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朝歌,真的很想這麼喊。
但是,她不能。
忍住!忍住。
“這三天,我不會讓你做什麼事情,你在我這裡的時候,只要抄書就行了,你也可以帶回家抄。”
“那……”
葉朝歌話還沒出口,皇上已知道她想的了,“你也帶回家去抄,但是必須和你今天在我這裡抄的字跡一樣,若是我發現你有人代抄……”
後面的結果雖是未說,但一個“哼”,就足夠顯示出問題了。
葉朝歌認命地拿起了第一本書,卻是在翻了幾頁之後,反倒是深陷其中了。
她沒有料到,皇上讓她抄的,竟是大理寺這十年來的案件卷宗。
這些東西,不都該是機密嗎?
而且,也不該是皇上管的,像這樣的陳年案子,應該都有專門收藏的地方,皇上把它拿出來,還讓她抄寫,難道是爲了查案子嗎?
這十年的案子啊……得有多少?
可再想想,自己只是一個小小將軍的女兒,都沒有什麼官位,皇上把這麼重要的事交給自己,好像也不太現實。讓皇上自己一卷卷翻過去,那就更不可能。
葉朝歌又是翻了幾頁,這裡的案子,雖是陳舊,但都是一些非常有趣的案子。她從小愛聽那些包青天之類的評書,這樣的內容,正合她的意,一時間也完全忘了自己先前還有多麼的不耐,非常興奮地抄寫了起來。
很快,只用了兩天半,在葉朝歌廢寢忘食的抄寫之下,這些案卷都被她抄完了。
“很好。”皇上一面翻着案卷,一面的眼睛卻是往葉朝歌身上瞥。
這是什麼意思?
同皇上一樣,葉朝歌此刻,雖是等着皇上檢查自己抄寫的內容,心裡卻是想着別的事兒。
要不要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