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氛死一般的沉寂,兩人都在等候宣判。?
“你走吧!”心兒自言自語的說道。?
沒頭沒腦的一句話,也不知是對誰說的,不過兩個人都希望是對自己說的。?
秦堅因爲看不見東西,行動難免遲緩,胖子卻是察言觀色,二話不說,調頭就走。?
“我是讓他走,你留下。”心兒差點讓一個萍水相逢的胖子給逗樂了,她的心在笑,卻不肯表現出來。?
也不知道死胖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屬泥鰍的,別看胖了點,哪怕是個小小的窟窿,他都能巧妙的溜走。?
“我留下?”王浩用手指指鼻子,表情無辜之極,按理說,他和心兒素昧平生,兩人往日無怨,近日無仇,心兒如果是幫助秦堅殺他還勉強說的過去,可是留下他就匪夷所思了。?
“胖子留下。”心兒言簡意賅的表明意思。?
好像我也不是很胖,我回去馬上瘦身,行不行?王浩悄悄在心底懺悔,不過卻不敢再嘗試了。?
如果劍靈沒有說謊,落在這個女人手裡,半點脫身的機會都沒有,他開始相信劍靈的忠告是明智的,可惜遲了。?
秦堅等不及視力恢復,摸索着溜之大吉,臨走時的怪笑讓胖子咬牙切齒,那儼然就是在幸災樂禍,大概他也知道留下的人的人沒什麼好事。?
“咳,咳,我和仙子好像並不相識。”穩住,穩住。胖子不斷默唸着自創的咒語。?
“我們下午見過,怎麼說不相識?你的佛理讓人印象深刻。”心兒將眼神放在胖子的臉上,這是他第一次說話時看人,她地目光讓胖子毛骨悚然。?
“萍水相逢而已。談不上相識,呵呵。”如果不是場合不對,胖子一定要狠狠抽自己兩個耳光,喝酒就喝酒,談什麼佛理?還傻乎乎的去搭訕,這才叫活膩了。?
“別兜圈子,你對付秦堅,用的可是龍珠?”心兒目光灼灼的盯住胖子。?
“是啊!”王浩知道無從抵賴,只好承認,同時暗自猜測。心兒修爲絕高,而且生性淡薄,應該不是覬覦龍珠。那麼她到底要什麼呢??
“我聽說有五枚龍珠,就能開啓魔界之門,不知道傳聞是不是真地?”見他承認,心兒收回目光,又開始自言自語。?
“謬傳。沒這種事。”王浩矢口否認。?
心兒沒有繼續追問,淡然道:“你這個人很奇怪,明明是修真者。卻穿着平民的衣服,要說你是爲了掩飾身份,卻穿了雙蛟皮的靴子,這比什麼都顯眼,說你富裕,你連一口飛劍都沒有,修真者再窮也窮不到這個份上,說你窮吧,你手裡的兩枚龍珠都是無價之寶。還有你的蛟皮靴子,雖然談不上珍貴,也是件稀奇之物,相信沒幾個人捨得用它做成靴子。”?
王浩不由聽出一頭冷汗,這個女人不僅修爲高,好像還不傻呀。?
“放心,我沒有惡意,也不會強搶你的龍珠,就是找你幫個小忙,我知道,集齊五枚龍珠就能打開魔界之門,你手裡已經有兩顆,再找齊另外三顆就大功告成。也許你不知道龍珠在魔界意味着什麼,所有的護法都對龍珠趨之若鶩,你剛纔放走了秦堅,他一定將你藏有龍珠的事宣揚出去,憑你的本事無力自保。所以,我有個小小的提議,找齊五顆龍珠以前,你不妨與我同行,有我在,保證沒人敢動你。”?
“喂!秦堅好像是你放地。”王浩突然覺得自己很幼稚,連魔族的護法都知道龍珠的秘密,這女人是賽奪地親信,怎麼可能不知道?說不定她連煉製龍珠需要什麼材料,誰能煉製都一清二楚,也許,這在魔族原本就不是什麼秘密,她剛纔故意詢問,顯然是一種試探,而試探的結果就是自己心中有鬼,還有,她故意放走秦堅,就是爲了以此要挾自己。?
“這不是重點。”心兒輕描淡寫的岔開話題。?
“重要的是秦堅被放走了,他知道我有龍珠,而且對我懷恨在心,一定是四處宣揚,所以現在的我命懸一線,爲了保命,只有依靠你地幫助。作爲請你幫忙的報酬,我還要幫你個小忙,爲什麼你不直說讓我消財免災,把龍珠送給你就好了。”王浩一口氣說出她的圈套,固然有發泄地成分,更多的則是無奈,這個女人對自己的本領和陰招了如指掌,反抗的結果是自取其辱。?
心兒無視他的憤怒,自顧道:“正是這個意思,不過我不是覬覦龍珠,只是借用沒必要強搶。”?
言下之意,就是有必要的話,她不排除強搶的可能,王浩一陣氣餒,無論在什麼地方都一樣,拳頭大就是硬道理,心兒就是魔族拳頭最大的人,偏偏就讓自己給撞上了,還有什麼可說。?
胖子是決計不會暴露另外三顆龍珠的,能不能找齊剩下地三顆就看她的本事,如果能找到,很快就能送走瘟神,如果找不到,也好讓她死了賊心,無論如何都有脫身的希望,何樂而不爲?何況答應的痛快點,還能留下個好印象,爲逃跑做好準備,修爲高又怎麼樣?老虎都有打盹的時候。相比之下,和她作對實在是明智。?
不到片刻的時間,王浩就做好決定,識時務者爲俊傑,同行就同行。同時,他放出風狸通知卓月,大意是他沒有危險,讓她不要來找自己,合適的時候再匯合,分頭行事。?
心兒看見胖子愁眉苦臉的神情不免覺得可笑,和她同行有那麼痛苦嗎?換成別人求還求不來呢??
“想通了就好,佛祖在菩提樹下苦坐四十九天才得以想通,從此功德圓滿,你才這麼一會兒就想通了。他日的成就不可限量,那麼,要不要叫上你的同伴?”?
心兒見過卓月,因此知道胖子的確有個同伴。雖然她此刻提醒沒有別地意思,至少能說明她不怕王浩搬救兵。?
胖子何嘗聽不出她調笑的意思,無奈此刻不是發作的時候,跑路的時候,一個人永遠比兩個人方便,王浩明智地拒絕了。?
“臭娘們,看誰笑到最後!”?
“對了,我還有一口多餘的飛劍,送你了。”無心即不願意和陌生男人同乘,也不想步行。迫不得已只好出點血,表面上看,那應該是一口劣質飛劍。和胖子在草廬扶貧的飛劍是一個檔次,這種貨色也好意思送給胖子,虧她拿得出手。?
“垃圾!”王浩和劍靈同時罵人,而且都是在心裡。這種貨色,放在手鐲裡都嫌佔地方。還好意思飛出去招搖,那不成了轉着圈丟人。?
畢竟是魔界拳頭最大的人,還是魔尊的親信。不至於這麼寒酸吧??
魔君賽奪掛掉以後,他的財富應該是全部落到這個女人手上,也就是說,這個女人應該是魔界最大的富婆。?
王浩不死心的將飛劍擎在手中,屈指彈了彈,放在耳邊細心傾聽,沉悶的嗡嗡聲,材料一般,失敗!胖子又抓住劍尖。用力彎曲劍身,直到和劍柄貼到一起才突然放手,又是陣強烈的嗡嗡聲,劍倒是恢復了原狀,可惜彈動時太僵硬,缺少靈動地感覺,這說明張力不足,提純也不夠徹底,失敗!在往下就是陣法的變化,倒是簡潔大方,一目瞭然,除了能飛沒有多餘的功能,而且速度一定不快,以胖子地陣法見識都能一目瞭然,陣法的稀鬆平常可想而知。試驗了雲逸教授的所有鑑別方法以後,胖子不得不承認,這口表面上平平無奇的飛劍的確是一無是處,絕望中,他一口咬上劍身,他要驗證,這把破劍是不是用普通白銀煉製地?而且還沒有提過純。?
“唉,湊合着用吧!”劍靈好心安慰,魔君的確是魔界的領袖,但是那不代表他富有,事實上,賽奪除了一劍一盾再無長物,即便留存下來,也該交由下一代魔君繼承。?
魔界和玄門都差不多,高手通常都不富裕,就是七大護法,也是生活上比別人奢侈,不見得有幾件像樣地法寶,真是得了口好飛劍,不是留下自己用,就是收藏,斷然捨得不拿來送人。?
話說回來,胖子的修爲雖然不高,卻是玄門頂級富豪,用這樣的飛劍確實委屈了他。?
“你不會用飛劍?”心兒見他遲遲不肯御劍,還做出稀奇古怪的舉動,止不住出聲詢問。要知道,胖子和秦堅戰鬥的時候,在千鈞一髮的時候都沒有使用飛劍,除了他沒有飛劍,似乎沒有更好地解釋,一個從來沒有過飛劍的人不懂御劍有何奇怪。?
爲了證明自己懂得御劍,爲了證明不是土包子,王浩終於擡起了腳,當蛟皮靴子接觸到單薄的劍身,腳下明顯的一沉,飛劍不堪重負地彎曲。?
意料之中的狀況讓王浩苦笑出來,此前所做的試驗就是這個用意,現在,他至少知道這飛劍不會斷掉,當然,除非是爭鬥當中,飛劍段掉的機率微乎其微。只不過王浩用慣了裂天之痕這種闊劍,突然換上兩指粗細的飛劍,而且還是劣質的,心裡落差實在太大,一時間還真不習慣。?
飛劍緩緩地升起,即便材料在爛,工藝再差,動力方面還是不用顧慮的,王浩只是擔心平衡問題,這飛劍實在太細,勉強能放上腳尖,大半個腳丫子都是懸空的。而且,這是他第一次嘗試用單腳站在飛劍上,爲了表現的帥氣一點,他將雙手放到背後,要是來個打滑可不是鬧着玩的。?
劍靈察覺胖子提心吊膽的窘態,一副你沒有我就不行的語氣,幸災樂禍道:“是不是很想和以前一樣,來個輾轉騰挪,給心兒表現一次你的御劍術。”?
“還騰個屁,小爺現在就剩挪了,我***就想換換腳!”對胖子來說,金雞獨立從來都不是一件快樂的事。?
從心兒的角度看過去,王浩像一頭踩鋼絲的熊,搞笑的是,這頭熊雖然醜態百出,卻能穩穩的站在飛劍上,顯示出不凡的平衡能力,假如有一口合適的飛劍,他一定很快就能上手,不至於如此狼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