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這件事情,最充滿玄機,什麼時候遇到什麼樣的人,那幾乎是命中註定。愛情不是找到的,一定是遇到的。歷經千迴百轉的大概不是愛情,愛情一定是,等了又等,然後,她出現了,你認定了,這就是愛了。
其實不管你怎麼改,我看在眼裡但怎麼都走進不了我的心。其實你很好,寵我寵到極致,被一個男人寵着,大抵是女人最虛榮的驕傲,沉弱的一件事罷了。
想要對愛下個定義並不容易,我的個人的觀念同樣是東拼西湊出來:在親密關係範疇中,所謂愛應該是在個人意志基礎上,對自主選擇的愛的對象的瞭解、尊重,以及促進對方心靈成長、成熟的能力和行動
其實我知道你爲了我,你願付出任何代價,哪怕毫無尊嚴,只爲我…可那樣的他,世間絕無重複!你說的話,我都記得,你說過:你愛我!你說過:你這輩子只愛我一個!你還說過:你要永遠和我在一起…
愛,首先就是一種在自身積極情緒的作用下,那是一種主動“給予”的能力及行動。在積極情緒的作用下,意味愛不是一種犧牲或一種逃避寂寞的手段,而是一種主動的行爲——給予和付出。
愛總是會使我們有太多期許:希望長久,希望不會分別,希望佔有和實現。而最終只是覺得有些許厭倦,不知道該往哪裡去。愛情就是這樣,有些人會慢慢遺落在歲月的風塵裡,哭過,笑過,吵過,鬧過,再戀戀不捨也都只是曾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