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市的黑夜總是一塵不變,天上看不到星星,只有一個朦朧的月亮,一些地方連月亮都看不到,全都被高樓遮擋住,只有昏暗的燈光。
一條亮着昏暗燈光的馬路上,身穿警服的戈登,獨自開着警車,正在沿街巡邏。
今天晚上原本是跟他隊友一起巡邏,但是他隊友臨時有事,現在就只剩下他一個人。
不過,這也正好如戈登所願,他實在不喜歡那個隊友。
因爲那個隊友經常向一些小商小販收取保護費,而且收的保護費金額還很高,簡直不讓別人活。
戈登驅車行至一處時,旁邊突然響起了一陣呼喊聲。
“救命,有人搶劫,救命啊。”
戈登聽到聲音,立馬循聲望去,鎖定了位置。
發現是從不遠處的一個小巷發出來的。
戈登沒有猶豫,解開綁在身上的安全帶,打開車門下了車,從腰帶的槍套中拔出手槍,雙手緊握槍柄,鑽進發出聲音的那條小巷中。
戈登剛鑽入小巷,就看到一個男人正在跟一個女人拉扯,女人明顯不是男人的對手,全程被壓制,不過,女人就是不肯放手,苦苦支撐。
這時,男人嘴裡不停大罵道:“你個碧池,趕緊鬆手,否則我對你不客氣了,信不信我強姦你,我今天只要錢你該感到慶幸。”
但是,就算這樣,女人也沒有放手,一直在抵抗,嘴裡不停哀求道:“不,這包裡是我孩子的醫療費,沒了這筆錢,他就沒命了,求求你可憐可憐我,放我離開吧。”
“我纔不管那麼多,我要是放你離開,那我就沒命了,我要被活活餓死。”
“我再說一遍,你別逼我,快給我放手。”
看到這一幕,戈登立馬舉起手中的手槍,對準男人,大喊道:“不許動,舉起手來,否則我就開槍了。”
突如其來的聲音把兩人嚇一跳,男人瞥到是一個警察,反應很迅速,立馬鬆手,向女人靠攏,反手製住女人。
男人把女人當做人質,擋在身前,不露出一點身位給戈登瞄準。
整套動作行雲流水,看起來很有經驗。
戈登保持姿勢,嚴聲道:“只要你放開這位女士,我就讓你離開,不會追查你。”
“哼!我纔不會聽你們這羣警察的屁話,如果你讓她活下去的話,就把槍扔給我,否則…哼。”
男人一邊說,一邊用力勒住女人脖子,一副要把女人給勒死的樣子。
霎時間,女人臉上的表情極其難受,像是要窒息了一樣,用哀求的眼神看向戈登,充滿可憐。
“求求你救救我,我還有個八歲的孩子,他現在只有我一個親人了,要是我出了事情,他在這個世上就沒有親人了,求你了。”
戈登心裡咯噔了一下,有些猶豫,他知道一旦放下槍,那麼男人將徹底佔據上風,整個局勢將發生變化。
“嗯?怎麼不願意?那我只好這樣僵持下去了,不過,依我看,這個女人恐怕堅持不了多久,到時候死了可別怪我。”
男人還不忘嘲諷一下警察。
“我記得你們警察不是都說爲人民考慮嗎?我怎麼感覺跟你們跟說的不一樣啊,連活生生的一條人命都不願意救。”
戈登在女人臉上停留幾秒,終於做錯了決定,最終還是聽從男人。
“好好好,你鬆開她,我按你說的做。”
戈登說着把槍口給移開。
男人聞言鬆開了一些女人的脖子。
女人頓時好受了一點,咳嗽個不停,像極了溺水的人重新呼吸到空氣。
“咳咳咳。”
男人繼續對戈登道:“很好,把你的槍丟過來,記住,必須丟到我腳邊,你一個警察,相信你的準頭不會太差吧。”
戈登沒有猶豫,把手槍向男人扔了過去。
“啪塔!”
手槍剛好落到男人腳底下。
男人見狀用腳把手槍移到自己身下,但是沒有去撿。
“不錯,很聽話。”
戈登對男人道:“我已經找你說的做了,現在你可以把你手中的女人給放了嗎?你可以直接離開了,我不會攔着。”
男人不爲所動,陰險道:“不好意思,現在我又改變主意了。”
“我的兄弟曾經被你們警察給抓走,判了幾十年,我恨透了你們這些狗警察,所以,你用這把槍自盡吧。”
“只要你自殺,那麼我一定會遵守承諾,放了這位美麗的小姐,讓她順利把錢送到醫院,救她兒子。”
男人把收到腳底的手槍踢到戈登的腳下,再次勒緊手中的女人。
女人聞言對男人大罵道:“你就是…就是個畜生,你言而無信,這位警官剛剛已經找你說的做了,你應該放了我纔對。”
“不好意思,我不是說了嗎?我後悔了。”男人無賴道。
女人忍住脖子的不適感對戈登大喊道:“警官,你撿起槍對他開槍啊。”
“你是個好人,你不能死在這,而且他不一定會按照你說的做。”
男人再次勒緊女人的脖子,大罵道:“你個碧池,給我閉嘴,否則現在我就送你去見上帝,不要你兒子了?你兒子還在醫院等着你呢。”
女人這下被勒到說不出話來,眼睛都有些翻白。
不遠處的戈登大聲制止。
“等等!我按你說的做,請你不要傷害她。”
男人聽到這話,鬆開了一些女人。
“咳咳咳!”
女人咳嗽個不停,咳嗽完之後,正準備大喊,卻被男人捂住了嘴巴。
男人催促道:“快點照我說的做吧,別磨蹭,別浪費我的時間,要知道,我的時間可是很寶貴的。”
戈登俯下身撿起地上的手槍,隨後站起身,把槍口對準自己的太陽穴,神情複雜的看向男人和女人緩緩道:“等我照你說的做之後,希望你也遵守你的承諾,放了這位女士,讓她去跟她的孩子見面。”
“放心,你死後,我一定不食言。”男人再次保證道,只不過,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最後會不會遵守。
女人則是瘋狂搖頭,不停喊着什麼,只是嘴被捂了起來,根本聽不清。
戈登感受到頂在太陽穴上冰冷的槍口,腦海中不斷閃過妻子、孩子的模樣,又想到那個尊敬了一輩子的父親,最後想到剛入警隊時的宣誓。
“我這輩子也算是守衛了警隊的誓言,值了。”
之後,閉上了眼睛,緩緩扣動手槍扳機。
“咔!”
扣動扳機後,但是,槍膛卻沒有射出子彈,而是空槍了。
“啪!”
下一刻,戈登迷茫的睜開了眼睛,看向手裡的槍,不明白手裡這槍爲什麼沒有射出子彈。
突然,對面響起了陣陣鼓掌聲。
“啪啪啪!”
戈登擡起頭來,看了過去,發現是男人鼓的掌,而且放開了女人,女人一臉平靜,那還有被搶劫的樣子。
戈登有些不明所以。
“你們這是怎麼回事?”
這時,男人從黑暗中走了出來,戈登終於看到了男人的樣子。
男人臉上戴着一副青面獠牙的面具,戈登一愣,一個名字脫口而出。
“你…你是閻王!”
作爲警察的他,當然知道閻王的特點和威名。
馮陽光答道:“嗯!我就是閻王,你先稍等一下,我有事要跟你說。”
戈登應答道:“好,我等你。”
馮陽光對被他劫持的女人道:“這次很感謝你幫忙,再拜託你一件事,今天晚上的事情請別跟任何人說起。”
其實這個女人就是他從人體工廠救出的黃皮膚女人,外國名叫露絲,中文名叫程璐瑤。
今天讓她來就是爲了演一齣戲,測試戈登配不配當警察,真正的警察。
事實證明,戈登非常配,他願意捨己爲人,哪怕是犧牲自己,試問,這樣的人都不是好警察,還有誰是?
戈登就跟馮陽光認識的衆多天朝警察一樣,哪怕再難,再辛苦,再危險,也是第一個衝上前的人,無愧於警察這個職業,無愧於他們所宣誓的誓言,這樣的人值得尊敬。
露絲點點頭,答應道:“好,我答應你,不會跟任何人說起,包括我的家人。”
“嗯,再次感謝你,你可以先去外邊的警車裡等一會,我忙完送你回去。”
馮陽光怕讓露絲自己回去,會遇到危險。
“好,你們聊。”
露絲應答一聲,小跑離開了小巷。
到此,小巷裡只留下馮陽光和戈登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