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先鋒有點好笑!
如此倔強的年輕人、這倔勁搞錯方向了吧!
“關於死者陳一龍,他的家屬對我們的定性結果意見很大,來局裡鬧過幾次了......”
鄧先鋒皺起眉頭,給苦主鬧上門的事雖然不多,但鬧上來了局裡終究要考慮各方面的影響!
“相信趙麗也跟你說了。我讓你來,是想提醒你、這段時間要注意一下安全問題......”
“老鄧?你的隊員個個都跑那去了?你看你看,到處亂七八糟的?明天市裡的領導要來檢查......”
門口外面、一把大嗓門衝着鄧先鋒喊起,緊隨着一高大的身影邁入辦公室。
“局長!”鄧先鋒趕緊站起來......
“李局?”裴風聞聲扭頭,喃喃失聲。
所謂李局、李雲飛的老爹,居然是海番區警察局局長?
“裴醫生?你怎麼在這裡?哈!我正準備找你聊聊——”
李建東滿臉驚奇,他正準備聯繫裴醫生呢!人居然出現在這裡。
“局長、你們認識?”鄧先鋒也懵了。
“他就是救了我家老爺子的裴醫生......”
“哦!”鄧先鋒恍然大悟!原來就是他,挽救了他好幾百隨禮錢的裴醫生。
這事鄧先鋒當然知道!
局長家老爺子生命垂危,他們已經準備好接下來怎麼行動了,結果情況意外轉機,傳回來的消息是老爺子又活了,而且活過來後還直接出院......
據說是一名身懷絕技、德高望重的裴姓醫生出手!
尼瑪!德高望重這詞語、試問他怎麼能夠與眼前這年輕人聯繫到一塊呢?雖然都姓裴——
“裴醫生,你找老鄧有什麼事?我跟你說啊!老鄧這人老頑固一個,軟硬不吃......你找他還不如找我。”
“局長,裴醫生是爲了前兩天開發區那宗傷人至死案!”
“哦!你們對這起案件有分歧?裴醫生你的意思?”
李建東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小案件而已!他不可能去過問,自然不清楚其中原因!
如果不是死者的家屬成羣結隊鬧到局裡,他估計連這一點點印象也沒有!
“我的看法、趙麗傷人是出於自衛,所以想請鄧隊做進一步偵查。”
“哦?老鄧你也說說,把檔案給我!”
“我準備以過失傷人至死的結論移交檢察院......”鄧先鋒有點頭疼,從堆積如山的文件裡抽出一份遞給李建東。
“估計檢察院還會做進一步的證據補充。死者的家屬對這份結論也不認可,他們認爲是謀殺......”
鄧先鋒略略點明其中的難點!
頭疼啊!這事局長竟然先問裴醫生的意見,麻煩了。
李建東快速瀏覽案情記錄——
別看記錄厚厚幾十頁,那是虛的。幾十年的警察生涯,李建東自然知道那部分纔是真正的關鍵點。
“老鄧!這份東西證據不充分啊!移交過去估計他們也是打回來。”
李建東把檔案遞回去:“事主還有什麼要求?關於賠償方面的?”
“是有這意思,沒走到這步程序,談也沒用。”
李建東想了想......從案情分析上說,定性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自衛,畢竟沒目擊證人,沒確鑿的關鍵物證,連刀是誰先主動使用的也不能確定。
“死者是懷有不軌的目的去找趙麗,從這點分析,不排除他不達目的可能會出現威脅性行爲......”
“老鄧,再緩緩吧!把證據做足,不要給檢察院的人有機可乘啊!”
李建東拍拍鄧先鋒的肩膀:“私下我跟你透個底,如果裴醫生認爲是自衛,那幾乎可以確定事實就是如此......”
“裴醫生......”李建東一連串發出一大堆指示,讓鄧裴兩人一時間反應不過來!
這堆話裡面、到底有幾個意思呢?
“李局您說......”
領導就是領導,雷厲風行,一句多餘的廢話也沒有,句句直指核心,關鍵是、裴風領悟不來!
“案子的事,我們先放一放。我跟你說個事,局裡決定想聘任你爲我們的醫療顧問......”
李建東滿臉嚴肅的神情,讓裴風無所適從。
不像是開玩笑的樣子啊?
裴風有點疑慮,瞧下鄧先鋒。
不想、鄧先鋒此刻滿臉都寫着“詫異”二字!眼睛在裴風與李建東身上溜來溜去的。
“李局你的意思?”
“就是這意思。關於醫療顧問一事,我們一直有這個想法。你明白的,我們警察一職,經年累月衝鋒在一線,別說不知道身體出問題,有些同志啊、甚至知道出問題了還是會繼續堅守崗位......”
“你看看老鄧,三十好幾的人了,孩子什麼時候過生日他都不知道。昨天他老婆都氣得帶孩子殺上門......”
鄧先鋒苦着臉,這都那跟那?怎麼又關他的事?
“李局、你不知道,我、沒有直接行醫開處方的權力......”
裴風哭笑不得。
還醫療顧問,他現在連醫生都不是,顧問個屁!
“不急,你考慮一下,我會讓秘書整理好合同資料給你過目,你滿意了我們再談!”
有沒有資格擔任醫療顧問?李建東懶得去糾結這問題。
以裴醫生這等奇人異士,資格重要麼?重要麼?
恰恰是因爲裴風已經辭職,他才得有機會送出這份人情哪!
裴醫生有什麼能耐他當然明白,他也知道、光憑一個顧問的身份是不可能留住這等人才的。
所謂醫療顧問,也就掛個名稱而已!
有了這層關係,以後也好經常接觸、聯絡一下感情......
這世上,認識一個可以把你從死亡邊緣拉回來的醫生,睡覺都會笑醒!
“局長?那趙麗的事?如果不移交,我們就放人了?”
鄧先鋒好不容易有了出聲的機會。
他就怕兩人說着說着擡腳就走......
局長什麼意思、他心裡已清楚。這事怎麼辦也不算違規,無非就是死者家屬那裡有點麻煩而已!
“該放就放嘛!一切以事實爲準繩!”
“局長、我擔心放了趙麗會出事。死者家屬裡,來的那幾幫人中,我查了一下,其中有些人底子有問題!”
趙麗已留置差不多滿48小時,不轉拘留或者逮捕他就得放人。
如果不是考慮放人會導致不可預測的風險,他也許就是把趙麗放了。
移交檢察院後、檢察院以什麼名義對趙麗提起公訴或者轉民事,那是檢察院需要考慮的問題!
再說了,他堂堂一名老刑警,會擔心放了趙麗就抓不回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