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二點,雖然已經是夜深人靜的時候,大部分人都進入了夢鄉,但是在夜店的門口還是燈火通明,來來往往的墮落男女絡繹不絕。
“行了,你們哥幾個別管我了!我先把孟慶雅送回去!”站在酒吧門口,王天佑領着連走路都有些搖搖晃晃的孟慶雅,衝華飛幾人揮手說道。
“臥槽,那你晚上還回來嗎?”潘軍一臉鄙視地看着王天佑,邪邪地說道。
“廢話,老子不回去還能去哪?你們先走,我一會兒找你們去!”王天佑瞪了他一眼,轉身一拉孟慶雅,“孟大警官,你還知道自己的家在哪不?”
“家?”孟慶雅一臉的茫然,眼神有些發直,“我有家嗎?”
“靠!”王天佑頓時有些鬱悶,看來這個小虎妞真的是喝了不少,否則哪會這麼聽話。不知道現在要是一親芳澤的話,她會不會反抗呢?
不過王天佑也就是在腦子裡YY一下,還真不敢這麼做!萬一她還沒醉徹底,那自己千辛萬苦在她心裡樹立的良好形象豈不是毀於一旦了?不行不行,得不償失!
“咱倆去哪啊?”孟慶雅拉着王天佑的手,憨聲憨氣地說道,紅撲撲的小臉在燈光的照耀下異常誘人。
王天佑看着孟慶雅那嬌豔欲滴的小臉,心中不住的狂吼,“去賓館吧,去賓館吧!”
“咳咳!”王天佑使勁咳嗽了兩聲,摒棄了心中的雜念,一本正經地說道:“你連自己的家都不認識了!咱倆總不能在外面凍一晚上吧?”其實王天佑話裡深層次的意思就是:這大半夜的,咱倆總得找個地方睡覺吧!你既然找不到家,那咱倆就去賓館好了!
可惜孟慶雅現在醉的連家都找不到,哪裡能聽出他話裡深層次的意思。只見孟慶雅皺着秀眉,沉思了片刻,隨即使勁打了一根響指,“有了!”
“啊?什麼?”王天佑心中一動,滿臉希冀地看着孟慶雅。
“既然咱倆不能在外面凍着,那咱倆就在大街上溜達吧!至少走起來還不冷!”孟慶雅一字一句地說着,一雙大眼睛充滿了喜悅,竟然拉着王天佑的胳膊撒起了嬌,“咱們這裡的夜景還是很不錯的呢!好不好嘛?”
“我擦!”王天佑一頭的黑線,心中無比鬱悶,難道現在這纔是小警花的真面目?
孟慶雅看王天佑不動,頓時不幹了,小嘴一撅,一把甩開了王天佑的手,轉身就走,“哼,你不陪我,我自己去!”
“別呀,我跟你去!”王天佑看着孟慶雅那深一腳淺一腳搖搖欲墜的樣子,連忙跟了上去,順手脫下了自己身上的外套,披在她的肩膀上,緊緊將她摟在懷中,語氣中滿是柔情,“喝了這麼多久,出來肯定冷吧!”
“嗯,冷!”孟慶雅輕輕應了一聲,依偎在王天佑的懷裡,小鳥依人,哪裡還有半點彪悍女警的影子,完完全全是一個處在熱戀中的幸福小女人。
王天佑高過孟慶雅一頭,摟着孟慶雅一點都不費勁,還顯得頗爲般配。倆人就這麼互相依偎着,在這個夜深人靜萬籟俱寂的時刻,緩緩地行走在某條大街上。倆人相對無言,但卻能清晰地感受到彼此的體溫和心跳,任何的甜言蜜語在此刻都顯得蒼白無力。
你的衣裳今天我在穿未留住你卻仍然溫暖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間望不穿這暖昧的眼愛或情借來填一晚終須都歸還無謂多貪猶疑在似即若離之間望不穿這暖昧的眼似是濃卻仍然很淡天早灰藍想告別偏未晚。
夜的絢爛,生如夏花。王天佑並不認爲自己是什麼正人君子,也不是什麼坐懷不亂的柳下惠。花心,沒有哪個男人不花心。但是花心也要有花心的底線和原則!
“曖昧,這只是曖昧,僅此而已。至少,現在我並沒有做任何對不起雪晴的事情。”王天佑在心裡這樣安慰着自己。
王天佑的腳步很慢很慢,緊緊的摟着孟慶雅的嬌軀,感受着孟慶雅身上散發出的氣息。
他不知道,天明之後,孟慶雅還能否記得起今夜發生的事,還能否記得起和自己走過的路。甚至,在天明之後二人會處在何種立場上對話!
畢竟——王天佑要踏上的征程,是懷中這個女人警察生涯中的宿敵,勢不兩立的宿敵!
“過了今夜,是否還有明天?”孟慶雅依偎在王天佑的懷裡,擡頭看着王天佑那如刀削般剛毅的臉頰,眼神有些迷離。
孟慶雅雖然虎,但這跟她的聰明並不衝突。正因爲有了這個天不怕地不怕的虎妞性格,才讓她更加可愛。如果沒有這一點的話,孟慶雅只是個聰明女人,強勢好勝,生人勿近!
其實剛纔孟慶雅一直處在半醉半醒的狀態,她的理智一直在和她心中不願意承認的那個事實做着激烈鬥爭。是的,她喜歡王天佑,但她從不承認!在她的心中,這只是個錯覺!雖然現在年齡不是問題,身高不是距離,但是孟慶雅還是沒法接受這個現實,王天佑的身份證,她是看過的。孟慶雅的理智告訴她,你是絕對不能喜歡上這個比你小五歲的孩子的!他只是個孩子,孩子!
可惜,理論終究是要經過現實的驗證的!王天佑的言行舉動和“孩子”這兩個字,根本搭不着邊際。或者說,王天佑的外表與心理,都不是一個不到十七歲的孩子可以具有的!王天佑的雷厲風行,王天佑身上的鐵血陽剛,嫉惡如仇,這些硬漢性格無一不在深深吸引着孟慶雅。
因爲孟慶雅的父親,她最敬佩的男人,就是這樣一個人。他一名緝毒幹警,早年死在了窮兇極惡的販毒分子槍口之下,爲國捐軀,壯烈犧牲。那年,孟慶雅才十歲。在孟慶雅的心目中,自己的父親是一名頂天立地的錚錚鐵漢,嫉惡如仇,從不向罪惡低頭!家裡始終放着父親從當上緝毒幹警時就寫好的遺書,孟慶雅清楚的記得遺書後面最後一句話: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也正是因爲這句話,孟慶雅才立志要當上一名警察,來替他的父親完成那未了的心願:抨擊罪惡,弘揚正義!而孟慶雅之所以那麼天不怕地不怕,表現的那麼虎,多少也是遺傳了她父親的性格。
其實這纔是最主要的原因!從王天佑身上,孟慶雅找到了父親當年的影子,甚至對王天佑產生了一種依賴感。和王天佑在一起的時候,有一種莫名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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