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確定這次去,就能把事情給辦成了?”
“事實上,如果這次去辦不成,那麼以後也就沒有機會了......這是我從正雅歐尼那邊聽來的經驗!”
在去Source Music的路上,周賢沒閒着,跟洪瑜暻好好的討論了一下這次挖角之旅!
按照洪瑜暻的說法,這次是主動去跟Source Music談論挖人的事情,簡單來說,就是選擇花錢買斷那幾個看中的丫頭的練習生合同,把她們簽到plan A來!
這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因爲是練習生,並不是出道藝人!
出道藝人要是轉籍公司,這在韓國娛樂圈可是一件大事,這個圈子,輕易是不會允許出道藝人轉籍的,這關係到各大經紀公司的內部利益,在這方面,他們都是站在一個戰壕裡的,而且特別團結,誰也不會輕易出賣誰,所以,每次出現出道藝人移籍事件,都是軒然大波,而且挖角公司都不會得到圈內的任何支持!
比如Kara事件,比如JYJ,前者最終跟公司和解,後者到現在還在做着網絡歌手,不僅僅是因爲原經紀公司的打壓,圈內大部分經紀公司不給與支持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楞誰都不想自己辛辛苦苦大投入好不容易捧起來的藝人,在成名後就選擇跑路,錢還沒掙回來呢好不好!!!
所以,出道藝人轉移門戶,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但是相對應而言,練習生轉移公司,卻又是一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
你在一家公司一直得不到出道機會,想要去其他公司試一下,這是人之常情.....各大公司對這個事情又出奇的通情達理!
別以爲這些公司們這麼通情達理是好心,實際上,也是利益作祟!
韓國的idol圈,就是一個金字塔的結構,別看說一年出道了幾十個偶像團體,實際上幾年下來,真正能站穩在頂上的,也就是大公司出來的那些個團體而已!
小公司出身的團體,從來不指望自己的團體能夠登頂,但是呢,在二線三線之餘可以獲得一定的地位,對於小公司來說,已經有足夠的利益收穫了!
但是呢,小公司也有小公司的爲難,他們名氣不夠,資源不夠,吸引力也不夠,練習生自然也不夠!那麼,他們如何來推出和運營他們的偶像團體呢?
一種,並不是主流,但是呢,也不少見,就是幾個小公司合作一下,集合兩到三個公司的資源,共同推出一個偶像團體。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就是早期的六人組EXID,這就是兩個公司合作的產品,一家公司各出三個人,但是嘛......嗯,這是一個悲慘又很幸運的故事,因爲出道撲街後,兩家公司鬧掰,一分爲二,變成了一個EXID,一個BESTie,沒想到這之後反而都起來了,雖然起來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是這倆公司都掙到了不少錢!
這是幸運的例子,當然,更多的還是失敗的例子,比如今天要說的主人公Source Music和另一個未來也是威名赫赫的BigHit,這倆在無名時期一起合作推出過一個女團,在2012年出道的......那是真的虧得啥都沒剩下!
依靠方時赫在圈內的人脈威望都沒能捧起來這樣的女團,所以,這種方式,大多數只能是一些頗有實力的中型公司資源優化後纔會考慮的事情!
所以,在idol圈,最爲主流的小公司生存方式,就是挖人和賣人!
挖人,是挖一些其他大型公司淘汰的,或者說主動放棄的練習生。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事情。
大公司很好,資源多,名聲向,出道後獲得的關注和曝光率更多,更容易成爲明星......但大公司也有大公司不好的地方,畢竟幾年纔出道一個組合,撐死十個人左右的機會,可每年進入這些大公司當練習生的人,沒有一百也有幾十,競爭的壓力實在是太大!
有些練習生,從十幾歲開始在大公司當練習生,一直到二十幾歲都沒有出道的機會......這種情況下,有的年紀大了,心灰意冷了,自然回家過普通人的生活,還有些人放不下,想要最後搏一把,這樣的話,就會選擇一些小公司提供的出道機會。
而小公司對於這樣的人,那也是歡迎之至。
小公司請不起太高水平的舞蹈老師和聲樂老師,對於這些在大公司訓練了這麼多年的成品半成品,願意加入自家的團隊來獨當一面,那自然是很歡迎的,也許這些人在大公司沒有出道機會,但是在小公司,他們已經是出類拔萃的存在了。
有些腦子比較靈活的小公司負責人,甚至不會等到那些大公司的練習生自己退社就會主動上門去邀請,去遊說,畢竟一個練習生的買斷合同並不需要花太多的錢,而大公司也不會在乎。
這樣,小公司獲得了不錯的優質練習生,可以推出有競爭力的組合,而大公司也不至於白白浪費掉在淘汰練習生身上花掉的錢和資源,就是練習生本人,也可以獲得出道的機會,這就是三贏的事情!
至於賣人,這就是小公司的無奈了!
偶爾的情況下,小公司也會遇到一些資質不錯的好苗子,陰差陽錯的收入了自己的公司,這時候,如果有大公司看上了,自然也會有大公司的人上門來商量買斷的事情。這時候,就練習生本人來說,肯定是希望去大公司的,所以,小公司是強留不住的,不如做個順水人情,說不定還能從大公司裡淘換到一些不錯的資源,也算是互相之間合作的一種方式!
至於差不多實力之間的公司,這種練習生的交換更是頻繁,畢竟互相之間資源有限,吸引力有限,可能你家有我需要的那種風格的練習生,而我家有你家需要的那種練習生,這樣互相交換一下,或者說交換一點資源,大家湊在一起抱團過日子!
這些,都是中小型公司的生存之道!
嗯,當然,這裡指的都是正經的娛樂經紀公司,那些掛羊頭賣狗肉的空殼公司,或者說掮客公司不在此例!
這也是爲什麼,洪瑜暻這次去,直接跟人家商談買斷練習生的事情,顯得相當理直氣壯的原因......大家就是靠這個過日子的,誰也沒必要覺得不好意思!
“其他人都好說,其實我比較擔心的是金韶情!”洪瑜暻繼續在腦海裡跟周賢溝通,說道,“那個丫頭吧,我調查了一下,好像從這個公司初創期就在那個公司了,這麼多年下來,對公司的感情肯定很深的,這樣的人,要說動她跳槽,恐怕真的很難!”
“......”
周賢也覺得有點棘手......
周賢看過一些小女友的視頻,雖然說裡面有開玩笑的成分,但是呢,金韶情這個姑娘,似乎真的對Source Music很有感情,幾次被妹妹們吐槽是公司的人,不久的將來會成爲理事的人......這種人可不好挖!
“所以,你有什麼備案?”周賢問道。
“有當然是有的!”洪瑜暻說道,“最好呢,是說服她加盟我們公司,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但難度肯定有,而且,是很大!”
“......然後呢?”
“第二個方案呢,是跟Source Music商量,不是買斷那丫頭的合同,而是直接轉移她的合同歸屬,這樣的話,就不需要徵得她的同意了!”
嗯,這裡面有個小小的區別!
所謂的買斷合同呢,就是支付合同的違約金,這筆錢理論上是交給練習生本人,讓他去跟公司談解約的......但實際操作中,如果練習生本人同意轉籍的話,兩家公司之間商量一下具體金額就行,有點像足球圈的轉會。
還有一種,就是轉移合同歸屬,也就是說,兩家公司就一份練習生合同商定,更換這份合同的甲方,這方面就不需要徵得練習生的同意,可以直接把這個練習生從這個公司轉移到另一個公司,有點像NBA的交易。
當然,後一種用的時候比較少,如果練習生本人對這份“交易”不滿意的話,不排除會主動買斷合約的可能,畢竟練習生合同的違約金真的不多,也就幾十萬到一百萬而已,新公司如果沒法做好練習生的安撫工作,一個不好就會人財兩失!
但是,洪瑜暻沒有想到的是,她還遇到了第三種情況!
在去了Source Music商量了一陣之後,洪瑜暻遭遇了一個很棘手的情況!
首先,Source Music沒有想要出賣任何練習生合同的情況,因爲今年他們也打算在不久的將來,推出一個新女團,這些女孩子,都在備選之列!
其次,出於互相之間合作關係的考慮,Source Music給了洪瑜暻跟幾個女孩子單獨談談的機會,有幾個女孩子本來都已經心動了,偏偏這時候金韶情拒絕了洪瑜暻的邀請,表示要留在Source Music,導致原本有點動心的幾個女孩子也變得再次猶豫起來!
這事兒,一個不好,洪瑜暻就要空手而歸了!
所以,洪瑜暻一咬牙一跺腳,跟Source Music的社長提出了方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