姨娘的身份都不給,又要我娘終日回去服侍她,那會兒我五歲,只見到我娘每日回來身上都是青紫的。便是她自幼跟着嫡母長大,忠心耿耿,也抵不過女人的嫉妒心。”

她奇怪地問竇悔:“你說這世上的女人爲何如此矛盾,一方面要大度的爲夫君送女人,一方面又嫉妒不已,嫉妒不針對男子,卻要往她親自送去的女人身上發泄。後來我娘早早死了,我便在府裡慢慢長大,只是生的好,父親覺得日後定然有用,將我送給大官當個小妾總是綽綽有餘,誰知道嫡姐卻要我去王府,想來是得了嫡母的真傳,只是她比嫡母更狠一些,不僅讓我一輩子沒有名分,還要我一輩子做她的影子。”

說完她感慨了一句:“看來嫡母他們是真的恨毒了我們母女倆的存在,可當初她若不主動提出將我娘送給父親暖牀,又如何會有今天這般事情呢?”

竇悔譏諷的笑了一聲,“在妓院,想做清倌兒又想賺大錢還想要名聲的,通常都被稱作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這世上虛僞之人那麼多,你如何能懂他們。若是你懂了,豈不是跟他們一樣了麼。”

清歡想了想,覺得這人說得好有道理哦,登時崇拜地看他:“你真厲害,我都聽明白了。”

“哼,日後你做我的婆娘,看誰敢欺負你。”

“咦,那我豈不就是大都督夫人了?我嫡母和父親見到我的話……”

“要行禮。”竇悔笑眯眯地說,“待你卸了貨,我便帶你出去玩去,外面可比府裡好玩,你也可以看看,不管是真高貴還是假高貴,他們瞧見了我,都得低頭。”

這話說得倒是不假,清歡跟着笑起來,只是笑着笑着便變了臉,竇悔還以爲她是想吐或是身子不適,結果她小嘴一張,道:“我餓了。”

他大笑起來,“是是是,是我的不是,忘了過去了半個時辰,你又該吃東西了。”

說是清歡吃,其實他也不會少。畢竟只有兩人在一起吃的時候,食慾纔會直線上漲。

對於這個意料之外的孩子,這兩人真是接受的飛快呢。在這之前竇悔連找女人的念頭都沒有,誰知就是這一眨眼間,竟然就有妻有子老婆孩子熱炕頭了,可見人生真是處處充滿意外。

肚子裡雖然揣了個孩子,但良辰吉日仍然按時到來,清歡穿上大紅嫁衣,一點都不在意禮數的竇悔坐在桌邊撐着下巴看她打扮,漂亮的衣裳將她肚子遮住,可即使不遮住也只是稍微凸起一小塊,好像也沒太大的變化。他看了會兒,絲毫不無聊,反倒覺得有趣,怎麼就覺得小娘子在那塗脂抹米分也好看得緊呢。到底是看順眼的人,做什麼他都能容忍。

這一日高朋滿座,賓客如雲,淮陽王自然也來了。不僅他來了,小郡主也來了,就連小王爺都吵鬧着要瞧新娘子被他一起帶來看了熱鬧。王府裡究竟有沒有清歡這個人,似乎並不重要。尚書府將女兒送入他手中,那人自然就是他的了,是打是殺不過他一句話的事,尚書府難道還敢上門來要人不成。

所以發現清歡離奇失蹤的時候淮陽王只是派人去找,終究是他的女人,若是淪落到什麼風塵的地方或是出了什麼有失名節的事,便不能讓她活着。不過事情發生到現在已是過了數個月,仍舊沒個消息。淮陽王忍不住去想清歡會不會出事了,但轉念又一想,她便是出事,同他又有什麼關係。她的性子他再瞭解不過,絕不會刻意向他人透露跟他有關的事情,所以淮陽王並不怎麼擔心。

話又說回來,竇悔這個狗賊,不僅膽大包天,就連成親都和旁人大不相同。別人家的新娘子都戴着紅蓋頭,他的新娘子卻只是戴了鳳冠,珍貴的夜明珠串成的鳳冠珠簾下,一張絕美的容顏若隱若現,只是……不知爲何,淮陽王總覺得有些熟悉。

當他看到新娘子半點不害臊地主動去牽竇賊的手,而竇賊也恬不知恥地回握的時候,突然知道這種熟悉感從何而來了。當年他迎娶愛妻過門,那時她正是豆蔻年華的少女,盛裝打扮,鳳冠霞帔,可不就是和這新娘子有七八分相似麼!

天底下怎麼可能會有如此相似之人!除了與愛妻同父異母的庶妹!

“等等!”

新人不拜天地沒有高堂,只夫妻對拜,只待入了洞房便是一生榮辱與共的鶼鰈,誰知馬上就要禮成了,攝政王卻突然大喊了一聲,在場賓客都看了過去,淮陽王臉色冷峻,快步上前,黑眸緊盯清歡的臉,“不知竇大人的妻子是何方人氏,芳齡幾何?”

竇悔懶洋洋地看着他,“關你屁事?”

攝政王總理朝政,爲人又正直公平,美名遠播,誰人見了不是恭恭敬敬,唯獨竇悔,從不將他看在眼裡,想來這天底下敢這樣跟攝政王說話的,也只有他了。

淮陽王臉色不大好看,他直勾勾地看着清歡:“新娘子這麼美,倒是讓我想起個故人。”

他是個愛面子的,自己的女人偷偷嫁給另外的男人這件事,無論如何也不會當衆說出來。清歡跟竇悔都吃準了這一點——這年頭,誰要臉,誰就不要命。

清歡笑嘻嘻的撩開頭上珠簾,露出雪膚花貌傾城絕色的一張臉來,她的觀點跟竇悔一樣,覺得自己比嫡姐美多了,偏攝政王眼瞎瞧不見,往日都穿些素淨顏色,面上不染脂米分,身上也樸素的不戴首飾,就是怕王爺覺得自己貪圖榮華富貴。現在她想明白了,她愛美,她憑什麼不能隨心所欲的打扮自己?她長成這般容貌就是上天的恩賜,何必爲了不喜歡的人糟踐青春。

大好的少女時光都葬送在了王府,今後的人生是屬於她自己的,誰都別想插手一絲一毫。

她這一笑,當真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賓客們被這直擊人心的美貌驚呆了,清歡笑意盈盈,說出的話卻跟她未來漢子一樣沒個禮數:“聽說攝政王已年逾不惑,這把年紀了眼神不好也是理所應當,只是這般老套的搭訕方式,我可只聽大都督給我講街頭那些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地痞流氓的故事裡聽過。”

一字一句柔柔軟軟,偏每個字都帶着刺,將淮陽王罵了個狗血淋頭。

第七十六碗湯(六)

第七十六碗湯(六)

淮陽王還沒來得及惱怒,小王爺就厲聲呵斥:“大膽!竟敢如此跟我父王講話,來人!把她給我拉出去打板子!”

他纔不管眼前這是誰呢,反正誰讓他不開心,誰冒犯他或是冒犯他的父王姐姐,就是他的仇人,就得得到懲罰!

小郡主倒比弟弟懂事些,知道眼前這位大都督是爹爹都十分忌憚的,不敢惹,拽了小王爺一下,也不說話,將場子留給淮陽王。

“哪裡來的小野狗,在我的府邸上還如此囂張,信不信待會兒我割了你的舌頭?”竇悔笑呵呵地問,一臉溫和善良,似乎只是開個無傷大雅的玩笑。淮陽王卻知道此人言出必行,別說是小王爺小郡主,就是皇子竇悔也是殺過的,他權勢滔天又不將皇室放在眼裡,實在是淮陽王的眼中釘肉中刺,竇賊一日不除,他一日無法安寢。

當下淡道:“犬子不懂事,大都督見諒。”

沒等竇悔說原不原諒,清歡就撲哧一聲笑出來,她笑得太惡劣了,還故意擡起左手,蘭花指掩住紅脣,故意輕聲卻又讓在場的人都聽見,“怪不得大都督說是小野狗呢,犬子犬子,真是不錯。”

好像這就是個女子的玩笑,聽這話明明是針對攝政王,伶牙俐齒的在罵人,可看她的表情懵懂天真,更像是無心之言,不少人在心中暗忖,到底是脾氣古怪的大都督竇悔,連娶的妻子都跟別人家不一樣。娶妻娶賢,他這個妻子可看不出一點賢惠的樣子來。

竇悔心想,小娘子真是太聰明瞭,跟他一搭一唱的擠兌攝政王,只需要一個眼神就能懂彼此的意思,這不是他的知己,那什麼樣的纔是?他心下高興,也就懶得跟小王爺計較,只對淮陽王道:“我聽說養了惡犬的人家,都要把這惡犬在家中用鐵鏈鎖起來,免得發瘋跑出去傷了無辜之人。咬死自家人事小,咬死他人可就不行了。這世上哪個人不是他人的一生摯愛呢?”說着還看了清歡一眼,她立刻回以深情款款的眼神,兩人之間的氣氛甜膩非常。

直到管家小聲提醒該繼續行禮,竇悔才牽着清歡往前走,路上不忘把她鳳冠上的流蘇調整好。清歡走着走着卻突然回頭,對淮陽王露出得意且譏諷的笑容。她想,簡直可笑,陪伴此人快十載,事事親力親爲費心費力,最後這人卻連她打扮後的樣子都認不出來,真不知道是該笑還是該無奈了。

世人都說攝政王公平正直,沒有門戶之見。可他不過是對他人沒有,對他自己,這門戶之見可深着,心可偏着呢。

夫妻禮成後她被送到新房,竇悔一杯酒都不喝,前頭擺了喜宴,他淫威極深,根本沒人敢留他喝酒,因此便回了房。一進來就看見清歡舉着筷子大吃特吃,當下懊惱不已:“你這個小騙子!說好那芙蓉花糕會留我一半的!”盤子里根本就只有五分之一了吧!

清歡喝了口蓮子湯嚥下口中食物,理直氣壯地說:“是一瓣呀,這盤芙蓉花糕有五個花瓣,我這不是給你留了一半麼!”

竇悔被氣樂了,“你倒是聰明,都跟我玩起文字遊戲來了。”

“就許你騙我,不許我欺負你?”清歡不想說純良的自己被竇悔這心肝上生了幾千幾百個竅的人哄過多少次,這人連她已經進了嘴的糖果都能騙,她一句話都不信他的。

“算了。”一瓣就一瓣吧,今兒個是大好日子,他大人有大量饒她一回。

周圍看到新娘子一回房就豪放的拿鳳冠舉筷子吃東西的下人們統統鬆了口氣。今兒畢竟是個大日子,和平時不一樣,他們真的狠擔心夫人這樣會不會惹惱爺,誰知這兩人的相處模式根本沒有變。成親之類的東西好像就跟早上一起出門惡作劇差不多,還是彼此互坑互騙,然後一起騙別人。

但究竟是成親了,跟以前相比,生活方式總得有點改變,最明顯的就是以往一個人可以翻滾的大牀,現在得分享給另一個人了。

清歡卸了妝洗了澡換了寢衣,高高興興地上牀準備睡覺,然後同樣洗乾淨的竇悔站在牀邊看她,臉色不是很好:“你這樣睡,我睡哪兒?”

清歡往裡挪了點兒:“喏。”

竇悔對她翻了個大大的白眼,躺到了牀上。清歡仰着躺了會兒說:“要不我們還是分開睡好了,我覺得在一起睡好彆扭,我一點都不喜歡。”

竇悔心想,都是夫妻了還想分房睡,傳出去,爺的臉面往哪兒擱?他偶爾也會愛一下自己的面子的好不好?突然,竇悔翻身,雙手撐在清歡身體兩邊,狐狸眼閃着狡詐的光,似乎在算計什麼。

上次他這樣看她的時候,她連着做了三天的噩夢。

“做、做什麼?”

“你說新婚夫妻分房睡?”

“對、對呀……”有什麼問題嘛,明明分開睡更舒服,她的牀那麼大,想在上面後空翻都不是問題。

竇悔哈哈一笑,“那你知道辦事會很不方便嗎?”

“哈?”辦事?什麼事?

雖然古靈精怪的又壞心眼且跟自己玩得來,但到底是個初經人事的小娘子,根本聽不懂他的暗示。竇悔想了想成親前大夫偷摸摸送過來的一摞人體原始運動教學欣賞,頓時身體熱起來。尤其小娘子身上幽香四溢,眼睛水靈靈黑白分明,肌膚更是吹彈可破,他笑起來,“我來教你,日後你就不會要分房睡了。”第一次都不太開心,他想試試第二次。

如果說一開始清歡不懂他什麼意思,等到他將她肚兜帶子都解開的時候她懂了,捂住胸口怒瞪他:“你還是人嗎?我肚子裡還有你的孩子!”

“無妨,這一點爺考慮到了,不會傷着你。”竇悔早做了萬全準備,都洗乾淨了端上桌了,這時候不下口,難道不知道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其實有一點他一直沒跟她說,關於那天的事,自打開了葷後,他就特別好奇了。不過對別的女人沒什麼興趣,只想再將她剝開,看看是不是一如自己那天模糊的記憶中耀眼美麗。

清歡拒絕失敗,畢竟這種事情,只要雙方願意,還是能夠雙雙攀上高峰的。

事後她手指頭都懶得動一下,讓竇悔抱着她又去洗了個澡重新回到鋪了新被褥的牀上,她嘀咕着說了一句你是狗啊,那麼喜歡咬人。然後就睡着了,還發出輕微的鼾聲。

竇悔笑眯眯的,他的手滑到清歡的肚子上輕輕揉了一把,掌心下的小肚子圓鼓鼓的,裡頭似乎還能感覺到胎動。竇悔心想自己也有這一天,真是弄了個冤家回來。但他一點都不覺得麻煩,還覺得很好玩很有趣,整個世界都變得有顏色了起來。

哎呀呀,有了婆娘跟孩子,他的野心更大了怎麼辦?簡直分分鐘都想把龍椅上乳臭未乾的小傢伙拎下來,再把礙眼的攝政王砍了,然後自己抱着媳婦孩子坐上去,大家一起感受一下龍椅,是不是比任何椅子都更軟更舒服坐上去心裡更高興。

想想就有點小激動呢,等到大業一成,他再想別的生活目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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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想象的太美好,竇悔美滋滋的笑出聲,太得意導致吵醒清歡,她本來就困,聽他在耳邊鬼畜的嘻嘻嘻呵呵呵哈哈哈,誰能受得了?但是沒什麼力氣掐他踢他,乾脆嘴巴一張啊嗚就是一口,恰好咬的竇悔的喉結,他這裡很敏感的……無意中被清歡咬了一口才發現,在這之前他一直以爲自己不怕疼不怕癢天不怕地不怕。

喉結被咬,一股奇妙的感覺從後背發起直衝頭頂,竇悔打了個機靈,再也不笑了。

世界安靜了,清歡可以睡覺了。

淮陽王回去後再三想過,越發覺得清歡面熟,他心中其實差不多有個答案,畢竟世上如此相似的人並不多,只是他不肯相信。

不肯相信一個喜歡自己爲自己付出的女子,一轉眼就琵琶別抱做了別人的妻子,更不肯相信清歡竟然裝作不認識他的樣子,還罵他!

這成何體統?!她是溫柔婉約的女子,怎能如此粗俗?定然是跟竇賊那樣低賤的人在一起久了,染上了些不好的毛病。待到將她帶回來,他絕不輕饒,定要好好說她一頓,讓她認識的自己的錯誤!

可轉念一想這又是何必?她不在了不是最好,這樣他就不會再對着那張相似的臉想起香消玉殞的愛妻,也不用面對女兒怨懟不解的目光了。自打清歡失蹤後,孩子們的心情一直很好,尤其是女兒,似乎瞬間長大了,懂事了。

可是,如果人不帶回來,難道讓她留在大都督府?

淮陽王想了會兒,突然笑了。他自然不會自降身份去找清歡,但是他能讓尚書府的人去,畢竟那裡有她的親生父親不是麼。

第七十六碗湯(七)

第七十六碗湯(七)

天都亮了,但竇悔賴在牀上不肯起來。清歡頭一次跟他一起睡,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人能懶成這個樣子。她微微抿着小嘴兒不開心:“你爲何還躺着,你今兒個不用去上朝麼?”

“唔,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竇悔沒所謂的說。“去不去都是一樣的,他們說的每一句話都逃不過我的耳朵,何必頂着寒風出門呢,自然是軟玉溫香滿懷,耳鬢廝磨來得快活。”

說着手不老實起來,她自打懷孕後身子豐腴了些,一摸上去都是軟嫩滑膩的肉,實在是叫人讚不絕口。竇悔嗜吃,昨夜的極樂讓他覺得世上就是再有美味,也不過如此了。

清歡想起昨晚卻有些恨恨,只是其中曲折不足爲外人道也,她也沒旁人說,越是看竇悔一副氣定神閒志得意滿的樣子心裡便越氣,想着想着也不知哪裡來的膽子,伸手在他耳朵上用力一擰——這人渾身都硬邦邦的,她昨天晚上就要生氣的時候忍不住咬了他一口,結果自己牙疼不說,竇悔非但不痛不癢,還更興奮了!

“哎哎哎哎——輕點兒輕點兒!”耳朵肉是軟的,竇悔疼得齜牙咧嘴,但卻沒掙扎,反而格外乖巧地讓她擰。清歡吐出一口氣鬆開手,把他壓過來想親她的俊臉推開:“走開!”

“那不行,如今咱們可和之前不一樣了。”

“有什麼不一樣?”清歡不平。“我們約法三章的,還像以前那樣相處!”她就是不想當個整日伺候丈夫的女子才特意在成親前跟竇悔說的,這人當初滿口答應,現在難道要反悔不成?

“那是自然,我答應別人的雖然經常出爾反爾,但是答應你的卻是言出必行。只是這時間上嘛,要略有調整。”

清歡被他的厚顏無恥震驚到了,這人真是敢說,什麼叫答應別人的經常出爾反爾,兩人都成親了,就不能在她面前試圖僞裝一下早已崩塌的形象嗎。“你沒說過要在時間上調整!你根本就是賴皮!”

“我現在不是說了嗎,這些條條框框難免有些疏漏,不過我保證只修改這一次。”竇悔很真誠地看着清歡,一副我一諾千金的樣子。

清歡:“……我憑什麼相信你的保證?”

“都說了,答應你的我都說到做到,當時你也沒說我不能事後提出修改意見不是?”他這只是鑽她話裡的空子,並不是欺騙。竇悔覺得自己可人性化了,對別人的時候他經常鬼話連篇,半個字都不帶真的。

清歡考慮了片刻,越發覺得自己像是上了賊船。不過她思考了一小會兒,才說:“你先說來聽聽,我選擇性答應。”

真聰明啊,現學現賣啊,竇悔在心底感嘆一聲,用十分的真誠說:“就是平時吧,咱們以前怎樣,以後就也怎樣,但上牀後要怎樣,那就另當別論了。”

意思就是說,畢竟兩人現在是名正言順的夫妻了,跟之前的朋友身份大不相同,自然不能跟以前那般相處,否則兩人難道還要分被窩睡不成?更別提她肚子裡還有他的種,若是沒成親還好,若是沒孩子也還好,可如今親也成了孩子也有了,怎麼可能還像剛認識的時候那樣啊,必然是要有所改變的。

其實竇悔就是不想承認,昨天晚上的美妙洞房花燭讓他食髓知味了,吃飽後再叫人勒緊褲腰帶過日子,是個人都不會答應的。平日裡小娘子總跟他針鋒相對,牀上卻身嬌體軟易推倒,若是每夜都能這樣快活,白天再叫她爬到自己頭上也無所謂。

竇悔纔不在乎什麼男性自尊呢,他窮困潦倒的時候再卑微的事情都做過,若是爲了所謂的尊嚴便挺着脊背不彎腰,他墳頭的青草現在都應該有幾米高了。所以妻管嚴這樣的詞嚇不到他,他一直認爲如果能得償所願,吃點苦低點頭算不了什麼。

他把自己這番考量的話跟清歡說了,清歡一想也對,她跟竇悔之間確實跟以前不一樣了,除非她能昧著良心說有了孩子並且成親之後,她還能像以前那樣對他。但是……“什麼叫另當別論?”

“這夫妻燕好之事,乃是人之常情,你不能限制我。這點我的要求不過分吧?否則我娶個婆娘回家做什麼,以後你要我怎麼跟竇家的列祖列宗交代?”

這話似乎十分有理,可細想就行不通了,竇悔連自己的爹是誰都不知道,生下他的那個女人是個最低賤的暗娼,只要有客人便張開腿,鬼知道他該叫誰當爹。就連這個姓都是他自己取的,原因無他,那會兒他還小呢,在妓院裡沒什麼用還吃飯,總被人嫌棄,生母也不管他,嫌他來了沒發覺,發覺後已經來不及打掉,最重要的是耽誤了她接客,少賺了多少銀子啊。

五歲的竇悔有一次實在是餓得不行,偷偷到妓院的廚房想偷點東西吃,誰知道卻被逮着了,龜公一邊揍他一邊罵罵咧咧,說他這樣的小雜種有什麼資格吃東西,還是早點餓死的好。

他偷的正是一把青豆,生的。人在餓急了的情況下什麼都吃,即便龜公打他,即便豆子是生的,他也在蜷縮的時候將它們吞了下去。

不過他這人錙銖必較,誰欺負他一分,他必然要還個十分,絕不留情。那龜公後來再見到竇悔的時候根本不敢認,跪下大呼饒命也仍舊被竇悔命人剁碎了喂狗。

但清歡不知道啊,所以她信了。

兩人勉強算是愉快地達成了共識。雖然事後清歡越想越不對勁,總覺得自己似乎被騙了——自打認識竇悔後她經常有這種感覺,不過等她意識到被騙大多都在很久很久以後,那會兒竇悔早佔足了便宜。

既然答應了人家,那自然不能再拒絕竇悔親她的意圖。清歡微微蹙眉,還在努力地想究竟是怎麼回事,自己是不是簽訂了什麼喪權辱國的條約。竇悔在她米分嘟嘟的小嘴兒上吧唧吧唧吧唧親了三口,不想讓她想明白以免剝奪自己的權利,就故意轉移話題:“你說攝政王回去之後會怎麼做?他應該想想就認出你是誰來了,那般好面子之人,可不會輕易放過你。”

清歡果然被他轉移了注意力,嘴角一撇,不屑的模樣十分可愛,竇悔忍不住又吧唧一口,她都沒瞪他,“好玩着呢,他纔不會上門來找,那種紆尊降貴的事情他是不會做的,畢竟出身高貴,如何能爲了我一個卑賤的庶女降低自己的格調。指不定他心中還想着你我二人天生一對,高興得很。”

不知道攝政王高不高興,竇悔自己挺高興的,他捧着清歡的小臉興高采烈地說:“這話倒是不假,你我的確是天生的一堆,這點他羨慕不來。克妻命的人怎麼能懂什麼叫天作之合。”

清歡隨口一說的,她被迫接受了一個交換口水的吻,然後扯着竇悔的耳朵讓他從癡迷親吻的狀態中清醒過來,“他是不會上門,可他也不會善罷甘休。你要知道,他不要的東西,別人也不能要。”說完冷笑一聲,“明明他纔是我丟棄的垃圾。”

竇悔笑起來,“這倒是不假,此人看似心胸寬廣,可一旦涉及到他的身份地位,那便比誰都狹隘。”

正在這時,外頭傳來管家的聲音:“爺,禮部尚書虞達海求見。”

你看,果然來了。

小夫妻倆交換了一個你我都懂的眼神,竇悔問:“準備好收拾他們了麼?”

“當然。”清歡一點不示弱,“不過……”

“不過什麼?”

“……我餓了,我們還是吃過東西再去吧。”反正虞達海來肯定是淮陽王命令的,既然如此沒有結果他就不會走,等一會兒不會死。

但這所謂的“一會兒”,兩人梳洗換衣用餐就花了一個半時辰,這當然是故意的,已經中午了,就讓虞達海先餓着,餓到晚上。

虞達海今日是來求見大都督的,穿的很是正式。一身暗紅色官袍,恭恭敬敬地對着走進花廳的竇悔施禮:“下官見過大都督。”

竇悔先是自己坐好,雙腿岔開,然後讓清歡坐在他懷裡,健臂摟着清歡的腰,下巴擱在清歡肩上,懶洋洋地問:“無事不登三寶殿,你近日來,該不會是給我送禮的吧?”

誰人不知大都督竇悔最愛金銀珠寶稀奇古玩,但虞達海是來興師問罪順便把庶女帶回家的,怎麼可能會帶禮物。

清歡一看這位生父就知道他腦子裡想什麼,扭頭小聲跟竇悔說:“他覺得是你理虧,爲了掩蓋醜聞會補償尚書府的。”

竇悔差點笑出聲,真是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他學清歡的樣子也小小聲跟她講話,只不過故意叫虞達海聽見了:“他想得美。”

第七十六碗湯(八)

第七十六碗湯(八)

然後,竇悔又笑眯眯地問虞達海:“你覺得我這大都督府,是你想來就能來,想走就能走的地方?”

虞達海打了個寒顫,他當然知道這裡染過多少血,多少人進了大都督府就再也沒有出去過,可他不來能行嗎?他不來,王爺能放過他?嫡長女過世的這些年,維繫王府與尚書府之間的,不過就是那少得可憐的情分。

可就是這少得可憐的情分,虞達海還是要爲淮陽王賣命。

“大都督,下官今日來,其實是想帶走下官的女兒。清歡,還不到爹身邊來。”

清歡睜着水汪汪的眼看他,嘴角笑意盈盈,“你想讓我過去,就親自過來抓我呀。”

虞達海哪裡敢!在竇悔興味盎然的目光下,他想起這些年竇悔所做的那些事,無一不是殘酷至極冷血至極,就連先帝最疼愛的十三皇子都被竇悔殺了,更何況是他這個禮部尚書!這天下根本就不是皇室的!

“虞大人說話真是有意思,我懷裡這是我的妻子清歡,與你尚書府的虞清歡有什麼關係,更何況你的庶女不早送給攝政王了麼,如今卻來我大都督府,當着我的面要我名正言順的新婚妻子跟你回府……唔,難不成虞大人是活膩味了,想死了不成?”

虞達海雙腿打顫,不知覺竟撲通一聲跪了下來,後背滿是冷汗,他甚至已經能感受到周圍侍衛的肅殺之氣,難不成今日他便要折在這裡!“大都督……”

“聽說虞大人自打坐上禮部尚書這位子以來,已經是十年不曾升遷過了。說來也巧,十年前,似乎也正是攝政王妃去世的時候。”竇悔輕笑,端的是誘惑性十足。“一個死去的,已經沒有什麼利用價值的女兒,如何能跟我的妻子相比?”

虞達海有點不敢確認,大都督這是不是話裡有話?難道……這是要招募自己?話說回來倒也的確如此,十年前嫡長女與淮陽王相愛,淮陽王爲了提高心上人的身份,將他提拔到了禮部尚書的位子。可自打嫡長女過世,自己便在這位子上蹉跎,一蹉跎就是十年!如今王府與尚書府的關係大不如前,沒了嫡長女在,兩邊根本談不上什麼情意。可現在他的庶女嫁給了權傾朝野的大都督,唯一能和攝政王對峙甚至還略勝一籌的大都督!

倘若大都督舉事,那、那自己豈不是成了國丈?

清歡看着虞達海面露憧憬,不由得鄙夷撇嘴,生父還是跟從前一樣,滿眼只有權勢地位,這樣的人也有資格說禮義廉恥,真是可笑至極。不過事已至此,她大概明白竇悔想怎樣了,於是便幫上一把——橫豎這人現在是她的丈夫,怎麼着也不能叫他吃虧不是。“可是我與虞大人的庶女生的像,連名字都相同?只可惜我是爺的妻子,並非虞大人的庶女。然我自幼想要父親,若爺答應,稱虞大人一聲爹,也不是不可。”

這就是要拉攏他了吧!是的吧!虞達海自作聰明,認爲大都督不叫清歡認他是嫌棄清歡庶女的身份,同時也不想提起清歡曾被送入淮陽王府的事情,但清歡卻又說只要大都督願意便可再叫爹,那豈不就是要他拿出自己的價值,只要能爲大都督派得上用場,就、就能榮華富貴享受不盡?

他自以爲懂了竇悔的暗示,立刻跪了下來:“下官願以大都督馬首是瞻!”

竇悔微微一笑,狐狸眼內閃爍着狡詐的光芒,可惜只有清歡瞧見了。“那回去之後要如何說,虞大人應該曉得吧?”

“大都督放心,下官定不辱命!”

“那我便不送了,虞大人請。”竇悔笑了下,給了個甜棗吃,“到時候,自有好事等着虞大人。”

虞達海興奮的快要跳起來,這麼多年了他仍舊是個禮部尚書,可俗話說得好,富貴險中求,王爺這些年對尚書府不再照拂,他若是一心向着王爺,自己也得不到什麼。可現在不一樣了!他的庶女還活着,他的庶女是大都督夫人!這可比淮陽王妃有用多了!

這會兒虞達海倒是將清歡當親生女兒了,也不記得這個有出息的好女兒,幼年在尚書府是怎樣過的。吃的什麼穿的什麼被欺負毆打過多少次——那些統統不記得了,只知道這是他的好女兒!他的寶貝!

虞達海走後,清歡仰起頭問竇悔:“你真的要拉攏他啊?”

“是啊。”竇悔親暱地捏捏她腰間軟肉,然後親她紅脣,“利用的好,小人也會是一把利刃。只不過我這人呢,向來說話不算話,今日答應的榮華富貴,指不定明兒就忘了,這也是很正常的事,畢竟我記性不大好吶,你說是不是,小娘子?”

“又叫我小娘子。”

唉,小娘子抓重點也是一如既往的犀利。“你是我的小娘子,這還有假?圓過房的,種都有了。”

清歡摸摸肚子,“那咱們再去吃點東西吧,我好像又餓了。”

她幾乎無時無刻不在餓,竇悔早習慣了。他把清歡放下來,牽着她的手,帶她找東西吃去。

至於虞達海怎麼應付攝政王……哦,那跟他有關係?虞達海想證明他不是廢物,就必須做點能看的事,否則還真不如死了乾脆,至少不會礙眼。

也不知虞達海是怎麼說的,第二日,那身份高貴流淌着尊貴皇室血脈的攝政王竟派人遞了帖子,邀請大都督和大都督夫人到王府賞梅!

清歡跟竇悔說:“淮陽王府有一片梅花林,我那嫡出姐姐最是喜歡欺霜傲雪的梅花,王爺爲了討她歡心,四處尋些奇花異草珍貴品種來種下,現在也仍舊小心照料,全憑這悼念他逝去的愛妻呢。”

竇悔對此嗤之以鼻:“聽着就噁心。”花就是花,人何必要賦予花品格然後再以花自比?叫他說,那淮陽王妃頂多算是花肥。

清歡打了個呵欠,吃飽了就很想睡,“要不要赴約?”

“當然要,這麼多年了,攝政王殿下頭一次邀竇賊去王府賞梅,竇賊焉能不賞臉?”

他喜滋滋的稱呼自己爲竇賊,一點不氣一點不惱,還覺得很好玩。橫豎沒人敢在他面前這樣叫,因爲這樣叫的,最後全死了。竇悔挺喜歡看那些人幹不掉他卻又必須臣服於他的樣子。便是背後罵得再厲害,見了面也仍然要恭恭敬敬稱呼一聲大都督,他一個眼神看過去便嚇得體似篩糠,跪地求饒。

真有意思,明明就是貪生怕死,卻還要證明自己是個剛正不阿之人,似乎不罵一聲竇賊,就是對不起自己似的。

清歡也想去,她也笑眯了眼睛。若是此刻有面鏡子在兩人面前,他們一定會發現,兩人笑的實在是太像了……根本就是算計人的那種笑,十分狡詐陰險,偏偏又好看得緊。

賞梅之日約定在三日後,邀請的不僅是大都督夫婦,還有朝廷其他的股肱之臣與家眷,可以說是非常熱鬧了。能去淮陽王府赴宴,這可是在十年前淮陽王妃去世後的第一次。

清歡特意起早打扮。她在王府裡雖然吃喝不愁,卻總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份,連大紅色都不能穿,胭脂也只能塗米分色。所有人都擔心她會忘了自己的身份逾越本分,所以可着勁兒的提醒她,甚至比對一般人更苛刻,還不如死了丈夫的寡婦呢,至少守孝完還可以再嫁,她卻整整十年都讓自己活成一個沒名沒分的小妾。

所以她特地挑了一身紅衣,竇悔見她梳妝打扮也很有興趣,坐到她的梳妝檯前硬是要幫她抹胭脂,手法竟然比清歡還要好。她看着自己的容顏更加嬌豔欲滴,羨慕道:“你真厲害,比我還會打扮。”

“這是自然,也不看看我是什麼地方長大的。”那裡全是女人,除了打扮還是打扮。“來,嘴巴張開。”

她乖乖張開小嘴,卻被他親了一口,清歡眨巴眨巴水眸,笑了一笑,頓時整個世界都明亮起來。竇悔伸指抹了鮮紅脣脂,在清歡好奇的目光下塗抹在了自己的薄脣上。

他生的極爲俊俏,一雙狐狸眼顯得略有女氣,塗上胭脂後竟格外妖媚,清歡還沒弄明白他想做什麼,就被他吻住。甜蜜的胭脂香在彼此脣瓣間蔓延開來,直到竇悔吻夠了,才以指腹將脣脂暈開。低聲道:“小娘子,今兒個可不能給爲夫丟臉,有爲夫在,你大可囂張跋扈,誰都管不着你。”

清歡卻沒有他預料中的感動,而是伸手扯他耳朵。竇悔的邪魅狂狷瞬間變成慫包:“哎哎哎哎——輕點兒輕點兒!”

“放心吧,我一定會欺負死他們的。”還真當她是從前的虞清歡不成,不管王府那羣人打什麼主意,她都要叫他們吃不了兜着走。

第七十八碗湯(九)

第七十八碗湯(九)

離開王府已有些時日,但這個地方看起來和以往也並沒有什麼不同。

清歡撩開馬車的簾子,竇悔先一步下車,而後伸手抱她。這舉動非常的有失禮數,至少在民風保守的本朝,這樣做是要被說有傷風化的。可惜竇悔不在意,清歡也不在意。她順從地伸出雙臂,竇悔從她腋下將她舉起來,輕輕鬆鬆抱下放到地上,眼底浮現一抹笑意,伸指將她嘴角的糕點屑抹去,取笑說:“嘴都不擦一下。”

“不是你急着叫我嗎。”清歡咕噥了一句,本來她也沒打算這樣呀,是他一直叫她,她能做的只有把手頭的糕點吃完然後就急着下來了。“也不看看是誰想吃,肚子裡這個簡直跟你一個樣。”她吃了那麼多都不覺得飽,肚裡揣着的這個似乎是個無底洞,不管吃多少仍然餓,害得她只好一起吃。食物雖然過了自己的嘴,但根本沒有填飽自己的胃。

竇悔想了一下感覺這個鍋好像還真是自己的。他幼年時期被餓了非常久,很長時間內都餓肚子,有時候餓得頭暈眼花,瘋到連乞丐的東西都搶來吃,被打到吐血也不鬆手。現在日子雖然好過了,但喜歡吃這一點還是改不掉。想到這裡,他摸了摸清歡的肚子,說道:“是我的過錯,待到這小子出來,定叫他跟小娘子好好賠罪。”

清歡反駁說:“難道這不是你的錯嗎,跟孩子有什麼關係,要賠罪也是你賠。”

竇悔半點不帶含糊的:“是是是,我的錯我的錯,我這就跟你賠罪。”

兩人在王府門口毫不顧忌的打情罵俏,看呆了周圍一干狗眼。直到淮陽王親自出門迎接——怎麼說大都督也是貴客,無論是身份還是地位,他都理應出來迎接。即便在淮陽王心中,竇悔出身低賤至極,令人不齒。

只是這一見之下,卻被清歡的容貌驚的心下一動。

她今日穿了大紅的衣裙,布料是上好的鮫紗,一小片便價值連城,更別提裙襬上繡着細緻的花紋了,隱隱看去,竟像是行走於雲霞之間,分外動人。一頭青絲綰成婦人模樣,與華麗的衣衫相對的,是簡直可以用樸素來形容的髮飾,僅僅是在髮髻間簪了一朵含苞待放的薔薇。天氣早已轉寒,也不知這薔薇是哪裡來的,不僅嬌豔欲滴,上頭還有着動人的水珠,只是和佳人比起來,難免遜色了幾分。這嬌豔與清麗極其精妙地結合在了一起,清歡的脣瓣上染着動人的紅,眉如遠黛,淮陽王竟完全認不出她了。

竇悔親自裝扮的姑娘,自然是美極了的。

他見到淮陽王驚豔的目光,心中沒有什麼醋意,倒是覺得十分自豪。他握住清歡的手,對淮陽王笑了一笑——標準的笑裡藏刀,“王爺竟親自出來迎接,真是讓我受寵若驚。這是我的小娘子,來,給王爺問聲好。”

清歡只是笑着福了福身,態度傲慢與竇悔如出一轍,除了容貌,淮陽王完全找不出一絲熟悉的痕跡。尤其是清歡的表情似笑非笑的,莫名讓他覺得有幾分忐忑。

怎麼可能……忐忑這種情緒,會出現在他身上!這麼多年過去了,只有她在他面前小意溫柔伺候的份兒!淮陽王心中情緒萬千,面上卻一成不變,仍舊是慣常的冷峻嚴肅,“大都督客氣了,是本王請客,自然要親自出門迎接才顯得有誠意。順便見過大都督夫人,只是,本王與夫人可曾在何處見過?”

清歡捂嘴嬌笑,“王爺可沒那個福分隨隨便便就能見到我。”

她話說得一點禮貌都沒有,偏她表情天真嬌俏,像是在開玩笑一般。淮陽王仍舊面無表情,竇悔卻放聲大笑:“我的小娘子便是這般性子,心裡想什麼,嘴上便說什麼,最是率真,王爺可不要見怪。”

淮陽王能說什麼,他能說自己很見怪?最終也只是深深地看了清歡一眼,“請進。”

淮陽王畢竟年逾不惑,這些年又身居高位,早練就了一副泰山崩於前不改色的本事,情緒控制也十分完美。可他的兩個兒女就沒有這樣的本事了,小郡主與小王爺見到清歡的第一眼就震驚地瞪大了眼,若非事前淮陽王再三告訴他們賞梅宴上無論看見什麼都要保證冷靜的話,怕是早就撲上去要揭穿清歡的真面目了。

他們也不想想,就是揭穿了又能如何,難道竇悔還怕丟臉?難道他們淮陽王府不怕丟臉?

清歡見了他們,非但沒有小郡主等人預料中的心虛,還得意地朝他們挑釁一笑。性子急的小王爺立刻就要拍案而起,被小郡主一把抓住:“冷靜點,不要衝動。”

小王爺怒目而視:“阿姐,你難道沒看出那大都督夫人是誰麼?”便是化成了灰他也能認出來。

清歡也瞧見這姐弟倆了,當她看到小王爺盯着自己的目光裡滿是怨恨厭惡的時候,說不難過是假的。她把這個孩子當成自己親生的一般疼愛,事事親力親爲,將他照料的無微不至,可最後換來了什麼呢?

這時候手突然被用力捏了一下,清歡吃痛,然後就聽見竇悔帶着幾分嘲諷的聲音:“在王府十年,到後來連聲姨姨都不給叫了,可見將你看輕到什麼地步。這小子若是有良心,焉能不護着你一分。你再爲這樣的人傷心,以後一日三餐就都吃青菜豆腐。”

清歡心底那一丟丟的難過瞬間消失不見,她氣憤地瞪大眼:“就是養條狗——”

“不忠心護主的狗,還是早些殺了吃肉。”竇悔繼續捏她小手,她疼得快飆淚了。“疼不疼?”

“你說呢?”氣得咬他。

被咬的竇悔面不改色,嘴角甚至還維持着笑,好像一點都不疼,只有清歡聽到他嘶的抽氣聲。她心裡得意了幾分,才說:“他小時候不是這樣的,又白又嫩,聽話懂事,一口一個姨姨叫的極甜。只可惜我不能真正的撫養他,我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時時刻刻看着,就怕這孩子真的親我,忘了他的親孃。”

“攝政王心眼可真多。”竇悔罵了一句。

清歡搖頭:“這可不是他心眼多,王爺雖然瞧不起出身低微之人,但也稱得上光明磊落。這都是我那位嫡姐吩咐下來的,王爺深信她,整個王府在她死後,也都是她的人。處處壓制我針對我,如此才能在她死後,既能維持王府與尚書府的聯繫,也能讓她的孩子不屬於旁人。平心而論,我的手段不如她。”

“呵呵。”竇悔冷笑一聲,“這種小肚雞腸的手段,你若是能超越她,我會立刻將你丟出去。”真是小家子氣的丟人,攝政王莫非是瞎了眼,他那雙能識人的慧眼呢,難道是長出來好看的不成。

清歡也笑了:“所以你看,在她的安排下,這兩個孩子長成了什麼樣子,日後又能有什麼出息呢。”

若她不好好待孩子也還罷了,可她對這兩個孩子真可以說是付出了十分的真心,可嫡姐總想要把一切掌控在手中,如今孩子們倒是不會忘記她,也不會讓別的女人佔據屬於生母的位子,但他們也不會再有什麼出息了,一個錙銖必較一個仗勢欺人,淮陽王活着,他們就能一直過這樣的快活日子,可淮陽王難道不會死嗎?等淮陽王死了,誰來照拂他們呢?

嫡姐只想到死後屬於自己的東西要守住,卻絲毫沒爲這兩個孩子打算。

淮陽王愛妻情切,一葉障目,竟似魔怔了一般。他的殺伐決斷公正嚴明,在治國上體現的淋漓盡致,家事卻仍舊是一團糟。

“這些糟心爛肺的東西還是別提了,聽着挺噁心的。”竇悔一點都不同情。真要說環境決定一切,那他現在應該在妓院裡當龜公。廢物就是廢物,有什麼值得可惜的。“咱們的孩子定然不會這樣。”

這句話清歡是認同的,她點頭:“我也這樣想。”

兩人在大庭廣衆下旁若無人的竊竊私語,惹來了不少目光,竇悔一邊同清歡說話一邊笑眯眯地看了一圈,目光所到之處盡是低頭之人,然後他心滿意足地收回,非常享受這種被人畏懼的感覺。

淮陽王府的梅花確實開的正好,清歡曾不止一次看過,但她不被允許進入這片梅林,因爲她是庶女,同時也是意圖搶奪嫡姐低位的人。她在府中被稱爲薔薇夫人的原因,也不過是因爲嫡姐生前除了梅花之外最愛玫瑰,他們無時無刻不提醒着她與嫡姐相似,卻又完全不如她的事實。

可她真的不如她嗎?清歡想過的,倘若自己也在嫡姐那樣的環境中長大,她一定不會如她那般,死後也仍然要將一切攥在手裡。

第七十八碗湯(十)

第七十八碗湯(十)

這個世界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啊,有人錦衣玉食,有人拮据不堪,有人奢侈放肆,有人連活着都很艱難。( 小說閱讀最佳體驗盡在【】)清歡覺得自己應該慶幸,她尚且能夠從自己編織的所謂愛的美夢裡醒過來,那哪裡是什麼美夢,分明是個噩夢。本來就不是屬於她的東西,她何必去強求呢?更何況,旁人甚至都沒將她放在平等的位子上看過。

出身差也好,性格溫吞也好,這些都不是別人可以欺辱的理由。但這世上本就有那麼多恃強凌弱的人,若想要自己不被欺辱,就要變強,也許變強後,不僅能夠保護自己,還能讓更多軟弱的人變強。

清歡是這樣想的,她很羨慕嫡姐能生在一個萬千寵□□,父母寵溺,生的美麗,少女時期嫁了人便得到丈夫全部的愛。而她呢?生母早逝,在尚書府過着豬狗般的生活,若非容貌生的美麗,父親認爲還有價值,怕是早被嫡母發賣了,她吃不飽飯,逢年過節也沒有新衣服穿,當尚書府全家其樂融融的時候,她窩在破爛的柴房裡瑟瑟發抖。嫡姐不需要付出就能夠得到的親情愛情,她就是再努力也無法擁有。

可是,即便如此,她也要告訴自己,要堅強一點,溫柔一點,然後,再努力一點。

就算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愛你,春天的花愛你,夏天的風愛你,秋天的豐收愛你,冬天的陽光也愛你。這個世界愛着你,這個世界一定希望你好好的、努力的活下去。

這樣想的話,就會快樂很多了。

清歡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又摸了摸竇悔方纔被自己咬的脖子處,那裡還留着她小巧可愛的牙印:“疼不疼?”

也許,還能遇到互相喜歡的人。

“不疼。”竇悔不疼不癢的說,他是真的不覺得疼,就她那玉米小牙,連個栗子殼都難以咬動,難道還想咬的他認輸不成。遂低頭對清歡道,“想讓我疼,得咬這兒。”

點了點喉結,語氣曖昧。

清歡納悶地眨了眨眼,然後瞬間懂了,這傢伙的喉結極其敏感,每次她在歡愛時咬了都會化身禽獸中的禽獸,所以要是咬了喉結是哪裡疼?她往竇悔胯|下看了一眼,氣得又去揪他耳朵。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殺人如麻狡詐陰險的大都督竇大人,被他剛娶回家的小娘子揪的齜牙咧嘴連連求饒。

外人這麼多清歡還是願意給他面子的,只是稍微用點力氣而且很快就收回,竇悔卻誇張的做出一副哎呀疼死了疼得不行了的表情,她纔不會上當。兩人在這裡卿卿我我動作幅度雖然小,但坐在中間吸引了無數目光,導致這清風雅樂的賞梅宴,突然就變得有些不倫不類起來。

竇悔鬧夠了,往後倚在椅背上,興趣缺缺地說:“天寒地凍的,這麼一片破梅樹林有什麼好瞧的,王爺不心疼自家兒女,我可要心疼自家小娘子了。她有三個月的身孕,可不能吹太久的寒風。”

淮陽王這才知道清歡有孕,他的面無表情再也無法維持了,黑眸直直地看向清歡的肚子,天氣寒冷,清歡穿的比較多,又披着大氅,肚子被遮掩住根本看不大出來,所以淮陽王竟不知她有了身孕。

距離她離開到現在也不過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可她與竇悔成親才幾日?如何就能診斷出身懷有孕?這隻能說明一個問題,早在這之前他們便暗通款曲了!而且絕不止一次!

這淮陽王就未免有點推己及人了。當初他娶了尚書府的嫡長女,夫妻恩愛,卻也是足足一年才傳出好消息,生了小郡主後,更是隔了兩三年才又懷上小王爺,因此淮陽王認爲清歡與竇悔早有來往,實在是莫須有的罪名。

天知道他們只是巧合中遇見,稀裡糊塗的發生了夫妻之實,又一次中獎,這種運氣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淮陽王突然臉色大變,大都督夫婦倆都不知道咋回事,他們就是再聰明也想不到這裡去,乾脆懶的想了,恰逢清歡想要去小解,拒絕了竇悔的陪同——開什麼玩笑,這種事她爲什麼不能一人完成?

再說了,若她不自己行動,怎麼給小郡主使壞的機會啊。

賞梅宴不過是表面的噱頭,平靜的外表下是暗潮洶涌,今天這趟淮陽王府賞梅宴,必得不虛此行。

她解決完生理需求,轉身就遇到了小郡主,小姑娘已經長成了大姑娘,聽說已許給了丞相家的大公子,丞相家是書香門第,百年望族,也算是門當戶對。可這麼多年了,她對清歡的厭惡從未改變。她身邊的媽媽也好婢女也好,都是母妃生前留下的,每個人都無時無刻地在對她洗腦,告訴她清歡到王府是不懷好意,要她絕不可信任清歡,要時時刻刻警惕敵視。

清歡也曾試圖與小郡主搞好關係,可這小姑娘與她母親如出一轍的霸道偏執,久而久之,她也不費這個力氣了。

小郡主對清歡仍舊是以往的態度,她實在是忍不下這口氣,父王不知爲何,非要她忍耐,她爲什麼要忍?不過是個低賤的庶女,私自跟人私奔便罷,還珠胎暗結,真是恬不知恥!與竇賊在一起,簡直是一丘之貉!“虞清歡,你還記得你是誰嗎?!”

清歡笑笑:“小郡主這話有趣,我是誰我自然清楚,可小郡主是誰,小郡主清楚麼?”

“本郡主是淮陽王的掌上明珠,你不過是低賤庶女,有何資格與我多言?”小郡主臉色冷漠,“你有損我王府聲譽,今日定不能讓你存活,以免丟了我王府的臉面!”

若是被外人得知,王府裡的賤妾與人私奔還有了孩子,父王的面子要往哪裡擱?

清歡看了眼身後不遠處的寒潭,挑了下眉,“怎麼,小郡主要將我沉潭不成?”

“本郡主沒那麼狠心。”說完這句很“仁慈”的話,小郡主撇了撇嘴,“可你死罪可免,活罪難逃,看在你是我母妃庶妹的份上,我饒你一命。只是你不能讓王府與尚書府蒙羞,竇賊對你很是寵愛,可若你腹中的孩子不是他的呢?”

小郡主理所當然地認爲清歡哪裡都不如她母妃,沒有任何可取之處,又心腸歹毒貪慕虛榮,竇賊會看上她,定然也是因爲她貌美。可若這貌美的女子腹中所懷並非自己的骨肉呢?以竇賊心狠手辣的個性,定然不會讓清歡活。到那時候,既不用髒自己的手,也能收拾她,小郡主的如意算盤打的可響了。

“這世上沒有男子能容忍自己頭上戴綠,小郡主是這個意思麼?”清歡笑意盈盈地問。

“這是自然,本郡主只能替你希望竇賊爲人寬宏大量了。”

下一秒便聽到一個帶笑輕佻的聲音傳來:“這自然是不用郡主操心,我爲人最是寬宏大量,我家小娘子最是清楚。”

小郡主倒抽一口氣,竇悔竟不知何時出現在了清歡身邊,她心裡一慌,下意識左右看去,才發現自己的人都不見了。這下她嚇壞了,“你、你怎麼會在這裡?!”她明明是看到他留在賞梅宴上,自己才偷偷溜出來的!

“這世間有種稀奇的手藝叫易容術,還有一種叫口技,郡主不知是否聽說過,恰好我手下就有同時精通此兩道之人。”所以說,賞梅宴上的竇悔早就被調包了,不會有任何人發現。“不過郡主說得倒也沒錯,這世上沒有男子能容忍自己頭上戴綠。”

清歡甜甜一笑,接道:“我在這裡也只能希望丞相府的大公子爲人寬宏大量,不會在意郡主失貞了。”

她與竇悔相視一笑。這對姐弟就是沉不住氣,得不到淮陽王一絲真傳,倒是將小肚雞腸的生母性子學了個十成十。他們不需髒到自己的手,只要將計就計便能讓他們自作自受。

下一秒小郡主眼前一黑,整個人暈了過去,竇悔打了個響指,立刻有侍衛出現將小郡主扛起來,幾個跳躍消失在清歡視線之內。她半點不驚訝:“都弄好了?”

“這對姐弟小小年紀,心腸都是黑的。這麼短短的時間內,一個想好了毒計,一個找好了人,正要陷害於你。到時候那小子將人引過去,你我夫婦二人可就成了笑柄了。只可惜她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我。”

他竇悔從來不在乎什麼名聲,可他喜歡這個小娘子,自然會用自己的生命去保護她。別說有他的保護清歡不會出事,今日就是真的讓這姐弟倆得逞,消息也絕不會傳出去——因爲他會殺光所有人,包括淮陽王府,全部會被鮮血洗刷屠戮。

真是愚蠢的可笑。

清歡笑嘻嘻的:“她哪裡知道我們早料到了呢,我真想快點看看,王爺知道他的兒女自討苦吃,會有一副什麼樣的表情。”

一定非常精彩。

第七十九碗湯(一)

第七十九碗湯(一)

【她本應被魔鬼迷惑,忘記初心,導致惡鬼危害人間,流血無數。】

清歡差點兒就沒能進來。門口的保安太壞了,見她穿的破破爛爛就對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也不想想她第一次下山,對山下對東西什麼都不懂,還沒有錢,去哪裡倒騰的漂亮點啊。

不過……她掏出隨身攜帶的沙漏看了一下確定時辰,然後露出得意的笑容。雖然那批保安很難搞而且不相信她說的話,可她還是成功的進來了呀!明明都說了是來幫忙的,結果他們都覺得她會鬧事,拜託看看她的身份好不好,她可是茅山派第六十九代天師,祖師爺親自加v認證過的!

要不是師父跑出去遊山玩水不回家,再加上一次雷陣雨把山裡那棵百年老樹給劈焦了,導致師父鎮在樹下的惡鬼壇崩碎,她也不用親自下山來收鬼。

山下的人都好奇怪,一個個拿看怪物的眼神看她,好像她不是天師而是鬼。

這是清歡第一次下山,很多東西對她來說都是新奇有趣對,說來奇怪,十五歲之前的她特別想下山,對外面的世界特別好奇,還因此跟師父吵過不知多少次的架。師父總說她心浮氣躁,給她占卜的卦象不好,說她要是下山了肯定惹出大禍,可能連自己的小命都保不住,那時候她氣得大罵師父是老糊塗。

可從十五歲生日過後就不一樣了,按照慣例,每年生日都會爲清歡占卜一次,十五歲生日那天師父還絮絮叨叨了很久,說從沒見過有人的卦象會變得這麼快,大多數人一次就是一生,他這輩子唯一見到的變數就是她。清歡也從十五歲過後變得懂事起來,她開始覺得山裡的生活很好,師父那個髒兮兮的糟老頭其實也蠻可愛的。可她沒想到,從前怕她偷偷下山所以不敢離開的師父,竟然在她十八歲生日那天偷偷溜了!還說什麼讓她好好修行,等他玩夠了就回來!

這個老頭……要是被她逮着,非好好教訓他一頓不可,至少得罰他三天不吃飯。

但是惡鬼壇碎掉了也很讓人頭疼啊,裡面鎮壓的都是一等一的惡鬼,少說也有數十個,她連去哪裡找都不知道,就更別提收了。今天是無意中經過這裡,跟師父不一樣,清歡不帶喜歡占卜,她更願意一切隨緣。不過經過這個城市的時候她察覺到有怨氣,這才進了城——本來沒打算進來的,這個城市據說是這個國家的首都,裡面人人都穿的很漂亮,有車有房還有錢,跟她這個窮道姑完全不同。

清歡對錢這個東西沒什麼概念,她下山也有幾個月了,惡鬼倒是抓到了兩三隻,都封印在隨身攜帶的青瓷小瓶裡,上面刻着咒文。山下的生活其實也挺不錯,就是吃東西費勁。師父走的時候一毛錢也沒給她留,山上倒是有些古董字畫,可賣了那些也太可惜,清歡能活到現在,靠的是她的真本事。

咳。這就說來話長了,其實是她屢次碰壁後發現農村更好找生意,比如說誰家頭疼發熱半夜老是感覺被人壓啦之類的小毛病,助人爲樂的同時還能賺點路費跟飯錢,如今世道變了,大家都相信科學了,無神論者多,無鬼論者也不少,生意很難做啊。

所以她本來是打算摸着城市外頭走的,可今天的這個怨氣太重,身爲修道之人必然要有救世的責任,她不能放任不管,所以才進了城,沒想到在婚禮門口被懟,差點兒被送到警察局去。

保安大叔們太不近人情了,她可從來不說謊的,造口業是要被祖師爺記在心上的。

這是一家很美很美的教堂,神父正在爲新婚夫妻獻上祝福,教堂坐滿了來賓,個個非富即貴,可以看得出這是一場非常重要的婚禮,無論是新郎還是新娘,所有人看起來都很幸福很高興。

但清歡眼中瞧不見這些,她最先看見的,是趴在新郎背後將其擁抱的女人。

除了她沒人能看見。她的天眼是在十五歲生日的時候開的,在那之前師父想了很多辦法都不行,誰知道突然就自己開了。而且在那之後清歡不怕鬼了——十五歲生日之前,她最恨的就是自己要跟一個糟老頭學抓鬼還要當什麼天師,她每天都恨不得下山去過紙醉金迷的生活,不要每天清心寡慾的吃白菜豆腐練功背書。

也不知道之前的十五年師父是這麼受得了那樣的自己的。清歡想。

就在新郎新娘要交換戒指的時候,新郎突然悶哼一聲單膝跪倒在地,頭上冒出密密的冷汗,似乎有什麼東西壓在他身上讓他不堪重負。

新娘嚇了一跳連忙彎腰去看她,其他嘉賓也都議論紛紛,新郎徹底跪在地上爬不起來了,他面色痛苦,可他背上的女鬼卻好像完全感受不到,一點一點的壓下去,一點一點的想要和新郎融爲一體。

這種情況,不是深仇大恨纔怪。人死後靈魂將要去往何處清歡並不知曉,但她想,那一定是個很好的地方,生前過得悲傷痛苦,來生上蒼都會補償於你,所以很少有人死後會滯留不去,除非仇恨與不甘心讓他們被鎖在原地。

新郎的父母連忙過去扶他,可就算再加上兩個人的力氣也撐不住,甚至成了三個人都被壓住。清歡嘆了口氣,就算是這樣,活人還是得救啊。

其他人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知道一眨眼間突然有個穿着奇怪衣服的少女冒了出來,手朝新郎背後一貼,頓時冒出一股黑煙,然後新郎就鬆了口氣,臉色蒼白地被扶了起來。

女鬼被清歡掌心的符印灼傷,她慘叫一聲後退了幾步,清歡立刻擋在了新郎面前,右手伸出——掌心上一枚天雷符清晰可見。她其實很不想動用武力的,但大多數滯留人間的鬼心裡只剩下仇恨根本沒有理智,不好好打一頓根本不會好好說話,她的心也很累啊!

“你不要衝動,我先問問清楚,咱們有話好說。”

衆人看着少女對着空氣說話,嘴角都忍不住抽了抽,新郎的母親問道:“你、你是誰啊?”

“我是救你兒子的人啊。”清歡理所當然地說。“不然你以爲呢?”

因爲眼前這個英俊的新郎並不是什麼好人,所以她也沒什麼好語氣,撇了撇嘴直接說道:“是你說實話呢還是讓她來說,你自己選一個。”

新郎臉色一白,眼神躲閃:“你、你胡說什麼,什麼她啊。”

“就是一個跳樓的姑娘,你應該認識啊……不對,你肯定認識。”清歡看到那女鬼血肉模糊的臉都做出了悲憤的表情,忍不住扭過頭去,她雖然不怕鬼,但她怕醜。“大概二十五六歲,穿着一條白裙子,頭髮很長,到這兒。”比了比大腿的位置,頭髮這麼長的女孩子是很少見的,這個新郎不可能不認識。

新郎聽了臉色更是慘白:“我根本不認識這樣的人!”

“就是!你是什麼人,從哪兒冒出來的就在這裡胡說八道,趕緊出去,保安都是幹什麼的,請他們來,就讓隨便什麼心懷不軌的人進來嗎?”新郎的母親冷冷地說,大聲叫了保安進來將清歡抓走。

師門有訓,不得對普通人出手,本領學來是保護別人的不是傷害別人,所以清歡只好被兩個保安夾在手臂下拖了出去,她一點形象都不在乎,對着新郎大聲呼喊:“要是有什麼問題記得找我啊!不要害怕!我就在這外頭等你!”

這似乎就只是一場小小的鬧劇,沒有人把它放在心上,貴賓席上一個穿着黑色上衣的男人卻看向了清歡離開的方向,俊秀的眉眼間盪漾着動人的笑,仔細一看,這是個極其好看的男人,在場的客人們莫不是盛裝出席打扮的整整齊齊,唯有他穿着黑襯衫不繫領帶連釦子都沒扣緊,整個人都透出一股懶散而墮落的味道,偏偏又長得極俊,讓人生不出惡感來。

清歡被丟出教堂,她一屁股坐到地上唉聲嘆氣,這年頭天師不好當,早知道託生在幾百年前就好了,那時候民風淳樸錢也好賺。說到錢……她摸了摸口袋,身上的道袍都破破爛爛髒兮兮了,全身上下也就三四個鋼鏰,頂多買幾個饅頭,可是幾個饅頭夠幹什麼的啊,說來現在這個世界也算好的,生意不好做啊。

所以好不容易遇上一樁,她一定得做成才行,不僅造福社會還能養活自己,何樂而不爲?就怕見到師父那會兒自己先餓死,那可划不來。

爲了能吃上飯,身爲茅山派第六十九代天師的尊嚴算什麼,又不能填飽肚子,她現在都快餓暈啦!

剛纔教堂裡那個蛋糕,看起來真的好誘人啊……

第七十九碗湯(二)

第七十九碗湯(二)

不過今天太陽很好,坐在地上也暖洋洋的,清歡忍不住想起自己跟師父住在山上的情景,有花有樹有鳥有泉水,鳥語花香景色宜人的多美好,後來臭不要臉的師父跑出去玩也沒關係,她一個人過得也很好。想想都怪那場挨千刀的雷陣雨,山裡那麼多棵樹,你說你劈哪棵不好,你非要劈那棵百年老樹,不知道那棵樹都要成精了嗎?劈也就劈了吧,斷幾根樹枝再說難免,你把整棵樹從中間劈成兩半說得過去?人幹事?

劈成兩半也算了吧,罈子竟然也被劈碎了,當時清歡就知道要糟糕,她眼睜睜看着數十團黑氣從罈子裡冒出來然後瞬間消失不見,連讓她去抓的時間都沒給。

最可氣的是,劈完罈子之後雷陣雨就停了,氣死了,好像它也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所以不敢再下雨,畢竟清歡的衣服曬在外面沒來得及收。

……扯遠了,她就是覺得坐在牆角懶洋洋的曬太陽很舒服,要是能舒舒服服的泡個熱水澡再換身乾淨衣服就好了,這輩子都沒這麼邋遢過,半個多月穿同一身衣服,幸好現在初夏不是太熱,否則要是天天出汗,清歡立刻就回山上避暑去。

她盤腿坐在馬路對面的牆角等婚禮結束,結果等着等着被陽光曬的昏昏欲睡,等到她醒來,就看見一張在面前放大的俊臉,嚇得清歡一個後仰,腦袋恰好撞在牆上,疼得她眼淚狂飆:“啊……”

“沒事兒吧?”男人問,想要給她揉一揉卻被清歡躲開,她委屈死了:“你幹什麼嚇我啊!”

“不好意思,我就是看到你在這裡睡着了,所以想提醒一下你而已。”

清歡現在過得跟流浪漢一樣落魄,興許她穿得還沒流浪漢好呢,這男人怎麼這麼善良?她揉着腦袋打量起眼前的這個人,哇,長得真好看。在心裡感嘆了一句,“有事?”

“我是剛纔那場婚禮的客人,聽到你的話,挺有興趣的,你手上的東西可以給我看一下嗎?”

這個倒是無所謂,清歡伸出右手,她的天雷符是自然生在掌心的,尋常鬼物根本不敢靠近,平時她就以這個來區分有足夠力量幻化出人身的鬼物。但從來沒有人靠她這麼近過,而且這個人還在輕輕地用指尖劃她柔嫩的掌心。

清歡怕癢,忍不住瑟縮了下將手抽回來:“不要動手動腳的。”

“不好意思。”男人溫柔地笑了笑,“對了,婚禮已經結束,新郎新娘去酒店了,我們準備吃喜宴,你要來嗎?”

清歡很想有骨氣的拒絕一下,但她肚子叫了……漂亮的貓眼本來懶洋洋地半眯着,現在睜的大大的:“可以嗎?我可以去嗎?我這樣去不太好吧,新郎新娘不會歡迎我吧?我能吃嗎?”

問了一連串的問題,說白了還不是想吃飯。男人被她逗笑了,剛纔在會場他就覺得這姑娘很有趣,而且也實在是好奇這年頭怎麼還會有人穿成這樣說些迂腐過時的話。“當然可以,我這點薄面他們還是會給的。”

聽了這話,清歡立刻從地上竄起來:“那還等什麼,快走啊!”

男人將她帶到酒店,清歡才知道他的名字叫連,也不知道姓連還是名連,反正所有人都叫他連先生,而且個個畢恭畢敬好像他很厲害。清歡這輩子見過的男人,滿打滿算,下山之前就那麼一個,還是個鬍子拉碴的糟老頭。這樣英俊又溫柔的男人實在是讓人招架不住,她差點都要動凡心了,好在及時想起自己勉強算是出家人,才堪堪把持住。

婚宴上新郎新娘過來敬酒,對連很尊敬,包括兩邊的父母,看到她就在連的身邊也沒說什麼,態度和之前在教堂裡完全不一樣。清歡不在意別人對自己如何,在她看來,救人是她的責任,別人是否感謝她是別人的自由,所以她從不強求,只要給碗飯吃就好,如果有錢的話……那給點也不是不行。

不過這一次她沒心思想這些,而是一直在看新郎背上的女鬼。她看起來似乎並不恨這個男人,而是非常愛他,臉頰貼在他背上,沾染着血污的頭髮遮住了眼睛所以看不出什麼表情,但從她周身表現出的氣場來看,她似乎沒有要害這個男人的意思,她只是想……跟着他,讓他雞犬不寧,日日夜夜難以入眠。

有恨,也有愛。

清歡忍不住嘆了口氣,她雖然是個新手,但勉強也算是有點經驗的人,理論知識尤其豐富。她所見過的,師父講過的,師父收過的那些女鬼裡,大部分都是爲情所困,很多人生前溫柔善良,可是死後她們都會拋棄那份溫柔與善良。

她們不知道自己丟失了什麼樣的寶物,傷害她們的人也不知道他們做錯了什麼,這個世界有時候殘酷的一點都不留情。

連很給面子的喝完了那杯酒,對清歡微微笑了一笑:“怎麼了,你看起來很沉重。”

“沒什麼。”普通人是不會信的,所以清歡一般能不說就不說,連這個人很好,帶她來吃飯不說還這樣輕聲細語的跟她說話,下山的這幾個月她遇到過很多人,看到她這樣穿着打扮的,不是覺得神經病就是敬而遠之,說起來連還是第一個主動靠近她的人呢。

清歡餓了,所以她雖然腦子飛速運轉,但嘴巴跟手都沒有停。別人聊天的功夫,她已經吃了桌子上菜的三分之一了——一個人完成輕而易舉,誰叫她之前整整三天沒吃飯,就剩下幾塊錢總得給未來打算打算吧,過日子得有規劃啊不能亂花錢。

連看出來她不想告訴自己,輕輕笑了一下,清歡瞄準了果盤裡的一塊西瓜,結果筷子剛伸過去,一隻修長的大手就快一步將西瓜拿走,她只能用渴望的眼神跟着西瓜看過去,這才發現自己對面坐着一個不亞於連的英俊男人。

只是這個男人和連比起來的話就非常不一樣了,顯得更加隨和,也更加慵懶。他的黑襯衫開了兩個釦子,露出一片白皙卻結實的胸膛,此刻手上拿着那塊清歡很想吃的西瓜卻並不吃,純粹是拿在手上玩而已,看的清歡心都要碎了——你不想吃的話可以給我呀,我不嫌棄的!

可能是她的眼神充滿渴望,黑襯衫男人發現了,先是瞧瞧西瓜又瞧瞧清歡,笑起來:“你想要?”

是啊是啊,她猛點頭。

男人對她嘿嘿一笑,拿起來,就在清歡以爲他要給自己的時候,他放到嘴邊咔嚓咬了一口。那聲音清脆的喲,清歡都能想像出來,那塊西瓜有多麼飽滿,咬一口,甜美的西瓜汁就充滿口腔,嚥下去更是美味。

唉。

連注意到了,然後清歡面前就多了一個果盤,裡面是切的整整齊齊的新鮮西瓜,她驚喜不已,對連拱了拱手,小貓一般:“你真是個大好人!”

說話的同時再看一眼黑襯衫男人,那眼神表達的很明顯了,都是人,差距可真大啊!

黑襯衫男人被清歡這一眼看的說不出話來,捂着心口有點發懵,哎喲這髒兮兮的小道姑怎麼回事……那一眼瞧的他心臟發熱啊,怎麼眼睛那麼亮的,明明頭髮亂糟糟臉上還有灰塵,說起來連那個傢伙不是有潔癖麼,怎麼會對個小道姑這麼照顧。

然後男人想到連家裡的狀況,頓時瞭然,想來是病急亂投醫了,這小道姑雖然說不知道什麼來歷可能是招搖撞騙,但到底是有兩把刷子,剛纔教堂裡那一幕大家都看到的。

清歡不知道這些人心裡在想什麼,她也一點都不在意,她現在最在意的是自己能不能在這盤西瓜吃完後不去廁所,這樣的話就能等到下一波了!

完全沒有意識到桌子上其他人都看她,因爲大家都不好意思動筷,唯獨她一人吃得開心。尤其是因爲兩個美男子都坐在這一桌,同桌的年輕女孩們就更不好意思吃了,結果美男子的注意力全被這個胡吃海喝的髒丫頭吸引走,你說氣人不氣人?

又過了半小時清歡才吃飽,她拍了拍肚子感動的差點哭泣,這樣的話她就不用擔心未來三天的食物了,吃一頓頂好幾天不餓。

吃飽了,纔有心情來解決問題。

她又朝新郎看去,隨着新郎新娘每一桌敬酒的舉動,他背上的女鬼也會隨着他的動作做拿酒杯的樣子,看起來就像是它也是個新娘子。

這兩人之間的感情糾紛是肯定的了,就是不知道到底怎麼回事。清歡不大擅長處理這個,因爲她所見到的惡鬼都聽不懂人話,它們決定留在這個世間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失去了作爲人最重要的東西。

想一切如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所以才說,人鬼殊途。

第七十九碗湯(三)

第七十九碗湯(三)

有句老話怎麼說來着,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哪怕你是無神主義者,也應該對鬼神報以敬畏之心,不相信可以,但絕不能口出狂言,否則一定會惹來禍事。

清歡吃完婚宴就蹲在酒店門口看新人們被送回新房,晚上自然還有一番熱鬧的景象,但她覺得自己不用跟過去看了,新郎的母親看到她就翻白眼,剛纔要不是連帶她進去,估計她早就被趕出來了。

人家不相信,她也不能強求,可不救人也不行,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待在這,至少要保證出事的時候她能將損失挽回到最小。

只不過到那個時候,想解決都晚了。

唉,她老氣橫秋地嘆了口氣,一雙黑色的皮鞋停在她身邊,清歡忍不住看過去,然後又看到自己的鞋子。她穿的是自己納的布鞋,因爲一路跋山涉水腳趾頭都露出來了,這樣落魄,也難怪別人不信她啊。擡頭瞧見連溫柔的笑臉,清歡在心底想,要是自己也跟連一樣穿得人模人樣的,肯定不會趕出來。

不過修行之人難免過點苦日子,她早習慣了。十五歲之前的虛榮貪婪早已在這幾年的清心寡慾中變得暗淡,現在唯一能吸引清歡的只有吃,如果有好吃的,那自然另當別論了。

“你準備去哪裡?”

“就在這等着,他們肯定會回來找我的。”清歡說。

“這麼確定?”

“對呀。”清歡理所當然地說,她有十足的把握會出事,說來也是新郎命中註定有此一劫,更何況他做錯了事,不受點懲罰實在是說不過去。再說了,不是她不救人,是他們自己拒絕她的。有些事情一旦做下,想要將其當成過去徹底掩埋,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因爲這個世界都看着呢,你做了什麼,都看着。等到以後,是非曲直,自然有一番定論。“他們撐不了幾天的。”

“那這幾天你打算怎麼過?”

“就這麼過啊。”還是很理所當然的態度。“到哪兒不能過?只要能喘氣就是活着,我又不是什麼千金大小姐,我師父說我天生孤煞命,註定孤獨終老,反正不會死能活到老,管他呢。”

修道之人活到老其實是一種折磨,一生都與鬼怪糾纏,正常人的日子半天都過不上。

“那……不如去我家吧。”

“啊?”

“去我家。”

清歡確認自己沒聽錯才掏掏耳朵,立刻就心動了,如果有地方住,當然比露宿街頭強,她本來打算找個天橋或者哪裡窩幾晚上的。但是連既然提出來了……偶爾佔點便宜應該也沒什麼,畢竟她做的都是好事,不要老天爺給獎勵,佔別人點便宜應該不爲過吧?再說了也不是她強求的,是連自己提出來的啊。

“我家也可以啊。”

清歡回頭一看,是宴會上那個黑襯衫。此刻他雙手環胸,笑着倚着門邊,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齒。

和穿着白襯衫的連比起來,兩個人簡直就像是完全不同的兩面,清歡撓撓頭,“我什麼時候這麼受歡迎了?”

“漂亮的女孩子總是讓人青睞的。”黑襯衫說,走到清歡面前很不顧形象的蹲下,黑眼珠跟清歡的對視,兩人都在對方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怎麼樣,要不要去我家?我家很好的,你可以洗個熱水澡,然後換件衣服吃零食。”

零食!

連說:“什麼時候你也喜歡跟我搶客人了?”

“怎麼能叫搶呢?我在教堂的時候對這位美麗的少女一見鍾情不可以嗎?”黑襯衫理直氣壯的說,一看就是特別不要臉的那種人,他的眼睛明明是黑色的,卻透露出一股灰色的光芒來,就像是在引人墮落。“連,不要總覺得我居心不良啊。”

連淡淡地轉開視線,對清歡說:“其實我是想請你幫個忙……”

話沒說完被清歡打斷:“包吃嗎?”

“……包的。”

“那就行啦。”清歡心安理得地說。“我去你家好了,不管什麼忙到時候再說,只要我力所能及。”這樣的話就算是做成一筆生意了,那她在連家吃飯睡覺就不算問心有愧,真是機智。

黑襯衫被拒絕了也不難過,而是塞了張名片給清歡:“上面有我的電話,有什麼事可以第一時間打給我,我什麼忙都會幫的。”說完對清歡拋了個飛吻,轉身離開。

清歡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半天,覺得這真是個怪人,然後順手把名片揣進兜裡,歡快地對連說:“我們走吧!”

連一邊走一邊說:“你說世界上有鬼,是真的嗎?”

“你想是真的還是假的?”清歡隨意一問,“這種東西,信則有不信則無。”

“那你……”

“你家裡不會是有什麼問題吧?”清歡笑嘻嘻的。“那找我就對了,我可是專業的。”

俊朗的面容略有一絲尷尬,“說是問題可能也不太恰當……”

“嗯?”

“已經很多年了。”

“到底怎麼回事?”清歡好奇起來,連給她拉開車門她就坐了進去,然後忍不住在心底感慨一句這個男人可真紳士啊,一舉一動都透露出極其良好的教養與溫柔,和他相處實在是叫人如沐春風。

“我的祖父今年八十五歲了,按理說這個年紀得點病也是正常的,可是不知道爲什麼,從三十年前開始,他突然就不開口說話了,每天什麼都不做,誰都不理會,一跟他說話他就說好睏啊好睏啊,可是他怎麼也不睡覺,每天眼睛睜的大大的,你看到他肯定也會驚訝的。”

“不睡覺?他不想睡?”

“我也不知道。總之他每天都是這樣,從來沒有變過,總是叫着困卻又不睡,我也不懂是爲什麼。找了很多醫生都看不出來病因,家裡急病亂投醫也請過一些和尚道士什麼的,可誰都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他聲音溫和平靜,但仍然能聽出其中的焦急心疼來,清歡很喜歡孝順的人,所以對連也很友好,“這也難怪,現如今沽名釣譽的人太多了,招搖撞騙的江湖術士更多,真正的天師纔不會揚名立萬,他們只會安靜地除妖驅鬼。”就像是她師父,惡鬼危害人間的時候拼了命,可誰也不知道,也誰都不告訴。

他們安靜的活着,一生勤懇致力除魔,這纔是天師存在的意義。

是爲了讓活着的人們過得更好。

“是啊,所以在教堂裡看到你的時候我很驚訝,因爲實在是沒有別的辦法了,只好冒昧地請你看一看。”

“不冒昧不冒昧。”清歡擺擺手,“不必客氣,我吃了你的飯的。”

一針一線一口水都得清清楚楚,沒等連說話,清歡就問他:“那待會兒到你家,你先帶我去看看你爺爺吧。”

“好。”

從酒店到連的家裡大概需要一個多小時,清歡在車上顛呀顛的很快就困了。她先是打了個呵欠,然後把頭靠在車窗上,結果磕了好幾下,疼得她打盹都皺着眉。連看見了,悄悄伸手到她腦袋旁邊擋住,清歡的眉頭這才慢慢舒展開來。

等到了目的地清歡都沒醒,連也不急着叫她,就坐在車裡等她睡醒。大概又過了一個小時,清歡才緩緩張開眼睛,她先是打了個呵欠,眼睛帶着朦朧的水汽,乾淨又天真,讓連的心狠狠地跳動起來。他連忙低下頭掩飾,而後輕聲問候:“你醒了。”

“我睡了很久嗎?”

“兩個小時吧,你看起來很累。”

“是啊。”清歡猛點頭,能不累嗎,她沒錢坐車,一路步行,都快困死了,這個車坐起來這麼舒服,她簡直想住在裡頭不出來了。“啊對了,我們這是到了嗎?”

“嗯。”

連先自己下車,然後繞到清歡這邊爲她打開車門,紳士的舉動讓清歡臉一紅,在山上跟不修邊幅又臭不要臉的師父相處久了,下山遇到的也都是一羣粗魯又平庸的男人,和他們比起來,連簡直就是天仙啊!她說:“不用這麼客氣的,我會開這個門。”

“女孩子總是值得被溫柔對待。”連微微一笑,“裡面請。”

這是一個很大的宅子,一眼望過去看不到邊,走了好久纔到客廳,清歡一路打量着房子的佈局跟擺設,風水極佳,花草種植的地方也都有講究,這個房子很好啊,而且不是一般的好,普通人住在裡面應該每天都神清氣爽纔對,怎麼會像連說的那樣,五十歲的時候就老年癡呆了呢?

帶着這個疑問,清歡見到了連的爺爺。

說是八十五歲,看起來……要更老一些,鬍子頭髮都又白又長,看得出來很久沒有打理過。連苦笑着說:“他不讓人靠近,除了每個月一次的洗澡洗頭外,他不許人碰他,每天就這樣坐着喊困。”

清歡靠近了才聽到老人家的聲音,“困。困。困啊……”

像是帶着哭腔的委屈難過。

第七十九碗湯(四)

第七十九碗湯(四)

“清歡你看,我爺爺每天都是這樣,三十五年了,你有辦法嗎?”

清歡沒有回話,而是盯着老人家看。和什麼都看不到的普通人不一樣,她是開了天眼的,所以剛進來的時候一眼就看到那個蹲在連爺爺面前,伸着兩隻烏黑鬼爪將他眼皮撐開的瘦猴一般的鬼。

當然困了,眼睛閉不上要怎麼睡?清歡慢慢地走過去,連見狀也要跟來,被她用眼神制止。對於清歡的靠近,連爺爺沒有什麼反應,仍然不住地念叨困啊困啊困啊。她又走近了些,那鬼似乎感應到了什麼,鬼爪一用力,深陷進連爺爺的眼睛,老人家立刻嚎叫起來,清歡被嚇了一跳,連立刻上前把她拉到身後:“小心。”

“怎麼?”

“爺爺不喜歡這樣靠近,他總是一個人待着。”

清歡搖搖頭:“他不是不喜歡被人靠近,是有東西希望他孤家寡人。你們家的房子蓋的很好,這塊地風水絕佳,恰好鎮住了這個髒東西,不然你們家早就死絕了。你現在也住在這裡是不是?”

連點了點頭:“一家人都住在這個宅子裡。”

“那就對了,住在這裡很安全,你以前有試過搬出去自己一個人住嗎?”

連愣了一下,“有。”

“然後呢?有什麼怪事發生嗎?”

“搬出去的那天中午,我過馬路的時候出了車禍。”不過當時他沒當一回事,因爲只是一點小擦傷,然後母親擔心他非要讓他回家住,在那之後連就一直住在家裡,這些年大病小病都沒生過,健康得很。

清歡說:“你真是好運氣啊。”她把連也往後拉了一步,“你們家是做什麼的?”

“祖父白手起家,最開始做的是工頭,發家後一直做的都是房地產方面的生意。”

清歡點點頭:“那你們家很有錢哦。”

連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們確實很有錢,富可敵國的那種。不知道爲什麼,他們家的生意總是順風順水,投資什麼都能大賺一筆,幾十年來累積的財富說出去都能嚇死人。可是有沒有錢跟祖父的病有什麼關係?

清歡說:“也許有關係,也許沒有關係,那誰知道。”

連:“……”

“你祖父身上有個鬼。啊我忘了你看不見。”清歡懊惱不已,“你信我嗎?”

連沒有說話,他雖然請了清歡來幫忙,但也只是抱了僥倖心理,至於這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那他真的說不清楚。而且他也不想騙清歡,如果說信的話,她一下就能聽出來是假的吧。

問完清歡都笑了:“我問這個做什麼,一般人都不會信的。”

連順着她的目光往爺爺腿上看去——然而他什麼都看不到,覺得非常正常,所以他沒說話,問清歡:“如果這是真的話,有什麼辦法可以救救我爺爺嗎?”

“……鬼滯留人間都是有原因的。它們留下來的時間越長,投胎的機會越小,所以一般的人死後都會立刻離開,這個鬼既然能纏着你爺爺三十幾年,肯定是有什麼東西牽絆着他。你們家在三十五年前到達了一個巔峰,而你爺爺恰好就是在那個時候得了老年癡呆的。那不如你去查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總不能直接把鬼給除了。”

很少有人死後就化作厲鬼,大部分的普通人都會選擇離開,能留下的,都是心裡有着怨恨的,跟新郎背上的女人一樣,連爺爺腿上的這個小鬼肯定也有什麼不爲人知的秘密。而那個秘密跟連爺爺肯定扯不開。

連點了下頭,正在這時,一對中年夫妻走了進來,其中男人與連長得非常相似,他看了眼清歡,頗爲訝異兒子會請來這樣一位看起來就很……不專業的專業人士,“怎麼回事?”

“爸,爺爺發家的過程你清楚嗎?”

連父愣了一下:“我記不大清楚了,你奶奶跟我提過幾句,但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兒了,你爺爺的發家過程很普通,就是工頭當久了覺得做這個沒前途,開始倒騰房地產,沒想到第一筆就賺了,然後就開始專攻這一塊,做的還很不錯,所以咱們家就一直這麼做了下來。”

連母也笑道,“你這孩子,什麼時候對這事兒有興趣了。”

連正要說話,清歡卻問連父:“那您知道三十五年前,也就是連的爺爺發病之前去過什麼地方嗎?”

連父又愣了一下:“這位是……”

“啊我忘了介紹,爸媽,這是清歡,我剛認識的朋友,也是一位天師。清歡,這是我的父母。”

“伯父伯母你們好。”清歡不好意思地笑了,她沒跟普通人打過交道,做生意就做生意嘛,叫伯父伯母的話……還有連把她當朋友耶,這樣的話她再收錢或者是吃飯的話是不是不應該啊,應該免費贈送?“我是我們師門第六十九代天師,我很專業的。”

連父連母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歡幾眼,對此不予置評。

她穿着一件深藍色的道袍,都洗的泛白了,有些地方還磨出了毛邊,腳上的布鞋露出兩隻很可愛的腳趾頭,頭髮紮成丸子頭,兩隻褲腿一隻高一隻低,露出白生生的小腿來,臉上的笑容十分嬌憨,總之看起來就是個傻傻的很可愛的小姑娘,至於她說的什麼第六十九代天師……算了,小姑娘家家的,開心就好。

清歡眨巴眨巴眼,知道自己這副樣子實在是沒有說服力。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呀,她也想自己看起來就很專業,但是年紀擺在這裡沒辦法。說白了還不是因爲她太可愛,如果是師父那樣猥瑣的糟老頭,估計早被趕出去了連進門的機會都沒有。

第六十九代天師清歡姑娘忘記了,就在不久前,她就被人家給趕出了教堂。

兩邊打完招呼,重點就又回到了老人家身上。讓連爺爺繼續一個人待着,清歡跟着連去了書房,連父連母也在。這會兒清歡才說:“實不相瞞,連既然把我當朋友,我也就說實話了,你們這個房子很好,按理說應該是不招髒東西的,但那東西藉着跟連爺爺的聯繫賴在他身上不下來,所以才能一直停留在這。我剛纔看到連爺爺是坐在輪椅上,他是不是已經不能走路了?”

“對,就是三十五年前,他出去了一趟,回來之後不僅老年癡呆,還癱瘓了,雙腿彎曲伸不直,不知道是爲什麼。”

清歡嘆了口氣,“還能爲什麼,當然是因爲有東西坐在他腿上壓着。”

“什麼?!”

“那我們爲什麼看不到?”

“怎麼會這樣?”

一家三口一人一句,清歡抿了下嘴脣:“是個二十多歲的男人……應該是吧,看起來非常怨恨連爺爺,兩隻手撐着他的眼皮不讓他閉上,所以他困的不行也睡不着,這個東西不走,他好不起來的。”但是老人家已經八十五歲了,就算好起來估計也沒多少天可活。“對不起各位,我想問個問題,三十五年前,連爺爺到底去了什麼地方?”

這個連是不知道的,三十五年前他還沒出生呢,連母也沒嫁進來,只有連父努力想了很久,可仍然想不出來:“如果我母親還活着應該會知道,但我確實想不起來。我父親很久之前就開始做生意了,每天都忙得要死,根本沒有時間回家,就算回來了也很快就要再出門,所以你問我三十五年前的那一天到底是這麼回事,我也不清楚。”

清歡也知道讓人去想是強人所難,可是不知道就沒法將鬼魂送走。除非是罪大惡極的厲鬼,否則她都會給對方離開的機會,解開它們的心結,它們就能有重新投胎做人的機會,不至於泥足深陷沉迷仇恨。如果直接將鬼收走,那就再沒機會去做一次人了。

人想活着,鬼也想啊,大家都是一樣的。

這個世界無論是美好還是糟糕,都需要活着才能去體會。

過了一會兒,她嘆了一口氣:“那還是去查查吧,既然有跡可循,那就得查清楚再來解決。”糊里糊塗的可不行。

“我馬上就叫人去查。”連父說。

清歡點點頭:“那在查清楚之前,只好先委屈連爺爺了。”

她對這位老人沒什麼好感,被怨鬼纏身的人,大多是因爲做了虧心事,極少一部分是飛來橫禍。幾十年前,一個工頭突然天降橫財成立了一個房地產王國,甚至成爲這個國家的經濟支柱——這實在是太巧合太可疑了,尤其是沒有人能說清楚其發家的過程,不弄清到底發生了什麼,誰都得不到安寧。

所以清歡暫時就在連家住了下來,她很喜歡這個地方,氣息乾淨濃郁,因爲地脈的問題,和山上的家也差不了多少。有錢人就是會享受啊,普通人連房子都買不起,更別提是住在這樣的風水寶地了。

第七十七碗湯(五)

第七十七碗湯(五)

住在連家的這些天,清歡一直在觀察連爺爺身上的那隻鬼。對方似乎沒有要加害連爺爺的意思——或者說,是想加害但是加害不了,於是它不甘心,更加不肯離開。

而且它對連家的其他人也都充滿仇恨,別的不說,清歡看到過好幾次小鬼瞧見連的時候露出那種陰狠的眼神。這一切都得歸功於這塊地勢,如果房子不是建在這裡,如果連家人不是都住在這裡,他們一家早就被小鬼禍害死了。

可是當年的事情實在是難以查詢,那都是陳芝麻爛穀子的事情了,更何況,那種不光彩的事情,連爺爺還年輕的時候就想着要徹底掩蓋,恨不得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想要查出真相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萬般無奈之下,清歡也只能試着與這隻鬼溝通,看大家能不能取得一個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這樣的話活人死人都皆大歡喜。

可她纔剛靠近一步,小鬼就衝着她咧出尖牙示威,惡狠狠地看着她,似乎想吃掉她可是又畏懼她掌心的天雷印。清歡嘆了口氣,在房間裡點了一段引魂香:“你看這樣,咱們打個商量,要麼你自己乖乖走去投胎,要麼我把你收了——這個結果你不會喜歡的。”天師所收之鬼大部分都是厲鬼,它們要被鎮壓九九八十一年,直到心中怨氣消散,才能夠重新投胎。但是這鎮壓的八十一年可不好過,很多鬼寧願魂飛魄散都不願意受這種苦。

在清歡心裡,也包括她眼睛所看到的,這隻小鬼非常陰毒。不管是在連爺爺的腿上一坐幾十年,還是日日夜夜撐着一個老人的眼皮不讓他睡覺,都可以說是深仇大恨。哪怕連爺爺本身不是好人,這隻鬼在死後也不是好鬼了。

因此她早做好了完全的準備,眼睛盯着小鬼防止他有下一步的動作,手裡的青瓷小瓶已經準備好,就等雙方溝通失敗開始捉鬼。

可接下來,當小鬼發出聲音的時候,清歡驚呆了。

他的聲音斷斷續續的,沙啞遲緩,有着森森的鬼氣,還有讓清歡說不出來的茫然。

連與父母一直等在外頭,因爲清歡不讓他們進去。可是從清歡一個人進去到現在都過去兩個多小時了,怎麼人還沒出來?連與父母想是一眼,開頭還能聽到裡頭有說話聲,後來就徹底安靜了,也不知道怎麼樣了。

如果清歡因爲自己的請求出了什麼事的話,連永遠都不會原諒自己。他伸手握住門把,剛要轉動就被人從裡頭打開,清歡出現在他面前,眼睛帶着淡淡的光。她看起來和剛認識的時候那個嬌憨可人的少女有些不一樣,穿上道袍驅鬼的她,的確配得上天師這兩個字。

此刻清歡的表情很凝重,她回頭看了房間一眼,對着連爺爺膝蓋上的小鬼說:“我說到做到,一定會幫你撿骨安葬,但是你也得說話算話,不然你知道我的本事。”

然後她帶上了門,再看連一家的時候,眼神帶着憐憫與悲哀。連父問道:“怎麼樣了,我父親能治好嗎?”

清歡說:“這些問題都不重要了,我需要你們跟我去一個地方。”

連家人不明所以,清歡又說:“想救連爺爺的話,只有這一個方法。我不想讓裡頭那隻鬼魂飛魄散,活人遷就着點死人吧,畢竟這是你們家欠他的。”

她是個心腸很軟的姑娘,這一點一眼就能看出來。可是現在這個心腸柔軟的姑娘在提到一個下半身癱瘓的癡呆老人時,卻露出了厭惡的表情。

連忍不住去想爺爺究竟做了什麼,會讓清歡這樣的人都如此不屑。

他低下頭想了一會兒,半晌,嘆了口氣,道:“爸媽,聽清歡的吧,她不會騙我們的。”

其實清歡在連家也住了快一個月了,這段時間裡她對除了連爺爺之外的連家人都知之甚深,和連爺爺比起來,其他人簡直可以稱得上是基因突變了。

她把道袍脫了下來抱在懷裡,說:“我們去h市。”

h市是很偏遠的一個縣級市,也是連家祖籍所在地。如今的連家可以說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更是h市的好招牌。不過連家發跡後就搬到首都去了,留在h市的只有一個很老的宅子。就這麼所老宅子,成天大門緊鎖沒有人出入,連爺爺僱了人看守,卻不讓人進去,更不許人靠近。連父接管家業後遵循父親的叮囑也一直這樣做——他一直以爲父親會這樣要求是因爲他對老家十分眷戀。

可就現在的情況來看,肯定有什麼他們都不知道的事情。

連爺爺的妻子去世的早,連父小時候基本上都是自己照顧自己,她也不知道三十多年前到地方發生了什麼事,那會兒他還在讀書,連家到他這一輩就他一個讀書人,學習成績好,自幼深受師長喜愛。那時候還是工頭的連爺爺對他寄予了深厚的希望,所以高考完後連父就去深造了,接下來得到的就是連家一飛沖天的消息。

那時陪在連爺爺身邊的只有他的妻子,也就是連的奶奶,可惜這位老人家很久以前就不在了,所以沒有人知道那個時候到底有沒有什麼奇怪的事情發生。

明明是第一次來連家老宅,可清歡熟悉的彷彿在自家後山一樣。連問她:“你怎麼知道這裡怎麼走?你以前來過這兒?”

“沒有。”清歡搖搖頭,“那個傻子告訴我的。”

“傻子?”

“哦,就是纏着你爺爺的那隻小鬼。”清歡皺着眉頭在院子中央的一棵大槐樹前面停下,看了眼這棵長得遮天蔽日,這麼炎熱的天氣都讓人感到陰涼的槐樹,輕輕嘆了口氣,手指甲在樹皮上輕輕一摳,大槐樹立刻抖了一下葉子,樹皮下竟然流出了殷紅的鮮血。

那血鮮紅中泛着黑氣,散發着濃濃的臭味。

拿過早就準備好的鎬頭鐵杴等工具,清歡把他們交給了連和他的父親,然後將連母拉到一邊,對父子倆說:“開始挖吧。”

“我也來……”

“伯母不可以,伯母身上沒有流着連家人的血,你來挖的話會惹怒小鬼的。”

連不知道清歡要自己挖什麼,所以每一下都很小心,可隨着他越挖越深,槐樹的枝幹也抖動的越來越厲害,這奇怪的一幕讓父子倆都停下了手頭的動作去看。清歡站在一邊喊着:“都什麼時候了,你們能不能快點,一會兒到了正晌午你們是想出事嗎?”

於是又挖了一個多小時,終於將槐樹根挖了出來,這時候清歡叫了一聲停,讓他們父子倆上來,因爲樹坑裡傳來陣陣黑氣,普通人如果吸了一口至少得病個大半年。她念了幾句清心咒,把自己的道袍鋪開,伸手下去,到樹根的地方一點點地掏。過了好一會兒,纔拿出一根已經泛黃的人骨。

找到了。

清歡鬆了口氣,連卻震驚不已:“這個是……”

“你們還不知道。”清歡看了他們一眼,“跪下來磕三個頭。”

說話的同時她還在往外面取骨,一點一點將其拼成一個完整的人形,連與父親依言磕了三個響頭後清歡問他們:“你們真的想救連爺爺嗎?”

“想。”

“那我還有一件事,不知道你們願不願意去辦。”

“只要你能救我父親,別說是一件事,就是千百件我也願意辦!”

清歡嘴角微微抽了一下:“嚴重了伯父,不需要的。不過這個要求可能有點強人所難了,你也可以看着情況答應。今天晚上咱們不會去了,你們父子倆得在這棵樹下面守七天的靈,否則那個怨鬼不會輕易放過連爺爺。”

“到底是怎麼回事?那個鬼到底是誰?跟我爺爺又有什麼關係?”連完全搞不懂發生了什麼,可是清歡什麼也不說。

因爲清歡不說,因此他又問了幾遍,直到清歡嘆了口氣:“你真的很想知道嗎?伯父伯母呢?”

“想!”

清歡又嘆了一口氣,她發現最近幾天自己嘆氣的頻率直線上升。這一點她跟師父不一樣,師父總是恨不得自己知道的告訴所有人,可清歡卻覺得,如果隱瞞某些東西可以讓善良的人們過得更幸福的話,那又有什麼不好呢?尤其是這種根本不應該輪到連來揹負的罪孽,應該找真正的罪魁禍首纔是。

有時候什麼都不知道纔是一種幸福呀。

她伸了個懶腰,“先這樣吧,我肚子餓了,先吃飯,吃完飯我再告訴你們,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

說着她又在白骨天靈蓋處點了一根引魂香,然後默默唸了幾句往生經文——當然一如既往沒有什麼效果。

第七十七碗湯(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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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碗湯(六)

這個世界上什麼最可怕?

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答案。有人害怕貧窮,有人害怕失敗,還有些人怕一隻小小的蟲子。

可清歡最怕的是貪婪。

她怕自己變得貪婪,更害怕這個世界上的人們變得貪婪。如果被這種東西咬住脖子,那就永遠都不能再掙脫了。因爲人心會被貪婪越撐越大、越撐越大。

大牛跟二虎是村子裡一起長大的,兩個都死了爹媽,所以就相依爲命的住在一起。今天東家吃兩口,明天西家給碗飯,日子就這樣艱辛的一日一日過了下來。

可是二虎的腦子有點問題。他本來是個很聰明的孩子,大家都說如果他有機會上學的話一定會是好學生。但他當然沒有權利上學,所以在小學畢業的時候精神恍惚摔進了水溝裡,醒過來腦子就壞了。

話說不清楚,總是控制不住的流口水,倒也有正常的時候,但畢竟少,總之看起來就像個傻子,大家都習慣了叫他二虎,後來乾脆就叫他二傻子。二虎性格溫厚,也不在意大家怎麼叫他,每日仍然是樂樂呵呵的。

他是知足的人,如果沒有飯吃,野菜也可以很健康,如果沒有新衣服穿,剛好可以省錢,如果能夠有機會上學,就一定要好好學習——二虎是這樣的人。

可大牛不是。

大牛是有野心的人。他羨慕有錢人,也嫉妒有錢人,甚至還恨他們。

憑什麼人呱呱落地就能享受數不清的榮華富貴,他們出生卻要爲一碗飯東奔西跑,就這樣還時常吃不飽?

本來生活已經夠艱苦的了,偏偏相依爲命的二虎還傻了。大牛沒辦法啊,只好肩負起了照顧這個傢伙的責任,誰叫他們是朋友是兄弟呢?他們以前還對着月亮學電視裡的人結拜,約好了以後誰有出息一定不忘記另外一個。

可是,大牛也只是個孩子,他也還沒有長大,一時半會的照顧還可以,但誰能堅持個十幾二十年都照顧這麼個傻子?大牛也想生活呀,他也想好啊!

可是二虎越來越傻了,還總是惹麻煩,村裡小孩要是拿石子丟他,他能把人家小孩從村東頭攆到村西頭,然後再一巴掌把人扇到溝裡去。大牛已經數不清多少次賠罪了,一次兩次三次,次數一多,他覺得很累。他們跟其他人不一樣的,他苦口婆心地勸二虎,不要這樣,不要還守手,也不要罵人,可二虎卻每次都委屈地說:他們罵我,還打我。

說着手朝頭上指,那裡還真紅了一塊。大牛嘆了口氣:“就算是這樣我們也不能打人的。”

“爲、爲什麼?”

“因爲那些孩子都有爹媽,我們要是打了他們,他們爹媽找到我們,我們就得捱打了。”

是的,他們生來卑微,和那些人相比是不一樣的,他們連父母都沒有,只能彼此相依偎,可這樣的短暫交集有什麼用呢?不過是兩個怕冷又沒有棉被的人蹲在地上瑟瑟發抖。

就這樣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大牛到了年紀後就去工地上和水泥了,他非常刻苦也非常想改善自己現在的日子,可他什麼都做不到。他沒有學歷沒有家世到現在都還是孤家寡人,他什麼都沒有。

而且還有個沒有血緣關係卻偏偏要一直照顧的傻子。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個奇怪的人。

那個人站子啊他面前告訴他說,二虎的命格非常神奇,別看他現在傻兮兮的,可只要這福運一上來,早晚守得雲見月明。畫裡畫外都透露着二虎不簡單的意思。大牛一開始是不信的,後來他隨手買了一張彩票丟在了桌子上,二虎刮開後,大牛驚奇的發現他竟然中獎了!

諸如此類的事情不勝枚舉,和倒黴透頂的大牛比起來,除了上不成初中以外任何事都能逢凶化吉的二虎,就成了讓大牛嫉妒的存在。

其實如果日子一直這樣過下去也沒什麼不好的,只不過沒有人能想到,有一天在工地上大牛正開着攪拌機,卻有一個人被絞了進去,等到發現的時候早跟水泥融爲一體,都硬了。

工地不肯負責,工頭也把錯都推到了大牛身上,大牛的日子可真難過啊,他忍不住要想自己這麼就在過這樣的人生呢,命運這個東西就是這樣的啊,他i應該認命纔對。

就在大牛一籌莫展的時候,那個神秘的人又出現了,聲音淡漠聽不出男女,沒有情緒浮動,聲線一致。

卻給了大牛一個好方法。

既然你的命不好,既然二虎的命好,那你奪過來也就是了。

神秘人給了大牛一張符,告訴了他用法。

大牛被蠱惑在睡夢中殺死了二虎,還將他的皮剝了下來,從此之後,他變成了那個姓連的人,而真正的連家人,早已死在了那個晚上,大牛殘酷的一條圍巾的蒙殺。

他奪走了二虎的姓名,奪走了二虎的身份,連自己的生辰八字都換掉了——說不後悔是不可能的,那畢竟是自己最喜歡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可在那之後次次逢凶化吉化險爲夷的情況讓大牛驚呆了,他再也不會感到心慌恐懼了,他甚至還期待再見到一個活的二虎,告訴他說,你看,我們有錢了。

但二虎死了,再也不會活過來。

大牛按照神秘人所說,將二虎的屍體埋在了大槐樹下,槐樹極陰,若將屍體埋在下面,那這具屍體的靈魂就會被困在這槐樹方圓五步之內出不去。這麼做無非是做了虧心事的人怕害死的人化作亡魂來報復自己編造出的故事罷了,可大牛信了。

他把二虎埋好後匆匆打理了其他事情,迅速去到了首都,開始了他堪稱傳奇的一生。

講到這裡清歡嘆了口氣:“剩下的不用我多說了吧,你們都明白的,這具屍體就是二虎,纏着連爺爺的也是二虎,當年他悶死二虎之前曾經不肯讓二虎睡覺,二虎是個傻子,記得的東西有限,可傻子也知道好壞,所以他死後就算恨極了連爺爺,也仍然要玩這個很幼稚的遊戲,叫不許睡。”

連不敢相信自己所聽到的:“這、這這麼可能呢?”

“不信的話你問問啊。”清歡說,“這有什麼不可能的,人總是會變得不是嗎?尤其是某些人,最終都會面目全非的。”

“你們家虧欠二虎的太多了,所以才讓你們父子倆守靈,希望能借此去掉一些二虎的怨氣,畢竟那樣死去實在是太疼了啊,就算是魂體,也能看到被剝皮的自己。那種感覺……”清歡都無法想象。“總之暫時就先這樣,其他的只能慢慢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二虎怨念極深,想要立刻消散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微微笑了一下,問連:“後悔問我了嗎?”

如果他沒問,她就不會說,這樣的話就能維持一個虛假的平衡,至少連會過得快樂一點,他的父母也是。

在連家人的印象裡,連爺爺應該是個很愛家很疼孩子的人,是的,面對自己的家人的時候,他的確是個好人。可之於二虎,他又是什麼樣的人呢,神秘人的引誘是一方面,可他自己纔是最主要的原因。別人將刀子給了他,是他自己選擇的殺人。

所以說什麼驅鬼難是假的,清歡就是想讓那個糟老頭再吃點苦頭,然後放二虎的靈魂去投胎。他這些年也沒做過什麼壞事,頂多就是壓住連爺爺讓他不能走路,其次就是撐眼皮不讓睡覺——雖然說有幾次想殺人,奈何都沒有成功。

這就比較尷尬了。

二虎的屍骨被撿出來,連和父親以連家人的身份爲這個真正姓連卻被偷走人生和性命的人守靈。清歡每日都會過來點燃一根引魂香,希望能夠讓二虎快些去投胎。這一世過得夠不好的了,下輩子一定會得到好的回報的。

在鄉下待了七天,七天後大槐樹被砍伐掉,院子也推平了——大牛也好,二虎也好,他們誰都不會回到這個地方來,所以這裡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麼呢?

回到首都後,清歡就發現二虎不見了,而連爺爺已經清醒過來,只是多年不走路,雙腿的肌肉早已萎縮,整個人的精神也極其不好,看起來油盡燈枯的,似乎下一秒就能立刻死掉。

清歡沒有憐憫他——誰去憐憫二虎呢?

大牛也沒有多少時日好活了,他也會爲他所做的付出代價,偷得這一世人生又有什麼用,來生二虎只會比現在好,可他卻不一樣了,到時候他會是個什麼東西都不知道,更別提是揚名立萬了。

家財萬貫,卻不得花,這可能就是對大牛最可怕的詛咒了。他還沒有來得及徹底享受一下自己的成功,就又被打落到了谷底。這一次他不會再爬起來,因爲這裡,是地獄。

連爺爺果然沒能活多久,當天夜裡就死了,連來找清歡的時候眼眶紅紅的,她見了問:“你怎麼了?”

“我沒事。”

這世界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會死去,可與此同時,也會有無數的新生命誕生,但連爺爺……他會變成什麼樣子,她真的是很想知道啊。

第七十七碗湯(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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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碗湯(七)

清歡沒有安慰連,因爲她覺得根本沒什麼好安慰的。連爺爺是死了,可他比二虎多活了幾十年呢,他欠二虎的也該還了,不然下輩子也別想好過。人人都在抱怨這一世有多難走,可是如果不能再努力一點,再樂觀一點,悲劇就不會離開。

知足太難了。

她跟連提出要離開,連卻把她留了下來,讓她等到事情解決了再走,清歡這纔想起來還有那對新婚夫妻的事。不過話說回來,這都一個多月了吧,那家人竟然沒出事,也沒來找她?

怎麼可能?明明……那天的婚禮上,趴在新郎背上的女鬼已經瀕臨崩潰了,這麼長的時間早就應該出事了纔對。她想來想去覺得不對勁,於是主動請連幫忙,讓她去那戶人家走一遭,或者見一面也可以。

連對她很好,這麼點小請求根本不算什麼,恰好晚上有一場宴會,那家人會出席,於是連邀請了清歡,只不過清歡沒有能參加宴會穿的衣服,她的破道袍給二虎裹了屍骨後,她自己是不嫌棄啦,但其他人都接受不了,所以早就不穿了。

脫下道袍穿上普通的衣服,清歡看起來也像個正常的女孩子了。乾乾淨淨,通透得很。她跟尋常的女孩子不一樣,所以無法用一般的標準來衡量。對她來說,什麼高跟鞋晚禮服……這都是啥?

聽說兒子要帶清歡去參加宴會,連母興高采烈地帶清歡去做頭髮挑衣服,清歡被她帶着逛街逛到頭昏眼花說不出話,兩隻眼睛都冒着金星,偏偏連母卻意猶未盡,如果不是連及時出現將她拯救,她覺得自己不會死在抓鬼途中,也會死在這次逛街裡。真可怕,明明是手無縛雞之力的貴婦,竟然比她這個在山裡長大能徒步幾十裡山路的人還有精力。

在住進連家之後,清歡才逐漸變得比較像個女孩子,在這之前她連內衣是什麼都不知道,也沒穿過,現在知道了也不怎麼在乎,反正這胸平的跟後背差不多,衣服多穿兩件就完全看不出來了,再加上她只到肩膀的發,也難怪剛出山的時候會被認爲是長得很清秀少年。

但是這條裙子……

連的眼睛裡充滿讚歎,他看清歡的眼神一向很溫柔,這一次也是如此,只不過和以前相比,多了些難以言喻的情感在裡面。清歡不解七情六慾,也沒當回事,連母卻很瞭解兒子,知道他心底在想什麼。他們是很開明的父母,不會因爲清歡的不知世事瞧不起她,只覺得這姑娘聰明伶俐又有本事,還不失天真質樸,實在是招人喜歡得很,兒子對她動心也是很自然的。

清歡很適合穿白色,她皮膚白皙身段纖細,這條白色的公主裙露出了一雙漂亮的腿,藕節般的胳膊水嫩誘人,眼睛亮晶晶的似乎有星星,衣服穿在她身上,完全襯托出了她美好的一面,跟初見時那個邋遢連飯都吃不上的小丫頭可以說是天壤之別。

不過她好像有點彆扭,下樓的時候扶着扶手小心翼翼,“這鞋跟太高了……我覺得我要摔倒了!”

“小心點。”連上前一步托住她的小手,很紳士地將她領下樓來,然後讚美道,“你今天很漂亮。”

“會不會說話啊兒子,難道平時就不漂亮?”連母白了自家傻兒子一眼,取過一條鑽石項鍊給清歡戴上,然後滿意地點點頭,非常佩服自己的眼光:“我就說這條裙子適合你,真好看,小姑娘家家的就應該多多打扮吧,女孩子要富養,總在山上可不行。”

清歡第一次打扮的這麼隆重竟然是抓鬼去的,她低頭看了眼至少有十公分高的鞋子,爲難道:“這樣我跑不快……”

“你不用跑,我可以揹着你去抓。”

啊……這麼溫柔動聽的話,哪個女孩子能招架得住啊?清歡臉紅了一下,她當然也有一顆少女心,連長得好看對她也好,真的是無可挑剔,她動凡心也是理所當然的吧?而且他們師門也沒有要求說不能結婚,只不過……清歡想到自己的命格,還是望而卻步。師父說過,她命中註定孤獨終老,唯一能相伴的就是這條驅鬼之路,她是隻能和鬼物相伴的人。

所以即使感受到了連對自己的好感,清歡也始終注意保持着距離。她乾笑了一聲:“那可不行,這種事很危險的,我自己來就可以。”

連笑了一笑沒有說話,牽起她的手——清歡嚇得連忙甩開,他俊秀的面容微微一怔,沒有生氣,只是有幾分失落,清歡想解釋又不知從何說起,還是連母笑呵呵的打了圓場:“好了好了時間不早了你們該出門了,萬事小心,安全爲上記住了嗎?”

後面這一句是對着清歡叮嚀的,小姑娘在家裡住了有些日子了,連母對清歡已經很瞭解,知道這姑娘爲了救人救鬼什麼都敢幹,說白了就是責任心太重,又將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輕,清歡自己也總說身爲修道之人這些是宿命,可連母卻覺得,人都要學會愛惜自己,他人的生命的確很珍貴值得拯救,可自己的生命難道就不值錢了嗎?

小姑娘還喜歡把命運掛嘴邊,連母早就想說她了,十幾歲的孩子,成日老氣橫秋的,真不知道她師父是什麼樣的王八蛋,教出來的孩子這麼好,又這麼叫人心疼。

遠在千里之外的某個老頭正蹲在河堤上抽旱菸順便跟幾個同齡老太太吹牛逼,這時候突然打了個大噴嚏,連着三個。

連今天穿了一身白西裝,清歡心想白馬王子也不過如此了。她有幾分心動,又有幾分遺憾,師父年輕時據說也是英俊瀟灑的一枚大好青年,聽說還遇到過喜歡的人,也在一起了,但結局卻並不美好。這條路上實在是容不得有愛人的存在,時間長了,愛人便會離你而去,即使不離去,也會在日復一日的危險中失了性命。

連的到來讓宴會的主人受寵若驚,他事先就知道這位先生不太喜歡這種人多的地方,但這次竟然親自來了還攜帶了女伴,真是讓人驚喜。他問候過連,卻在看到清歡的臉時露出了震驚的表情。

清歡被他這表情看得往後一退,嚇了一跳。

這人有病吧。

“你、你是——”宴會主人激動不已,上前一步竟然是想握住清歡的手,被連一把擋住。

看到連不悅的眼神,宴會主人才意識到自己衝動下的無禮舉動,不過這會兒他已經不知道說什麼好了,內心的狂喜讓他心中泛起千層波濤:“那個、那個,這位小姐,麻煩您在這裡不要動,千萬不要動!我去去就來!去去就來!”

說完也不等人回答,撒腿就跑,活像後頭有什麼東西追他一樣。

清歡看着他的背影,眨了眨眼,問:“你們山下的人都好奇怪,看到我跟看到鬼一樣。”

連被她的形容逗笑了:“這人平時不這樣的,很穩重的一位先生。”

穩重?

對此清歡不予置評,她轉了轉眼珠,“我看見他們了!誒???”奇怪……

“怎麼了?”順着她的視線望過去,連也看到了那對剛結婚不久的新婚夫妻,他們非常親密,一直十指緊扣,男人將蛋糕喂入妻子口中,女人露出幸福的笑,悄悄在他脣上親了一下,兩人笑在了一起,周圍散發着粉紅甜蜜的味道。

看着都讓人感到快樂。

如果有一天,他也能跟這個男人一樣結婚的話,肯定會對自己的妻子很好很好的。想到這裡,連不由自主地看向清歡,面對這麼一副動人的畫面,清歡卻沒有絲毫感觸,她的眼神很奇怪,奇怪的像是在看什麼詭異的東西。“清歡?”

“好奇怪啊,新郎背上的那個女鬼沒有了。”

“這不好嗎?興許是被驅走了?”

“不可能,她的怨氣那麼重,導致她死後化作怨靈,那天你在教堂裡也看到了,這個男人一家都被壓制的死死的,怎麼可能會消失?而且如果是被驅走的話肯定會留有痕跡,但我感受不到任何氣息。”

“等等——”連看她往那兩人走去,趕緊將人攔住:“你做什麼去?”

“我去問問啊。”理所當然的回答。

連:“……”他就知道,這姑娘總是在聰明的同時透出些傻氣來,“你就這樣去問,不怕人家打你?”

“不怕,他們打不過我。”山裡最兇狠的野獸看到她都要逃,更何況是人。

連:“……”他很不優雅地抹了把臉,“不如這樣,我們想別的辦法,你直接上去問的話,他們什麼都不會說的。”

“爲什麼?我是想幫忙啊?”清歡覺得無法理解,她又不是壞人,她是來幫忙的啊。

第七十七碗湯(八)

第七十七碗湯(八)

“他說的沒錯,你直接過去問,人傢什麼都不會跟你說的。”

清歡一回頭,發現是那天穿黑襯衫的青年,此刻他手上拿着一杯紅酒,笑吟吟地看他,一雙邪氣的桃花眼隨時隨地都散發着魅力,這不是錯覺,他真的在勾引她。

所以她很自然地往連身後躲去,不知道爲什麼,眼前這人給她一種很危險的感覺,總之就是不想接近,也許是對方身上的氣息和她不和吧。連就不一樣了,溫暖柔和,令人如沐春風,這兩個相比較,正常人都知道怎麼選。

可有的時候壞男人才最有魅力,看着清歡離自己遠遠的,男人嘆了口氣:“小姑娘,我又不會吃了你,你離我那麼遠做什麼?”

清歡對他做了個鬼臉:“你往後我就往前。”

連淡淡地道:“真是令人驚訝,你竟然也會出現在這種小宴會上。”

“世事難料啊,我本來沒打算來的。”黑襯衫男人攤了攤手,“可惜有人給我的養父母打了個電話說看到一個姑娘可能是他們失散多年的女兒,我離這裡最近,所以立刻就過來了。”

清歡好想說這種解釋好清新脫俗啊,她真是第一次聽到呢。結果下一秒黑襯衫男人就對她笑了:“果然,上次見面我就覺得像,可惜當時你穿得太邋遢,看不大清楚臉,現在洗乾淨了,果然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

所以說????

連也懵了,“你到底在說什麼?”

“我不是段家親生的兒子而是領養的,這一點你知道吧?”黑襯衫喝了口紅酒,似乎很不滿意這酒的味道,“我的養父母本來有個女兒,可是因爲某些原因丟了,所以他們才領養了我。但這些年來他們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她,喏,就是你身邊這個小姑娘。要是沒記錯,你應該剛好滿十八歲不久吧?”

這倒是,但……“師父纔不會做拐賣小孩的事,他是從人販子手裡把我救走的!”老頭不好歸不好,清歡容不得別人詆譭一點,“你不要那麼陰陽怪氣的說話,聽着很欠打。”

黑襯衫很遺憾地嘆了口氣:“你應該叫我一聲哥哥纔對。”

“我纔不要。”

就在這時,宴會的主人領着一對氣質出衆的中年夫妻過來了,那貴婦人一看到清歡就落了眼淚:“是我的女兒,老段,這肯定是我們的女兒啊!”

清歡被她抱了個滿懷掙脫不開差點被捂死,這狗血又戲劇化的神展開讓她接受不了:“等等,這位女士……”

“什麼女士!叫媽媽!”

中年男人也滿臉喜悅,只是他是個性格內斂的人,只是笑,沒有像妻子那般激動,只有他自己知道心裡高興成什麼樣子,要是可以他現在都已經上天了。丟失十幾年的小寶貝終於找了回來,他簡直想要立刻告訴所有人!

這對夫妻就連懷疑都不懷疑的?連看了下段家夫婦,又看了眼清歡,沒話說了——她跟段夫人長得太像了,偏偏眉眼間又有段先生的影子,叫人看了就覺得有血緣關係。可是接觸到清歡求救的眼神連立刻心軟道:“段伯父,段伯母,事情還沒確定,清歡不一定就是你們的女兒——”

話沒說完就被段夫人打斷:“咱們兩家關係這麼好,可是女兒丟掉的這件事你們都不知道,不可能有人專門來騙我,今天這場宴會是老陳辦的,他跟段家合作這麼多年,不可能騙我們,她跟我長得那麼像,怎麼可能不是我的女兒呢?”

清歡奮力終於從段夫人的懷抱逃出來,見她又想抱,嚇得立刻抓緊了連的衣角:“你別過來!我根本不認識你,你認錯人啦!”

“怎麼會?”段夫人立刻泫然欲泣,“你這孩子……你不想要爸爸媽媽了嗎?媽媽知道這些年你受苦了,我們一直都在找你……”

清歡被她悲傷的眼神弄得難受極了,她又想去安慰,又怕被認錯,而且都這些年了,她真的不覺得當個孤兒有什麼值得自卑或者不好的。師父含辛茹苦把她養大,雖然臭不要臉又不着調,可他是無可替代的。“你看我一眼就說我是你女兒,我覺得你真的有可能認錯人了……”

“要不這樣吧。”黑襯衫提出一個方案,“做個親子鑑定不就知道了?”

這倒是個好方法,可是……清歡哎呀一聲,“我忘了今天來做什麼的了!”這些都是小事可以待會兒再說,可是那對小夫妻……誒,那對小夫妻呢?!眼角餘光似乎看到他們出了客廳,清歡連忙拔腿追了上去,順便逃離這令人尷尬的場景,“我先走了,回見!”

連對段家夫婦鞠了一躬,“不好意思,伯父伯母我會聯繫你們的。”

黑襯衫笑出聲:“爸媽,你們不要急,妹妹找到了就是好事,我跟上去看看,絕對不會把人弄丟的,倒是爸,你得控制一下媽,你看小姑娘給嚇的。”

說完也跟了上去,留下段家夫婦焦急又喜悅,害怕又不安,生怕清歡這一走就再也見不着了。

清歡還以爲那對小夫妻出了客廳是要出事,既然這麼長時間都平安,那就說明他們命中註定要被救,都這樣了,今天要是眼睜睜看着他們死,清歡會覺得自己有愧師門。可她拔腿追出來後,那對小夫妻藏在了花園裡,開始發出一些奇怪的聲音。

“不要、不要……”

“好疼啊……你不要咬我嘛……”

然後是男人粗喘的聲音,“老婆,老婆我想吃你……”

清歡瞪大了眼,怎麼回事?這人難道是被女鬼附身想吃人了?一般的惡鬼是不吃人的,只有真正墮落無法回頭的鬼才會爲了力量吃人肉,因爲只有這樣它們才能變強,才能繼續存活下去。

但那天見到的女鬼雖然厲害,也不至於在短短一個月內兇到這個地步啊?

不管怎樣,先救人再說。可她剛起身要衝過去,後頭就伸來一雙手臂,一隻攬住她的腰,一隻捂住她的嘴,灼熱的氣息在她耳畔化作密語:“別過去打擾他們。”

是黑襯衫。清歡瞪大眼開始掙扎,可她今天穿的裙子很容易走光,所以動作幅度不敢太大,再加上不方便的鞋子……

連慢了一步,又不好意思出聲打擾,便掰開黑襯衫的手將清歡搶回來,在她耳邊輕聲道:“沒關係的,不要吵到他們。”

“???他都要吃人了……”救人要緊哪!

結果兩個男人聽到她這句話都愣了,半晌忍笑忍的很辛苦,清歡羞惱交加,“有什麼好笑的,你們不救人總不能不讓我救吧!”

“小丫頭,當然不能讓你救,能救他們的只有對方。”

黑襯衫的話說的糊里糊塗的,清歡滿腦子霧水,黑襯衫便拉她,被連擋住:“你做什麼?”

“難道你想讓她當一輩子的小姑娘?”黑襯衫帶着幾分嘲弄問。

連愣了一下,清歡就被他拎走了,三人走了幾步換了個角度,這裡可以看得很清楚小夫妻倆在做什麼,清歡瞪大眼傻乎乎地看了好一會兒才明白所謂的吃人並不是真的吃人,她一邊臉紅一邊聽小夫妻之間的情話,好一會兒憋的臉通紅,黑襯衫正準備笑她兩句,結果卻被她踹了一腳:“大變態!”

說完起身就要跑,跑了兩步發現自己忘了什麼,連忙又回來拉起連,帶着他一起走了,只剩下黑襯衫一人津津有味的看完了全程。

離開啪啪啪現場的清歡臉紅,連也臉紅,他就是臉皮薄,不信你看那個姓段的,不僅不害羞還看得意猶未盡,和他比起來連簡直如同天使一般。

“他們怎麼這樣啊,我還以爲是被附身了……”清歡嘀咕着。

連清了清嗓子不知道該怎麼說,大概是……情難自已?如果他能娶她當妻子的話,也許也會這樣的。因爲心動來的強烈,哪裡還會在意什麼地點呢。“你剛纔去看了,他們兩個有問題嗎?”

清歡立刻被轉移了話題,每當提到她的職業時,她都是很專業的。“沒有,就是沒有才奇怪啊。那女鬼去了哪兒?”

“會不會是良心發現不打算纏着他們了?”

“不可能。”清歡想都沒想的就否認了,“只要成了鬼,甭管它生前多麼善良寬容膽小懦弱,都會被那口怨氣逼成怪物。那隻女鬼看起來跟了新郎有段時間了,不可能突然消失。”

“那也許是被驅逐了?”

“不會吧?”清歡覺得不太可能,“那家人一點都不相信我說的話,會去找別人驅鬼嗎?”她問的很認真,可連的表情讓她瞬間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是說他們覺得我不專業所以乾脆不聯繫我找別人了?”

啊如果是這樣那她好氣啊!這簡直是歧視!

723.第七十七碗湯(九)

</strong>第七十七碗湯(九)

看清歡一副氣鼓鼓的樣子, 連的眼神變得十分柔和,他完全將清歡當作一個小姑娘在看, 於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頭說:“但我知道你是很厲害的。”

他語氣溫柔又滿是鼓勵,實在是太容易讓人臉紅了, 清歡想躲開又沒捨得躲, “那我該怎麼辦?”

“我也不知道, 但是船到橋頭自然直,總能想到辦法的。”

清歡想了想, 又回頭朝那對小夫妻的方向看了一眼, 她的眼神微微有些沉下,覺得肯定有哪裡不對勁,只不過她暫時看不出來罷了。那小夫妻……只要想到這兩個人, 清歡心底因連生出的喜悅與羞澀便瞬間消失的一乾二淨。

她從來沒有忘記過自己的責任,這是她自己選擇的道路, 她永遠都不會後悔。即便路程中因此要錯過一些,有一些遺憾,那也是在所難免的事情, 誰能保證自己的一生都能心想事成呢。

連很好, 可他越好, 她越是不能靠近。

正在她胡思亂想的時候,那邊的男人突然發出了奇怪的聲音,這絕不是因爲快樂,清歡敏銳的眯起眼睛,是鬼氣。那個女鬼果然沒有離開,她無比慶幸自己還留在這裡,否則剛纔要是走了可就錯過了。

連沒來得及說話,小姑娘已經飛奔着離開了。他怕她有危險,趕緊追上去,結果兩人都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

那兩人仍然在抵死纏綿,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面上都是快樂歡喜的表情,可男人眼神迷離,完全沒有注意到他的妻子身上浮現出了另外一個影子,那個影子血肉模糊,正咬着他的脖頸飲着鮮血。他的快樂來自於性,這都是假的,只有痛楚是真的,當快樂與痛苦交織在一起,就讓他發出了先前那種詭異的聲音。

纏繞在兩人身邊的淡淡黑氣給人一種非常不好的感覺,女鬼注意到了他們,對着清歡齜牙咧嘴的威脅,清歡往後退了一步,不是因爲害怕,而是和那天比起來,女鬼的力量強了很多,她竟然都能附身了,而且還能做到完全掩蓋氣息。如果不是因爲這種運動導致她現行被自己察覺,她根本不會知道。

“那個是……”

聽到連不敢置信的聲音,清歡看到了他臉上震驚的表情,這才意識到,不僅女鬼變強了,甚至普通人都能看到她了。這得多麼強大的力量?惡鬼之所以能殺死人,就是因爲它們的力量強大到一個程度,就可以隨心所欲的製造幻境,從而利用人心的弱點殺死想殺的人,可真正能顯行的太少了,這也是爲什麼很多人明明死於惡鬼之手,醫學解剖的結果卻都完全正常找不出毛病。

可這隻女鬼怎麼會變得這麼厲害?清歡掌心的天雷印都隱隱發疼,她遇到的怨鬼越是強大,掌心的天雷印就越是灼熱,如今灼熱的程度讓她知道,這絕對不是好解決的東西。

她不假思索地伸手朝女鬼抓去,女鬼冷笑了一聲,詭異陰森的笑讓連起了一身雞皮疙瘩,清歡卻絲毫不懼,她掌心的天雷印是十八歲過後逐漸長出來的,和她是一體,根本不懼鬼物。果然,當她的掌心碰到女鬼的時候,那森森的鬼爪立刻冒出一陣腥臭難聞的黑煙,女怪嚎叫着離開了女人的身體,清歡看了下自己的手心,又燙又疼。“惡靈退散!”

結出手印打過去,女鬼見識到了她的厲害,這一下並不敢硬接,而是怨毒地看了清歡一眼,便迅速化作一團黑氣消散了。

俗話說得好,窮寇莫追,而且今天她準備的不夠充分,很多東西都沒帶,說白了還是這身衣服礙事。清歡轉過身,連已經將那對小夫妻扶了起來,並用外套將他們的身體掩蓋住。

女鬼離了女人的身體,纔看得出來女人根本不復初見時那般紅光滿面幸福美滿,被鬼物附身怎麼可能如常人一般呢,且不說別的危害,便只是精氣都要被吸走的。她現在形銷骨立,整個人都似是老了幾十歲。

男人更是憔悴,他眼圈發黑印堂發青,看起來不像是人倒像是殭屍,要是手頭有符清歡第一時間就先貼張試試看能不能鎮住。她把連拉開:“你別靠近他們,他們身上不乾淨,免得髒到你。”

晦氣這種東西看不見摸不着,但卻是真實存在的,連要是跟他們接觸久了,只怕不出點事也要大病一場。

“你也要小心。”

“沒關係的。”他關心自己,清歡感到心中一陣甜蜜,但她很快剋制住了。“我跟你不一樣。”

是的,他們不一樣。

他出自幸福的家庭,過着普通人的生活,但她……她是不一樣的,她和這世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樣,師父說過,天師這一行本來也不是都必須孤獨終老,可無論是哪一代天師,他們最後的結局都大同小異。因爲他們永遠保護不了心愛的人,因此這一行最好無親無故無牽無掛,這樣,便可不受任何鬼物威脅。

連這樣的人,應該很幸福很快樂的生活,每天都充滿陽光,而不是跟她在一起,不是鬼就是怪,日日夜夜,連個好覺都不能睡。

沒有人能受得了這樣的日子。

可這樣的生活,總得有人過啊,這世間才能太平。如果沒有人去做的話,又要怎麼辦呢?

天師們被人們排斥,他們被稱爲怪物,神經病,一生默默無聞,有些甚至不得善終。可這樣的人如果不存在的話,這個世界要怎麼辦呢。誰來拯救活人,誰來爲怨鬼伸冤?

清歡咬破手指在小夫妻兩人的腦門上畫了個符,又唸了兩句清心咒,兩人慢慢醒過來,卻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樣子。清歡直接問道:“到底發生了什麼?爲什麼有個女鬼一直跟着你?你到底做過什麼?”

男人呆呆地看着她,眼神仍然是迷離的,還沒有完全清醒。清歡嘆了口氣,看向連,他也皺着眉,這時候突然傳來黑襯衫的聲音:“嘖,我是說小丫頭總得長大,可你也不能帶她來現場觀摩這麼久吧?”

清歡心想你也有臉說,剛纔我跟連走的時候你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不過……“你爲什麼會在這裡?”那剛纔出事的時候怎麼不在?

“再好看也看膩了,過去接了個電話,回來想接着欣賞來着,誰知道你們倆都回來了。”

真是太不要臉了。

清歡第一次見到這樣的人,無話可說。連早習慣了黑襯衫的說話方式,但清歡在這裡,乾乾淨淨的小姑娘聽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可不行。“段,注意你的措辭,她還小。”

段的視線從清歡帶着嬰兒肥的小臉下滑到她胸口,半晌點頭:“是挺小的。”

好想打他哦!想給他貼張癢癢符,讓他脫掉衣服抱着雕塑蹭七八個小時。清歡忍住自己蠢蠢欲動的手,對着段翻了個大白眼:“你這個真討厭。”

小丫頭連討厭一個人都要光明正大的說出來,連跟段都笑了,清歡惱怒地不理他們,轉身又問那對小夫妻:“你們聽沒聽到我說話啊?還不說實話,你們不要命了?”

段懶懶地說:“他們纔不會告訴你,那可是個大丑聞,傳出去怎麼能行?”

“啊?”清歡眼睛一亮。“你知道?”

“我知道啊。”段聳肩,“沒有什麼是我不知道的。”事實上他在婚禮那天就很好奇了,然後就順便查了一下,因此對於這個男人的現狀可是一點都不同情。“這種人救他幹什麼,讓女鬼索命不是剛好。”

“你怎麼能這麼說?”清歡不滿地道,“就算他該死,女鬼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她已經不是活着的那個人了,就算她真的報了仇,她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殺戮之心,她只會繼續殺人,根本不會停手。所以這個人不管該不該死,都要制止女鬼。”更何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女鬼的力量簡直可以說是突飛猛進,如果不早點制止,肯定會出大事。

除了吃人,還有什麼能讓怨鬼的力量增強的這麼快?

段被她堵了一句並不生氣:“那你想不想知道爲什麼?”

“你會告訴我嗎?”

“當然,只要你叫聲哥哥,我什麼都告訴你。”

清歡皺眉:“我不是說了你們認錯人了嗎,我不是你家的人。”

“這個等做完親子鑑定就知道了,但現在我就是先認你這個妹妹,你叫不叫?”段好整以暇地說,“我先說在前頭,如果你不叫,我是不會告訴你的,等你自己去查至少也得好幾天,那個時候……恐怕得死更多人了吧?這段時間一直有奇怪的連環命案發生,你還想再多發生幾起嗎?”

他精準地抓住了清歡的弱點。

724.第七十七碗湯(十)

</strong>第七十七碗湯(十)

“人命關天, 你就不要逗她了。”連微微皺眉。

“哥哥。”

清歡清清脆脆叫了一句,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叫個哥哥而已,又不掉塊肉。“現在你能告訴我了吧?”

段笑呵呵地道:“當然。”

他看了看那對還有點迷糊的夫妻, 露出了帶着嘲弄的笑容:“丁家的小少爺自小長得好, 腦子又聰明, 可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得知他結婚的時候我還很驚訝,這小子愛玩是衆所周知的, 誰知道有一天他也能定下心來要成家了呢?看他跟未婚妻相處的方式, 這是真愛沒得跑了。”

清歡睜着大大的眼睛聽他講。

“剛纔那個……就是你說的女鬼之類的生物吧,到底是誰我也不清楚,因爲丁毅這小子玩弄過的女孩子多如過江之鯽, 數也數不清。”

“玩弄感情?”清歡想了想,“像是的。那個女鬼一直趴在他背上, 結婚那天還跟着他一起敬酒呢。”

“這就是了,丁毅最會說些甜言蜜語,女孩子都吃他這一套, 再加上他大方又捨得花錢, 可以說是泡什麼妞兒都手到擒來。”

清歡不喜歡他語氣中說女孩子的語氣。“你的意思是, 那些女孩都喜歡他的錢咯?”

“不全是,但很大一部分是。”段誠實地攤手,“這我可沒亂說,你要是不信,我那還有一大堆資料可以給你看看,裡頭都是丁毅的獵豔史,就怕你看了之後頭大,因爲實在是太多了。”

清歡努力回想了一番:“那個女鬼……血肉模糊的,看不清楚本來長什麼樣子了,而且她很兇,穿着一條紅裙子,頭髮很長,雖然是惡鬼,但附在丁毅妻子身上的時候非常溫柔,剛纔你們也都看到了不是嗎?”

“說起來,丁毅追過的女孩不勝枚舉,對他付出真心的人也不少,但有一個還是挺特別的。”

有多特別呢?

就說丁毅這人吧,含着金湯匙出生,家裡七代單傳就得了他這一個獨苗苗,簡直要把他慣上天去了。不管他闖了什麼禍,家裡都給他擦屁股。結果這小子有段時間覺得用錢追女孩很無聊,竟然也想去尋找真愛。就偷偷到隔壁市去,裝成一個落魄輟學的青年找了份快餐店員工的活,然後很快就和一個女同事談起了戀愛。

女孩子剛剛高三,雖然學業繁忙,但爲了減輕家裡負擔,高二暑假就出來找了份工作打工,結果恰好跟丁毅認識了。丁毅嘴甜長得又好看,再加上慣會摸清女孩子的想法,很快女孩子就淪陷了。雖然知道這個人無父無母也沒有學歷,但她一點都不在意。丁毅也覺得這姑娘好,兩人着實是過了一段甜甜蜜蜜的日子。

可惜,這樣清貧的生活,對丁毅來說,偶爾爲之是情趣,可一輩子都這樣過他纔不樂意。女孩子是很漂亮,可不過是小家碧玉,是他山珍海味吃過了之後的清粥小菜,換換口味是心血來潮,一直吃怎麼能行?

所以他很快就厭倦了。

他不告而別,女孩子不知道去哪裡找他,偏偏這個時候發現自己懷孕了,他們偷嚐了禁果,對女孩來說把身體交給心愛的人是非常神聖的,可她在丁毅的花言巧語下,什麼戴着套不舒服,想跟她做最親密的接觸……之類的話,根本沒有想過做安全措施。結果丁毅消失後,她才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個時候她已經高三下學期了,馬上面臨高考,全家的希望都寄託在她身上,但她已經回不去了。

十七歲的女孩子,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明白,也沒有人來告訴她應該怎樣做。她不敢面對老師同學們的目光,更不敢回家後看見父母殷切期盼的眼神。她只能選擇逃避。她想去打胎,可是她根本不敢去醫院,又沒有門路找黑診所,然後某次偶然的機會,她看到商業報紙上一張羣英薈萃的照片,英俊的青年那麼眼熟。

她費勁千辛萬苦,欺騙了父母,跟學校請了假,滿懷希望地去找他。可丁毅不耐煩地告訴她那只是個遊戲,現在他們玩完了,並且嘲笑她貪慕虛榮,不知道肚子裡揣着誰的種也敢來賴着他。

女孩被趕走,她不敢回家,她萬念俱灰,她覺得沒了希望,所以她偷偷混進了丁毅家的公司,從頂樓跳了下去。

那個時候她穿着丁毅給她買的一條紅裙子。丁毅那會兒一毛錢都沒帶,這條裙子是他一個月的工資。漂亮的青年頂着滿頭大汗在烈日下雙手將打着蝴蝶結的禮盒遞給女孩的時候,她的心跳的極快。

最後也是這條裙子陪伴她結束這段關係。

她跳下去的時候正是丁毅開車下班的時候,就在他面前,她摔的血肉模糊,眼睛卻睜着,她肚子裡還鮮活的孩子,也因此成了一灘爛肉。

她死了。

從那以後丁毅日日夜夜開始做噩夢,他開始改變,頹廢、酗酒、賽車……什麼樣危險的事情都敢幹,直到他遇到現在的妻子,也就是他的真愛。

年少輕狂的時候過去了,他不再是隨意玩弄感情的青年了,他變得成熟,並且爲了心愛的未婚妻開始改變自己。多麼美好啊,已經過去很多年了,誰都不記得那件事了,他被愛情滋潤的非常幸福,他覺得自己終於可以重新開始了。

他忘了曾經說過的海誓山盟,他最喜歡背起女孩,開玩笑說自己背了整個世界,一輩子都不想放下。他還說過要跟她結婚,跟她生很多寶寶。他跟太多人,說過太多的甜言蜜語,謊言已經成爲了他的習慣,可傻女孩當了真。

所以她死後也要纏着他,看着他因爲自己做噩夢,因爲自己做那些瘋狂的事,她以爲他意識到他愛的人還是自己,可這個時候他卻說他找到了真愛,還要和那個女人結婚!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顧一切的變強,然後附身於那個女人,偷來這一點點的溫存。

可清歡卻橫插一腳擋住了她,這讓她內心的怨毒逐漸發酵,讓她崩潰,讓她想要不顧一切的吃更多的人肉。

那個人說了,只要吃人,吃人就能維持她的存在,就能加強自己的力量。到時候她可以幻化出最美的自己,他就會發現,最值得他愛的只有她!

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清歡也好,連也好,兩人的表情都不怎麼好看,只有段不在意:“要我說這也是他自作自受,什麼錯都能用年少輕狂來解釋的話,那我當初就把看不順眼的人砍死好了,反正我年紀小,犯錯是應該的。”

清歡看着那個男人,他長得真的很好看,氣質也很好,那天在教堂裡,她看到他的成熟穩重,以及對妻子的尊重與溫柔。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很多年前曾經傷害過那麼多顆年輕稚嫩的心,改變過很多人的一生。

“……那個女孩兒,叫什麼名字啊?”

“顏小小。”段又看了丁毅一眼,“那女孩很優秀,是師長心中的好孩子,同學眼裡的優秀幹部,都說以她的成績,考最好的大學都綽綽有餘。”

因爲是丁毅泡過的女孩子裡最出色家世也最普通的,所以段對顏小小的印象很深。他記憶力非常好,基本上看過一遍就能記住,可他真沒想到世界上會有鬼。說來慚愧,他一直以爲清歡是個小騙子,之所以對她另眼相待,不過是因爲她長得跟養母極爲相似。

那又怎樣呢,顏小小早就死了,現在變作了惡鬼,要跟丁毅尋仇了。

這麼多年都那麼弱小,只能依附在丁毅的背上,爲什麼就這麼短短時間內,突然變得如此強大?肯定有什麼事情是她不知道的,可是,是什麼呢?

清歡蹲下去,丁毅的眼神已經逐漸變得清明,她問:“顏小小的父母是做什麼的你還記得嗎?”

聽到顏小小的名字,丁毅的表情變得極其微妙,他眼神躲閃,“我不知道。”

看起來,他不願意分享當年的事情給清歡知道。想也是,丁毅好面子,那些過去的錯誤對他而言是污點是恥辱,他恨不得將顏小小忘記個一乾二淨,當年追顏小小也不過是看上她單純漂亮,得到了身子就不在意別的了,哪裡會關心顏小小的家庭情況。

清歡覺得這人簡直無藥可救。他愧對顏小小是事實,這都什麼情況了,還想藏着掖着。“你是不是真的不要命了?顏小小現在纏着你,你不全家死絕,她不可能放過你的。”

丁毅臉色慘白:“你在胡說什麼,這世界上怎麼可能有鬼……”

還嘴硬,清歡纔不信這些年顏小小會不刷存在感,丁毅不過是咬牙撐着罷了。她拍拍手,“那好啊,既然你不說實話,那我也不管這閒事了,你就等顏小小回來,讓她再上你老婆的身跟你做運動吧!”

段撲哧一聲笑出來,連也微微帶了笑意,清歡惱怒:“你們笑啥!有啥好笑的!”

725.第七十七碗湯(十一)

</strong>第七十七碗湯(十一)

丁毅怕的要死卻仍然不肯說實話,清歡真是不懂他在想什麼, 難道是擔心自己在新婚妻子心中的形象沒了?可拉倒吧, 他做出那樣的事情,早就該想到有這一天了。

真的以爲做了壞事,造了口業, 沒有人知道嗎?天看着,地聽着,世間萬物都知道你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 報應總是會來的,不過是早晚的問題。

她見丁毅無論如何也不肯說, 心中也不想再與他糾纏:“既然這樣,你就自己解決吧。”

說完轉身就走,連與段也都跟了上來, 丁毅呆呆地坐在原地,他看着自己懷裡的妻子, 半人半鬼骨瘦如柴,哪裡還有人的模樣,心知一切都是自己的錯, 他造的孽, 爲何要報應到她身上呢?“等、等等……等等!求求你幫幫我們!”

清歡停住腳步:“你現在肯說了?”

“我真的記不大清楚了……我從來沒有關心過顏小小的家庭狀況……那些噓寒問暖,不過是習慣使然。”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氣。“事到如今,我只能勉強想起她父母是很普通的打工族,可到底是做什麼的我不知道。”

“那他們家的住址呢?如果你不記得的話,告訴我你們當初打工的那家快餐店也行。這是你人生第一次做這麼普通的工作,應該印象很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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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歡的眼睛是乾淨的,可此刻又充滿了壓迫感,似乎丁毅只要說一句假話她都能聽出來。丁毅此時也真是怕了,他怕妻子出事,更怕自己會死。沒有人不怕死,尤其是做過虧心事的人。“地址是……”

“這個給你。”清歡從晚宴包裡取出自己以防萬一準備的避鬼符,“只要帶着它,顏小小就進不了你的身,但是你要記住,絕對絕對不能將它取下,怎麼都不能。至於你的妻子,你隨時和她在一起就可以了。”

“那、那你什麼時候幫我驅鬼?”

清歡看着丁毅的臉,他的眼中,有對死亡的恐懼,有對過去的排斥,還有對鬼魂的怨恨,唯獨沒有對顏小小的愧疚。你看,誰說他變好了?他根本就沒有變好,直到現在他也沒有意識到他曾經怎樣的傷害過一個人。她實在是太不喜歡丁毅了,哼了一聲道。“那誰知道,看我找不找的着人了。”

她不想讓已經變成怨鬼的顏小小魂飛魄散,那太殘忍了,這個女孩子生前沒有做過任何壞事,不應該得到這樣的結果。可她死後化作怨鬼,吃了人也是不爭的事實。應該得到救贖,也應該受到懲罰。所以如果能夠讓顏小小解脫再好不過,可從丁毅身上着手很明顯是不可能的,這人一點愧疚都沒有,唯一的希望就在顏小小的父母身上了。

聽說清歡要去隔壁市找顏小小的父母,連跟段都要隨着一起來,清歡卻拒絕了,她不想把無辜的人牽扯進這樣的事情裡去,普通人就應該過正常的日子,還是不要跟她在一起好。 шшш ●ттkan ●¢O

但是她忘記了,丁毅不一定會聽自己的話。這個人見她態度不熱切,根本不將她說的記在心上。不僅沒有乖乖地呆在家裡,還找了人來收鬼!

可那些人怎麼能收服顏小小?這世上真正的天師手指頭都能數得過來,大部分驅邪的都是招搖撞騙混飯吃,根本沒有真本事,丁毅找來的這些人不過是給顏小小當了晚餐,啃的屍骨無存!

清歡回來的時候早鬧大了,丁毅跟他老婆已經失蹤三天了,她氣得不知該說什麼好,真是作死老天都攔不住,她能怎麼辦?

查遍了整個城,根據那張避鬼符——清歡真不知道自己該不該高興,至少丁毅一直把避鬼符帶在身上?否則顏小小早把他吃了!這人真是生怕自己死的不夠快。

她趕到了顏小小的藏身之處,正是丁毅家多年前一直使用的那棟辦公大廈,不過這些年下來已經荒廢了,因爲有鬧鬼的傳說,這裡很多年沒人來過。白慘慘的月光下,整棟大廈都顯現出一種詭異的黑色來,大大張開的破碎玻璃門如同一張腥臭的嘴,叫囂着等待着獵物的進入。

這種地方,光是站着都覺得冰冷刺骨,那些騙子竟然也有膽子進來。

她嘆了口氣,這時候傳來汽車聲,刺眼的車燈讓她忍不住捂住眼睛,然後震驚地看着從車上下來的兩個男人:“……你們?!”

“你還沒回家,爸媽等着你,我不能讓你隻身犯險。”段仍舊是笑眯眯的,他穿了一身迷彩服,看起來裝備齊全。注意到清歡一直在看自己的武器,他攤手說:“這些都是我買的,裡頭裝的是鹽彈跟冷凍過的黑狗血,我可是做過功課的。”雖然不知道網上說的實不實用,可沒用過怎麼知道。

而且,他真的很興奮啊!見鬼,這種事可不是隨隨便便什麼人都有的,他當然得來見識一下!

清歡又看向同樣裝備齊全的連,感覺頭有點發昏:“你們……根本就是來搗亂的吧?”

“怎麼會呢?”段很冤枉地說,“我是真心想幫你。”

“對,你一個女孩子太危險了。”連皺着眉說,“不管怎麼說,我都不會讓你一個人進去。”

清歡定央央地看着他,心頭涌過一陣暖流,除了師父,從來沒有人這樣關心過她。她一時間不知該如何反應,低頭道:“很危險的,你們最好還是在外頭等我。”

“一起吧。”連上前一步握住了清歡的手,他的手寬厚又溫暖,把她的小手包裹在掌心,似乎是在告訴她,她不需要如此堅強,什麼事都自己一個人扛。

可是,這是她自己選擇的道路呀,不會後悔的,哪怕一個人承受,也不會逃避。

她不需要依靠別人,也不需要寄託什麼,因爲這樣的生活就讓她感覺到幸福了。能夠拯救他人,能夠呼吸這世間的空氣,能夠看到花草樹木太陽月亮,偶爾還能吃一頓好的,爲什麼連總是覺得她過得不好呢?

“一起就一起吧,那你們記得跟在我後面不要亂跑,不知道顏小小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了。”應該不會吃掉丁毅,畢竟顏小小對丁毅的愛大家有目共睹,可丁毅的妻子就不一樣了,顏小小可不會放過她。

雖然早就想到了這一點,可當清歡上到頂樓看見顏小小跟丁毅的時候,還是震驚的無話可說。

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壞人,有人願意默默無聞無私奉獻,也有人自私自利只求自己安全。清歡見過後者,可似丁毅這樣的,也許可以說是狼心狗肺了。

婚禮上他對着神明許下誓言,那個晚上他抱着昏迷不醒的妻子焦急不已,就連段都說丁毅遇到了真愛。

可這真愛在面對死亡的時候又算什麼呢?

丁毅手上緊緊地抓着清歡給的避鬼符,縮在角落裡瑟瑟發抖,而顏小小手裡則扯着一具看不清本來模樣的人體,她威脅着丁毅:“這個女人還活着,如果你再不把那個鬼東西丟掉,我就再扯掉她一根胳膊!”

她手上抓着的是丁毅的妻子,丁毅帶着避鬼符她就無法靠近,可這個女人沒有,她用她來威脅丁毅,丁毅只是把頭埋進膝蓋不敢擡起。顏小小已經當着他的面折磨過這個女人了,可丁毅從始至終都沒有擡頭看過。女人一開始還會叫着老公救我,到了後來她也絕望了,因爲她知道,丁毅並不像他平常說的,愛她勝過他的生命。

他最愛的只有她自己。

清歡離得遠,她吩咐連與段不可亂動,自己從顏小小背後將她推開,掌心灼熱的天雷印讓顏小小發出痛楚的慘叫聲,清歡順勢從她手裡將丁毅的妻子搶出來。仔細看了看,四肢健全,雖然身上傷口無數臉也爛了,但至少還活着。

顏小小竟然當着丁毅的面折磨了這個女人三天三夜。

“又是你壞我好事!”顏小小張牙舞爪地說,她的眼珠已經變成了鮮紅,“你是個什麼東西!”

清歡一開始對她尚且有幾分同情,如今只剩下了厭惡,“不知死活的鬼物,死後便該入土爲安,你執迷仇恨卻罔顧無辜之人的性命,難道就不怕天打雷劈嗎?!”

顏小小哈哈大笑,“若老天真的有眼,爲何不劈死這個男人?!你知道嗎,我抓來這個女人,他巴巴地趕了過來,我以爲他真的愛上她了,可他過來之後,竟然是帶着和尚來收我!他騙我!既然如此,我便讓他不得好死!”

清歡懶得聽她長篇大論的廢話,“今日是我收了你還是你自己放手,你選一個。”

顏小小似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一個小丫頭,大言不慚的也想收服我?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幾斤幾兩重!”

清歡舉起右手,掌心的天雷印閃着金光:“可是你怕我呀,你連我畫的避鬼符都搞不定,還以爲自己是我的對手?”她是天生的修道之人,師父說過她天賦極高,心思又純正,顏小小這樣的邪魔外道,就是再練個十年八年,她也不怕。

726.第七十七碗湯(十二)

</strong>第七十七碗湯(十二)

果然, 顏小小看到了清歡掌心的天雷印, 後退了一步。她簡直要氣急敗壞了,如今女人在清歡身邊,丁毅有避鬼符,她根本沒有什麼東西能要挾對方,這個女孩跟之前來收她的那些騙子不一樣,顏小小害怕了,可讓她放手,她不甘心, 也不捨得。

她又看向丁毅, 因爲清歡來了, 丁毅也大起了膽子, 此刻正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對清歡叫喊:“快救我!快救我啊!快把這個女鬼弄死!快弄死她!”

她心心念唸的都是他, 結果他卻要讓人將自己弄死,顏小小流出血淚來, 她發狂地撲向丁毅, 似乎是要背水一戰了。清歡心驚,正要去攔, 顏小小卻越過了丁毅, 從她身邊擦過,把藏在不遠處的連與段抓住了!

清歡險些罵娘,這跟劇本不一樣啊,說好的顏小小性格單純呢?變成鬼之後這麼雞賊是什麼設定?!她快氣死了:“快把他們放開!”

“好啊,你把丁毅給我,我就放了這兩個男人。”

清歡冷笑一聲:“丁毅就在這裡,有本事你來拿。”

“我沒本事。”顏小小一字一句地說,勒緊了雙手,清歡眼睜睜看着連和段逐漸呼吸困難,氣得她直跺腳:“你要是敢傷了他們,我非要讓你魂飛魄散不可!”

“我不怕威脅,我只要丁毅!”顏小小發狠,“快一點!”

見清歡走近自己,丁毅快嚇尿了,他攥緊了手上的符,“不要過來!不要過來!你不是抓鬼的嗎?你怎麼能抓我?快殺她!殺她啊!”

他越是這樣說,顏小小就越是被激怒,而她越憤怒,力量就越強大,頂樓颳起了一陣妖風,吹的人遍體生寒。清歡說:“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了,誰讓你不聽我的話,我掐指一算你今天得死在這兒,既然這樣的話,你不如臨死前做點好事救救我的朋友。”

丁毅真的嚇尿了:“我不要過去!我不要過去!”

“這可由不得你。”一個人渣換兩條人命簡直太值了。清歡提小雞一樣扯住丁毅,把他手裡的避鬼符搶了過來,見狀,顏小小眼睛一亮撲了過去,可與此同時,她並沒有放開連與段。

“喂,你這鬼,怎麼說話不算話?說好我給你丁毅你放人的!”

顏小小得意極了:“是嗎,可丁毅是我抓來的,你不過是拿走了一張破紙而已。”

“這麼說,你是打算出爾反爾了?”

這兩人,從某種角度上來說簡直就是絕配。

“是又怎樣?”

“不怎樣。”清歡突然笑了一下,“我只是想告訴你,身爲天師,從來不跟鬼物做交易,也從來不相信鬼物的話,尤其是像你這樣怨氣橫生的厲鬼。”

顏小小聽她的語氣就覺得不對,還沒來得及反應就覺得身上傳來一陣被燒焦般的劇痛,那種疼不是**上的,而是來自靈魂。是雷!她尖叫着丟開手裡的三個男人,再一看自己掌心,鬼爪焦黑一片,疼痛鑽心。她幾乎要恨毒了清歡,可是又對她的天雷懼怕不已,一時間雙方也只是僵持不下。

清歡見她仍然執迷不悟,問她:“你到底想做什麼?你低頭看看這個男人,你就喜歡上這麼個貨色?你覺得這樣值得嗎?”

顏小小咬牙切齒:“與你無關!”

“當然與我無關,可你害了人就跟我有關係了,你吃了很多人才能積攢到現在的力量,可是你知道這樣會遭報應嗎?你只圖一時的爽快,都不在意自己的來世了?”

顏小小隻是瞪着清歡,她說話的聲音與人類是不一樣的,粗重濃厚,尖厲可怖。她早就不是生前的顏小小了,那個顏小小從樓上跳下去之後就徹底消失在了這個世界上,如今存在的不過是一團怨氣的集合體,令人作嘔。

“你是很可憐,活着時候的那個你也的確應該被更好的對待,得到應該有的幸福。可現在的你沒有那種資格了,你恨丁毅,大可找他報仇後投胎而去,但你卻選擇了吃人,這個女人。”清歡指着倒在地上早已昏死的丁毅的妻子。“她根本不知道丁毅的過去,她認識的丁毅是成熟穩重的人,她不知道你曾經遭遇過什麼,她也是被父母捧在手掌心的寶貝,她每年都給福利院捐款,還會抽出幾個月時間去支教,她一件壞事都沒做過。可你對她做了什麼?你附了活人的身,她就是好過來,身子骨也徹底壞了。你利用她引來丁毅,折磨她傷害她,這一切是這個女人該受的嗎?”清歡一字一句,字字鏗鏘。“身爲厲鬼的你,跟身爲人的丁毅有什麼區別?!”

不過都是,無所顧忌的傷害他人的東西。

“不用你管!”顏小小大聲叫着,她拒絕去聽清歡說話,因爲那隻會讓她恐慌,讓她懷疑。“殺了你!都死!都死!所有人都死就好了!”

她不顧一切地朝丁毅的妻子撲過去,清歡要攔住她,卻發現顏小小的目標根本就是自己!臥槽,她脫口而出罵了一句,又來?!跟剛纔一樣的招數?

偏偏自己還上當了!

可就在這時,一個人擋在了她身前,是連。他不知什麼時候從窒息中清醒,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力氣,雙手緊緊抓住顏小小的鬼爪,然後對着段吼叫:“快一點!”

同樣清醒的段則掏出槍,裡頭的鹽彈與黑狗血打入顏小小的雙臂,立刻就冒出真真黑煙化作灰燼,顏小小尖聲叫着,清歡來不及做別的,掌心的天雷印直接擊中對方的天靈蓋。顏小小抽搐着逐漸發生變化,黑氣散去,紅眸變淡,竟像是生前的模樣。

“有空的話,回去看看你的父母。”清歡對她說。“在丁毅開着豪車住着別墅穿着名牌遇到真愛,幸福的結婚的時候,你的父親爲了給你討公道四處奔走被撞斷了雙腿癱瘓在牀,你母親終日以淚洗面哭壞了眼睛,你的房東將他們夫妻倆趕了出去讓他們流落街頭以乞討爲生。他們很想你,你父親出事的時候還叫着你的名字。”

顏小小說不出話來,因爲她已經化作了虛無,徹底消失了。

清歡也不知道顏小小的父母會是那樣的下場。她趕到的時候,他們夫妻裡都不在那裡住了,幾經週轉才知道,這對老夫妻已經蒼老的不成樣子,一個不良於行,一個不能視物。他們住在一個廢棄的工廠裡,和一堆乞丐一起。清歡到的時候聽到他們在聊天,聊的內容是自己的孩子。

顏小小的父親帶着驕傲說:我家女兒又漂亮又聰明還懂事,次次考試都是年級第一,老師都說她有出息得很。我跟她媽起早貪黑的擺攤賣水果,就是希望她以後能過得好。

一羣人都發出羨慕的聲音,顏小小的母親說,可是這丫頭不孝順啊,這麼多年了,也不知道託個夢給我跟她爸,我們可真想她啊。

清歡沒有進去,她覺得就讓夫妻倆認爲顏小小不存在了也挺好。如果他們知道自己的寶貝女兒生前所遇非人,死後又化作厲鬼不得安息,又會怎樣難過。

她撿起了地上那條髒兮兮被血浸溼的紅裙子,小心的疊起來,紅裙子變作一縷紅煙,鑽進了清歡的小瓷瓶裡。她低聲說:“你給我好好反省個幾百年,我會每日爲你念往生經,等我救了九九八十一個人,抵消你吃掉的這一些,你贖了罪,上天一定會原諒你的。”

小瓷瓶動了動。

清歡這纔有心思去看連,他被鬼爪所傷,雖然嚴重,但並非不能救,這人在危急時刻擋在了自己身前,清歡心中有着說不出的感激與慌張。她先給連處理了一下傷口,讓段扶他,然後將丁毅的妻子扶起,她還沒有醒。清歡嘆了口氣,打了120叫救護車。

轉過身,看向欣喜的快要發狂的丁毅,丁毅正感恩涕零地跟她道謝:“謝謝你!謝謝你!你要多少錢我都給你!你救了我,我一定會好好報答你的!”

“像你這樣,隨意玩弄他人感情,多年不知悔改,又罔顧誓言不顧妻子安危的人,真是無情無義,令人噁心。你的錢我纔不要,而且我也沒說要放過你。”說完,清歡上前一步,把小瓷瓶打開對準了丁毅的嘴,紅煙瞬間鑽了進去。“從今以後就讓顏小小跟着你,只要你不死,她就存在你的身體裡,日日夜夜,與你作伴。”

而與人化作一體的顏小小,會日夜受烈焰焚身之苦,她吃了太多人,總得受到懲罰。如此到丁毅死去,再回到清歡身邊修行,直到所救的人與吃掉的人持平,纔有機會重新投胎。

至於丁毅這樣的,就算死了,下輩子也頂多做個畜生。

丁毅卡着自己的喉嚨想吐出來,身體裡的顏小小叫着他的名字,一聲又一聲,一個男人的身體裡發出了女人幽怨的聲音,在這漆黑的深夜,格外令人毛骨悚然。

727.第七十七碗湯(十三)

</strong>第七十七碗湯(十三)

丁毅的事情清歡自認已經仁至義盡, 再讓她做的更好也沒辦法了, 丁毅就應該受到懲罰, 只是可惜了他的妻子,那麼漂亮的女人……臉上的傷還有好的可能性, 可心靈上的傷卻永遠都不會癒合了。

一個男人, 耽誤了兩個女人的一生。

連的傷勢不輕, 但並不是沒救,只是需要休養很長一段時間才行。他是爲她受的傷,無論如何清歡也不能丟下他不管,再加上段家夫妻拿了親子鑑定,她現在根本是哪裡都去不了。

清歡從小就跟着師父生活,師父是個不着調的糟老頭子, 乾的事情十件有九件不靠譜, 她很小的時候就學會洗衣做飯照顧自己,甚至還要照顧師父。她沒有家人,也不曾跟別人一起共同生活過,她已經習慣了這樣的日子。可現在她突然有了血脈相連的家人,也有了……喜歡的人, 這種感覺讓她無所適從。

段爸段媽對她非常好, 就算她因爲照顧連沒有回到他們身邊,他們也沒有生氣,反而每天都會到連家來看她,給她買了好多衣服首飾,似乎是想把虧欠她的這十幾年全部還給她。

他們太好了,清歡不知道該怎麼拒絕。她第一次感受到父母的愛,她深深地心動了。

還有連。

“……你怎麼又起來了?”清歡一推門就看見不安分的連從牀上坐了起來,她趕緊放下手裡的餐盤跑過去按住他的肩膀,滿臉的不贊同:“不是跟你說過要老實休息嗎,被鬼氣侵蝕需要靜養的。”

“沒關係,我就是躺的難受,讓我坐會兒吧。”

他語氣很委屈也很溫柔,清歡只好在他身後墊了個枕頭:“只坐一會兒。”

“好。”連眉眼含笑,“都聽你的。”

她也笑了,彼此之間蔓延着一股甜蜜而溫馨的氣氛,他們之間的感情心照不宣,長輩們也都看得出來,所以兩人是一對基本上是大家默認的事實了。

過了一會兒,連悄悄地摸上了清歡的手,小心翼翼地握住她的指尖,低聲跟她說:“長輩們提議的,你……有什麼想法嗎?”

他們都希望兩個人在一起,但清歡現在年紀不大,因此雙方家長的意思是先訂婚,其他的以後再說。

連當然是同意的,他喜歡清歡這個姑娘,從第一眼看到她的時候就很喜歡了,她可愛善良,堅持正直,她身上的閃光點數不過來,這樣的女孩子怎麼能不讓他心動?“如果能夠和你牽手一輩子,我想我一定會很幸福。”

清歡的臉紅的不行,她感覺到握着自己雙手的這個人的溫柔與真誠,她低頭看見自己身上的裙子,乾乾淨淨,十分昂貴,是她從沒有穿過的好衣服。她住的也很好,吃的更好,不需要自己辛辛苦苦砍柴挑水煮飯,家裡有廚師出門有司機,兩個媽媽都對她非常好,事無鉅細的爲她着想,讓她知道自己從前活的多麼粗糙。

她真的覺得……很幸福,很想沉浸其中,不願離開。

清歡試探着反握住了連的手,他面上的笑容頓時更加柔和,溢滿幸福。清歡看着他,也忍不住隨着笑起來,“再讓我想想吧,好嗎?我……”

“沒關係的,我會等你準備好。”

他重傷初愈,精力有限,所以只說了一會兒話就又累了。清歡扶着他躺下後離開房間,下樓後看見雙方父母都坐在沙發上笑眯眯地看着她。

“來來來,快到媽媽身邊坐。”

清歡被段媽拉到身邊坐下,她熱絡地問着:“那孩子跟你說了嗎?等小連好起來你就回家住吧,我跟你爸爸也好照顧你。你放心,以後媽媽都不會讓你做那麼危險的事情了!”

段爸也說:“女孩子就是要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以前是爸爸媽媽沒找到你,以後不會了。”

他們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清歡,連父跟着道:“對,實在是太危險了,做父母的怎麼能放心呢?等到以後你跟連在一起了,日子會越過越好的,不摻合這些危險的事情,本本分分的多好啊。”

連母點頭:“每次出去,回來都一身的傷,我看着都要心疼死了,好好的姑娘家做這種工作,可憐的清歡,吃了多少苦啊。”

清歡安安靜靜地聽着長輩們你一言我一語,他們都是爲她好,她知道的。他們在爲她考慮,希望她能過上正常的生活,快快樂樂幸福美滿。有父母疼愛,有丈夫憐惜,每天都能曬到太陽,不用東奔西走……那樣的生活,是大部分人們認爲的幸福。

的確是幸福的。只要想想自己會有父母,也會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清歡就覺得很快樂。

可是。

她輕輕地從段媽手中抽回自己的手,低着頭不敢看他們,“對不起,我不能答應你們。我……也不能留在這。”

她想了很多天,才終於確定自己的想法。她喜歡連,也喜歡段媽段爸,如果可以她覺得像他們安排的那樣生活也是很幸福的事,可是她不能。這世界上總得有人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果她不去,那誰去呢?那麼多人都想活着,她的幸福不應該是偏安一隅,而是拯救他人。

更何況,顏小小的鬼魂還需要她幫忙才能解脫。

她以爲會得到長輩們的訓斥或者是反對,可很久沒有聽到他們的聲音,似乎時間都靜止了。清歡愣了一下,擡頭看,發現所有人都維持同樣的表情和動作,就連空氣中的灰塵都是凝固不動的。她微微喘息了一聲,不知道怎麼回事,就在這時聽到了段的聲音:“沒意思啊,你這人,真是太沒意思了。”

“怎麼回事?怎麼會這樣?”

段一反平日的模樣,眼中的邪氣更加濃郁,嘴角的笑容無比嘲弄:“真是可愛啊,愚蠢的女孩。”

“你……”

“真的以爲你會有父母?會有喜歡你的人?像你這樣的?”他輕笑,“你該照照鏡子看看你自己,貧窮、無知、愚魯、笨拙。怎麼可能會有人喜歡這樣的你呢?這一切不過是我製造出來的假象,可惜你太笨,否則沉溺其中又有什麼不好的呢?”

“你是誰?”清歡警戒地握緊了拳頭。

“你可以叫我段,不過這個人早就死了。他不是收養的,他確實是這對夫妻的親生兒子,是我改了他們的記憶。包括連與他的父母,你該謝謝我,纔能有這段時間的美好記憶。”

清歡壓抑住內心深處的恐慌,她拒絕深想,因爲再想下去也不會有好事發生。她只能強迫自己面對眼前的一切,至於其他的……等到事情解決了再說也不遲。“爲什麼要這樣對我?”

“好玩啊。”段聳肩,“從你下山我就注意到你了,看着又傻又天真的女孩子,沒想到竟然這麼執着,實在是讓我很想看看,白紙能不能被染黑。只可惜現在我不打算陪你繼續玩這個遊戲了。砰!”他比了個開槍的手勢,“傻女孩,夢該醒了。”

怪不得,她會那麼巧的遇到親生父母,又會被連那樣好的人喜歡上,因爲這一切都是段在其中作祟啊。清歡問:“顏小小吃人,是你教唆的?那天在頂樓上,你們明明藏的好好的卻被顏小小發現,也是你故意的?”

“對呀,剛纔說你笨,你看你就聰明起來了。”段拍了拍手,“只不過還有一點,連的爺爺,改名換姓偷天換命,也是我教他的,否則你覺得以他那樣愚蠢貪婪,也想當初這樣的好方法嗎?”

“你那算什麼好方法?殺死無辜的人,搶走本來屬於他的命格,你覺得這樣很值得驕傲嗎?”清歡根本理解不了這個人的想法。

“那當然。”段仍舊笑眯眯的,“否則人類怎麼會稱呼我爲魔鬼呢?”

清歡往後退了一步,她閉上眼睛,段以爲自己攻破了她的心防讓她崩潰了——不管是誰,得到從來沒有的愛,又被告知這一切都是假的,得知真相後都會徹底瘋狂的吧?既然無法引誘她墮落,那就毀了她,也很好玩啊。

是的,他做這一切沒有任何理由,除了好玩。

很好玩。

看着人類墮落,惡鬼墮落,修道之人墮落,都好玩,是段最喜歡的遊戲。

他一點點靠近清歡,他太喜歡這個女孩完美的靈魂了,那麼甜蜜那麼幹淨,讓他食指大動。可就在他伸出手想要觸摸清歡的時候,她卻突然擡起頭,睜開眼睛,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用那只有着天雷印的手腕!

段大驚失色,想要逃走,可惜天雷印緊緊地扣在他手腕上,讓他寸步難行。

這時候,清歡對他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她平時也是個很愛笑的女孩子,可沒有哪一刻,這個笑容讓段如此恐懼過。

728.第七十七碗湯(十四)

</strong>第七十七碗湯(十四)

“你以爲你很聰明嗎?”清歡對他笑的很平和, 似乎一點也沒有被他先前說的話惹怒。“所以就可以隨便玩弄別人的心?”

她加緊了力氣, 一點點的握緊段的手腕, 天雷印對鬼物有着極其恐怖的傷害效果,就算是段這樣強大的也十分畏懼。隨着她的用力, 段發出慘叫聲, 清歡卻笑意更深, “你以爲,我們在一起生活這麼久,你不敢碰我的右手,我看不出來嗎?你以爲我被這樣幸福的生活迷惑了嗎?你以爲我真的像你想象的那樣不堪一擊嗎?你以爲——你以爲你是什麼東西!”

她憤怒地睜大了眼睛,段纔看見她眼底的淚光。可從始至終,她都沒有讓眼淚掉下來, “不能原諒你這樣的人, 絕對不能原諒!”

不管是玩弄她的心,還是欺騙誘惑無辜的人,不管怎樣,都是不能原諒的!

這種痛無法用語言形容,似乎整個靈魂都被摧毀了, 段疼的受不了, 他靈機一動,下一秒樓上就傳來連的悶哼聲。清歡心下一動,他忍着疼勾起嘴角:“要殺我嗎?殺了我,連也得死,這家人都得死。”

清歡聽了,怔怔地看着他,然後慢慢鬆開了手。段這才笑出聲來:“果然啊果然,就算你早料到又能如何?最後還不是得乖乖放過我?”

他說話間,人已消失在清歡面前。

過了很久很久,清歡才低聲說着:“會抓到你的。”

一定會的。

就算不爲了別人,爲了我自己的這顆心,也一定會抓到你的。到時候,一定要你付出代價。

一切都是假的。

她沒有在段的面前示弱,是因爲她知道,鬼物得知人心的弱點,就會不留餘力的來刺傷她。會讓她非常非常的痛,但不會再有人來憐惜她了。

她是很堅強,不需要依賴別人,可是她也會感到悲傷難過,也會想要有人來牽住她的手,然後她就會有勇氣繼續這樣的生活。

在衆人醒來之前,清歡離開了。

但她離開,與不離開,其實也沒什麼區別。日子仍然是要過下去的,她存在與否,並不能影響到他人的生活。她離開了這座城市,追尋着段的足跡,想要將他抓住,是爲了自己,也是爲了其他人,因爲段只要活着,就不可能停止玩弄人心,不知會有多少人因爲他毀掉。她會找到他,也一定會教訓她。

顏小小的鬼魂在七年後回到了清歡身邊,丁毅早就不堪這樣的折磨精神失常從頂樓摔下去死掉了,他的妻子早已和他離婚,通過整容恢復了本來的美麗容貌並且在心理醫生的幫助下走出了陰影,還和心理醫生展開了一段嶄新的戀情。顏小小看着丁毅的鬼魂消失,然後回到了青瓷小瓶裡。清歡到哪裡,她就到哪裡。

清歡本來沒打算回到這個城市的,如果不是她在報紙上看到段家出事的新聞的話。說是段家出事也不大恰當,準確點來說,是段家的公司鬧鬼。

事情最開始是一個加班的女員工死在男廁的小便池裡。一開始大家都以爲是個意外,雖然女員工跟男廁所的小便池這樣的地方沒法聯繫起來,可法醫的驗屍報告說了,死因是正常溺亡,那除了自殺還有別的解釋嗎?就算是意外,也不可能爬不起來吧?

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但從這之後就發生了怪事,每天都有一個人死去。死亡地點各有不同,但死因卻都是一樣的,警察來了許多次也查不出個所以然來,段氏鬧鬼的消息越傳越烈,導致股票都跌了好幾跌。再加上商業對手在其中作祟,鬧鬼一事很快就見了報,還上了網絡熱搜,熱度久居不下。

在這樣的情況下,段氏可以說是迎來了巨大的企業危機。一個每天都死人的公司,福利再好也不會有人敢去的,甚至還有許多員工選擇了辭職。

清歡沒有去見段爸段媽,她不想見他們,因爲她覺得自己還沒有準備好。有些人見了只會讓人難過,還不如不要見。

所以她趁着下班,門衛打瞌睡的時候溜了進來。因爲總是死人的緣故,一下班大樓就沒人了,更不會有人在這裡加班。可她在下面分明看到有一層樓的某個房間亮着光。

清歡搭電梯上去的,顏小小在瓶子裡動來動去,怯生生地:“我們爲什麼要搭電梯啊?不如走樓梯吧?我好怕啊!”

身爲曾經牛逼哄哄的厲鬼,你怕個屁啊。清歡很想這麼說,可自打丁毅死後,顏小小就逐漸變回了曾經的自己,害羞溫柔。還有,膽小。“坐電梯不用走路,你想走樓梯的話,自己上去啊。”

顏小小委屈地說:“我這不是在瓶子裡嗎?”

“又不是不能出來,我又沒拴着你。”清歡全神貫注地盯着電梯上顯示的數字,等到了二十三的時候,突然停住了。

她深吸一口氣,做好心理準備,因爲很多鬼都喜歡嚇人,不知道有什麼好玩的。所以電梯門打開的時候,她冷冷地盯着前面看,那個渾身溼答答的男鬼看到她紋絲不動,又扯大了嘴巴,都咧到耳後跟了,嘴一張開裡頭的牙齒黑的不能看,清歡被噁心的一巴掌拍過去:“滾!”

什麼髒東西也敢過來噁心人,不過這裡怎麼回事,陰氣好重啊。

顏小小在瓶子裡瑟瑟發抖:“清歡……要不我們還是回去吧,我真的很害怕啊。”

“怕你自己走。”都在一起這麼多年了,她竟然還怕成這個死樣子,清歡皺眉,“哪一次傷着你了?”

“傷是沒傷着,可每次看到都會做很久的噩夢啊!”她只是個孩子好不好。

“……怎麼你以爲從前你穿着血淋淋的紅裙子的樣子就很美?”

顏小小不說話了。

一路上小鬼無數,還有些是剛死不久的新鬼,力量都很弱,清歡嘆了口氣,一一收進瓷瓶裡,害得顏小小大聲喊擠死了擠死了,要求清歡給她單獨一套房。

把她給慣的!

最後她走到二十三樓的盡頭,回頭卻什麼都看不着,一片漆黑。本來裝修精緻的樓層佈滿了黑氣,這些黑氣都是從男洗手間冒出來的,清歡往後退了一步。瓷瓶裡的鬼們似乎都很懼怕那個東西,本來晃悠悠的瓷瓶此刻一動不敢動。

接下來清歡就看到一隻慢吞吞飄出來的女鬼。她連忙躲開對方,不是怕,也不是打不過,是因爲她太臭了。

真的好臭好臭啊。

所以她不想跟對方廢話,直接天雷印一翻將鬼鎮住,青瓷小瓶看樣子是不能收進去了,太臭了主要是,所以清歡只好脫掉自己身上的外套將鬼裹住,心疼不已——她花了兩百塊錢買的啊,省吃儉用的新外套,就這麼廢了。

但事情還沒有結束,這隻渾身臭氣熏天的女鬼就是那個在男洗手間被淹死的女員工,死因的確是溺亡,但在她死之前,曾經發生過令人無比噁心的事。

部門做成了一個大單子,部長就在下班後叫了外賣請大家吃,還叫了酒,所有人都喝的酩酊大醉。女人在醉酒後被同樣喝醉的男同事們拖到了洗手間,當時被輪|奸的不止她一個人,可只有她一個人醒了過來。

酒真是恐怖的東西,它能把人變成畜生。

最後她守住了自己的貞潔,卻也被淹死在小便池裡。男人們被嚇得酒醒了,有志一同的選擇隱瞞了這個事實。所以女鬼在死後怨氣難消,徘徊在洗手間不去,每天都殺死一個男人。那天晚上想要玷污她的人全都死了,並且在死後成爲了她的傀儡,她可以盡情的凌|虐折磨他們。

說來也好笑,生前有禮貌又很溫和的人,死後成了厲鬼,生前凶神惡煞的人卻變成了膽小的小鬼。

顏小小最恨這樣的男人,她只是看起來膽小,不是真的好欺負,當下青瓷瓶裡就傳來一陣陣鬼哭狼嚎,清歡煩的不行,彈了一下,瓶子立刻安靜不動了。

她抱住外套,又溜出大樓,吹着夜風在街邊四處走,感覺肚子有點餓了,就找了個路邊攤坐下來,要了一把烤串跟一瓶啤酒。

吃完也沒地方住,隨便找個吹不着風的地方躺一夜,明天就該離開了。只要段氏不再死人,早晚會打破鬧鬼的傳言,她還得去抓捕段那個惡魔呢。

第二天早上她迷迷糊糊的醒來,繼續抱着自己的外套走在路上,結果不知怎麼着經過一家蛋糕店,因爲裡頭的東西看起來很美味,所以她在外頭站了一會兒,摸了摸口袋,可惜的是沒有錢,僅剩的幾個硬幣還得留着吃飯,蛋糕這種奢侈的東西啊……還是看看就算了吧。

清歡笑了笑,轉角處卻不小心撞到了一個人,那人迅速扶住她,聲音溫柔充滿歉意:“沒事吧?不好意思,我走的太快了。”

那樣熟悉。

清歡只是搖搖頭,甚至都沒有看,像是後頭有什麼東西在追一樣迅速離開了。

男人茫然地看着她的背影,不知爲何總覺得有些熟悉。下一秒他的手機響了,掏出來一看,是已經結婚五年的妻子。

“喂?……好,放心,我不會忘記你最愛吃的口味的……嗯好,我也會給爸媽帶一份……我也愛你,再見。”

然後他笑了笑,拿出皮夾,推開了蛋糕店的門。

729.第七十八碗湯(一)

</strong>第七十八碗湯(一)

【她本應所嫁非人, 夭於二十歲。】

【他攥緊平生僅有的些許溫暖, 孑然終生。】

“你醒啦?”

李元白在溫暖的房間裡醒過來,隨後就震驚地睜大了眼睛,他永遠都忘不了這一天,永遠都忘不了在他位極人臣的幾十年裡, 日日夜夜都在回想的這一天!

問候他的是個穿着青色衣裳的婢女,見他醒了很是開心:“公主!這人醒啦!”

“醒啦?”

李元白握緊了拳頭, 他做夢都想不到自己還能聽到她的聲音。是做夢嗎?還是……他老死在她陵墓前,出現了幻聽?

少女嬌美如仙,可在李元白眼中,她卻如煙霧般飄渺不可見。他的餘生無數次都在懷念她, 懷念他們相遇的這一日, 可是他又無比的後悔,他竟沒有勇氣靠近她, 甚至連一句話都不敢同她說。

“大膽!”小婢女叫起來,“竟敢輕薄公主!”

少女被他握住小手也嚇了一跳, 但她覺得此人並沒有什麼惡意, 便制止道:“好了, 小聲點, 待會兒把嬤嬤招來,這人就不能在這待了。”

小婢女連忙捂住嘴巴,可仍舊兇巴巴地瞪着李元白,還想拉開他的手。李元白怔怔地望着公主,一會兒眼中竟流出淚來,把公主嚇了一跳:“你這人……怎麼哭了?可是傷口疼?我方纔叫太醫給你看過了,都是些皮肉傷,養養就好了。這裡是相國寺,和尚們都有顆慈悲心,你且在這裡住下便是。”

李元白慢慢收回手,不想嚇着她,可黑眸卻近乎貪婪地在公主臉上流連不去。她是活的,他回到了七十年前!他爲她守住了這大好河山,將小皇帝撫養長大,他心安的在她陵墓前死去,可現在他又活了,活到他們初遇的時候,是不是上天都在給他機會,讓他真正地去保護她?

這一次不是在得知她死訊後的憤怒瘋狂,而是真正的留下來,留在她身邊。

榮華富貴算什麼,位極人臣又是什麼,小皇帝稱他爲仲父那又算什麼?如果能留在她身邊,做條狗他也心甘情願!

“公主……人美,心地也好,我……小的感激不盡。”

清歡被他誇的臉紅:“你過獎了……啊,我讓綠珠給你煮了藥,你趁熱喝吧。”

“多謝公主。”

他拒絕了綠珠喂他的好意,用還顫抖不已的雙手捧起了藥碗,湯藥苦澀難辨,可李元白心中卻像是吃了蜜一樣的甜。他願意用自己的一生來交換她的活着,如今上天滿足了他的願望,他再沒什麼不滿了。

綠珠看着牀上那滿身是傷狼崽一般的少年咕嘟咕嘟喝完一整碗苦藥面不改色,暗自咋舌,對清歡說:“公主,這人看起來怪怪的耶,我們還是趕緊把他送出去吧,皇上吩咐過了,您身子骨不好,可不能接觸不乾淨的東西,要是被過上什麼病氣就麻煩了。”

“皇兄他就是亂操心,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再說了,我看這人很好,你也不要說這樣的話,叫人聽了,心裡得多不舒服啊。”清歡壓低了聲音斥責。“更何況我來相國寺是來讓大師給我看病的,總不好把自己當作這裡的主子。”

綠珠被說了一通立刻乖乖地不說話了,牀上的李元白卻難以抑制心中激動。公主說我很好,公主說我很好!

下一秒他又緊張起來,前世他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首輔大臣,敵國步步緊逼派來使者要求割地時他在金鑾殿上寸步不讓,他做過那麼多驚天動地的大事都不曾怕過,可就在這小小女子面前,在他一生的夢面前,他緊張的手心全是汗。

清歡靠近了他,彎下腰說:“我這也不好留你,待會兒我會同寺裡的小師傅說說,讓他們給你一間廂房養傷,你放心,我會給你討個公道的。”

說完她便要轉身離去,卻被李元白捉住了衣袖,綠珠見狀,倒抽一口氣:“大膽!快放開公主!”

清歡卻只是奇怪,她回身看到少年眼中亮晶晶的光,更是覺得他並非壞人,因此也有十足的耐心:“怎麼了,你還有什麼需要嗎?”

“請讓小的跟隨公主!小的願意做牛做馬,只爲報答公主!”

清歡愣了一下:“不必如此,我只是看你倒在外頭將你帶進來而已,真要說救你也不見得。更何況……我身邊伺候的人已經足夠多了。”

“公主!”

清歡被李元白聲音中的悲涼嚇到了,她怔怔地看着眼前這人,他的眼睛如同黑夜一般亮,閃着動人的光,“除了公主身邊,小的哪裡也不想去,也哪裡都不能去,求公主留下小的,小的什麼都能做,餵馬洗衣煮飯,倒夜香也沒關係!”

“呃……”清歡心軟,細想一下自己身邊若是多個人確實也沒什麼,難道她還養不起嗎,當下無奈一笑:“也好,既然你想留下,那便在我身邊做個小廝吧,我身邊都是些女子,做事難免有些不方便。只是你不必賣身於我,日後你若是想離開,我定當賞金賜還。”

“謝公主!”小的,絕不會離開的,死都不會。

他內心激動不已,面上卻是一副淡然的模樣,似乎只是爲了報恩,並無他意。

於是從這日起,安康公主身邊便多了一個叫元白的太監。因爲他並非宮中內侍,清歡便不曾叫他改名,雖然李元白自己說一切都聽公主吩咐。

只是大家都發現,公主身邊多出來的這位李公公,眼神氣度看起來跟普通的太監都不一樣,往往他淡淡地看你一眼,就能叫你怕的雙腿顫抖站不住,真不知公主是從哪裡帶來的人。不過話又說回來,李公公雖然性格冷淡不與人親近,但對公主卻是十足十的忠心耿耿,公主的衣食起居他都親自負責,絕不假他人之手,就好像是有誰要害公主似的。

可問題是,怎麼可能啊!公主是當今皇上同母的胞妹,嫡長公主,受盡先帝寵愛,如今先帝駕崩,皇上也將這個妹妹疼到了骨子裡,比疼他的小女兒更甚。當年給公主選駙馬的故事,直到如今都讓人津津樂道。

說到駙馬,那就更讓人羨慕了。公主十六歲成親,迄今已有三年之久。駙馬是當年的新科狀元,出身自書香世家,生的是俊美無儔又學富五車,高中時騎着高頭大馬遊街,那份氣質讓無數女子爲之傾倒,與公主可以說是郎才女貌,令人豔羨。只可惜公主生有天疾,無法與駙馬做對長久夫妻。光是公主重病百姓們就聽過數次了,幸而每次都能化險爲夷,想來是老天一直保佑着。

駙馬自然也發現公主去相國寺住了一段時間,回來之後不僅氣色好了,身邊還多了個丰神俊朗的公公。他生的已經是俊秀無雙,可若和這位李公公比起來,還是要遜色一籌。若非此人看起來不過二八年華,又是太監,他當真是要想多了。

不知爲何,他瞧見這李公公時,總覺得對方那一雙眼睛深沉的可怕,每每看他的時候都讓他覺得毛骨悚然。尤其是在他想與公主說話的時候更是緊盯着他,似乎他要害公主一般。

“公主,這位是……”

“這位是李公公,皇兄派他來照顧本宮,本宮身邊難免缺點人手,駙馬儘可放心,李公公對本宮忠心耿耿,不必擔心。”

“是。”

李元白站在公主身邊,微微彎着腰低着頭,不曾有片刻逾矩,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根本不是真正的太監,公主只是給他一個光明正大留下來的身份而已。可他不在乎名聲,哪怕真要他做了太監才能留下來,他也是願意的。

他再不能叫她死去了。

死在這狼心狗肺的東西手裡。

李元白眼中是野獸一般兇狠的光,他求而不得只能遠遠看着的人,做夢都希望能守護的人,卻被眼前這髒東西夥同一個賤人害死了。

他握緊了拳頭,清歡注意到他的隱忍,對駙馬道:“本宮有些乏了,想歇息了,更深露重,駙馬也早些回去歇着吧。”

駙馬還待說些什麼,清歡已起身轉往內室了。他嘴脣動了動,也只得離去。

李元白跟在清歡後面,這段時間他跟在她身邊,事無鉅細都親自打理,她很快便信任了他,她一直都是這樣好的人,是那個畜生不知道知足。可她……爲何與駙馬是如此相處的?前世李元白一直以爲公主駙馬琴瑟和鳴,彼時他不曾建功立業,只能靠打聽得知公主府的情況,可就如今看來,似乎並不是一如傳言那般,兩情相悅。

清歡確實是有些困了,她一路從相國寺回到公主府,連口氣都沒來得及喘,實在是不想應付駙馬。駙馬一來見她,第一件事不是關心她的身體,而是給他那位犯了錯的堂兄求情,她也不想搭理。

她是得皇兄的寵愛,她也的確是嫁給了駙馬,但她仍舊是皇家人,不是某個男人的附屬品。

730.第七十八碗湯(二)

</strong>第七十二碗湯(二)

“看你悶悶不樂的, 是替駙馬難過麼?”清歡隨手捧起一杯茶, 鹿苑白從她手中溫柔卻堅定地奪走,而後換了杯熱的。“奴才不敢。”

她輕笑了下:“便是敢也沒什麼。我若是駙馬,心中也會難過。娶了個不知何時便會病死的妻子,不能傳遞香火便罷了, 還要住在公主府,事事聽她派遣。就連他的父母見到公主都要乖乖下跪行禮, 這夫綱振不起來,又因爲尚了公主不能入朝爲官,換我我也難過呀。”

鹿苑白卻只是淡淡地說:“當初選駙馬,皇上與公主可沒有強迫他的意思。他既然答應尚公主, 那便是他八輩子修來的福氣。這君臣之道自是要遵守, 誰家的女兒嫁了人也不是專門爲了婆家洗手做羹湯彎腰做人的。又想要榮華富貴,又想要名聲地位, 不過是貪心不足。”

若是如他這般,全家被滅門, 只自己一人逃出來, 被追殺險些死去, 機緣巧合得公主相救, 爲了能真正的去見她,對她說聲謝謝,刀頭舔血十餘年,於邊疆回來時卻得知了公主早已死去,那時候鹿苑白的心也跟着一起死了。他之所以還活着,一是爲了給家人報仇,二是爲了給公主報仇。

她是他遙不可及不能觸碰的夢,他連在夢中都不敢褻瀆她,卻有卑鄙小人將她害死,要如何才能解鹿苑白心頭之恨?

前世的駙馬是被鹿苑白活活折磨死的,可他仍不解恨,誅殺了駙馬全家又有什麼用,公主再不會回來了。

這一世他什麼都不要,他不報仇了,也不要什麼功勳戰績,更不要做什麼首輔大臣。他只要守着她,她活着,他就活,她死了,他便追隨而去。

清歡沒想到鹿苑白會這麼說,她訝異地看了他一眼:“你這孩子,看着年紀不大,講話卻老氣橫秋得很。”

“奴才今年已十五歲,不是小孩子了。”

“我比你大了四歲,你不是小孩子是什麼。”清歡伸手捏了下他的臉,覺得他就是人小鬼大,“好啦,我要歇着了,你也去休息會兒吧。”

“奴才不累,奴才就在這裡守着。公主若是有什麼事,叫一聲奴才便是。”

“也好。”她確實是累了。

鹿苑白扶着公主坐到牀上,卑微地蹲下去爲她褪去鞋襪,潔白的蓮足嬌嫩無比,他碰觸的時候整顆心都在顫抖,好想……好想親一親,舔一舔,哪怕是被罰也沒關係。可是……不可以,公主不會喜歡那樣的他,他要剋制,無比剋制。

褪去鞋襪外裳,清歡躺下便睡着了。鹿苑白輕手輕腳地退到屏風外,不去看睡着的公主,安安靜靜地站着,如同一尊沉默的雕像。前世公主薨後,他一生都不曾再穿過黑色以外的衣裳,他爲她守了一輩子的陵,卻沒有人知道世界上最愛她的人是他!

沒有人知道,誰都不知道。

綠珠端着水盆進來,跟着一起的還有同爲公主身邊大宮女的紅萃,兩人進來看見鹿苑白,都行了個禮:“見過鹿公公。”

“公主睡了,你二人將東西放下便出去吧,這裡我來守着。”

“是。”

綠珠再不敢跟鹿苑白對着幹了,他們在相國寺住了三個月,這三個月她親眼看到鹿公公是怎麼照顧公主的,對此,即便是從小伺候公主的她跟紅萃都羞愧不已。鹿公公太聰明瞭,公主一個動作一個眼神他都知道她想要什麼,這一點是她們兩個做不到的。所以,鹿公公很快就成了公主身邊的紅人,早已完全取代了她們倆,偏偏她們倆還吃不起醋,畢竟是真的被人家吊打啊。

當初救了鹿公公可真是救對了。只是可惜……到底是從個健全男子,斷了香火啊。

她們哪裡知道,鹿苑白根本不在乎自己還能不能延續香火。前世他爲家族做的足夠了,他沒有辦法爲了傳遞所謂的香火去娶一個女人和她生兒育女,那是對公主的褻瀆,也是對他的愛的污衊。

他不需要孩子,他只要公主好好的。

這一守就守到了天黑。公主醒來時臉色有些蒼白,鹿苑白瞧着,心中便巨痛無比。她的心疾打孃胎裡帶來,根本無藥可醫,因此常年病怏怏的,一條命在鬼門關徘徊不去。這樣易碎的人,他只想拼了命的保護,可有人卻利用她的心疾做文章,害了她的性命!

“元白?”

“公主醒了。”鹿苑白將燈點亮,捧了水盆過來,伺候她洗漱後問道,“奴才已經叫人傳晚膳了,公主用點,然後服藥再歇着吧。”

“睡了太久了,一點都不困了。”清歡皺了皺眉,鹿苑白便伸手來爲她揉了揉額角,聲音溫和低沉,“那奴才陪公主說說話吧,公主若是想聽故事,奴才也可以給公主講講。”

清歡笑出聲來:“你多大的年紀,給我講故事。”

他只是笑,並不說話。

一旁伺候着的綠珠紅萃暗自咋舌,鹿公公真是差別對待,在公主面前柔情似水,聲音表情哪個不是輕柔至極,又慣會哄公主開心。可對公主之外的旁人卻是惜字如金,一天也不說一句話,還老拿那雙黑漆漆的眼睛盯着人看,看的人心都慌了。

在鹿苑白的伺候下清歡勉強用了點飯,又喝了藥,重新回到牀上微微闔着眼睛聽他講故事。這孩子年紀是小了些,懂的東西卻比她都多,也不知道是哪裡看來的,總能叫她聽的津津有味。

鹿苑白講着講着就發現公主睡着了,他愛憐地凝視着她,小心翼翼將被子拉上來,又拿過一旁的小扇子爲她驅蚊。雖說冰塊可以降溫,但她的身體不適合用那種極寒之物,像這樣給公主扇扇子的活,鹿苑白能做上一夜都不覺得累。

想到先前公主還用更深露重這樣的理由打發駙馬走,鹿苑白嘴角便有了笑意。

他心目中的公主是像仙女般溫柔善良的,可他從未於與她真切的相處過,如今有了機會,才知道她並非看起來那樣單純無害。她看得通透,性格淡泊,善良是真善良,卻也不是一味的容忍,甚至還有些小小的缺點,比如說太懶,懶得去做很多事,也懶得表達。可鹿苑白一點都不覺得幻滅,他爲自己看到這樣的公主而內心竊喜,因爲他確定,駙馬絕對不曾有這個榮幸。

許是他年紀小,她便放了防備,但那又如何呢,鹿苑白深深地歡喜着,他只要得到一點點,就很開心了。

熟睡中的公主因爲服了藥的關係,面上總算有了絲紅潤。鹿苑白多希望公主能跑能跳,能像普通人家的女子一般健健康康,先帝大概也是如此希望的,給她的長公主封號是安康,便是希望她平安健康,當今皇上年年都親自寫帖子爲她祈福,她這麼好,卻有人爲了一己私慾要害她。

鹿苑白收斂着自身氣勢。他前世位極人臣,權傾朝野,如今已很注意了,只是仍會在不經意間對綠珠等人造成威壓,這也是爲何其他下人看到他便自覺噤聲不敢多言的原因,有時候瞧見鹿苑白,比瞧見公主還可怕呢。

可只要他們對公主忠心,他都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鹿苑白伸出手,輕輕拂去清歡粉頰邊的發,他沒敢觸碰,他不敢褻瀆。他只能爲她扇去這夏日的燥熱,然後在她不舒服的時候,給予輕柔的安慰。

只有夜晚,他才能與她單獨相處,只有這種時候他纔敢放任內心的愛戀,他纔敢用這樣的眼神看着她。

等到天亮了,他就還是那個鹿公公,一個卑微的、低賤的太監。陪伴在公主身邊的,毫不起眼的小人物。

就在這時,清歡翻了個身,可能是因爲蓋着薄被有些熱,小手從裡頭伸了出來。鹿苑白一年四季身上都是冰涼的,她自發尋到了這涼爽之物,抱住他的手在懷裡,兀自睡得香甜。

鹿苑白保持着右手打扇的動作,渾身僵硬。公主的寢衣薄得很,他能感受到那兩團溫柔綿軟,他的手腕就陷在其中。鹿苑白耳朵發燙,房內昏暗的光線下,若是有人能瞧見他的臉,定然會奇怪,向來喜怒不形於色的鹿公公,怎麼就突然臉紅了。

他沒敢動,一下也不敢。他前世也做過一些難以啓齒的夢,醒來時牀褥溼透,無法言喻。他曾在夢中膜拜過擁抱過,醒來便恨自己如此齷齪下流,可真當他感受到了,才知道那些夢遠不及現實萬分之一的美好。

就是叫他現在就死了,他也眉頭不皺一下。

公主。

公主。

公主。

他看着她淺粉色微微張開的脣瓣,內心深處的渴望是想去親吻一下,可他不能。他只能壓抑着悸動,再三命令自己,在心底一聲又一聲的喚着公主。

731.第七十八碗湯(三)

</strong>第七十八碗湯(三)

鹿苑白就這樣打了一夜的扇子。第二日早上他是被外頭的吵鬧聲弄醒的,那聲音其實並不大, 但他第一時間就伸手捂住了公主的耳朵,聽然後將帳子放下,揉了揉發麻的手臂, 輕手輕腳走了出去。

“何事喧譁?擾了公主清夢, 定饒不得你們。”

綠珠一看到他便像是看到了救星:“鹿公公!駙馬非要見公主,奴婢們說了公主還未起身,要他等會兒再來,他卻要硬闖!”

鹿苑白先是恭敬地施了一禮, 溫聲道:“駙馬還請回, 待到公主醒了,奴才等自會爲駙馬傳達。”

駙馬只覺滿肚是氣。他在這裡被兩個丫頭阻了許久,她們瞧他的眼神裡可有半分尊敬,結果這無根的閹人來了,卻一口一個鹿公公喊的歡!“本駙馬今日還非見到公主不可了!公主是我的妻子,你們這些下賤的奴才有什麼資格阻止我見她!”

綠珠紅萃都被他罵得惱怒, 鹿苑白卻是不疾不徐地說:“駙馬要見公主,自是理所當然。只是公主身體不好, 難得休息充足, 駙馬若硬是要闖,奴才等也沒有資格攔着,只是這事若傳到皇上耳裡,怕是要治駙馬的罪了。”

他毫不客氣地拿出皇帝來壓駙馬,衆所周知,皇帝極爲疼愛安康公主這個妹妹,幾乎是含在口中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掉了,誰要是讓安康皺一下眉,皇帝能誅殺那人九族。鹿苑白語氣輕柔像是提醒,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心底洶涌着的殺意。

駙馬這纔想起昨日公主說過,此人乃是皇上賜到她身邊照料的,再聯想到自家的情況,他當下有些訥訥。轉而看到鹿苑白的臉,雖說知道此人是個太監,可這一張俊秀無雙的臉着實是叫人看着心慌,公主日夜與這樣的美男子相處,又如何還看得上自己呢?只可惜人是皇上賜下的,否則他定要想法子趕走不可。

等駙馬氣呼呼地走了,綠珠纔對着他的背影呸了一口:“一天到晚的就知道來麻煩公主,要公主做這個要公主做那個的,也不瞧瞧自己是什麼身份,真當公主是尋常人家的女兒了不成!”

“也就是公主脾氣好,若是叫皇上知道,他非吃不了兜着走!”

脾氣好嗎?鹿苑白淡淡地勾了下嘴角,不見得吧,公主她……只是懶而已。他對綠珠吩咐道:“估摸着公主也要起了,你二人先去備好熱水並叫廚房開始做早膳,一會兒我喚你們了再進去。”

“是。”

交代完鹿苑白又進了屋子,卻見帳子裡有動靜,隨後一隻溫軟如玉的素手伸了出來,將帳子往上一撩,聲音懶懶的:“方纔來的可是駙馬?”

“正是。”

“又鬧個什麼事兒呢。”

鹿苑白看着那隻手,眼睛裡看不見其他了。他恭恭敬敬地走到牀邊,“不曉得是什麼事兒,奴才斗膽猜想,又和他那不成器的兄弟有關。”

駙馬雖然不能入仕,他的兄弟卻能,只可惜他那幾個兄弟都沒有做官的才能,不僅如此還經常惹事,一家子都是噁心人的。若非尚的是公主,尋常人家的女兒嫁進去還不知道要怎樣被欺凌呢。

“哼。”公主笑了聲,“駙馬心裡要憋屈死了,成親這三年,他來來回回爲了這點事兒求了我不下十次了,就是看不開他那兄弟不長進。”

她掀開了帳子,鹿苑白便跪下爲她穿上鞋襪,一邊更衣,一邊跟鹿苑白閒話家常:“我倒是見過他的爹孃,說是書香世家,到底還是有些小家子氣,覺得自家兒子考得狀元哪哪兒都好,便是尚了公主也能入朝爲官。”說完又嗤笑了一聲,“想的倒是挺美,覺得我一個病秧子好拿捏,皇兄疼我,我求個情,駙馬爲官也不是難事,可我何必這樣做呢。”

駙馬對她而言就像是個小寵物,榮華富貴給了,金銀財寶給了,身份地位也給了,可這會兒他什麼都有了,卻還想要罔顧律法入朝做官,真當她被他迷的忘了自己是誰不成。

她是金枝玉葉,是先帝和當今皇帝捧在手心疼愛的公主,一個駙馬如何能有父皇與皇兄重要?這世人皆認爲女子嫁了人便要屬於夫家,全心全意爲夫家着想,可她是普通女子麼?

想當駙馬,就別想當官,當年成親之前,皇兄曾說過,駙馬那會兒答應的乾脆,如今卻後悔了?

可惜晚了。

“公主說的是。”鹿苑白扶着她下牀,“駙馬蠢的太過。”

清歡笑了一笑:“倒是你,跟在我身邊做個名不副實的小太監,即便人人敬你又能如何?我瞧你胸有大才,倒不如去闖一番事業,光宗耀祖,也不枉白活一生。”

他卻絲毫不爲所動。“奴才孤身一人,無需光宗耀祖,也沒什麼大志向,公主能讓奴才留下來報恩,便是奴才最大的福分了。”

清歡捏了下他的耳朵,將他當作孩子般。鹿苑白卻因此滾燙了耳垂,只俊臉上仍一副雲淡風輕的模樣。他知曉自己年紀小,便是靈魂再老,外表看起來仍太過稚嫩,因此平日裡都保持着一副不苟言笑的姿態,免得叫人看輕。旁人自是怕他,公主卻根本將他當成小孩,隨意掐臉捏耳朵,似是養了條狗。

可就是當狗,他也心甘情願。他只會搖搖尾巴晃晃耳朵,當然,如果能親暱地蹭蹭她的腿,那就更好了。

駙馬似乎真的很急,因爲清歡的早膳剛吃了一半,他就又着急忙慌的來了。這一次沒人攔他,進了屋他先是給清歡行禮——鹿苑白注意到他眼中的羞憤之色,似乎作爲駙馬,對公主行禮是非常可恥的。然而當初不是他自己要當駙馬的麼,誰求着他了?

清歡喝了口甜湯:“駙馬這麼急着見我,究竟是有什麼事?”

“我……”

“若是與你那兄長有關,便不必告訴本宮了。”她早就知道了。“他強搶民女做小妾,人家姑娘早許了人家,他強逼不成便將人玷污,害得那姑娘投河自盡。如今姑娘的未婚夫一紙狀書告到了大理寺,你讓本宮如何做?要本宮來說,他是罪有應得,砍了頭也不冤枉。”

“可、可那是我的嫡親兄長——”

“你兄長的命是命,人家姑娘的命便不是命了?不是他色膽包天,也惹不出這事兒來。天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更何況他是個什麼東西,仗着是皇親國戚便不將律法放在眼中。駙馬,你倒是告訴本宮,這幾年你前前後後來求過本宮多少次了?這次鬧出了人命,他也該還了。”

她從前願意求情是因爲犯的都是小錯無傷大雅,可若是與百姓的性命有關,那必然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公主比誰都清楚這江山真正依靠的人是誰,明君賢臣固然重要,可百姓纔是國之根本。

駙馬被堵的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他的自尊心也不容許他再求下去。每一次,每一次他的兄弟犯了事,父母都要他來找公主求情,可他是她的丈夫,他不想總是做些叫她瞧不起的事!

“駙馬,你得記住,你我的確是夫妻,可夫妻之上,你我還是君臣。”清歡放下了手中湯匙,問道,“駙馬還沒用早膳吧,坐下來與本宮一同用吧。”

打一巴掌再給個甜棗吃,她做人向來是很公正的。“元白,你不必在這裡伺候了,叫紅萃進來吧,你去歇會兒。”

“奴才不累。”他恭恭敬敬彎了腰,將碗筷在駙馬面前擺放好,之後再無伺候的意思,只照顧公主。

駙馬用着早膳,不時看一眼清歡的臉。與其說他娶了妻子,倒不如說是迎了尊大佛進來供奉。雖說公主溫和寬容,但他爹孃卻都是尋常想法,覺得公主嫁了人那便是夫家的人了,事事都要他與公主索要,從成親到現在三年,他連公主的手都沒沾過。她給他富貴榮華錦衣玉食以及絕對的自由,可他卻又貪婪的想要得到的更多。

知曉她身子不好,可他並不覺得麻煩,他也想……留下來照顧她,和她相處的時間再多一些。誰人能相信,三年前天子選駙馬,他看到她的第一眼便爲之傾心呢。

只是她如同天上的月亮一般清冷遙遠,叫他觸摸不到。

鹿苑白全程安靜的如同雕像,除了爲清歡夾菜盛湯,他連呼吸聲都輕淺的聽不見。他心裡嫉妒的要死,他恨不得在駙馬的飯菜裡下毒,可又不想讓他死的那麼輕易。

用完這頓早膳,駙馬就是再想求情也說不出話來了,關於駙馬如何應對他的父母,清歡並不關心。那是他的家事,不是他的,若是駙馬的父母無法理解,那也只能說明這對夫妻愚魯不堪。國法面前,一切人情都是次要的,他們什麼時候才能明白,他們只是被公主眷顧的人家,而不是成爲公主的主宰。

732.第七十八碗湯(四)

</strong>第七十八碗湯(四)

駙馬離開的時候看起來失魂落魄的, 清歡看着他的背影陷入沉思, 鹿苑白瞧着她神情似乎有些奇怪, 便問道:“公主怎麼了, 可是哪裡不舒服?”

清歡搖搖頭:“沒什麼,只是覺得……駙馬看起來似乎有些不一樣了。”

她不清楚, 鹿苑白卻清楚得很。距離前世公主薨還有一年, 正是在這段時間內駙馬遇到了那個賤人。這些都是他後來查出來的,當他知道公主之所以薨了不是因爲心疾也不是因爲別的,而是因爲這對奸|夫淫|婦的算計陷害時, 他憤怒地要將他們千刀萬剮!

這一世他同樣不會放過他們, 只會讓他們死的比前世更慘,不僅要死,還要身敗名裂, 被世人唾罵。

“許是心中有事,公主不必掛懷, 還是自己身子要緊。”

“我不是掛懷他, 只是擔心他做出什麼有辱皇家名聲的事來。”她眯了眯眼睛,“當初皇兄選中他, 一是看中他的人才, 二是看中他家世清白,怕我嫁來後受委屈——雖然有他在,我無論如何也受不到什麼委屈。只是,人總是會變的,尤其是以清高著名的書香世家,說是兩袖清風,廉潔奉公,實則是不曾過過驕奢的日子,一旦過上了,享受過衆人的欣羨討好……由奢入儉難,就是這個道理了。”

“當今聖上正值壯年,他們就是有什麼想法,也得掂量着來。”這一點鹿苑白還是能肯定的,皇上在位五十年,身子骨一直很好。

清歡微微笑了一笑:“你說的也是,是我多慮了。我畢竟不是個稱職的妻子,因此大多事情,能遷就他便遷就了。”

可是你知道他在外頭有了其他女人嗎?鹿苑白沒有問,他不想知道公主得知後會是什麼反應,他也不希望她知道。她爲駙馬難過或是失望,這樣的情緒都不是他想看見的。他知道自己這是癡心妄想了,他是地上的爛泥,根本沒有靠近她的資格,可是他總能爲她除去身邊不安好心的髒東西,讓她過得更快樂一點。

“公主是千金之軀,無需委屈自己遷就他人,就算是駙馬也一樣,斷沒有叫公主遷就他的道理。”君君臣臣分的清楚,她是尊貴的公主,駙馬就應該視她爲主子,一心侍奉效忠於她。

若他是駙馬,絕不會做那等無恥之事,他會將自己的靈魂都奉獻給她。

“元白說的是,誰能叫我委屈呢?”清歡笑着說。“待會兒我要進宮一趟,你隨我一起。”

“是。”

“不問爲什麼?”

“公主做事總有理由,奴才無需問。”

“我同他人說你是皇兄賜給我的,總得叫皇兄見見你,日後纔不至於穿幫。也叫皇兄知道,我身邊有了你,便不需要那麼多的侍衛跟着了,看着就鬧心。”她身子不好是天生的,跟再多侍衛又有什麼用,老天若是想收回她的命,天子再如何震怒也無法挽回。

鹿苑白這才知道她是爲自己着想呢,頓時便笑了出來:“多謝公主。”

她從相國寺回來,也的確是得主動送進宮給皇兄看看,否則難保那位龍椅坐不安穩跑到她的公主府來,到時候囉嗦一大堆,聽的耳朵都長繭子了。

皇帝這三個月都沒見着心愛的妹妹,十分高興,見她身邊多了個俊俏的太監還奇怪來着,擔心是不是什麼有心人,結果清歡一句皇兄交過去便美的不知東南西北,滿口答應日後照拂着鹿苑白了。

等到殿內只剩下兄妹倆的時候皇帝讚歎地說:“這次的小太監長得不錯,脣紅齒白生的俊俏,朕早說給你撥點美貌太監使喚,不僅能做事,還賞心悅目,你只不要,自己卻尋了個來。”

清歡失笑:“我又不是皇兄,見了美人就走不動路。”

“你是公主!就是想養他千百個面首也沒人能說什麼!”他的妹妹就值得最好的!“駙馬長的再好看,看久了也是會膩的,要不朕再給你幾個太監,保管你滿意。”

清歡被他逗笑:“不必不必,我只要苑白一個足矣。”

外頭守着的鹿苑白聽力極好,聽到皇帝如此不着調,眼角微微抽了抽。前世他與皇帝有兄弟義氣,因爲共同守護的公主,感情更是深厚,這也是皇帝駕崩前將小皇帝交給他輔佐,並任命他爲首輔大臣的原因。

皇帝一直都是這樣不着調的,只有在當初得知公主真正死因的時候,才叫鹿苑白知道什麼叫做天子一怒伏屍百萬。當時參與了毒害公主一事的人,無論罪責輕重,全部誅殺九族,午門外斬首後的鮮血流成了河,許久才幹淨。

所有人都說皇帝處罰重了,唯有鹿苑白覺得還不夠。

那些人,死的太輕易,遠不及公主的痛。

“唉。”皇帝嘆了口氣,“安康,你若是過得不舒服,朕便做主教你和離,重新搬回宮裡來,這樣朕也好照看着你。”

“我纔不要。”清歡想都不想的就拒絕了。“再讓你那些妃子每日哭哭啼啼地來求我嗎?那我恐怕立刻就會病死。”

“呸呸呸,童言無忌童言無忌,胡說八道什麼呢?”皇帝不高興她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你是朕的心頭寶,誰敢說你一句,都是他們不好!”

他護短的叫人不敢相信,清歡笑道,“我在公主府住的挺不錯的,目前沒有和離的打算。”主要是駙馬還算聽話,而且她毫不懷疑,如果她和離了,皇兄立刻就會再興師動衆的選一次駙馬,到時候得多麻煩啊。

鹿苑白本來聽到“我只要苑白一個足矣”的高興,立刻就變成了失落。他握緊了拳頭,難道說公主還喜歡駙馬?不……這不可以,那人根本就不配!

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突然聽到公主喚他。

將跪在面前的鹿苑白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皇帝很滿意地說:“這個小太監着實不錯,長得好,身板也好,可會武?”

“回皇上,會一點兒。”

“一點可不行,要跟在公主身邊,就要有保護公主的本事。”

“奴才會努力的。”

“朕改明兒派幾個得力侍衛去教你,日後你要將公主的安危看得比自己的性命還重要,知道嗎?”

“奴才曉得。”

清歡推了皇帝一把:“行了,你問話就問話,別老叫人跪着。苑白起來說話。”

“是。”

皇帝立刻瞪起眼睛,心裡卻又很滿意鹿苑白聽公主勝過自己,面上卻故意做出一副吹鬍子瞪眼的樣兒:“朕不管你是何來歷,公主既然喜歡你,要留着你,那朕便不多問,可日後你若是做出叫公主難看的事來,朕定不輕饒!”

“是。”

不管自己怎麼說,這看起來歲數不大的小太監都一副雲淡風輕的模樣,實在是叫皇帝心裡難受,好歹他也是真龍天子,就是裝着怕他一下又能怎樣?

鹿苑白太熟悉皇帝的套路了,這廝看着不近人情,其實性格極其惡劣,最喜歡叫人出醜然後面無表情的看,心裡卻爽翻天,後宮的妃子朝廷的大臣被他耍的團團轉,天底下唯一看穿他套路的人除了他就只有公主。

其實鹿苑白也不明白皇帝爲何如此疼愛公主,將她看重的超過一切。前世他們爲公主報仇後,皇帝與他痛飲了三天三夜,在公主陵墓前吐露了太多真心話,才叫鹿苑白知曉。當年太后生下公主的時候,皇帝已經十歲了,公主自小便是他帶着長大的,因爲有心疾,更是小心呵護。可惜先帝皇子太多,無數的人都覬覦着他的太子之位。

十七歲那年,先帝駕崩,新皇繼位。皇帝自幼學習爲君之道,是極開明的君主,他鎮壓了數名皇子與異姓王的反叛,只可惜仍有漏網之魚,那些人知曉他好美色,便物色了一名絕世佳人入宮,皇帝果然十分寵愛。那女子知曉想殺皇帝不容易,便溫水煮青蛙,待到皇帝信任她時,將他的行蹤透露給反賊,因爲皇帝平日十分喜愛微服私訪,只是從不帶後宮嬪妃。

那一次,若非公主察覺不對連夜騎馬追出去,皇帝便要死在那次的埋伏中了。只是回來後他沒來得及爲自己死裡逃生慶幸,也沒來得及爲妃子的背叛憤怒,而是感覺到了失去至親之人的恐懼。先帝太后皆逝去,這世上真正跟他血脈相連的只有這麼個妹妹。

好在最後還是救了回來,只是身子骨更差了,走兩步路都要氣喘許久,皇帝既愧且憐,自是疼她如命。

她於鹿苑白也好,於皇帝也好,都是命中不能失去之至愛。

“苑白無需理會他,他就是在我面前擺威風。”

鹿苑白微微欠身,很是溫雅有禮,講話卻不怎麼客氣:“奴才是公主的人,自然事事以公主爲先,他人的話是不聽的。”

皇帝瞪大了眼,嘿這小子……感覺怎麼這麼投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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