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她懷孕到消停一歲了,已經很久沒有穿高跟鞋了。
實在是駕馭不了了……
要真的是婚禮,她走到地方估計也沒什麼心情和他結婚了……
累都累死了,這要是驚喜婚禮,那讓她穿高跟鞋就是個敗筆……
沐沐小聲的對着糖糖說,“爸爸不是說不讓媽媽穿高跟鞋麼?”
糖糖笑眯眯的回道,“是我讓媽媽穿的,這雙水晶鞋好漂亮的,媽媽穿很好看。”
小女孩都喜歡這些,所以,糖糖就自作主張的讓她媽媽穿上了水晶鞋。
沐沐翻了一個白眼,又不能說什麼。
只能在心裡哀嘆,糖糖你壞了爸爸的好事。
雖然已經做好了準備,但是,當明修出現的時候,霍傾歌還是被驚到了一下。
畢竟她心裡也是不確定他是不是來了。
這是她第一次見明修穿西裝,很帥,成熟霸道的沉穩氣質全都凸顯了出來。
明修現在已經不做僱傭軍的買賣了,情報網雖然是給了沐沐,但是,還是他在管理。
他現在主要的精力都在軍火生意上,已經要完全壟斷了。
“乾爹。”沐沐現在和明修的關係很好。
見到明修就打招呼。
明修摸了摸他的頭,又抱了一下糖糖,纔看向霍傾歌。
很多年前那個晚上,他受傷,第一次見到霍傾歌,他就知道這個女人美。
這些過去了,霍傾歌從最初青澀的美,到今天這成熟魅惑的美,都讓他心動。
可是,他現在卻能自如的掌控着自己的情緒。
他也能體會到封衍的心情了,因爲做不到不在意。
哪怕是她一個不經意的笑,還是會讓他心動。
小說上那些男二能放下女主的故事都是騙人的。
一個人一旦走進了你的心裡,想要忘記,是不可能的,更別提不在意了。
“很美!”簡單的兩個字,卻包含了太多的情感。
“你也很帥,明先生!”
霍傾歌嬌俏的一笑,這個開場不是你怎麼穿婚紗。
要是他們這些人有劇本的話,明修的性子,也是不會按劇本來的。
明修就那麼看着霍傾歌也不說話,看了好一會,才淡淡的笑了。
“我帶了魚來,晚上給你烤魚吃。”
按照劇本是誇讚的話,到了明修這裡又成了吃烤魚。
“嗯,我那天還想着要吃。”
明修做的烤魚其實很簡單,但是,就是最簡單的味道,才最好吃。
霍傾歌覺得還是被綁架的時候,吃的那次烤魚最好吃。
“你說要是我沒遇到你,早就死了,也就不會有今天的我,享受活着的我。”
明修的經歷讓他的人生註定和別人不一樣,要不是有霍傾歌,他或許還只是會生存。
有再多的錢,也只是喘着氣兒過一天是一天,不會體會到什麼是幸福,什麼是牽掛。
“明先生,咱們能不要再說以前了嗎?”
明修每次見她都會說說她救了他的事兒,會感慨一下。
“那就說說以後,要是厲北宸欺負你,記得第一時間告訴我,我來把你綁走,毫不遲疑!”
這話明修說的擲地有聲,不是開玩笑的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