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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哥們,會是誰呢?
我見過嗎?
對了,他要交給我的是什麼呢?
重要的東西?
再說了,還有什麼比“親子鑑定報告”更重要的呢?
我該先去哪呢?
雖然已經去鑑定中心走了三分之二的路程了,可是,人家已經等候在咖啡館了,放人家鴿子不好吧?況且,去拿報告晚點去也無妨,還是先去市民廣場吧。
於是,董施掉轉車頭,決定返回去。
不一會兒,董施就到了咖啡館門口,並把車停好。
“喂,你好!我到了,我該怎麼才能找到你呢?”
“我在二樓靠窗的位置,我身穿綠色格子襯衫,戴着一副墨鏡。”
“哦,好。”
於是,董施徑直上了二樓,果然,看見一個戴墨鏡的中年男人端坐在那裡。
“嗨!”快到時,董施熱情的打招呼。那人點了點頭,臉上卻沒有絲毫表情。
那人問道:“你叫董施吧?”
“嗯。”
“是這樣的,我和你老公是大學同學,也是最好的哥們。有一天,他突然找到我,說萬一哪天他不在了,叫我一定要把這個東西親自交給你。”
說着,他從公文包裡拿出一個信封遞給董施。董施一看,這是他們銀行專用的信封,只見,被嚴嚴實實的封住了口子。
“先生,該怎麼稱呼你呢?”
“我姓歐陽。那,東西既然給了你,我的使命就完成了。那麼,我也要走了,再見。”
“那,謝謝你!”說着,董施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她沒想到歐陽先生那麼快就要走了。
歐陽先生離開後,董施又瞟了一眼那個薄薄的被密封起來的信封。
心想:肯定是寫的“懺悔書”,無非是自己背叛了家庭後,如何對不起孩子、對不起老婆之類的話。
於是,董施懶得拆開它。
一看錶,啊,都九點啦!
董施連忙打電話給方律師,告訴他自己有事不能到庭。
然後,她又馬不停蹄的趕往親子鑑定中心。
當董施踏進鑑定中心室的大門時,心兒就莫名的砰砰直跳。
今天,慕容珍妮沒上班,接待她的是一位年輕的實習姑娘。
當從姑娘的手中接過那個大大的檔案袋時,董施緊張得渾身顫抖。
因爲董施明白裡面裝的就是至關重要的結果,是來之不易的真相。
沒錯,裡面只有兩個答案,就像一道判斷題,要麼是,要麼非。
董施是那麼迫不及待地想立刻揭曉答案,可又特別害怕。因爲他特別害怕不是自己所希望的答案。
董施猶如做了賊一般,急匆匆的跑回自己車裡。
正準備打開一看究竟,這時包裡的電話響了起來,是一個從未見過的號。
“喂,你好!”
“喂,你是張睿的家長嗎?”電話那端傳來的是一個成熟男人的聲音。
“是,”董施滿腹疑惑的作答。
“我是張睿的班主任。知道嗎?你那寶貝兒子闖禍了!”
“啊?”董施的心提到嗓子眼,不禁緊張起來,“我兒子怎麼啦?他……他……還好嗎?”
“他好得很,可是,另一位同學就不好了,現在還在醫院躺着呢!你趕快來一趟市第一人民醫院,把事情處理一下吧!我在急救室外等你。好了,別的就不多談了,見面再談吧!”
“誒,誒……”董施似乎還想說些什麼,可對方已經掛掉電話了。
怎麼辦?
那邊的法庭需要我手上的證據,可這邊兒子又把人給打傷了,急需處理。
我沒有分身術,只能取其一了。
去法庭,還是醫院呢?
去法庭吧,那是決定勝敗的地方?
可是,難道就把兒子的班主任晾在那,不理不睬嗎?好像不好吧?
不,不行,萬一把老師給得罪了,自己的兒子就有得受了。
於是,董施想來想去權衡利弊後,毅然選擇去醫院。
急救室的門外有五六個焦急等待的學生,此外,還有一個三十多歲戴着眼鏡的平頭男人。
“你好!我是張睿的媽媽。對不起,我們家睿睿給老師你添麻煩了!”
也許,那個老師也沒有料到張睿的媽媽還那麼嫵媚那麼年輕和時尚,所以愣了一下。
過了好一會兒,纔回應道:“我倒沒有什麼,只是裡面的同學,生死未卜。”
聞言,董施顯得異常急躁和緊張。
“啊,這麼嚴重啊!老師,他們爲什麼打起來呀?我想總有原因吧?”
“據說是爲了班上一個女生,兩個男生爭風吃醋。”
“女的?”
“對,你家孩子早戀了。我都因此找他談過幾次話了,誰知他依然我行我素,唉!”
這時,董施下意識的環視了周遭,誒,怎麼不見張睿呢?
“老師,張睿人呢?”
“他?在派出所做筆錄。”
“啊,派出所?不會坐牢吧?”
“不會的,放心,只是例行輔導教育。”
“對了,老師,我想知道他是用什麼打的,居然把人打得那麼嚴重?”
“用鐵棍。當時鮮血淋漓。幸好沒有打到後腦勺,否則,這人就可能沒了。”
說完,老師搖了搖腦袋。
“哦,對了,張睿媽媽,你還是把費用繳了吧!然後,趕快離開。因爲等下受傷同學的家長就要來醫院了,我擔心他們見到你後,情緒失控而對你造成傷害。”
“謝謝老師的關心!”
於是,老師帶着董施來到繳費窗口,
“你好,醫生,我們繳一下文默的費用。”
“好,先交住院押金一萬元。”
因爲沒有現金了,董施只好刷卡。
董施接過繳費單遞給了老師後,就匆匆離開了。
心想:今日,自己真夠倒黴的!
一大早出師不利,一整天都不順。
一會兒,董施又接到班主任的電話,“張睿媽媽,剛剛派出所打電話說要你去簽字,然後,把孩子領回家。”
“好的。”
於是,董施驅車來到了江北派出所。
這邊的法庭上雙方的律師正在進行着激烈的脣槍舌戰。
在舉證環節中,楊柳的律師出示了一個新的證據——一份房屋贈與協議,這讓方律師很是震驚。
假如這份協議的內蓉是真實的,並的的確確是贈與人——張志鵬先生親自擬寫的,這就意味着那份協議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