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鹿柴》王維.詩
空山不見人,但聞人語響;
返景入深林,復照青苔上。
紀緒想僱輛轎子送諸愛芳一起去甘露寺[北京香山寺]。
諸愛芳卻道:“浪費那個錢幹嘛?不如省下錢來,我們今晚吃酒。”
紀緒問:“那你怎麼去?走着去呀!瞧你那雙小腳,那得走到什麼時候。”
諸愛芳說:“你說你們,兩匹大馬,就不能捎我一程?”
“哎~,這可是個好主意!”紀緒笑道,“完少爺,快扶諸小姐上馬。”
完盛不好回絕,否則就太不給這京城“一枝花”[花魁]面子了。於是,就乖乖地扶諸愛芳上了自己的坐騎。
諸愛芳肯定是騎過馬,而且騎得還相當不錯,單從她騎馬的姿勢和牽馬繮的瀟灑就能看得出來。
完盛也踏鐙上馬,坐在了諸愛芳的背後。
諸愛芳回頭說:“給我鞭子呀!”
完盛順手遞給了她。
諸愛芳又道:“坐好了,摟緊我的腰。”
一聽要摟女人的腰,完盛頓時緊張起來,“要,腰?哪兒是腰?”
諸愛芳說了句,“就是我身上最細的地方。”
完盛扎煞着兩隻手,不知往她哪個地方放才合適,看到她的脖子挺細,便把雙手搭在她的肩上。那雙手,還很不自在地往她細脖的方向靠攏……
“哎呀,你往哪兒放呀?”諸愛芳生氣地轉過身來,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腰說,“你們蒙古人,不是管這個部位叫腰嗎?”
紀緒在一旁一個勁地憋着笑。
“不是,”完盛紅着臉說:“我們蒙古人對腰部是非常在乎的,只有妻子可以碰自己丈夫的腰。”
諸愛芳道:“誰想碰你的腰了?我是讓你摟住我的腰!”
完盛結結巴巴地說:“男人…就更不能碰…女人的腰了……”
諸愛芳把完盛的手一把撈過來,放在自己腰間說:“你就碰了,能咋地!”說罷,一夾馬肚子,“駕”的一聲喊,馬兒立刻飛奔了起來。
紀緒緊隨其後。
“哎喲~”完盛趕緊抱住了諸愛芳的腰肢,斜着臉對紀緒說,“你們漢人姑娘,怎麼比我們蒙古女人還野啊!”
很快,他們便到了香山腳下。
那時的香山,森林密佈,芳草遍野,溪流淙淙。既臨盤山古道,又遠離都市,山色天光,環境清幽。
還別說,這真是一處隱居清修的養生之地。那天是早晨來的,還感覺不出它的好來;今兒下午來,才感覺到它是炎炎烈日下唯一的清涼之地。
幽靜的山谷裡看不見人,只能聽到那洪亮悠遠的鐘聲,這鐘聲彷彿從亙古傳來,似有炎黃之靈,華夏之魂。落日的影暈映入了深林,又照在幽暗處的青苔之上。
進了甘露寺的山門,找到知客僧[迎接賓客的和尚]打聽修染的下落。
知客僧告訴他們說:“最近確實有一施主來到本寺,削髮爲了僧人。但不知他是否是你們要找之人。”
紀緒上前施禮說:“那就煩勞師父帶我們見他一見,可好?”
知客僧雙手合十道:“阿彌陀佛,施主請隨我來。”
【二】《三生石下》周仁.詞 侯歌.曲 大歡.歌
大永安寺是金朝的皇家寺院,元代重修,易名“甘露寺”。
山寺內步步皆景,勾連有致,隨便一瞥,都是一幅虛實相映、富有層次的美景。廟堂、殿宇、塔碑,錯落有致地依山勢而建,畫廊、青石、山泉彎曲連繞,景景相接,檐檐相映。
這座山寺經歷過幾百年的錘鍊,更是別有一番風情在裡面。
知客僧帶領他們來到了“靜心殿”。
此殿的院子雖小,卻更顯得其中幾株菩提樹碩大無比。雖已入秋,但菩提樹還是那麼地挺拔蒼翠。
[歌曲]“我曾斗膽問過一次蒼天,爲何把愛化成雲煙?怎麼恩愛的兩個人隨風飄散,徒留一副道貌岸然。我曾虔誠祈求拜過蒼天,三根香燭跪在佛前。怎麼漂泊的兩顆心無處靠岸,無語凝噎時過境遷。
我曾把心埋在三生石下面,等你憐憫的一句肺腑之言。耗盡餘生卑微換你擁抱取暖,卻換來了再也不見。我曾把心埋在三生石下面,只爲能看你一眼往日的容顏。耗盡筆墨也不能換來那詩篇,換不來我要的成全,成全。”
靜心殿的門是敞開的。
紀緒等人三步並做二步地跨上臺階,衝進了大殿。只見殿堂前方的佛像下面,一個高瘦的身形,微微佝僂着背,坐在佛像下面,他手捧着經書,嘴中唸唸有詞。
諸愛芳急忙上前,低頭審視着這個僧人。他身披簡單的僧衣,頭頂錚明瓦亮,手執佛珠一串……此人正是趙修染。
他心無旁騖地誦着經書。
細細聽來,便知他讀的是《金剛經》的第二品《善現啓請分》,此章共147字。修染每唸完一句,就用手指撥過佛珠一顆。長長一串佛珠,全都撥完了,纔拿起一枚桃木小梗,蘸一蘸硃砂,在黃紙牒上點上一點。黃紙牒上印着佛像,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圈,要用硃砂點遍這些小圈,真不知要需多少時日。
看見修染對他們視而不見,就像不存在一般。諸愛芳怒火中燒,上去一把就奪下了他手中的經書,使勁摔在了地上,接着就是一頓大罵。
知客僧趕緊上前,拾起了地上的經書,嘴上的阿彌陀佛不絕於耳。
爲了讓知客僧離開這裡,便於諸愛芳勸說修染,紀緒就讓知客僧帶他去見方丈。
[歌曲]“我曾虔誠祈求拜過蒼天,三根香燭跪在佛前。怎麼漂泊的兩顆心無處靠岸,無語凝噎時過境遷。
我曾把心埋在三生石下面,等你憐憫的一句肺腑之言。耗盡餘生卑微換你擁抱取暖,卻換來了再也不見。我曾把心埋在三生石下面,只爲能看你一眼往日的容顏。耗盡筆墨也不能換來那詩篇,換不來我要的成全,成全。”
不多時,送紀緒去方丈處的知客僧又回來了,聽見諸愛芳在靜心殿裡大喊大叫,便進殿把她和完盛給請了出來。頻頻唸叨說:“阿彌陀佛,阿彌陀佛,此乃佛門聖地,女施主不可在此造次……”
完盛拉着諸愛芳出了殿堂。
諸愛芳不捨氣地說:“你拉我出來幹什麼!?你說他,怎能這樣……就這樣撇下我不管了……你可知,我是多麼多麼地愛他,一顆心全系在他的身上……他可倒好,自己偷偷地來此做了‘光棍兒’[1]。”
知客僧勸慰道:“阿彌陀佛,女施主不必過多地擔憂,小寺的僧人是可以結婚生子的[2]。”
諸愛芳問:“真的嗎?這兒的光棍子[代指和尚]真的可以結婚嗎?”
“出家人不打誑語。”說罷,知客僧便施了一禮,就匆匆離開了。
一聽此處的僧侶可以結婚,完盛很是高興,說道:“既然做和尚不耽誤娶妻生子,你說這趙大哥,他忙着把頭剃光了幹嘛?”
諸愛芳說:“可能是……怕打架的時候,我薅他的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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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光棍
“光棍”一詞,在現代漢語中,多用來指那些到了或者過了結婚年齡而沒有結婚的成年男性。
那麼,“光棍”一詞是怎麼產生的呢?
棍,最初就是指一根棍子,後來由“棍子”開始指稱一些品行不端的人。據清代的《清稗類鈔.棍騙類.善棍》記載,一羣少年每天無所事事,玩耍一種“擊大球”的運動,這種運動大概類似於現在的曲棍球。普通人對這種運動深惡痛絕,認爲這羣人成天階無所事事,光知道“打棍”,並以此稱他們爲“光打棍”、“打光棍”。由此“棍”便與讓人討厭的人聯繫到了一起。這只是“棍子”一詞與人聯繫在一起的一種說法。
據文獻資料顯示,“光棍”一詞應該產生於元代中後期。因爲,元代之前的資料中還未發現“光棍”一詞,也沒有用“棍”作爲構詞語素來稱呼那些流氓無賴。但在元代早期的作品中,就出現了“棍徒”一詞,而且是口語詞。“光棍”一詞在元代中後期的雜劇中出現數次。元雜劇作品中的“光棍”皆指賴皮、地痞和流氓。以後的明代文學作品中,“光棍”的使用頻率就越來越高了,但它基本的意思保持了元雜劇中的意義。
“光棍”一詞產生後,通過演變形成了三個主要義項:
第一,指稱流氓地痞之類的人。此義也是“光棍”的原始義。
第二,指稱單身漢。該義項大概始於明代,如《醒世姻緣傳》:“試看此折姻緣譜,禍患生來忒殺奇。伸伸舌,皺皺眉,任教鎮世成光棍,紙帳梅花獨自棲。”
第三,指稱好漢,聰明人。此義多見於方言,如“光棍不吃眼前虧。”
“光棍”發展到今天,只有第二個義項在現代漢語普通話中通行使用,第三義項只見於個別方言中。但是,“光棍”一詞指代“和尚”,主要是與僧人不能娶妻生子的說法有關。
[2]和尚爲何要“打光棍”?
和尚是佛教徒,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出家人。
大家都知道,佛教始創於2000多年前的古印度,始創人是釋迦牟尼。細說起來,目前有8個主要宗派,其中有三支是允許僧人結婚生子、喝酒吃肉的。迄今如此,一支是密宗,一支是禪宗,一支是淨土宗。
密宗,藏傳佛教中便有這麼一支,他們講究“男女雙修”,試想,不娶妻不近女色,怎麼“修”?
禪宗,講究靜坐,修心見性,信教者可以選擇在家修行,有妻室才叫家,在家修行者現在通稱爲“居士”。
淨土宗,信奉的是《阿彌陀經》。該宗教義大概在三世紀時傳入中國,同樣允許僧人結婚,且無須過寺院生活。
但是,總體來說,佛教強調“禁慾主義”,這是肯定的。大家常說的佛教講究五戒,其中一戒是“戒淫邪”,避免“十惡”,其中一惡是“邪淫”。
(1)和尚真的可以娶妻生子嗎?
當然,雖然有佛家的清規戒規,但和尚也是人啊,和尚娶妻,拒絕打光棍,在歷朝歷代都沒有絕免,有的朝代甚至很普遍。
歷史上,娶妻和尚中最著名的人物應該是與真諦、玄奘並稱爲中國佛教三大翻譯家的十六國時期高僧——鳩摩羅什。鳩摩羅什曾娶妻生子,這是中國佛教界著名的“破戒事件”,爲不少“近女色”的出家人津津樂道。
鳩摩羅什,原籍是天竺(今印度),生於西域的龜茲國(今新疆庫車縣境內),幼年出家,是位得道的高僧。他的“破戒”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發生的。
前秦將領呂光在攻下龜茲後,便安排“國王之女”來調戲他,逼他與此女睡覺。當時鳩摩羅什雖然年紀很輕,但不爲所動。呂光便將他灌醉,與國王之女一起關到一間密室內,“遂虧其節”。鳩摩羅什“破戒”還不只此一次,前秦滅亡後,後秦拜鳩摩羅什爲國師,國君姚興視他爲聖人,惟恐“絕種”,於是要求他娶妻生子,“傳宗接代”。
一代宗師都如此,小和尚便更不在乎規矩了。
在南北朝時期,和尚結婚成風,且不乏和尚與尼姑結婚成家的事例。此時,和尚的老婆也有了專門的稱呼——“梵嫂”,小和尚則敬稱之爲“師孃”。
但後來,出家人爲何不能結婚了呢?
那是到了唐代。唐朝的法律雖然沒有禁止和尚結婚的條款,但在執行過程中,是不允許和尚娶妻的。如果娶妻被發現了,和尚要被罰去做苦役的。
唐朝禁止和尚結婚,主要是因爲唐太宗最寵愛的女兒高陽公主與辯機和尚相愛,並生下一兒一女之事引起的。其實,唐朝公主與和尚結婚生子也沒什麼,關鍵這高陽公主是有夫之婦,她的丈夫是房玄齡之子房遺愛。
唐太宗從高陽送給辯機的一隻金寶神枕的定情物知曉了此事,大爲震怒,下旨處死辯機,殺奴婢十餘,並從此禁止和尚結婚。
中國歷史最早從法律層面禁止和尚娶妻的,出現在宋朝。
趙匡胤規定,道士與和尚都不許結婚。宋太宗趙光義即位後,又重申了這一規定,但惟有“廣南”地區的和尚例外。在宋朝,和尚娶妻並未能禁止住,對娶妻的和尚還出現了一個專用叫法——“火宅”,後來到了清代,稱之作“火居”。
到了元朝,並沒有繼承這一法規。
元代的和尚是允許結婚生子的,如盜掘南宋皇陵的楊連真迦便有兒子。當年藏傳佛教當道,和尚娶妻比比皆是,“豔妻穠妾,汙穢不羞,奪利爭名,奔竟無已,雖俗人所不屑爲。”一直到了泰定年間,因爲出現了異常的天災,朝臣認爲是和尚娶老婆,穢瀆了天神,元朝“遂復申舊法禁之”,實際仍是一紙空文。
明朝也是明文禁止和尚娶妻的,而且是歷史上規定最嚴厲的時期,這大概與開國皇帝朱元璋本人是和尚出身有關。
在明朝,如果和尚娶妻被發現了,後果是很嚴重的,可以“亂棍打死”,術語叫“捶死勿論”。即便花了一筆錢,留下了活命,也要被削去做和尚的資格,趕出寺院。後來朱棣當皇帝時,進一步加重了對和尚娶妻的打擊力度,“有違者殺”,這是中國司法史上對和尚近女色行爲,最爲嚴厲的處罰手段。
清代也禁止僧人結婚,但相比明朝,對和尚娶妻行爲的管理放鬆了許多。在西北地區,和尚娶妻甚至成當地的一種風俗。據趙冀的《陔餘叢考》,陝西邊郡山中,“僧人皆有家,不以爲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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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來看,和尚娶妻是屢禁不止。
既如此,爲什麼還要禁止?說起來這是一個複雜的歷史問題,但主要還是由佛教的追求決定的。佛界認爲,僧人如果娶妻近酒色,不守戒規,難以修成正果,即便修成了,也要花去很長的時間。在這種說法下,立志得道成佛的僧人便自覺選擇拋妻別子,甚至終身不娶,淨身出家修行,這也是管僧人叫“出家人”的由來。
宋張商英《護法.論》中所謂,“不畜妻子者,使其事簡累輕,道業易成也”,說的就是這回事情。原來,和尚“打光棍”是出於修行的需要。漸漸地,這種自覺自願的、出於“六根清淨”而不近女色的行爲,演變成了佛教的一條“戒律”。統治階級出於維護宗教倫理、社會秩序的考慮,便會出來干涉僧人“娶妻”、“近色”行爲。
追本溯源,要求出家人不娶妻室,“打光棍”,並非釋迦牟尼的意思,釋迦牟尼也沒有規定和尚不能近女色。正是因爲這種情況的存在,纔出現了對佛教教義的不同理解,纔出現了不同宗派的僧人既近女色,又娶妻室的現象。如日本流行淨土宗,僧人便是可以結婚生子的,而且這還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近女色”既不違規,也不犯法。而日本的佛教,最早是從中國引進的。
(2)在元代盛行的紅衣和尚
古代三位印度的密宗大師來到中國——善無畏、金剛智、不空三藏——便傳下了密宗的教門。再到宋末元初,由蒙古人帶入了西藏的密教,經過融會以後,到了明朝永樂時期,認爲密宗過於怪異,便下令廢逐,密教中分爲兩個教派一個是黃衣,一個是紅衣,紅衣屬於巫師一類。
做和尚就不能娶妻!古代遠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封建,尤其是元朝。
因爲,和尚也是一個血氣方剛的男子,它可以一天不吃葷不喝酒,甚至一年不碰這些,因爲還有素菜可以代替,但是生理需求就不是那麼好解決的了。
可是,出家人就是跟普通人存在着區別,更是大多數平常人的信仰,要是光明正大的和女子成婚的話肯定會遭人詬病。所以,在出家人的心目中,和尚和尼姑其實是可以有往來的,而且還是被公認和默許的,甚至不能被人議論。
尼姑和和尚一樣,同爲出家人,尼姑庵裡經常還會設置一些客房,那是專門爲來庵裡解決生理需要的和尚準備的,甚至一些尼姑也會讓同性來幫忙解決生理需求。
不管是在宋朝還是在唐朝對於和尚的記載度非常的多,幾乎都跟一些女人有關,而且出家人也是可以還俗的,只要不做的太過分,也是被人允許的,畢竟生理上的本能是不應該被壓抑的!
唐朝時期的高陽公主就和一位和尚關係匪淺,甚至早就已經逾越了不該有道德線,就連武則天也跟和尚暗地裡有很多往來,包括後來的宋朝,算是一個比較封建的朝代了,和尚娶妻都沒有任何問題,百姓也很看的開。
再說了,很多和尚品性都非常的高,尋常女子還都搶着嫁呢!尤其是在元朝,和尚的勢力非常的大,就連很多妃子也成日跟和尚廝混在一起,甚至未出閣的女子都會先跟和尚翻雲覆雨一番,纔有資格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