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之恆的眉頭擰得更深了,他伸手輕輕捏了一下她的臉,“傻丫頭,到底怎麼啦?”
陶樂樂吸了吸鼻子,聲音還帶着鼻音。
她伸手摟住傅之恆的懷裡,“我就是心裡有些不踏實,怕你不要我了。”
“傻瓜,我怎麼可能會不要你?對吧?”
“那是我想多了吧,剛纔看到你在做飯的樣子,頓時覺得好幸福。”
傅之恆輕輕親了她一下,“乖,到外面看會電視,晚飯很快做好了。”
“我不,我就這樣抱着你,看你炒菜。”陶樂樂現在就像一個無尾熊,完全就掛在傅之恆的身後。
傅之恆有些無奈,但是還是隨她。
她這個樣子,倒讓他想起小時候。
總是那麼賴皮,讓你無可奈何,卻又忍不住縱容她。
“寶貝,魚想吃什麼味道的?”傅之恆熟練地處理着。
如果不是陶樂樂在,他還真的不會自己動手。
不過,因爲有她在,他纔有動手的興致,總是想讓她多吃一些。
“清蒸的。”
“好,寶貝,我準備炒菜了,要不你先站一邊去,我怕油會濺到你。”
傅之恆這樣拖着一條尾巴幹活,也不太方便。再說廚房油煙重,他來就行了。
“三哥,你簡直就是絕對好男人,那我去擺碗筷吧。”
陶樂樂很開心,絲毫沒有注意到,她睡衣的扣子,有兩顆壓根沒扣上。
傅之恆輕挑了一下眉頭,她睡了一下午,現在應該挺有精神的吧?
人蔘雞湯,清蒸桂花魚,山珍蘑菇,全素鮮,酸梅鴨,全部都是農場是新鮮送過來的。
陶樂樂聞着那香味,胃口大開,尤其是那酸梅鴨,做得比外面的飯店還好吃。
“三哥,這個太好吃了,你快吃。”
傅之恆吃飯的樣子,向來優雅。
陶樂樂吃飯,向來沒有那麼多的講究,而且傅之恆做的飯菜,實在是太好吃了。
傅之恆張開嘴,享受陶樂樂夾到嘴邊的樂趣。
吃過晚飯以後,陶樂樂吃得有些撐了,傅之恆給她泡了杯有助消化的茶。
兩人坐在陽臺的搖椅上,看着不遠璀璨的燈火。
這個時候,天空突然燃起了漂亮的煙花。
陶樂樂十分驚喜,忍不住趴在欄杆上,“三哥,真漂亮,你快看,還有心形的。”
傅之恆看着她這麼高興,滿意了。
費點心思,能讓她高興就好。
傅之恆站了起來,從後面摟着她的腰,“丫頭,喜歡嗎?”
她點了點頭,她想,沒有女孩不喜歡這種浪漫吧?
“三哥,是你準備的吧?怎麼我都不知道。”
在她睡午覺的時候,傅之恆還做了不少的事情。不過,她不必知道。
傅之恆抱着她,頭擱在她的肩膀上,感覺她身上的味道特別香。
如此良辰美景,更加應該做些有意義的事情。
傅之恆看着她,眼神漸漸變得火熱起來,一把將她抱了起來,走向房間裡柔軟的大牀上。
陶樂樂生怕會掉下來,立即摟着他的脖子,剛纔他的眼神,就像一頭餓狼似的,今晚,會不會好慘?
一夜纏綿,陶樂樂實在沒有力氣,倒在他懷裡呼呼大睡。
隔天清晨醒來,陶樂樂睜開眼睛,發現自己身上寸絲未縷。
昨晚的一點一滴,好像播電影一樣,在她的腦海裡一點點清晰起來了。
她臉色忍不住爆紅,實在是太羞了。
而且,昨晚,沒有做安全措施。
陶樂樂心想,一切都是命。
與其讓傅之恆這麼難過,還不如順其自然?
若是有了孩子,不管怎麼樣,她都會盡力把孩子保住。
晨光從半掩的窗戶撒進來,微風吹動窗紗,又是一個美好的早上。
陶樂樂還不想起牀,她鑽到傅之恆的懷裡。
傅之恆伸手就將她摟緊,在她的額頭上親了一下,“醒啦?”
陶樂樂也不是困,就是貪戀此刻在他懷裡的感覺,感覺特別幸福。
“三哥……”
傅之恆聽着她這聲三哥,不由得滑動了一下喉結,“寶貝,時間還早,咱們再來一次。”
陶樂樂想說不要,結果還是照樣被吃幹抹淨。
原本,傅之恆是想給她做早餐的。
結果她摟着他,都不捨得放手了。
傅之恆只好帶她去了度假村裡面的餐廳吃早餐。
吃完早餐以後,傅之恆帶着她在裡面逛了一下,拍了不少的相片。
以前也是這樣,傅之恆不喜歡拍照,但是他喜歡拍陶樂樂。
所以每次回來,陶樂樂拍了一大堆的相片,而他就沒有幾張。
唯一那麼幾張,還是他跟陶樂樂的合照。
逛了一上午,泡了個溫泉,傅之恆帶着回了市區。
傅之恆已經訂好了餐廳,拉着她走進去。
“對了,樂樂,後天我要去德國出差一趟,大概一個星期回來。我不在,你要好好吃飯,我會打電話給容媽的。”
陶樂樂吐了一下舌頭,敢情他真把她當成孩子嗎?
再說了,她什麼時候有不好好吃飯了?
傅之恆看着她一副不太高興的樣子,像是哄孩子一樣,“乖,我回來給你帶禮物。”
陶樂樂更加無語了,“三哥,你真把我當成孩子啊?你放心吧,我會好好吃飯。你不在,我正好可以休息一下。”
傅之恆眉頭輕挑,笑得有些神秘,“那就好,別到處亂跑。”
吃完午飯以後,傅之恆親自把她送到陶家,這纔開車去公司。
壓積了不少的工作,今晚也許要加班。
陶樂樂回到陶家,心情已經好了。
想想這兩天,跟傅之恆吵架,心裡都難受死了。
劉菲晚上回來的時候,看到她一事容光煥發的模樣,終於鬆了口氣。
她揉了揉脖子,公文包裡一堆資料。
這個陶遠洋,就差沒有把公司蛀空。
看着陶樂樂一副開心的樣子,劉菲有些不忍把事情告訴她。
罷了,這丫頭好不容易開心一點,這些事情,還是暫時不要告訴她。
等她拿到切實的證據以後,陶遠洋就可以滾出陶氏。
這些年,他私吞了那麼多的公款,不把他送進監獄,已經算是客氣。
不過,以爲樂樂的性格,未必會忍心將陶遠洋送進監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