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多久、遠處——
一陣陣的各種警鳴聲忽遠忽近飄忽而至......
“丫頭,等下誰問你你都不要說話,記得哦!”
“一切、等醫院出了結果再說。”
裴風走到門口,瞅一眼站在三樓外等候的包租婆,默默的點上一支菸......
這事瞞不住這棟樓的人。肯定有租客或認識包租婆的人來詢問,好滿足她們的好奇心......
很快,120急救人員與出警警員先後抵達現場。
出勤醫生略略詢問一下,馬上讓大家協力把傷員擡上救護車。
這種傷勢,現場是無法處理的。
出租屋所處位置、位於幾大國有三甲醫院附近,是這座城市的醫療中心區域。各種資源力量自然不容忽視,處置突發事件算得上極爲迅速了。
出警警員問清楚事發經過,也帶着包租婆一同前往醫院。
此時、出租屋附近,人頭涌涌,亂成一鍋粥。
殺人事件哦!
可遇不可求,怎少得了看熱鬧的吃瓜羣衆呢?
出警警員帶着包租婆去醫院,這很正常。
醫院的賬單得有人負責是不是!
如果傷者搶救過來,便只是一起簡單的傷害事件,錄完口供包租婆也許就可以回來。
至於事後傷者要不要起訴?包租婆的行爲是否違法?是否對她提起公訴?
這些後續事情倒無所謂了,起碼包租婆暫時能獲得自由。
如果傷者掛掉......
裴風想了想,覺得還是有必要跟小丫頭交待一下:
“藍藍,要是警察問你,你就跟他們說實話。呃!就是你在事件前後的行爲實話。”
“叔叔,我不懂。我應該怎麼說?”
藍小瑜聽得一頭霧水?
說實話?難道可以說她們幾個人剛纔商量的事情?
似乎、剛纔是叔叔教自己老媽說話的。
是不是謊話她不清楚,但她們是重複叔叔的意思,如果說出去,這樣子好不好呢?
裴風猛地抓下頭髮——
難道自己說的意思很繞?
“從那人到你家,你媽媽讓你下來我這裡。然後,我們聽到樓上傳來響聲,你擔心媽媽,所以我們上去,然後就看到那男人躺在地上,你媽媽報警。就這些,別的你什麼都不知道。”
裴風又點上一支菸......
都不記得這是第幾支了,想戒真難!
“這就是行爲實話,你不要摻進你心裡想的,或者你以爲知道的。”
跟藍小瑜統一口供很有必要。
如果包租婆的前夫挺不過來,這事必然上升到刑事案件。
自己與藍小瑜、作爲第一目擊證人,每說的一句話都有可能影響到案件定性,馬虎不得。
“丁佳瑩,如果傳喚上你,你就說只看了一眼就走了,其他事情你不清楚!”
“我真的什麼也不知道哇!需要我知道點什麼嘛?”
丁佳瑩想了想,自己確實看了一眼後就懵了......
“叔叔,我怕!我怕說不好?”
藍小瑜緊緊拉着他的衣袖。
年紀小、不等於她不明白,這種事萬一說錯了會害慘她老媽......
三人二個坐在牀旁,一個坐在椅子上,神情肅穆......
“你怕什麼?你不是可以一個打我三個嘛!”
裴風輕聲安慰着——
表揚一下她能打、只是想讓氣氛輕鬆輕鬆。
十幾歲的小女孩而已,能不能打、跟面對警察怕不怕是兩碼事。
尤其還需要隱瞞一些事實——
這種情況,換成見過世面的大人,面對警察的盤問、也不是那麼容易過關的。
“丫頭,你想想,那人其實是混蛋,差點害了你媽媽。我們不但不能害怕,應該是感到氣憤!要不是他,我們怎麼會遇到這種倒黴的事情?”
“還有,你要記住,你和你媽能打這種不靠譜的事,只能跟我說,呃......還有丁姐姐,其他人、你別作死......”
“好的!叔叔我明白了。”
藍小瑜心裡清楚,這時候,肯幫她們的人,也就眼前這不靠譜大叔。
“佳瑩你過來,我跟你解釋一下協議內容......”
不想讓她們感覺緊張,裴風乾脆與丁佳瑩研究起協議書的條目。
也顧不上會讓藍小瑜知道他不可告人內幕了。
夜色漸漸蔓延......
裴風看下時間,已是晚上八時許。
沒記錯的話、他應該是六點左右施展的回魂術。
技能效果是延長生命二小時,差不多了。
人雖然不是他殺的,但多少讓他感覺到緊張。
第一次施展這種神秘的、三觀盡毀的特技......
【師父我堅持不住啦!我、心裡一直有個夢......】
寂靜的房間,倏然響起刺耳電話鈴聲。
裴風瞬間精神緊繃。
他與包租婆相約好的,有消息就想辦法打來給他——
“你好!我是裴風。”
“我趙麗,麻煩你幫我照顧一下藍藍,我回不來......”
那頭電話忽然掛掉——
裴風心裡一沉,心知要糟!
很顯然、包租婆前夫最終沒能挺過這一關。
回魂術只能延長性命,救不了必死的人!
裴風暗暗嘆息,攤上大事了。
自己還搭上雙倍四小時的生命基數。
他又不是藍小瑜這種變態——
那怕區區四小時,他也浪不起......
不出意外的話,接下來,警察很快便會上門封鎖現場。
“叔叔!我媽、她說什麼?”
剛纔那通電話,藍小瑜也猜到是她老媽打來的。
“你媽......她要去警察局交待清楚事情經過。這些事很複雜,包括需要多方面的證明證詞,今晚可能回不了,你不用擔心,我幫你拿主意。”
裴風語氣輕鬆回上一句,一邊指揮丁佳瑩簽名畫押。
關鍵時刻,絕不能讓她們感到驚慌!
自己已陷入局中,一切必須按計劃進行。否則、誰也不好過!
包庇、試圖串供、篡改案情等等!
......
海番區公安分局,刑警一隊辦公區。
鄧先鋒快速熄滅手裡的香菸,帶上劉山黃建兩名隊員匆匆走向停車場。
剛剛接到領導轉過來的案件——
省醫附近開發區內發生一起命案,案情簡單,案件定性未明,他的任務就是現場勘查,給案件定性。
”都八點多了。“
鄧先鋒無奈的看着路上密密麻麻的車龍,今晚怕又不能回家囉!
身爲刑警一隊隊長,這種忙碌的狀況已是習以爲常,沒什麼好奇怪的。
他的思路很快沉溺到剛傳真過來的案情文檔裡。
這是一起由基層派出所上傳過來的案件——
案情不復雜,一名婦女在家中捅了她的前夫一刀,傷者送院後不治身亡。
據傷人者初步口供:
黃昏時分、大約是五點過後到六點之間,她的前夫來到她家中,因家庭瑣事引起紛爭,糾纏中發生意外,事後傷人者打急救電話並且報警......
鄧先鋒合上檔案,閉目休憩。
案情一目瞭然,關鍵的就是案件定性。
這點、鄧先鋒當然清楚其中的重要性——
意外?自衛?謀殺?
這些——他必須查清楚。
如果按傷人者的說辭隨便定性,那樣會亂套的。
都把人約來家裡殺掉,然後再推說是意外?
這還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