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整合音樂產業!

林風要對旗下的內容產業進行整合,首先要梳理之前所做的佈局。

首先是音樂產業。

風行從2002年創立,就是做在線音樂起家,是國內最早的正版在線音樂網站。

可以說,風行最初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靠着與夢龍合作的數字音樂業務來實現盈利,掘得了第一桶金。

所以,風行在音樂方內容方面一直都比較重視,佈局也是最完善的。

音樂內容的產業鏈,從最上游內容創作者(音樂家、藝術家、詞曲作者),到內容製作提供商(唱片公司、個人音樂工作室、演藝經紀公司),到發行渠道(實體發行:傳統音像店;數字發行:音樂網站、無線渠道;演唱會及衍生的電影、遊戲等),最終到達消費者。

產業鏈的核心環節,是音樂人、唱片公司和發行渠道。

而這三個環節,風行早早就進行了佈局。

音樂人方面,吾愛音樂網的原創音樂人專區,現在已經是國內最大的原創音樂人和翻唱歌手聚集區。

從最初網絡歌手的出現,到由超女開啓了草根音樂人選秀狂潮,內地新涌現的絕大部分音樂創作人,也都選擇在吾愛音樂網上發佈自己的新歌。

唱片公司方面,風行旗下最主要的佈局是風華唱片。

在合併了鳥人文化之後,風華唱片在隨後的幾年內,陸陸續續參股了京城海蝶音樂(新加坡海蝶控股集團旗下內地唱片廠牌)、華誼兄弟音樂、摩登天空、臺灣豐華唱片等公司。

尤其是在與湘南衛視合作超女項目後,與天娛傳媒互相參股的方式拿下了超女歌手的唱片和經紀約,這也一舉將國內這兩年新興起的優秀選秀歌手收歸旗下。

不過,總的來說,雖然風華唱片已經可以稱得上是內地規模最大的唱片公司,但比起傳統的四大唱片公司(華納、環球、EMI、索尼BMG),風華無論是在歷史還是在音樂版權儲備、簽約歌手等方面,還是有着比較大的差距。

在發行方面,風行主要集中在數字發行,吾愛音樂網和移動事業羣(原夢龍科技),幾乎包攬了在國內數字音樂發行發麪80%的市場份額。

雖然其他SP公司也在購買數字音樂版權,但各大唱片公司的數字音樂首發,還是會選擇與吾愛音樂網合作。

這三者中,如果再細分最核心的,那就是唱片公司。

因爲大多數音樂人都是簽約在唱片公司,而且所創作的音樂版權也屬於唱片公司。

而音樂產業的內容核心,就是音樂版權!

最初在網絡剛剛發展起來的時候,互聯網音樂市場並不注重版權,免費和盜版的在線音樂網站衆多,尤其是百度MP3的推出之後,更是爲很多盜版音樂網站提供了巨大的流量支持。

有很長一段時間,免費盜版音樂網站對於唱片行業的衝擊非常大,傳統唱片賣不動了,人們都從網上下載MP3,當然,這也對吾愛音樂網這樣的正版音樂網站在盈利和市場份額上有所影響。

從2005年起,因爲免費及盜版嚴重衝擊傳統音樂發行利益,全球巨頭全產業法律訴訟開始。

環球、百代、華納、索尼、BMG這五大國際唱片業巨頭,自2005年7月起,先後對百度MP3服務提起了訴訟。這個時期,新浪、搜狐及Yahoo旗下的公司都在提供與百度MP3搜索類似的服務。

這兩年隨着一系列的訴訟,雖然並沒有徹底遏制國內的在線音樂市場盜版情況,但無疑對於吾愛音樂網所代表的正版音樂網站是有利的。

也因此,風行一直和各大唱片公司保持着良好的關係。

雖然音樂相比遊戲、文學、影視等內容領域,從內容的變現盈利上來看,並沒有太大的收益,但是林風考慮的是長遠的未來。

音樂,是人與人之間靈魂溝通的語言,除了音樂本身的價值之外,還在於,音樂是其他內容產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比如影視、遊戲等,如果一個遊戲沒有好的配樂、電影、電視劇沒有好的配樂,就缺乏了一種靈魂,一種成爲經典的組成部分。

而且,數據顯示,對於互聯網用戶而言,音樂是一種必不可少的內容服務。

即使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音樂APP也始終是最主要的入口級應用之一。

用戶對於在線音樂的依賴性極高:近八成在線音樂用戶每天都會收聽音樂,其中30.7%用戶每天收聽2-3次,佔比最高;90%的在線音樂用戶每天收聽音樂時長在半小時以上,其中,每天收聽音樂的時長以1-2小時爲主,佔比33.7%。

可以說,音樂對於互聯網用戶來說,已經成爲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所以,雖然音樂業務本身並不產生太多的收入,但音樂方面的佈局,林風卻從來不會輕視。

其實之前風行在上市前的幾次組織架構調整中,已經初步對音樂業務進行了整合。

成立了風行音樂,旗下包括了吾愛音樂網、吾愛音樂客戶端、風華唱片、藝人經紀、無線音樂事業部等。

但隨着與騰訊的合併,QQ音樂也納入了公司旗下,再加上諸多的參股公司,還是顯得架構紛亂,沒有形成合力。

而且,在行業影響力和版權、曲庫的規模上,也並沒有達到林風期望的高度。

林風思考之後,決定從整合唱片公司和音樂客戶端兩個角度入手。

…………

以林風如今的眼光,小打小鬧,已經不是他的風格了。

看了趙一華等提交上來的研究報告之後,他把目光對準了傳統的全球四大唱片公司。

原因很簡單,四大唱片公司擁有着海量的音樂版權,而對於互聯網音樂產業而言,版權就是資源,就是核心競爭力。

不過,四大唱片公司可不是易於之輩。

SONY BMG,前身爲成立於1888年的哥倫比亞唱片,1968年,日本索尼公司入股,改組成CBS/Sony唱片公司。1988年1月,在董事長盛田昭夫的主導下,索尼陸續併購了CBS的電影與音樂部門,使CBS/Sony百分之百成爲索尼旗下音樂部門,並更名爲Sony Music。

2004年11月,由時任美國新力董事長霍華德.斯金格主導,新力音樂與全球媒體鉅子博德曼旗下音樂部門BMG Music,以各持股50%的方式合併成爲:索尼BMG音樂娛樂公司(新力博德曼)。

SonyBmg在全球擁有許多站在樂壇頂峰的天王天后級別藝人,在歐美地區擁有邁克爾傑克遜,Westlife,布蘭妮,碧昂斯,麥莉·賽勒斯,亞瑟小子,詹妮弗洛佩慈,粉紅佳人等歐美王牌天王天后,在亞洲則有周杰倫,中島美嘉,初音未來,楊丞琳,蕭亞軒,羅志祥等新時代天王天后。

不過,sonybmg背後的索尼公司,財大氣粗,並不是一個好的收購對象……

與索尼BMG相同,有着強大背景的,還有華納唱片和環球唱片。

華納唱片原屬於時代華納集團,在2004年3月,時代華納正式將旗下的華納音樂集團以26億美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家由前任環球(Universal)集團總裁小艾德加·布隆夫曼(Edgar Bronfman Jr.)領導的美國布隆夫曼投資集團,

華納唱片在中國也有着巨大的影響力,1991年臺灣著名本土唱片公司飛碟唱片被華納音樂集團控股,1996年正式收購飛碟唱片,標誌着華納全面進軍華語樂壇。

2000年,華納把目光伸向了臺灣和內地市場,在兩地分別簽下張惠妹、那英兩位大牌,更成功打造了人氣小天后孫燕姿,加上鄭秀文坐鎮香港,構成了華納獨一無二的“天后宮”。不過,2005年開始,隨着衆多天後的離開,華納音樂相比之前,實力已經大不如前,只有F.I.R.、辛曉琪支撐着臺灣華納的“天后”旗號。

環球音樂集團(Universal Music Group),原本只是環球影業旗下的一個部門。1998年,環球影業購入專門出版古典音樂及流行音樂唱片的寶麗金唱片公司(PolyGram),合併改組成爲今日的環球唱片(Universal Music Group)。旗下還設有正東唱片、新藝寶唱片及上華唱片三間附屬子公司。

2000年,維旺迪收購了好萊塢八大電影公司之一的環球影業,成立維旺迪環球,所以現在環球唱片隸屬於法國維旺迪集團。

無論是索尼、維旺迪集團還是布隆夫曼投資集團,都是資本大鱷,不會輕易出手旗下的音樂產業的。

反而是EMI百代,現在是個非常好的機會!

EMI百代唱片,成立於1897年,是全球歷史最悠久的唱片公司之一。前身是英國留聲機公司和英國哥倫比亞唱片公司,1931年,兩家唱片公司決定強強聯手,合併成Electric and Musical Industries,簡稱EMI。

2007年,泰豐資本(Terra Firma)以42億美元收購EMI,新老闆蓋·漢茲上任後在全球範圍內裁員2000名。由於不滿公司新的財政政策,滾石樂隊等藝人選擇與EMI解約,羅比·威廉姆斯、Coldplay等也先後參與了抗議或罷工,但這些並不能撼動新老闆的“節流”政策。

繼泰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的經營業務關閉後,中國成爲下一個目標。

今年3月,就有消息傳出,EMI將退出除日本外的亞洲市場。

林風對這件事有印象。

前世時,就在差不多這個時間,EMI亞洲區總裁鄭東漢就收購了EMI在大中華區的股份,成立“金牌大風音樂集團公司”,成爲第一家由國際公司轉型的華人音樂集團。鄭東漢也成爲中國成功收購國際唱片公司第一人。

這個時候的EMI唱片中國區,因彙集了張惠妹、蔡依林、孫燕姿三大華語樂壇的天后,已經接過了華納當年的名頭,被譽爲新的“天后宮”。

而且這些年積累下來,EMI百代曾經和現在的簽約藝人包括周璇、胡蝶、龔秋霞,白光,李香蘭,聶耳,冼星海(這幾位的名字都是如雷貫耳),胡彥斌,許巍,陳琳,楊坤,女子十二樂坊,胡歌,趙薇,花兒,郭凌霞(emi少有的一片歌手),張棟樑,王菲,那英,張宇,伍思凱,張清芳,任賢齊,黃品源,陶喆,S.H.E.,B.A.D.,動力火車,蔡琴,張智成,阿桑,古巨基,梁詠琪,樑漢文,楊千嬅,方力申,鄭中基,蘇永康,戴佩尼,蕭亞軒,吳克羣,林憶蓮,黃立行,江美琪,候湘婷,劉若英,蔡依林,孫燕姿,齊豫……

其版權資源和曲庫,將是一筆極大的財富!

林風覺得,這個時間如果能夠提前介入,將EMI百代的亞洲區業務併購過來,對行業內的影響力將會非常大!

有了EMI百代,再加上對現有參股的唱片公司進行整合,風行音樂可以一舉奠定在內地樂壇的領先地位!

…………

於是,在大老闆林風的親自推動下,從2008年4月-5月期間,風行集團旗下的風行音樂進行了一系列收購,拉開了風行意圖整合內地音樂產業的大幕!

4月15日,風行集團與新加坡Ocean Butterflies Holdings(海蝶控股)、IDG、Accel Partners、SIG等機構簽署協議,以8000萬美元全資收購海蝶音樂集團,包括其在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內地、臺灣四地的相關子公司;

4月20日,風行集團與華誼兄弟傳媒簽署協議,以2500萬美元的價格,收購華誼兄弟傳媒所持有的華誼兄弟音樂49%股權,因風行音樂之前已擁有51%華誼兄弟音樂股權,此次收購後,將全資持有華誼兄弟音樂公司100%股份。

4月29日,風行集團與張小燕簽署協議,以1.5億新臺幣(約合3375萬人民幣)的價格,全資收購臺灣豐華唱片。

進入5月,更是接連兩個唱片行業重量級的收購:

5月8日,風行集團與段鍾潭簽署協議,以6億新臺幣(約合1.4億元人民幣)收購臺灣滾石唱片。

5月16日,風行音樂與EMI Group(百代唱片)簽署協議,以3.2億港幣(2.87億人民幣)的價格,收購EMI在大中華區的所有股份(其中包括鄭東漢所持50%股份),包括臺灣EMI唱片、內地步升大風音樂,以及香港金牌娛樂等。

除了唱片公司的收購外,風行還繼續整合了音樂客戶端市場。

2008年4月20日,風行集團與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協議,以1億人民幣的價格收購了該公司100%股份,將這兩年嶄露頭角的音樂播放器“酷我音樂盒”收入旗下。

2008年4月30日,風行集團與廣州酷狗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協議,以2000萬美元的價格,收購該公司100%股份,酷狗公司旗下擁有超過百萬用戶規模的音樂播放器“酷狗音樂”。

2008年5月15日,風行集團與其戰略投資的搜索引擎公司,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將搜狗旗下的搜狗音樂與風行音樂進行合併運營。

這一系列收購震動了整個亞洲樂壇!

就連海外媒體也對此進行了連番報道,紛紛認爲,風行集團正在從一家互聯網公司,向着大型傳媒集團的方向邁進!

2008年6月,經過內部的整合之後,風行集團發佈公告,正式組建風行音樂集團(Funshion Music)。

風行音樂集團旗下包括:

亞洲最大的在線音樂網站:吾愛音樂網。

亞洲最大的唱片公司:風華唱片(合併了風華唱片、海蝶音樂、華誼兄弟音樂、豐華唱片、滾石唱片、臺灣EMI唱片等唱片公司)。

亞洲最大的藝人經紀娛樂公司:風華經紀(旗下擁有包括張惠妹、蔡依林、胡彥斌、林俊杰、孫燕姿、蕭亞軒、陶喆、李宇春、張靚穎、周華健……等在內的近百位藝人!)。

亞洲最大用戶下載量(2.5億用戶)的音樂客戶端軟件:FF音樂(整合了吾愛音樂、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搜狗音樂等客戶端)。

隨後,風行集團也公佈了風行音樂的管理層架構:風行音樂集團董事長爲周亞平,行政總裁鄭東漢,音樂總監姚謙。

林風這位新的亞洲首富一出手,就是風雲變色!驚濤駭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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