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她走的時候,看守所的所長都親自出來送她,歡迎她隨時再來。
天啊!這是什麼情況。
所以,直到現在,林子宜還是懵的。
“林小姐,您是不是認識什麼上面的大人物呀?”其中一個男律師問。
林子宜搖頭,“不認識。”
其實,林子宜自己也很困惑,爲什麼情形會一下子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整個看守所的人,都將她視若上賓。
這其中,一定有原因。
律師也陷入了沉思,也對,如果林子宜真認識上面的什麼大人物,一開始的那一幕,也就不會發生了,而且,他們也不用這麼辛苦地找證據來爲林昊天做辯護了。
不過,今天這情況,確實很奇妙呀!
不理解,完全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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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能自由出入看守所之後,林子宜便每天都會去看所守看望林昊天,安撫他的情緒,不過,卻並沒有將唐夢琪之前懷的並不是他的孩子的事情,告訴他。
現在,公司的濫攤子都已經處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絕大部分,也都可以交給律師處理,林子宜唯一希望的,就是爲林昊天爭取,盡最大可能減輕他的罪行,然後,等林昊天出來後,他們一家三口,可以簡簡單單地生活,什麼榮華富貴,她都不在乎了,只要她的父親和兒子在她的身邊,平平安安,那便比什麼都強。
一個星期後,林子宜不得不搬離住了十幾年的房子,暫時去小鳳巒山的別墅住一段時間,等她找到了工作,有了穩定的經濟來源後,再去外面租一套合適的房子。
因爲最後一個傭人和司機都已經被林子宜辭退了,所以,搬家的事情,只能自己動手了。
幸好,還有謝曉琳這個好友幫忙。
自從十八歲那年未婚先孕,生下小溪後,真正稱得上林子宜朋友的人,也就只有謝曉琳了。
“子宜,你真的要帶着我的乾兒子搬去小鳳巒山住嗎?”謝曉琳一臉疼惜地撫摸着小溪頭頂柔軟地髮絲,再次向林子宜確認,“小鳳巒山離小溪的幼兒園很遠勒。”
林子宜邊將衣帽間的衣服往行禮箱裡放,邊看了眼站在不遠處愁眉苦臉的謝曉琳,抿了抿脣角道,“我知道你是爲我們好,不過你現在你跟叔叔阿姨住在一起,我總不能帶着小溪長時間去打擾吧。”
“我都說啦,我爸媽很喜歡小溪的,他們也希望你能帶着小溪搬過去跟我們一起住。”說着,謝曉琳低頭對着小溪眨了眨眼,希望小傢伙能幫着自己說服林子宜,“小溪,你其實也很想跟乾媽住在一起的,對吧?”
“乾媽,你們家房子太小了,我喜歡住大房子。”小傢伙仰着頭,一臉呵呵地故意道。
謝曉琳狠狠地瞪了小溪一眼,拍了拍他的頭道,“你小子,嫌貧愛富,看不起你乾媽,是吧?”
小傢伙“呵呵”地笑,“我是有點看不起乾媽,不過,乾媽可是我第三喜歡的人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