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就可以理解爲什麼這傢伙找了個農村老婆了,城裡的姑娘誰願意跟這樣的社會渣滓結婚?據說這樁婚事也不是劉秀娥自己願意的,是劉秀娥的哥哥沒錢結婚,將劉秀娥作價5000塊錢“嫁”給了他老公。
說白了,說是嫁,其實就是他老公花了5000塊錢買了這麼個媳婦。
既然是花錢買的,劉秀娥在家裡顯然沒有什麼地位,她那個不是東西的老公對他一言不合便動輒打罵,據說日子過得很苦。兩個人有個女兒,今年應該有八九歲,不過在去年的時候……如果資料上沒記錯的話,那就是去年……去年的時候他老公因爲喝酒打架被人一刀子捅死。
雖然劉秀娥的老公不是個東西,可好歹也是廠子裡的工人,因着這麼一層關係,雖然劉秀娥的老公死了,可按照政策每個月還是能夠從廠子裡領到50塊錢的撫卹金和撫養費。看劉秀娥可憐,廠子裡也沒有將他們家的那套筒子樓收回來,就讓他們娘倆這麼住了下去。
但是雖然住的地方沒有問題,吃飯卻是個大問題,劉秀娥是農村人,無論如何是不可能安置在工廠裡工作的,那麼多的退伍軍人和城裡青年都還有工作安置他們呢,安排一個農村婦女在工廠裡上班?這很說不過去。
一個月50塊錢的撫卹金,可想而知這母女兩個生活艱苦到什麼程度,靠着這50塊錢的撫卹金,加上孃家的接濟,劉秀娥纔算是勉勉強強的過了下來,可現在孩子越來越大,已經9歲了,原本就錯過了上學的時間,再耽擱下去真的將孩子給耽擱了。
“這麼可憐啊,”東方小玲不知道劉秀娥的情況,聽林鴻飛這麼說,女性的同情心頓時氾濫,眼淚汪汪的看着林鴻飛,“你是廠長,就給她們娘兩個安排一下工作唄?她們娘倆靠着50塊錢的生活費,可怎麼活啊。”
東方大小姐一個月200多錢的工資,每次到月底都是分文不剩,吃飯還是在家裡吃,所以東方大小姐就無法想象,劉秀娥就靠着那50塊錢,這日子可該怎麼過……還有個小孩子呢。
“這事兒我說了不算,”林鴻飛沉吟着,對劉秀娥的情況,他確實很同情,但眼前的制度卻讓林鴻飛根本沒辦法想,“你又不是不知道用工政策是什麼樣的,城市裡的待業青年和退伍軍人那麼多,都安置不過來呢,安置劉秀娥這樣的……”
“這我不管,”東方小玲的脾氣上來了,直接來不講理的,“你是廠長,林秀娥是咱們廠子裡的工人家屬,你就有責任將她們家安置好,要不你這個廠長就不合格。”
這個邏輯……從這個角度說起來,雖然有些強詞奪理,可若說劉秀娥的工作問題一定要說歸到廠子裡,倒也不是說不過去。
東方小玲不講理,林鴻飛也不是吃素的,兩手一攤,“那好吧,你告訴我,我把他安置到哪裡去?”
“把他安置到……安置到……”東方小玲也卡殼了,不講理的時候當然很爽,可若是讓東方小玲想個辦法出來,這丫頭就沒招了,城市裡的各個工廠的用工政策她不是不知道,按說以東方小玲的身份,發下話來,這種事情也真能解決了,即便是不安排在國企,現在那麼多的私人工廠、商店什麼的,怎麼着也能找個地方安排下來,可這樣自己又欠了他們一個人情,問題是人情債偏偏是東方書記最忌諱的。
東方小玲家教極嚴,這種利用東方書記的影響力來做事的事情,若被東方書記發現,丫頭下場很慘,用家裡的關係爲劉秀娥找工作,她還真不怎麼敢。
可話怎麼說呢,辦法都是被逼出來的,被林鴻飛這麼一擠兌,東方公主還真被擠兌出來個辦法,“對了,你不是還缺個保姆嗎,讓劉秀娥給你當保姆怎麼樣?”
“什麼?”林鴻飛被這丫頭異想天開的主意給嚇到了,“讓劉秀娥給我當保姆?”
“這有什麼不好的?”這話剛剛衝口而出的時候,還是被林鴻飛給擠兌的,可話一出口,東方小玲卻又覺得這辦法簡直絕妙!
首先一點,林鴻飛現在缺個保姆;其次,一想到有個年輕漂亮的小保姆在林鴻飛家裡,東方小玲心裡就莫名其妙的不舒服;第三,劉秀娥也有二十七八歲了,還帶着個孩子,屬於和林鴻飛差了一輩的那種,絕對不用擔心兩個人之間會發生些什麼,也肯定不會有人亂說話;最後一個,劉秀娥是農村人,農村人哪個不是本本分分,能操持的一手好家務的?
既能照顧好林鴻飛,又不擔心會發生點什麼,年齡還不大,不至於整天嘮嘮叨叨的跟個碎嘴婆似的沒玩沒了的唸叨,還有比這個更合適的嗎?越是琢磨,東方小玲就越覺得合適,丫頭登時就興奮了,“對,要問問這個劉秀娥飯菜做得怎麼樣,若是飯菜還能過得去,那就是她了!”
“喂喂喂……”林鴻飛登時哭笑不得,“我說,這好歹也是我請保姆吧?你是不是該問問我的意見?”
“那你有什麼意見?”
“我……”林鴻飛登時語塞,想了想,勉強算是找出一條理由來,“最起碼得然我看看這人怎麼樣吧?最起碼不能影響胃口對不對?”
影響胃口這句後世平常之極的話,現在可沒有人說過,東方小玲琢磨了一番,纔算是明白這“影響胃口”是指的什麼,立刻毫不客氣的白了林鴻飛一眼,“色狼!”
說歸說,對於林鴻飛的這個要求,東方小玲卻也覺得正常,好歹林鴻飛也是個領導,家裡沒有保姆也就罷了,可若是真的請了保姆,最差也要是個中上之姿。須知,家裡來了客人的時候,保姆是要幫着端茶倒水的,若是保姆一露面,客人一看,嚇!瞧這歪瓜裂棗的模樣!連帶着對主人的審美觀點都懷疑:不是吧?你就這審美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