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大學部的籃球隊與高中部的籃球隊有一場友誼賽,他們是來看打籃球的。”李斯文說道。
聽到李斯文的話,步格才知道原來是那麼一回事:“看不出來,高中部這麼多女生對籃球有興趣。”
掃了整個現場一眼,發現大部分圍在這裡的都是女生多。這點還真的是出乎意外了。
“大學部籃球隊以沈亦晨爲首,有六個隊員都是大學部年級至尊班的人,高中部以舒莫爲首,也基本都是至尊班和學生會的人,很有看頭呢。”李斯文說道。
步格:“……”
沈亦晨!!!
那傢伙也會打籃球?還是以他爲首?
搞了半天,這些在這裡圍觀的女孩子只是來看那些打籃球的男生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嘎嘎,這沈亦晨沒事居然跟來高中部搞友誼賽,禍害高中部的小學妹們嗎?
不過要是輸了的話,這大學部的學長們還真的要糗了**?**,當然,最糗的也莫過於沈亦晨了,她還記得李斯文剛纔說的話,是以沈亦晨爲首哦。
……
“來了,來了,學長們都過來了,快去看呀。”這時,圍觀的人羣裡突然一陣騷亂,然後個個都朝操場的一邊奔去,直到這時,步格纔看到原來在這旁邊的地方,有個籃球場,而此時,那邊早已圍了一堆的人,現在衝過去的,大概也只有爬樹爬牆圍觀了。
遠遠的,步格也看到了那一羣身着深色球服走過來的大學部籃球隊員們,一眼過去,最顯眼的莫過於那個擁有着一頭金髮的沈亦晨了。
頭髮在陽光下閃閃發光,俊逸的五官迷死人不償命,一手拿着一個大包,一手抱着一個籃球,那樣子還真的有幾分活力的樣子,只是一張臉擺得有點臭。
走在沈亦晨旁邊的居然是小賣血,跟沈亦晨穿着同樣的球服,甩着大包聽着音樂手機搖頭搖腦的走着,對周圍高中部學妹們的尖叫不聞也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