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是安明軒,安明軒和雲霆對上了,態度也很堅決:“這是民事糾紛,歸我們警局管。這位長官,請您不要越了界。您若是要插手此事,還請拿來上級領導的批文。”
在華夏國,最講究的就是這個東西。軍方和警方雖然都是當兵的,但各司其職,除非上級領導安排的合作,其他時候並不能隨便越界行事。
就算雲霆屬於特種部隊編制,有時會參與重案、反恐方面的協助,但僅限於相關專案,並沒有當街拿人的權利。
在雲霆衝去洗手間的時候,孫曉梅就聰明地選擇了報警。
現在的問題是,雲霆沒有抓人的資格,而警方若想抓人,又沒有受害者的證據。
“警察同志,既然你們一時找不到他口中的受害人,我想先帶我哥哥去看醫生。”孫曉梅哭得悽悽慘慘,還繼續實行她的磕頭大法,跪在安明軒面前不停磕頭,額頭上血肉模糊。
在現代社會,已經不怎麼流行跪禮,更不流行磕頭,大家都是要臉的,誰閒的沒事幹就給人下跪磕頭?
像孫曉梅又是下跪,又是磕頭到出血的,也算是比較難得一見的場景,也難怪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而孫曉梅這招也確實招了不少同情,尤其是老人們,看着這麼個淳樸的鄉村姑娘爲難成這樣,總覺得是警察欺負人。
“我可以作證。”林木木還披着雲霆的軍外套,一步步走進人羣,走到那躺着的男人身邊:
“我就是在洗手間被襲擊的人,我是燕大的學生,也是孫曉梅的同學。原來他是你哥哥,我不知道哪裡得罪了你哥哥,讓他要裝成女保潔,到女廁所來殺我?我剛纔受傷,送去包紮了。醫生說我這條胳膊,說不定就廢了。”
裝可憐?誰不會呢?
林木木說着就把外套掀開,露出她包得可怕的是左臂,一層有一層厚厚的紗布,外面還染着點血漬。
乍一看,就像是包不住的胳膊又流血了。其實那血,是之前雲霆的手受傷,林木木給他包紮的時候沾上的。現在反倒可以裝下可憐。
畢竟華夏國是民意自主的國家,若是孫曉梅一直裝可憐,雲霆還強勢地帶人走,難免會遇到些麻煩。若非說壞事,都是安明軒來壞事。
他來了第一件事不是抓人,而是跟雲霆槓上,兩邊誰都不肯讓對方把人帶走,才導致孫曉梅有足夠的時間可以演苦情戲。
現在這個局面兩人都很爲難了,不帶走犯人?不可能!可這麼強行帶走,這個嘰嘰喳喳的孫曉梅,又是個麻煩。
原本安明軒也問了雲霆可否把受傷的人叫回來,結果雲霆態度強硬地拒絕了。
現在林木木自己回來,又利用她女學生的弱勢羣體裝了一下可憐,還乾脆順着孫曉梅的意思把水攪渾了。
林木木居然就這麼衝向孫曉梅,口中嚷嚷着:“孫曉梅,去賓館捉你醜事的人是安曉琴又不是我,我們已經很仁慈地沒把你的事在學校裡宣傳,你爲什麼還要找人來刺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