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的這一服飾制度自周代至明代,三千年來漢人服裝的基本特徵是沒有大的該變。
一直到三百多年前的清初,這一服飾制度才崩潰。1644年明朝滅亡後,清在與南明的戰爭中,清朝統治者爲了達到削弱漢人的民族認同感,以達到統一中國的目的,而大力推行滿族髮型和滿族服裝,禁止人民穿戴漢族服飾,史稱“剃髮易服”(“剃髮”也作“剃髮”)。
這使得漢服逐漸消亡。當時孔子的後裔衍聖公孔聞謤上書多爾袞,請求保存孔府家服飾,說:“先聖爲典禮之宗……定禮之大要莫於冠服……惟臣家衣冠,三千年來未曾變易……”,遭到多爾袞拒絕。今天的旗袍、長衫、馬褂都是以滿族爲主體的民族服飾的改良和發展而來。
滿清入關之後,正式頒佈剃髮令的時間爲順治二年農曆六月十五日,換算爲公曆則爲公曆1645年7月8日,也就是1645年的7月8日,滿清撕下了不強迫剃髮的假面具,徹底強硬的執行起剃髮令來,至此展開了江陰等其他各地人民反剃髮的鬥爭,至慘至烈,難以筆盡。死亡人數無法統計。
滿清使漢族人的服裝面貌產生了一個重大的變化,將延續了三千年的漢民族冠冕衣裳送進了墳墓。順治二年,清軍攻下江南各省,清政府從此下令在全國推行剃頭改服的
制度。清政府命令,從公文所到之日起,在10天內要將全體男子統統剃去頭髮,改梳髮辮,如果有“仍存明制,不隨本朝之制度者殺無赦。”與此配合的是強行更改漢人衣裳式樣。當時由於穿漢人衣裳而被捕殺的人不計其數。
漢族對清政府的命令極力抵/制,反抗活動此起彼伏。長期的抵/制鬥爭使清政府也考慮做些讓步,以穩定局勢。於是提出所謂“十從十不從”,即:服裝上男從女不從,生從死不從,陽從陰不從,官從隸不從,老從少不從,儒從而僧道不從,倡從而優伶不從;以及:仕宦從而婚姻不從,國號從而官號不從,役稅從而語言文字不從。這點有限的讓步,終於保留了一些漢族衣裝中的特點。
滿清建立後爲什麼要強迫漢人剃髮垂辮易服?
按常理,穿什麼服飾,留什麼髮型和統治並無多大關係,但滿洲人入關並建立清後賦予了它們新的內涵。漢人不能接受異族統治是因漢人鄙視野蠻,接受野蠻的統治對漢人來講是種侮辱。漢族有幾千年的文明史,有燦爛的文化,相比異族,漢人有一種強烈的文化優越感,相比之下,滿洲人文化實在膚淺,實在自愧不如。這種民族自卑感一方面促使滿洲貴族拼命學習漢文化,另一方面又使滿洲貴族深恐漢人看不起他們,因此要想統治漢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使漢人
習異族風俗,以人格侮辱的方式使漢族精神萎縮,使漢人喪失自尊、自信,打掉漢人骨子裡的民族優越感。
清建立後全國因服飾,髮式而被殺的漢人不下幾百萬,當時在中國的一位西方傳教士看到這些情景寫到:“全世界像漢族這樣因服飾,髮式而遭屠殺的民族絕無僅有。”
怎樣看待“胡服騎射”與“剃髮易服”?
漢族應當接受外族先進的東西——但是在保留漢族的基本典章的前提下。所謂“中道”是也!——拒絕,那是故步自封;但失掉自己,那是背棄祖先!胡服,包括唐的胡服,都是在保留漢家傳統衣冠的前提下,進行的。
胡式服裝,只是作爲方便勞作的職業服裝,和某個特定時期特定區域的流行風尚。而作爲國家典禮的祭祀、朝見、禮賓—-—則一律是使用標準的傳統漢服。漢服一直是莊重、禮儀制度的代表;胡服,只是時尚、實用主義的流行。
胡服騎射—-—是指華服體系中的官方制服改革,主要是指軍服改進的例子。也是漢族人靈活運用、包容外來有用文化的典型;
剃髮易服——是愚昧、野蠻的統治者造成的文化災難,是中華文明史上的污垢,也是漢族人的奇恥大辱,被奴役的標誌。
鳳凰涅磐,浴火重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