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五章保甲法
蘇油說道:“畜牧之道,本就不是學士所長。這還是範先生漸漸在二林部摸索出來的。”
“農政說完,便是工。農業和畜牧的基礎上升級,就是深加工。”
“糧食加工成麪粉,添加各種營分,製作成多種制式軍糧,遠比直接運送糧食高效方便,口味更好,還利於吸收,利於存儲;”
“牲畜除了肉,骨頭、腸子、皮毛、角筋,都可以利用,以往浪費太多,如今都可以集中收儲,化爲可用之物。這些都是工的範疇。”
“還有一樁好處,就是化種地之民爲種物之民,比如生產火柴,陶瓷,農具等,除了讓陝西所用豐足,還能解決部分無地農人轉化爲工坊夥計,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
司馬光點頭:“明潤經濟之能,朝堂上無人不服。民的問題大致如此,既然有了產品,當然需要商人從中互通有無,調配轉運。是吧?”
蘇油點頭稱是。
司馬光問道:“這蕃人的問題,又當如何?”
蘇油說道:“英宗皇帝說過:邊蕃有爲皇宋效力者,一視同仁,視功升賞而已。”
“蘇油經常和他們打交道,蕃人雖然粗直不文,但是也有樂善安定之心。”
“客人雖遠來千里,縱語言不通,夜入氈棚,他們也能竭力招待。”
“部族間雖是世仇,然頭人見面商談,一樣可以放心對方置辦的飲食,是爲風俗,不用擔心下毒加害。”
“是故其人也粗知禮儀,可以教化,結合民政,完全可以爲我用。”
“如今西軍之中,騎軍多爲蕃軍,果勇敢戰,多得封刺史者。”
“學士,先生,我的意思是,給他們公平和公正。給頭人添置蕃語漢語皆熟的幕佐書記,幫助他們處理與漢人交往的事務,比如牲畜交易,毛骨收購,培養我們漢人在蕃部的管理人才,引導他們效仿漢地畜牧之法,逐漸掌握他們的經濟,政治,爲瓦解部落制度,化爲齊民編戶做好準備。”
“同時推廣漢地風俗,習慣,飲食,文字,禮儀,用具甚至衣帶,冠裳。讓他們以漢俗爲榮,鼓勵蕃漢合婚,一步步化蕃爲漢。”
“其中敢勇之人,編入蕃軍,使之成爲騎軍,其後因功論賞,授予華服美器,寶鈔爵祿,最終成爲忠於大宋的骨幹。”
司馬光說道:“就是你安撫西南夷的那一套是吧?”
蘇油說道:“其實比安撫西南夷條件更好,西北蕃落,各部不相統屬,相互征戰不休,而且有西夏逼迫。如果我們能讓他們過上比投靠西夏,自己抱團更安全更豐足的日子,我們就有了吸引他們的基礎。”
“如今王韶在青唐,利用羊毛產業,使之收益大增,因此皆樂爲我所用……”
司馬光問道:“這加工之法,他們就不能學去?”
蘇油笑得吭哧吭哧的:“他們的確在努力學習漢地處理羊毛的機械,不過先不說機械製造水平的代差問題,光裡邊用到的化學制劑,那是天師局的秘方。”
“當然我們還是有銷售啦,不過因爲商業渠道問題,算下來還不如直接賣羊毛給我們划算……”
司馬光和邵雍真是徹底服氣了,還有這娃沒考慮到的問題嗎?
放過這節,司馬光說道:“如此一來,熟蕃就算被羊毛捆死在我們這邊了是吧?”
蘇油說道:“是,一隻羊在西夏那邊就是一隻羊,在我們這邊卻多了一年兩季的羊毛,價值比賣給西夏人憑空高出四成。憑這四成利益,我們就可以對他們提出一些小小的要求。”
邵雍問道:“比如?”
蘇油說道:“比如在皇宋銀行渭州分行開立賬戶方便貿易呀……比如在他們領地爲宋人商隊提供保護呀……比如四通商號在蕃部設立交通站,方便統計調度其所需貨品呀……比如開學校教習漢語以便溝通交流啊……”
司馬光目光閃爍:“這就是你能在熟蕃幫助下潛過天都山,突襲石門寨的原因?”
蘇油將手一攤:“對,或者他們並不愛大宋,也並不恨西夏同族。但這絲毫不妨礙他們對夏人拔刀相向,因爲——他們只是在捍衛自己的利益。”
在儒家思想裡邊,天子施行德化,澤被四方,引得諸夷來投,方爲是君王的正道。
但是即便如古板如司馬光,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蘇油的做法,既與之相似,又與之不同,這娃完全可以用那套說辭爲外衣,把自己包裝得冠冕堂皇。
可是他偏偏不,非要在二人面前說得如此功利和赤裸。
甚至血腥。
司馬光搖了搖頭,感覺有些認知上的困難,作爲歷史學家,他不能不想到一件事情——難道,這纔是三代之世的真相?
趕緊將這個念頭甩開,對蘇油說道:“我們還是談談軍事吧。”
蘇油問道:“不知學士和先生,有沒有聽聞保甲之法?”
說起這個司馬光就來氣:“於民爭利不說,如今還要騷擾地方,行商鞅之惡,當真是不畏大人之言!”
保甲制度,其實一直施行到後世解放前,不能說沒有它存在的意義。
王安石將五戶設爲一保,二十五戶爲一大保,二百五十戶爲一都保的編制,推行於各路鄉村。
規定主戶保丁輪流在各地巡檢司上番,“十日一更,疾故者次番代之”,“每五十人輪大保長二,都、副保正一統領之”。
上番之日,“每人日支口食米三升,鹽菜錢一十文。”
而都、副保正可另外得錢七千文,大保長三千文。
在上番期間,“保正、長、保丁毆罵所轄巡檢,依本屬刺史、縣令法。保丁毆罵保長、保正,加凡鬥二等”,明確建立嚴格的上下屬關係。
除了獎勵,還有懲罰措施,保丁“私逃亡,杖六十,計逃日補填。酉點不到,不赴教閱,許小杖科決,不得過七十。”
同時,裁汰縣一級巡檢司和縣尉司下大量的軍士和弓手,其實就是讓民兵代替警察,節約大量的開支。
王安石實行保甲法的目的主要是三個。
第一是“除盜”。
諸戶連坐,事情就變得和自己有關,人多就嘴雜,不敢在欺隱官府,這樣就減少了犯罪的預防和及時處理。
第二是“與募兵相參”。
建立類似預備役制度,國家平日裡不給這些人軍費,讓他們自己養自己,到打戰時,這些人就是第一批徵召入伍的部隊。
所以第三條,“省養兵財費。”就很明確了。
但是和青苗法一樣,改革派將事情想象得過於美好,而反對派又分析不清楚其中的利弊,爲反對而反對,拿不出實實在在的改良意見。
上番,教閱,給保丁們帶來的,非常深重的苦難,不僅嚴重影響家庭的農業生產,還受盡保正、保長、巡檢、巡檢部屬的指使,提舉保甲司的指使、勾當公事等等的欺凌和勒索。
有些保丁自毀肢體,以求免於教閱,逃亡的事件更是層出不窮。
“保甲一司,上下官吏,無毫髮愛百姓意,故百姓視其官司,不啻虎狼,積憤銜怨,人人所同。”
遂起而反抗,“執指使,逐巡檢,攻提舉司勾當官。”
到最後“諸路盜賊蜂起,皆保甲爲之,本欲禦寇,乃自爲寇。”
事勢的發展,恰好走向了統治者意願的反面。
後世無數專家學者給這法洗白,從變法派的奏章書信裡邊摘錄他們的話,說明這個法是怎樣怎樣的好,怎樣的強軍彌盜,但是隻需要看到一點,就知道這法到底是好還是壞。
有宋一代,直到保甲法徹底敗壞,這些預備兵,或者在地方治安上有些用處,但是沒有一個將領,敢把他們帶去戰場。
怎麼說都行,跟什麼都可以過不去,但是跟自己的性命過不去就不行。
帶他們出去,就是連自己的人頭一起送給敵人。
保甲法的效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