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8
十五年,候鳥終於歸來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日晚上,裴尚軒回到闊別已久的老房子。自從搬家離開後,他再也沒有回來過,一轉眼已經好幾年了。
穿梭在縱橫交錯的弄堂,他在這裡度過輕狂不識愁滋味的少年時代,陪着他的,是一個醜醜的黃毛丫頭。
留在此處的記憶彷彿一張泛黃的老照片,凝固了時光,照片上的人也笑臉模糊。他的步子明顯放慢,裴尚軒靜靜回想,有黎璃相伴的歲月。
他不曾忘記,在失去自由的日子裡,這個女孩每個月都要輾轉換車來看望他。她固執地不肯放棄,偏偏自己也是個頑固的傢伙,自覺無顏見她就硬着心腸讓她每次都白跑一趟。裴尚軒以爲黎璃終會死心,但是當父母將她整理出的參考書遞到他面前時,他雖然沒哭,卻在心裡掉了眼淚。
這個傻瓜,自己哪裡配得上做她的朋友?
那時候他這樣想着,在後來的日子裡他不止一次看見自己與她的差距,心裡其實是自卑的。他那樣頻繁地更換女友,一方面固然是他欠奉了一些真心,另一方面又何嘗不是他隱性的示威?也只有在情場上,黎璃比不上他。
現在想想,裴尚軒不禁覺得過去真是幼稚可笑到極點,他心安理得地自卑着,認定黎璃和自己有如雲泥之別,卻從沒真正努力拉近與她的距離。
這一次,我會走過來找你,黎璃。
凝結的時光在這一刻開始流轉,留存在歲月裡的女孩彷彿聽到了他的肺腑之言,盈盈一笑。她輕輕巧巧地轉身,逶迤而去。
他不由自主跟上黎璃,轉過牆角木然呆立,眼前只有一地冷冷清清的路燈光,哪裡還有她?
眨了眨眼,裴尚軒纔看清,這條弄堂就是過去她外婆家所在,理論上她的小舅舅應該還住在此處。
他在心裡祈禱黎璃的小舅舅千萬別搬家,否則人海茫茫他竟不知道該往何處再去尋她的蹤跡。
許是上天聽到他的訴求,他走到門口的時候,黎國強剛好打開門提着垃圾袋出來。藉着門裡的燈光,他認出了裴尚軒,但想不起外甥女的這個朋友究竟叫什麼名字。
“小舅舅,你好。”在黎璃外婆和母親的追悼會上,她讓他跟着自己這樣叫人,裴尚軒照舊如此喚他。
“你是小璃的朋友,來來來,進屋裡坐。”黎國強熱情招呼他入內,快速走到對面牆角將垃圾袋放下。他走回來,邊洗手邊問裴尚軒有何貴幹。
“小舅舅,你知道怎麼樣找到黎璃?”他抓緊時間直奔主題,“她關機了,我找不到她。”
黎國強甩了甩手上的水,收手時順勢用身上的背心胡亂抹了抹。聯想到黎美晴住院期間發生過類似事件,他滿不在乎道:“事情急不急?這丫頭喜歡自個兒旅遊,說不定出去休假不想公司裡的事煩到她,所以關了手機。”
裴尚軒拼命搖頭否定他的推測,他無法向黎國強準確形容黎璃那句“我已經沒力氣飛回來”給自己帶來的感受。他也希望僅僅是關心則亂,奈何這麼多年朋友做下來,他深知黎璃若非遇到重大變故,絕對不可能無緣無故音訊全無,即便那次她獨自出遊也是因爲失業不想大家無謂擔心。
“小舅舅,你有沒有她繼父的電話?我真有很急的事,一定要找到她。”他急切的模樣讓黎國強也緊張起來,急急忙忙回到臥房內翻箱倒櫃找出柳之賢的電話,一個一個數字報給裴尚軒聽。
握手機的手微微顫抖,他小心翼翼地輸入每一個數字,末了還不放心地重複兩遍確認有沒有輸錯。黎國強又是擔心又有點好奇,終於忍不住問他找黎璃到底所爲何事。
裴尚軒本已轉身走向門口,聽了黎國強的問題,回過頭面對着他。“我要對她說一句話,”他的前半句不免令人失望,興師動衆半天卻原來只爲了說一句話,但後半句立刻讓黎國強笑逐顏開,裴尚軒告訴他,“那句話就是‘永遠和我在一起’,我不想再錯過她。”
他飛奔而去,懷揣一顆滾燙赤誠的心。可惜正如黎璃告訴他的那樣,爲時已晚。
她默默等待他很久,現在她要離開了,比很久更久。
黎璃經確診爲急性淋巴性白血病,需住院進行化療。藥物只能延緩癌細胞擴散,真正能根治白血病的只有進行骨髓移植。而找到相匹配的骨髓,這個希望異常渺茫。
她故意將手機留在家中,以免在病魔折磨下意志動搖忍不住給裴尚軒發消息。黎璃決心從他生命中離開,毫不猶豫。他說了“愛”,這已是給她的最好贈禮,她不能讓他眼睜睜看自己死去。
住院那天,黎璃一早退了酒店的房間,坐在大堂裡等柳千仁。距離約定出發的時間尚早,她不想枯坐着胡思亂想,便將隨身的行李寄存在櫃檯,走到外面街上。
八點剛過,陽光已十分耀眼,地面溫度也在迅速上升中。大多數店還沒開門營業,路邊只有一家文具店開着。她本已路過,忽然想起什麼,再度折返。
不一會兒,黎璃懷抱一本素色封面的日記本走了出來。她低頭看看懷裡帶鎖釦的本子,默默計算到二〇〇六年元旦還剩下多少時間。
四個月,自己有沒有機會聽到新年的鐘聲?黎璃不敢假設,快步走回酒店。
大堂裡沒看到柳千仁的身影,她取回行李坐到一旁的沙發上,彎腰從旅行袋裡掏出水筆,拿着精巧的鑰匙插入鎖釦,啪嗒一聲打開了日記本。
翻開第一頁,她在泛着淡淡青色的紙面爲四個月後的一月一日寫下了一句話——“今年我不要再喜歡裴尚軒!”
手指滑過他的名字,帶着幾分眷戀、不捨。這個男人,她喜歡了整整十五年,終於到了不能再愛的時候。
再見了,笨蛋!
黎璃淡然笑着,將鑰匙扔進電梯口的垃圾桶,如同完成一項儀式。
她和裴尚軒糾纏在一起的人生已經結束了,接下來是她一個人的戰鬥,他幫不了她。
第一次化療後,她什麼都吃不下。柳千仁熬了雞湯,硬逼她喝下去補充營養提高免疫力,黎璃吐了他一身。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連忙拿起毛巾,用力擦拭他的外套。
“沒關係,我的手藝太差,你不想喝是正常的。”柳千仁抓着她的手,柔聲爲她的無心之失尋找理由開脫,絕口不提“化療”二字,“看來非要老爸出手了。”
黎璃睜大眼睛猛搖頭,柳之賢待她如同親生女兒,她實在不忍心讓他再受一次打擊。“不要,千仁,有你陪我就夠了。”她展露甜甜的笑容,卻看到他驟然紅了眼眶,別轉開頭。
她黯然垂頭,心中歉疚。他說欠了她,願意傾盡今生賠償,仔細算下來竟是她欠了他更多。
柳千仁下班後到醫院照顧她,她在他到來之前細心地把掉落的頭髮收起來扔掉。這個男人爲她放棄了唾手可得的名利,她每天佯裝出積極樂觀的樣子免他擔憂。
可是在整個白天,黎璃經常望着天空發呆。好幾次聽柳千仁說起裴尚軒四處打聽她的下落,她想自己與他的時間總是錯過了。
她健康的時候,他不愛她;現在她快死了,她不能再愛他了。
黎璃給裴尚軒的愛情就像遷徙的候鳥,但這一次沒有歸期。
黎璃的失神在不經意間被柳千仁盡收眼底,帶來深邃入骨的疼痛。她愛着的,終究還是那個一無是處的男人。
裴尚軒在八月二十日當晚就找過柳之賢,不明就裡的父親在撥打黎璃的手機得不到迴應後,一個電話召來柳千仁要他說清楚黎璃究竟去了哪裡。他也因此,與那個她愛了半輩子的男人再度有了交集。
他們的會面並不愉快。那時柳千仁剛安頓好黎璃,在不知檢查結果的前提下,自然不希望她受到過多驚擾。另一方面,他也不敢告訴父親,怕老人家再受一次打擊。至於裴尚軒,他對此人素無好感,沒理由客氣相待。所以面對父親和裴尚軒的詢問,柳千仁一味推搪不知情。他敷衍的態度令裴尚軒分外不滿,若非柳之賢充當和事老,以兩人劍拔弩張的氣氛動手互毆是遲早的事。
柳千仁想不通自己竟然會輸給一個毫無可取之處的男人,忍不住想知道他和她之間到底有着怎樣驚心動魄的起承轉合,以至於令她戀戀不捨。悠長歲月裡半生糾纏,他們三個人陷在“我愛你,你愛他,他愛別人”這一怪圈,難解難分。
“一定要說?”黎璃傾聽病房外滂沱的雨聲,輕聲細語。她擡手摸了摸頭髮,又掉了一撮。
他點點頭,接過去扔進廢紙簍。
她靠坐牀頭,溫柔地笑笑,眼神疲憊,“那你要做好思想準備,這是很長的十五年。”她欠了他一個賭約,此後的人生再離不開“裴尚軒”這個名字。
她絮絮陳述,說了很久,皆是瑣碎。外面的雨已經停了,積水滴滴答答往下落,聽起來也像雨的聲音。柳千仁握住黎璃的手,他明白爲何自己的情敵捨不得放開她。這個女人會用一輩子的忠誠來對待一份感情,她渴望溫暖,卻不瞭解自己先給了別人溫暖。
“爲什麼愛他?”這是他最後的問題。
黎璃的視線掠過他,望向窗外藍天,尋找着路過這個城市的鳥羣,“因爲,只有我看得見他對我的好。”
愛情,確實會讓人變成無可救藥的傻瓜。
柳千仁帶着黎璃藏起的日記本去找裴尚軒,狠狠地揍了他一頓。
“她把你們的故事告訴了我,好讓我徹底死心。這麼笨的女人我頭一次碰到,以後也不會再碰到了。”他不屑地掃視尚處於震驚狀態的男人,掉頭離去。
裴尚軒嘴角流血,頂着淤青的左眼眶抱着十五本日記在大街上發瘋一般尋找鎖匠。他不敢想象黎璃居然愛了自己十五年。而他給過她什麼?只是那一塊廉價的蛋糕,幾根被江風一吹即滅的火柴。她從小到大罵他“笨蛋”,可是再沒有人比她更笨。
十五把小巧的鑰匙,把女孩每一年的心事展露在他面前。
“今年我不要再喜歡裴尚軒!”
這個心願,從一九九二年到未來的二〇〇六年,經歷整整十五個春夏秋冬,仍未能如願。
裴尚軒來到醫院,出現在黎璃病牀前。她的頭髮掉了很多,整天戴着帽子用來遮醜。見到他,她先是一怔,接着朝他咧開嘴,沒心沒肺地笑了起來。但就像過去十幾年中那樣,他清清楚楚看見她的心在下雨。
“笨蛋,你怎麼會找到這裡來?一定是柳千仁這個傢伙出賣了我,對不對?”
他鼻子發酸,眼眶被熱流不斷刺激。不行,不能再被她轉移話題。裴尚軒清了清嗓子,正色道:“你欠着我的賭注,我想到要什麼了。”
黎璃收起僞裝出來的笑容,靜靜地望着他,等待他說下去。
“你要在我身邊活到一百歲,這個時間不算很長吧?”他向她彎下腰,同時伸出小手指等她拉勾蓋章。
她搖了搖頭,脣角浮現一抹悽然的苦笑,“裴尚軒,我沒有那麼多時間了。”她攤開手掌給他看,“我的生命線只有這麼長,不能再陪着你。”
她的掌心有一條淡淡的疤痕,切斷了生命線、愛情線和事業線。他記得這條傷疤
的由來,記得十五年歲月裡關於她的每一件事。
裴尚軒彎下腰,從隨身帶來的揹包裡拿出十五本日記本,鄭重其事地一本本疊在她的牀頭櫃上。黎璃掃了一眼,發現收藏秘密的鎖釦都已被打開,頓時臉色微變,原來她的心事在他面前已無所遁形。
他拿起最上面那一本:鄉土氣濃郁的粉紅色封皮,維尼熊笑得憨態可掬。這本日記本明顯屬於上個世紀,留在第一頁的文字也是工工整整宛如正方形。
他笑着念出她的願望,在她漲紅了臉準備辯解前迅速翻到最後一頁,大聲念道:“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和黎璃今年升上初中三年級。她喜歡卡妙,這是兩年前她告訴我喜歡卡尼吉亞之後第二個說過喜歡的人,我給她刻了一張水瓶座黃金聖衣,不過後來沒看到她拿出來過,也許是被她扔掉了吧?秋天,她陪我一起去看了候鳥,她問我以後是不是還能認出這一次最喜歡的那隻鳥,我不知道。”
她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伸手拿過第二本日記本,一邊手忙腳亂戴眼鏡,一邊迫不及待翻到最後一頁,“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失去了自由,很久沒看到黎璃那個醜丫頭,竟然有一點點想念。可是我沒臉見她,她肯定知道我是爲什麼被關了進來,她會怎麼想,是不是和別人一樣認爲我是個壞人?”
下一本,“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又是一年過去了,黎璃託爸媽給我帶了一些書。她時時刻刻惦記着我,也來過好幾次,但我不知道見了她該說什麼。她幹嗎非要和我這種人做朋友?”
再下一本,“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黎璃考進了外國語大學。和她相比,我真不是讀書那塊料,連補習班的測驗都考不及格……”眼前一片模糊,看不清日記本上的文字了,她不得不摘下眼鏡拿紙巾擦眼淚,手裡還捨不得放下本子。
她萬萬想不到,這些年裡發生的事,他居然都還記得。即便他不曾像她那般深深愛着,這也足以證明她是他生命中最爲特別的那個人。
“你可不可以給我機會,讓我在今後每一年的最後一天記錄我們一同經歷過的事?”他再一次伸出小手指等她拉勾蓋章。
黎璃慢慢地擡起手,伸出小手指與他勾在一起。她眼裡含着淚,鄭重點頭說“好”。
二〇〇〇五年十一月八日,陽光很好。裴尚軒陪着黎璃在花園裡曬太陽。
她戴了一頂粉紅色的絨線帽,心滿意足到處秀給別人看。裴尚軒覺得很丟臉,因爲這頂帽子是他跟自己老媽臨時抱佛腳學織毛線的成果。
“說起來,初一的時候,好像你們女生手工勞動課就是織毛線吧?”他想起往事,發現新大陸似的嚷嚷起來。
“是啊。”黎璃雙腳懸空,興高采烈地晃着,“有什麼問題?”
“問題就是,你會不會織毛線?”他的手臂親暱地環着她的肩,“會的話,替我織一件‘愛心牌’毛衣,好不好嘛?”
她咬着嘴脣輕笑,“不會怎麼辦?”
裴尚軒挫敗地長長嘆口氣,嬉皮笑臉道:“你還有七十一年時間慢慢學,我等着穿。”
“你對我這麼有信心?”她想了想,決定不告訴他自己初中時糟糕的手工課成績。她這輩子只有一門考試差點不及格,就是手工課。那時全班都認定她聰明能幹,根本沒人有勇氣翻看她的學生手冊,畢竟一下子看見滿滿一頁90分以上的分數也算一個不大不小的刺激。只有這個同桌,差一點發現她的秘密,幸而被她及時阻止。
他湊過去,薄薄的脣輕輕觸碰着她的嘴脣,神情嚴肅地說道:“這不是有沒有信心的問題。做裴尚軒的老婆,就要會織毛衣。”霸道的語氣,說得理所當然,好比當年在黃浦江岸邊神氣地命令她“以後要勇敢點”的少年。
被“老婆”那兩個字震懾,黎璃愣了愣。她還沒緩過神,裴尚軒攤開的掌心已伸到面前,一枚雅緻簡潔的鑽石戒指安靜地躺在他的手心。
“嫁給我,黎璃。”他起身離座,單膝跪地,熱切地凝視她的臉。對面長椅上坐着的一對情侶留意到他的舉動,衝這個方向竊竊私語。
陽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天氣總是讓人昏昏欲睡。很多年以前,他是她的同桌,在這般溫暖的陽光籠罩下無所顧忌地打瞌睡。很多年過去了,他們告別了年少,卻彷彿又回到原點。
她搖搖頭,留戀的眼神看着他手心的戒指,“我不能……”話音未落,他的手臂勾住她的頸項,將她拉向自己。
“明年世界盃,我們要不要打個賭?”額頭相抵,他含笑問道,“我賭德國,你還是支持阿根廷嗎?”
“嗯。”這一生,她再也不可能喜歡第二個球隊,第二個人。
“賭注你記着,黎璃。”裴尚軒看着她,一字一句,“下輩子,我要先愛上你。”字字關情,她沒辦法拒絕。她用了十五年時間喜歡他,比半生還要長。
她舒展開手指,看着他將指環套進她左手中指,慢慢推到底。裴尚軒坐回黎璃身旁,用力抱了抱她。落葉鋪成一地金黃,又到了每年一次候鳥遷徙的季節。
黎璃望着天空,有鳥羣往南方飛去。她用胳膊肘頂頂他,示意他看天上。
“有機會,我們再去看候鳥。”她有些累了,靠着他的肩膀半閉上眼睛,近乎耳語的呢喃。
天空不留痕跡,鳥兒卻已飛過。
“好。”裴尚軒許下承諾。
It is a promise, the promise for return.
十五年,歸來的候鳥帶回了幸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