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風的這種謙恭態度,贏得了遊牧者們的好感和尊敬。用他們的話講:“這樣的高手,更值得尊敬!”
龍風在這裡住了十天。在這十天裡,除了每天修煉,熟悉現在的‘新’身體,就是教喜歡修煉者一些簡單的修煉功法。
別看這裡是仙界,不懂修煉的人還是很多的。
仙界空間結構比凡間穩固,天地靈氣十分充足,可對修煉者的限制也更大。先前龍風瞬移百里便消耗掉自身近百分之一的能量。這個消耗速度,也把龍風嚇的不輕。不要以爲龍風自身百分之一的能量不多,那可是相當於一個九級天仙的全部能量。
也就是說,在仙界,沒有仙君實力根本無法瞬移。即使仙君也不敢隨便瞬移,這消耗太可怕。估計只有仙主和仙帝那樣的強者纔敢隨意瞬移。
第十一天,龍風向衆人辭行。他準備前往位於黛東草原最中心處的鳳凰城。
飛行在藍天白雲間,凝望腳下絢爛多姿的草原風光,讓龍風心曠神怡。
情不自禁降下雲頭。
嫩綠色的草原上開着各色野花,龍風連一種都叫不出名字。
這裡可真美啊!
龍風心中感嘆。
如此走走停停,天近黃昏,龍風來到一千五百里外的金牙部落。
龍風到達時,正趕上金牙部落舉行婚禮。
“噢——遠方的客人,歡迎你的到來。”族長和新郎新娘熱情的與龍風打招呼,並主動邀請他參加即將舉行的篝火晚會。
龍風還從來沒見過這麼熱情好客的人,進了部落才知道人家正在舉行婚禮。心中暗道壞了。
在和奧帶來族長閒談的時候龍風就聽說彌矇族有一個古老的傳說:如果結婚的時候有陌生客人來訪,他將帶給你好運。
自己今天恐怕就是金牙族眼中的好運。
篝火晚會
開始,族長引着龍風來到最大的一個篝火堆前。
“尊貴的客人,請坐。”族長將龍風讓到自己身邊的座位上,親自執刀爲龍風切了塊最嫩最好的烤羊肉:“尊貴的客人,請慢用。”
龍風也不矯情,接過烤肉大口吃了起來。
還別說,這烤肉的味道還真不錯。
“尊貴的客人,這是我們族裡最好的馬奶酒。”新郎的弟弟,一個只有十歲的小傢伙,抱着個比他還粗兩圈的酒罈放在龍風身邊。酒罈上扣着兩個大海碗。
“尊貴的客人,爲了您的到來,我敬您!”族長端着兩碗馬奶酒,遞給龍風一碗。
龍風接過酒碗一飲而盡。這種馬奶酒還不如凡人界的普通水酒,就算喝一噸龍風也不會醉。
“明明是我先來的——”小傢伙嘟囔着打開酒罈上的泥封,倒了滿滿兩晚酒。“尊貴的客人,我敬您。”
龍風知道,這敬酒在彌矇族有一個說法叫做‘搶運’。不過,一般都是由族中地位最高,威望最隆的長者開始。像這樣不守規矩的小傢伙還是很少見的。
“好——”龍風也不拒絕,微笑着接過酒碗,端在面前示意了一下後一飲而盡。
見龍風這麼爽快的就喝了自己敬的酒,小傢伙似乎很興奮,小臉紅僕僕的走了。龍風估計,他可能是醉了。
一個十歲的小不點,喝一大海碗馬奶酒,不醉就怪了。
“尊貴的客人,我們夫妻敬您。”新郎新娘雙雙來到龍風面前。而他們身後跟着二十幾個端着酒碗的壯汗。看他們一個個躍躍欲試的樣子,好像不把龍風喝趴下誓不罷休。
如果他們知道龍風是仙君級別高手,估計就不會這樣了。
龍風是來者不拒,很快,十幾壇酒都被龍風喝光了。整個篝火晚會成了龍風單挑金牙部落的斗酒會。結果毫無懸念,金牙部落的小夥子們今天算是遇到對手,大多醉的不醒人事,就算有個別還能堅持,也都腳底無根。
龍風獨坐篝火旁
,一手拿着條羊前腿,一手提着壇馬奶酒。
幾十年,彈指一揮間。還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聚齊十二生肖石,就算聚齊了,能不能讓母親和雪兒重生也是個未知數。
我爲什麼就老老實實呆在牢裡?爲什麼要任他們擺佈?淚水不知不覺模糊了雙眼。‘喀’的一聲脆響,龍風手中的酒罈碎裂。
他很想醉一場,徹徹底底的醉一場,放縱一下自己。然而此時此刻,他卻難尋一醉。
除了幾個守夜的族人,整個金牙部落進入夢鄉。晚風吹過草叢的聲音清晰可聞,偶爾有篝火堆中未燃盡的木頭髮出‘噼啪’聲響,顯得格外響。
“貴客,您有心事?”族長做到篝火旁,向火堆中添了些材。不一會兒,火又熊熊燃燒起來。
“噢,沒什麼,只是有些想家。”龍風所說的家,是少年時那個雖貧寒卻充滿溫馨的家。
聽龍風說自己想家,族長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想家!太普通的原因了。他只能說:“別總在外漂着,想家了就回去看看。”
族長拿來酒,兩人互敬了兩碗。在一起閒聊了半個時辰,族長便有些撐不住。他畢竟年紀大了。向篝火中又添了幾塊粗材後回氈房去了。
龍風坐着伸了個懶腰,身體向後,雙手枕在腦下,仰躺在草地上。
天幕上鑲滿了星星,比凡間更多,更亮。
黎明前的草原顯得更加幽靜,正是人們睡得最沉的時候。守夜的族人也開始是不是的打盹。
“嗯?”物體在草間移動所發出的‘沙沙’聲引起了龍風的警覺。
是人?不對。一般人走動不會這麼輕,更不可能連移動時磨擦草葉的聲音都幾乎與風吹草葉的聲音同步。心意一動,方圓千米的一切盡在掌握。
狼羣?竟然這麼近了!最前面的哨狼正撲向一個打瞌睡的守夜族人,一口咬在他的咽喉。
其實不用神識,只要龍風坐起來,就可以看到百米外那數百雙閃着綠光的眼睛。
(本章完)