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韓振男這個最好的朋友之外,林穹曄還有三個非常要好的朋友:劉璐,代亮,楊鼕鼕。這三個人也是林穹曄當初在鴻業國際大酒店認識的,他們幾乎每個月都會在離林穹曄家不遠處的建和拉麪館與林穹曄開懷暢飲一番,探討人生。因爲此四人都年近三十,林穹曄也常常笑稱他們爲老男人部落。
當天晚上,他們四人又在建和拉麪館的一包間吃喝閒談起來。
“哎,我說我怎麼就這麼命苦呢?爲什麼現在的女人都不喜歡我這樣的老男人呢?難道我不優秀麼?可不可以給個解釋啊!”林穹曄略帶抱怨的說道。
“我說兄弟,別唉聲嘆氣了,這也不能全怪你的,怪就怪現在的女人都他媽的太現實了!說什麼我只要一心一意只在乎我一個人永遠只對我一個人好的男人。放屁!如果真的碰到了一個有錢有地位的,還不是一樣把那個苦命的屌絲給拋棄?現在的女人,有幾個不現實的。”楊鼕鼕說完就點燃一根菸悶悶的抽了起來。
除林穹曄之外,楊鼕鼕算的上他們四人中的第二個單身者。他之所以這麼痛恨女人,是因爲他那相處近乎三年的女友上個月和一個大款跑了,就連電話號碼也都換了。
於是,林穹曄情不自禁的想起自己曾爲王瀟瀟辛辛苦苦絞盡腦汁的創作了近乎三十五萬字的小說。連續半年的創作,卻也未能贏得她的絲毫感動與讚賞。然而,那個高富帥張健僅僅爲她買了一件價值一千元的皮草就瞬間將其打動得一塌糊塗。這麼看來,女人還是更加重物質的。當然,並非所有的女人都是像王瀟瀟這樣的。比如唐欣,她在林穹曄心中就是近乎完美的存在。
“言之有理,來吧猴子,喝一個!”說着,林穹曄就頗爲灑脫的將半杯白酒一飲而盡。接着,他就拿起酒瓶將杯子斟滿。
林穹曄的酒量相當不錯,他的極限大約是三斤,半杯酒對他而言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他們幾個在一起喝酒,經常出現的一個結果就是除林穹曄之外,劉璐等人早已醉得呼呼大睡,而林穹曄卻醉醺醺的嚷着再來再來。然後,他就充當起了護送使者。
“靠,搞什麼搞!明知道我們幾個都不是你的對手還這樣,不來這樣的啊,我今天可不想再醉得不省人事,只能先喝點啤酒了。”說完,楊鼕鼕就將一杯啤酒一口氣喝個精光。
喝酒,喝的就是個心情,如果喝到最後看着自己的朋友們一個個倒在了桌子上,那還能喝出個什麼心情來。所以,林穹曄自然不會介意楊鼕鼕以啤酒代白酒。
劉璐的神情陡然間變得相當怪異:“記住我以前和你說的話。如果想討得一個女人的歡心,不外乎四點。第一,有錢。第二,有權。第三,長得帥。第四,下面的那傢伙夠大夠硬。”
林穹曄頓時樂了起來:“哈哈,璐哥的這番理論我都已經聽了很多遍了,真是百聽不厭啊!好啦,我先乾爲敬!”於是乎,林穹曄便將這大杯白酒倒入了口中:“哈哈,真他媽的爽!”
劉璐知道林穹曄是他們之中的酒神,自然不敢和他硬碰,僅僅喝下小半杯而已。自然,林穹曄也不會在乎劉璐喝多喝少。
“林穹曄,你知不知道當初你爲什麼會被王瀟瀟給just beat了?”代亮點燃了一根菸,頗爲享受的抽了起來:“就是因爲你始終沒有把她給推倒,說不定她就是懷疑你在那方面有問題。在這點上,你就應該和我多學着點。”
just beat it是林穹曄的一句口頭禪,因爲他極其崇拜邁克爾傑克遜,所以每當他心情過於壓抑或激動之時,他就會用假音尖叫道:“just beat it!”
代亮被林穹曄稱之爲女殺手。因爲他長得相當之帥,使得他的很多女網友都願意主動投懷送抱。儘管代亮現在已經結婚生子,但他那放蕩的個性卻並未改變。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人的性格一旦形成,就很難更改。比如唐欣,若是讓她突然間變成王瀟瀟那般的大大咧咧沒心沒肺,這可能麼?
林穹曄眉毛一掀,無奈嘆道:“哎,你以爲每個男人都像你長得這麼帥麼,俺雖然很醜,卻很溫柔,只是還沒碰到懂得欣賞我的女生而已。”
代亮咧嘴一笑道:“哈哈,等你碰到了,黃瓜菜都涼了。來,送你點禮物。以後看到合適的,別他媽扭扭捏捏像個女人似的,戴上了直接just beat it!”代亮將一把安全套隨手扔到桌子上:“看看我多大方,這些套子可是要質量有質量要體感有體感。”
代亮是一家旅館的經理,最近做起了賣套子這個副業。所以,這傢伙的套子自然不會少。
林穹曄先是一怔,隨之笑道:“哈哈,開什麼玩笑啊,難道你不知道我要爲我的上帝老爹守身如玉的嘛。那些個庸脂俗粉,想破我的金身,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嘛!”
“所以說,你到現在還沒有女人。我只能說,你那方面真的有些問題。”代亮的面目略帶一絲不屑。
…………
吃完飯後,楊鼕鼕心血來潮要請唱歌,接着就帶着衆人來到對面的黃庭KTV開了房間,他們四個唱得不亦樂乎。只是,當林穹曄唱到<<大海>>這首歌的時候,腦海中不禁又想到了昔日傷他頗深的王瀟瀟來。於是,他瞬間就沒了什麼雅興,獨自一人向外走去。
總有些歌,會讓你想起某人,想起某事。
當初,林穹曄視王瀟瀟爲自己的唯一,每次與王瀟瀟去KTV必點這首歌,然後相當興奮的與王瀟瀟同唱這首歌。可是現在呢?王瀟瀟再也不可能與他一同合唱這首歌了,因爲有一個比他好百倍的男人深深的走進了她的心裡。
儘管王瀟瀟還是王瀟瀟,林穹曄還是林穹曄。但,此時他們的心境早已改變,最爲可悲的是他們不但做不了戀人,連朋友也做不成了。
斷了的橋可以再搭,毀了的房屋可以再建,砍掉的樹木可以再種。但,變了的人心又將如何回到以往?
雪在一小時前便停了。不知不覺之間,林穹曄居然已經踏着薄薄的積雪來到了昔日的工作地鴻業國際大酒店。
“啊?我……我怎麼會來到這裡的?”林穹曄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爲什麼會來到這裡。或許,是他此時內心最真實的指引吧。
與此同時,王瀟瀟房屋內的牀上。
穿着睡衣的王瀟瀟如同一隻小鳥般的溫柔的偎依在張健那暖暖的懷中:“張健,你會永遠愛我的是吧?”
張健刷的一下點燃了一根菸,狠狠的抽了一口:“說什麼傻話,我當然會。不過,你爲什麼會這麼問?”
張健,體型瘦高,家中甚爲富裕,常被他的一些好友稱之爲土豪。
張健確實很喜歡王瀟瀟,但,他並沒有林穹曄那般的懂王瀟瀟。林穹曄曾常常自稱自己是全天下最懂王瀟瀟的男人。甚至於,他有時候可以把王瀟瀟下一句要說的話以及說話的語氣神情都預測出來。值得一提的是,林穹曄必須是要在腦袋沒有發熱的情況下。腦袋一發熱,就變得不再理智,自然也就不會懂王瀟瀟了。
如果是林穹曄,他立刻就會想到王瀟瀟爲什麼會這麼問。因爲,他深知:自從王瀟瀟經歷了上一段猶如噩夢般的婚姻後,她就變得不敢輕易去愛。但同時,她的心底深處卻是極其渴望得到愛的。她怕愛,怕愛本身就是一種傷害。當初王瀟瀟之所以對自己說了那麼多的狠話,本質上無非就是希望林穹曄能對她再好些,並沒有惡意。
可是,對於沒有什麼感情閱歷而又處於熱戀中的林穹曄而言,智商情商都會呈直線下降。既然頭腦發熱,自然就缺乏理性的思考,也就根本想不到這些了。
你侮辱我的人格,我踐踏你的靈魂!想讓我對你好些,不可能!反正我無論怎樣也是比不上你的青哥了。有一段時間,林穹曄就是抱着這樣一個比較消極的心態和王瀟瀟交往的。
自從和王瀟瀟分手後,林穹曄就不敢輕易喝多。因爲每當他喝得爛醉如泥之時,必然會想到一個人,而那人自然就是王瀟瀟。很多人也都有這樣的經歷,一旦喝多了酒,就會不由自主的想起以前那些不願想到的人或事來,因那些事那些人想了就會讓自己心很痛。可是今天晚上,林穹曄着實喝得不少。
既來之則安之。林穹曄走入了前廳,頓時感到整個前廳相當冷清,前臺只有一個昏昏欲睡的接待員。一眼向魚池瞥去,裡面的金魚已少了大半。這些金魚都是林穹曄從小養大的,因此林穹曄對它們有着一種特殊的情感。
林穹曄緩緩走到魚池旁,心頭不禁一陣痠痛,輕聲嘆道:“哎,魚兒啊,你們的魚老大回來看你們了,才一年多不見,你們怎麼就少了這麼多呢?這也許都怪我,怪我沒有好好照顧你們吧。”
剎那間,林穹曄又想到王瀟瀟曾說過的一句話:“有時候真想變成一隻金魚,儘管只有七秒鐘的記憶,卻不會再有絲毫的傷痛。”
不料,就在這時,身穿昔日文員制服的王瀟瀟面帶微笑的走到他身旁:“怎麼,你這傢伙終於想起自己還是鴻業的一份子了嗎?”
“啊!瀟瀟!你……你……”然而,就在林穹曄準備伸出手以作迴應之時,王瀟瀟的身影卻猶如一陣風似的消失得無影無蹤。
原來,只是幻象!
夢碎了。人,也該醒了。
林穹曄曾送給王瀟瀟一隻金色的金魚,誰知不到一個星期,卻被沒心沒肺丟三落四的王瀟瀟給養死了。林穹曄因此可是難過了很長時間,他認爲那魚兒並不僅僅是一條魚兒,而是蘊含着自己對王瀟瀟的一份深情厚誼。
而現在呢?魚兒逝去,故人遠離……
林穹曄百感交集的走出了前廳,仰起腦袋望了望這漆黑到人心底深處的夜空。一望無際的夜空上掛着幾顆若隱若現的星星,那星光是如此的暗淡,而星星的眼睛則對着林穹曄輕微的一眨一眨,似乎也在爲此時頗爲感傷的林穹曄而深感憐憫。一陣寒風吹來,林穹曄卻感受不到絲毫的寒意。他的身體很強壯,自然不會感到些許寒冷。但,他的心好冷,真的好冷。
陡然之間,他又感到一陣撕心裂肺的痛,因爲他想起自己姐姐林瓊臨終前說起的一段話:“穹曄,不要爲我而感到難過,也不要悲傷。再深摯的感情,再難捨的人兒,也終有離別的一天。”
再深摯的感情,再難捨的人兒,也終有離別的一天!
想到這裡,林穹曄終於控制不住內心的傷痛之感,那猶如珍珠般的淚水從眼角嘩嘩的流淌下來,對着夜空撕心裂肺的大喊道:“姐……姐姐!你在哪,我好想你!我真的好想你!你怎麼忍心就這樣丟下我一個人?你……你在天堂裡過得還快樂麼?你……你也會想我麼?”
好在林穹曄的附近並沒有什麼人,否則他一定會被別人從心裡罵成神經病的。
隨之,林穹曄猛然坐在了地上,如同一個迷了路的孩子般無助的蜷縮着身子,回憶起他的姐姐林瓊曾帶給他那一段短暫而美好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