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聽說不是本地人,警方預感着很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接連作案,而考慮到最近剛發生的案子,警方立刻調出監控裡裡李華的衣着打扮,經村民證實,他碰到的那個年輕人就是穿的這身衣服。
這件事也經過封子峰的證實,通過監控路線的排查,在公路上一個攝像頭前一閃而過的一個單身男子的身影,的確和孫某遇害那天監控上出現的人吻合!也就是李華去過案發現場!
雖然這李華着實小心,但盛靳年事後經過二次鑑查,還是在先又二掌心的血漬中,提取到了一滴陌生人的血漬。
他立刻讓人送去檢驗和去血庫對比,今天結果剛出來,這滴血的主人正是李華!
當時在盛靳年提取先又二身上的血漬時並沒有任何的發現,現場甚至別說是指紋了,連枚有價值的腳印都沒有,可以說兇手不但作案前準備的極其充分,更是陰險狡猾,作案時心理素質強大,反偵察意識極強又極小心的絕不留下任何把柄。
而他卻突然發現,先又二雖然身上三刀都是致命傷,但掌心處卻還被劃了一刀!
刀口並不深,一看就是割傷,所以並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也包括了他的注意力。
但是本着他絕不相信一個案犯真能謹慎到如此地步,可以永遠都不利下把柄!
經過反覆思考,盛靳年覺得那道看似最不致命,被人忽略的傷正因爲出現在這個部位,所以才令人感到尤爲奇怪!
按理說這種傷應該是被害人跟兇手搏鬥搶奪刀子時劃傷,不過深入的觀察就會發現他手上的傷是反手傷,也就是傷口在掌心靠近掌跟的部位!刀口靠上的部位還有些發青紫的血液凝固,這說明當時在先又二按住刀子時,刀子很大程度的可能是已經插進了他身體裡,只不過因爲第一刀傷口在腹部,先又二似乎意識到如果接下去兇手再刺他的話,就是必死無疑的要害部位了!
所以在兇手兇殘的想要拔刀時,卻被他緊緊捂住刀柄連同着部分刀鋒的不讓他拔,在那樣的一番掙脫下,如果說先又二的傷口和衣服上沒有留下有關犯罪嫌疑人的任何線索,那麼他在緊緊握着刀,甚至掌心留下一道刀傷後,刀傷上方部位的凝血也是刀柄抵着掌心太緊造成的血液凝滯。
而在那個爭奪的過程中,已經沒入身體,還露在外面的刀鋒就那麼短,兇手再想爭奪第一反應就是去抓那極短的刀鋒,哪怕他準備充足的戴着手套,也會被刀鋒所傷!所以在爭奪刀子這個過程,雖然先又二年老體力不支的輸了,但他的掌心卻留下了證實兇手的鐵證!
當時他站在先又二的遺體前默默的說,“不管你到底是誰,都可以安息了。”
而現在李華應該知道自己的罪行暴露,正躲藏在這E市的某個角落裡,沒有那個時間和精力去買衣服鞋子做替換,所以不管是他身上的衣物還是他留在死者身上的那滴血漬,都是無法逃脫的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